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上访”就违法?(现代快报)
湖南省永州市农民唐封银被关进拘留所,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唐封银夫妇“准备上访,其行为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11月10日《南方都市报》) 准备上访竟然也被拘留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有这一条款吗?该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是:“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唐封银夫妇只向律师进行法律咨询,请问这违反了什么法,哪里“情节严重”了? 事件的起因源自一起征地事件。2008年,永州市政府向唐封银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要收回唐封银养殖场的土地使用权。唐封银由此将政府告上法庭,随后法院判唐封银胜诉。然而,告赢政府后不到一个月,永州市国土局、房产局又向唐封银送来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告知书》,这不是“以权压法”是什么?如果当地政府依法行政,也不会将唐封银夫妇逼得要上访。 唐封银之所以准备上访,不仅因为政府违法征地,也源于政府对法院判决的藐视,除了上访,解决问题已别无它途。唐封银“准备上访”也要被拘留,不仅是当地政府的错上加错,更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这表明:在永州市政府的眼中,征地比什么都重要,其他如民众利益、依法行政,早已不在他们眼里。 “准备上访”可谓史上最强的违法定性,准备上访就可以直接定性违法,它比“劳教书记说了算”更加赤裸裸、比上访示众更有震慑力、比上访者被精神病更节省人力物力。如果各地纷纷效仿,信访总量估计马上会变成零,“通宵排队信访”的情况估计也会消失不见。问题是:如此“以权压法”,会不会越维稳越不稳呢?(刘义昆) (本文来源:现代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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