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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风雨苍黄五十年——胡适辞世50周年祭

   风雨苍黄五十年   ———胡适先生辞世五十周年感怀    编者按:今天是胡适先生逝世50周年纪念日,本报约请三位在胡适研究领域颇具影响力的学者撰文,追忆和评述胡适先生在思想、学术与文化建设方面的成就,以飨读者。   ◎邵建(南京晓庄学院教授)   公元1962年2月24日,胡适先生辞世于台湾,至今已是五十年。风雨苍黄五十年,一位名叫李慎之的老人去世前曾预言:21世纪是胡适的世纪。从时间维度,21世纪不但到来,并且走完了第一个年代,但胡适的世纪并没有随时而至。非但如此,甚至在经过几十年隔绝之后,与我们一度拉近距离的胡适,反而渐行渐远渐杳如。当然,不用怀疑,胡适最终会回到我们中间,问题是,我们看不清一张胡适回归的路线图。   以上的胡适,显然双关。他既是当年血肉之躯的胡适,也是一种文化象征和制度象征的胡适。作为前者,胡适已永远不能再回我们中间。作为后者,我们已然经历了五十年的苍黄风雨,莫非还要等待另一个五十年的风雨苍黄?几年前,我写过一本比较胡适与鲁迅的书,意旨很明确:作为20世纪最重要的两个知识分子,胡适与鲁迅思想脉系不同,文化资源有异,价值取向也大相径庭。他们对20世纪的中国产生了重大影响,也分别带来不同的后果。直到今天,21世纪的中国,依然没有走出胡鲁时代的思想困境和文化格局。当年胡鲁的问题,也是今天的问题;当年胡鲁的选择,依然是今天选择的参照。因此,在胡鲁诸种不同的比较中,望能有鉴于21世纪的文化重构。那么,21世纪的文化,如果以胡适为表征,那是一种什么形态的文化呢?   胡适一生,其言论涉及学术文化、思想文化和政治文化,他一生的努力即是将包括学术、思想和政治在内的整个社会文化系统构成一种体制。这个体制,其轴心是宽容、自由与多元(这三个词在语义上可以互文)。因此作为20世纪文化象征的胡适,是一种带有自由主义色彩的文化。不幸在那个恶劣而残酷的世纪环境中,“胡文化”非但没有形成其体制,反而落花流水春去也,几乎荡然无存。即使胡适所在的那个孤岛,抑或胡适去世的那个时刻,因威权的重压,自由也只能冻芽一般蛰伏。直到胡适去世,他也没能亲见自己一生为之努力的文化成为一种制度。   宽容-自由-多元,三词连缀,可以构成我们人类世界不可须臾相离的价值谱系(否则就是一种奴役状态),其中宽容为前提,自由是核心,多元乃结果。胡适不仅晚年一再表白“容忍比自由更重要”;而且早年即能以其难得的敏感,见微知著,力诫不宽容的危险。1925年,面对那个时代进步分子火烧《晨报》事件,胡适在给陈独秀的信中指出“不容忍的空气充满了国中。并不是旧势力的不容忍,他们早已没有摧毁异己的能力了。最不容忍的乃是一班自命为最新人物的人。……我怕这种不容忍的风气造成之后,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惨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的人怕没有立足容身之地了。”读胡文至此,每每变色动容。胡适“忧于未形,恐于未炽”,不幸他的忧恐到底还是变成了历史,并延伸为现实。历史是人的选择,现实是历史的继续。然而,在历史中做出这样选择的,恰恰是胡适当年的同道,即那些自命为新的人,同时包括大量为他们所裹挟的无知青年。这是报应,20世纪我们像敝屣一样扔掉胡适,扔掉那宽容其表自由其里的“胡文化”,这个民族就注定要长久地品尝由自己酿出的苦酒。   胡适生活的时代,是从宽容走向不宽容。胡适之后的时代,如果从不宽容走向宽容,那么胡适给我们的启示在哪里?毕竟宽容的时代谈宽容易,不宽容的时代说宽容难。今天,我们如何宽容?回望胡适一生,把自己当作理念的种子,同时自己也是播种者。宽容之于胡适,既是天性,更是理念。作为理念,一旦你做到宽容,这个社会便会减少一份惨酷。胡适一生,大体可以视为宽容精神或宽容人格的身体力行。但宽容仅仅表现为精神人格还远不够,必须制度化。1948年,胡适谈自由主义时把宽容解释为“保障少数人的自由权利”,这种保障就是制度化的保障。然而,制度是难的。这里不妨引用胡适曾经引用过的《圣经》中的比喻,它“好像一粒芥子,在各种种子里是顶小的,等到他生长起来,却比各种菜蔬都大,竟成了小树,空中的飞鸟可以来停在他的枝上。”胡适岂不就是这粒芥子的播种者,不但“要怎么收获,先那么栽”;而且对未来始终抱持乐观:播种在我,功成却不必我在。所以有研究者这样评价胡适:他什么都没有完成,但却开创了一切。   这没有完成的一切,在胡适的身后,又在我们的面前。我们能够作为的,便是当年胡适的作为。让“胡文化”制度化,即使路途迢遥,我们也要保持胡适式的乐观。胡适的乐观并非盲目,尽管他自称是无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哪怕是在那不堪的时节。乐观的根据在于,体制熬不过社会。一切正面的努力都是有效积累,这正是胡适所谓的“功不唐捐”。当整个社会经由无数人种子般的努力,它的变化必然导致制度变化而不是相反。胡适一生是播种的一生,而非收获的一生。他没有看到自己渴望看到的下一个时代,却为下一个时代埋下了种子。今天,我们也都是下一个时代的种子,我们播种我们自己,我们耕耘我们所在的社会。社会是我们的立足,也是我们的力量。用社会倒逼制度,我相信,在可见的未来,无论风雨苍黄,还是风雨如晦,我们风雨兼程并终将在这洗礼般的风雨中与胡适相遇;正如风雨过后,“胡文化”势将使这块古老的土地万木复苏。    胡适的民主教育论   ◎高力克(浙江大学教授)   1905年,孙文在伦敦拜会严复并讨论改革问题,留下了一场关于启蒙与革命的世纪之争。严复主张:“以中国民品之劣,民智之卑,即有改革,害之除于甲者得见于乙,泯于丙者将发于丁。为今之计,唯急从教育上着手,庶几逐渐更新乎!”孙文答曰:“俟河之清,人寿几何?君为思想家,鄙人乃实行家也。”严孙二氏代表了晚清启蒙与革命两条路线。启蒙家严复认为,中国问题的根本在于民智民德的低劣,故治本之策在于国民的启蒙。革命家孙文则主张以推翻腐朽的专制制度为中国现代化的当务之急。严复的“国民素质论”在晚清影响巨大,维新派和保守派皆以此为反对共和革命和鼓吹“开明专制”的基本理由。追随美国革命的孙文,则苦于中国匮缺北美殖民地人民数百年的地方自治习惯,而设计了革命后“军政、训政、宪政”三步走的民主转型程序。   胡适的民主教育论,对种种以国民素质为由的“开明专制”论提出了挑战。   1929年,国民党完成武力统一后宣布实行“训政”。胡适与罗隆基、梁实秋在《新月》杂志发起“人权运动”,批判国民党打着“训政”旗号的一党专制,呼吁制定宪法,保障人权。胡适主张:“民治制度的本身便是一种教育。人民初参政的时期,错误总不能免的,但我们不可因人民程度不够便不许他们参政。人民参政并不须多大的专门知识,他们需要的是参政的经验。民治主义的根本观念是承认普通民众的常识是根本可信任的。宪法之下正可以做训导人民的工作;而没有宪法或约法,则训政只是专制,决不能训练人民走上民主的路。”   胡适认为,宪法的大功用不但在于规定人民的权利,更重要的是规定政府各机关的权限。立一个根本大法,使政府各机关不得逾越其法定权限而侵犯人民的权利,这才是民主政治的训练。程度幼稚的民族,人民固然需要训练,政府也需要训练。人民需要“入塾读书”,蒋介石和各级官员生平不曾梦见共和政体的模样,也不可不早日“入塾读书”。   1930年代,由于苏俄和德意极权政治崛起的诱惑,国内知识界兴起了一股新式独裁思潮,胡适与其《独立评论》盟友蒋廷黼、丁文江之间爆发了一场民主与独裁论战。在这场关乎现代政治文明基本价值的论战中,胡适力挽狂澜,坚守民主宪政,反对专制独裁。他用以批判新式独裁论的主要理论是“民治幼稚观”。   胡适认为,民主宪政只是一种幼稚园的政治制度,最适宜于训练一个缺乏政治经验的民族。民主政治是常识的政治,而开明专制是特别英杰的政治。在我们这样缺乏人才的国家,最好的政治训练是一种可以逐渐推广政权的民主宪政。英美式的民主政治是幼稚园的政治,而俄德意的新式独裁政治则是一种研究院的政治。民主政治的好处在于可以训练多数平凡的人参加政治,它只需要公民能运用他们的选举权,这种能力是不难训练的。   胡适强调,民主政治的好处在于它能使那大多数“看体育新闻,读侦探小说”的人定期通过选举参与国家大事,画诺投票。平常人的政治兴趣和政治能力不过如此。这种幼稚园的政治并不难学。民主与专制的本质区别在于:民主国家的阿斗逢时逢节干政的时候,可以画“诺”,也可以画“No”。独裁国家的阿斗却只能画“诺”而不能画“No”。民主国家有失政时,挽救的办法只消把“诺”字改做“No”字即可。在胡适看来,民主政治的优点,一是简单易学,一是具有修错机制。   胡适的民治幼稚观与素质论反其道而行之,旨在阐明民主是适合一切民族的常识政治,虽然其观点的论战色彩难免影响理论的严谨性。   在胡适看来,民主不是纸上谈兵可以学会的,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必须在民主中学习民主,正如下水学游泳一样。“最有效的政治训练,是逐渐开放政权,使人民亲身参加政治里得到一点政治训练。说句老话,学游泳的人必须先下水,学弹琴的人必须先有琴可弹。宪政是宪政的最好训练。”   作为一个启蒙思想家,胡适并不否认国民素质的重要性,他长期致力于从思想文艺上为民主政治奠定基础的启蒙工作。但在他看来,更为重要的还是制度。公民德性是民主政治的产物,民主是公民养成的最好学校。    1947:胡适的政治兴奋点   ◎程巢父(知名学者)   1946年11月10日,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电邀胡适“莅京出席国民大会,藉慰众望”。次日,胡适飞抵南京。国民大会于11月15日开幕,代表总额2050名。胡适被选入主席团。《宪法草案》在大会需经三读。在二读大会上,又推定代表孙科、胡适、王宠惠等12人负责整理宪法决议案条文的文句。12月25日上午,进行第三读大会前,十二人决议案整理委员会公推胡适代表报告整理结果。看来,像宪法条文这样百年大计的文献之文字推定,只要有胡适在,大家就不会选第二人,尽管有望重一时的法学家王宠惠在其中。胡适报告后,宣读《宪法》条文历半小时,大会完全接受,郑重通过,制宪大业,宣告成功。   按照大会决议,国民政府于民国36年(1947)1月1日公布宪法;并着手政府改组。2月21日,蒋派王世杰飞往北平,劝胡适考虑就任考试院长。他说“考试院长决不敢就,国府委员也决不敢就。……我不愿放弃我独往独来的自由。”   3月13日,胡适到南京。此来是为参加中基会年会,商讨中央研究院院士选举法草案。晚8点,蒋介石邀吃饭,先约胡适小谈,仍然劝他参加政府。以后几天,陈布雷、邵力子都来劝驾。18日下午蒋又约谈话。胡适说,现时国内独立超然的人太少了,蒋先生前几年把翁文灏、张嘉璈、蒋廷黻、张伯苓诸君都邀请入党,又选他们(廷黻除外)为中委,这是一大失策。今日不可再误了。蒋承认那是错误,但他一定要胡适考虑国府委员的事。   胡适虽坚执不入政府,但他对政治问题的关注热情并未稍减。下午5点,又访英大使拉尔夫·史蒂文森。胡适说,这次国民党结束训政,是一件政治史上稀有的事。其历史意义是国民党从苏俄式的政党回到英美西欧式的政党。这是孙中山遗训的复活。   7月20日,各报登出胡适的《两种根本不同的政党》。他说,三十年前谈政治的人只知道一种政党,那就是英国、美国和西欧的政党。但在这最近三十年中出现了另一种政治组织,虽然也用“党政”的名称,性质和英、美、西欧所谓政党完全不相同。意大利的法西斯党、德国的纳粹党,主张虽有左右的大不同,但在党的组织纪律上是很相同的,都属于后一类。他各用四种特色概括出这两类政党的性质和作风。最后说:中国国民党的创立者孙中山先生本是爱自由讲容忍的政治家。他在革命事业最困难的时期,感觉到一个“有组织、有力量的革命党”的需要,所以他改组国民党,从甲式的政党变成乙式的政党。但中山先生究竟是爱自由讲容忍的人,所以在他的政治理想系统里,一党专政不是最后的境界,只是过渡到宪政的暂时训政阶段。他的最后理想还是那甲式的宪政政治。   8月1日上午9点,胡适在北平广播电台做生平第一次国内广播,讲题是《眼前世界文化的趋向》。他说轮船、火车、电报、汽车、飞机、无线电报出来以后,世界上的距离一天天缩短,地球一天天缩小,人类一天天接近,把种种自然的阻隔物都打破了,使各色各样的风俗习惯、信仰思想都可以彼此接触,彼此了解,彼此交换,已经渐渐的造成了一种混同的世界文化。这种世界文化都是自由挑选的,这里面有一个大原则,就是“我要什么,我挑什么来,他要什么,他挑什么去”。这些都不是洋枪大炮输入或抢去的。这是世界文化的一个自然趋向。还有一个理想的趋向。这个趋向是改造世界的大方向,经过几百年的努力,现在差不多成了文明国家共同努力的目标了,总括起来共有三个:第一,用科学的成绩解除人类的痛苦,增加人生的幸福。第二,用社会化的经济制度来提高人类的生活,提高人类的生活程度。第三,用民主的政治制度来解放人类的思想,发展人类的才能,造成自由独立的人格。   8月1日这一天胡适辛苦得很,为写广播词前一夜通宵未眠,上午广播后未得休息,魏德迈特使团又到北平,约他去谈话。他下午赴约,四点半先与政治顾问斯普洛斯谈。五点十分同魏德迈将军谈到七点二十分。他是当时世界知识最丰富,最了解国内局势,见解最透辟的中国舆论界领袖人物,在全世界的知名度极高,故美国朝野均极重视他的意见。   二战结束以后,全世界人民的和平乐观情绪,很快就笼罩了“不安全”的阴影,普遍感到苏联的威胁迫在眼前。胡适在8月里又写了一篇政治评论:《我们必须选择我们的方向》。上半篇回应左翼对他广播词的批评,宣称自己“偏袒”那个自由民主的潮流的立场;下半篇着重指出“那个反自由、不民主、不容忍的专制集团”的世界革命运动“只是这三十年(1917-1947)历史上的一个小小的逆流”,而“民主自由的大运动是站得住的”,是将来要“一定获胜”的。   1947年9月21日胡适的《日记》记:上午投票选举市参议员。此是我第一次参加选举。与崔书琴、张佛泉诸友去参观各区选举,共看了三个区域选举投票所,与两处职业投票所:市教育会与市商会。此次实地观察,胜于十年读书。   胡适当年以极大的热情投入民主政治初步实行的这些活动,今天来看台湾的宪政格局,觉得先生在1947这一年投注的热情和精力,总算没有虚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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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林彪秘书关光烈

  初识关光烈   据我所知,关光烈大约是在林彪身边任职时间最长的秘书。   关光烈和我,都是在上世纪50年代初从野战部队调到中南军区机关的,但他是军区政治部组织部干事,我在军区司令部办公厅,给军区参谋长黄永胜当秘书,彼此分住两个大院,又无工作交往,所以并不相识。1955年,中南军区的主体部分改编为广州军区,黄永胜任司令员,陶铸任政治委员。军队的领导体制是党委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陶铸虽为军区党委第一书记,但因他主要担负中共广东省委的领导工作,所以军区党委的一般活动都由第二书记黄永胜主持。按传统党委工作由政治机关负责,关光烈被指定为军区党委秘书,负责通知开会和作会议记录。黄永胜决定开会,便由我通知关光烈,由他负责落实。开得最多的是军区党委常委办公会,有时个把月甚至十天八天便开一次,我与关光烈接触频密,彼此谈得比较投机,在那运动不断、动辄得咎的年代,不须互相戒备。   本文作者迟泽厚(左一)采访关光烈。迟泽厚曾任广州军区司令部动员部原部长,1953 年5 月由野战部队调中南军区(广州军区前身)司令部,1987年离休。   林彪和W秘书的一段插曲   关光烈于1959年1月调任林彪的秘书。这次调动纯属偶然,甚至有些匪夷所思。   话说自上世纪50年代中期之后,林彪几乎每年冬天都到广州过冬,一住就是一两个月,甚至两个月以上。为此还给叶群在广州市政府安排了个副局长之职,林立衡、林立果姐弟则在军区大院对面的八一小学随读。   1958年12月,林彪又一次全家南下,先在广州住了几天,林彪夫妇又去海南岛最南端的榆林要塞区大院内的元帅府住了一段时间,新年过后回到广州,住在白云山军区鸡颈坑招待所一号楼。林彪当时已是中共中央副主席,在党内位列第六,但由于他当时还在养病,中央对他并无明确分工,所以他只配了一名秘书。   这位秘书姓W,来自上海警备区,主要负责收收文件,管管林彪的日常生活,基本是个行政秘书。1958年在彭德怀元帅主持召开军委扩大会议期间,我曾同他打过一次交道,印象一般。林彪身边没有年轻的女工作人员,但有人向林彪反映,在海南时,这位W秘书同招待所的女工作人员有些轻佻表现。   林彪历来沉默寡言,秘书的事情都是交由叶群来管,但这次不知怎么来了兴致,他把W秘书叫来,提示他最近“有些轻浮的苗头”,希望他多加检点。   应该说,林彪的讲话还是很有分寸的:第一,他用“轻浮”而不用“轻佻”,问题的性质便有所不同;第二,只是“苗头”,还未成为事实。   不料,这位秘书的反应令所有知道此事的人们都深感震惊和不解,他忽然高声喊道:“你诬蔑!”   林彪完全没有料到,他这个当年的百万大军统帅竟会遭到一个小秘书的顶撞,他愣了一下,便气急败坏地大声申斥:“你,你还不接受教育,你走吧,不要在我这里工作了!”   哪知道,这位秘书又回敬了一句让林彪怎么也想不到的话:“你不是国防部长,你没有这个权力!”   林彪完全被气昏了,几十年来,在党内军内,哪有人敢对他如此放肆!他再也说不出话来,只是手指着W秘书:“你,你,你快走!”   林彪和W秘书的高声争吵,惊动了一号楼的所有工作人员,大家纷纷跑来。军区政治部保卫部临时派来的保卫干部陈维纲把W秘书拉出楼外,批评了他,并赶紧向上汇报。   叶群在安慰了一阵子气得发昏的林彪之后,也向军区首长通报情况。此时,司令员黄永胜正在高等军事学院学习,主持军区日常工作的是政委刘兴元。在向刘兴元简要通报了情况之后,她提出要军区为林彪选调一位秘书。刘兴元不敢怠慢,指示军区政治部干部部立即把几个最拔尖的秘书的档案给叶群送去,供她挑选,其中就有关光烈的档案。他的档案一下子被叶群看中。然后是面试。关光烈一表人才,面目和善,精明干练,知识面广,既有机关工作经验,又当过连指导员,熟悉基层情况;而且他来自127师,这是全军历史最老的一支部队,其前身是叶挺独立团,战功赫赫,号称铁军,林彪早年也在这支部队。林彪、叶群都很满意。关光烈就这样被选中,当了林彪元帅的秘书。   他一干就是将近七年。开头将近一年,还是只有他一个秘书。1959年9月,林彪以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的身份,接替在庐山会议上被定为“反党集团”头子的彭德怀元帅,兼任国防部长。关光烈一次对我谈起这段往事时说:“从庐山回到北京,一进毛家湾,就发现胡同里增加了很多便衣警卫。当了国防部长,这待遇就大不一样了。”为了适应工作需要,“林办”成立起来了,陆续调来了多名秘书。“林办”主任自然非叶群莫属,关光烈则成了“林办”秘书们的头儿。   1965年,关光烈找了个理由,要求下部队工作,林彪、叶群批准放人。他仍回广州军区,被分配到127师任副政委,3年后升任政委。1969年底,127师所在的43军奉命移驻河南洛阳地区,改隶武汉军区。   陷入林立果一伙人的包围之中   他万万没有想到,正当他在师政委的岗位上干得风生水起,军区很多领导都对他看好之时,一场政治上的灭顶之灾正向他袭来。1971年9月8日,正在军部参加党代表大会的关光烈,突然接到林立果从北京打来的电话,说“首长”找他有事,要他马上到北京去。关光烈从离开“林办”之后,就不再与之联系,他离开已经多年,而且这样的召见也不合程序,叫他去干什么?但是,他不能问。 他报告了军政委王文德,王文德虽然也感到有些蹊跷,但是,副统帅召见,不能不去。关光烈一到北京,就发现事情糟了,林立果是在打着林彪的旗号,干非法的冒险勾当。他陷入了林立果一伙人的包围之中。林立果向关光烈交了一部分“底”,提出了许多要求,什么从127师调喷火器,调40火箭筒,弄100套陆军制服……关光烈都一一托辞拒绝。   过了两天,林立果见他仍然一点也不配合,万般无奈,只好叫人给他买了一张软卧火车票,把他送上火车,放他去了。他刚回到部队,“九一三”事件便发生了。但他也像其他同级干部一样,在开始一段时间,对此一无所知。他也没有向任何人讲起这次进京情况。他不讲,其他人,包括军的领导,自然也不会问,这是规矩。   一人做事一人当   终于有一天,43军领导接到上级通知:要127师师长张万年和关光烈一起到郑州去,说是参加重要会议。   到了郑州,才知道是河南省委书记刘建勋以武汉军区政委的身份和他们个别谈话。刘建勋先同张万年谈,谈的时间不长,不知道谈了什么。和关光烈谈,便告诉他林彪发动武装政变失败后,乘飞机叛国外逃,要关光烈详细交代他到北京参加了什么活动,接受了林彪什么指示。关光烈都照实讲了。但刘建勋总觉得他还隐瞒了什么,一再要他打消顾虑,老实交代。刘建勋还特别对张万年的态度与动向极为关切,再三询问关光烈是否曾把去北京的情况透露给张。关光烈说:“我连自己的老婆都没告诉,我能告诉他吗?”这才不再问了。   在同我谈起此事时,他说:“我一人做事一人当,我不能顺竿爬,乱说,害人。”   关进秦城   不久,关光烈被转送北京。负责“九一三”专案的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纪登奎和他谈了几次之后,认为他把事情都讲清了,纪登奎要关光烈安下心来,因为牵涉到这个案子的不止他一个人,要找个适当时机宣布将他和其他一些有关人员一起解脱。他被安排住在西山亚洲疗养院,对他的管理相当宽松,居住条件和伙食也都不错。他一心想早些返回部队,早些与家人团聚。却不料,以后竟再也没有消息。   打倒了“四人帮”,关光烈心想,前几年可能是受到了“四人帮”的干扰,这回他的问题该解决了。哪里想到,不久后的一天,他突然被强行押送到秦城监狱,一下子“升级”成了名副其实的囚犯。这意外的沉重打击,让关光烈陷入绝望、迷惘,各种疾病也向他袭来,他一下子老了许多。   关了一段时间,他在河南的妻子得知他的下落,要求探监,得到批准。他的妻子带着两个孩子来到秦城。当关光烈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两个孩子无论如何也无法把这个形容枯槁的老人与他们印象中的父亲联系起来。他们怯生生地低声问母亲:“这是爸爸吗?”这位妈妈当时是一种什么心情?她该怎么回答孩子们的问题呢?   被定性为林彪反革命集团“同伙”   中共中央新班子于1980年10月宣布,将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进行公开审判。北京负责审判两个集团的“主犯”,还有内定的60名“同伙”,则交由这些人原来所在的大单位发落。关光烈被送回武汉军区,他在这个名单中位列第44。   关光烈被告知:他参与了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武装政变活动,罪恶重大,将在近期依法对他进行宣判。   1981年1月,在北京“两案”宣判之后,武汉军区机关也开大会对关光烈进行宣判。在通知关光烈准备参加宣判时,关光烈知道可能有一个给他戴手铐出庭和宣判后打开手铐的程式,他严肃地对办案人员人讲:“我是什么问题你们都知道,我的为人你们也知道,你们若是叫我戴铐子出庭,到时候可别怪我叫你们难堪!”关光烈果然没有戴手铐出庭。他被判十年有期徒刑。我曾问关光烈:为什么不多不少,判你十年徒刑?他说:“因为我正好关了将近十年。”   出狱后以开店度日   关光烈出狱后军籍、党籍、职务、级别四大皆空。他在关押期间,因为没有正式定性,还是有工资的,即使扣除这期间的伙食费和零花钱,每月还可剩余一百多元,十年累计就是一万多元,这在当年是个不小的数目。关光烈向有关部门询问这笔钱的下落,答称“上交”了。上交的钱自然不能再退回来。开始几年每月只发60元的生活费。   他的妻子是个解放战争时期入伍、自尊心极强的老兵,1954年中央军委安排大批女兵转业,她在广州轻工业学校学了4年酿造,成了专业干部。她原住在127师家属区,关光烈遭审查后,她不愿看一些人的异样眼光,带着两个孩子住到她工作的学校,不肯再进营区大门。她先当了几年小学教员,后又当中学教员。关光烈到洛阳安置后,赶上地方改革开放,她的专长得到承认,被分配到洛阳一家啤酒厂当了厂长。为了生活,关光烈在龙门石窟附近开了个文物商店,主要做洋人的生意。他的身份逐渐为附近群众所知悉,大家对他很友善,并给予他一些帮助。到龙门游览的外国旅客最多的是日本人,不少人对中国文化很感兴趣,关光烈精通日文,口才又好,又懂历史、艺术,因而他的生意不错。   1987年7月,我去西藏为早年在平叛作战中牺牲的战友扫墓,返回时特地绕道去洛阳看望关光烈。我去了他简陋的家,又看了他的文物商店。因为是劫后初逢,我怕他伤心,有意不提“九一三”事件。他似乎反而比我通达,以调侃的语气对我说:“老迟,我现在开个小店,自由自在,可带劲儿了!要是早有这个政策,何必像当年那样,整天提心吊胆,受那份儿洋罪,到头来还不落好!”他这是反话正说,也是在安慰我,而这却徒增我心中几分苦涩,我还能说什么?   又过了两年,他应许多老友之邀,偕夫人重返广州。他的熟人、老部下极多,他南下的信息不但迅速在广州传开,湛江、海口甚至广西一些城市的老友、老部下也很快得到消息,纷纷邀他前去相聚。他长于书画,在广州向他求字求画的就有数十人,弄得他应接不暇。这中间我与他进行了一次长谈,他详述了卷入那场政治漩涡的前前后后。   2002年5月,我又去洛阳看望关光烈。我先去他家中拜访,两天后他又来我的住处回访。每次相见我们都进行了无拘束的长谈。此时我已经接触过不少“九一三”事件的当事人,也看过一些一般人不易看到的材料,我对这次事件有了更多的思考。为了对这次影响巨大、深远却又被人为弄得扑朔迷离的政治事件进行更深入的探索,我向他提出了许多问题,包括一些敏感问题。他一一直率地谈了他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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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这一次,变化真的发生了

  乌坎模式的意义   峰回路转。一度令有关方面陷入困境的乌坎事件,在经历了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转折点之后,步入了良性的轨道。新的村党总支组建了起来,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村民代表经由村民认可的民主程序选举产生,村委会的选举也正在酝酿之中。   乌坎选举的意义在哪里?   有人说不要夸大乌坎选举的意义,因为类似的选举其实早就存在,甚至有的做得比这个更好。如果就选举本身来说,我同意这种看法。但如果将这次选举放到整个事件的链条中去看,意义就不一样了,尤其是和那些风平浪静中的选举相比。   这个链条是:由于某一事件发生了牵扯到官民关系的剧烈社会矛盾,经过一段时间双方的试探和博弈之后,最终选择了一种用理性和妥协解决矛盾的方式。这种方式就是用选举这种民主的过程,形成一个制度性的构架,促使矛盾从可能的恶性循环走向制度化的良性循环,同时满足民众表达争取利益权利和政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双重需求。   可以说,这个过程包含了中国政治的一些基本逻辑,乌坎用自己的实践,论证了在较为严峻的情况下用民主的方式解决问题的可能性,这个事件具有促进中国社会走向民主化和社会长治久安的潜力。这就是我认为的乌坎事件的意义。乌坎问题实际上就是中国问题的缩影。   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乌坎实验的关键之处就在于,看我们能不能同时实现两个目标:民众具有表达自己利益和进行博弈的权利,社会具有化解矛盾保持基本稳定的能力。而这恰恰是当前中国社会的两个症结。同时解决这两个似乎矛盾却又分不开的问题,是对中国社会智慧的挑战。这个实验中,包含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逻辑。这比包产到户那次更难,因此也就更有意义。   尽管媒体对选举的报道大都强调选举的独立与透明,但我认为,更有意义的是下面这个事实:在事件基本平息下来之后,当局大胆起用了抗议者,将乌坎短暂自治期间的领头人林祖銮任命为该村新的党总支部书记;参加示威的洪睿超,是去年12月被警方拘捕的五人之一,现在被选为选委会成员;曾带领乌坎村民进行土地维权,后被警方抓捕后去世的薛锦波之女高票当选为村民代表。这个事情是异乎寻常的。在过去类似事件的处理中,即使承认群众要求是合理的,甚至在经济上做很大让步,对维权领袖也一定会给颜色看。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秋后算账”,其道理是对以后的维权者产生事先威慑。当这次乌坎事件出现初步转机的时候,人们也是担心这次会不会故伎重演,担心可能的秋后算账造成事态的再次恶化。事实表明,这一次变化真的发生了。   再如果说,在发生官民矛盾之后,用选举的方式解决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的话,将抗争领袖任命为村庄领导人,同时村民将抗争领袖(或家属)选举为村民代表,很可能是第一次。可以说,这是对“民众的利益要求是正当的”一次实实在在的确认,是对民众争取自己权利的一种真正的尊重,是对“秋后算账”这种屡试不爽的模式的一种有诚意的终结。而恰恰是这些,体现了一种解决涉及官民关系的利益冲突新模式的实质性要素。当然,这当中,既有民众抗争的力量,也有官方的开明。   容错空间:已经变得越来越小   这样的一种突破的意义,如果放到广东近来的一系列尝试中去观察,也许会看得更清楚一些。在近两年的广东,有两点很值得人们关注。   第一,广东最近群体性事件比较多。我觉得其中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是中国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从另一个方面也可以说,广东是中国过去发展模式弊端最突出的地方。所有这些,都使得我们社会中最典型的问题会在广东最早最集中地暴露出来。比如,目前广东省1.1亿人口中,大概有三四千万是外来人口,由此形成的问题和矛盾当然要比其他地方更为突出。其次,在广东这个地方,不说公民社会,至少民间社会的根基在中国可以说是最深厚的。广东人务实,不容易被忽悠,家族的力量根深蒂固。而且,尤其是在粤东这样的地方,民众权利的意识在历史上就是相对比较强烈的。强烈的权利意识加上有凝聚力量的社会基础,民众表达自己利益要求的事件多发,也就可以理解了。我们要明确意识到,将来整个中国社会也要面对民众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的问题。   第二,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进行的一系列尝试。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广东官方近来在有意进行一些新的尝试和探索,以期形成处理社会矛盾的新思路新模式。对于乌坎事件的处理,可以看作就是这种努力的一部分。   我注意到,在去年,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就明确表示,要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努力健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机制,以保障权利促进相对的利益均衡,以利益的均衡求得社会的稳定。更早的,在2009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陈伟光就提出,罢工并不是违法行为,因为目前罢工行为还处于法律的真空地带,希望能够就工人罢工问题进行立法。我还看到,在最近一段时间,广东官方对一些影响不是太大的游行示威(包括乌坎最初的抗争行为)采取了默认态度,在出动警力的时候,也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尽量避免冲突的发生。此外,广东近些年来着力推进社会建设,如放宽社团登记,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发育等。我们可以将广东的这种思路概括为,通过建立社会性的机制,同时实现民众利益表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双重目标。   这两个因素告诉我们的是,现实的中国已经开始逼迫我们不得不采取一种开明的新模式,来解决我们现在面对的种种矛盾和问题。事实上,近些年来,我国社会中的容错空间已经在变得越来越小,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问题。前些年,上千万的国有企业职工不分青红皂白地被“失业下岗”,好像没有引起太大的问题;在一段时间里将相当一部分人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取消掉,好像也没有引起太大的问题;大规模地用非规范的、甚至野蛮的方式进行征地拆迁,也只是引起了零星的个体性的反抗。但必须看到,社会中能够容纳这些问题的空间已经在日益缩小。   合法性基础的脆弱,严重腐败引起的社会向心力的丧失,社会结构固化导致的希望感的破灭,民众维护自己利益的权利意识的增强,以及政府处理这些问题的制度化手段的缺乏等,所有这些因素都使得我们这个社会变得日益脆弱,社会的容错空间在不断缩小。在这种情况下,继续以拖延、不作为或强力压制的方式来应对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的可行性已经越来越小;形成解决这些问题的新模式,已经是势在必行。   纠错困境:不仅是乌坎面临的挑战   乌坎的探索之所以值得重视,并不仅仅在于其现在所取得的突破和进展,更重要的是,乌坎事件实际上提出了有关中国在解决社会矛盾上所面临的困境的一些重要母题。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纠错困境”。现在,在体制内外,都有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越陷越深,有许多抱怨。如果仔细分析,在这个问题背后,实际上是我们在解决这些问题时面临的一种深深的困境,一种进退维谷的困境。这种困境我将其称之为“纠错困境”。用最简单的话来说就是,走远了,想回头都难。   这种纠错困境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就是,在许多问题上,民众的要求如果是错的,你不能解决。如果是对的,实际上更不能解决。为什么?因为如果民众的要求是对的,解决一个出来十个,解决十个出来一百个。因为以前造成的类似问题太多了。   对于现在社会生活中的许多乱象,包括很多社会矛盾和冲突,人们都呼吁要回到法治的轨道上来解决问题。从理论上来说这是不错的。但殊不知,如果开了一个在法治轨道上解决问题的先例,由于连锁反应,一系列此前的问题就会重新被提出来,而很多问题已经是无法解决了,至少是无法在法治的基础上解决了。这就是我们在现实中所面临的真正困境。而且,随着时间的延伸,这种困境会日益严重化。   乌坎事件给我们理解这个困境提供了一个机会。这次乌坎事件核心问题是土地问题,村民的基本要求是收回原来被村领导人转让出去的土地。如果回到法律的层面,这涉及的是原来土地转让协议(即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根据合同法,凡是采用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凡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都是属于无效合同。   而对无效合同的处理方式,一是恢复原状,二是进行赔偿。我们注意到,去年12月19日,汕尾市委书记郑雁雄在乌坎事件媒体见面会上表示,原先已冻结的丰田畜产有限公司用地,由政府出面协调、赔偿征地者损失,收回404亩事件所涉用地,通过征求规划部门和村民意见后再进行新的开发,并充分保障村民的利益。尽管在由市委来决定土地收回是否合法的问题上可能会有争议,但这个决定可以说是对村民最主要要求的一种正面回应,也是解决乌坎事件的一个重要环节。从逻辑上来说,这等于宣布原来土地转让的合同是无效的。其道理,可能是在当时土地转让时存在可以判定转让协议是无效的情节。   对于无效合同的判定根据和程序可能产生的争议,我们可以将其放置一边,这里我们最关心的是下面由此而导致的两个问题:第一,如何处理无效合同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乌坎是幸运的,因为那404亩土地还没有开发,可以恢复原状。但如果已经开发了呢?那就只能用赔偿的方式。问题是,谁来赔偿?拿什么来赔偿?答案只能是政府用财政来赔偿。且不说政府是否有能力进行赔偿(汕尾是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就是有能力赔偿,财政也是纳税人的钱,用纳税人的钱对市场中的无效合同进行赔偿,有法理基础吗?其实,就乌坎村来说,情况比这个更为麻烦,因为近些年来该村转让出去的土地共有3000多亩,这次能收回来的只有404亩。其他的土地能依此办理吗?   第二,可能引起的连锁反应。近些年来,在全国的征地拆迁中,不规范的情况甚多,如果细究起来,恐怕属于无效合同的不在少数。由此引出的问题就是,如果乌坎的案例回到法治的轨道解决问题,其他的地方如何办?有可能按照处理无效合同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   从这里,就可以清楚地看出我们现在面临的困境是什么。个案式的摆平甚至纠错是比较容易的,但如果上升到一种模式,就必须对这种困境进行有效的拆解。事实上,在诸如上访截访、失业下岗以及计划生育等问题上,我们都会面临这样的“纠错困境”。如果复原,复不了;如果赔偿,赔不起。可以说,如何拆解这些问题,是对中国改革者真正的考验。需要勇气,也需要智慧。   走出“纠错困境”和“饰错依赖”   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历时30多年。改革开放使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同时也造就了很多问题。前一段时间笔者曾经提出过一个叫做“转型陷阱”的概念。所谓“纠错困境”就是“转型陷阱逻辑”的一种具体体现。   在这种转型陷阱中,我们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和弊端。现在的问题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困难不仅仅是在于既得利益集团对弊端的维护,也不仅仅在于这些问题和弊端本身有多么复杂,这种困难更在于“纠错困境”:对于这些问题,不解决会日积月累以至积重难返;努力解决的话,又会引起连锁反应,甚至会挑战体制的承受能力。   在这样的困境面前,有两种可能性:一是有勇气和魄力解决问题,二是没有勇气和魄力解决问题。以乌坎事件为例,当时实际上就存在这两种选择,或是用旧的模式解决问题,把村民的正当利益要求压下去,以换得一时的社会稳定;或是开启一种新的模式,不但解决导致这次事件的深层次问题,而且为解决以后的问题开辟法治化的道路。实际上,在当时另一种可能性也是有的。如果是另一种可能成为现实,将会出现的逻辑,我将其称之为“饰错依赖”。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一个错要用十个错去掩饰或弥补,十个错要用一百个错来弥补,这样,路将会越走越窄。因此,要走出“转型陷阱”,解决中国社会当前面临的诸多问题,必须要走出这种“饰错依赖”。   如何走出“纠错困境”,走出“饰错依赖”?除了勇气,还需要魄力和智慧。这当中最关键的环节是如何斩断纠错的责任链条。有人认为,台湾解决“历史共业”的办法,可供我们参考,即对于历史追溯的时效做一些限制,承认一些既成之错误不予追究。这无疑是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但需要讨论的是,社会接受这种切割或时效限制的条件是什么,包括特定的社会氛围如何形成。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中国需要一场真正的思想解放运动,用诚意和真话对所面对的问题进行负责任的讨论,正视当前的问题,不回避过去30年改革的失误与局限,坦承目前面临的困境、制约因素与难处,打通全社会同心同德之路,展示执政者有向前的决心,民众有理解解决问题难度的宽容,以社会和解的氛围,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上重建向前寻求出路的共识。由此,中国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可以说,这就是我们现在所面对的,而且是稍纵即逝的历史机遇。   (作者系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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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南京矫枉过正,实为文过饰非

南京矫枉过正,实为文过饰非 作者:丁咚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2-2-23 本站发布时间:2012-2-23 10:23:26 阅读量:397次     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伟率领南京市代表团访问日本名古屋市,该市市长河村隆之在会见他时,对南京大屠杀事件提出怀疑。   早在34年前,南京和名古屋两市就结为友好城市。刘志伟此访是两市的一次例行交流活动。   这件事很快在互联网上传播开来,触动了大量中国人的民族义愤,并引发了网民对日本名古屋市的口水战,一些人将此事件与日本国内的极右翼势力为侵略历史翻案的暗流联系起来,继而演变为对日本政府的纵容进行批评。   不久,网上传出南京市官员在会见现场未立即对河村市长的质疑做出恰当反应,反驳河村的言论,而是“上手”(名古屋市政当局官员语,意为滑头)地转移话题。这一传闻随即被日本某涉华媒体证实。这家媒体在对名古屋市政当局的采访中,了解到中日两市官员会见时的细节,证实南京市委常委刘志伟在会见当时确实没有正面反驳河村观点,而是虚晃一枪,说南京市民学习历史是因为热爱和平,不是为了仇恨,此前34年交流会珍惜并希望扩大交流,只有这样两市的市民才会生活的更好。   不管动机如何——或许是不想破坏会谈的友好气氛,或者不影响两市的合作,在事关两国历史的重大是非问题上,明确无误地表明立场和态度,都是必须的。总之,在一闪念中,这位官员错失了化解纠纷的最适当时机。   上述采访结果得到了凤凰卫视22日节目的佐证,它在事态升级后也对日本名古屋市政当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经查会谈记录,表明上述细节属实。   无论是中国民众对名古屋市市长言论的反感和批评,还是媒体深挖幕后细节,都还在正常的范围内。   然而,在此事件公开曝光、引发中国公众舆论反响后,中日双方从地方政府到中央政府对事件的态度和后续反应更加耐人寻味。   南京市政府在网络舆论沸沸扬扬之际,公开声称刘志伟当场对名古屋市市长否定南京大屠杀事件的言论进行了严正反驳,并再次重申了中方的一贯观点。等于是间接否认了网络上关于刘志伟为当场反驳的传言。   但很快就有媒体挖掘出两市官员会谈的细节,有证据表明,南京市市委常委刘志伟并没有像南京市当局公开宣称的那样对河村的言论立即进行了驳斥。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南京市当局及刘志伟本人不仅没有认真反省自身的过失,深刻检讨失当行为,并对公众作出道歉,反而利用中国民间舆论汹涌的机会,将此事件升级为外交纠纷,发表声明暂停与名古屋市的友好城市交流活动。   它的这一举动看似是爱国之举,是强烈的民族义愤感驱使下的行为,而实际上不过是为了遮掩刘志伟未曾当面反驳河村市长言论的过失,平息民众的愤怒,并开脱刘所在的南京市当局的责任,有意扩大外交事态的矫枉过正的措施。   南京市有关官员和地方当局在此次事件中至少有三项“过失”。   一是在河村提出对南京大屠杀的质疑当时,没有立即作出适当反应,要求河村明确他的说法代表官方正式立场还是个人观点,其次以确凿无疑的历史事实驳斥其观点,表明中国政府的严正立场,要求其收回此言论,如果是官方立场,就应该从双方外交渠道去解决;如果是个人观点,则负责任地提出反驳意见。   二是在未当场作出反应的情况下,向民众公开提供虚假证言,表明其在当场就对河村言论做出了合适的反应,此举暴露了南京市当局和有关官员的施政诚信和道德问题。   三是明知自己反应不当,存在诚信和道德问题,不仅不对民众进行道歉,还要将错就错,企图将事件上升为外交冲突,借此遮掩其真实问题,根本不把中日两国的正当交流和国家利益当回事。   ——正如前文所说,如果南京市有关官员当场进行了恰如其分的反应,此次事件完全可以控制在不影响两国、两市关系大局的范围之内。   更不可思议的是,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夫唱妇随”,跟着南京市的指挥棒转,声明理解和支持南京市暂时中断与名古屋市友好城市交流,且明显“护短”,对南京市当局和有关官员的不当之举不置一词。   然而,我们认为,动辄呼吁民众理性看待……的政府,这次表现得非常不理性,而之所以不理性,是因为自己心虚,是因为自己做得不好,而且生怕受到追问,担当责任。总之,为了一己之私,不惜绑架民意,疑似以国家利益作为筹码,暂停与名古屋市的友好城市交流活动。   相反,日本政府在这件事上表现得很大度,一方面再次重申政府对南京大屠杀事件和侵华历史的正式官方立场,等于是间接批评了河村的言论,而名古屋市所属的爱知县知事则直接对河村进行了批评,要求其修正自己的言论,一方面表明最高当局不干预中日地方政府之间的问题。   其实,前文已经说过,南京和名古屋两市之间爆发的这场外交纠纷,只要处置得当,完全可以化解。   外交部发言人在已经知道己方存在过失的情况下,比较明智的做法应该是一面重申中方在南京大屠杀事件和日本侵华历史问题上的正式立场,呼吁日本朝野尊重历史,深刻反省,并对河村的个人言论——无论是日本国政府还是爱知县、名古屋市地方政府都已表示,河村只代表他自己。一面对两国地方当局的做法不予置评和干涉。正视历史,明确双方政府的正式立场和态度,同时维护中日关系大局和至高无上的国家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至于个人观点,再严重也就是个人观点,你尽可以反驳甚至严斥,但大可不必上纲上线,从两国外交层面去解决纯属私人领域的问题。   从国内角度说,南京市有关官员和地方当局应当为其不当行为和言论负责,该反省的反省,该免职的免职,该道歉的道歉。如此,才符合正常的逻辑。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以上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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