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 | 艾未未:浦志强案带给我们的希望与勇气
柏林——2011年4月,一群中国便衣警察将我在北京机场绑架,然后把我带到一个秘密地点拘留了81天。虽然在关押期间,大多数审问都集中在我的政治活动上,但被释放之后,政府却捏造说我的公司偷税漏税,要求我交...
阅读更多口袋罪“非法经营罪”受害者耿潇男
口袋罪是中国刑法学界对于某些构成要件行为具有极大开放性的罪名的俗称,这些罪名往往界定不清、外延模糊以至于难以界定有罪与否的罪名,因此被形容成一个“大口袋”,什么行为都可以往里面装。该词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在中国刑法学界流行,往往指代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流氓罪、投机倒把罪和玩忽职守罪。之后,中国刑法进行了多次修正和改革,旧的三大口袋罪已经不再,然而又出现了新的口袋罪,比如“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等。
在实践过程中,这些罪名往往成了中共当局打压异己、迫害异见人士的工具,因此饱受诟病。知名的“口袋罪”的案例有“赵连海案”、“张展案”和“耿潇男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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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小熊维尼 | 12 月 29, 2015
柏林——2011年4月,一群中国便衣警察将我在北京机场绑架,然后把我带到一个秘密地点拘留了81天。虽然在关押期间,大多数审问都集中在我的政治活动上,但被释放之后,政府却捏造说我的公司偷税漏税,要求我交...
阅读更多发布者小熊维尼 | 12 月 22, 2015
12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就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裁定浦志强有罪,两罪并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浦志强2014年5月初被警方抓捕,至今年12月14日...
阅读更多发布者小熊维尼 | 12 月 22, 2015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2日上午对浦志强案做出一审判决,法庭以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判处浦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据新华社报道,浦志强认罪悔罪,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阅读更多发布者小熊维尼 | 12 月 21, 2015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就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裁定浦志强有罪,两罪并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 浦志强2014年5月初被警方抓捕,至今年12月14日首次接受审判。北京二中院星期二(12月22日)作出一审宣判。官方新华社称浦志强服从判决不上诉。 检方根据浦志强所发表的七组微博对他提起公诉。官方新华社报道称:“浦志强在庭审期间,表示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多次向公众和被害人真诚致歉,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
阅读更多发布者小熊维尼 | 12 月 15, 2015
在被逮捕587天后,维权律师浦志强一案昨终在北京开庭审理。公诉方根据浦的七条微博,对其控以「寻衅滋事罪」和「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两项罪名。这一天,意料之中的,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迅速开动审查机器,关于浦的任何讯息都被迅速删除,但仍挡不住网民以各种戏谑、嘲讽的文字游戏来避开关键词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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