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委宣传部长伍皓被扔五毛纸币的理解_赵深雅_新浪博客
对云南省委宣传部长伍皓被扔五毛纸币的理解_赵深雅_新浪博客,赵深雅,是对官方动用纳税人钱财用于打压纳税人言论自由组建五毛党的抗议。“据悉,2010年伊始,中国大陆创新高地增编了500万人的维稳员额,”(颜昌海博客)其中不少是“五毛”吧。
阅读更多发布者苏吴男爵 | 4 月 25, 2010
对云南省委宣传部长伍皓被扔五毛纸币的理解_赵深雅_新浪博客,赵深雅,是对官方动用纳税人钱财用于打压纳税人言论自由组建五毛党的抗议。“据悉,2010年伊始,中国大陆创新高地增编了500万人的维稳员额,”(颜昌海博客)其中不少是“五毛”吧。
阅读更多发布者你懂的 | 4 月 25, 2010
钳制网络自由对中国有百害而无一利。“当新闻获得自由,而且任何人都能阅读报纸的时候,一切都平安无事了”(托·杰弗逊)。此语具有辩证的穿透力,并且揭示着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之
阅读更多发布者苏吴男爵 | 4 月 25, 2010
最高法院认为这一案子事关重大,不但涉及到对公职人员的舆论监督,进而也涉及. 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这样的基本民权问题。 1964年3月,最高法院以9票对0票一致否
阅读更多发布者12742440 | 4 月 25, 2010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到人民大学演讲,一名青年男子走上讲台,掏出一叠面值五角的人民币朝他扔去,并大喊:“伍皓,五毛!”随即扬长而去。此事成为推特和微博上的热门话题。 除了伍皓的名声之外,大家热议此事,还因为它在中国比较少见。不少人甚至不知道怎样定义它,有人说是“突发事件”,有人谓之“扰乱秩序”,有人称为是“没有教养的举动”,还有人认为这是违法行为。伍皓本人倒是清醒,据报道,他在演讲过程中,还举着桌上一张五毛纸币说,这就是刚才网民的抗议。 这就是一起抗议行动。针对政治人物的抗议活动,是公民社会的家常便饭,可惜我们吃得太少,几乎不记得它的味道,甚至不知道它是什么东西。伍皓当天在微博中说:“我们要习惯在民主的氛围下各尽其责,要学会尊重公民的表达权利,包括各种的表达形式都应得到尊重。”这个说法是相当到位的,可惜他在后来的媒体采访中强调这是“非理性”的行为,甚至认为抗议者“素质低”。我知道,人们对伍皓的抗议之一,就是他说一套做一套,或者做一套说两套,具有欺骗性。他这些矛盾的说法又成了新的例证。 就其本质而言,抗议是一种言论表达。只要宪法承认了公民的言论自由,也就不能不保障抗议的权利。抗议有各种方式,或言语,或行动,甚至沉默。它可以很喜剧,比如近日广州大学生以“快闪”的形式,到几个地铁站抗议整形广告。它也可能成为悲剧,比如各地拆迁中出现的自焚现象,就是在绝望中的以死相争。由于很多人尤其是官员们习惯了没有抗议的政治生活,是一些“抗议盲”,所以才会认为抗议是“意外事件”,是“扰乱秩序”的行为,甚至说出自焚者是“法盲”这种荒唐的话来。 秩序并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抗议就是要在一定程度上扰乱秩序,破坏稳定,以期引起社会的关注。如果把秩序理解为寻找平衡,而不是死水一潭,那么也可以说,有抗议的社会,才有真正的秩序。看见民主社会里议员在议会中争得面红耳赤,甚至大动拳脚,总是有人感慨说,这样的民主,不要也罢。相比之下,我们的官场,的确要有秩序得多,要文雅得多。但是,这样的秩序和文雅,是什么换来的呢?那就是节节攀升的维稳成本,比比皆是的官场腐败,居高不下的公款吃喝,千奇百怪的派出所死亡方式,和拆迁现场的自焚及活埋惨剧。 有人说,伍皓无论作为一个“六品大员”,还是一位演讲嘉宾,朝他抛纸币都是对他的不尊敬。抗议中尽量尊重被抗议者的人格,这的确是一种文明行为。但是,假如为了尊重,干脆不允许抗议了,这又是对现代政治文明和公民权利的不尊重了。最近英国有一个判例,让一些因为扔鞋抗议而卷入官司的人有望解脱。法院认定,“扔鞋”只是抗议示威中的一个例行的作为,并不属于暴利犯罪的范畴。一位法官表示,“扔鞋”不应该成为指控实施暴力行为的证据,它只是一种象征性的政治姿态。 对于“扔五毛”的另一种批评认为,针对伍皓的抗议没有太大的风险,“有本事你去抗议更高级别的官员啊”。本来这种批评不值一驳,但是它在话语市场中还相当畅销。事实上,任何抗议对象都不可能是最大的“恶”,甚至根本不是“恶”,只是意见不同而已。假如只能对最大的“恶”抗议才有意义,那么这个世界上就不存在抗议活动了。抗议作为一种公民权利,并不附带这样的条件,只要有人感到不满,他就可以表达相应的抗议。同时,任何抗议活动,都要进行风险评估,这不是什么投机,而是一种基本的理智。在进行了风险评估之后,仍然为了心中的正义选择冒险抗议的人,自然受人敬仰;但是,那些在抗议中进行自我保护的人,也不应该受到谴责。 Chat about this story w/ Talkita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4 月 25, 2010
理性地看待“五毛”问题 怎样理性地看待“五毛”问题?思宁认为,既要实事求是地具体地批评出卖良知的“五毛”或“五毛”现象,又要尊重包括“五毛”和“网络评论员”在内的所有网友的言论自由权利,反对不顾事实、不讲道理的谩骂或人身攻击。 下面是思宁看待“五毛”问题的若干初步看法,欢迎讨论: 一、“五毛”通常是指在网络上不公开真实身份,而以民间普通网友的名义发帖,出卖良知,混淆视听,为专制独裁以及特定的权贵集团(或个人)歌功颂德、涂脂抹粉,故意歪曲和误导网络公众舆论的人。“五毛”顾名思义,是发一帖或跟一帖获得五毛钱或更多奖赏的意思。指称某人“五毛”,带有批评某人人格的意思。“五毛”的本质是出卖良知。对出卖良知的不道德言行应当予以揭露和批评。 二、不能说“网络评论员”就是“五毛”。从本质上说,“网络评论员”只要没有出卖良知,就不是“五毛”。即使一些“网络评论员”的观点有故意歪曲和误导网络公众舆论之嫌,也有相当一部分属于思想认识水平问题,不能一概认定为出卖良知。有些“网络评论员”还在一定程度上宣传了自由民主,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对这些“网络评论员”就应当予以赞赏。而从形式上说,凡是公开真实身份的“网络评论员”都不是“五毛”。“网络评论员”,包括官方的“网络评论员”在网络上与其他网友一样,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应当尊重包括“网络评论员”在内的所有网友的发言权。当然,如果有详实的具体分析或可靠的证据证明某“网络评论员”出卖良知,还是可以指称其为“五毛”的。 三、应当尊重包括“五毛”在内的所有网友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可以实事求是地批评“五毛”,要注意摆事实讲道理,不能简单地以“五毛”嘲讽挖苦之。反对“五毛帖,鉴定完毕”之类的武断跟贴,除非能摆事实讲道理地具体地进行鉴定。网站不能以哪位网友是“五毛”为由剥夺或限制“五毛”的发言权,其他网友也不能以哪位网友是“五毛”为由叫人家闭嘴或进行舆论围攻、谩骂。对因为长期被误导而愚昧无知的个别网友,更不能把他们指称为“五毛”,而要摆事实讲道理地予以启蒙。 四、呼吁服务于官方或者特定组织的所有“网络评论员”,公开自己的“网络评论员”身份。比如,使用真实的姓名、固定的单一的昵称,在发贴中注明自己是某组织的“网络评论员”。 五、除非有详实的具体分析或可靠的证据证明,都不要指称哪位网友是“五毛”。要反对辩论不过对方或者仅仅因为对方观点不同,就给对方扣“五毛”帽子的不良风气。网站对没有具体分析,单纯以“五毛”指称骂人的帖子,应当删除其谩骂或人身攻击的内容,并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限制谩骂或人身攻击。 2008.1.28 ———————————————————————— 注:本文在2008年被网管删除,现在予以重发。 “七”乐无穷,尽在新浪新版博客,快来体验啊~~~请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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