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平: 阿平漫画—— 堅強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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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更多发布者一国两智 | 5 月 19, 2012
改革本身就是改变国情——华商报改革访谈录6:著名法律学者、北大贺卫方教授纵谈司法改革 著名法律学者、北京大学贺卫方教授谈司法改革,学术界普遍认为,司法改革可能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很好的角度。 4月的一晚,贺卫方在西北政法大学上了一节课。他是当之无愧的明星教授,闻讯而来的学生使得教室“爆棚”。演讲完,热烈的掌声中,主持人、也是他的博士生谌洪果副教授在激动之余,说了句:“我想,这个时代,贺卫方、韩寒这些人,真他妈的有个性!”瞬间,台下学生笑成一片。作家狄马玩笑点评说:“欺师灭祖,莫此为甚。”当然,贺卫方不这么认为,他欣赏这位不久前写了《我为什么不参评教授》一文的学生。师生之间在自由精神上的一脉相承,被许多法律学人艳羡。 52岁的贺卫方,无疑是当代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法学家。多年来,在学术研究之外,他倾注大量心血于法治理念的传播,不遗余力投书传媒,在各地巡回演讲,深刻影响了大批中国公众和司法实践者。1998年,他在南方周末上发表《复转军人进法院》一文,那是他致力于社会批评的开始。他还一贯主张司法精英化,建议司法人员脱掉专政色彩浓厚的制服。回应他这个倡导的,是中国法官换上了法袍,用上了法槌。但贺卫方认为,器物层面的“专业化”,并不意味着司法精神的专业化。要抵达真正的司法专业主义,还有太长的路要走。多年来,一直潜心于研究和推动中国司法改革的贺卫方,也是一个冷静的观察者。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他将对中国司法改革的思考与困惑,一一娓娓道来。 1980年代的改革上下共识最明显 华商报:人们习惯以1978年为界,来看待中国的法治状况。你如何评价最近30多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 贺卫方:从1949年直到1979年,整整30年的时间,这个国家就是一部宪法,一部婚姻法。1979年之后,开始陆续地制定法律,这段时间的法制建设,和邓小平、彭真等国家领导人在“文革”期间深受“无法无天之苦”是分不开的。可以说,1980年代的改革,上下形成共识是最明显的,因为当时大家都觉得必须要从“文革”走出来。所以,1979年制定了刑法、刑事诉讼法,1987年有了民法通则,1989年有了行政诉讼法,这些都是了不起的里程碑。到了1990年代,早期经历了几年彷徨,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确定要走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道路,而要建设市场经济,行政权力必须从市场领域退出,这就需要另一种权力对现状加以调整,那就是司法的权力。所以当时有一句响亮的口号: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但随着时间推移,规范越来越完备,执行却非常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大家会发现,以前我们觉得制定出法律,就能够保证法律得到实施,但实际并非如此,这种情况至今令人焦虑。 华商报:何以解忧?怎样才能建立起一个法治社会? 贺卫方:大家意识到,没有良好的司法制度的话,也仍然不能解决好法治社会建设的问题,于是就开始了司法改革。我个人也是在那时投身到当代司法制度的研究和对改革的推动中。这一晃20年过去了,回望起来,头十年,司法改革非常活跃,价值共识也比较清晰,那就是要提升司法人员的素质,要提高程序意识,通过诉讼模式的改造让纠纷的解决更加公正,法律的适用不能暗箱操作等,当时高法也提出司法判决要说理、讲理。在这个过程中,学术界普遍认为,司法改革可能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很好的角度。 华商报:改革绕不开顶层设计,何以见得司法改革就比较容易? 贺卫方:我曾写过文章论证司法改革可能是一个惠而不费的办法。比方说,通过法官素质的提高,财政人事制度的变革,司法和行政的分离,以此最后达到司法权力的不断提升,公正程度的不断提高。这样,通过解决司法的问题,最终实现政治体制的改革。其实,在我看来,政治不过是个权威和权利的分配问题,我们服从哪种权力,哪种权力能够对社会关系的塑造更有力量,这就是政治,如果人民越来越觉得需要依靠真正的司法,只要有公正的法院,其他的权力都不重要,有纠纷就到法院去,这样,就会走上一个良好的道路。但现在看来,这条路越来越窄。华商报:问题出在哪? 贺卫方:不解决司法独立性这样一个根本问题,就没办法提升司法的公正,反过来,司法自己想解决公正问题,但这种内在力量抵不过外部对它的干预。所以,老百姓也在这个时候被法学界“忽悠”得很厉害。媒体报道大案、分析案件很受读者的欢迎。但整个社会的公正程度并没有提升,司法的公信力没有提高,于是,百姓感觉有点上当了,法学界中间也有人开始觉得还是要回头求助于人治状态,比如要有一个好的领导,慈祥而富于洞察力,权力无远弗届。就这样,司法的地位开始每况愈下,司法改革不断受挫。一方面来自权力机构的改革动力越来越弱,在局部地区给人感觉有一种迹象,就是要把公检法的相互制约关系给破坏掉,就是要采用那种“成立专案组”、未审先判的模式,而且一切近乎于明目张胆。我们确实需要反思整个社会要往哪个方向去。在这个反思过程中,自然要考虑,作为政治体制改革一部分的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方向何在? 法官的社会表达只应在判决书上 华商报:2008年就有过中国司法改革走到了十字路口的说法,你和一些学者在媒体上还就此公开辩论过。 贺卫方:的确。中国是要走向真正的法治,但毕竟中国有两千年专制历史,历史上没有良好的司法,包括民国期间做的努力,最后在大陆没留下多少真正可资利用的资源和基础。而过去20年的司法改革,也曾有一些不同的改革路向,但大致上主流意见认为,司法应该去追求专业主义。当然,也有一些不同的看法,比方说,中国政法大学何兵教授一直主张当务之急是司法民主化,我过去写过文章批评复转军人进法院,而他现在说要让人民群众进法院,让人民群众直接控制法官,才能提升司法公信力。而陈忠林教授则主张判决案件无需专业的东西,常理、常情、常识,用“三常”来判案,这样的主张,有时候也能赢得一些人的掌声,我觉得都没有很好的说服力。 华商报:都知道你是司法专业主义路径的坚定支持者,主张司法的精英化。你认为司法的专业主义要怎么去实现? 贺卫方:所谓司法专业主义,或者说职业化,要体现在许多方面,比方说,真正把司法权力当做不同于行政权、立法权的特殊权力。首先,行使这个权力的人,应该具有良好的专业训练,具有精湛的法律思维和法律分析能力,以及运用法律回应社会需求的能力。第二,我们需要努力地让司法权力能够独立运行,不仅是说法院要独立于外部干预,也要在内部设定规则,保证每个法官的独立,这个时候就要分析法院内部的权力运行、权力架构应该怎么去设定。 华商报:你觉得法官的角色应该怎么设定?现实中,法官们对自己的角色也有很多牢骚,而民众则对法官普遍抱有不满。 贺卫方:特别重要的是,如何避免在法院里,有官职的人去干预普通法官行使权力。改革要让法院的权力和责任能够更好地合一,判案的法官绝对不可以说:其实这案件不是我判的,别看名字写的是我,实际上和我没有多大关系。现在有太多案件就是这样子,审者不判判者不审,要让权力归属更加清晰。只有这样的话,才能够追究司法责任。接下来,我们需要去构造,如何让法院权力的行使方式走向专业主义。法官坐堂问案,必须是在基于证据和理论的论辩过程中产生一个结果。就是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打理论,这样一个水落石出、水到渠成的结果,才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决策被攻击的可能,即使败诉一方的当事人,也觉得是因为自身证据不牢靠,而只好服从判决;而且,这种专业主义还要体现在上下级法院之间也必须是独立决策。上级法院要是参与到下级法院的具体审判工作中去,那上诉制度也就没有用了。 华商报:也就是司法人员必须要职业化? 贺卫方:是的,法治要求不同的司法机关,公检法相互之间的关系也应该是职业化的。同时律师在这样一个职业化的过程中,也能够特别深入地参与。因为,法院的专业程度如何?司法的过程是否公正?对于那些没有学过法律的人来说特别隔膜。比如法律上规定的“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没学过法律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是什么含义。所以,随着法律职业化的提升,律师就变得越来越重要,这对于最大程度保障公民权利是特别重要的。 华商报:民众有一个疑惑是,在现有的环境下,大家担心法官如果独立,更加会胡来。 贺卫方:当然,我们都很忧虑法官的职业伦理问题。怎样的人,怎样的行为,才被认为是一个合格的法官?在一个法治国家,一个有严谨的司法专业主义的国家,即便不涉及经济贿赂,法官也不可以单方面接触一方当事人,这就是职业伦理的要求。现在,我们常有法官喜欢在媒体上侃侃而谈,说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判决,这是非常不符合法官职业伦理的。因为法官所有对社会的表达都应该在判决书上体现,除此以外,不应该再利用大众传媒对案件发表观点。如果这些慢慢形成一些规范,也是司法专业化的一个方向。西方一些国家,法官职业伦理都是厚厚一大本,非常清楚地告诉你怎么去行使权力。假如我们能够做到真正独立审案,判决书的具名法官就是相关案件的实际裁判者,那将意味着一旦案件最终被证明为冤狱,承审并署名的法官就逃不脱干系,他们的名字将永远跟冤狱和耻辱捆绑在一起。“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作为法官,谁愿意留下这样的坏名声呢? 华商报:不过,为防止冤狱错案,最近有地方法院推出法官责任终身追究制,好像颇受一部分人好感。你怎么看? 贺卫方:我坚决反对那些貌似专业化的所谓“改革”。我写过一篇文章,标题是,司法改革必须按法理出牌。一些反专业主义的“司法改革”似乎在过去八九年间常常看到,越鼓捣花样越多。这个法官责任终身追究制,老百姓一听,说好啊,但他不知道,在现有的背景里,你越追究得厉害,最后就是大家攻守同盟,有错也不纠正,最后受害的还是老百姓。 改革推动过程需要某种硬心肠 华商报:对于司法改革,学界存在不少分歧,有一些学者希望寻求一种更稳妥的路子。 贺卫方:我总觉得在改革的推动过程中,有时需要某种硬心肠。也就是说,推动正确方向的改革,有一段时间情况反而可能会恶化,而不是一改革就变好,所以,要有对改革某种程度的耐心。但现在不少人耐心不足,有人认为需要妥协,要考虑被权力部门接受的程度,要考虑他们有台阶下。我认为,做学术的人还是要忠诚于真理,就是把研究结果原原本本地表达出来,然后,才能让官方决策不至于特别的混乱,逻辑混乱,步调混乱。否则,改革最后还是成功不了。当然,我个人认为学者也有分工,我经常被批评过于理想主义,过于追求纯粹。有人觉得应该做一些妥协和让步,只能根据国情来设计改革路线图,而我自己觉得改革就是要改变国情。有时候,我觉得就是要表达,如不能表达,就干脆不说话。 华商报:在今天的语境下,某种意义上说,改革的反义词就是重返“文革”,不过,当下知识分子群体对于这个问题,似乎分化和对立也很明显。 贺卫方:我始终不能理解,有些知识分子自己就经历过“文革”那么大的灾难,但他们对“文革”会说要“一分为二”,而这些人在很多大学生中间很有影响。我想,分析他们的心理,或许也能找到某种解释,比方说,现在仍然对“文革”唱赞歌的人,有些人可能是因为隔膜,比方说一些海外知识分子。又比方李敖,他大骂国民党、蒋介石,因为他受过这个苦,但对“文革”他没有切肤之痛。能够亲历痛苦的人,可能和没有亲历过的有差别,而一个人如果没有亲历过痛苦,但能够理解痛苦,并作出很好的理论分析,这种人更了不起。为什么说“文革”的悲剧会重演,是因为我们从来没有让年轻的国民看到“文革”的真相,巴金老人呼吁的文革博物馆迟迟建不起来。我觉得还是对历史要有真诚的反思,要用有形的东西告诉一代一代的国民,我们这个民族曾经有过10年的疯狂。例如德国人对纳粹的反思,非常重视。像勃兰登堡门旁边,黄金地段居然拿出大片土地修了犹太人纪念碑。现在有人说“赞颂文革”也是言论自由,对此我倒有点困惑,就像在德国你不能赞颂纳粹,这不属于言论自由的一部分。 华商报:知识分子群体是一个社会的智力库,不断言说对于社会的正确走向有利,今天的知识分子有没有可能形成一个群体的声音? 贺卫方: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很少联合,职业特点决定了他们不大愿意联合,这跟知识分子、学者的职业特点有关系。当然,知识分子会在某种程度上发现自己的利益或者敌人所在,比方说麦卡锡主义盛行的时候,美国的知识分子觉察到这对社会是个巨大的威胁,这时就会联合起来抵制,使得麦卡锡主义在美国没办法盛行太长时间,与此同时,这种抵制也让知识分子感觉到自己是一个团队,是一个集团,但实际上知识分子很难以“集团”形式存在,最好的状态是相互争论,言论自由,大家都去影响社会,由社会做出某种选择。 律师能把民众不满纳入理性的轨道 华商报:谈谈公民社会对改革的意义。 贺卫方:中国社会从来都没有解决好中间社会的建构,除了国家就是人,人是一盘散沙,两千年来都是如此,所以说,我们是要跟两千年的历史进行抗争,我们也知道,像英国律师的职业协会,是一个非常独立的组织,不受国家干预,他们反过来还蚕食国家的权力。17、18世纪,英国律师就垄断了法官的入口,法官必须是在律师这个行业里声誉卓著的人,这意味着民间的力量进入到了国家权力中间,国家的一部分权力被民间的逻辑所改造,这在我看来,就是公民社会,当一个社会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力量,国家就不可能为所欲为。 华商报:法律人在民主进程中扮演的角色至关重要,可以把矛盾冲突限制在低烈度,温和前进。但现实中,律师作用的发挥并不尽如人意,受到很大羁绊。 贺卫方:律师职业决定了必须要跟公权抗争。今天的中国,当我们蓦然回首,会看见律师们在“抱团取暖”的过程中,正不断展现自己的力量。律师固然会跟公权抗争,想方设法通过规范塑造国家权力,但另一方面也在用规范塑造民众的情感,把民众对政府的不满纳入到理性的轨道,获得一个合理的解决。所以,老百姓请律师打官司,最明显的标志意义就是他们对国家还是尊重的。这时你还能打压律师吗?法国的一个历史教训就是老打压律师,结果把律师逼成了大革命时代的领袖,律师那个三寸不烂之舌,在法庭上辩论是好手,煽动人那也很厉害,像丹东、罗伯斯庇尔,不都是律师吗?所以,我一直在直接、间接呼吁官方要改变对律师的偏见和成见。
阅读更多发布者一国两智 | 5 月 17, 2012
温家宝继而说道,近十年,如果说我们有两件事成绩比较大,做得比较出色,那就是:第一,我们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事业的发展,包括教育、科技、卫生。第二,我们经过多年努力已形成一个基本的社会保障体系 。 来源:中国新闻网 当地时间 4 月 24 日下午,中国总理温家宝在斯德哥尔摩与瑞典首相赖因费尔特举行会谈,并共同会见记者。中新社发张朔摄 中新社斯德哥尔摩 4 月 24 日电 ( 记者张朔 ) 当地时间 24 日晚,正在瑞典访问的中国总理温家宝在斯德哥尔摩下榻饭店,会见中国驻瑞使馆工作人员、中资机构、华人华侨和留学生代表。 温家宝说,此行是中国总理 28 年来首次访问瑞典,访问的一个重点就是加强同瑞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合作。明天,他将出席“斯德哥尔摩 +40 可持续发展论坛”并发表演讲。 “我今天想给各位讲的,就是中国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温家宝指出,中国经济增长举世瞩目。从 1978 年到 2011 年,年均增长 9.9% 。我们已经跃居世界经济总量的第二位,这个成绩来之不易。如果大家想一想百年以来中国落后挨打的状况,就会为中国今天的发展与强大感到扬眉吐气、感到振奋。而之所以取得这样重大的成绩,是因为我们实行了改革开放的政策。 温家宝表示,中央及全国人民头脑都是清醒的。在成绩和进步面前,我们应该看到自己存在的问题。概括地说,就是我们经济发展中存在着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城乡和地区发展差距大,收入分配不均也在不断扩大,资源能源过度消耗,环境污染严重等。这些问题都促使我们考虑,今后我们给子孙后代留下什么? 温家宝强调,我们必须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这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收入分配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我们追求的社会不仅是一个经济发达的社会,而且是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此外,我们还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温家宝继而说道,近十年,如果说我们有两件事成绩比较大,做得比较出色,那就是:第一,我们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事业的发展,包括教育、科技、卫生。第二,我们经过多年努力已形成一个基本的社会保障体系。 “中国还面临着发展的机遇期,也可能 10 年、 20 年。但是,我们的目标不是 10 年、 20 年的发展,而是 50 年、 100 年,几代人、十几代人、几十代人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重视中国的可持续发展。” 温家宝语气坚定地说,“只有这样,中国才能够富强,才能够赢得尊严。她不仅依靠经济的增长,还依靠社会的进步、国民的素质和道德的力量。这样的一个国家,是谁也战胜不了的。” 说到这里,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温家宝接着说道,当我们进入世界经济总量第二位时,充满的是忧患意识,没有任何骄傲自满的理由。只有更加虚心学习别国经验和人类文明成果,只有更加发奋努力地工作,自强不息,艰苦奋斗,才能有国家美好的未来。 “我相信,无论是在国内的广大人民群众,还是在国外工作的海外华侨华人,都一心想着中国的振兴。中国的振兴,一定是一个可持续的振兴,是一个惠及所有老百姓的振兴,是一个为子孙后代着想并为他们创造条件的振兴。” 温家宝说,“只有做到这一点,我们才能对得起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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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占阳:政治改革为何比社会建设更迫切 ——“先搞社会建设,再搞政治体制改革”是谬论 首先,政治改革是分配制度改革的保障。 其次,政治制度改革是解决腐败问题的主要途径。 第三,政治制度改革是扩大内需的关键环节。 第四,政治制度改革是满足人民民主需要的基本途径。 从总体上看,目前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建设必须三位一体,其中政治体制改革尤应为核心。无论是长期只搞社会建设,不搞政治体制改革,或者是长期只搞政治体制改革,不搞社会建设,都会使中国走向崩溃。 《环球时报》 4 月 19 日 刊登邱运华教授文章《政治要改革,但社会建设更迫切》(以下简称“邱文”)。笔者想以历史学者和政治学学者的身份对该文提出质疑和反对。 首先,“邱文”称 19 — 20 世纪的英国史是“先社会建设,再政治改革”的成功典型,这种说法是在系统地歪曲历史。事实上,英国建立完整社保体系是二战结束后,工党上台,实行战时承诺的贝弗里奇计划,建立了一整套“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制度,这才成为西方第一个福利国家,对其他西方国家产生巨大影响。邱吉尔是英国公认的战时英雄,但战后第一次大选就落败了。因为英国选民认为,邱吉尔打仗行,搞福利国家就不行了。这种民主推动社会改革和社会建设的历史事例非常多,比比皆是。它实际体现了一种历史规律,即社会事业主要关乎公众利益,公众利益只有通过公众参与才能获得应有的实现和保障,而公众参与的制度就是民主制度。所以几乎所有西方国家都是先进行民主改革而后才又走上社会改革之路,因而也都是先有民主制度而后才有橄榄型社会;所谓先有中产阶级占多数后才有民主制度,纯属无稽之谈。 其次,“邱文”还认为,英国和俄罗斯是“两个极端,一个选择了社会建设,一个选择了政治革命”,并将苏联崩溃原因归结于“急切从政治体制上改革”。邱先生还认为, 1990 年后,俄罗斯“回到社会建设的道路上来”,才有了今天的复苏。 这种说法也没有任何根据。俄国 1905 年革命和 1917 的二月革命都属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范畴,目标同样是发展低度民主,这恰恰是英美法等国同类变革在俄罗斯的延续,并未背离世界范围的先政治变革、后社会改革的一般路径。至于后来出现“邱文”所述“造就了一个巨大的官僚阶层、特权阶层”的现象,根本原因也不是所谓政治改革太超前,反倒是政治改革太滞后。如邓小平所说,苏联的政治体制不成功。它不仅导致僵化和官僚主义,而且更使得财富分配向权贵倾斜,致使国家最终崩溃。 1990 年的政治剧变和随后兴起的社会建设,恰恰是只有先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才能推进其他改革的一个新标本。 把“政治改革”假定为剧烈革命是种欺骗 邓小平指出,不搞政治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和所有的改革都搞不成。那种先进行经济制度改革,再进行社会建设,最后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观点是极度危险和错误的。不搞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只搞所谓社会建设,实际就是要在现有基本利益格局不变、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不受触动的前提下给老百姓分一标羹,这在实质上就是伪善和欺骗! 邓小平自始就说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不能搞大跃进,而应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又有阶段性重要推进的民主化进程。“邱文”却将其说成“对整个社会产生剧烈震荡的突变性选择”,进而加以否定,这在实质上是一种借口。 为什么政治改革更加紧迫?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大约还需要三四十年才能完成,其中未来 10 年极其关键。如果在这 10 年中,通过有力改革扭转官场腐败、分配不公等危险趋势,中国前途将更加光明;反之,如果在未来 10 年内,仍没有足够力度的政治体制改革,致使各种腐败、分配不公有时间、有机会、有体制支持地继续恶化下去,中国就会出问题。正因为政治体制改革难度大,又紧迫,所以才应尽早启动,以使改革得以较从容地获得有序展开。 首先,政治改革是分配制度改革的保障。 多年以来,我们一直在讲公平分配,但基尼系数却在不断上升,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这是为什么?问题的关键在于缺少强有力的公共参与。大部分财富集中在缺少足够约束的权力和资本手中。在这种情况下,财富自然会向权力和资本倾斜,公众利益也因此受到严重伤害。 在现有政治体制下,分配改革还有某些推进空间,但这个空间已经越来越小。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会使利益越来越向少数人倾斜。所以政治体制改革是分配公平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分配制度不能再关起门来搞,而要有强有力的公众参与,否则它是不会成功的。 其次,政治制度改革是解决腐败问题的主要途径。 腐败蔓延的根本原因就是权力不受制约,所以惟有进行有力的政治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治理腐败无疑是中国的当务之急,因为它已显而易见地威胁到国家长治久安。 执政者需要明白的是,如果只给老百姓分点蛋糕,而不同时着力反腐败,老百姓就会看到,虽然自己也得到了点,但官员们贪腐得更多,他们利益更大,这就会使老百姓心里更加不平衡,使他们根本不领情,使众怒无法平息,而且还将继续熊熊燃烧。 第三,政治制度改革是扩大内需的关键环节。 能否扩大内需是决定未来中国经济命运的最大关键,扩大内需又取决于分配制度改革,分配改革则又取决于政治体制改革。如果不抓紧进行政治改革,中国将在未来 10 年爆发严重的生产过剩危机和财政危机。 第四,政治制度改革是满足人民民主需要的基本途径。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自由民主已经日益成为不同于民生需要的独立政治需要。现在这种要求主要还是体现在互联网上,在现实生活中还没有太多的实际表现,但这趋势无可逆转。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满足人民的民主需要,已是我国必须实现的政治进步,也已是执政党为人民服务的重要方面。 从总体上看,目前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建设必须三位一体,其中政治体制改革尤应为核心。无论是长期只搞社会建设,不搞政治体制改革,或者是长期只搞政治体制改革,不搞社会建设,都会使中国走向崩溃。 ▲ (作者是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政治学教研室主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约研究员) 来源 : 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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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所谓八大民主党派,没有人民授权,也不对人民承担政治责任,政治上只是应声虫,经济上完全是寄生虫,其形象丑陋,声誉极其不佳,对这个体制大体已是可有可无,对纳税人完全是负担,解散其中任何一个,或者全部换新的,既对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构不成威胁,对国家稳定大局影响也极其有限,为什么不能拿出来选一选? 说共产党的江山是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参政党们可没付出过鲜血和生命吧。说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有宪法依据,哪些党派可以参政,哪些不能参政,宪法没有规定吧。说挑战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颠覆国家政权,挑战参政党地位不算颠覆国家政权吧。说执政党,国家主席,全国人大代表实行直选可能爆发混乱,让参政党实行直选不至于爆发混乱吧。现在的所谓八大民主党派,没有人民授权,也不对人民承担政治责任,政治上只是应声虫,经济上完全是寄生虫,其形象丑陋,声誉极其不佳,对这个体制大体已是可有可无,对纳税人完全是负担,解散其中任何一个,或者全部换新的,既对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构不成威胁,对国家稳定大局影响也极其有限,为什么不能拿出来选一选? 本文作者:杜导斌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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