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

东步亮 | 法学教授为何面对依法治国束手无策

就在社会各界轰轰烈烈地讨论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刚刚通过的“依法治国”决定之际,我连续接到了两名法学教授的“求助”。 一位教授来自广州一所大学的法学院,我们暂且称他为T教授。T教授的朋友是安徽人,在安徽开办有全省最大的烟花爆竹企业,资产过亿,多年来一直合法正当经营。 2013年,安徽省突然下发文件,要求关停省内所有烟花爆竹企业,理由是有安全隐患。安置办法是:所有关停企业,不论大小,一律由省政府补偿每家企业80万元,剩馀的由各县市补偿。 T教授朋友的花炮企业所在县市比较穷,财政没有钱,政府明确表示对关停企业不予补偿。此前,T教授的朋友刚刚投资1000多万元,按省里要求对企业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满以为作为全省最大的花炮企业和本县市纳税额居前的企业,不会被关。哪料到,此次竟被“一刀切”。而且过亿元的资产,政府只补偿区区80万元! T教授的朋友欲哭无泪,于是找到T教授,想请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T教授同时也是资深的兼职律师,他到安徽去了无数次,想了无数办法,找了各级政府和各级法院,人家却理都不理,法院则连立案都没立上。就在10月份,政府开始对公司办公楼和工厂设施等进行强拆,无奈只下,T教授只好求助媒体,希望通过媒体的报道,来督促当地法院按法律规定立案。 我帮T教授找了一家被称为当下中国最敢言的媒体,派了记者去采访了,报道也写出来了,可是,在最后关头,媒体把稿子撤下来了。原因是涉及“异地监督”,太敏感。中共宣传部门近来反复强调,严禁媒体“异地监督”,一经发现严惩不贷。媒体撤稿,理由似也合理。面对此情形,记者和法学教授一样,只能乾瞪眼。 无独有偶,这件事刚刚结束,另一位刚刚认识不久的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教授也向我“求助”:他的家乡在广东韶关市乳源县,县里征用了他们家和同村农民几十亩耕地,已征用4年多,村民们却没有收到一分钱补偿款,村民于近日到政府举横幅抗议,政府不但不予理睬,还派出警察,用十多辆警车抓走了30多位村民,包括他的家人。他心急如焚,却又束手无策,只有求助媒体。 这次我没有太多办法,只能把相关信息发到记者微信群和QQ群。可是,连发数次,发到不同的群,记者们都表现得很“冷漠”和不感兴趣,几乎没有人表示出想去采访的意向。其实这也不难理解,在中国各地,类似这种被征地后得不到补偿或因补偿引发纠纷与抗争的状况,几乎每天都在上演,而且都大同小异。若不是在此过程中有特别异常的故事发生,比如江西宜黄锺家被强拆自焚事件或山东平度陈宝成事件及“3•21”案那样的事件,很难得到媒体的关注。媒体不可能每天都报道一模一样的事件。事实上即便报道了,一般性的事件也很难引起民众及政府的注意,形成舆论压力促成问题解决。面对家人无辜被抓,身在海外的这位法学教授也无可奈何。 在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法律是民众唯一值得依靠和信奉的“救世主”。法学教授们是法学领域运用法律最游刃有馀和最具解释权的专家,他们谙熟法的原则与程序,懂得法律知识,法律是他们手中拥有的最强有力武器,他们理应最知道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已、家人和朋友的权益。然而,在这个号称要“依法治国”的国家,他们却成了和普通民众一样弱势的人士,法律在他们那里无缚鸡之力,形同空文,只能像其他民众一样去求助媒体。而他们不知道媒体如今比他们更弱势和无力。我相信,如果继续下去,走投无路之下,这些法学教授们也有可能去“上访”和“上街”。 “死磕律师”们的“死磕”,也是被同样的环境逼出来的。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决定的推出,只是强化了依法办事作为党和党的官员治理民众的一种工具的合法性和形式感,它从一开始就不想用法律来治理党和党的官员自己。只有当把“依法治政府”和“依法治官员”摆在“依法治国”最首要的位置之时,这个治国理念才有可能真正对社会的进步产生推动作用。 镜像链接: 谷歌镜像 | 亚马逊镜像 相关日志 2014/11/06 — 香港獨立媒體:沒有民主,那有法治? ( 镜像链接: 亚马逊镜像 | 谷歌镜像 ) 2014/11/05 — 《金融时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矛盾 ( 镜像链接: 亚马逊镜像 | 谷歌镜像 ) 2014/11/03 — 南桥:党在法上 法治必死无疑 ( 镜像链接: 亚马逊镜像 | 谷歌镜像 ) 2014/11/02 — 非韩:为四中全会欢呼请先搞清楚法治是什么 ( 镜像链接: 亚马逊镜像 | 谷歌镜像 ) 2014/11/02 — 长平:依法治国的核心问题 ( 镜像链接: 亚马逊镜像 | 谷歌镜像 ) 2014/11/01 — 多维:四中《决定》的宪法监督能走多远 ( 镜像链接: 亚马逊镜像 | 谷歌镜像 ) 2014/11/01 — 斯伟江:台湾司法改革经验对大陆的借鉴意义 ( 镜像链接: 亚马逊镜像 | 谷歌镜像 ) 2014/10/31 — 《蘋果日報》黑心油:地檢起訴頂新等八公司 董事長魏應充求刑30年 ( 镜像链接: 亚马逊镜像 | 谷歌镜像 ) 2014/10/31 — 杨恒均:浅谈中国特色的法治 ( 镜像链接: 亚马逊镜像 | 谷歌镜像 ) 2014/10/30 — 吴祚来:中宣部与网管办如何守法? ( 镜像链接: 亚马逊镜像 | 谷歌镜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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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网|南桥:党在法上 法治必死无疑

在他们看来,党其实是最重要的,国家只是一份财产,党可就是自己。国家是党的,也就是他们这些人的,这才是他们要保障的头号要紧的事情。习总书记一番话,只不过是想告诉老百姓,党和国家就是一回事。这是如假包换的忽悠。党的宣传工作者赶紧跟上,人民日报刊文,党大还是法大是个伪命题。他的理由自然就是习总书记讲话的精神核心,党本来就是法的主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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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网|吴祚来:党依法治国 与人民有何干系?

背景新闻:习近平谈党的意志与依法治国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里有这样一段话: “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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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谈党的意志与依法治国

该篇内容由数字时代编辑摘自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有完整连载。习近平: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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