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 关于重大选题备案 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出通知

为加强和改进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工作,国家新闻出版署近日印发《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列入备案范围内的重大选题,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在出版之前,应当依照本办法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未经备案批准的,不得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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