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

信仰缺失威胁中国民族命运

信仰缺失威胁中国民族命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1/11/04 作者:刘亚洲 善良不是一种愿望,而是一种能力。一个人的道德品质,一个人的道德高低也许不重要,一个民族的道德高低就重要了。一个官员的道德高低也许不重要,一个执政集团的道德高低就很重要了。好人可能错用坏人,但是坏人绝对不会错用好人。我们对干部进行这么多考核,但翻开干部履历考察表,居然没有一条是对干部的人性道德进行考核的标准。这促使我们的干部不必对下,更不必对自己承担什么道德义务,只要“唯上”就路路皆通。   今天,中国一切问题都指向制度,而一切制度的问题都指向文化,而一切文化的问题都指向宗教。道德就是文化。道德是不是宗教的一种表现形式呢?我还在思索这个问题。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有许多值得商榷和改善之处。民族性就是道德。宗教决定了文化,文化决定了民族的性格,民族的性格决定了民族的命运。举反腐败为例。惩治腐败并不能根除腐败。建立完善的社会制度是一种办法,但根本的办法还是要从文化入手。   中国的三个主要宗教:佛教、道教、儒教(我姑且把儒学也称为一种宗教),对中国人形成今天这样的心理状态和道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历史证明,这三个教根本无法振兴中华。   让我拿西方的基督教和中国的宗教做个对比。中国文化教育我们“人之初,性本善”。西方的宗教正好相反,它认为人生下来是恶的,人的本性也是恶的。因此,他要限制你,反思你。   西方文化认为,人是有原罪的,人心是黑暗的。不少人经过“文化大革命”。最黑暗的东西在哪里呢?最黑暗的东西在人的心中。每个人的心灵中都有非常肮脏的一面。西方文化把这个剖露出来,展示出来,批判它,控制它。东方文化是把它包起来,养着它。西方的教堂有忏悔室,进了教堂之后,就把心灵的东西向神述说,把丑陋和肮脏的东西向神诉说了,他就轻松了,他的心灵得到了净化。我在美国时曾在教堂外坐了一整天,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情景:人们总是愁眉苦脸地进去,神情轻松地出来。后来我才渐渐了解了其中的奥秘。久而久之,他就变成了一个健康的人,心态和心灵特别健全的人。 人是有欲望的,但人必须克制自己的欲望,必须由自己(而不是由别人)克制自己的欲望。中国人不会克制自己,不会对自己进行心灵拷问,于是他就去克制别人,去拷问别人。鞭笞和拷问自己是痛苦的。只有心中永远有信仰,有对永恒的神的信仰,才能如此。很多人去过西方的教堂,那里的神是以一种血淋淋的、受苦受难的形象出现的。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圣母不是流血、就是流泪。那实则是人的化身,是人的苦难和思考的化身。西方宗教里的神看似是神,其实是人。耶稣的死亡就已经完成了他从神到人的蜕变。只有人才能死。(准确的说法是“道成肉身”——引者注)   而中国的庙宇的神才是神。你看那些神的形象:大腹便便,无忧无虑,嘻皮笑脸,享受着人间烟火,个个吃得脑肥肠满。西方人进教堂是为了忏悔,中国人进庙是为了贿赂。不是吗?因为要办成某件事,向神祈祷,用钱买了香点上,或放上瓜果之类我们人间吃的供品,默默许愿。这不是贿赂是什么?西方人进教堂是为了解脱精神上的苦难,中国人进庙宇是为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苦难。西方宗教的神在受苦,人民不受苦。 东方宗教的神在享乐,人民在受苦。这就是东西方宗教最大的区别。   西方的教堂总是建在城市中心,与民亲近。中国的庙宇总是建在深山老林中,与民疏远。   我曾说过中国人基本是个没有信仰的民族。没有信仰,不是指没有信仰的形式。恰恰相反,中国人信的东西最杂,包括气功大师都信。什么都信,恰恰就是什么都不信。中国人心中没有永恒的神的位置,再说深一点,就是没有终极性的文化精神追求!这种人是不会把自己的关心范围扩大到家庭、甚至个人以外的。如果扩大出去,一定就是伤害别人。这样的民族怎么能不是“一盘散沙”?   在西方国家一辆车要坏到公路上,几乎所有的车都会停下来,问你是否需要帮助。在中国,绝大多数车都会扬长而去,好不容易停下来问你,我可能还怀疑,你干什么?你有什么目的?一滴水珠是非常小的,但这个水珠确实能把整个太阳包容进去。   千年来,东方和西方的竞争中,西方胜利了;东方宗教和西方宗教的竞争中,西方宗教胜利了。宗教的胜利是什么样的胜利?我认为是一种精神上的胜利。没有信仰,就没有精神上的力量。中国人所缺少的,正是西方人所拥有的。 (作者刘亚洲将军现任国防大学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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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 | 实地报道:台湾的宗教信仰和政治

虽说妈祖是渔民的保护神,但是在台湾,妈祖却是不分行业都会祭祀的民俗神明,信徒众多。 在面积不大的台湾,却可以处处见到庙宇、祠观、教堂,据说政府登记在案的庙宇就有3万多,这还不包括民间自己兴建的小型土地公庙。 从信徒的动作看来,其实似乎是相当实用主义的,去月老祠求姻缘的人,并不避讳到妈祖庙求平安。 千寺万庙 虽然有些基督徒可能对崇拜偶像的祭拜有所排斥,但是所占的比例不高。 台湾虽然也有数座清真寺,但是因为本地的穆斯林人口极少,因此基本上信徒大部分是来自印度尼西亚的外劳。 到了选举的时候,这些香火鼎盛的主流宗教和民俗信仰的寺庙祠观可就成了政治人物的必争之地。 为了拉拢信徒,政治人物上香的上香、朝拜的朝拜,似乎就是怕有所疏忽,得罪了信徒,选票就会飞走。 以北港妈祖在12月初南巡为例,台湾各地妈祖庙、进香团、大约数百的团体齐聚台南,声势浩大。 明哲保身 大部分的宗教团体也知道政治人物来访有其所图,所以尽可能保持中立,来者不拒,迎接规格统统一样,以免卷入政治风波,到时湿手搭面、甩都甩不掉。 有的宗教组织则是摆明来者皆据的态度,婉拒政治人物在选举期间到访,更表明绝对不在政治上表态,甚至也禁止信徒以组织名义参与政治活动。 但是政治人物还是会想方设法拉拢名气大或是影响力大的宗教团体,或者是利用宗教、民族信仰来拉票。 不过,这种做法也可能有副作用,例如竞选连任的台湾总统马英九的阵营推出了印着类似符咒图案的“平安吉祥福”T恤衫,但是却让天主教和基督教的选民感到有些不舒服。 民进党总统候选人蔡英文推出的三只小猪扑满捐款活动则是让穆斯林有点不自在。 但是也许是因为在政治人物的盘算当中,拉拢多数才是比较重要的,并没有消息说平安福T恤衫要撤、小猪扑满要改。 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虽然都是世界的主流宗教,但是信徒人口在台湾所占比例却是比不上佛教、道教以及民俗信仰。 上香拉选票 也有宗教团体不掩饰其政治倾向,例如台湾的基督教长老教会基于历史的因素就是常年支持民进党。 而有些宗教团体的理事等重要干部则是国民党的成员,或者政治倾向明显靠近蓝营。 台湾在1990年代逐渐民主化之后,到现在没有任何宗教组织能够成为左右选举结果的主要因素。 但是在一人一票的选举当中,少一票也是输、多一票就是赢,所以一到选举,政治人物纷纷上香拜佛,除了祈求保佑胜选之外,自然也是希望神明会要信徒投他一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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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李向平:信仰乱象需要现代文明价值匡正

李向平:信仰乱象需要现代文明价值匡正 访华东师范大学宗教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李向平 作者:李向平 来源:南方都市报评论周刊 来源日期:2011-12-4 本站发布时间:2011-12-4 10:14:51 阅读量:937次   如果说中国人信仰缺失的这个观点有道理,我想,是我们缺乏一个群体的信仰。但另外一方面,我觉得中国人有的是信仰,中国人的信仰形形色色、林林总总,不一而足,关键是这些信仰太缺乏认同,太个人化了,所以信仰对这个社会构不成作用,从整个层面来看,这就是信仰之迷乱。    中国人信仰太个人化太功利   南都 :现在很多人都把社会问题,推到信仰缺失的头上。这样的归因有道理吗?中国曾经的传统社会里,是不是都有信仰?信仰与社会问题有何关联?    李向平: 大概在一百年前,就有中国有没有宗教或信仰的议论。以西方的基督教的标准来看,像黑格尔就讲过,中国是没有宗教的。但如果说中国传统社会有没有信仰,这应该说是有的。信仰可以分为一神论、多神论、泛神论信仰三种。在中国社会来说,还有一点特别之处在于,有时候人还可以变成神,这样的话,就相当于是对人的信仰。我们现在很多的神,都是由人变的。所以,中国社会有没有信仰这个问题,其实里面就有对神的信仰,有对人的信仰,也有甚至对于一个主义、学说的信仰。如何理解信仰,就要取决你对信仰的概念的界定。实际上,我倒是觉得,中国人不缺信仰,关键是我们的信仰对于人日常生活的制约与行为规范的构建很弱。   当然,如果说中国人信仰缺失的这个观点有些道理的话,我想,是我们缺乏一个群体的信仰。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也同意中国人没有信仰之说。但另外一方面,我觉得中国人有的是信仰,中国人的信仰形形色色、林林总总,不一而足,关键是这些信仰太缺乏认同,太个人化了,所以信仰对这个社会构不成作用,从整个层面来看,这就是信仰之迷乱。   南都 :那为什么会有这种局面存在呢?    李向平: 我们现在先不对信仰做价值判断,假如我们信仰一个对象,或有一个精神关怀,而这样的信仰是比较稳定的,用宗教社会学常用的术语来说,它们可能是终极性的,或者是稳定的。但是,如果这样信仰对象不是终极性的,它就是移动的,甚至是可以更换的。接下来的一个社会结果,就是因为它的信仰对象在不断地更换,不持久的,或者不是永恒的,那就很难因为对一个神的信仰而产生信靠,达成对自己人生的要求。他只是对神或者信仰对象有要求,我有事情、有需求了,人们才去信仰,因此就形成不了一个基于信仰认同的规范,这构成了一种补偿式的功利性信仰。   相比较之,如果稳定的制度化的一神信仰,永恒只信一个神,而且很多人都信,它是给人智慧、一种力量,一种心灵上的抚慰等等,他不是求一种具体的东西。一神论的信仰是非常抽象化的,能够抽象为一个准则,能够形成制约与行为规范。   另外还有一种区别就是,我们国人在讲信仰的时候不太注意的,一般信仰都是求神,尽管这种祈求是象征性的,但意味着这里面存着一种神人之间的交换形式,比如提供一个贡品或者捐一些财物,以此来换取神灵对他的满足。如果不能有求必应,我就不信你了,所以这就难以对日常形成一种共识性的规范。而一神论下的敬神有不一样的,求神与敬神尽管只有一字之差,却在现实影响中,差别很远。   敬神就是人生需要一个敬畏的,由于有敬畏,我们生活当中就会形成一种自我的约束与规范,它不是去求神,也不会管这个神“灵不灵”,选择这个神,是因为敬畏。但很多中国人的多神信仰形式,我想都是求神心态下的信仰。这样的信仰活动,不一定隶属于某个宗教,但跟传统的宗教信仰具有一定关联,比如跟佛教、道教、民间宗教等都有关系,但这些都不是严格的宗教信徒。   让信仰成社会普遍价值规范   南都: 前段时间有很多人探讨同性恋以及同性恋婚姻的问题,就是依据基督教义上的说法来的,但这样的观点对于社会普通大众来说,却显得十分的狭隘与偏激,好像这些信徒本身在信仰的指导下,也缺乏一种包容,如同中世纪的宗教观一样,排斥性很强。    李向平: 其实,现在的基督教,也分化为很多教派,不同的教派,对圣经的理解和信仰就很不一样,基督教信仰就是在教派和教派当中不断的争论和竞争当中发展起来的。因此,有不同的观点及其争论,这是很正常的,恰恰是现代社会信仰多元化的表现。至于狭隘和排他,话说回来,每一个宗教因为都强调它信仰的虔诚和单一性,如果没有,就不可能构成信仰的虔诚度,每个宗教都有它的特殊信仰方式,所以肯定会有一定的排他性,或者换一种说法叫独特性。   至于我们刚才讨论的求神现象,并没有这种终极性。但这种信仰方式也很独特,却不一定就能够构成对其他信仰的伤害。当然,如果在一个多元的社会当中,很多这种的信仰,就会在互动和交流当中,只会在自己的信仰当中呈现出自己的神圣性,同时在与其他教徒交往的时候,遵守一种社会交往的公共规则,不能讲他人的信仰就是不好的。你的信仰,我尊重;但我的信仰,你也一定要尊重。这样的信仰与社会公共空间,人们在回答社会公共问题的时候,就有另外一种公共规则。这样的话,单一而特殊的信仰,就不会对社会构成道德压力,它就不会显得狭隘了。   通过这个现象,我们也可以看出,现在社会大众对信仰的理解还是很混乱,信仰这个概念也是目前被用得最广泛的词汇之一,当然也是最混乱的词汇之一,也是最混乱的社会现象之一。因此,我们在挖掘社会现象病根的时候,爱用信仰来解决,却越讲越乱。其实,现在很多人就是喜欢把本该是法律等层面的问题,随意拔高到信仰的范畴;同时,也无法把信仰的社会表达与社会法律有机地整合起来。   正如美国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说的,“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但是我们的法律,一些时候就被定位为权力统治的工具,而不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规范。如果法律是社会交往规范,则会有信仰的功能,如果只当做工具的话,就很难形成法律信仰,人们就不会去遵守法律。   南都 :那法律、道德、信仰这三个要素到底是如何清晰地划分与界定各自的社会属性呢?   李向平 :法律是一个有公共性普遍性的价值规范,信仰总有一个独特性,宗教信仰就是一个特殊的价值规范。如果要让信仰成为一个普遍的价值规范,它的一些环节就要补充,即它如何提供一个道德规范,如何让不信仰这个宗教的人也能够去遵守,由特殊的价值规范变成普遍的价值规范。   道德其实也是一种行为规范,一定程度上也有独特性,如果是基于宗教信仰的宗教道德,它照样有一种特殊性。但所有的宗教里面的一些基本戒律,提供的都是人类文明的价值底线,叫底线伦理,如不许杀生、不许偷盗、不许邪淫等等。但还有些宗教戒律它产生的伦理约束是特殊性的。所以法律、宗教和道德之间都有相互关联,但除了法律具有公共性与普遍性之外,其他二者都具备一定的独特性。为此,三者之间唯有相互补充,有机整合,社会规范与社会诚信方能有所好转。   儒家宪政是为现有体系辩护    南都 :现代社会一些理念诸如民主、科学等都是从西方宗教背景下演化出来的。现在很多人就在探讨,中国缺乏这样的土壤,所以才会有这么多的曲折?    李向平 :这个问题涉及的面太多了。现在中国强大了,中国人应该信什么样的信仰,或者是选择什么信仰的问题,已经越来越重要了,而相应的问题自然而然给逼出来了。信仰不能只以“中国人”作为标准,而应该是以现代人怎么选择信仰、现代人的信仰怎么表达作为主要依据。至于现在人们争议的现代普世理念,到底是不是基督教土壤发育的?这种土壤出来的价值理念,跟非基督教的文明理念与方式究竟有没有天然的联系?我觉得,这并不是完全由信仰决定的,还和信仰方式、人与信仰对象的关系、人与人的交往关系、社会结构等问题紧密相关。   比如说基督教的信仰是团体的、共同体的信仰,这个共同体的成员基于一个理念,能够相互发生平等的交往。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与其说是信仰,倒不如说是某一种生活方式、交往方式,让处在这种关系中的人需要一个神来代表这样的交往关系和价值规范。而处于社会变迁与社会建设之中的当代中国,我们是没有基于这种信仰认同而建立起来的社会交往规范的,只是基于血缘、地缘、权力、身份、地位等进行社会交往和交换。这样的社会交往结构,会影响到人与神的交往结构。所以,不完全是由一个“信仰”所决定的事,而是我们这个社会结构决定信仰的形成与结构,然后再会出现这个结构下的各种社会问题。用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来看,信仰结构其实是社会结构建构起来的,相应的,在这个社会结构中成长起来的价值理念,也就不能简单地认为这是出自于西方的基督教的信仰构建。   那么,回过头来看,非基督教社会是不是天生就没有民主与自由的习惯?现在依然还有很多人,认为我们不要西方来的那一套,我们只要“贤人政治”,只要圣明的贤人来治理我们就好了。其实社会共同理念,与信仰没有必然的直接的关系,它仅仅是代表着现代社会最基本的价值理念或者说是价值底线。    南都 :现在似乎有重振儒家的趋势了,比如“儒家宪政”等呼吁。但是以历史的视角来看,这让人恍如隔世,因为康有为、梁启超等那一代人曾经也有着近似的举动,可是一个世纪过去,似乎又回到起点。这样的现象,到底应该如何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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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李向平:信仰乱象需要现代文明价值匡正

李向平:信仰乱象需要现代文明价值匡正 访华东师范大学宗教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李向平 作者:李向平 来源:南方都市报评论周刊 来源日期:2011-12-4 本站发布时间:2011-12-4 10:14:51 阅读量:937次   如果说中国人信仰缺失的这个观点有道理,我想,是我们缺乏一个群体的信仰。但另外一方面,我觉得中国人有的是信仰,中国人的信仰形形色色、林林总总,不一而足,关键是这些信仰太缺乏认同,太个人化了,所以信仰对这个社会构不成作用,从整个层面来看,这就是信仰之迷乱。    中国人信仰太个人化太功利   南都 :现在很多人都把社会问题,推到信仰缺失的头上。这样的归因有道理吗?中国曾经的传统社会里,是不是都有信仰?信仰与社会问题有何关联?    李向平: 大概在一百年前,就有中国有没有宗教或信仰的议论。以西方的基督教的标准来看,像黑格尔就讲过,中国是没有宗教的。但如果说中国传统社会有没有信仰,这应该说是有的。信仰可以分为一神论、多神论、泛神论信仰三种。在中国社会来说,还有一点特别之处在于,有时候人还可以变成神,这样的话,就相当于是对人的信仰。我们现在很多的神,都是由人变的。所以,中国社会有没有信仰这个问题,其实里面就有对神的信仰,有对人的信仰,也有甚至对于一个主义、学说的信仰。如何理解信仰,就要取决你对信仰的概念的界定。实际上,我倒是觉得,中国人不缺信仰,关键是我们的信仰对于人日常生活的制约与行为规范的构建很弱。   当然,如果说中国人信仰缺失的这个观点有些道理的话,我想,是我们缺乏一个群体的信仰。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也同意中国人没有信仰之说。但另外一方面,我觉得中国人有的是信仰,中国人的信仰形形色色、林林总总,不一而足,关键是这些信仰太缺乏认同,太个人化了,所以信仰对这个社会构不成作用,从整个层面来看,这就是信仰之迷乱。   南都 :那为什么会有这种局面存在呢?    李向平: 我们现在先不对信仰做价值判断,假如我们信仰一个对象,或有一个精神关怀,而这样的信仰是比较稳定的,用宗教社会学常用的术语来说,它们可能是终极性的,或者是稳定的。但是,如果这样信仰对象不是终极性的,它就是移动的,甚至是可以更换的。接下来的一个社会结果,就是因为它的信仰对象在不断地更换,不持久的,或者不是永恒的,那就很难因为对一个神的信仰而产生信靠,达成对自己人生的要求。他只是对神或者信仰对象有要求,我有事情、有需求了,人们才去信仰,因此就形成不了一个基于信仰认同的规范,这构成了一种补偿式的功利性信仰。   相比较之,如果稳定的制度化的一神信仰,永恒只信一个神,而且很多人都信,它是给人智慧、一种力量,一种心灵上的抚慰等等,他不是求一种具体的东西。一神论的信仰是非常抽象化的,能够抽象为一个准则,能够形成制约与行为规范。   另外还有一种区别就是,我们国人在讲信仰的时候不太注意的,一般信仰都是求神,尽管这种祈求是象征性的,但意味着这里面存着一种神人之间的交换形式,比如提供一个贡品或者捐一些财物,以此来换取神灵对他的满足。如果不能有求必应,我就不信你了,所以这就难以对日常形成一种共识性的规范。而一神论下的敬神有不一样的,求神与敬神尽管只有一字之差,却在现实影响中,差别很远。   敬神就是人生需要一个敬畏的,由于有敬畏,我们生活当中就会形成一种自我的约束与规范,它不是去求神,也不会管这个神“灵不灵”,选择这个神,是因为敬畏。但很多中国人的多神信仰形式,我想都是求神心态下的信仰。这样的信仰活动,不一定隶属于某个宗教,但跟传统的宗教信仰具有一定关联,比如跟佛教、道教、民间宗教等都有关系,但这些都不是严格的宗教信徒。   让信仰成社会普遍价值规范   南都: 前段时间有很多人探讨同性恋以及同性恋婚姻的问题,就是依据基督教义上的说法来的,但这样的观点对于社会普通大众来说,却显得十分的狭隘与偏激,好像这些信徒本身在信仰的指导下,也缺乏一种包容,如同中世纪的宗教观一样,排斥性很强。    李向平: 其实,现在的基督教,也分化为很多教派,不同的教派,对圣经的理解和信仰就很不一样,基督教信仰就是在教派和教派当中不断的争论和竞争当中发展起来的。因此,有不同的观点及其争论,这是很正常的,恰恰是现代社会信仰多元化的表现。至于狭隘和排他,话说回来,每一个宗教因为都强调它信仰的虔诚和单一性,如果没有,就不可能构成信仰的虔诚度,每个宗教都有它的特殊信仰方式,所以肯定会有一定的排他性,或者换一种说法叫独特性。   至于我们刚才讨论的求神现象,并没有这种终极性。但这种信仰方式也很独特,却不一定就能够构成对其他信仰的伤害。当然,如果在一个多元的社会当中,很多这种的信仰,就会在互动和交流当中,只会在自己的信仰当中呈现出自己的神圣性,同时在与其他教徒交往的时候,遵守一种社会交往的公共规则,不能讲他人的信仰就是不好的。你的信仰,我尊重;但我的信仰,你也一定要尊重。这样的信仰与社会公共空间,人们在回答社会公共问题的时候,就有另外一种公共规则。这样的话,单一而特殊的信仰,就不会对社会构成道德压力,它就不会显得狭隘了。   通过这个现象,我们也可以看出,现在社会大众对信仰的理解还是很混乱,信仰这个概念也是目前被用得最广泛的词汇之一,当然也是最混乱的词汇之一,也是最混乱的社会现象之一。因此,我们在挖掘社会现象病根的时候,爱用信仰来解决,却越讲越乱。其实,现在很多人就是喜欢把本该是法律等层面的问题,随意拔高到信仰的范畴;同时,也无法把信仰的社会表达与社会法律有机地整合起来。   正如美国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说的,“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但是我们的法律,一些时候就被定位为权力统治的工具,而不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规范。如果法律是社会交往规范,则会有信仰的功能,如果只当做工具的话,就很难形成法律信仰,人们就不会去遵守法律。   南都 :那法律、道德、信仰这三个要素到底是如何清晰地划分与界定各自的社会属性呢?   李向平 :法律是一个有公共性普遍性的价值规范,信仰总有一个独特性,宗教信仰就是一个特殊的价值规范。如果要让信仰成为一个普遍的价值规范,它的一些环节就要补充,即它如何提供一个道德规范,如何让不信仰这个宗教的人也能够去遵守,由特殊的价值规范变成普遍的价值规范。   道德其实也是一种行为规范,一定程度上也有独特性,如果是基于宗教信仰的宗教道德,它照样有一种特殊性。但所有的宗教里面的一些基本戒律,提供的都是人类文明的价值底线,叫底线伦理,如不许杀生、不许偷盗、不许邪淫等等。但还有些宗教戒律它产生的伦理约束是特殊性的。所以法律、宗教和道德之间都有相互关联,但除了法律具有公共性与普遍性之外,其他二者都具备一定的独特性。为
此,三者之间唯有相互补充,有机整合,社会规范与社会诚信方能有所好转。   儒家宪政是为现有体系辩护    南都 :现代社会一些理念诸如民主、科学等都是从西方宗教背景下演化出来的。现在很多人就在探讨,中国缺乏这样的土壤,所以才会有这么多的曲折?    李向平 :这个问题涉及的面太多了。现在中国强大了,中国人应该信什么样的信仰,或者是选择什么信仰的问题,已经越来越重要了,而相应的问题自然而然给逼出来了。信仰不能只以“中国人”作为标准,而应该是以现代人怎么选择信仰、现代人的信仰怎么表达作为主要依据。至于现在人们争议的现代普世理念,到底是不是基督教土壤发育的?这种土壤出来的价值理念,跟非基督教的文明理念与方式究竟有没有天然的联系?我觉得,这并不是完全由信仰决定的,还和信仰方式、人与信仰对象的关系、人与人的交往关系、社会结构等问题紧密相关。   比如说基督教的信仰是团体的、共同体的信仰,这个共同体的成员基于一个理念,能够相互发生平等的交往。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与其说是信仰,倒不如说是某一种生活方式、交往方式,让处在这种关系中的人需要一个神来代表这样的交往关系和价值规范。而处于社会变迁与社会建设之中的当代中国,我们是没有基于这种信仰认同而建立起来的社会交往规范的,只是基于血缘、地缘、权力、身份、地位等进行社会交往和交换。这样的社会交往结构,会影响到人与神的交往结构。所以,不完全是由一个“信仰”所决定的事,而是我们这个社会结构决定信仰的形成与结构,然后再会出现这个结构下的各种社会问题。用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来看,信仰结构其实是社会结构建构起来的,相应的,在这个社会结构中成长起来的价值理念,也就不能简单地认为这是出自于西方的基督教的信仰构建。   那么,回过头来看,非基督教社会是不是天生就没有民主与自由的习惯?现在依然还有很多人,认为我们不要西方来的那一套,我们只要“贤人政治”,只要圣明的贤人来治理我们就好了。其实社会共同理念,与信仰没有必然的直接的关系,它仅仅是代表着现代社会最基本的价值理念或者说是价值底线。    南都 :现在似乎有重振儒家的趋势了,比如“儒家宪政”等呼吁。但是以历史的视角来看,这让人恍如隔世,因为康有为、梁启超等那一代人曾经也有着近似的举动,可是一个世纪过去,似乎又回到起点。这样的现象,到底应该如何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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