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主义】香港警方重新定义传媒采访资格 拒认记协记者证
香港警察日前修订《警察通例》下“传媒代表”的定义,将原本持有香港记者协会或香港摄影记者协会会员证的传媒排除在外,仅认可已登记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GNMIS)的传媒机构,或国际认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闻通讯社、报章、杂志、电台和电视广播机构。这意味着日后而未在港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登记的网媒、学生媒体将被排除现场采访范围外。香港七间大学新闻系和学院发表联署声明,谴责警方修订不明智,强烈促请警方撤销该建议,并呼吁特区政府考虑到此项单方面决定对香港新闻自由的损害,停止令该建议成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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