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修正案

BBC | “中国人权状况恶化至十年最糟”

中国警察和北京的抗议者 一个总部在香港的人权组织周五(3月9日)说,2011年中国人权状况恶化至十年来最糟。 人权组织中国人权守护者(China Human Rights Defenders)在刚发表的年度报告中说,自去年初的中东茉莉花革命之后,北京当局就增强了对异见人士的镇压。 去年中国有4千多名人权活动者被当局拘捕,其中至少有150多人受到过酷刑折磨。 中国人权守护者说,中国政府大力压制异见声音的做法,使中国的人权状况成为该组织自2000年开始捍卫人权活动以来的最低点。 中国人权守护者的报告还提到,有数十名人权活动者失踪,数名著名异见人士被判重刑。 报告说,去年最引人警觉的发展之一是中国当局使用强制手段秘密拘捕异见者,至少有20多名维权人士被长期秘密拘押,家人得不到任何有关信息。 中国政府秘密拘捕异见人士已经众所周知,著名艺术家艾未未去年就曾在当局的“茉莉花”镇压运动中,被拘留在警方的秘密关押点好几个月。 现在北京政府准备让秘密拘捕合法化,使它成为中国刑诉法的一部分,已经在周四的中国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讨论。 在这条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秘密拘捕对象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但缩小了拘留后因有碍侦查不通知家属的范围。 中国人权守护者的报告对秘密拘捕表示特别关注。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已经引起包括法律研究者在内的学者的担忧,指出此规定可能被用于打击异见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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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刑诉法修正草案或令强制失踪合法化

 2012年 3月 08日 刑诉法修正草案或令强制失踪合法化 记者: 萧洵 | 香港 图片来源: 美国之音 张楠 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就刑法修正案做出说明 正在北京召开的中国人大会议星期四(3月8日)开始讨论刑诉法修正草案。草案中对所谓“强制失踪”条例的修改引人关注。北京的法律界人士批评草案或将秘密羁押异议人士的做法合法化,认为这项修法是个很大的退步。 当天上午,正在北京举行的中国人大开始听取和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人大审议刑诉法修正案草案* 据中国“财新网”的报道,此次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在前两次审议稿的基础上又作出调整,除了写入“人权条款”、采取强制措施通知家属例外情形的压缩等条款背后,“侦查、检察、法院与辩护等各方权利的博弈仍旧突出,一些调整也引起了争议。” 此前,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终身教授陈光中在两会召开前夕曾对美国之音说,他了解到此次交由人大审议的刑诉法修正草案中,将删除所谓的“失踪条款”。 *严格限制“例外情形”* 根据3月8日中国官方媒体刊载的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对刑诉法修正草案的说明,新的修订草案确实对“采取强制措施后不通知家属的例外情形”作出严格限制。 该说明说,“修正案草案删去了逮捕后有碍侦查不通知家属的例外情形,明确规定,采取逮捕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或者执行监视居住后24小时以内通知家属。” 修正案草案将所谓“有碍侦查”不通知家属的情形限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敗? *北京律师:两罪例外是退步* 几位知名北京律师在对美国之音谈及该草案有关“强制失踪”相关条款的更动时,认为新的条款反而是“退步”了。 中国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主任吴革说:“在具体的条款上,事实上无论是羁押期也好,无论是涉及的案件也好,通知当事人的时间,这样具体的(范围和时间方面的)扩大,将来就会给公安、国保在具体办案当中更大的操作的空间了。” 北京知名维权律师莫少平则更为直接地指出,退步在于草案中有关监视居住和通知家属方面的表述。 *莫少平:执行监视居住应有“顺序”* 莫少平说,依照原来的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应该有个先后顺序:应先考虑在合法住所进行监视居住,只有在没有合法住所的情况下,才能指定一个场所进行监视居住。他说,新草案中的情况则有所变化。 莫少平说:“那么现在不是。现在等于只要是这两个罪,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恐怖行为犯罪,我就可以给你指定一个场所进行监视居住。第二,只要涉及这两个罪,我就可以有权不通知(他们的)亲属。” 莫少平说,这样一来,通常被当局以此类罪名拘捕的异议人士,便可合法被“强制失踪”。 他说:“结论是什么呢?像危害国家安全罪,包括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像刘晓波,像高智晟,像胡佳等等都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指定一个场所对你监视居住,我可以不通知你的亲属。这个实际上是和国际法中的‘强制失踪’条款是吻合的。” *异议人士或被合法“强制失踪”* 莫少平律师说,如果上述条款得以通过,绝对是退步。 美国之音8日电话采访人大代表,来自黑龙江的律师迟夙生时,问及相关条款的表述和她的看法。迟夙生说还没有仔细看详细条文,但是表示“中间有很多变化,变来变去。”她不愿进一步就此置评。 根据人大议程安排,大会将于3月14日对刑诉法修正案草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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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 | 中国报摘:刑诉法与“秘密拘捕”

中国强调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更好地保障人权。 星期五(3月9日)的中国报章多以大篇幅报道全国人大会议公布《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内容的消息。 按键 《人民日报海外版》 与英文《中国日报》均强调,修正案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诉法》,是“彰显人权”的表现。 按键 这次《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中列明 ,警察拘留、逮捕嫌疑人后,应当把拘留、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家属。 然而,“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者,当局仍可不予通知。 按键 据《人民日报》报道 ,对于外界担心警方秘密逮捕政治异议和维权人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以“我国没有‘秘密拘捕’”进行了驳斥。 按键 《环球时报》 也赞扬这次《刑诉法》“大修”是一次“微型政改”。 按键 中共政治局委员薄熙来缺席 听取《刑诉法》修正草案内容的人大全体会议成为了一则政治花边新闻。 但据 按键 《星岛日报》 等香港报章报道,中国中央电视台星期四晚的《新闻联播》播出了薄熙来出席重庆代表团会议的片段。 其他消息: 按键 《环球时报》英文版 报道了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有关美中关系的最新言论。克林顿夫人说,中国崛起与美国利益“并无冲突”,但她呼吁北京向世界展示“一致”的处事作风。 按键 该报中文版 则引用一家法国网站的评论,嘲笑克林顿夫人的言论反映华盛顿官员对中国的定位比尼克松还不如。 按键 《中国日报》 报道了最新一年 按键 福布斯世界富豪榜排名 ,并聚焦在百度创始人李彦宏成为中国内地第一富豪的消息。香港的李嘉诚仍然是亚洲首富。 在美国苹果公司 按键 发布新一代iPad 之后,中国苹果热继续升温。 但据 按键 上海《新闻晨报》 和 按键 《环球时报》英文版 报道,仍在与苹果争夺iPad商标权的深圳唯冠公司对此非常不满。 报道说,唯冠的代表律师把苹果决定把新产品只称为iPad的决定视为“挑衅”,并发表公开警告信,威胁对有销售、运输iPad等行为的经销商追究一切法律责任。 而在香港, 按键 据《英文虎报》报道 ,热衷追捧科技产品的香港群众正为香港将成为新iPad首发地点之一的消息而欢呼雀跃。 报道说,虽然在香港首发将对“水货”内销商造成不利影响,但出口商正为此摩拳擦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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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 | 《纽约时报》林伟:把镇压工具合法化

核心提示:如果过去就被国安机构采用但法律上不合法的秘密拘押和被失踪的做法合法化,体现出中国的国安机构权力越来越大,也是中国迈向警察国家的重大信号。 原文: Legalizing the Tools of Repression 作者:NICHOLAS BEQUELIN 发表:2012年2月29日 本文由”译者”志愿者翻译并发布 【原文配图:摄影Frederic J. Brown/法新社 盖蒂图片社】 中国的警察会因为无权拘押危害国家安全的嫌犯而受创吗?对外人来说,这似乎是个可笑的问题,在中国一党独裁的体制下,可以以”国家安全”的罪名不断扩大打击范围,这已经臭名昭著,而这个问题这已经成了在即将到来的胡习权力交接的幕后政治斗争中最激烈的争执焦点。 这场斗争的焦点是已经修改多时的《刑事诉讼法》,该法预期在下个月,在胡锦涛任上的最后一届人大会上被通过。 中共和政府中最开明的派系认为法治改革是中国的现代化的一部分。他们认为,经过了启蒙的个人权益包括,让法治能够起更大的作用,改革刑法使之能提供更多符合程序的权利保障,更接近于国际规范,这些都是这法治改革努力中的关键部分。 另一阵营是权倾一时的安全部门和更保守的党和政府中的强硬派。自从2008年北京奥运会时他们获令负责安保以来,这一派的权力越来越大。 对这一阵营来说,法律是纯粹的工具——国家权力的工具——不应该赋权给公民来对抗党。强硬派相信让安全机构能方便地利用最宽泛的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之名对付各种威胁非常重要,即使这种做法经常违背了公义。 这两大阵营在新的《刑诉法》草案中都留下了标记。 改革派已经设法让受到刑讯逼供的嫌犯可以立刻获得律师的帮助和保护包括在了条款之中。对于死刑听证、证词的交叉验证和排除通过酷刑获得的证据等等,程序更严密,被告如果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会得到额外的保护。如果这些条款能实施的话(这是个要打大问号的”如果”),这将是巨大的进步。 但是安全机构也有进展。在常规的”监视居住”伪装之下,刑诉法的73条款把对政府认定的政治上的冒犯者进行秘密拘押和”被失踪”的做法合法化了。艺术家艾未未、律师高智晟和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刘晓波都受过其害。但直到现在,这种绑架从法律上来说是非法的。 73条款让警察在怀疑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或”恐怖主义”的情况下可以秘密拘押嫌犯长达六个月——这两项罪名长期以来都被政府用来镇压异议人士、人权律师、公民社会的活动家以及西藏新疆的分离主义分子。 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这些秘密拘押可以在警察控制的场地,不是常规的拘押场所,这大大地增加了嫌犯被虐待的可能性。比如说,高智晟就在这种关押中被酷刑折磨。 这部草案去年夏天首次发布,征求公众意见,它激起了国内媒体、互联网和法律界上罕见的抗议声浪。特别是中国的人权社区一致地发出警告。胡佳——中国最广为人知的活动家之一,曾被多次”监视居住”——称之为”克格勃条款”。 为什么中国的领导在考虑给安全部门更多权力,本来是司法改革的重要一步,为什么又要涂抹上不光彩的一笔? 原因之一就是中国每一天都发生200-300起抗议。抗议的规模从几十人到数万人不等。抗议原因也多种多样,劳动纠纷、环境问题、加上(主要是地方政府的)腐败滥权。越来越多的人无法在法庭上解决问题,只能走上街头。站在”群众”和党之间的常常只有警察。 其次,领导层越来越担心会败在不断在公民之间的传播的”普世价值”——这是中国谈论人权、法治和言论自由的变通说法。强硬派们相信他们需要权力才能让异议人士和批评者”彻底了断”,他们才会闭嘴,同时也杀鸡儆猴。让”被失踪”合法化正提供了这样的工具。 习近平和新的领导层是会倾向和胡锦涛一样的想法来解决公众的焦虑,还是会进行改革,一切都仍属猜测。但是如果新崛起的安全机构进一步地巩固权力的话,他们对于接下来的改革会形成更大的威胁。 国家安全派系的崛起是中国最糟糕的趋势的先兆。73条款是否被采纳是中国会向法治前进,还是会成为一个权力不受约束的警察国家的重大信号。 林伟(@Bequelin)是亚洲人权观察的高级研究员 相关阅读: 路透社: 艾未未的妻子呼吁中国放弃拘押计划 本文版权属于原出版公司及作者所有。©译者遵守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许可协议 。 译文遵循 CC3.0 版权标准。转载务必标明链接和“转自译者”。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发送邮件至 yyyyiiii+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即可订阅译文;到iTunes 中搜索“译者”即可订阅和下载译者Podcast;点击 这里 可以播放和下载所有译者已公开的视频、音频和杂志。(需翻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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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说更有一群阳痿老头在背后煽动

北大教授:群众暴力事件背后往往有剩男的影子 三八妇女节到来之际 委员代表热议男女性别比例失衡话题 三八妇女节前夕,男女性别比例失调问题成为政协委员的讨论话题。有专家预计,到2020年左右,适婚男性将比女性多3000万人左右。农村女童的受教育权问题、婚姻挤压下的剩男剩女问题、案件审理时妇女可能被“污名化”的问题等,都成为委员关注的焦点。 剩女是伪问题 剩男是真问题 “性别比例严重失调值得忧虑。”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社会学所前所长景天魁表示,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算起,我国男女出生性别比偏离正常值域、居高不下已有20多年,成为世界上失常程度最严重、持续时间最长的国家之一。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个别省份超过130,农村失调程度更为严重。有专家预计,到2020年,20~45岁的适婚男性将比女性多3000万人左右。如果过高的出生性别比得不到纠正,我国将有数千万大龄男青年找不到配偶。 3000万剩男会产生哪些社会问题?景天魁一针见血地说,这将严重影响社会秩序,一方面有可能进一步滋生买卖婚姻、拐卖人口、性犯罪等现象;同时,当社会有一大批适婚人口游离于正常婚姻家庭生活之外时,婚外恋、婚外性关系的现象很可能加剧。 “剩女是个伪问题,剩男是个大问题。”北大社会学系教授李建新说,剩女多是主动选择的结果,剩男则更多是条件所限的被动结果。男性适婚人口绝对过剩,他们有旺盛的生理需求却又无法通过正常途径满足,这样一个被社会遗忘的底层大众,若没有必要的“安全阀”,必定带来巨大的负面冲击。实际上,近年来频发的群众暴力事件背后,往往有“剩男”的影子。 当适婚男性人口绝对过剩,婚姻挤压现象会越来越严重。景天魁表示,“剩男”的基本特征是自身经济、文化资源处于劣势,多处于婚配中的被动和劣势地位。这些找不到配偶的适婚男性,限于劣势地位,没有话语权,但不表示问题不存在,他们更需要关注。 女童往往会被“牺牲” “农村女孩子的教育问题怎么重视都不为过。”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师范大学教授汤素兰言辞恳切地说。作为一级作家,几年前她曾到陕北去体验生活,后来完成了纪实文学作品《陕北女娃》,刻画了28个农村女孩子的生活状态。“农村有政策,头胎是女娃的家庭可以要二胎,头胎是男娃的就不能再要了,所以很多女孩都有弟弟妹妹,这无疑会影响到她们接受教育的机会。” 记者了解到,贫困山区尚有少数文盲存在,而女性文盲占文盲总数的2/3以上;失学儿童中,女童约占2/3。汤素兰告诉记者,由于男尊女卑思想,有些一子一女的家庭经济困难时,便会让女孩休学,全力供养男孩。甚至在只有女孩的家庭,一些传统的父母也认为女孩不会有出息,不应该花钱上学而应该帮家里干活,然后早早嫁出去。“女孩子往往是被牺牲掉的那个”。 “我就碰到过从甘肃来北京打工的小保姆,都20岁了,没有上过学,完全不识字。她连老人吃药的药名都认不全,根本不可能在城市里立足。”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文学所研究员赵园忧心忡忡地说。她还担心,即使她们上了学,但是不能像城里孩子一样得到优势资源和工作机会,无法真正融入城市。 赵园发现,我国的女性教育正出现两种极端:一方面,农村失学女童现象难见大改观,另一方面,城市里受过高等教育女性比例越来越大。“在城市里的大学、研究机构,尤其是人文社会学科,女性研究生的比例之高是前所未有的。”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程萍解释说,现在的女性非常聪明和勤奋,在考研和公务员考试中竞争力很强。 赵园表示,女性在就业时仍遭遇歧视待遇,部分单位招聘时会优先考虑男性。 严重家暴案件 应当提起公诉 如何在法律上更好地保障妇女权利,也成为政协委员关心的议题。此次人大会议将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农工党中央提交提案,建议本次刑事诉讼法在修订过程中更加注重保护妇女权利。 据介绍,在性骚扰和性侵犯案件中,各种关于以往性生活经历或评价的证据,往往会让妇女承担“污名化”的压力,而案件的公开审理,往往让被害妇女遭到二次伤害。另外,在附带的民事索赔中,被害妇女在性侵犯案件中难以得到实质性补偿。 该提案建议,将遭受殴打、虐待等家庭暴力行为的受害妇女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规定使用器械、情节严重的家暴现象作为公诉案件办理。 此外,在处理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强迫妇女卖淫罪、侮辱女性罪等案件时,禁止采纳与被害妇女以往性经历或评价相关的证据,严格保护被害妇女的隐私。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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