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此存照】“军人”、“军队”已被列为印刷敏感内容 2018年9 月8日 通知 辖区广告公司、门店: 在制作条幅、标语的过程中凡是涉及“军队”、“军人”、“维权”等敏感字样的,一律先向北环路派出所报备,经报备审核后方可印制。 此通知长期有效。...
国家新闻总暑印刷发行司确认:印制电路板生产过程中的印刷机,不属于意识形态范围,不再需要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 2016年1 月26日 2014年12月,CPCA在上海的一些会员企业接到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文件“在生产电子线路板过程中采用丝网印刷新工艺的行为属于《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范对象,应纳入印刷业行政管理范畴”,同时要求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 经过CPCA的不懈努力,此事圆满解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9月17日致电CPCA协会秘书处,表示“印制电路企业无需办理印刷许可证”!上海市杨雄市长接到CPCA的公函,也亲自处理了此事,以上信息来自CPCA官方微信报道。 期间有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