古拉格之门——105条第二款
中国的法律规定,任何人对皇帝不敬就要处死刑。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什么叫不敬,所以任何事情都可以拿来作借口去剥夺任何人的生命,去灭绝任何家族。
如果大逆罪含义不明,便足以…
发布者iBeiDou | 5 月 17, 2010
中国的法律规定,任何人对皇帝不敬就要处死刑。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什么叫不敬,所以任何事情都可以拿来作借口去剥夺任何人的生命,去灭绝任何家族。
如果大逆罪含义不明,便足以…
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5 月 16, 2010
文首求助篇(东莞网友请注意)
从传销窝点逃出已将近半年,始终没有忘记当初骗我进去的那个朋友周周。经历几番周折,终于联系到周周的家人,商量营救。得知周周身陷传销,他家人的紧张和焦灼,言谈之间尽显无余。然而,由于虑事不周,家人谎称急事骗周周出来的方案最终失败,要想解救周周,只有找到传销窝点、强行带走周周一途。
打电话给中国反传销网的求助中心,他们对此情况也很无奈,给出的建议是让我尽可能回忆出传销窝点的所在,然后由周周的家人强行带周周离开,再由反传销网的专业人员对周周进行劝导。
所以现在问题的关键,就成了我能否回忆出那个传销窝点的地址。不幸,我是个路痴;又不幸,当我走出传销窝点时,一心想着脱离魔窟,对路旁建筑一概没有注意观察,现在想要重新找到那个地方,就显得异常困难。
所幸,努力回忆之下,还能记起几个很鲜明的细节,因此就希望能有熟悉东莞的朋友帮忙,帮助我把这四个细节恢复成一个具体地点,以期能捣毁传销窝点,救出痴迷中的那些人。在此,我代周周、代被困传销的那些人,代那些人的家属,鞠躬,致谢!
细节一。东湖花园站。我当时从东莞火车站出发,转了两次车到了东湖花园才见到周周,据我所知,这是传销组织迎接新人的一个常用地点。从这儿出发,坐了十分钟左右的出租车,就到了那个传销窝点,至于方向,我搞不清。也就是说,传销窝点的所在,是东湖花园站周围十分钟车程的范围内。这是一个大概的位置范围。
细节二:爬满了爬山虎的高墙。传销窝点所在的居民楼,位于一条不大的街道的尾端,路终点是一面石砌的高墙,大约有三四米高,上面爬满了爬山虎。居民楼位于街道右侧,左侧好像有一个不大的广场。居民楼周围没看到明显的标志性建筑。
细节三:走出传销窝点的时候,我要到银行取钱买车票。路上看到一个建筑物,是用花岗岩做成的墙体,看起来很是厚实稳重,应该是一个公共场所,具体是什么场所就记不清了。
细节四:花岗岩建筑附近约百米处,有一家银行取款点,里面有好几家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不知道银行具体名称。
另外,我还正努力通过银行以图获知当时所在地的准确地点,这条方法是否能够成功,还要看三日后银行的回复。现在是双管齐下,希望能有一管可以穿透传销窝点。
还有一点就是,如果获知了准确地点,营救时我们还希望获得当地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协助和配合。如果有朋友能认识这两个单位的人,还请加以介绍,毕竟有熟人介绍会更好一些。
最后,再次致谢!感谢无限!
正文篇
一梦踯躅,已是将近半年。2010年1月9日,我喝醉一般摇摇晃晃走在东莞的大街上。早晨空气清冽,带着一股醉人的芳香;早晨阳光清爽,阳光打在我的脸上。
一个唤作“朱主任”的人,“帮”我拎着行李,我跟随他的脚步,走过一段长长的上坡路,路过一栋花岗岩砌成的建筑,走进一家银行取出两百块钱作路费。然后我们打车到了东莞汽车站,买票,等车,大约九点多,我踏进大巴的车门,朱主任把手机还给我。这一刻,我才真正觉到:我自由了。紧接着,是晕车带来的胸闷心慌。
急匆匆从广州火车站买了回株洲的车票,到了株洲友人家中,惊魂依旧未定。朋友见到我,淡淡地问候了一声:“回来啦。”我苦笑着回答:“总算活着回来了。”
回到株洲,我立马就恢复了“早晨从中午开始”的生活习惯。静夜无聊,试着在网上检索“传销”的定义,至此才完全惊醒:我的确是过了一段被传销的生活。
在那之前,我一直觉得传销离我很远很远,远到比距离还远。于是我想到,还有多少人懵然不觉传销很可能就在自己身边;于是我反思,为何那么多大学生都被顺利洗脑?于是的于是,我就开始敲打“咣唧咣唧”作响的键盘,就有了这个拖泥带水的《传销十一天见闻录》。
一边用文字回忆那段生活,一边我还觉得有些不太真实:那真是传销?要真是传销,怎么会这么容易就放我出来了?
在我之前对传销的有限了解中,它总是跟“囚禁”、“毒打”、“跳楼”、“恐吓”之类血淋淋恶狠狠的词汇联系在一起,让人想起小说里的白公馆渣滓洞。但是,我的那十一天,似乎总是跟歌声、笑声裹挟在一起,充满了愉悦和满足,放我离开的时候也干干脆脆,没有拖沓反复。
所以当有人问我怎么逃出来的时候,我都不大好意思说是被人放出来的,似乎没有见识到辣椒水老虎凳,没有经历过跳楼狂奔的惊险,颇有些对不起“传销”二字一般。但是任凭我挥发自己贫乏的想象力,也无法把自己的逃出经过跟好莱坞刺激镜头扯上八竿子之内的关系。最后我不得不颓然放弃,对每个人说:我是走出来的,平平安安地被人送出来的。——说这句话时,我更不好意思,因为这个回答似乎辜负了一双双充满着期待的耳朵。
然而事实就是:我是被送出来的。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同理,种下什么原因就得到什么结果。我之能够如此顺利地走出传销,首先不是因为我种下了什么,而是因为我运气相对较好。这个“运气好”,说的是我掉进去的那个传销组织是属于比较文明的,以口头说服的攻心为主。若是换一个野蛮型的传销组织,只需来一个胸毛和肌肉同样发达的大汉,带着一条同眼神一样狞厉的皮鞭,我估计我二话不说,立刻就会郑重地写下“申请加入传销组织申请书”,并声明我将严格遵守“四大禁忌”、“八项纪律”。——以此类推,在革命战争时期,我基本就是一甫志高第二。幸运的是我没赶上那时期。
当然,按照某种主义的说法,客观原因要讲,更需要注重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我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最主要的就是基本成功地抵御住了传销组织的洗脑攻势,没被洗脑而坚决要求出来。这是我在面对传销组织的最后防线,如果这个防线被攻破,我早就乖乖加入成了没有自己思想的傀儡,不会有机会在这儿“痛说革命家史”。《孙子兵法•形篇》说:“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只有自己先立于不败之地,才能找机会反击。因为守稳了自己的防线,所以,不经意之中,我无意找到了几个反攻的机会。
其中一个反击,是利用一条短信完成的。大概进去后两三天,我跟传销组织的人说:“我来之前在帮出版社写稿子,现在在这儿稿子也写不成,我要发个短信给朋友,让他知道这事,最起码给人一个交代,不明不白地就这么不写了,对人家太不负责了。”这个要求合情合理合法,他们没有拒绝。然而他们不知道,我每天晚上背对着同铺的哥们睡觉,那就是为了好好构思这条短信。
这条短信我还留着,全文如下:“卓老师,**出版社的稿子最近没空写了,因为我没法上网,请代我向编辑道歉。ZL的稿子我看过了,小说节奏还需更加紧凑,姐姐在江南那段经历的节奏就控制得很好,既紧张又有真实感,整篇小说可以向此风格靠拢。”
这条短信前后两句话,说的都是稿子的事,毫无可疑之处。玄机就在短信的后半段。
两天后,我对这个“网络销售”已经颇为信任,所以,就很傻很天真地把这条短信的秘密和盘托出。在跟来自陕西的一个小头头聊天的时候,我跟他说:“其实,我早就把我被困住的消息传出去了。我告诉他我现在在传销里面,但是暂时没有危险,不用太担心;但是如果长时间不出去不跟他联络,他可能就要采取措施了。”
那个小头头作出一副惊讶又非常感兴趣的样子,以引诱我的倾诉欲望,鼓励我继续卖弄自己的小聪明,他问道:“你怎么发出这个消息的?”
我神秘一笑,说:“前几天我发了一条短信,说是要讲稿子完不成的事。那条短信的前半段是真实的,但是后面那半段,ZL的稿子其实半年前就审好了,现在根本没有那回事。我发短信给他的那个人,来北京之前做过十年警察,嗅觉敏锐,肯定会从中发现一些疑点,只要他重新翻看ZL的那部小说,看到‘姐姐在江南的那段经历’其实就是女主人公身陷传销的事情,他自然就明白我短信里面的意思了。”
他听过之后,笑着说:“你的鬼点子还蛮多的嘛。”
我嘿嘿一笑,说:“那是,不仅如此呢,我还有别的准备。我有个学妹平时有事没事给我发几首古诗,我一直在观察附近有什么标志性建筑,等哪天她再发这种短信过来,我就写首藏头诗什么的,把标志性建筑的名称用这种方式告诉她。到时候卓老师和她信息一核对,就知道我在传销,而且能知道我的具体地点。”
他略有些尴尬地点点头说:“还是你们文人心眼多。”
我得意而谦虚地笑道:“呵呵,那是,谁能不留点后招呢?”
我相信,那天说完这些话,出门之后小头头就会立刻翻看我的手机信息,看到果如我所言,收件箱里有古诗,发件箱里有那条“泄密短信”,不知道他当时是什么感想?
这次谈话的威力很快就显示出来了。一开始监视我打电话、发短信的,是一个姓齐的恶男,那天之后,我就再没见过那位姓齐的恶男了。之后我每次打电话、发短信,边上都会站着两个人,一个是那个小头头,还有一个是法律系毕业的美女。我发短信的时候,他们还会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问:“这个人是谁啊?”“这个短信是什么意思啊?”
发现了这个变化后,我立即警觉到自己的幼稚,怎么可以把这等“重大机密”透露给他们呢?他们一直在防贼一样防着我,我却把他们当成了“知心哥哥”,真是“认贼作友”,何其愚蠢!
暗暗痛骂自己一番后,我静下心来分析这件事的利弊,弊端很明显,我的一招杀手锏没有了,他们对我的监视防范会更为严密。然而这件事也不是没有好处,好处之一,他们可能不敢因此对我太过分,怕万一惹出我背后那个“做了十年警察”的朋友,他们不好收场;二,他们会想,我把这件事都告诉他们了,固然一方面说明我对他们有了初步的信任,另一方面也说明我还有更厉害的后招,才会有恃无恐地把这条短信的秘密捅破,他们甚至会想:我告诉他们这个短信的秘密,会不会是在对他们进行某种警告?
一个坦白,换来他们对我的忌惮,损失的是我的自由空间更为狭小,总体来说,我还是赚到了。其实,当时如果没有这个幼稚的“坦白”,我这条短信就完全使不上力气了。后来我回到北京后问卓老师有没有领会我短信的意思,他茫然地摇摇头说:“什么短信?”我低头无语。而即使他领会了我短信的潜台词,也和发古诗的学妹基本没有联络,他们根本没机会接上我发的“暗号”,所以这个“后招”,就成了摆设。
事后我就总结:我最后能顺利出来,这条短信和这个“坦白”占了很大的功劳?我想,可能也许大概吧。
第二个放我走的可能的原因,我猜测,是我让他们觉得:这小子太能折磨人的神经了,一会儿给人失望,一会儿给人绝望的,谁受得了啊?干脆让他走吧。
后来我检视整个十一天的历程,主要是我态度的变化反差太大,无意中控制了他们的情绪,对他们造成了刺激。毕竟做传销的也是人,耐心也是有限的嘛。
进传销一开始三四天,我是坚定的“死硬派”,跟他们针锋相对。你用一只眼瞪我,我就用两只眼瞪你;你用谩骂侮辱打击我,我就告诉他“狗咬我我不咬狗”;你跟我谈骗人合理、自由有限,我就跟你一点点掰开来辩论;你威胁要打我,我就做出一副“受虐狂”的姿态;你警告我说“这个态度你永远也别想出去”,我就微笑着说“这儿其实挺好,我挺喜欢这种生活,最近都长胖了呢”……
辩论说不服我,威胁吓不了我,最可气的,是我每天还规规矩矩一副“好学生”的样子,让什么时候起床就起床,让表演节目就上场,让接受培训就坐得端端正正,简直让他们想发火都找不到挑刺的地方。最最让他们可气的,是我每天还很开心,那么多人陪着我玩、围着我转,我能不开心吗?
就这样,他们很无奈,很沮丧,又无计可施。
三四天后,情况发生好转,我答应他们要“好好了解组织”,每天认真听讲,他们说什么我就“点头称是”,似乎他们的成功就指日可待。然而只要他们一问到:“你加入不加入?”回答他们的总是我拨浪鼓一样摇动的头颅。
明明希望就在眼前,可就是怎么抓也抓不住,这种煎熬,容易吗?
五六天后,情况再次好转,我似乎被他们说服了,看了他们“两年一百八十万示意图”,还能上台似模似样地讲解,面对他们的时候,笑容更多了,笑声更大了。这个时候我确实也心动了,确实在考虑“要不要加入”(之前一直考虑的是“如何出去”)的问题。黎明就要到来,最后的胜利就等待着他们,我能体会出他们那时的心情:为这厮操碎了心、费尽了神,总算是把你俘获了。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一通电话打过来,含含糊糊地跟我说“东莞好多做……的”,我心惊之下以为电话那边要说的是“传销”,赶紧岔开话题,含含糊糊的就觉得这个网络销售很可能就是传销,就再次摇头拒绝了他们的“加入组织的邀请”。看着我浓密的头发在空中摆动,偶尔洒下几点头皮屑(好几天没洗头了,故意恶心他们的),他们脸上溢出的无奈和失望,连太平洋都盛不下。
如此三番四次,也许是我的频频摇头太过打击他们的士气,他们决定对我进行“冷处理”,也就是不理我。大概从第七天到第九天,再没有一个人找我单独聊天,妄图给我洗脑,甚至压根无视我“传销实习生”的特殊身份,把我完全看做传销组织的一员。这几天,这个窝点陆续接待了两个新人,我和其他人躲到一间女生寝室里面,静静等待着他们对新人宣布“其实这都是骗局”。在屋里躲着的时候我就想:当初我刚踏进这个三室一厅的时候,这间屋子里也照样挤满了人吧?
他们对我进行冷处理,想要给我传递的信息就是:小子,你就耗着吧,看谁耗得过谁。这样就自然地给我造成一种感觉:如果我不答应加入传销,很有可能就这样被困在这里,也许一个月,也许半年,也许一年,也许两年……
他们想要通过这种方式给我造成压力,逼迫我在压力之下向他们投降。这个时候,如果我露出一点沮丧无奈垂头丧气的模样,就会让他们鼓掌相贺:“这就是我们想要达到的目标。”
而我当时的状态,就跟七十年代某些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一样:也许一辈子就要扎根农村了,但是哥们不怕,哥们跟你耗着,我就是不屈服;不仅不屈服,我还要快乐地过日子,我要认真地、愉快地体验这种难得的生活经历。当时之所以有这种乐观的情绪,也许在于我始终坚信:我一定能够出去。
你的敌人越快乐,你就越痛苦。我的快乐,可以说是建筑在他们的痛苦之上的;但是我别无选择,因为我无法让渡我的快乐,他们的快乐也是以我的痛苦为基础的。我像一只快乐的公鸡一样生活在似乎没有希望的日子里,跟传销里的人学习唱歌,帮他们画围棋盘,下象棋,讲解文学名著,玩得不亦乐乎。
终于,三天后,也就是我进去之后第九天,他们受不了了,过来一个人跟我说:“考虑了这么多天,了解了这么多天,想得怎么样了?”我依旧坚定地摇摆着我的头颅。
她恶狠狠留下一句“那你就永远呆在这里吧”就走了。我当时没有沮丧:留就留,老子怕你?!当时我也不知道,这句狠话是他们崩溃的前兆,是他们放弃的前兆,也是我自由的前兆。这句狠话,是黎明前一道黑色的闪电。我依旧快乐着我的快乐,仿佛预知了这是我最后在里面的日子。
那天晚上,他们再次把我叫到房间,对我说:“既然情况都这样了,那你就走吧。明天我派个人送你出去。”我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听到这句话的,还沉浸在绝望般的快乐中的我,被这句突如其来的自由的允诺砸得晕头转向,心脏不争气地扑通扑通跳。当时怎么回答他的我已经忘记了,我只记得,回到屋里之后,我更快乐了。
第十天,由于他们要迎接新人,没有时间送我,所以我又留了一天。那天晚上,一开始来用枕头砸我的那个“有文化的流氓”找到我,试图做最后的努力。一番简短的交谈后,无果而终。这时我才发现:原来这厮也不过是银样蜡枪头(中指)。
第十一天清晨,早上七八点,大家正在做活动,我被叫到另外一个房间。朱主任让我收拾行李,说是送我离开。
走出那栋楼房,双脚踏上自由的街道,由于十一天的监禁,我发现自己好像不会在街道上走路了,走了几步就双脚打结,摇摇晃晃,那是要为自己的自由而舞蹈?然后,我就自由了。
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5 月 16, 2010
孔子思想中的自由与专制 刘军宁 “中国必须要拒绝作为帝师的孔子,找回作为先知的孔子!……点击查看新浪博客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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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晓慧 BBC中文网新加坡特约记者 同志集会上的标语牌写着恐惧无知 5月15日是国际家庭日,新加坡同志组织粉红点在这天举行同志集会,呼吁社会尊重同志群体的爱的自由。 该活动在新加坡唯一允许示威的芳林公园举行,有超过4000名同性恋者和家人以及支持同性恋权益的友好人士出席。这是粉红点第二年举办集会,去年出席人数约2500人。 据记者观察,出席者大多数年龄介于20到40多岁,多为专业人士。一些出席的同志告诉记者,虽然新加坡表面上看起来很保守,但是同性恋酒吧不少,只要不去公开挑战政府争取权益,大家都可以按自己的方式过自己的生活。 违法 同志组织我等之辈(People Like Us)创办人,同时也是同志权益活动人士王贤勤告诉BBC中文网,比起过去,新加坡社会对不同性取向的人更加包容也更加了解,也有更多组织出来筹办不同的活动。 不过他也认为,在同性恋问题上,可以看到社会两个层面,一个是像今天的集会,大家都可以公开地站出来表达选择的自由,这反映了社会包容的一面。另一面是,因为法律上仍存在对男同性恋行为的限制,而且也因为有些宗教团体无法接受,所以呈现保守的一面。 来自英国的拉尔斯以及本恩在新加坡生活了9个月的时间,坐在一旁观赏表演的他们告诉记者,相对于英国,甚至是泰国,新加坡对不同性取向的人的接受度还相当低,只有在一些集会上才能看到同志大胆公开地出现,但更多的时候,大家都隐藏起来,更像是在进行地下活动,而且由于法律问题,技术上来说同性恋行为还是属于违法的。 监禁两年 新加坡对不同性取向的人更加包容 根据英殖民地时期遗留下来的《第377刑事法》,任何人与男人、女人或动物发生违反自然性行为,都可被判刑。新加坡政府在2007年对此项条文作出修正,异性恋者之间的肛交和口交不再是违法行为,但是保留了《刑事法377A》。 《刑事法377A》规定,即使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男性之间在私下或公开场所进行性行为都可被列为犯法行为,违法者可面对长达两年监禁。 这条法令源自英国殖民时期的印度,并用于其他殖民地。不过,英国、香港、澳洲、新西兰、斐济和印度已经彻底废除有关条文。除了新加坡,曾是英殖民地的马来西亚、孟加拉、斯里兰卡以及多个非洲国家如乌干达、赞比亚、津巴布韦等仍沿用该法令。 新加坡同志群体指该项法令带有歧视性,要求政府废除,但政府认为,现今新加坡社会观念仍保守,而且政府不希望人们认为国家在鼓励同性恋行为,因此决定保留此条文。但它也表示不会刻意实施法令,并承诺会给于同性恋群体适当的空间,让他们自由活动。 粉红点活动发言人翁淑仪说:新加坡还有很多人,特别是一些较保守的宗教人士对同志群体了解不多,因此要让社会更加包容,这方面还有相当多的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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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世界新闻自由日 信息自由:知情权_pass30_新浪博客,pass30,因为整理到美国新闻博物馆(Newseum)的一些见闻,我信手写了些有关世界新闻纪念日的片言只语。不想,文字放到博客上不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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