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

【真理部】中石化云南公司违规发放奖金

中宣部:关于中石化云南公司违规发放奖金等负面新闻一律不转载,不报道,不炒作! 【“真理部”是网民对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和其下属的各省宣传部,以及国家级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文明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出版总署,文化部等一系列言论出版审查机构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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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达内:“吃的是饭还是血?”

一 作为一桩奢侈消费的“铁证”,“天价酒单发票”正在成为近两年来中石化(及其背后的中国油价决策者)面临的最大一场公众舆论危机。《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悉数加入,机关报、都市报不分你我,城市民众对中国石油企业积累的新仇旧恨,找到了新的宣泄口。他们似乎可以就此“顺藤摸瓜”,“坐实”罪状,推测、想象天价茅台与高涨油价的关系,甚至明斥暗讽中国发改委与垄断企业沆瀣一气、与民争利。 在过去的这个周末,中石化非但没能等到舆情平缓,反倒等来了“深喉”现身。周六,身处广东的《信息时报》在用头版头条宣告中石化广东公司总经理停职的消息后,又引用天涯网帖,称那位贴出发票照片、引爆本轮话题的报料人“周筱赟”继续发帖:“有一个在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担任领导职务的人,主动找到我,愿意充当‘深喉’……这次‘天价酒’事件之所以曝光,是源于中石化内部政治斗争。报料人背后就是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的非常高的高层领导。” 当晚,央视加力,新闻频道播出周筱赟受访录音,称“天价酒”事件曝光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曾开会要求追查泄密人,“怀疑肯定是内鬼,一旦查出要严惩”,并要求“任何人未经同意情况下不得接受媒体采访”。 事情到此还没完。周日,中石化又遭当头一棒,包括《经济参考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内的各路媒体接力报道,称在北京郊区一处森林公园中,隐匿着一家由中石化投资8亿元兴建的和园景逸大酒店,“但在地图上找不到名称,入口处也没有标志……就像是世外的‘桃花源’一般。”据计算,中石化购买这块地时的平均价格仅为每平方米1050元。有报道称酒店工作人员如此应答:“这片地是发改委给的,旁边四合院是发改委的培训中心。” 因为一张购酒发票而被步步挖出的这些故事,汇聚在了今日各门户网站的首页上。在新华社发布的一周网络热词中,“天价酒”的热度已达最高。时评家的主流意见是,一定要保护好那位揭发中石化丑闻的“深喉”、“内鬼”,保护公民举报权(刊于《新京报》《扬子晚报》等)。《广州日报》发表评论称:“在公众眼中,如果这种人也算‘内鬼’的话,这种‘内鬼’是‘益虫’,多多益善。而国企的真‘内鬼’,恰恰是那些一掌遮天,为所欲为,为满足私欲而损害了人民利益的‘蛀虫’!”。新华网推荐盛大林的文章,建议“对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抓‘内鬼’的做法,相关调查部门同样应该进行查处。对这种行为,要像地方政府瞒报事故矿难一样,罪加一等!” 对比这些充满激愤的评论,央视评论员还表现出了对能源大局的忧心忡忡。在周日晚间的评论中,杨禹批评中石化现代企业制度缺失:“我们不能要求公众把这两件事(‘天价酒’和上涨油价)分开考虑……公众若能理解成品油定价等国家能源战略,是一件有益的事情,但承担职责的具体企业在管理问题上出现这样的硬伤时,就不太容易使公众对能源战略形成共识。” 《扬子晚报》今天将这幕丑闻连续剧形容为“中石化领衔主演”,将那位泄露天机的“深喉”形容为谍战剧中的“余则成”,版面中加注了一句“别忘了这一幕”——温总理与网民交流时说:企业家身上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 二 红十字会身上应该流着慈善的血液,现在这一点也遭到了怀疑,原因也是一桩“奢侈消费”的铁证。 上周五下午,一张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餐饮发票的图片在微博上开始流传。发票显示,2011年2月28日,这家公益组织机构在一家名为“慧公馆”的高级餐馆内付款9859元。那些原本就隐藏在官办慈善组织背后的阴影这时尽数显现。网民指责:“你们吃的是饭还是血?”谴责声浪一时联手天价酒单风波,成为民众抨击社会不公的双行线。 周六,根据上海媒体报道,该市红十字会通报“卢湾红十字会高额餐饮费”调查及处理情况,称资金开支渠道为工作业务经费,非救灾救助款,并已责成对超过公务接待标准部分的7309元人民币由个人承担,予以退回。 但这次善后并未平息风波。在《南方都市报》上,刘洪波将整件事形容为“区红十字会胡吃海喝,市红十字会不了了之”:“发布信息遮遮掩掩,开支定性模模糊糊,追回超标部分,更是曲线认可其‘商洽吃请,吃请顶格’的合法性。与事者可得保护,相关机构可得平安,但难道人们真的傻到不知你们在窃笑?”《长江日报》评论员更是直接要求“有进一步的严厉措施”:仅仅是系统内通报批评显然是不够的,需要向公众公开道歉,除此之外,机构相关负责人需不需要引咎辞职,机构本身需不需要改组和整顿,都不能排除在处理措施之外。 《京华时报》头条评论得到了新浪推荐,作者呼吁“对公众有个彻底的交代”,并批评红十字会作为官办慈善机构的“官气”:“面对公众的质疑,只一句‘超标准公务接待’这样倨傲的解释,恐怕并不能弥合高额餐饮费对自身公信力的伤害”。搜狐推荐的评论亦感叹“高额餐费一退了之是对爱心的再次亵渎”:“当红十字会的工作业务经费可以变成‘天价宴’发票时,等于又一次无情践踏了公众的善行与爱心。说到这里,我不得不再顶一下高调善捐的陈光标,尽管他不无作秀成分,但他的每一次捐款总是落到实处的,一笔笔都送到了被捐者的手里,没有被什么‘中间环节’回扣、截留、挪用、私分、挥霍等后顾之忧。” 根据今日《山东商报》引用的统计结果,“天价饭费致信任危机”,因为有调查显示,已有九成网友不信红十字会。不过,在记录网友“一边倒指责”的同时,《京华时报》也试图还原事件:“作为一个非纯粹意义上的公益组织,中国红会的经费基本来自于政府,其接待费超标严格意义上说属于行政违规,而与滥用捐款没有关系。”对于此事对中国公益界造成的信任危机,出面专家则呼吁网友保持理性,并希望尽快解决体制问题给中国公益透明化工作和努力带来的困难。 三 无独有偶,一群民间公益人士的行为也在这个周末成为公众辩论焦点。 亦是上周五下午,一辆从北京开往吉林的满载500余只待屠狗的货车被志愿者拦截,警方和动物卫生监督部门闻讯前来,调查后称,该车持有真实有效的检疫运载证明,但志愿者坚持要求解救。经过15小时僵持,这500余只狗被一家名为“乐宠控股”的公司与上善基金会各自出资5万元买下,并送往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基地救助。 但事情远远没完。在央视上出镜的志愿者强调,这些狗一看就不是“合法来源”,但在高速公路上强行拦截货车是否妥当,对此问题的争论已是沸沸扬扬,这些爱狗人士被指责为“严重威胁交通安全”、“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利”(《新京报》:《救狗事件:讲爱心也要讲法律》;《北京晨报》:《“拦车救狗”:岂能乱施道德私刑》)。而后,因为有消息称,被解救下来的这500只狗大多数并非宠物犬,而是“土狗”,不太会有人来领养,这些志愿者的行为更加被评价为“爱心泛滥”、“以爱之名行更大伤害”。 根据昨日《北京晚报》头版的说法,“520只被救狗引发大争论”:爱狗人士对520只狗的获救欢欣鼓舞,另一些人则谴责志愿者在救狗过程中做出的违法、危险的行为;“这是再正常不过的家畜贩卖运输”的言论,也不乏支持者。最终,一切争论的焦点都指向了“法律”:在高速路阻拦运货车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围堵限制货车活动涉嫌强迫交易罪,但当虐待动物、偷盗宠物这类事发生时,却找不到法律这个靠山了。而根据《山东商报》引述腾讯网和凤凰网调查,支持“拦车救狗”的人数与反对者大体相当,且双方观点针锋相对。 事实上,包括一些名人在内,两派人士在过去两天里使用非常激烈的语言,在微博等网络平台上互相抨击,代表论调是“你连狗都不爱,你还会爱人么?”和“只看到你们爱狗救狗,怎么不去救人?” 《南方都市报》今日引用网友言论,称还有一些参与救狗者正在怀疑乐宠和上善基金有“贪功”之嫌,因为“当时现场很乱,是有动物保护协会和义工团的人在收钱,但也没说是借钱还是募捐,可能是留名的就算借款,没留名的就算募捐了。”一篇反思帖《救狗24小时》得到摘录,作者承认当时“情感大于理智”:“当时微博上流传的是这车狗有很多宠物狗……后来发现,整车的狗里除了网络上的那只小哈士奇以外几乎全部是土狗……这些狗如何安置?这样的狗收养几率有多大?这些狗存活几率有多大?没有人愿意去面对500条狗的未来。” 除这些讨论外,亦有媒体重点探讨动物保护主义。腾讯“今日话题“栏目昨天主持“有关吃狗肉的虚拟辩论”,提供五轮观点交锋。《东方早报》今发表评论《动物保护主义不应是偏好》,称“本来占据道德优势的动物保护主义,以这个事件为标志,在某种意义上已陷入合法性危机”。《南方都市报》亦刊专栏文章,建议“狗是狗非面前,请淡定”:“作为个人,我希望法律能有所作为,对狗权给予特殊关照。不过我也知道,其中将牵涉极为复杂的伦理和文化习俗问题,短期内无望解决。当此之际,爱狗者与普通人最好各退半步,多一份理解和容忍,淡定些。” 另一些评论员赞扬救狗者的善良一面,如《长江商报》所说的“过可议,情可悯”。在这500只狗原本要命丧厨房的吉林,《新文化报》今天发表评论,称赞双方的交涉与碰撞可普及常识、巩固多元价值理念,同时对救狗者的“偏激行为”表示理解:“因为不如此就不足以引起公众的关注。” 相关日志 2011/04/18 — 南都社论:身陷丑闻,中石化以何自证清白 (0) 2011/04/16 — 上海红十字会通报高额餐费事件称非救灾救助款 (0) 2011/04/17 — 一顿饭吃掉9859元,捐款到了谁的餐桌上? (0) 2011/04/15 — 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万元餐饮发票曝光 (1) 2011/04/14 — 南方日报: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巨额公款购茅台拉菲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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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社论:身陷丑闻,中石化以何自证清白

近日,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爆出“天价酒”事件,有“深喉”在论坛发帖举报,该公司一周内购买价值数百万元高档酒供个人和职务支配,并贴出了发票照片。该公司随后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承认情况属实,却对用途进行了辩解。最新消息显示,中石化总部已派调查组介入事件调查,相关领导表示,如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毫无疑问,这是在公共舆论空间里新鲜上演的又一场央企财务丑闻,虽然具体事件发端于中石化的广东石油分公司,款项暂且还局限在几张被曝光的“天价酒”发票之内,但借由这一偶然事件,哪怕以最简单的倒推也能作出判断,垄断企业的奢华乱象绝非一日、一事之功。具体事件的调查,只要还愿意秉持公心进行,就不难水落石出,哪怕即使是系统内自查,找一个不那么容易被证伪的理由,也不算难,可能只是需要一点回旋的时间。   针对网络的围观与质疑,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所给出的回应显得笨拙而仓促,已经有真凭实据并被曝光的“天价酒”消费,还妄想通过几句套话将其混到“非油品”项目这一所谓的正常经营的范畴,一边说着将进一步调查,一边又未经调查轻易排除了涉事总经理鲁广余的个人干系。过往经验告诉人们,系统内部第一时间启动的调查组,与其说是在进行事件调查,不啻说是在动用各种手段深挖“内鬼”,并且同时启动危机公关给丑闻想辙、找理由。年初曾有报道揭出中石化内部组建网络水军操纵公共舆论,而逢此事关央企形象的关键时刻,水军可能业已出动。   据媒体调查,中石化加油站中的便利店,确有酒类商品销售,但网上曝光发票显示的那些单价过千、上万元的高档酒却没有出现在加油站的便利店中。话又说回来,谁会在加油站里买那些动辄上万元的“天价酒”呢?接下来的问题其实还有,即便是那些在本事件中看起来不那么天价的普通茅台、五粮液,为什么会出现在加油站里销售?所谓的“非油品”经营,是不是在靠“不管买什么都可以开汽油发票”这样的手段来迎合和助长某些公款消费群体?这,或许算是此次事件不经意间曝光出来的其中一桩圈内丑闻吧。数据显示,2010年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有近7亿元利润来自这个“非油品”经营项目,而整个中石化系统在去年的“非油品”项目上的收益是57亿元,2012年的销售目标更高达100亿元。   事实上,公众围观此次中石化爆出的“天价酒”丑闻,所掺杂的情感多是无奈和愤怒的。一边是油价不停上涨的霸道垄断,是不停哭穷、年年亏损需要国家财政补贴的做作,一边却又是人力资源成本毫不手软的叠加,甚至已经到了任何消费都可以堂而皇之列入成本的地步。即便是此次被爆出的“天价酒”风波,也不过是内部人员不满于“天价酒水动辄几十瓶不知所终”的领导独断支配,换句话说,不管多炫目的企业内部分肥,只要还能做到基本的均沾,就不会有内讧,更不会让公众知晓这垄断企业内的恢宏与繁华。问题是,这都还挂着“全民所有”的旗号,全民却只能无奈地充当看客。   中石化此次爆出的“天价酒”风波,如果仅仅局限于个案、个别人的调查与处理,显然是不能算彻底的。尽管在现有情况下,即便是具体个案的查处,也存在敷衍塞责、找理由想借口来进行危机公关的现实危险,但还是有必要呼吁有关部门启动对中石化进行第三方的独立审计调查,不仅查几瓶酒、几个人,更要通盘计算整个企业的成本合理度。依靠中石化自己去自证清白,终究无法彻底回应公众对垄断企业的诸多质疑。更何况,这种以现代股份制名目存在却又完全一副机关做派的庞然大物,不管是对全民这个哪怕只虚拟存在的东家,还是对持有其股票的亿万股民,都必须要有个像样的交代。如果腐败超越个别人的范畴,而成为行业甚至体制的行为,公众要为之埋单的款项又怎么会止步于几瓶酒水? 相关日志 2011/04/16 — 上海红十字会通报高额餐费事件称非救灾救助款 (0) 2011/04/15 — 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万元餐饮发票曝光 (1) 2011/04/14 — 南方日报: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巨额公款购茅台拉菲 (0) 2011/04/13 — 中石化分公司购酒发票曝光:一周买300万茅台拉菲 (0) 2011/03/01 — 《财经》杂志:秦晓:行政权力和资本相结合导致贪污腐败制度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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