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社会

刘植荣:国民经济核算应尽快采用SEEA体系

国民经济核算应尽快采用 SEEA 体系 作者: 刘植荣 2012 年 12 月 10 日 -12 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将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提升到中心位置。 2012 年 11 月 30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也提出:“要增强经济增长的内生活力和动力,增长必须是实实在在和没有水分的增长,是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增长。”而衡量经济增长的主要指标就是国内生产总值( GDP ), GDP 的统计对经济发展起到“风向标”的作用, GDP 统计方法不科学必然会把国民经济引到邪路上去,危害经济增长的效益和质量,不利于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1934 年,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家西蒙·史密斯·库兹涅茨( Simon Smith Kuznets )在给美国国会的报告中正式提出 GDP 这个概念, 1944 年的布雷顿森林会议(联合国货币金融大会)决定把 GDP 作为衡量一国经济总量的主要工具。中国核算 GDP 按照《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2002) 》标准,该体系采纳了联合国 1993 年《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SNA) ,而目前世界多数国家对 GDP 的核算依据联合国 2008 年版的 SNA 。 按《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只要是在中国国土上产出的产品和服务,不管是有益的还是有害的,都被计入 GDP 。这就好比你买了一盒巧克力,毛重是 300 克,净重是 200 克,有 100 克是包装,对你有价值的只是 200 克的巧克力,那 100 克的包装最后就成了垃圾。 我们所用的 GDP 核算体系的弊端就在这里, GDP 就是个大杂烩,里面包含好的 GDP 、坏的 GDP 、杀人的 GDP 、流失的 GDP ,贪腐的 GDP ,甚至连排放污染、有毒食品、大桥垮断、房屋倒塌、自然灾害、战争都创造 GDP ,仅凭目前的 GDP 统计数据,根本无法评估一个经济体究竟产出多少有价值的 GDP ,是否在安全、健康和可持续发展,这就好比农民收获后把庄稼和毒草都算作收成一样。 目前,我们的 GDP 里最大的毒瘤就是污染;其次就是建筑寿命短造成 GDP 水分大,同时也增加了污染。 根据国际能源署的统计, 2010 年世界平均每产出 1 美元的 GDP 排放的二氧化碳为 0.59 公斤,而中国大陆为 1.88 公斤,是世界平均值的 3 倍多,世界上只有朝鲜、伊朗等 9 个国家的单位 GDP 碳排放量超过我们。所以,都说生产了 1 美元的 GDP ,可我们却同时产出了比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多得多的污染,然后再投资去治理污染,又一次创造 GDP ,可这些 GDP 根本就没给百姓带来任何物质的和精神的享受,带来的是疾病和痛苦。 中国肿瘤登记中心 2013 年 1 月 9 日发布的《 2012 中国肿瘤登记年报》显示,中国每年新发肿瘤病例约为 312 万例,肿瘤死亡率为 180.54/10 万人,每年因癌症死亡病例达 270 万例,居民因癌症死亡的几率是 13% 。根据美国环保机构的统计 , 美国每年癌症病例中,约 58% 是由排放造成的空气污染引起的。 根据住建部的研究报告,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 30%-40% ,中国每年拆毁的老建筑占建筑总量的 40% ,建筑寿命仅为 25-30 年。显而易见,在建筑业,我们创造的 GDP 与国外的相比水分太大。例如,建一套房子都是创造了 10 万美元的 GDP ,可我们的房子只能用 28 年,英国可以用 132 年,即人家的 1 个 GDP 顶我们的 5 个 GDP 。要知道,建筑材料的生产都是高耗能产业,生产过程要排放大量污染物,而处理建筑垃圾再一次造成污染。 2012 年 5 月,联合国环境与经济核算委员会正式颁布了《环境与经济综合核算体系》( SEEA )框架白皮书,把自然资源与环境等因素考虑到国民经济账户中,建议各国用 SEEA 取代传统的 SNA ,通俗地讲,就是把各种坏的 GDP 从经济毛值中剔除,得到“绿色 GDP ”。 我们举个例子:假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统计出来 250 个 GDP ,里面可能就有 80 个 GDP 污染了环境, 30 个 GDP 用于治理环境污染, 15 个 GDP 用于因环境污染患病的居民的医疗费,实际上有价值的 GDP 为 250-80-30-15=125 个,也就是说,我们统计出来的 GDP 里有﹝( 250-125 )÷ 250 ﹞× 100%=50% 的水分。如果按照联合国的 SEEA 体系进行统计,我们的 GDP 只有 125 个,我们多统计出一倍来。可见,我们的 GDP 与世界一些国家的 GDP 根本就没有可比性,因为采用的不是同一个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中国是能耗和污染大国,我们每年的 GDP 里有很大一部分是对人的健康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害的 GDP 。 2012 年 12 月 15 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扬在“中国循环经济与绿色发展论坛”上说:“如果在 GDP 中扣除生态退化与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国的真实经济增长速度仅有 5% 左右。” 2012 年 12 月 19 日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调研座谈会上也强调:“如果我们的 GDP 无法让人民群众的收入增长,那 GDP 增速再高,也是‘自拉自唱’,并不利于发展,也不利于稳定。”发展经济的目的是增进人民的幸福感,而提高居民收入最能增进人们的幸福感。所以,为了使 GDP 数据与人民的幸福感相吻合,笔者建议统计部门尽快采用 SEEA 体系对国民经济进行核算。(本文发《 新金融观察 》2013年2月4日第75版)   人大代表朱列玉“贪污 10 万由判 10 年改为 1 年”是亡党提案 财产公示是从政的最基本要求 瞧瞧外国政府办公楼是个啥样子? “影响中国百名博客”获奖感言 GDP里的罪恶 公务员包 二奶不是私事 莫言的奖金在各国首都能买啥房子? 推荐我的新书《圣经中的人生智慧》 养老金缺口真的存在吗? 延迟退休能否行得通 各国真实退休年龄及养老制度 民免费医疗英国的骄傲 工资乱象何时休 欧美学生作文与国内作文的差异何在? 刘植荣接受《南风窗》记者张默宁专访:公务员涨工资的尴尬 刘植荣:世界工资研究报告 欧美农民种田为何能得到大量补贴? 股价越高股民赔得越多 苏联解体二十周年再思考:执政党利益必须与人民利益相统一 住房空置率之谜亟需解开 作家税负是工薪阶层的6倍 文化繁荣 须为作家增收减负 看看外国物价如何涨:过去20年多数国家CPI年均涨幅2% 股市就是大赌场 美国收入15万吃救济,“救世主”这顶高帽咱戴不 起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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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植荣:铁道部拆分,防止搞成私分

铁道部拆分,防止搞成私分 作者: 刘植荣 北京时间 2013 年 3 月 5 日零点 5 分,路透社发了一则报道,题目是《中国将解散傲慢的铁道部》( China to dismantle bloated rail ministry )。报道称,北京两个可靠的消息来源告诉路透社,中国将解散体系庞大、丑闻缠身的铁道部,其管理职能并入交通部,客货运输商业职能并入一家国营企业。路透社的报道很神秘,像是搞间谍,文中专门提到消息来源要求不得泄露其身份,担心身份暴露对自己有负面影响。   拆分铁道部板上钉钉   虽然路透社的报道给铁道部的前途抹上了神秘的色彩,但铁道部的拆分合并早已不再是小道消息。早在 2007 年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就已提出,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随后,关于铁道部并入交通部的呼声不绝于耳,有关报道也时常见诸报端。 今年两会期间,铁道部的前途又成了媒体追踪的热点,各路媒体各显神通,到处挖关于铁道部拆分的内部消息,和路透社一样,都是贩卖“内部人员”的消息,并称,是大贪官刘志军极力阻挠铁道部并入交通部,是真是假让人一头雾水。 3 月 4 日 ,全国人大代表、铁道部部长盛光祖在回答记者 “ 你是不是最后一任铁道部部长 ” 时说: “ 我现在也不太清楚,是不是最后一任不重要,关键是根据国家的需要。我个人支持大部制改革! ” 他表示,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是否会涉及铁道部,他也不太清楚,说 “ 那是人大决定的 ” 。铁道部面临生死存亡,铁道部部长竟称对此不知情,这也许是卖关子。虽然目前官方没有发布是否拆分铁道部的消息,但从各媒体报道和领导回答此问题的语气推测,铁道部拆分似乎是板上钉钉,至少是八字已有了一撇。   遣散铁道部大快人心   铁道部要拆分,看不出百姓对此有惋惜之意。这个“铁老大”被一些人称作是“独立王国 ” ,除了军队,公、检、法等机构应有尽有,后来检察院和法院才移交给地方,现在仍供养着庞大的铁路公安系统。 垄断必生腐败,垄断很难提供优质服务。不说别的,你在火车上吃饭、购物,依法要张发票都遭拒绝。误了火车,你想退票,没门,不乘火车你的车费也照收不误。你还没处告去,因为这是王八的屁股——规定,而这规定就是“铁老大”自己的规定,它想怎么规定就怎么规定,它的规定就是法。怎么样?没辙,你还得坐它的火车,因为它是蝎子拉屎——独一份。 看看美国的铁路,你在美国坐火车,误了点根本不用着急,因为火车票一年内有效,你可以在一年内任何时间换张新票乘车,当然,也可以在一年内任何时间退票。 铁道部要散伙,真是大快人心!这是不少百姓梦寐以求的大好事。要想打破垄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营成本,只有拆分铁道部,别无他法。 现在问题就来了,拆分铁道部,怎么个拆法,人员、资产和债务如何处置?   拆分铁道部不会“精兵简政”   铁道部有在编职工约 200 万人,其中 50 万人是管理人员。铁道部解散,不会对 150 万基层职工带来什么影响,不管划给谁,他们都是干活的。所以,拆分铁道部,人员安排主要是 50 万挂着干部头衔的人。 从中国历次企业改革实践看,改制也好,重组也罢,下岗的都是“只低头干活,不抬头看路”的工人阶层,这经理那书记,这长那主任,很少听说有下岗的。例如, 1998 年到 2001 年,国有企业办不下去了要倒闭了,一个“红头文件”就让数千万职工下岗了。 所以,铁道部拆分,那些“吃皇粮”的仍然是左右逢源,不管是并入交通部,还是进入铁路总公司,换张名片继续当官。故此,我认为铁道部拆分不会有此“精兵简政”,最多精简下去一两个部长副部长。由于有一个正部级的单位分裂成两个副部级的单位,多了一套人马,这就有可能生出更多的局长、处长、科长。   铁道部资产属于全民   铁道部是国有企业,也就是全民企业,只要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户口,就是铁道部的股东,铁道部就有你的一份。 2012 年第三季度,铁道部的资产为 43044 亿元,你就可以分到 3100 元。 过去企业改革,改来改去把国有资产都给改没了,有的通过内幕交易给贱卖了,价值几百亿的企业,几个亿就到个人手了。政府卖了那么多国有资产,老百姓没分到一分钱。按理说,国有资产出售后,要给全民平均分配,就像当年俄罗斯私有化那样。这好比几个人创建公司,搞了几年不想搞了,把公司给卖了,卖公司的钱可不能装进一个人的腰包,要分给所有股东。 所以,如果铁道部真的被拆分,决不能以任何方式、任何借口再让这么一大笔国有资产流失了。要么私有化,把收回的 43044 亿元资金给全国人民每人分 3100 元;要么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由政府委派专门人员替人民把这笔资产管好,让它保值增值。   政府替铁道部还债坑害百姓   截至 2012 年第三季度,铁道部的负债为 26607 亿元。有媒体透露,中央政府要为铁道部的债务兜底。这是绝对错误的。如果政府替铁道部偿还债务,这就意味着全国人民替铁道部还债,因为政府的钱来自税收,全国人民都是纳税人。在中国,越是穷人税负越重,因为我们的税制是以间接税为主,也就是把税加进商品的价格里了,我们的商品价格大约一半是税。人活着就要消费,穷人挣的几个辛苦钱为养家糊口都要花掉,即使不交工薪税,不交房产税,穷人税负也是收入的 50% 。 那么,如何处置债务呢?债务主要是购置资产形成,所以,铁道部的债务必须与资产绑在一起,将来不管拆分成多少个公司,各公司都要根据自己公司的资产份额分担债务。目前铁道部资产负债率为 62% ,假如新成立的一个公司,其资产是 1000 亿元,就要承担 620 亿元的债务。 当然,也可以把债务转给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或把债务做成债券,卖给投资者。 不管怎样处理债务,政府绝对不能替铁道部还债,因为铁道部的贪腐和经营不善等问题,糟蹋了大量钱财。 2011 年铁道部人均年薪 5 万元,而这一年全国从业人员的平均收入仅 20415 元,还不足铁道部的一半。铁道部还提出到 2015 年实现人均年薪 10 万元,根据测算, 2015 年全国从业人员平均收入仅 26269 元,铁道部平均薪酬是全国从业人员的 3.8 倍,铁道部借债发高薪,让穷人替铁道部还债,这就相当于铁道部借钱内部私分,这显然从道德上也说不通。   对拆分铁道部的建议   我不赞成把铁路私有化,以为那样很容易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其实,世界多数国家的铁路都是国有的,只不过人家的运营模式与我们完全不同,人家是按照公司法组建并管理的,只不过是国家持有 100% 的股份而已。 我也不赞成成立铁路总公司,因为这样换汤不换药,只不过是把“铁道部”的牌子摘下来,换上“铁路总公司”的牌子而已,这仍然不能打破“铁老大”的垄断格局。 我建议,铁道部的拆分不要做大手术,就按目前铁道部所属的 18 个铁路局组建 18 个铁路公司(也可两个合并成一个,组建 9 个铁路公司),各公司根据自己分得的资产分摊债务,铁路网和客货商业运营捆绑在一起,每个局都是独立的法人企业,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盈利上交国库,用于全民分红。 当然,也可以把全国铁路网剥离出来,单独成立几个铁路网公司,负责铁路基础建设和维护,上述 18 个公司只从事客货商业运营。 其实,拆分铁道部不是一些人想象的那么难,我们早就积累了拆分经验,民航、电信就是例子。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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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植荣:财产公示应理直气壮

财产公示应理直气壮 作者:刘植荣 自英国 1695 年通过《腐败行为法案》以来,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出台了公务员财产公示法规,不但老牌资本主义国家毫无例外地建立起财产公示制度,就连坦桑尼亚、尼日利亚、斯里兰卡、印度、越南等经济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也相继出台了公务员财产公示法规,中国香港、澳门、台湾也已建立起了完善的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我国自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就对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进行探索, 1994 年更是把《财产收入申报法》列入立法计划,但 “ 公务员财产公示 ” 却一直难产。   从政必须放弃财产隐私权   公务员财产公示是国际惯例,是从政的最基本要求。要想当公务员,就必须放弃财产隐私权;不想放弃财产隐私权,就别当公务员。 俄罗斯在出台公务员财产公示法规时曾遇到很大阻力,一些官员以 “ 隐私权 ” 、 “ 条件不成熟 ” 等借口阻挠财产公示立法,普京对此回击: “ 如果政府中谁不愿意公示自己的财产,那他一定是个贪官,是禽兽不如的东西! ” 公民的隐私权不是绝对的,为了公共利益或更大的利益,在某种场合或从事某种特殊工作的人就必须放弃一部分隐私权,也就是人们常说的 “ 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 ” 。例如,病人就要放弃身体某些部位的隐私权,暴露给医生检查,因为这是为了整个身体的健康;公民乘用公共交通工具,行李物品和个人身体,都要接受被检查探测,这是为了所有乘客的安全。同理,公务员放弃财产隐私权,也是为了公共利益,因为公务员的任何贪腐行为都是对公共利益的侵犯。例如,有人向官员行贿,行贿者绝不会白白献出财物,而是用它们做诱饵,套取更多的收益或权力。 政府的任何开销,都是纳税人提供的;政府的任何失误,也都由纳税人来 “ 埋单 ” 。可见,腐败是一种不义之 “ 税 ” ,是腐败官员对纳税人征收的 “ 脏税 ” 。俗话说: “ 小时偷针,长大偷金。 ” 建立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也是为了保护公务员。大恶是小恶之积,有了财产公示制度,就相当于给公务员戴上了 “ 紧箍咒 ” ,任何以权谋私的行为都会受到监督,并被及时揭露,这就警示公务员在从政的任何场合、任何环节都要做到 “ 慎独 ” ,防止在贪欲的驱使下由小贪变大贪,直至走向罪恶的深渊。   财产公示乃大势所趋   公务员财产公示是政府 “ 透明化 ” 的要求 a ,是反腐的有效手段。同时,公务员财产公示也是诚实的表现,很容易以此取得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便于政府各项政策的顺利贯彻落实。 世界银行金融市场透明局局长吉恩 · 佩斯姆( Jean Pesme )就认为公务员财产公示是有效的反腐手段: “ 财产公示制度使腐败官员掩盖犯罪活动或隐匿非法所得更加困难。公众和反腐机关应支持 20 国集团呼吁的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因为这是把公务员盗贼诉诸法律审判的一个有效措施。 ” 截止到 2010 年底,在世界银行数据库中的 176 个国家中,有 146 个国家建立了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占 83% ,其中至少 137 个国家正在实施公务员财产公示法规,经合组织( OECD ) 34 个成员国全部实施公务员财产公开法规,拉丁美洲、加勒比、东欧和中亚实施公务员财产公示法规的国家占 90% ,南亚、东亚、太平洋和撒哈拉南部非洲占 65% 以上,中东和北非为 60% 。 在过去 20 年中,全球范围内公务员财产公示的趋势有所加快,尚未建立这一制度的少数国家都在积极立法,估计在未来几年内,建立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国家会到达 90% 以上。   谁该公示财产   从各国立法实践看,公务员财产公示是 “ 由上而下 ” 推行的,先从高级公务员和议员(人大代表)开始,然后逐步推广到普通公务员。这是因为高级公务员掌握着更大的权力,一旦腐败,给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失也更大。俗话讲 “ 正人先正己 ” ,财产公示从高级公务员开始,领导以身作则,自然便于把这项制度贯彻下去。 世界银行报告显示,在建立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国家里,规定高级公务员必须公示财产的国家占 100% ,规定内阁成员必须公示财产的国家占 93% ,规定议员(人大代表)必须公示财产的国家占 91% ,规定高级司法人员必须公示财产的国家占 62% 。 公务员财产公示,并非限于公务员自己,还应包括公务员的配偶、子女,甚至还包括父母,而不论其国籍。如果只公示公务员自己的财产,他可以把贪污、受贿的财产放到配偶、子女和父母名下,甚至转移到海外,这就让公务员财产公示流于形式,起不到遏制腐败的作用。 俄罗斯总统普京在 2012 年 12 月发表国情咨文时强调,公务员财产公示要从高级领导人做起,例如总统、总理和他们的家人。普京说: “ 如果一名官员在公开赞许俄罗斯伟大的同时,却将资产转移到海外,人们如何信任他 ” 。在俄罗斯,必须公布财产的公务员部门,分为民政部门、军事部门和具有潜在腐败风险的其他联邦机关等系统,官员以司局级以上的领导为主,腐败风险大的部门职务相应降低。国有企业、基金会的高管也纳入财产公示范围。 韩国 1981 年 12 月通过了《韩国公职人员伦理法》,规定申报义务者为四级以上的公务员及相关人员、所有法官和检察官、上将以上的军官、总监以上的警官、政府企业高管、高等院校的正副校长和学长,此外,接受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出资的机关、团体的任职人员也要申报财产。需要申报的财产不仅限于公务员本人,也包括配偶(含长期同居者)和三代直系亲属的财产,但出嫁的女儿和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除外。 土耳其 1983 年出台的《公务员财产申报法》规定,需要申报财产的公务员包括所有通过选举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包括村长和村委会成员、公证员、国企管理层等人员。 巴西 1993 年 11 月颁布的《高级公务员财产申报法》规定,必须申报财产的官员包括:总统、副总统、部长、议员、联邦法官、联邦检察机构成员、在联邦各权力机关的一切人员。   哪些财产该公示   公务员应该公示的财产应包括一切收入、投资收益、动产、不动产、所收礼品、受到的款待等。 美国规定,公务员必须报告的财产信息包括所有收入及累计超过 100 美元的酬金,要详细写明来源、时间和数额。对从亲属以外的人那里获得交通、住宿、食品、消遣等,也要折合成货币价值,累计超过 250 美元就要报告。收到的任何礼品按市场价格超过 35 美元,则必须上报。 乌克兰规定,公务员必须在每年 4 月 1 日前,如实提交个人上一年度在世界范围的所有财产、收入、支出等财务状况资料,包括所有本币和外币银行账户。国家税务部门负责对财产报告进行审查,如报告不实,则辞退公务员。公民竞聘公务员职位也必须提交财产报告,报告失实则失去竞聘资格。 土耳其规定,公务员应公示的财产包括公务员自己、配偶及子女名下的所有不动产、各种收入、债券、黄金、珠宝等。 韩国规定,公务员应公示的财产包括事实上拥有的境内外所有财产和向非营利机构捐赠的财物,也包括首饰、古董、珠宝、艺术品和会员券等。 除了公示财产外,有的国家还禁止公务员及其家属在境外拥有任何财产和银行账户。 2012 年 12 月 23 日,俄罗斯国家杜马以 437 票赞成、 1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一项法案,禁止所有公务员、军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境外拥有任何财产和开设银行账户,禁止购买或持有外国公司的有价证券。如违反上述规定,判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 500 万 -1000 万卢布的罚款, 3 年之内不得担任公职。国家杜马制宪和国家建设委员会第一副主席维亚切斯拉夫 · 雷萨科夫说: “ 公职人员不允许一条腿在俄罗斯,另一条腿在国外。 ”   如何财产公示   “ 公示 ” 与 “ 申报 ” 是有区别的。 “ 公示 ” 就是把自己家庭的所有财产、收入和支出信息向公众展示,任何人都可以查阅,其目的就是落实民主监督制度。随着电子政务的推广,公务员财产信息放到网上,大大方便了公众的查询监督。公众可以通过财产公示材料,发现公务员有没有隐瞒财产,收入与支出是否相符,如发现公务员的财产信息不实,便可揭发、举报。而 “ 申报 ” 只是把自己家庭的财产信息向上级报告,然后就被锁进了保险箱,没有几个人会知道,如果知道该信息的官员也是贪官,那就必然会官官相护,这当然也就起不到民主监督的作用,更达不到反腐的目的。 财产公示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少数国家在公职人员参选前申报,任职时公示一次,卸任时再公示一次,如果任职期间财产有重大变动,还要及时公示。乌克兰则要求高级公务员在离职 10 年内仍须每年报告个人财产。 美国规定,公务员财产报告在当年的 5 月 15 日截止日后的 15 日内向全社会公开,任何人都可以查阅这些信息。公众出于维护公共利益和反腐的目的,也可索取公务员财产报告的复印件,起到民主监督作用。报告持续公示 6 年,满 6 年后,销毁这些信息,但正在进行调查的继续保留。 法国规定,需要公示财产的公务员在任职后的 15 天内提交财产报告,任职期间财产有重大变化要及时提交报告,任期届满前最早 2 个月、最迟 1 个月内,或在辞职、被解职等原因停止职务后的 15 天内重新提交财产报告,公务员的财产报告在《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公报》上公示。   欺瞒行为必须严惩   公务员财产公示不是反腐的目的,而是反腐的手段。通过公示,如果发现贪腐问题,必须及时调查处理。 土耳其规定,如果应该公示财产的公务员任职期间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财产报告,将被解职,并可处以 3 个月至 1 年的监禁。提供虚假报告者被处以 6 个月至 5 年的监禁,没收非法所得,并判罚金 500 万 -1000 万里拉,如果非法所得被转移或使用,则用合法财产补足差额。对获刑者,刑满后终身不得被录用公职。 韩国的公务员伦理委员会审查公务员的财产报告,如财产报告有隐瞒造假嫌疑,通知司法机关对财产报告人进行调查或搜查。规定时间内不提交财产报告或提交的报告有欺瞒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可判处 1 年以下拘禁或 1000 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 财产公示 ” 绝不能空谈   联合国《反腐败实际措施》认为:规定公务员全面公示个人所有财产、债务和社会关系,以及每年的全部收入和经营活动,这是很有效的反腐手段。 2003 年 12 月 10 日,中国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上签字,这展示了中国政府反腐败的决心与承诺,表达了在反腐败中加强国际合作的愿望。世界银行建立了各国财产公示数据库,但世界银行金融市场透明局局长吉恩 · 佩斯姆称,从未收到过中国提出的协助反腐请求。 为了防止公务员侵害公共利益,就必须建立财产公示这种预防性制度,这要优于事后惩罚,因为一旦腐败事件发生,损失的不但是纳税人的财产,还有政府的信誉。 2012 年 12 月 4 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 3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 “ 我们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 这就要求我国尽早出台公务员财产公示法规,而不能一直空谈下去。 看执政党是不是践行 “ 三个代表 ” 和 ” 科学发展观 ” ,看政府是不是有反腐决心和廉政诚意,看公务员是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否建立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就是最好的试金石。(本文发《 人力资源 》 2013 年 2 月刊,总第 352 期第 18-20 页)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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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植荣:房产税是否会增加百姓负担?

房产税是否会增加百姓负担? 作者: 刘植荣 2013 年 2 月 20 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有专家、教授迫不及待地跳出来,说收房产税是增加百姓负担。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房产税是否真的会增加百姓负担?在中国谁最怕房产税? 我们先对比一下中国人比较熟悉的国家的首都住房痛苦指数,也就是居民用多少年的收入可以买一套住房。根据世界独立房产研究机构 Numbeo 在 2012 年 10 月发布的数据,中等收入居民买一套中等住房,中国北京需要 33 年,美国华盛顿需要 5 年,加拿大渥太华需要 3 年,英国伦敦需要 15 年,法国巴黎需要 17 年,德国柏林需要 6 年,澳大利亚堪培拉需要 6 年,新加坡需要 17 年,日本东京需要 19 年。数据显示,北京住房的痛苦指数是世界其他国家首都的两倍到十几倍,北京市民购买一套住房,几乎要用一生的劳动所得。 在很多国家,中央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个人收入税,而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房地产税。有的国家对房产税和地产税单独计征,有的国家则把这两项税合并计征。荷兰对房屋产权所有人和居住者双重计征房产税(只对城镇住房征税),如果房屋产权所有人就是居住人,则他就要交双份房产税。 一些国家除了征收房产税外,还对空置住房进行罚款或征用,严厉惩罚炒房行为。荷兰政府可以征用空置一年以上的住房安排给无房户居住;法国对空置一年的住房处以房价 10% 的罚款,空置两年的住房则罚款 12.5% ,空置时间越长,罚款比例越大;丹麦政府征用空置超过两个月的住房免费供他人使用;瑞典政府也征用空置住房供无房户使用。 2011 年 1 月 28 日 ,重庆和上海开始征收房产税。从两年的实践来看,这两个直辖市的房产税对平抑房价的效果并不明显,但这并不是房产税本身的问题,而是房产税设计的不科学。笔者在 2011 年 1 月 31 日发文《 渝沪房产税很温柔 》中业已指出,重庆市和上海市出台的房产税方案过于温柔,对房市不会产生显著影响。这是因为,这两个城市的房产税税率太低,只在 0.4%-1.2% 之间;再有就是税基过窄,存量住房除了重庆市的独立别墅外都没有列入征收范围,对过去囤积多少套住房都不征税。这样温柔的房产税就好比向湖泊里投入一粒尘埃,根本泛不起涟漪。 其实,房产税不管在中国还是外国都是个老税种,我们没必要再谨小慎微地试点了,应该尽快在全国范围内铺开。房产税不能按套征收,而应按住房面积征收,规定一个“面积起征点”(如人均 50 平方米),超过“起征点”才征收房产税,这就堵住了通过假离婚的逃税行为。房产税的税率不能太温柔,定在 10% 左右较为合适,这样,就能把那些空置住房尽快逼向市场,为了免交高额房产税,囤积住房的人急于把空置住房卖出去,形成买方市场,房价自然就跌了下来。 中国的税制具有不合理性,拿中国的第一大税种增值税来说,增值税虽然由企业交纳,但企业仅是“纳税人”,而不是“负税人”,企业要把税款加到商品的价格里,最终还是由消费者承担。中国的商品价格里,大概有一半是各种税赋,而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一年的收入几乎都要为生计消费掉,也就是说,普通老百姓即使不交个人收入调节税和房产税,也要把收入的一半拿出来交税。 而对财产征税则不同,它只针对富人征税。拿房产税来说,只对超面积住房征收,绝大多数居民根本无需加纳房产税,说房产税增加百姓的负担纯属无稽之谈。 如果中国把税制改为以财产税和收入所得税等直接税为主,那么,我们就可以废除增值税等间接税种,从而降低物价,让普通百姓有限的收入购买更多的商品和服务,让生活过得更好些。而于富人而言,对他们的财产征税,只是减少他们转移海外的资产,减少他们的奢侈品消费,并不会影响他们的生活质量。 所以说,征收房产税不但是市场经济的国际惯例,也是大势所趋,房产税在税收中的比重会越来越大,这是科学合理的税制。 还有一个问题不可忽视,即使我们不征收房产税,外国也会来中国征收房产税。因为美国、法国等很多国家对其公民在世界各地的财产和收入征税,假如张三从中国移民到美国,他在中国有 10 套房产,中国政府不征收房产税,这 10 套房产的房产税就被美国政府征走了。如果我们建立起普遍的房产税制度,就可以与美国达成防止双边征税协议,把这笔税款留在中国,为中国人自己办事。 一些人张嘴闭嘴说房产税增加百姓负担,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是假借百姓的名义放烟幕弹,为炒房客说话,其目的就是阻挠政府对富人征税,动摇政府打压房价的决心,让中国的房价一直攀升。 从以上分析可以知道,中国的房产税绝不是针对普通百姓,而是针对少数富人,针对炒房客。征收房产税,对 95% 以上的人民群众来说,是大大的利好。房产税把房价压下来,可以减少百姓的住房负担,同时,房产税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便可把这笔钱用于社会福利保障,比如早日实现全民免费医疗。(本文发《 新金融观察 》2013年3月4日第07版)   人大代表朱列玉“贪污 10 万由判 10 年改为 1 年”是亡党提案 财产公示是从政的最基本要求 瞧瞧外国政府办公楼是个啥样子? “影响中国百名博客”获奖感言 GDP里的罪恶 公务员包 二奶不是私事 莫言的奖金在各国首都能买啥房子? 推荐我的新书《圣经中的人生智慧》 养老金缺口真的存在吗? 延迟退休能否行得通 各国真实退休年龄及养老制度 民免费医疗英国的骄傲 工资乱象何时休 欧美学生作文与国内作文的差异何在? 刘植荣接受《南风窗》记者张默宁专访:公务员涨工资的尴尬 刘植荣:世界工资研究报告 欧美农民种田为何能得到大量补贴? 股价越高股民赔得越多 苏联解体二十周年再思考:执政党利益必须与人民利益相统一 住房空置率之谜亟需解开 作家税负是工薪阶层的6倍 文化繁荣 须为作家增收减负 看看外国物价如何涨:过去20年多数国家CPI年均涨幅2% 股市就是大赌场 美国收入15万吃救济,“救世主”这顶高帽咱戴不 起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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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植荣:“贪污10万由判10年改为1年”是亡党提案

  “贪污 10 万由判 10 年改为 1 年”是亡党提案 作者:刘植荣 2013 年 3 月 2 日 的媒体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准备提交《关于修改〈刑法〉中贪污受贿犯罪不合理量刑规定的议案》,建议将刑法中关于个人贪污受贿 10 元以上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修改为个人贪污受贿 10 万元以上的,处 1 年以上有期徒刑。他同时建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人民生活水平和物价指数等因素,每 5 年对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标准做相应的调整。 我,公民刘植荣质问代表朱列玉:你是人民的代表,还是贪官的代表?你怎么这么同情贪官?同一部《刑法》,你怎么只呼吁为贪官减刑?贪污 10 万判 1 年,那贪污 9 万还判不判? 中国《刑法》规定,盗窃 3 万元以上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或死刑,贪官贪污 10 万以上才判 10 年以上,与百姓相比,量刑孰重孰轻?贪污受贿与盗窃性质有何不同?中国对贪官的量刑本来就很轻了,你还呼吁给贪官减轻刑罚,是不是鼓励官员腐败? 早在 2001 年 3 月 9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就提出警告说“不反腐倡廉就要亡党亡国”,这已在全国形成共识。朱列玉,你提出为贪官减刑,鼓励腐败是不是怂恿尽快亡党? 我,公民刘植荣也提个案:贪污受贿 10 万元以上一律死刑,这样镇不住腐败才怪呢。 我通过对古今中外惩治腐败的法律的研究发现,中国历史上和国外都 “ 治贪严于治盗 ” ,中国现行法律对贪官最宽容。因此,作者建议:中国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签约国,在反腐上要与国际接轨,立即修改《刑法》,在对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罪的量刑上,我们可以借鉴法国等国家的立法经验,对公务员的量刑要比普通百姓翻一番。   一、 与性质相同的犯罪比较,中国现行法律对贪官最宽容   根据中国《刑法》,对贪污受贿罪的量刑要比盗窃罪轻得多。其实,贪污受贿和盗窃是同一性质的犯罪,在国外就用一个罪名 —— 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罪。同样性质的犯罪,对贪污受贿罪网开一面,过分偏袒,这不但是立法的不公,也让贪官胆子大了起来,因为 “ 非法占有公私财产 ” 的成本和风险变小,一旦有了机会,就跃跃欲试。 中国《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这样规定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 ” ,一般以 500 元为起点,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数额巨大 ” ,一般以 5000 元为起点,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 ” ,一般以 3 万元为起点,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简单地说,盗窃 500 元就构成犯罪,盗窃 3 万元以上就可能被判处死刑。 我们再看看中国《刑法》对贪污受贿罪的规定:个人贪污受贿数额不满 5000 元,情节较重的,处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个人贪污受贿数额在 5000 元以上不满 5 万元的,处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 7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受贿数额在 5000 元以上不满 1 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个人贪污受贿数额在 5 万元以上不满 10 万元的,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个人贪污受贿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简单地说,贪污受贿 5000 元才视为犯罪, 10 万元以上才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从《刑法》规定的最低实刑上看,百姓盗窃 500 元就可能被判处 3 年的徒刑,官员贪污受贿要 5000 元才有被判处 2 年徒刑的可能;百姓盗窃 3 万元就有被判处死刑的可能,官员贪污受贿 10 万以上才有被判处死刑的可能。也就是说,官盗 5000 元才违法,民窃 500 元就要坐牢。这只是立法上的不公,在司法实践中,贪污受贿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的也很少有被判处死刑的,连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大法官也承认: “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许多涉案(贪污受贿)金额为几万元的案件,并没有被移送到法院。 ” 由此可见,中国不但在立法上偏袒贪官,在司法实践中,更是对贪官大发慈悲。   二、与封建王朝的法律比较,中国现行法律对贪官最宽容   腐朽的封建王朝也是把盗窃和贪污受贿作为一个罪名,但对监守自盗(贪污)的量刑要比一般盗窃严厉得多,在《唐律》《明律》和《清律》中,都规定监守自盗(贪污)量刑严于百姓的盗窃。《唐律》规定,监守自盗(贪污)比普通百姓的盗窃加两个量刑等级。《清律》规定,普通百姓盗窃 50 两笞 80 ,监守自盗(贪污)一两以下均笞 80 ;百姓盗窃 80 两被绞死,而监守自盗 40 两就杀无赦。 同种性质的犯罪,清朝对官员的量刑是普通百姓的 50 倍,也就是说,普通百姓盗窃 50 元被判处 80 年徒刑,官员贪污 1 元就要被判处 80 年徒刑。在死刑的适用上,清朝法律规定,普通百姓盗窃 80 元被判处死刑,官员贪污 40 元就要被判处死刑。 通过与旧中国腐朽的封建王朝的法律对比,中国的现行法律似乎给贪官特别的关照。   三、与外国比较,中国现行法律对贪官最宽容   本文第一部分曾提到,国外一般把盗窃罪和贪污受贿罪合并成一个罪名 —— 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罪,并且财产来源不明罪照此罪量刑。在国外,官员犯此罪所受到的惩罚要比百姓严厉得多。 在法国,犯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罪,同一涉案数额,对公务员的量刑要比对普通百姓高出 40% 到一倍,对司法人员的量刑要高出 2.3—3 倍。譬如说,普通百姓偷盗 5000 元被判处 2 年徒刑,那公务员贪污受贿 5000 元就要被判处 4 年徒刑,从事司法工作的公职人员贪污受贿 5000 元就要被判处 8 年的徒刑,道理很简单,这是知法犯法,明知故犯。也就是说,同样性质的犯罪,对公务员的量刑要比普通百姓翻一番,对司法人员的量刑在公务员的基础上再翻一番。 在德国,犯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罪,对公务员的量刑要比普通百姓高出一倍。 在加拿大,犯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罪,对公务员的量刑要比普通百姓高出 0.4 倍。 在俄罗斯和东欧国家,犯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罪,对公务员的量刑也普遍高于普通百姓。 社会主义中国与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对贪官的刑罚显得过分宽容,中国对 “ 财产来源不明罪 ” 量刑更是奇轻,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外国刑法一般把 “ 财产来源不明 ” 按 “ 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罪 ” 论处,因为你不能说明其来源,肯定就是 “ 非法占有公私财产 ” ,不是偷,就是抢,要么是贪污所来,要么是受贿所得。   四、与外国相比,中国对公务员的日常管理最宽容放任   外国除了用重典严惩贪官外,还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制约、监督公务员的言行和财产状况,防止其堕落到腐败的深渊,相比之下,中国缺乏这方面的立法,我国庞大的公务员系统竟没有任何廉政法规,所有公务员处于自由放任状态,缺乏日常监督与规戒,这是腐败愈演愈烈的另一个原因。 美国最早的反腐败法是 1883 年 1 月 16 日通过的《彭德尔顿公务员改革法案》。该法案规定,公务员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为此,公务员职位要公开竞争,而不能根据政客的好恶挑选公务员,不得解雇或降职“持不同政见”的公务员,并禁止与联邦政府财产有关的任何政治捐赠。 美国现行的公务员财产公示法律是 1978 年 10 月 12 日通过的《 1978 年政府道德法案》。该法案要求一定级别的公务员在任何年度任职超过 60 天,则必须在每年的 5 月 15 日前提交《财产公示表》,然后由所属部门在 60 日内进行审查。必须报告的财产信息包括所有收入及累计超过 100 美元的酬金,要详细写明来源、时间和数额。对从亲属以外的人那里获得交通、住宿、食品、消遣等,也要折合成货币价值,累计超过 250 美元就要报告。收到的任何礼品按市场价格超过 35 美元,则必须报告。法案还强调,财产公示包括公务员的配偶和非独立生活的子女。 美国 2009 年破获的一起腐败大案震惊全国,中国人肯定以为涉案金额至少要几十亿。这个震惊全国的腐败大案的涉案人卡马拉诺市长仅收了 25000 美元的贿赂,约合 17 万人民币,这在中国简直就是 “ 毛毛雨 ” ,恐怕单位内部就处理了。 在俄罗斯,除了要求公务员公示财产外,还禁止公务员及其家属在境外拥有任何财产和银行账户。 2012 年 12 月 23 日,俄罗斯国家杜马以 437 票赞成、 1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一项法案,禁止所有公务员、军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境外拥有任何财产和开设银行账户,禁止购买或持有外国公司的有价证券。如违反上述规定,判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课以 500 万— 1000 万卢布的罚款, 3 年之内不得担任公职。国家杜马制宪和国家建设委员会第一副主席维亚切斯拉夫·雷萨科夫说:“公职人员不允许一条腿在这里,在俄罗斯,另一条腿在国外。” 瑞典早在 1766 年就颁布了公职人员必须如实公布家庭财产的法律,任何公民都有权查阅任何公务员的家庭财产明细,一旦某位官员的账户上出现了不明进项或不正常消费,百姓可以随时举报。 芬兰法律规定,公务员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礼品、宴请、旅游或荣誉头衔均视为受贿,处以罚款和 4 年监禁,并且终生不得担任公职。芬兰公务员吃请格外小心,喝杯啤酒可以,要是喝杯法国红酒就有可能受到受贿调查。中国驻芬兰大使馆曾在某个新年给芬兰某部门送去一瓶茅台酒、一瓶红酒和一筒茶叶,吓得芬兰官员赶紧用自己的薪金买下这些礼物。 丹麦的廉政法规更加严厉,对公务员旅差费有严格的限制。如果出差在一天以内,则按小时补贴,在有公共汽车的地方不得乘出租车。为了体现公务员的平等性,除首相(副首相)、大臣和议会主席外,任何级别的公务员住房、乘车、乘船都用一个标准,乘飞机只能坐经济舱。 新加坡的《公务员纪律条例》规定,公务员不能接受公众人士的礼物和款待,因公务接受的礼品必须如实报告,价值超过 50 新元必须交公,否则就以贪污受贿罪论处,面临 5-7 年的牢狱之灾,还要将入职以来每月薪金的 40% 比例积累下来的全部公积金和养老金上缴国库。政府每年发给每个公务员一个日记本,公务员必须每天记录公私活动情况,由监督部门审查,若有隐瞒作假,即予处罚。有位狱警一向奉公守法,但有一次接受一名罪犯的 15 新元为其买了一包香烟,就被指控犯有贪污罪,被判处 1 年监禁并罚款 15 新元,开除公职。 日本公务员财产公示的现行法律是《日本国家公务员伦理法》,该法规定,副课级或审议官级以上级别的公务员必须每年 3 月 31 日前报告上一年度的财产收入,包括薪酬、股票交易、不动产、礼品等信息。所收礼品每季度报告一次,一些报告可以用纳税申报表替代。 德国公务员廉政法规定,政府公职人员必须将 15 欧元以上的礼品与酬劳上交,禁止收受现金。 韩国 1981 年颁布了《公职人员伦理法》,对公务员财产的申报与公开、收受礼品的申报、以及限制退职公职人员就业等作了详尽的规定。韩国总理韩明淑接受 5 万美元贿赂就被逮捕,这 5 万美元还是几个人几次送的,一个大总理几次接受送礼约合 30 来万人民币,在中国,别说是总理,就是乡长恐怕也会被认为是“礼尚往来”。   五、必须对贪官用重典   中外历史的发展揭示,国家的衰落、政府的倒台,几乎都是腐败所致。齐白石老先生曾说: “ 宁可为盗,不可伤廉。 ” 盗窃,只能损害个体利益,不至于把一个政府盗垮台;腐败,则损害国家整体利益,可以把政府大厦蛀倒。 这些年来,虽然政府反腐败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从一些腐败案件看,我们的法律对腐败惩治缺乏力度,平时对官员缺乏制约和监督。大贪官胡长清是 1995 年开始坠落的,可他在 1995 年还照样升官;成克杰是从 1997 年开始坠落的,可他越贪官升得越高,一直升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职位上。在惩治腐败上,人民不得不佩服毛泽东,他当年怒杀刘青山、张子善,把想腐败的人震住了几十年。刘青山、张子善贪污了多少?刘青山贪污的钱折合现在的人民币 18400 元,张子善贪污的钱折合现在的人民币 19400 元。 现在,有一种动向值得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高度警惕,那就是,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高官成了利益集团的代言人、保护伞,他们利用自己的地位和身份,在立法和司法过程中,极力保护腐败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设法不捕、不判、少判、不死。 譬如,落马的公安部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郑少东就曾在全国公安机关经侦系统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指示说: “ 对涉嫌犯罪企业的正常经营账户、资金,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的高管人员也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要从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出发,根据必要与可行的原则,正确适用强制措施。 ” 他这番言论不就是为给他行贿的国美老板黄光裕等奸商富豪的违法行为鸣锣开道吗? 前几年,就有高官跳出来,说什么 “ 司法实践中,贪污受贿数额几百万元的数目并不算大,几千万元甚至一两个亿的也有。 ” 因此,他呼吁要 “ 提高贪污贿赂罪的起刑点 ” , “ 贪污受贿 5000 元就立案对贪官不公平 ” ,建议 “ 不应把贪污受贿 5000 元认定是犯罪 ” ,其用意何在,路人皆知。我们看看近年来落马的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落马了,湖南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振汉落马了,辽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凤岐落马了,广东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麦崇楷落马了,重庆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弢( tāo )落马了,那些落马的小法官更是不计其数。代表正义与法律威严的人民法院成了腐败酿造厂,罪恶猖狂横行,正义躲在角落里哭泣,那人民还有什么指望呢? 邓小平在 1986 年说: “ 有些罪犯就是要判死刑 …… 一九五二年杀了两个人,一个刘青山,一个张子善,起了很大的作用。 ” 所以,我们必须继承新中国成立初期反腐治腐的有效做法,对腐败零容忍,出重拳打击。 为此,作者建议: 中国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签约国,在反腐上要与国际接轨,立即修改《刑法》,在对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罪的量刑上,我们可以借鉴法国等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经验,对公务员的量刑要比普通百姓翻一番,对司法人员的量刑在公务员的基础上再翻一番。譬如,犯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罪,涉案金 500 元,普通百姓判处 3 年有期徒刑,国家公务员就要判处 6 年的徒刑,公检法部门的公职人员则判处 12 年的徒刑。普通百姓盗窃 3 万元判处死刑,公务员贪污受贿或财产来源不明 1.5 万元就判处死刑,在公检法部门工作的公职人员贪污受贿或财产来源不明 7500 元就可判处死刑。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绝对不能对贪官比旧中国腐败的封建王朝更宽容,社会主义国家绝对不能对贪官比资本主义国家更宽容,绝对不能把对贪官的仁慈作为 “ 中国特色 ” 。 2012 年 12 月 4 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 3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 “我们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为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我们必须尽快出台《公务员财产公示法》,公务员财产公示是国际惯例,是从政的最基本要求。截止到 2010 年底,在世界银行数据库中的 176 个国家中,有 146 个国家建立了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占 83% 。 1989 年政治风波后,小平针发人深省地说: “ 这次出这样的乱子,其中一个原因,是由于腐败现象的滋生,使一部分群众对党和政府丧失了信心。 ” 中国到了关键时期。要想维持和巩固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要想把中国建设成一个民主、公正和普遍繁荣的社会,就必须对腐败零容忍,就必须对贪官用重典。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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