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重庆模式破解中国难题?

Shared by lawyer 这篇文章应该很贵,不止五毛吧! 何 取决于很多因素 不及杨荣文受欢迎 陈惠华不感失望 刘程强将负责勿洛蓄水池榜鹅区 海外选民投票趋势 与国内选民一致   重庆是中国直辖市中经济最为落后的,然而自中共元老薄一波之子、担任过大连市长、辽宁省长、商务部部长的薄熙来主政以来,却以一种新颖的治理理念初步形成了全国瞩目的“重庆模式”。   所谓重庆模式,简而言之就是“(大规模)打黑反腐”、“唱红”、“建立公租房”、“官员下基层同吃住”(三进三同)、“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行业的犯罪行为”、“启动户籍制度改革”、“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营养餐”、“绿化重庆”。可谓个个针对时弊:腐败、信仰缺失、官民脱节、食品卫生、城乡差距、环境污染。用重庆官方的话语就是 “宜居、森林、畅通、健康、平安”五个重庆建设。   虽然薄熙来创造的重庆模式仅仅不过数年,但却已经成果累累。为了全面的理解重庆模式,很有必要一一列出。   打黑:出动3万名警员,成立204个专案组,7000人参与打黑。抓获“涉黑涉恶”人员4781人,67名黑恶首犯和骨干被抓捕、12名厅官涉黑落马。最大“黑恶保护伞”文强被执行死刑。   唱红,即“唱读讲传”,即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随着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的临近,唱红歌也将进京表演。需要指出的一个误解是,唱红也不是光唱革命歌曲,也有各个年代的经典歌曲(如《家的牵挂》、《两岸一家亲》、蒙古《套马杆》);读经典也包括国内外名篇大作(如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   建立公租房及民生:重庆不仅率先在全国建设公租房(已建1300万平方米),并计划3年建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解决200多万人的住房问题。而且公租房面向三类群体:农民工、新生代大学生、家庭住房面积人均15平方米以下的城市原住民。公租房租金的基本定价原则是不超过中低收入群体家庭收入的1/6,每平方米每月租金10元左右,大于银行利息,可基本平衡银行贷款。用中组部部长李源朝的话就是“当年我们建设经济适用房,找地块儿,定图纸,忙忙碌碌, 问题困难很多。重庆地处西部,发展难度比东部地区大,却探索了一套科学合理的办法,在全国率先大规模建设公租房,看了之后的第一感觉是令人赞叹!”此外,重庆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0%以上用于民生,75%用于基层和区县;为一百三十万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营养餐。在这个背景下还发生了特警为民工讨薪和工头“黑保安”被依法惩处事件。关于民生,薄熙来有自己的一套理论:一是发展不能仅仅追求GDP、财政收入。重庆不是先发展经济,等有了钱再去改善民生,现在就把民生作为发展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动力。二是经过实践发现,民生改善越多,百姓越受益,经济也越活跃、政府越有钱,经济越发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立竿见影。重庆和沿海地区不能走同一条路。沿海靠近大海,可以直接招商引资。重庆在内地,对外来企业的吸引力很大程度上在于内地巨大市场及其未来消费前景。民生改善、百姓受益后,重庆的消费很快就成长起来。消费提振的同时,还改善了投资环境,引起了外商的兴趣。   户籍改革:率先启动户籍制度改革,重庆是中国唯一的省级行政单位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其第一阶段目标是,在2011年内,实现当地338万农村人口转户进城,目前已有180万农民进入城市,并在社会保障、医疗和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到了真正的城市待遇。 对于户籍制度改革给进城农民带来的实惠,市长黄奇帆曾形象的比喻:要让转户进城的农村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劳有所得、住有所居,穿上城市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的“五件衣服”。重庆户籍改革的成功,引发全国25个省市的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中国人民大学等15所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赴重庆调研户籍改革。   三进三同:(进基层、进村子、进农户,与农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三进三同要求全市机关干部每年一周、新担任的领导和新招录的公务员在试用期一个月,到最艰苦、最边远、最基层的贫困村,入住贫困农民家,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农民负担。三进三同的背景是干部脱离群众,“严重影响党群关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实际情况是,农业税取消后,农村很难看到各级干部。其效果如何呢?一位和农村贫困大学生结对子的厅长曾坦言:当他得知这位学生连两元钱的公交车费都舍不得而一直待在校园从未出行时,极为震惊。九龙坡区委副书记潘平是最早一批“三进三同”的干部,他所去的村,连喝水都困难。给了他们这一批官员强烈的震撼。至少亲身体验百姓的困难而不是仅仅从汇报中抽象得知,是完全不同的。   食品医药安全:重庆启动打击食药品安全犯罪百日专项行动。警方集约包括刑侦、经侦、治安、网监等多警种在内的上万警力,主动出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并表示,“像打黑除恶一样打好食品药品犯罪专项攻坚战!” 首次集中清查行动就检查生产经营场所627个,刑拘7人,处罚16人,掌握违法犯罪线索917条。6月1日,重庆市将在全国率先出台并实施《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如此雷厉风行和主动出击,在全国是唯一的一个。   绿化:一年种了十年的树,而且还要以这种速度再种十年。这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治山治水,把容易流失的泥沙抓住,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长江。也难怪两岸会谈在重庆举行时,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有如下发言:赞扬重庆“大改革,大绿化”卓有成效,指出重庆去年投入人民币137亿元种树,种树量超过过去10年纪录,“很多人说薄书记很绿”。(近3年,台湾企业在大陆的投资中,约有40%-50%在重庆。这也是为什么两岸会谈选在重庆举行的原因)   经济发展:自打黑以来,重庆的知名度和形象大为提升。全市生产总值增速连续两年居全国第三,去年居全国第二,西部第一;人均生产总值超过4000美元,赶上了全国平均水平;地方财政收入5年翻两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了2.8倍。 实际利用外资、内资分别增长47.7%和74.2%。事实上,薄熙来到重庆以后,全市利用外资增速连续3年居全国第一,去年实际利用外资63亿美元,居中西部各省区第一位(需要指出的是,这三年恰逢西方深陷经济危机),还在境外投资50亿美元(全国500亿美元,中央为400亿美元,地方合计100亿美元)。2009年重庆进出口量达80亿美元,2010年增长50%多,达124亿美元,今年预计会增长100%以上,达250亿甚至300亿美元。   所以重庆模式引发轰动并得到下自百姓上至国家决策者以及海外的一致肯定和高度认可。中共高层吴邦国、习近平、李长春、贺国强等政治局常委都全面肯定重庆模式,李源潮则在考察重庆之后,认为重庆的改革为破解中国面临的难题提供新思路。颇具权威性的美国《外交政策》杂志,在推出的“全球城市指数排名2010”中重点推介了重庆,它给予这座城市的点评是:“中国的明日乐园,长江上的芝加哥,代表了世界的未来。”同样权威的美国《时代周刊》、英国《金融时报》则把重庆评为亚洲最佳投资城市第7位。   当然重庆模式也并非没有可商榷之处。比如推出不带广告的红色频道。这既有违市场经济常识,也难以维持。果不其然,后来就由于经济原因而减少人员紧缩开支。不过,这些都是玉中之瑕,瑕不掩瑜,更不可能因此就否定了重庆模式。但是令人不解的是,中国的自由派学者却无视重庆模式的成就,屡屡质疑、否定重庆模式,甚至将之比作文革再现。   本来一个社会分为左中右是极为正常的现象。左翼往往代表中下层民众,右翼往往代表大财团、大资本。中间派(中间偏左或者中间偏右)则往往代表中产阶级或者尽量调和各派。但在中国不同的是,虽然左、右形同水火,但在批判改革出现的问题方面则高度一致。看看双方的文章,有时很难区分究竟谁是左,谁是右。但重庆模式一出,左、右分野立显:一个强烈支持,一个强烈质疑。显然,右派关心底层民众只不过是假象或者权宜之计,否则何以黑社会存在时,无人为一个个百姓发声,而当一个颇有后台的律师被起诉就引发了他们的声援?更无视重庆模式是针对当今社会问题而来呢?   现在自由派否定把重庆模式最常用的方式就是把之比做文革。贺卫方在致重庆同仁的公开信中,说过这样的话:“令人恍然有时光倒流、文革重演之感”。他在人大举行的首届律师论坛上还讲了一个政治笑话:一位飞机驾驶员到西部地区重庆执行飞行任务,当时,由于雾大迷失方向而找不到重庆的位置。求助指挥台时 则被告知,当你听到嘹亮的红歌声和律师们的叹息声的时候,那就是目的地了。一位支持和理解贺卫方的网友这样点评说:听了贺教授的讲话, 我掉下了热泪。只要中国拥有10个贺卫方,重庆薄书记妄图复辟文革的梦想,就绝不可能得逞。海外自由派的结论更为荒唐:把整个重庆倒退到文革时代,公检法都砸烂了。   既然自由派动不动就拿文革说事,我们确实需要好好回顾一下,究竟什么是文革。   文革,政治上是毛泽东的个人崇拜、大权独揽以及权力斗争为背景的政治运动。经济上则是计划经济。这个阶段最大的问题一是贫穷二是缺乏自由:包括我们现在都习以为常的自由:迁徙的自由、进城打工的自由、经商的自由、出国的自由。但那个时代也有很多令人回味和留恋之处。比如政府廉洁(或者由于理想主义,或者由于组织的严格控制或者由于民众的直接监督);没有贫富差距(虽有城乡差别,但差距并不悬殊);没有黑、色、毒、赌(黑社会、毒品、色情业和赌博都被有效取缔);没有环境污染(尚没有进行大规模的工业化);没有高房价(国家分配)、医疗重负(城市免费医疗,农村也有基本医疗体系,并曾被联合国所肯定)、高学费(上学免费);虽然吃不好甚至看只是基本维持温饱,但却没有食品安全之忧。当然这个时代更没有信仰缺失。可以说今天严重存在的问题,文革时代都不存在。(尽管如此,没有多少人要想回到这个时代,因为贫穷与缺乏自由)。   所以,以文革来比喻今日之重庆,显然是指代错了对象。今日中国,由于制度性的人事更替,已经不可能产生个人崇拜和大权独揽,更不会发生以权力斗争为背景的群众运动。在市场经济深入人心的今天,也不可能重新回到计划经济。如果自由派拿文革来比今日全面针对时弊的重庆模式,真不知道是要肯定文革还是否定文革(一个不了解文革的人在了解重庆模式之后,大概会以为文革是理想之地了)。话说回来,动不动扣一个帽子恰是文革时的做法,自由派本身恐怕正用他们反对的方式来反对重庆模式。   然而,自由派何以要否定重庆模式呢?不妨估妄猜之。一是他们真的认为重庆模式是错的。最终并不会解决中国存在的问题。但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没有一个人哪怕是有一篇文章进行论述过。除了攻击一点不及其余。二是虽然认为重庆模式是正确的,或者至少是一种值的肯定的尝试。但重庆模式却进一步提高了中共的凝聚力、支持度和合法性。这是他们所不希望看到的。因为他们的信仰是西方的普世价值。凡不符合普世价值的,就必须要反对。至于百姓支持,哪又算得了什么?   现在对重庆模式就下结论还为时过早,还需要时间来检验。但重庆模式对现今问题的针对性、有效性还是有目共睹。或许重庆模式能够在中共的红色传统与市场经济的有机融合中探索出一条全新的道路,成功化解人类历史上从来未有过的、如此巨大规模的国家转型难题。   法国巴黎 宋鲁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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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部】重庆酉阳给“网络意见领袖”发补助

国新办:请各网站,特别是互动环节立即删除南方都市报《重庆酉阳给“网络意见领袖”发补助》一文以及有关信息。 【“真理部”是网民对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和其下属的各省宣传部,以及国家级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文明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出版总署,文化部等一系列言论出版审查机构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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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童之伟:重庆欲消除“误解”首当反思“唱红”

原文地址: 童之伟:重庆欲消除“误解”首当反思“唱红” 作者: 一品高官  童之伟:重庆欲消除“误解”首当反思“唱红”                   作者:童之伟 来源日期:2011-5-6    最近读到了分别由《中国日报》和《重庆日报》记者采写的关于中共重庆市委一干领导人4月29日会见港澳主要媒体高层参访团并解读重庆“唱红打黑”时的谈话,重庆市委领导人在此次谈话中提到,“关于‘唱红’,有些人攻击我们是不是在搞 ‘极左’?这是一种误解。”在谈到如何看待人们对重庆打黑和李庄案的“负面评论”时,有关领导人回应说,只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只要一切以法律为准绳,那些‘走板儿’的评说长不了,更成不了气候。”     读了这些报道,联想起最近两年来的其它见闻,我有两点感受。其一,重庆近几年在经济建设、改善本地民生和打黑维安方面,确实有些可圈可点的成就,值得社会各界充分肯定;其二,今日中国之社会各阶层对重庆“唱红打黑”和李庄案的“负面评论”或“误解”确实很多。我这里集中谈谈这第二个问题。     依据常识,人们似乎可以确信,对重庆的事态发展做“负面评论”的人中,至少99.9%与重庆领导层没有私人恩怨,也不会对那块土地及生活于其上的人民抱有成见或仇恨。他们何以会对重庆这些年发生的事情有那么多“负面评价”呢?这一点确实值得重庆里里外外的人们深思。     严格地说,“负面评论”其实就是批评,而批评必然是七嘴八舌的,其中肯定不免有“走板儿”的情形,但一定也有实事求是、并不“走板儿”的内容。不论怎么说,观念是存在的反映,对重庆的“负面评论”后面一定有与之相对应的某种社会现象作为其被反映的对象。当然,被反映的社会现象中有真相也有假象。对反映真相的“负面评论”,重庆方面有责任概括承受,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对反映假象的“负面评论”,重庆官方不妨主动澄清有关事实,消除 “误解”。     重庆若欲消除社会或国人的“误解”,首先应澄清“唱红”方面的一些情况。我注意到近几年相关媒体做的诸如这样一些报道:(1)《重庆商报》等报 2008年10月25日报道,为开发红色资源,一座高20.6米,重46吨的毛泽东不锈钢塑像主体工程在重庆医科大学大学城校区竣工。连底座在内,这尊塑像高达37.4米,是目前全国最高、最大的一座毛泽东塑像,其一只脚便可坐6人。(2)《人民日报》2010年11月19日报道:“2008年6月以来,重庆市深入开展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的‘唱读讲传’活动。”“两年多来,重庆全市开展红歌传唱活动12.8万场,经典诵读展演活动2.8万多场,举行故事会7.01万场,手机和QQ用户转发箴言1.3亿多条次。”(3) 《中国日报》网报道,2011年3月4日(星期五),重庆洋人街风景区“长城”景点红歌会,3000余名市民登上“长城”,共同唱响近40首红歌。从图片看,参加者都有显然是公费统一制备的全套行头,场面壮观宏大。(4)《中国日报》网报道,2011年3月28日(星期一),重庆市九龙坡区巴国城文化广场,万余人挥舞红旗高唱红歌。当日,重庆市万余人集体学习、重温入党誓言、高唱红色革命歌曲。从图片看,参加者统一穿红外衣,外围有大批统一着装的人员挥舞党旗,高处均悬挂巨幅标语。     欲消除国人的误解方面,重庆官方需要澄清哪些事实呢?事情往往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我作为一个远在上海、从世俗的角度看完全在局外的旁观者,愿意尽可能少保留地说出我对重庆需要澄清的情况的观感。在唱红方面,重庆需要澄清的情况可能有这样一些:     1.如此连续、持久和大规模的活动,它们是自发的还是由公共机构运用公权力统一安排的活动?     2. 这些活动是民众、党员自觉自愿地参加的,还是直接或间接受到有形或无形的强制参加的?他们真的有选择不参加这些活动而不影响自己生计和出路的自由吗?如果他们并不真正有选择不参加的自由,那这些活动对他们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呢?     3.开展这些每种都数以万场计的活动,显然每年都需要一笔数量可观的经费,这笔经费难道不是归根结底主要来自纳税人?这些支出对于民生来说是最紧要的吗?这些支出项目是否经人民代表机关审核批准?     4.在精神生活方面,公共机构及其领导人是否有权为公民或个人做主?是否有权将自己个人认为高尚、优美的东西强加给公民等个人?公民等个人有没有选择在公共机构或其领导人看来不那么高尚、不那么优美的精神消费品的权利和自由?     公民享有宪法保障的权利和自由,党员享有党章保障的权利,他们如果用自己的钱或党费自觉自愿的开展唱红,那当然谁也无权说三道四。但是,如果哪个机构或官员运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推进和持久地维持唱红,从宪法和法律的观点看,说不过去的地方就很多——即使重庆方面成功地将唱红排除到了政治运动的定义之外,问题的性质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在法律不禁止的情况下,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喜爱的精神产品的权利和自由,作为成年人,他们可以选择高尚的精神产品来消费,听贝多芬、莫扎特,看芭蕾舞,读《出师表》、《正气歌》、《滕王阁序》,也有权消费被高贵者不屑一顾的精神产品,如听《狼爱上羊》、《嘻唰唰》,看超女、快男、单人清口或二人转,读三流作家的小说。公权力机构可以引导公民等个人的消费倾向,但不能事实上剥夺他们选择的权利或不给他们以选择自由,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作为事实上垄断了相当大比例精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公共组织,我国的公共机构及其领导者有义务适应多种需求,向不同的公民社群供给可由人们选择的多样化的公共产品,不宜依据领导者个人的消费倾向决定向公民提供的产品的种类。像重庆卫视那样,从原本向公民提供较多样化的影视产品供其选择的机构,转变为仅仅向受众提供一种颜色的公共产品(即红色节目)的机构,实际上是其公共职能严重倒退的一种表现。这样做,在公共机构方面,他们可以说是引导公民的精神文化消费,确保了政治正确,但在那些对红色产品没有消费偏好的公民受众看来,则是被剥夺了对消费产品的选择自由。     所以,综合地看,与公共权力和地方财政等公共资源结合在一起的唱红,从法理和宪法上看,实际上是公共机构向公民等受众实施的一种无形强制或精神强制,其性质属于软暴力。软暴力与军队、警察等公共机构实施的硬暴力不同,但性质没有差别。这样看问题,不是在玩推理游戏,而是在再现社会生活的逻辑:试想,重庆的干部民众能够拒绝“唱读讲传”?他们拒绝“唱读讲传”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没有负面影响吗?我确信,他们不仅不能拒绝,甚至不敢表达半点异议—— 君不见,整个重庆对于“唱读讲传”,就没有“七嘴八舌”,在表示异议方面,已经形成“鸦雀无声”局面!但正如邓小平所言,“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     或许有人会说,民众一致拥护欢呼的举措,怎么能说“鸦雀无声”呢!?历史经验告诉人们,千百万人或其“代表”者一面倒的拥护欢呼,与鸦雀无声是同一性质的事情的两个不同侧面。今日任何手握绝对权力或大权的人都不应该忘记罗马尼亚前总统齐奥赛斯库倒台前几天在大国民议会发表讲话时享受的全场起立、雷鸣般的掌声和持久的欢呼声——这种全场起立、掌声和欢呼声是出于对绝对权力的恐惧、顶礼还是代表民心、公意?相信除当局者外,这对普通公民大众是再清楚不过的事情。     我以为,现代的公共机构和政治家,要治理好国家和社会,最重要的坚守或许应该是尊重公民等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但重庆方面似乎对这个道理认识还不够深入。每个公民都是享有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的独立个体,都有权在法律不禁止的情况下做自己的人生规划和生活规划。他们在享有宪法保障的权利的同时,有义务接受由自己选举产生的公共机构依法进行的管理,此外没有更多义务,除非是基于自由意志承担的。公民是这样,党员、公职人员在其相应的组织内,情形相应地也是如此。     就拿唱歌来说吧,不论唱红歌、唱情歌、唱山歌,都不过是个人爱好。唱红歌和唱其他任何歌曲一样,确有其一定或特定的教育、教化功能,倡导和推动唱红者的动机也是好的,但为什么引起“负面评价”,招致“误解”?根本的问题恐怕就在于:倡导和推行唱红者将自己理所当然地放在了教育者的位置,将辖区内其他所有人都看成了有义务接受其教育者;倡导和推行唱红者把自己的偏好毫不怀疑地看成了其辖区内其他所有人都应该接受的兴趣和爱好,把自己的价值观和审美标准也看成了其他所有人都应该接受或采用的价值观和审美标准。因此,唱红的倡导和推动者没有想到自己的做法有悖于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的精神,没有注意到其行为与当代社会多元的特性不协调,以及其做法几乎必然产生压缩或妨害他人的一部分权利和自由的后果,等等。     有的人士或许会说,唱红是党实行思想领导的一种方式。唱红尽管确实可以有一些这方面的功能,但对这一形式也不宜像刮风一样过分强调,好像不唱红党的思想领导就实现不了似的。实际情况远非如此。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不是都没有特别强调唱红或搞“讲读传唱”吗,那些地方党的思想领导难道因此就落了空?更何况,贯彻党的思想领导还必须与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协调统一啊,岂能顾此失彼或片面强调一个整体中的三分之一内容! 拿“人民当家作主”来说,它就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民主”或“人民主权”的同义语,与其相对应的另一面就是“有限政府”或“权力受限制的政府”。在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任何机构行使的公共权力,其范围都是受限制的,包括执政党的重庆市委及其书记。这一点没有任何含糊其词的空间。   在一个走向民主和法治的社会,公共机构和官员不可以过多地考虑如何给自己任职区域的公民上课,倒是应该更多地考虑尊重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秦始皇搞以吏为师,毛泽东希望做全中国人民的“伟大导师”,都是统治者要教化自己的臣民。对此,当时的人们都绝对不敢说半个不字,只能一辈子被动接受他们的“教育”。但那是封建时代和类似封建时代的个人专制社会,而现今是实行自由、法治和民主宪政的社会,是必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社会。所以,今天的各级官吏严格地说在法律上对公民等个人并不具有“导师”的地位,不宜仿效旧时代的做法,更无权动用公共财政和公共权力推广基于个人偏好的对社会全体成员进行教育的内容。     看来,在走向法治的时代,此前的公共机构和官员的很多习惯性做法、尤其是“文革”前和“文革”期间的一些行为模式,其合法性、合理性都需要重新审视,不能简单因袭。在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第13条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之后,这一点就变得极其明确了,公职人员如果忽视这一点,将势必适应不了新的社会历史条件。在行使公共权力方面,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记住,自己只是一个 “有限政府”或“权力受限制的政府”。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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