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

BBC | 马英九抵达布基纳法索展开访非行程

马英九在布基纳法索首都瓦加杜古机场接受军礼欢迎。 台湾总统马英九抵达布基纳法索,展开他担任总统以来首次的访非行程,他此行将和受访国研究援助项目。 马英九搭乘的专机在当地时间8日中午12时40分降落布基纳法索(台称:布吉纳法索)首都瓦加杜古。 该国总统孔波雷(台称:龚保雷)在机场以军礼欢迎马英九。 现场除了当地的台侨之外,在场参加欢迎活动的该国民众唱出台湾歌曲《高山青》,随行的台湾记者报道说,马英九“一时兴起”也一起合唱这首歌。 马英九此行将与布基纳法索政府商谈有关医疗、卫生、基础建设等方面的合作援助项目。 原称上沃尔塔(台称:上伏塔)的布基纳法索是少数几个与台湾有邦交的非洲国家。 马英九这次名为“仁谊之旅”,除了布基纳法索之外还将访问冈比亚(台称:甘比亚)、斯威士兰(台称:史瓦济兰)。 最初马英九原定访问圣多美普林西比,但是因为该国总统平托(台称:宾多)同一时间出访古巴,而取消访问,使这次访问行程在安排初期便受到疑问。 马英九的专机原先计划是经由阿联酋的迪拜(台称:杜拜)飞往瓦加杜古,但是随行记者在上了飞机之后,看到航空公司准备的菜单方知是经由印度的孟买。 这令随行记者有所不满,迫使陪同出访的台湾外长杨进添出面解释,虽然官方低调并强调不会会见任何政要,不过也暗示过境孟买是马英九“活路外交”的成果。 曾经在年初与马英九竞争总统大选的前民进党主席蔡英文便批评说,过境孟买其实突破很小,她形容是“不过是在一个地方过夜”。 虽然台湾媒体将马英九过境孟买看作是台湾与印度之间关系的新指标,但是中国国台办说,这只是“技术性的停留”。 有报道引述中国大陆的学者称,相对于民进党执政时期而言,为了“让国民党执政方便一点”,北京方面显然比较愿意给予台湾较大的“国际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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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蟹档案 | 网友提供的新浪博客删帖记录 (3)

海上西北狼 《文强和王立军:谁比谁更黑?》 2012-02-09 北京柳红 《一年前致吴敬琏先生的信》 2012-01-28 云在江湖月在天 《薄熙来:邦国庆林长春近平国强永康肯定重庆唱红》2012-01-01 云在江湖月在天 《高铁总设计师贪腐过亿的内幕》 2012-01-01 云在江湖月在天 《金正日去世朝鲜人悲伤令美国人惊讶》 2012-01-01 云在江湖月在天 《朝鲜性感女星成蕙琳当红时嫁金正日》 2012-01-01 云在江湖月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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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砍柴 | 补金瓯清廷遣瑞兽 犯天威滇王拒厚礼

  (检点旧文,才知道数年前写过这么一篇文字,为“团团圆圆”而作?)     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    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       这首《蝶恋花》,乃宋代大学士苏东坡所作,说的是墙外行走的男子对墙内娇笑的佳人情意绵绵,而墙内秋千上的佳人却对他没有感觉,故引出万千烦恼,难以排遣。男女之事常常若此,而天下治国牧民之事,亦有如此郎有情妾无心者。       话说明代永乐大帝夺走了侄儿建文帝的皇位后,弃秦淮河边的都城金陵不用,而在地处幽燕的北平城兴建宫阙,后称 “北京”。永乐帝时北京虽还称”行在”,但已成为实际上的大明都城了。   这永乐帝听说当年”靖难之役”时,建文帝并未在大火中烧死,而是化装成僧人逃离南京,远走南洋番国。永乐帝担心被自己干下皇位的侄儿在海外与境内反叛势力勾结,以图东山再起,便派遣了宠信的宦官郑和,率船队数次下南洋,名为扬国威于四海,实乃寻求建文踪迹。   郑和下南洋,那艨艟相连、旌旗如云的盛况就不细表了,反正费公帑无数,连建文帝的影子也没见着,倒是从某番国捕获了两只一公一母的麒麟,作为祥瑞进献给永乐帝。永乐帝非常高兴,敕令在西山脚下专门建了一座麒麟园,派工部一个四品衔的员外郎,专门掌管喂养两只瑞兽。这麒麟虽是牲畜,但也通人性,喜我中华物华天宝、土地膏腴,便乐不思蜀,错认他乡作故乡,在此地繁衍起来。   这个兴旺发达的麒麟家族,到底也没能让大明江山固若金汤,二百年后李闯进京,崇祯自缢于煤山,明朝就这样亡了。那位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吴三桂,引来了满清的鞑子兵,进了中原,坐上了紫禁城中的龙椅,天下剃发易服,以示归顺。可麒麟不知亡国恨,依然悠然地活在西山脚下,这些瑞兽连同大河山河、亿兆黎民一并归了来自关外的爱新觉罗氏。   入主中原的满清皇帝,立刻喜欢上这花花世界了,他们不但尊孔孟之教,也和明朝皇帝一样喜欢麒麟这种瑞兽,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当时天下初定,边疆还是刀兵未息,一些番国不服王化。皇帝对这些不臣服天朝的小国,除了兵威相加外,也用岁币等物羁縻之。海外诸国经过沧海变迁,麒麟都死绝了,只有我煌煌华夏,尚存一脉。因此这些番人们来朝贡时,总要上表恳求天朝赐给麒麟,带回去以悦其君民。大清皇帝富有四海,慷慨仁厚,大多能满足这些番邦的要求。于是这些麒麟充当了文成、昭君,份份远赴他乡,如高丽、暹罗、东瀛等地。瑞兽随着出使异国更加身价看涨,朝廷便花重金将麒麟园大家修缮,里面栖息的麒麟伙食费也提高了,每头每年花纹银两百余两,超过当时六部一个五品官的俸禄。于是京城有好事者编成歌谣,四处传唱:   ”寒窗十年真苦辛,不如托生做麒麟。一岁俸禄胜知府,更承圣命为使臣。”      顺治帝盛年崩驾后,康熙幼年即位,等他到了十六岁开始亲政。这位雄才大略的少年皇帝,诸杀了鳌拜牢牢控制了朝局,可四海未晏,心怀异志者大有人在。流窜到台湾的郑氏父子尚奉明朔,北方新兴的俄罗斯虎视眈眈,西北蒙古卫剌特部在伺机窥探,而最为康熙心腹大患的乃是南方拥兵自重的”三藩”,这”三藩”是跟随满清皇帝平定天下、立下赫赫战功的汉族将领,他们是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和平西王吴三桂,其中吴三桂功劳最大,将士最多,也最为骁勇多谋,尚、耿惟他马首自瞻。   康熙帝为了金瓯永固,便决定学仿当年汉朝”削藩”,可吴三桂等人仗着实力毫不示弱,也打出了”清君侧”的旗帜,一 时间 兵燹又起,生灵涂炭。仗打打停停,最后僵持下来了,吴三桂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僭称皇帝,将昆明五华山上的平西王府改成了皇宫。   朝廷此时还没有完全用武力解决的把握,遂决定用怀柔分化之计。这吴三桂的世子因为当年在京为质时,尚建宁公主,公主红杏出墙,私通鹿鼎公韦小宝,公主和韦小宝定计谋害了世子。丧子之仇,使得朝廷和吴氏没有了回旋的余地。皇帝便决定另起炉灶,不以吴三桂为谈判对象,而从云南的土著势力中寻找。   此时,云南大理一个叫段太平的儒士入了皇帝的法眼。这段太平是昔日大理国皇室段氏的嫡传后裔,他的祖先本来是凉州人士,唐末作为朝廷命官被派去镇守六诏故地。后朱温篡位,天下大乱,割据盛行。段氏也在苍山洱海边立国建都,称孤道寡。段氏的国祚延续了三百多年,到了蒙元时期,忽必烈派兵革囊渡江,灭了大理国,皇室成员星散各地。元朝灭亡后,朱洪武派义子沐英世代镇守云南,大理国皇室的后代,也成了一般的百姓,有的发奋读书,入科场得功名,做起了大明的官员来,他们从未有复国的非分之想。   段太平的父亲原是明朝崇祯年间一个县的教谕,江山鼎革之际,他为避战乱,辞官回到了大理的故乡,耕读度岁。段太平35岁那年,中了举人,准备第二年赶京城的春闱,不幸父亲去世,丁忧三年。三年后在准备参加会试时,滇地吴三桂脱离朝廷,封锁了驿路,太平只好蹉跎下去,盼望战火早点熄灭,圆自己的进士梦。   大清礼部探听到段太平的家世,以及对吴三桂的怨怒,上表皇帝,建议利用段氏子弟来制约吴三桂,康熙准旨。   康熙十二年秋,清廷暗藏在云南的细作,运动段太平一家数口人,偷偷地绕道缅甸,坐船半个多月,从直沽口登陆,晋京面见万岁。   康熙帝在保和殿接见了段太平一家,对他忠于大清勉励有加,并封他为滇南侯,领云南巡抚,将一个亲王的女儿许配给他的儿子。   段侯爷一家,在礼部的安排下,周游华夏各地,处处受到了地方官员的殷勤接待自不用说,特别是他回到了凉州祖籍地祭祖,更是享尽了衣锦荣归的风光。陕甘总督亲自作陪家祭,当地秦腔团赶出一幕新剧《侯爷还乡》,优伶们在台上齐颂:”段侯爷,您归来了,终于归来了。”段侯爷伉俪感动得热泪盈眶。   侯爷回京复命时,得知了一则更大的喜讯,朝廷奉圣命,决定送一对麒麟给滇地百姓,作为郡主的嫁妆。   激动万分的段侯爷连夜写出一道谢恩折子递了上去。奏稿中写道:   ”臣本大理段氏后裔,有赖祖德生于滇地。读圣贤之书,慕中原王化,欲以制艺晋身,报效朝廷。吴贼三桂,负似海圣恩,僭称帝号,妄起刀兵。塞北上京城孔道,断西陲士子宦路,祸国殃民,神人共愤。帝不以臣卑贱,亲加抚慰,赐以侯爵,委以高位,下嫁郡主。臣虽肝脑涂地不能报其万一。今闻又以瑞兽麒麟见赐。麒麟者,滇民早有所闻,惜关山遥远,几人可得目睹?而今瑞兽东来,万千边民同沐雨露。臣以为此后,吴氏末路不远,金瓯无缺可期。”      朝廷要送一对麒麟的消息传到了滇地,当地的百姓和士绅奔走相告。这些人从曾祖父、祖父开始,就听说京师养着几十头麒麟,但大多数闻其名而不见其身,如今麒麟运来滇地了,能不高兴么?昆明、大理、楚雄、昭通等地的财主争相给朝廷上表,要求麒麟栖息于当地,并许诺他们有能力营建最好的麒麟馆。      吴三桂在五华山听说此事,大怒道:”段氏旧朝余孽,凭什么代表滇地父老去接受麒麟呀?滇地在老子治下,你段氏愿意呆在中原,在那里划一块地豢养麒麟是你的自由,要把麒麟领回到云南,寡人不同意,没门。”   此言一传出,天下轰动。滇地细民纷纷指责吴三桂强奸民意,把这样一份厚礼拒之门外,伤了爱麒麟的百姓之心。段太平更是撰文批驳吴氏,文章的题目是《为一姓之威损万家之利》。此文传到清廷,万岁看后大喜道:”段爱卿有此看法,何惧吴贼叛乱!”   于是,西山下的麒麟馆选拔麒麟夫妇照常,工部下令,送往云南的两只麒麟必须健壮、端庄,尤其不能性冷淡,否则不能在滇地繁衍子孙。   两只麒麟终于选拔出来了,体检后符合工部的要求,报请工部、礼部同意,只是佳名未有,礼部恳请万岁赐名。万岁说麒麟西去,乃天下人之喜事,命名当由翰林院众臣定夺。   为两只麒麟的命名,礼部请翰林院众多庶吉士贡献文采,一时间雪片似的呈文飞到礼部,为两只麒麟所起的 名字 有几千个,如”圣恩”、”天威”、”定远”、”镇南”、”一统”、”同喜”等等不一而足。   最后有两个名字经内阁大学士圈点,报请圣上恩准定了下来。公麒麟名”金瓯固”,母麒麟曰”花无缺”。      ”金瓯固”和”花无缺”在花了三千两银子的命名仪式结束后,便照着三品巡按使的威仪,南下往云南行进,”回避”、”肃静”的牌子扛在两旁,两边三十二个差拨持枪跨刀护卫,如果不是因为麒麟的长脖子而特制了高如两层楼的铁笼子,沿途百姓也许真以为是京官出巡。      可到了湖南接云贵的边境,吴三桂的军队把城门紧闭,护城河的吊桥收起,哇啦哇啦在城头喊话:”没有大周天子的圣旨,你们的麒麟从那里来,回哪里去!”   此话被八百里加急快马回禀到京城,万岁一听大怒:”好心当成驴肝肺,不要麒麟,你们想要什么?”      后来听说当年的春闱时,一名江南的举子,八股文做得花团锦簇,把瑞兽和盛世的关联说得很透,皇帝看了龙颜大悦,殿试时点了他为状元。   这一年会试首场考试八股文的题目是:《王立于沼上顾鸿雁糜鹿,曰,贤者亦乐此乎。》(语出《孟子》),那位状元文章的破题是:   ”禽兽天地之造化也,圣人因之可谏君王而德化天下。”      至于”金瓯固”和”花无缺”的命运,我就不知道了。      (此为小说胡言,不能和史实一一对应。吴三桂称帝在衡阳而非昆明,韦小宝和建宁公主更是金庸小说中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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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马岭:结社自由与社团权

马岭:结社自由与社团权 进入专题 : 结社自由 社团权    ● 马岭       一、结社自由与社团权的不同含义          结社自由是各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在世界上142个国家的成文宪法中,有119部涉及了结社的权利,占83.8%。1在当今社会,结社已经不仅是写在宪法中的权利,而且成为现实中的权利,许多国家都有大量的社团存在,如美国到1995年非营利的NGO有116.4万个,法国有50—70万个,德国有18—25万个,日本到1996年有100万个,印度也有100万个,印度尼西亚有35万个,只有200万人口的新加坡也有社团4600个。2     我国宪法学界通常认为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了一定的宗旨而依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某种社会团体的自由。”3宪法教材一般沿袭了我国30年代宪法学界前辈的观点,将结社分为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前者指成立公司等,……后者又分为政治性的结社和非政治性的结社。政治性的结社主要指成立政党等自由,非政治性结社主要指成立宗教团体、学术团体、文化艺术团体等。”4     结社自由是公民自愿组建、加入社会团体的自由。结社的“结”是一种行为,是组织、结合、创建;结社的“社”是一结果,是由公民结合后形成的一个小社会(团体)。此外,结社还包括社团成立后其他公民的加入。“加入”社团与“组建”社团不同,“组建”是社团成立前的行为,组建社团之权是为筹备建立一个团体而活动的权利,包括酝酿计划、联络人员、筹备资金、寻找活动场所、起草章程等等,是社团成立“前”的活动,公民行使这一权利时,社团还没有产生,还不存在社团的权利与权力。“加入”社团是社团已经成立并可能已经存在了相当长的时间后,社团外的人员加入该社团的行为。在他行使这一权利时,社团已经存在,社团的权利和权力已经在运作,但他在该社团之“外”。“加入”社团一般不会改变该社团的权利与权力,法人作为“超个人的团体,不因其构成员之有变动,而影响于法人之法律上地位”。5加入权一般不能产生新的权力(除非加入前加入者就与该社团之间有改组、改革该社团的协议),相反还要受到已经存在的社团权力的制约(如社团决定接纳还是不接纳他的加入申请)。结社包括“组建”社团和“加入”社团两个方面,但“组建”社团似乎更接近结社的“结”之原意,因而是更主要的方面。     如果说“结社”是公民的一种行为的话,那么“自由”是对公民结社这一行为的肯定,是承认公民结社行为的正当性、合理性与合法性,当然,也包括其法律上的界限性。结社一旦被赋予自由的特征便有了一种权利的属性,一种别人不能侵犯的神圣。公民有结社自由,意味着他们的结社行为是天经地义的,是国家、政府、他人都不能剥夺、相反只能予以尊重和保障的。从消极方面看结社自由也包括不结社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迫他人加入任何社团。“由于加入社团是自愿,人们也可以退出社团。因此自愿社团对其成员的控制没有象家庭对其成员的控制那么严密——人们通常是不能退出家庭的。”6结社自由和其它许多自由一样有其界限和规则,但这些界限和规则应当只受法律的调整和规范,“带有犯罪目的的结社(如进行谋杀和盗窃)是非法的,法律上不存在组成这种团体的自由。”7     结社自由的主体是自然人,由自然人行使结社自由权而形成的社团其主体是法人而不是个人。在由结社自由权的行使而形成的法律关系中,公民是其主体,社团是公民行使结社自由权的结果,是这一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由于结社行为而创造出来的产物。但社团一经成立便产生了一种新的法律关系,在这一新的法律关系中社团是主体而不再是客体,社团并不属于组建它的那些自然人,也不是那些组建者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具有一种独立性,拥有自己独立的权利和权力。它由彼此独立、至少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所创造,但一旦创造完毕它就成为一个“集体”而不再是一个“个人”。“法人有独立的财产,这意味着法人成员不能说法人的财产是自己的,该财产属于法人自身所有,形成法人所有权。成员一旦设立了一个法人,即丧失了对其出资的所有权,而只保有股东权。”8社团作为一种组织,“为超个人的单一体”(相形之下“合伙”只是个人之集合),9因此结社权的主体(个人)与社团权的主体(集体)是不同的。结社权是自然人的权利,是每一个人都享有的自由地、平等地组建社团、加入社团、退出社团的权利,社团权是法人的权利和权力。公民结社的权利不等于社团的权利,更不等于社团的权力,但它们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没有结社权就不能有结社的行为,没有结社的行为就不可能产生社团,没有社团就谈不上社团的权利与权力。但社团成立之后,社团权的存在并不意味着结社权的消失,社团外的成员仍然有“加入”社团的权利,社团内的成员也仍然有“退出”社团或另组社团的权利。          二、结社自由的宪法意义          结社自由作为一项公民权利之所以载入宪法,其理由是多方面的。     首先,人的本性中有“合群”的需要。“人是一种群聚动物,是一种‘类’的存在物,是一种需要交往、并且通过交往才能生存且生存得更好的动物。这种‘类’的存在物的本性先天地要求过一种‘集体’生活。……对于人类的大多数来说,是生活在人群之中,是生活在人与人的关系体系、关系网络中。……离开人群,离开社会关系,人便不复为人。人的自然生存状态是如此,人存在于其中的政治社会、法律社会更是如此。……人既然是一种要过社会生活的动物,就必然要寻求建立各种合适的组织形态并参与其中。这种组织形态从生物意义、自然意义或血缘意义上讲,就是家庭;从政治意义上讲,就是国家。……随着人类的生产活动和生活需求的不断发展所带来的复杂化和多样化,这两种组织形态并不能完全满足人类的需要和需求。因为家庭和国家的作用和功能虽然是非常重要的,但却是有限的:家庭的功能过于狭窄,它不能满足人们对社会化生活的需求,因为人是一种有着各种交往需求的动物,家庭内的生活并不能提供和满足人们的这种交往和需求(同家庭相关的家族乃至更大的宗族,则都是放大了的家庭);国家的功能又过于政治化,它主要关注的和关心的是国家的政治生活,而对国家政治生活以外的其他社会生活和社会性活动的开展无暇顾及和无力扶助。于是人类不得不去寻找在家庭和国家之外的适合于开展社会生活和社会活动的组织形态,这便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或‘社会团体’。”10在现代社会中,一方面是人们更加追求自由,另一方面人们在获得自由后又不可避免地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又渴望交流和友情。人作为一种合群的动物,在自然界中孤身一人往往难以生存,人们只有共同生活、彼此合作中才能更好地适应自然,更好地生存下去。工业革命打破了原有的以家庭、村庄为单位的人际交往圈,出现了按照行业、兴趣、利益的不同所产生的新的聚集。在今天这个生存竞争日益激烈、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人情越来越淡漠的社会,自由结社可以部分地满足了人们交往的需要。人们通过结社认识新伙伴,结识新朋友,获得友谊,交流感情,以满足人性中群体生活的需要。     其次,个人的弱小与无助使人需要求助于他人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在我们的社会中,仅凭个人的能力往往无法充分保障自己的权利,也很难实现自己的某些愿望,必须把利益相关的人联合起来共同行动才能达到目的。“一个人必须能自由和他的同伴相结合,以便在他们利害相关的范围里,采取共同的行动——这一点,我认为是自由的精义。”11“社团在西方可称为‘市民社会之手’。正如戴雪所言:‘结社的能力是一种自由个体的扩张,是订立契约的一部分。’”12狄骥曾说:“个人没有权利,集体也没有权利。”13我国亦有学者认为社团权利是公民权利的延伸,14“延伸”意味着它已不完全是原来意义上的公民权利,而是放大了的公民权利。“由一个公民组成的群体的意见比单个公民的意见更容易被听取”,“只有将许多个人的资源集中起来才能够达到他们所希望达到的目的”,“某些目的就其性质而言只能通过集体的方式才能够实现”,同时“许多个人共同分担”某些风险实际上也减轻了他们的压力。15     捍卫权利需要联合行动,而如何联合行动是需要学习的,民主社会中的人民并非天生就懂得如何实行民主与自治,社团作为一种集体性的组织有助于训练、培养和提高人们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在这种“团结协作”的生活中,人们学会怎样与他人相处,学会适当的忍耐和谦让以及沟通的技巧、表达的方式。“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来说,结社都是一种需要通过学习才能掌握的新事物。……劳工运动是人们学习如何召开会议、如何通过和修改决议、如何安排发言和投票以及如何通过多数议决的场所。”16正如托克维尔所说,人们通过结社逐步学会“在一大群人当中应当遵守什么秩序和采取什么步骤,才能使他们步调一致地和首尾一贯地奔向共同的目标。”在社团中“学会使自己的意志服从全体的意志,使个人的努力配合共同的行动。”社团可以被看作是“一所免费的大学,每个公民都可以到那里去学习结社的一般原理。”17     再次,在国家和政府已经存在并拥有巨大权力的时候,单独的公民个人难以有效地防止国家权力的侵犯,只有实行公民的各种联合,以一个个公民团体的力量去监督制约国家权力,才能实现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基本平衡。“多种利益集团的存在,而最重要的是,多种自治组织的存在”,是对专横地行使权力的有效限制,18社团站在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中间,是一种平衡二者间的矛盾和冲突的力量。当国家权力侵犯公民权利时,社团可以帮助公民抵制国家权力;当国家权力不被公民信任和接受时,社团可以在其中交涉斡旋。社团既不象个人那么软弱,也没有国家那么强大,它可以适当地削弱国家权力和增强公民权利,因此它是社会矛盾的一片缓冲地带。“正式政府的生硬死板,非正式政府的灵活多变,是当代两大特征。”19“管得少些意味着自由多些”这种纯粹消极的观念正日意“转变为积极的和建设性的形式,转变为通过政府或通过组织获得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学说。”“组织与纪律就和个人行动自由一样是当代的标志。”由于有组织做后盾,人们“对政府管得凶的恐惧心理减退了”,由于社会组织的普遍存在,“自由不仅与政府取得了和解,而且也与工业和社会生活的严峻事实取得了和解。”20“当代资本主义国家通过举行参与仪式同化了它的潜在的或实际的批评者;因而,按照所谓的参与规则,人们必须说服掌权者而不是为满足需求而进行斗争;人们必须用实例来指出应当如何做事而不是仅仅批评现状;……要求变革的压力就被控制住并且转化为捍卫现存秩序的力量。”21当国家出现恶法的时候,人民对恶法的抵制,并非只有暴力抵制,而是还可以有消极抵制、防御抵制和进攻抵制,其中进攻抵制“只在最后申诉手段时才是合法的。”“如果社会组织正在每个国家团体内部,在法国尤其是以工会组织的方式进行融合的话,那么它们将能够组织起来有力、和平地抵制压迫性法律的实施。”22托克维尔曾对美国社团和群众会议的数量之多感到诧异,正是那些各种各样的非正式组织“起到了指导、劝告、告戒、恐吓、阻碍和协助政府及选民的作用。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实际上也成了政府。这些团体所以产生,是由于市政府的种种劣迹引起了公愤,往往采取治安维持会或应急组织的形式来重新建立人民对政府的控制。……几乎每个市的市政历史上都有不少公民闹事的例子。……除了原有的商业、农业、劳工、互助和其他类似的团体之外,又成立了许多联合会、俱乐部、联盟,连续不断地向政治事务提出批评和建设性意见。……公民联盟、纽约市政研究会以及芝加哥市选民同盟是这类公民组织的明显例子。”“它们可以直接参与政府的结构或者政府的某种职权。他们的目的可以是政府机构的改革,例如选举、某种形式的比例代表制、动议权和公民投票权、公有制、为‘立宪政府’辩护;涉及的问题有行政效率、候选人资格以及诸如妇孺保护、罪犯教育、娱乐、教育等方面的社会改革。这些团体的数目非常多,往往不仅有组织,而且还有反组织。”23     最后,结社作为个人的需要,不仅是利己的,而且是利他的。当每一个社团为保护自己这个小团体的公民的利益而斗争的时候,获利的却不局限于仅仅是该团体和该团体的成员,民主国家的社团“象是一个不能随意限制或暗中加以迫害的既有知识又有力量的公民,他们在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反对政府的无理要求的时候,也保护了公民全体的自由。”24“在民主国家,政治社团可以说是一些企图统治国家的强大个体”,而在非民主国家,“政府视政治社团犹如中世纪的国王视其国内的大诸侯,从本能上就对政治社团有一种恐怖感,一有机会就打击它们。”对一般社团却“持有天生的好感,因为……一般社团不是指导公民去关心国家大事,而是把公民的注意力从这方面拉走,使公民逐渐埋头于自己的全靠国家安定才能实现的活动”。25而政治性结社与非政治性结社之间有密切关联,“凡是不准政治结社的国家,一般结社也极少。决不能轻言这是偶然的结果,而应当断言这两种结社之间存在着一种固有的而且可能是必然的关系。……一般结社有助于政治结社。但是,另一方面,政治结社又能使一般结社得到长足发展和惊人完善。”26“虽然政治结社不能直接有助于一般结社的发展,但若前者被查禁,后者也会受害。”27“并不是说一个禁止政治结社的国家就不可能有一般结社,……但在这样的国家里,一般结社也总是为数不多”。28“政治不但在创造大量的社团,而且在制造规模巨大的社团。……在政治方面,人们联合起来可以做大事,而重大事情方面的结社所带来的好处,又会经过实践使人们知道在小事情上互助也有益处。”29“使美国人逐日形成不问地位、思想和年龄而结社的普遍爱好和养成利用结社的习惯,正是政治结社”。30结社自由权的行使、社团的存在和运作不仅缓和了政府和公民之间的矛盾,而且有利于不同公民之间的利益平衡,呈现出一种民主治国的格局,在这方面,政治结社的作用尤其突出。     以上四点主要说明结社自由是非常重要的权利,但“重要性”只是宪法权利的特点之一,除此之外,宪法权利还需有抽象性、源泉性等特征。作为宪法权利,它应该是法律权利的源头,从法律体系的角度来看一般法律权利的源泉应该是宪法权利,宪法权利的抽象性应该使之能够包含许多具体的法律权利。如结社自由之所以成为一项宪法权利,除了结社自由对于公民、上、国家都非常重要以外,还因为它包括申请、组建、加入社团等许多具体的法律权利,通过结社自由权的行使而产生社团又形成了社团的权利以及社团成员的权利、法人机关的权力(法人机关包括意思机关、执行机关、代表机关、监察机关等31),形成一系列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并自成体系。在这个多种法律权利义务交错并存的系统中,结社自由是其源头,一切权利皆因它而起,社团是公民行使结社自由权的“果”,是结社自由的派生物,没有结社自由,后面的一系列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都不会发生。同时,结社自由的主体是公民个人,结社自由是个人的权利,而社团权的主体是团体,社团既有权利也有权力,而宪法重点保护的是权利(而不是权力,权力是宪法约束的主要对象),而且首先保护的是公民个人的权利而不是集体的权利。与公民个人的权利相比,社团的权利是由其派生的,也是第二位的,因此属于次于宪法保护的法律保护的范畴。     历史上,“结社自由得到国内法确认的时间较和平集会权得到国内法确认的时间约晚一个世纪”。32托克维尔认为,结社自由即使“没有使人民陷入无政府状态,也可以说它每时每刻都在使人民接近这种状态。”33结社强调人民的自我管理,人民的自治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对政府管理的排斥,而每一个不同的人民团体所进行的不同的自我管理有可能使社会管理出现太多的不同,而缺乏必要的统一。不同的人群结成不同的团体后,等于把原有的公民个人的某种特征加以强化,既可能使他们内部更加团结,也可能使他们更加排外。他们个人原本具有的某种倾向会因为得到志同道合者的支持而更加明显或激烈,他们结社之后比他们结社之前更可能、也更有能力在维护自己小团体利益的同时,去反对那些阻挠他们的人或仅仅是他们看不惯的人。如我国文革时期的各种“战斗队”如雨后春笋,但由于缺乏基本的民主素质,不会和平共处,以致互相攻击到忘记了起码的行为界限,酿成大规模武斗。34当年托克维尔在比较了美国和欧洲结社的不同之后,对美国结社的和平、温和、注重说服他人的特点给予了肯定,并批评当时欧洲的结社“不想进行说服,只想进行战斗”,以致“一个社团,等于一只军队”,“只想社团的成员,就像战场上的士兵一样服从命令。……他们一旦联合起来,就立即放弃了自己的判断和自由意志。因此,这些社团内部实行的专横统治,往往比它们所攻击的政府对社会实行的专横统治还要令人难以忍受。”35这就是说,不同的团体之间可能和谐相处,也可能你争我斗,原本属于公民与公民之间的个人矛盾一旦演变成团体与团体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有可能会急剧升温,也可能因为同一团体中其他成员的劝阻和分析反而使之趋于理性。因此并不是一个国家中的社团越多就越民主,没有基本的法制和宽容,社团越多可能越混乱,最后不但没有民主,可能还会丧失基本的社会秩序和起码的公民自由,天下大乱,导致无政府状态。结社自由像一把双刃剑,可能实现人民的和平自治,也可能激化人民之间的矛盾冲突。人们联合起来可以做好事,也可以作坏事,通过联合他们做好事的能力可能大大提高,作坏事的能力也可能急剧膨胀。相形之下,集会只是人群的临时汇集,与结社的长期结盟相比,其分裂社会的可能性要小得多。所以托克维尔才说“美国人正是由于享有一种带有危险性的自由,才学会了可以尽量减轻自由所带来的危害的方法。”36当我们认可结社自由时,我们应当看到它的危险性,这并非要因为害怕这种危险而放弃结社自由,只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自由而保持清醒的头脑。从欧洲结社的发展历史看,社团往往要经过一个“以力服人”的阶段才能达到“以理服人”的境界,这需要人们通过实践、在实践中获得经验教训后才能逐步认识到,我们可能也不例外。37     在法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对结社自由的排斥似乎主要是出于对社团可能侵犯个人自由的一种忧虑。如卢梭否认人民有结社自由,认为“欲使全国人民真正的‘共同意志’(volonte generale)得以表现,便不应容忍人民,在全国人民的公共大团体(即国家)以外,另组其他较小团体;因为有了小团体以后,个人的意见便不免丧失了本来的面目,而受小团体的意见的影响。”38同时,由于历史上曾出现过侵犯自由的特权团体,也令人们普遍反感社团的权力。如“欧洲中世纪遗留下来的基尔特(guild)组织,在法国大革命时代,尝为当时人士所深恶痛绝。基尔特本为从事各项工商业者所结合的团体,其会员有垄断本业的权力,非会员却无经营该业的自由。所以大革命其后,基尔特遂被认为是自由的仇敌,而被禁止。”39国民议会曾“宣布绝对禁止各种行业或职业的行会组织”,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没有规定“结社自由”并非一种疏忽,“这一法律反映出认为结社违背真正的个人自由的普遍思想”。1791年的著名的夏普里埃尔法禁止组织职业联合会,其想法很能说明问题:“消灭任何种类的由处于同样地位和职业的公民组成的同业公会是法国宪法的根基,禁止以任何借口、用任何形式重建此类组织。”1848年的法国宪法第8条才第一次明确承认“公民有结社权”。40当人们极端崇尚自由主义、追求个人权利的时候,有可能对一切群体的力量都表示怀疑进而排斥,对一切权力都充满戒心,而结社恰恰是一种能够产生权力的权利。结社作为一种行为往往是在短期内完成的(如“组建”社团的行为一般不会太长),但由这一行为而产生的权力却会长期存在下去,一般来说至少比结社这一行为存在的时间长,而且通常会长得多。人们有理由担心结社这一个人权利一旦行使所必然产生的社团权力会反过来压迫个人的自由。但事实证明,“以为所有形式的联盟都会损害个人主义原则,而这正是一个根本的错误。”虽然宪政社会是建立在个人自由的基础之上,但“个人自由原则实际上指个人有权使自身活动与他人活动结合起来”,41而不是一味反对个人与个人的联合,只要这种联合是个人自愿的,同时对个人和社会是有利的。个人与个人的联合所导致的权力固然可能反过来侵犯个人的自由,但这种权力也可以是维护个人权利、抵制国家权力的有力武器,其存在有利有弊,但总体上看利大于弊。     从人类结社自由的历史发展阶段来看,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法律对社团的态度普遍经历了四个阶段:对结社的压制阶段、容忍阶段、承认阶段和一体化阶段。42有的国家还有一些反复,如日本在经历了容忍阶段后曾经又回到压制阶段,德国也有类似的历程。43它国结社的历史往往使我们看到结社权发展的一般规律,他们的经历也帮助我们明白了许多道理,使我们能够较为理性和平静地对待我们所面临的问题。          三、社团成员的权利与社团的权利和权力          社团成员的权利不同于社团的权利,更不同于社团的权力,社团的权利也不同于社团的权力,它们之间有联系也有区别。     (一)社团成员的权利     社团成员的权利有别于公民权和人权,结社权是人权,是基于“人”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公民权则是基于公民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44社团成员的权利是社团中个人的权利,这些权利因为其社团成员的身份而享有,是每一个成员在其团体内享有的对本社团事务的参与权,如发言权、建议权、选举权、表决权等等。45     由于每一个社团成员同时还是自然人,并且大多是该国的公民,当他们加入社团之后,他们的这些身份并未因此而丧失,他们除了因为享有组成或加入社团的行为而带来的属于社团成员的权利之外,其原有的基本人权和公民权依然保留。如法律保障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通讯权、受教育权、劳动权等并不因为他们加入某社团而受到削弱或剥夺,任何组织或社团都不能无视他们的这些法定权利。也就是说,当一个人或公民成为某社团成员之后,在他原有的基本人权和公民权利不变的前提下,又增加了作为其社团成员的权利,这些权利只在他的团体内行使和生效,而不同于人权和公民权往往是在一国家内行使和有效一样。     社团成员有其权利也必然有其义务,如出席社团会议的义务、参与表决的义务、执行事务的义务、出资的义务等。46这些义务与公民的义务不同,公民的义务主要是指对国家的义务,社团成员的义务则是对社团的义务。与公民义务相对应的往往是国家机关的有关权力,与社团成员义务相对应的则是社团的权力(不是社团的权利)。当公民不尽法律规定的义务时,有关国家机关有权作出相应的处罚,如罚款、拘留、判刑等等;当社团成员不尽社团规定的义务时,社团有权作出的制裁是批评、处分、开除等等。     (二)社团的权利     社团的权利主要表现为法人的权利。从历史上看,宪法和法律对法人权利的确认和保护是在对公民权利的确认和保护之后,赋予法人的权利是逐步扩大的。“在1612年的一个案件中,一位著名的英国法官宣布:‘法人不能被指控犯叛国罪,不能被剥夺公民权,也不能被逐出教会,因为它们没有灵魂。’1839年美国最高法院坚称:一个法人既然不是公民,就不应该享有宪法上规定的公民权利。但是当经济企业更多地把注意力集中到团体而不是企业家时,就更多地把商业法人象自然人那样处置了。19 世纪后期,美国最高法院用宪法第14条修正案以保证法人象自然人一样适用‘正当诉讼程序’以后,一般法院就用它来保护法人免受州的经济条例的干预。在美国,法律给‘人’下定义时是包括了法人团体的。”47现在“公司已被赋予法人地位,享有宪法基本权利中的财产权,……在西方国家,公司享有言论自由通常是通过政治捐献实现的,政治捐献被视为公司政治表达的一种方式。……目前,美国的一些判例已确认公司言论自由的权利。……另外,2002年9月2 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在一项判决的决议中指出:民法合伙公司享有宪法基本权利,其不仅享有宪法规定的财产受到保护的基本权利,还可以因为其程序基本权利受到侵犯向联邦宪法法院投诉。”48在西方,“劳资关系方面的管理变化已经迈步走向私人企业的宪政化”。49因此社团作为法人已经可以和自然人一样享有财产权、人格权、诉权、甚至言论自由等,但它们仍然不能享有全部自然人所拥有的人权(如健康权、婚姻权、受教育权、劳动权等就只属于自然人而不属于法人),因此法人的权利不完全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权。“在法律里,把社团和群体当作‘人’来认识到何种程度以及把这样的‘人’与个体的自然人同化到何种程度,这种原理上的问题具有明显的意识形态上的意义,因为它包容了关于法律诉讼、法律责任以及社团的法律权力等法的内容。比如,在现代西方法哲学中,公司法人的资格本质一直是一个长期争执不休而仍未有结论的悬案,以及这个历史形式的争论反映了重大的社会、政治变迁,这是不足为奇的。”50我国台湾学者梅仲协也认为,“法人与自然人,究有差异,其专属于自然人之权利义务,如亲属法上之亲权,扶养义务等,法人当然不能享有(民法第26条但书)。至法人能否为破产管理人及遗嘱执行人,学者见解不一,余以为此种权利,就法理上言,不能认为专属于自然人,法人已亦得享有之。”51     如果说健康权、婚姻权、受教育权、劳动权只属于自然人而不属于法人的话,那么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等权利是否可以属于法人呢?笔者认为,当一个工会组织罢工时,是这些具体的工人个人在行使其罢工的权利,而不能视作工会在罢工,工会在罢工中实施的是“组织”罢工的行为,而不太可能亲自去“罢工”(工会的罢工应该理解为它停止其工会的工作),即使其法定代理人也不能代替工人实施罢工的行为。但工会的组织罢工和工人的罢工之间又有密切联系,罢工行为本身不仅反映了进行罢工的工人个人的意志,也反映了组织该罢工的工会的团体意志。虽然一个人也可以罢工,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罢工是有组织的、众多人共同完成的一种行为,呈现出一种“同盟罢工”的形式。52个人有罢工的自由,工会有组织罢工的自由;个人通过罢工表达自己的意见,工会通过组织工人罢工表达自己的意见。在这里工会的意见是通过其成员实施的罢工行为展现的,社团的意志是通过其成员的共同意志表达来表达的。53此时的个人行为已经不仅仅代表个人,而是既代表个人又代表社团,甚至主要是代表社团。因为即使个人对社团组织的某次活动(如罢工)有异议或对如何进行活动存在意见分歧,最后也要服从“集体”的决定,个人的意志主要是以集体的共同意志为形式而展示于社会的。社团成员服从其集体决定而实施的行为可以是一种权利(当个人意见与团体意见一致时),也可能是一种义务(当个人意见与团体意见不一致时),此时个人与法人之间有一种连带责任。作为罢工团体中的一员,其行为不仅要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遵守团体的统一计划和其内部纪律,如果违反其社团内部的纪律,法律一般不予干预,由社团对其提出批评甚至予以处分。如果社团成员违反了国家法律,他本人应受法律制裁,同时该社团的法人代表也可能视具体情况接受相应的法律处罚。如果社团成员的行为是执行社团职务的行为,则主要应由该社团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属于个人的违法行为则一般由个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社团的权利既是相对于国家权力、也是相对于其它社团权利和其他公民权利(以及人权)而存在的,权利的意义在于要求外界的承认、尊重和不干预。社团的权利主要有:其一,独立权。即不受其他团体或个人的干涉,不受政府的非法干预等。其二,平等待遇权。即国家不得歧视某些社团,偏袒另一些社团。54其三,活动权。如对内的团体活动,对外的联络活动,向社会发表意见的活动(宣传、游行、义卖等)。其四,财产权。社团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主要来源于捐赠、会员费等,这些合法财产受法律的保护,他人不得侵犯,政府不得任意处罚(如罚款、没收),在有的国家非赢利性的社团还可免交所得税。55其五,名誉权。社团与自然人一样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损害其名誉。其六,诉权。当社团的权利受到政府、其它社团或个人的侵犯时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司法救济,等等。     与社团权利相对应的还有社团的义务。如果说社团权利是相对于国家、其他社团和个人而言的,那么,社团的义务也应包括对国家的义务,如服从国家的法律;对其它社团和个人的义务,如尊重其他社团和个人的权利不得侵犯之。     (三)社团的权力     社团的权力不同于社团的权利,社团的权利主要涉及社团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这些利益社团可以放弃,如当社会或政府干涉其独立性时,社团可以忍气吞声,不去据理力争;社团也可以放弃许多活动,消极地不作为。正如公民的权利对权利者本人不具有强制性一样,社团的权利对社团本身也不具有强制性。但社团的权力却不同,如果说社团权利是公民权利延伸的话,那么社团权力则与国家权力有某些类似之处(但不是国家权力的延伸)。社团的权利主要是对外而言,即要求社团外部的政府、社会、其他组织、公民要尊重自己的权利;而社团的权力却主要是对内而言的,即要求社团自己的成员要服从其指挥和安排。从各国法律的规定来看,社团的权力大致有制定规章权、内部管理权、组织活动权、奖惩权、是否吸收新成员的决定权等等。     1、社团权力的来源     社团权力的来源较之于国家权力的来源有所不同,笔者认为其主要有两方面,其一,法律授权;其二,结社者的构建。     社团权力的来源之一:法律授权。在现代民主国家,法律是人民通过其代表制定、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因而具有人民性。社团权力部分来源于法律的授予,即来源于人民通过他们的代表的授予。许多个体在建立社团时之所以不能构建社团对其成员人身、人格方面的权力,是因为这些基本人权是宪法和法律予以保障的、只属于公民(或非公民的自然人)本人,所以由部分个人订立契约而形成的社团权力是在法律范围内的权力。服从法律是服从全体人民,服从团体章程是服从部分人民,局部人民的意志不能与整体人民的意志相冲突,整体的人民承认并尊重每一个个人权利的神圣性,局部的人民就不能侵犯这种神圣性(不仅是国家不能侵犯)。因此,法律在为社团授权的同时为社团权力划出了界限,社团权力得违反法律,法律保障的人权社团不得剥夺,社团一般“不能从事国家声称其为特权的活动,如税收或武力的使用。”56国际劳工组织1948年7月9 日第87号公约通过的《关于结社自由和保护组织权公约》第8条第1款规定:“工人、雇主以及他们各自的组织在行使本公约规定的各项权利时,应同其他人及其他组织的团体一样遵守当地法律。”57“各国的社会团体立法都规定,社会团体的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宪法和法律,并且要符合自己的章程所明确载明的目标。”58社团内部的自治显然是有限的,任何社团都没有“对它们的成员施行体罚或拘禁的权利;……为了防止这种行动,任何国家立刻加以强有力的干涉是正当的。”59在日本,“在承认团体包括行使惩戒权在内的强有力的自治统制权的场合(律师协会),保障严格的基准与公正的程序是不可欠缺的。”“关于工会,从社会法的原理出发虽然强制团结(强制组织)一般被肯定(参照工会法”,“但不允许连脱退的自由也全部否定。”60德国民法学界有学者认为,“开除社团只能视作终止成员资格关系;罚款只能视作违约金;而名誉处罚则完全是不合法的。”61“立法者亦应针对大企业,订定强制缔约条文,以防止歧视之发生。”62企业招聘什么样的员工固然是企业的权力,但不得违背平等的法律原则而在招工中有歧视行为是法律对其权力行使所提出的要求。社团的这些惩罚权、自治权等权力都在法律上都有明文规范,这既是全体人民对局部人民权力的认可,也是对他们行使这些权力的约束。     社团权力的来源之二:结社者的构建。“社团可被看作是具有共同的信念和价值观、成员间有着直接和多方面的关系、基于互利原则的成员之间的行动等特征的社会团体的生命支柱。从而它强调社会生活的、平均主义的和可分享的方面。”63这些有相同利益或相同志趣的人们在社团中互相影响,通过交流、开会、活动,形成某种共同意志,再转化为集体行动,展现于社会,以影响他人、社会甚至法律。当分散的个人意见被集中、综合起来的时候,它们所显示的份量和作用可能远远超过了这些意见的简单相加之和。在组建社团的过程中,行使结社权的人们(此时他们还不是社团成员)共同讨论通过有关决议,经过必要的法律程序正式成立了社团之后,社团的权力才能实现,法律上规定的社团权力此时由规范的静止状态进入到动态的操作状态。同时,每个社团章程还构建出一些本社团的权力,制定章程(在章程中规定社团权力)是结社者们的权利行为,社团成立、制定的章程生效后,章程上规定的社团权力也由规范的静止状态进入到动态的操作状态,社团权力(包括法律赋予的权力和章程赋予的权力)开始启动。由此可见,社团最初的权力除了部分来自法律的授权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个人结社权的行使,是结社者们构建了社团的部分权力(社团成立后其社团成员仍然可以通过一定程序修改章程,对权力作新的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社团权力中的自治权范围和内容由组建社团的人们决定,“结社自由的保障隐含着结社的自治活动的自由,有关成员的选择及内部纪律的问题不允许公权力的介入(司法的介入),原则上任由其自治处理。”“大津地判昭35·5·24(下级法院民事裁判例集11·5·1145)……认为‘部分社会虽然也服从国家主权,被国家的法秩序所统合,但国法既不是连部分社会内部的细微部分都全面限制的,也不是对部分社会的所有行动都关心和干涉的。国家对部分社会法律规制的程度完全依靠立法政策,部分社会只要不违背国法,不违反公序良俗、公共福祉,就能够依照自治的法约束自身而行动。并且,自治的法规范的实现和所有的纷争并不是必须经常依靠法院公权地解决,只要按照国法不特别属于法院的权限,就必须考虑任其社会内部自治处理’”。64社团权力之一的惩罚权具有较为明显的强制性、支配性的权力特征,这使其成为最典型的社团权力,但它仍然基本上是一种契约行为的产物。德国民法学界普遍“将社团罚归于社员的同意”,认为“应由社员同意的章程作出规定”,适用“私法自治”的原则。65     由权利人订立契约而建立社团并因此而产生社团权力的这种特点类似于国家建立之前人们建立国家的状态。个人行使结社权的时候社团还没有成立,就象制宪权行使时国家还不存在一样,这种建立社团的行为是一种“前”社团行为,就像建国是一种“前”国家行为一样。他们建立组织或国家的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不得不牺牲自己的部分利益以换取更大的利益,因此而形成有关权力。一旦权力产生了他们就必须服从权力,这种服从从总体上说应该是自愿的。个人结社时构建社团权力就象人们建国时构建国家权力一样,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利,个人结社时同意在社团生活中限制自己的某些权利,以保证社团权力的有效行使,同时仍保留了个人的法律权利,就象人们建国后为保障国家权力的运行而自我限制了某些权利,但仍保留了其基本权利。所不同的是人们在结社时,赋予社团的权力是有限的,是受法律制约的,即使他们愿意在自己的社团里出卖自己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尊严给社团任意处置,社团也不因这种自愿性就对其成员享有这些权力;而人们在制宪建国时赋予国家多大权力却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只有自然法的昭示和人类理性的指引。权力诞生时都有一纸文书(契约),公民组建社团时的文书是社团章程,人们组建国家时的文书是宪法。社团成立后其成员仍然可以通过讨论、决议等形式改变社团的某些权力或赋予社团新的权力,正如制宪建国后公民仍然可以通过修改宪法改变国家的某些权力一样。通过一部宪法建立一个共和国无疑比通过一个章程建立一个社团要神圣、庄严得多,这种庄严神圣性一方面是源于授权者人数的众多,另一个方面是因为授权所产生的后果不同——后者只是产生了一个社团,前者却产生了一个国家。不仅如此,它们所授之权的份量也有很大差异,国家权力与社团权力有本质的不同,前者比后者强悍许多。     2、社团权力的特点     社团的权力部分来自结社者的构建,这种由部分公民构建产生的权力其性质是社会权力而非国家权力,亦可称为“私权力”。戴雪认为“来源于国家的权力称为公权力,来源于私人的权力称为私权力”。66国家权力不论是否基于全体人民的委托,它以国家这样一个整体的名义出现,便称之为“公权力”;而社会权力是一国中部分人意志的体现,是放大了的个人意志,因此其权力可称作“私权力”。社团权力与国家权力的区别不在于有没有强制性(一切权力都具有强制性的特点),而在于强制的性质、范围、程度有所不同。国家权力以法律作后盾,在民主国家以全体人民的意志为基准,在全国范围内生效,强制措施包括限制人身自由甚至剥夺生命;社团权力以章程的形式出现,以团体内成员的意志为准(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只能在社团内生效,要受到来自社团外的法律的制约,最严厉的措施只能是开除某一成员等。私权力既具有“权力”的特征,又具有“私”的特点,前者决定了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侵犯个人权利的可能性,后者决定了其强制性的性质、范围、程度都被打了相当的折扣,并有一种抵制国家权力、保障个人权利的功能。67     社团权力中来源于法律的那部分,既是人民主权的结果,也是基本人权的要求。“人民主权的实现,不仅包括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制政府,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还包括人民通过结社,组织各种社团,参与社会及国家的公共管理。结社权随之成为一项宪法上的公民基本权利。”68社团权力从本质上说属于公民自治的范畴,“公民社会由那些在不同程度上自发出现的社团、组织和运动所形成。这些社团、组织和运动关注社会问题在私域社会中的反响,将这些反响放大并集中和传达到公共领域之中。公民社会的关键在于形成一种社团的网络,对公共领域中人们普遍感兴趣的问题形成一种解决问题的话语机制。”69如果说结社是人的本性、结社权是基本人权的话,那么在公民自治的过程中过民主生活、服从自己建立的组织也是人的本性之一。因此公民在自治中产生的社团权力虽然与国家权力和个人权利都有区别,且都有一定距离,但从总体上说它更接近个人权利而不是更接近国家权力,更多地属于私法自治而不是公法强制的范畴。社团权力部分来自个人权利(结社自由),部分来自国家权力(国家通过立法赋予),但其中权利的份量是更重的,因为即使是立法权,它与公民权利和基本人权也是非常贴近的(比其他国家权力更贴近),一方面立法者来自公民的选举,另一方面立法本身的终极目标是为了保障人权。国家权力将来可能消亡,而只要有人群存在,社团权力就会随之存在,从本性上说社团权力是基于人的存在、人权的存在而存在的,而不是基于国家权力的存在而存在的,它不是(至少不应该是)国家为管理社会而作出的下延,而是(至少应该是)个人权利的必然伸展。从发展趋势看,国家权力总体上趋于衰弱,社会权力却日益增大,国家权力的某些领域将会、并正在逐渐让位于社会权力。     社会权力与国家权力相比具有近距离的特点。“参与”是人的基本需求,而对周围事务的参与比对国家事务的参与总体上说更容易实现,人们对社团权力一般比对国家权力更容易觉得亲近。社团权力往往与自己的利益和意志更息息相关,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权力,是亲身经历、并较为清晰可见其全部过程的权力,人们因此而对其有安全感——人们总是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情比对发生在遥远的事情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更愿意参与,更容易有共鸣(也可能更容易被其伤害)。小团体与个人之间的近距离使之比国家机关更具有“发现越轨举动的能力”,它对人们行为的控制可能胜于迟钝的、往往具有官僚主义作风的国家机关,人们的有些行为可能轻易地躲避国家机关的制裁但却难以躲避团体的监督。70因此,相对于国家权力,社会权力虽然强力有限(如不能限制人身自由),但它们却距离个人更近,这使它们影响个人生活的机会比国家机关更多。它们给其成员带来的利益和保护可能没有国家机关那么具有权威性,但却往往更直接、更实惠,而它们对个人权利造成的侵害可能比国家机关轻,但却可能比国家机关普遍。社团权力以小见长,力度有限,但可能无所不在(当然这是指在民主国家)。     社团权力与国家权力相比其强制性被淡化,往往表现为其成员多多少少是在自愿服从权力。社团权力相对于国家权力其强制性是弱形式的,这不仅表现在社团章程的规范力有限,而且还表现在社团内的秩序更多地依靠人们的自觉遵守。在社团中人们不完全是被动地接受某种自己不理解、不喜欢的强制性约束,而是较多地自觉接受大家相处时自然形成的规范。如奖惩权是社团最重要的权力之一,社团为了实现团结与秩序,有时“利用组织向成员提供利益,使成员自觉地服从组织”,有时则“利用惩戒性规则,对违反组织利益的行为进行惩罚。”作为社团罚的内部救济机制“是社团罚权力的自律控制,是指通过社团内部健全的民主机制设定社团罚,通过公正的程序实施社团罚,通过中立的内部仲裁制度控制社团罚”;而社团罚的外部救济“主要是通过国家权力对社团罚权力的控制实现。”71每一个团体“都可能同国家一样,是强大的奖赏和惩罚的来源。……面对面的小团体有重大的力量源泉。它不一定垄断权力,但是它可以迅速、有效、没有官僚作风地进行奖赏和惩罚。”72在“奖赏和惩罚”中社团与国家的游戏规则是一样的,但其形式有所不同。较之于国家,社团的“奖赏和惩罚”更多地采取柔软的方式,更多地利用道德、舆论的力量来达到目的,如“羞愧”和“模仿”在一个小团体中能形成极大的压力。罗斯甚至认为“将来的社会控制主要将通过教育获得保障,教育将会是压制不服从情绪的最有效的力量。”73许多社团规则是潜规则,是人们逐渐地、无形中形成的,但却被大家所共同接受和认可,具有公开性,社团中的人都知道并遵循着这些规则。这些规则构成事实上的、活的“规范”,它们往往是使社会团体“井然有序的内部力量,它包括那些安排团体内每个成员的位置以及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则。”这种活的规范所发挥的作用,在社团权力中比在国家权力中表现得更为明显,74它们“并非从外部施加影响的,而是起始于蕴涵在社团之中的思想方式的。”所以,“真正”的规范制裁“来源于这种事实:一般而言,没人愿意被排除在公民关系、家庭、朋友、职业、教堂、商业团体之外,拒绝遵守规范就导致维系个人与社会团体之间的契约作用的减弱。”75     3、社团的责任     与社团权力相对应的是社团的责任,它与社团权利相对应的义务有一定区别。与社团权利相对应的义务是一种对外的义务,如社团对国家、对社会的义务,而与社团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却是社团对自己内部成员的责任。一个团体在与社会、与政府等打交道的时候,有权利也有义务,如果不履行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追究其责任的是社团外的国家相关部门;一个团体内部的运行需要权力,同时伴随着权力也有相应的责任,如果社团不尽这些责任,该奖的不奖,该罚的罚,则只能通过其内部渠道解决,如召开大会讨论、决定有关事宜,进行内部改革,撤换其领导成员等。社团有权力处罚其违规的成员,也有责任保护其遵纪守则的成员,如果遵守规则的成员遭到排挤或不公正对待,社团有主持公道的责任;当社团成员遭到来自社团外的歧视或不公正对待时,社团有保护自己成员的责任,如道义上的声援,诉讼中的支持,经费方面的帮助等等。从广义上讲,责任与义务是同义的,但从法律的专业角度看,法律责任并不能等同于法律义务,“法律责任是因违反法律义务而产生的”。76因此义务在前,责任在后,没有义务就没有责任,但有义务不一定都有责任,如果履行了义务就不存在追究责任的问题,只有在没有履行义务或没有履行好义务时,才产生责任的问题。责任包含了义务,但义务不一定都导致责任。77社团的责任源于社团的权力,权力不同于权利,它具有不可放弃性,不行使权力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行使了权力但行使得不到位也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权利不论行使还是放弃一般并不产生相应的义务问题,权利行使的时候有界限,但权利的界限不完全等于义务。78          四、社团中权力与权利的关系          社团是由个人组成的,社团的权力既然来自这些个人的构建,那么,这种社团权力应该能够给他们带来好处,人们建立权力是为了从中获得庇护,如果对个人完全没有好处,人们就没有组建(或加入)社团的动机。即便是加入一个环保组织,也满足了加入者的环保愿望,实现了他(她)献身公益事业的理想。一个人加入社团时的心理可能是矛盾复杂的,一方面需要社团的保护,另一方面又不喜欢社团的约束,当个人决定组建或加入一个社团时,一般都经过了利益权衡。结社权具有权利的“自愿”之特点,但并非完全没有代价,如支付一定的费用,服从团体的纪律,统一行动,利益被分享,等等。     个人在集体中可能获利,也可能被集体所侵犯,社团中社员的权利就是相对于社团的权力而言的(相对于国家权力个人拥有的是公民权或人权)。“结社的巨大化·官僚化使结社同时化为个人不自由的源泉(修正多元主义结社观的必要),重视社会控制机能的倾向”又往往容易引起无视个人自由和归属意识的满足,“现代国家结社自由的保障及其界限问题,基本上应该在此相互矛盾的脉络中把握。”79“随着身份在一个国家实现平等,个人便显得日益弱小,而社会却显得日益强大。”80社团强调每一个成员之间是平等的,这反而容易使每个成员都消失在群体中,在个人所依赖的团体越来越重要时,个人的价值可能被淹没了。社团有可能把个人变得日益相同,看上去这与平等的价值非常吻合,但有可能以失去个人自由为代价。“从法社会学角度看特别重要的是:法律原理中的个人主义与西方社会中越来越明显的庞大的法人结构的组织相对抗的形式。这些社会中的社会秩序由法人组织所支配,有决定权的单位逐渐变成团体而不再是个人,大的职业性组织(商业公司、工会等)逐渐变成个人需求和群体需求的中心点了。……工业社会后的主要管理上的问题被认为是针对许多大型组织(不仅是商业企业)的权力的控制问题。”81在我国社会中,对个人自由的干涉也不是都来自国家机关,很多时候也是来自个人所在的“单位”,“单位不仅是一个生产组织,而且是一个具有政治内容的组织。”82我们的权利能否实现,实现到什么程度,往往和单位息息相关,有时候侵犯个人权利的不是政府,而是单位。“同业公会、工会、社会团体和兄弟会组织,用他们的各种伦理法典、规章、行为标准或作什么和不作什么的准则,正在日益增加着对个人行为的控制。”83     从理论上说,社团权力应当保障其成员的权利而不应压制其权利。“如果集体仅仅通过系统地否定其成员的个人人权就能够得到维持,那么,我们就没有尊重它的必要。”“如果认为一个人只有通过充任其社会角色”或忠诚于团体,“才能作为团体的组成部分来实现自我”,那是与人权相悖的。84在哈耶克看来,“个人的自私并不构成社会的主要威胁,相反,一个自由的市场秩序应该允许每个人最大化地追求他的个人目的,……正是个人的自私活动,反而促进了大社会的生成与扩展,导致自由社会和法治原则的出现。相比之下,那种所谓排斥个人私利的组织形态,他们将组织目的或团体利益视为高于个人的价值目标,要求个人为了一定的组织或团体特别是为了所谓的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而牺牲自己,这样的结果,其实导致的不过是总体社会的专制与组织性的垄断而已。……这种组织或群体的利益至上主义不过是群体的自私,正是这种群体的自私或组织性的自私,对自由社会构成了最大的威胁,无论这种所谓的群体或组织是以国家或政府的名义出现,还是以行会、公司、工会、帮会、阶层等组织形态的名义出现”。85如果只有完全依赖团体(不论这个团体是国家还是社团)才能保障个人人权,那么这种淹没在集体中的个人是否还有独立性、这种浸透在集体权利中的个人是否还有人权,就是令人担忧的。“无限制的个人进取心被放弃并代之以在组织范围内祸福共享的集体互动思想,……集体主义倾向于支配劳工的思想,尤其是在大批人集中居住、贫富极其悬殊的城市条件下发展起来的那种思想。”86我国也有学者指出,我国“传统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只讲集体利益包含了个人利益,不讲个人利益的独立性;只讲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结合,不讲集体对个人利益的维护和发展;只讲为集体利益牺牲个人利益,不讲这种牺牲不是社会的理想状态’,因而并没有真正走出禁欲主义的误区。从这个意义上讲,传统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并不是真实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本来思想,真实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应该尊重每一个人的个性自由和发展,注重保障每一个人的个人利益。”87     权力往往被少数人所掌握,在社团中也不例外。社团内的领导成员与一般成员之间的关系主要是权力与权利的关系(也有权利与权利的关系),这种关系越是在大的社团内可能越疏远或越紧张。“权力不能被任何人的集合而把握,而只能被那些通过公共致力于政治美德而将自己结成‘人民’的人把握。”88与掌握国家权力的人有所不同的是,掌握社团权力的人不仅在团体内是有权力的人,而且在团体外是要捍卫(社团)权利的人,他们比一般社团成员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和更大的责任,如领导罢工的工会领袖比一般参加罢工的工人更可能受到迫害。89另一方面,工人领袖也可能出卖工人的利益而谋个人之私利,少数人掌权虽然并不一定必然侵犯多数人的利益,但至少有可能甚至有很大可能实施这种侵犯。谋取社团权力的人与谋取国家权力的人一样既可能是人民领袖,也可能是野心家,“实用的自由主义的思想中没有关于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明确划分,……经常受到怀疑的并不仅仅是国家的权力。任何其中的社会权力都可能构成对私人权利的威胁。”90社团中的领袖与国家领导人一样需要具有引导他人的能力(区别在于引导人数的多少),他们可能比一般人有远见、更明智,因而他们与群众之间有分歧时需要具备杰出的说服力。91如果“领袖首先放弃自己的独立判断而来助长并利用追随者的缺点,这种智力上的互相屈从所产生的偏心,会给共同福利带来不利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真理不会得到好处;相反它被忘却了。”92社团中的少数人可能仅仅“由于性情偏激和好走极端而取得地位,其目的不过是为了使人觉得他们在集体中比实际更伟大、更重要。”93那些“在挤满了听众的大厅里和喧嚣的争辩中”、“不时激起听众激情以获得一阵暴风雨般的掌声”的“空洞的豪言壮语”,不仅可能出自政客之口,而且也可能出自所谓的群众领袖之口,其目地都是让人们失去理性和判断力,而不是接近和发现真理。“真理寓于深思”或“平静的意见交流中”,而不是存在于喧嚣和人声鼎沸的吵闹声中,“真理是同受别人支配的人群无缘的。”94社团领袖也与国家政客一样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力掌控、压制其成员的思想,而不是鼓励、倡导意见的自由,不是组织大家通过讨论认识和发现真理,而是排斥异己,窒息思想,不是“使每一个人成为一个个体,象整体的利益所要求的那样,而是把一切不同的认识溶为一体,并从每一个人身上抽掉唯一能够使他有别于一架没有思想的机器的多样性。”这样一来,那些能够使“我们发现错误的能力就没有用处了”,我们自以为“我们已经达到了真理的最后一页;剩下的只是用某种手段使我们的意见被采纳来作为整个人类的正义标准。”95剥夺我们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的,不仅可能是政府,也可能是我们自愿加入的组织或社团。社团内部应该有一种民主的、和平的气氛,“承认个人的独立”,而不应建立一种“军事生活的习惯和准则”,“把一切权力交给少数几个领袖”。96也许实际上掌握社会权力的人没有象掌握国家权力的人那样造成那么大的恶,但这恐怕是由于社会权力比国家权力的能量小而威力有限,而不是因为掌握社会权力的人比掌握国家权力的人在道德上更自律、更高尚。权力对人的腐蚀具有一种普遍性,而不是仅仅腐蚀掌握国家权力的人而不腐蚀掌握社团权力的人。     社团内部许多成员在活动和讨论、决定问题时,可能形成不同的意见,由此而生成不同的利益格局,其中有少数人与多数人之间的冲突,也有个人与多数人的冲突,还有个人与少数人的冲突,以及多数人、少数人、个人三者之间的冲突。在这些可能发生矛盾和冲突的关系中,不应轻言牺牲哪一部分人的利益,而应当尽量平衡各方的利益。社团权力与个人的关系与国家权力与个人的关系有相同的一面,也有不同的一面,它们可能都涉及多数人与少数人(包括个人)的关系,都存在少数要服从多数,同时多数要尽量尊重少数的问题。但一个社团中的多数可能在整个国家中是少数,一个社团中的少数也可能在国家中是多数。关键要看他们论及的问题是什么,如果仅关涉到本社团的利益问题,应由该社团自己决定,在社团内部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作出决定,该团体外的社会不应干涉。但社团权力只应限于与本社团性质相关的事物,学校可以规定学生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工厂可以规定员工遵守相应的生产纪律等,而对于属于法律保护的私人自治领域,它们就不应干预,如在充满成年人的高校中,“学校对学生在学校接吻、同居、怀孕等行为,因这些行为同时属于宪法上保护的公民的行为自由,原则上学校无权干涉,不可动辄警告,更不可给予退学或者开除等处分,”97又如工厂对工人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是独身还是成婚,也不应有歧视性对待。关涉的事务一旦超出了社团内部事务的范畴,涉及到基本人权,涉及到社会公共秩序,那么,该社团中的少数人就可以向该社团外的力量寻求帮助。如涉及到基本人权时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司法裁决,涉及到社会公共秩序时政府可以出面干预。98虽然每个社团有选择自己制度的自由,但这个制度不能违背民主、自由、法治的基本精神,这样才能有效地避免部分人在自己的小圈子里以民主的名义践踏民主,以自由的名义侵犯自由。     2社团自治事项外部性仅仅涉及社主确定其合法性;当社团自治事项的外(原文如此)          五、社团与社会          每一个社团都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不可能完全自闭而与外界隔绝,因此每个社团都要与社团外的的世界接触、来往、相处,社团成员往往同时生活在国家社会和自己的社团中,而且在很多时候,他们可能更多地是生活在社团外的社会中,而不是仅仅生活在社团的小圈子里。社团与外界的的相处不可能是完全和谐、其乐融融的,矛盾冲突不可避免,问题是怎样将这些矛盾冲突控制在一个法制的范围内。     (一)社团与社团外的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社团与社团外的个人发生联系时,社团外的个人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许多(分散的个体),社团与他或他们的关系不是一个集体内部的集体与其成员之间的关系,而是一个集体与其外部的某个人或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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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MyMedia | 南方都市报:互联网鄙视食物链大全:玩豆瓣的鄙视玩天涯的

在鄙视已经变得公然、无畏、无所顾忌的当下,似乎不鄙视无以证明自己的优秀、高端与成功。你鄙视我,我鄙视他,鄙视食物链将消弭的等级制度再次建构,竖中指、翻白眼就是隔开自恋、自卑的“宫墙”。 鄙视像条食物链,是个绕不开的怪圈 当“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的狂放达人嵇康用“文人相轻,先轻后重”探讨学术争论之道的时候,他没有想过,这个词日后会成为文人之间争风吃醋、相互“践踏”与倾轧的托辞,更没想到,这场游戏会扩撒到生活的各个层次,成为一条条“相轻”的“食物链”。 看英剧的鄙视看美剧的,看美剧的鄙视看日韩剧的,看日韩剧的鄙视看港台剧的,看港台剧的鄙视看国产剧的…… 穿Topshop的鄙视穿ZARA、H&M的,穿ZARA、H&M的鄙视穿Verym oda、O nly的,穿Verymoda、Only的鄙视穿美特斯·邦威、以纯以及堡狮龙的…… 鄙视无处不在。虽然,包括嵇康在内的竹林七贤个个是翻白眼的高手,他们鄙视名教、鄙视假道学、鄙视俗人。但是,倘若他们看到如今的“鄙视链”,怕是也要羞愧万分,自叹不如吧! 不过,在正常情况下,很多人会说,鄙视是没有道德可讲的。芸芸众生皆平等,身为现代都市的一员,自然是不会随意地竖起修长的中指,或者是无意中让眼睛流露出睥睨的余光,更不会双手呈“八”字“掐死”别人的尊严。 不过,对于这些不入流的竖中指者、睥睨者以及动不动摆出一副唯我独尊姿态来的人们,你会怎么办? 坐在一隅,高高挂起?太淡定 跳出来,指责或打架?不文明! 那,怎么办?怕是只能哼哼地在心里嘀咕一声,暗自指责对方没水准,然后用满含着公平、平等的现代思维光芒的“余光”杀死不平等的罪恶。 鄙视,不仅像是一条食物链,更是当下社会宿命的怪圈。  鄙视是榜样教育的报复性反弹,是最懒惰的自恋 “完美的自恋,歹毒的投射,组成了彼此的意淫。焦虑的、不信任的人际关系中有大多数人,会用这样的方式和自己和别人相处。”向日葵心理创办人、心理学家胡慎之在看了一张有关空姐、飞机师以及机务相互鄙视的图片后这样评论。 正如他所言,中国人的生活是比较出来的。在这个需要榜样的社会里,每个人从小都活在一个阴影之下,他就是长得高帅、成绩好、聪明、听话以及无所不能的隔壁邻居家小孩,而我们很多人存在的价值就在于等着媳妇熬成婆,让隔壁邻居家小孩也终于有天被践踏在睥睨之下。 “自我的尊重以及对别人的尊重都已经缺失,在童年教育下,被剥夺得只剩自卑的人该如何找寻到自尊?就是把别人看得很糟糕。鄙视就是榜样教育的报复性反弹。”胡慎之说,“这就像是中国人的阿Q精神一样,这是无能为力的自我防御机制。” 羡慕是鲜有的,嫉妒与恨成了最真实的。在硕大的世界里,那个隔壁邻居家小孩竟然化身无数,如影相随———有钱的上司、有权的领导、睿智的同事, 即便是最不入眼的那个旧同桌在同学会的时候带来的男友也是高帅富……难道混迹社会这么多年就如此被打败了?当然不行。自信,强烈的自信必须要释放出永不言 败的气场来。这就像即便肉身是32A,也需要与一帮36D的辣妹们同行。唯一的方法,只能是鄙视她们的灵魂只有32A。“奴家亦有波涛汹涌,只是波涛在何 处。”即便这是假设,也能救赎自己的自信。 鄙视,这种方法不可谓不简单。不需要任何努力,只需要将对方的缺点放大,即可满足自我优越感的追求。古希腊神话中的那个旷世美男那咯索斯(N arcissus)需要涟漪湖水为镜爱上自己,而我们则是需要以他人为镜,通过轻视、蔑视,让自己“生长”出鲜花一样的羽毛,受其他没有羽毛者膜拜。鄙 视,就是裁判别人,然后,获得自我价值感。 鄙视不是统治者的游戏,而是路人的“泄欲” 鄙视,这一词本身就有着强烈的不平等姿态。我好,你坏!我优,你劣!我高级,你低俗!我核心,你边缘!……我与你始终都处于天平的两端,我的与你不同才能显示个性。 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社会学教授于长江看来,鄙视别人就是在鼓吹自己,贬低别人亦是在抬高自己。下面有人垫背,自己自然也就高了。“从同质性 社会向多元社会转化中,本来社会已经往多元化发展,自然就会有所不同。而又有人往往摒弃不了那些秩序之别、等级之差,只能用传统的等级制度来论证自己的差 异性。”于长江说,“另外一种可能就是,为了找寻认同。在鄙视别人的同时,找寻到自己的群体。而这恰恰是一种内心的不安与焦虑。” 鄙视不是统治者的游戏,而恰恰是游离于统治话语霸权周边的人在意淫。这正如真正的世界核心的建构者———那些欧美的主流文化,他们已不需鄙视 谁。而晃荡在他们周边的游离者却正在用鄙视别人去显示自己与主流的贴近,同时亦是在悄悄地透露出身处边缘的无力。这就像是听BBC、看Discov- ery、穿Topshop这些被认为是在鄙视食物链顶端的一众,无一不是贴近欧美主流文化,他们在偷偷地述说着世界的秩序。即便这些种种鄙视表面逻辑,是 以智商、年龄、创意、国际化等多个范畴划分三六九等。 鄙视者无需得意。被鄙视者也毋庸沮丧。因为,切莫以为自己占据鄙视链的顶尖就能君临天下,高枕无忧了;也切莫认为处于食物链的最低端就被打入十 八层地狱,永不翻身。蚂蚁不也吞象吗?土得掉渣的红白蛇皮袋不也在去年成为LV的新欢了吗?德艺双馨的苍井空不也成为公知的偶像吗?……谁鄙视谁?谁又被 谁鄙视?这一切都不是固定的。说不准,什么时候,被鄙视的哪个环节就堂而皇之地向原本“上级”翻白眼;也说不准,什么时候,鄙视链就头尾相连,成为一个没 有答案的无限巡回了。 所以,不管是体现个性,找寻归属感,抑或是消除不安,鄙视,即便是再凶猛的鄙视,都不能赢得个性与安全感。因为,前一秒种,你可能才辛辛苦苦、漫漫长路地爬到鄙视的顶端,还没看得清可以鄙视谁,笑话谁,就又被秒杀,跌落在另外一个人的白眼里。 在鄙视的怪圈中,我们每一个人,都在链条的最末端。  鄙视链之心理分析 1.智商优越感。看英剧的觉得自己智商高,看韩剧台剧内地剧的被认为“脑残”;理科生看不起文科生,随便扔一个薛定谔定律出来就能把他们吓哭。 2.年龄优越感。年轻人看不起老年人,85后就说“我们看《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是回忆童年,你们70后是回忆上辈子吧”;成人歧视小屁孩,比如逛天涯社区的经常会说,咦,怎么贴吧的小屁孩也来混天涯了。 3.时尚度优越感。新潮歧视老派,这不是说年龄,而是对新事物的接受度,同龄人也分保守派和潮人。 4.原创优越感。这就是山寨台湖南卫视以及国内各种山寨产品被鄙视的终极原因。 5.品位优越感。自以为高雅的看不起显得庸俗的,所以号称喜欢《读书》杂志的没准天天晚上是抱着《知音》和《人之初》睡觉呢。 6.国际化优越感。大众印象里,基本上欧美最好,日韩次之,港台凑合,感谢朝鲜、印度、非洲等地的存在,让我们还能靠调侃他们赢得一点平衡感———这当然不对,但这种潜在现象不能假装没看见。 7.小众优越感。人类总是需要一些东西来显示自己与众不同,比如富豪得靠花钱来突显和穷人的区别,而另一个逻辑就是,喜欢的东西越小众就越拽,显得自己品味独特。 足球联赛鄙视链 意甲> 英超> 西甲> 德甲> 法甲> 中超> 中甲 “意甲第一”就是意甲球迷唯一认可的逻辑 世上最渊博的老头艾柯写过一篇文章骂球迷,中心思想就是“球迷是这个星球上最奇怪的物种”,而中国的意甲球迷则需要再加上一个最———最最?最最是什么逻辑,切记,不要和意甲球迷提逻辑,如果有逻辑的话,那么“意甲第一”就是他们的逻辑。 英超是现在当之无愧的全球第一联赛,然而在意甲球迷眼里,英超是“英糙”,他们除了看不起英超的“强调身体与对抗且节奏很快”,也看不起英超的 金元足球,前有切尔西,先后曼城。但是他们却对意甲菜地一样的球场视而不见,对“电话门”熟视无睹,每一个意甲球迷心中一定有一份《环球时报》,不然他们 怎么能快乐得如此理直气壮。 请看下面这首“文艺复兴”味十足的诗,或许能明白意甲球迷的心: 亚平宁的海风轻轻拂过,宛如一首夕阳之歌, 当歌声悠悠飘过,就像逝去的年代不能忘怀。 这时我们才明白, 面前的他们原来是我们的寄托,托蒂和皮埃罗, 当他们随着海风一笑而过,当他们随着歌声翩翩起舞, 当他们用进球勾起我们的记忆时, 我们才懂得, 就算没有明天, 就算没有未来,对他们的那种感觉依旧存在。 就像上面这首诗一样,意甲球迷往往都会陷入往昔的美好回忆不能自拔,那些美好回忆是米兰王朝的荷兰三剑客、国米的德国三驾马车,以及韩乔生、宋 世雄的解说。谁叫意甲是第一个引进中国的联赛呢,而他们也是中国的第一批通过电视观看国外高水平联赛的球迷,这个“根”屹立在那里,他们是一定要寻的。 其实,除了意甲球迷看不起其他所有联赛之外,后面的排名大致靠谱,“为什么都是超,英超会看不起中超呢?”这类问题需要解释吗? 电视剧鄙视链 英剧> 美剧> 日剧> 韩剧> 港剧> 台剧> 内地剧> 泰剧 “我喜欢看英剧,至少我喜欢这么说” “我喜欢看英剧,至少我喜欢这么说。”基本上,国内的英剧粉提及英剧,多少都有点品位上的优越感,尤其是,近期中产以及公知最爱的《南方周末》 以两大篇文章专门解析热门英剧,百度英剧吧里有人直接说,“看到这报道,有种莫名的自豪感啊”,好像他们不是英剧观众,而是英剧编剧一样。虽然他们对报道 里“英剧美剧实无高下”这个论断不太满意,没有高下,他们的优越感就没有依托了嘛,《南方周末》不太懂事啊。 英剧确实比美剧更有文艺范儿,文艺范儿的一大标志就是闷。看美剧会很安心,最少三分钟发给你一个笑点,总不至于看睡着,而英剧整体上催眠效果要 好些,你有耐心忍一忍,进入状态之后才能体会到英国人的傲娇和蔫坏。比如豆瓣打分高达9.3分的英剧《黑镜》,夸它是“神作”的都算克制了,首相为了救王 室公主,必须当着全人类跟一头猪性交,多重口味,但人家拍得严肃、深刻、唯美、荡气回肠。 一本正经地演绎荒诞,在高贵冷艳的形式感下耍贱,是英剧的核心价值。《黑镜》中,首相视死如归地走向那头即将与他合体的猪,他的手下贴心地表 示,我们已经找了一头性格最婉约的母猪了。《唐顿庄园》里,“中产”、“律师”都是贬义词,观看乐趣就是等着他们被真正的贵族羞辱,以及等待“我的孙女还 没堕落到去纽约混的地步”这种霸气台词。当然,英剧里同性恋大面积分布,《神探夏洛克》基本上就是以福尔摩斯和华生为主角的高智商纯爱片,腐女看得超 high。 哪怕英剧粉只是为了看男男奸情或者迷恋“没品笑话集”式的无底线笑话,也丝毫不妨碍他们的拽。他们给出的喜欢英剧的官方理由往往是“耳朵只接受 伦敦音”,并且在提及英剧名和角色名时一律用英文。专栏作者咪蒙有一次不顾个人安危攻击了一个英剧演员丑,立即受到英剧粉的海量围攻,最主流的攻击就是: “英剧你根本看不懂,滚回去看你的日剧韩剧吧,脑残!” 日剧粉这时候不爽了,“日剧韩剧”两个词排名必须分先后,他们的骄傲感来自至少日剧还有小清新或者黑色幽默的味道。看遍全球电视剧的资深宅女周 二有个权威论断,英剧高明、耐看,但稍闷;美剧笑点密集,台词高杆,但剧情上缺乏新意,永远都是:1.骂政府骂资本家骂法官。2.发现特异功能A,发现特 异功能B,发现特异功能C.3.A和B睡了,B和C睡了,C和D睡了,D和A睡了。日剧常无厘头,但真是愿意冒险的,什么冷门题材都敢拍。至于韩剧嘛,演 员和衣服好看就行了。 在周二看来,各个剧的粉丝互相掐架互相鄙视非常无聊,看个剧而已,每种剧都能满足不同的情感和心理需要,她完全能在最冷门的英剧《诺妞的奢华喜 剧》和国内穿越剧《步步惊心》之间自由切换。真正能挑战到周二的底线的,也就是《林师傅在首尔》这种“神剧”了,这已经不是山寨韩剧了,是山寨韩国人,在 成都拍的假装在首尔拍的,中国人假装韩国人,唯一正版韩国人只有张瑞希一个,明明是《张瑞希在成都》嘛。 网上有不少“韩剧粉更脑残还是穿越剧粉更脑残”的比较帖,跟帖者都表示很挣扎,“二者不相上下很难比啊”。国产剧的粉丝至少还可以有“爱国”这 个幌子,比如他们攻击不喜欢《爱情公寓》的人,就说对方崇洋媚外(但《爱情公寓》大把抄袭美剧英剧就不崇洋媚外了吗),而韩剧粉的舆论环境就差一些了, 《南都周刊》曾经做了一个专题,光是标题就能把韩剧粉气吐血,“珍惜生命远离韩剧,三大套路让你脑残”,看那架势,好像爱不爱韩剧就是一场IQ测试,台剧 和内地穿越剧同理。 最搞笑的是,男人常常看不起女人看言情剧,说太弱智太脑残,剧情这不合理那不现实,问题是,他们看A片、看流氓动画就崇高了就伟大了就聪明了? 咪蒙有个论断,“言情剧就是女人的A片。玄彬、李敏镐、陈柏霖就是我们女人现阶段的苍井空。大家都贪心,只不过男人想要无限的多元的性,女人想要无限的多 元的爱。难道性饥渴比爱饥渴还高级?大家都意淫,言情剧好歹还意思意思来点背景来点剧情,A片就纯粹是痴汉乱搞美少女,流氓动画更不要脸,主题就是无辜宅 男被全球美女轮奸。敢问这有逻辑吗,现实吗,合理吗?实在很想告诉男人这物种,意淫也是要讲职业道德的。” 搜索引擎鄙视链 谷歌> 百度> BING、搜搜、搜狗> 人民 用必应搜索的太少,百度粉都懒得瞧不起他们 “谷歌的确要比百度好”,国内某互联网公司产品经理Yisu原因归纳如下: 1.谷歌的搜索结果中,若你搜索的网站是病毒网页,谷歌会给出病毒网站提醒,百度则不会。 2.谷歌的广告只会出现在搜索页面的右边或者顶部的独立区域,并且用竖线、底色与其它的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地区别开来和加上“赞助商链接”,一般 不会混杂在搜索的结果中,而百度则喜欢这么干,最近几年百度发生的“百度一下,你就上当”事件多是由于百度的竞价排名系统将欺诈网站放置在真正网站的前 列,导致不知情的网民上当受骗。 3.百度的商业味太重,你搜索的关键字的首页基本都被竞价排名出价高的企业占据了,很难找到你需要的真正自然搜索的结果,谷歌虽也是商业化公 司,但它基本上是以全自动的搜索方法排除了人为因素对搜索结果的影响,不接受付费的竞价排名,亦不出售搜索结果中的排序位置,而是依照点击人气、质量等因 素进行综合排列,你需要的搜索结果基本上都会放在首页。 4.百度为了适应国内大环境而进行了自我阉割,其搜索内容不少都是和谐的结果,而谷歌的不妥协是它退出中国的重要原因,所以谷歌能搜到你在百度搜不到的。 5.百度的搜索结果页面的布局没有谷歌的看着顺眼。 6.百度的搜索排名技术没有谷歌权威,谷歌的本土化搜索在李开复在任时期做得已经不比百度差了,至少我用谷歌搜索时比我百度搜索更容易找出自己想要的结果。 7.谷歌的节日logo每次都能给人惊喜。 然而,Yisu也承认对于绝大多数中文用户来说,百度要比谷歌好用,“百度比较快,因为谷歌的服务器都在香港或者国外,百度有百度快照,搜索敏 感词时百度的结果当然不尽如人意,而谷歌干脆是该页无法显示。”从这个角度来说,谷歌用户的优越感来自使用谷歌带来的“附加属性”,比如会翻墙。 微软的必应(Bing)是属于躺着中枪的,由于用户群体实在太小,百度粉们都懒得瞧不起他们。腾讯的搜搜和搜狐的搜狗,理由同上,谷歌百度之战他们实在不该参与,就算是被瞧不起,也是顺便的。 至于人民搜索,那是什么? 游戏鄙视链 主机单机> 国外PC单机> 国外网游> 国内网游> 网页游戏、QQ游戏 把星际争霸称呼为“星际”或“SC”都弱爆了! 谁说游戏低级,玩家会表演一秒钟翻脸。游戏设计专业毕业生T N T说:“网游体现合作竞争等主要倾于社交,体现游戏的某种类别功能,但我认为这并不能完美诠释游戏的本质。首先你得抛却游戏难登大雅之堂的落后观念,事实 上游戏与电影小说一样本身富于魅力的表现形式,光与影的旋律,信息的舞蹈。单机较之网游的优越很容易联想:就是将所有的资源最大程度分配于游戏本身,你能 想象更好的画面,丰富的CG,适时响起的优美声效……一切都是完整唯一的世界观下的产物,因为基调是一次冒险、一个故事、一场游戏,所以一切都为这个主题 服务,理应获得更好的展现,不必为了社交等让步。”哎哟,玩游戏这件事好宏大、好唯美、好伟岸哦。 私人泳池之于公共澡堂,能粗浅概括单机粉的优越感来源。 别以为玩游戏就不能装B了,游戏地带装B指南就是: 1.首先!能说英文名的绝对不说中文!再者,如果这个游戏的名字有大家常用的简写称呼,你就用它的全名。如果这个游戏的名字大家称呼它的全名, 你就写它的简写。比如:星际争霸叫什么?星际?俗!一般人叫它简称SC,这就跟那些叫星际的不是一个档次的。不过这还不是装B级的,想装B,就多动下键 盘,叫StarCraft,注意这个S和C要大写。这么一说,那些游戏龄在6年以下的自以为“老玩家”的初级装B犯心里一震:哎呀,我怎么就没这么叫呢? 失误啊。再说一个,比如暗黑破坏神2.叫D iablo2,就达不到装B的水平,要叫D 2,当那些小白疑问:D 2是个什么东西?你回答一句:D iablo2,想想那些连暗黑2英文名都不知道的小白会感觉自我多么的渺小?而那些知道的人也只会惊呼:哦!原来是这样… 2.要略懂点游戏术语。什么?你说你知道特殊怪物叫Boss?你难道没看到现在网吧里那帮玩传奇、魔域的笨蛋都知道Boss长Boss短地瞎叫 了吗!不要求你们在这点装得多高端,但至少要跟低级玩家划清界线!这个魔兽世界的玩家都知道一些。比如引到多余的怪物叫A D D,仇恨超出叫O T,范围伤害魔法叫A O E。 3.A:“你玩XXX吗?”B:“对不起,我对PC平台上的游戏不感兴趣……”仅此一话,绝对能让那些连PC是什么都不懂的小白小P孩瞬间低你无数个档次。 什么?你也不知道?孩子,别来装B了,回家吃饭吧…… 微博鄙视链 twitter /饭否>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搜狐微博等其他微博 最拽的是留下去冰岛的字样,从此不在微博上出现 和社交网站一样,微博(microblog)同样拥有莫名其妙的食物链结构,世界上最早的微博:推特和中国最先流行起来的微博——饭否无疑占据食物链顶端,这些微博的使用者不少在其他微博的使用者前有着隐隐的骄傲。 而目前最大众化的新浪微博已经成为微博的代名词,自然在食物链中拥有第二顺位,依靠庞大QQ用户量也拥有不俗影响力的腾讯微博紧随其后,而剩下的微博几乎可以被统称为其他微博,悲剧地在食物链中垫底,甚至可以调侃一句:“用那些微博的人真的不是僵尸粉丝么?” 这个吊诡食物链的形成存在于一个吊诡的逻辑之上,新浪微博红人里八神对此解释:“美感很重要,不少其他微博层次杂乱,配色艳丽而无协调感。”他 说公司以前的声誉也挺重要,“你看看腾讯以前出现的产品比如虚拟衣物什么的,一看就很吊丝化。”而新浪微博那种大张旗鼓的宣扬明星用户的行径也被里八神形 容太过于世俗,“使用推特则显得与国际同步,用户感觉自然不同。” 推特用户优越感的形成与脸书类似,基于能够体现用户的国际化,而饭否用户的自信则来自观点明确而且够小众,不少如今的新浪微博网络红人如地下天 鹅绒,东东枪还有黄薄码都从饭否“发迹”,意味着那里聚集了一批思维活跃者,再加上饭否曾被迫关闭的事件,使人对那里充满好奇。 “上新浪微博是因为那段时间饭否被迫关闭了,正好新浪微博公测就来了。” “这个段子最早是XX在推特上发布的。” 在聚会上说这两句话也许会让懂行的人对你肃然起敬,“果然是玩转微博的人啊。”而对于其他微博,调侃它们就是潮流,比如“什么?搜狐还有微博?”“张朝阳(搜狐CEO)在新浪微博上宣布搜狐微博开始运作了。”“网易微博是专门传播养猪知识的微博么?” 当然现在更加流行的是放弃微博,听起来有优越感的理由是:“微博信息太碎片化,还是读书更好。”还有可以参考的做法是逐条逐条删掉微博,被他人爆出黯然神伤的照片,惹人联想,或是留下去冰岛的字样,从此不在微博上出现。 电影鄙视链 冷门国家文艺片> 欧洲文艺片> 日韩台小清新片> 老港片> 好莱坞大片> 内地片 小众影迷对国内大片嗤之以鼻,以听到其名字为耻 当我听到伊朗电影《一次别离》拿奖的那一刻,我立马乐了,冲着墙边贴的《碟中谍4》海报,颐指气使地对着汤姆克鲁斯说:你给我快从迪拜塔上滚下来吧,我们第三世界要翻身做主人了! 你看,这就是大多数标榜自己是小众电影迷的姿态,他们的特点是,从不进影院看好莱坞大片;对于国内所谓的豪华制作更是嗤之以鼻,简直以听到它们 名字为耻。在他们那里,只有伊朗、法国以及国内等地的独立电影才是王道。其他的,他们会从鼻孔里哼出一股轻蔑之气:那些玩意儿也叫电影!在贾樟柯、宁浩、 娄烨还未成名的年代,他们也曾是其忠实拥趸,而现在,与这几个人赶紧划清界限才是正经事。而被豆瓣那些傲娇文青追捧的杨德昌、侯孝贤和台湾小清新,他们也 会表明:这些都大众得很! 在所谓的小众电影迷们看来,一部不具备典型意义的电影,不是马屁,就是意淫。M R 。汪是一家英国海运公司的技术员,20几岁的他早已多次走遍全球,作为一个拥有独家“汪氏电影资料库”的资深电影迷,你如果和他谈论即将上映的《3D泰塔 尼克》,他会告诉你,一部煽情片披了件3D外衣,隔几年继续在全球圈钱,实在可耻。当然,大众电影受到追捧的事实同样不可忽略,汪先生得了两张赠票,最近 正忙着四处寻人陪看呢。 小众电影迷们始终用这样的说法来安慰自己,那些在票房上大卖的电影,只能说明两个问题:其一就是大众在发达的广告宣传上不堪一击,其二自然就是 相当多数观影者智力和审美双重低下。在他们眼里,你如果实在对黑泽明的《影子武士》、塔可夫斯基的《乡愁》欣赏无能,那至少应该看看希区柯克的《迷魂 记》、昆汀的《低俗小说》吧。如果你非得看好莱坞商业片,能不能麻烦多看几部《肖申克救赎》和《盗梦空间》呢?至于《一一》、《颐和园》,你勉强算有认知 能力。你要是喜欢看什么《碟中谍》、《骇客帝国》,你基本上就智力低下了。当然,他们是不会和你谈论《黄金甲》《赤壁》的。 当然,所有被鄙视的大众电影迷们自然更有站得住的论据:生活已经这么苦逼了,难道连看的电影也要整成苦大仇深么!想必这也是外表小众的汪先生天天躲家里偷看好莱坞大片的原因吧! 论坛歧视链 豆瓣> 天涯> 猫扑> 贴吧 天涯通常会把和猫扑打仗列入日常工作流程 念豆瓣的名字,请先放缓语速,然后像法语读音那样,用舌头轻扫上牙床,再慢慢滑出“豆~瓣~”的音,干脆利落地收尾。一定不要加er音,那会像 把LV念成“哎罗喂”一样惹人怨念。豆瓣绝对在鄙视链的顶端,这点毋庸置疑。有人总结:豆瓣装逼,天涯猥琐,猫扑淫荡,贴吧脑残。当人们指责网络暴力、网 络暴民时,豆瓣网的存在就像是为了刺瞎造谣者的眼睛,那里绝对是鲜脆无敌小清新,那里总是做些和实际赚钱无关又挑战人类无聊底线的事情。关注芬兰欧非拉美 智利小众电影,别管最后能不能找到资源;关注同城组织,别管是不是要靠谱地参加活动;关注豆瓣“我们都爱大金链子”、“父母皆祸害”小组,别管里面是神话 还是笑话。 对于豆瓣,天涯根本没有放在心上,“涯叔”很忙的。涯叔通常都会把和猫扑打仗列入日常工作流程,比如声讨某张图片、帖子的版权问题;抢夺热点事 件的八卦权。由于论坛网友分母数量巨大,所以出精品的概率也大。涯叔认为自己很草根很民生,有容乃大,睥睨群雄。很多M opper(猫扑用户)转身变成T yer(天涯用户),是因为厌弃猫扑的烂界面,更多人则同时潜伏在猫扑和天涯,对两方的论战表示无奈,本是一家人,还折腾个P啊!对此,猫扑表示很不 服,M opper嗔怪涯叔的一点是,涯叔年龄大了,只会动眼,不想动手;还嗔怪涯叔的天涯观光团只会喊口号,没得半点创新和实际行动。而猫扑自己独特的人肉手段 使网友更加津津乐道于事实的真相。可是猫扑不能回避的是,自己圈子里确实聚集了大批意淫控和黄段子狂人。正因为限制小,猫扑也是网络新词的发明重地之一。 鄙视链尾端的贴吧,我们只能说,委屈你了。谁让你被无穷无尽的商业推手、网络水军、闲散穷人和各种粉包围,于是你们神奇了!经常爆吧和被爆,爆吧状态下的你们是x战警,是霹雳娇娃,是上了妆的施瓦辛格,是喷了香水的格雷诺耶,是无处不在的方舟子,是诺亚方舟的船长! 音乐鄙视链 英伦摇滚、国内地下厂牌> 欧美流行音乐> 日韩港台流行音乐> 内地网络歌曲 “我希望在响起《最炫民族风》的时候瞬间失聪” A:今晚有五月天演唱会,去不去? B:不去。今晚有痛仰。 A:痛仰是什么? B:一个摇滚乐队。 A:就是《最炫民族风》那种style的?其实五月天也很摇滚的,我觉得与他们比起来,S.H .E什么的简直都弱爆了。 B:…… 如果你身边有一位天天去m aolivehouse、F518、TU凸空间看演出的朋友而你又非得跟他讨论音乐的话,麻烦先在网上搜罗几部英伦摇滚、大陆摇滚装逼指南,否则,在他心 里,你早已是一个脑残儿童欢乐多的典型了。芸芸众生中,大凡是自诩有点音乐品位的文艺青年通常与众不同:包里永远有一台追求音质的CD机或M D,至于m p3这种工具,实在是迫不得已的选择;他们的歌单里,绝大部分是你拼都拼不出来的外国人名,鲜有的几个中国字,会让你以为是什么黑暗组织或他家二叔;那些 封面破得一塌糊涂的打口CD和某张只限量发行几百张的EP往往是其最爱;从来不会出现在工体这样的大型场馆,798、F518、鼓楼三里屯才是他们听演出 聚集的地方。遇到这样的人,麻烦你识趣地别在他们面前拿出自己的m p3,因为他们会鄙视两岸三地一切流行音乐。 在这拨文青眼里,音乐的品位直接决定你是同类还是脑残。在他们看来,英伦摇滚无疑是高品位的体现:pinkfloyed、the beatles和滚石绝对是教父级人物,无论是谁都不能黑这仨。其次是齐柏林飞艇、性手枪,接下来就已经是有点大众化的oasis、radiohead和 suede了。至于如今引领全球流行风潮的美国,顶多也就nirvana和枪炮玫瑰可以拿出来说说,像greenday、linkinpark和艾薇儿, 他们是不会和你谈论的。 若你实在对这些洋人无法产生共鸣,他们会告诉你,国内还是有些人值得一听的。像崔健、魔岩三杰就不要说了,1994年香港红磡演唱会绝对是中国 音乐的神坛。至于现今的新教父谢天笑,也可以听一听。痛仰、万青和重塑雕像的权利也不错。若最后话题不慎掉入地下音乐的另一领域———民谣圈,这其中水也 是很深的。左小祖咒、周云蓬和张悬,会不会太有名了?张玮玮、李志和万晓利,这个是可以有的。大乔小乔、邵夷贝,基本上也还能证明你有一定鉴赏力。但千万 别跟他们谈许巍、陈绮贞,五月天更不行。如果你还不知羞耻地直言自己是王力宏、周杰伦和凤凰传奇的粉丝,他们会叫你直接去买块豆腐。 至于他们为什么会无端鄙视流行乐,叫嚣“我希望在响起《最炫民族风》的时候瞬间失聪”,他们会堂而皇之告诉你:如果音乐不能反映对政治、社会和 内心的思考,它的存在有什么意义?当然,他们在K TV的拿手歌还是beyond、张学友和王菲、陈奕迅,因为经典流行也是他们私下里偷偷的最爱呢! 快速时尚鄙视链 Topshop> Zara> H&M > For-ever21> Vera Moda> 美特斯·邦威、以纯、堡狮龙 美特斯·邦威希望活在山寨剧里,高端的象征、富豪的最爱 据说,Topshop每周都有10万件新品上架,供应从头到脚所有服装配饰鞋履,也就是说你裸着进店,Topshop不会让你任何一块肌肤闲着 出来。可这也仅限于欧洲人民,T opshop在亚洲布局很成问题,举国之内除了上海有一家分店,连香港这种时尚之都都没做好公关,迟迟进不来。分店太少了,消费者无福享受这10万件新 品,自然也就懒得横挑鼻子竖挑眉。即便国人穿着T opshop机会不大多,可这不妨碍热衷英国牌子的fans就是看不惯西班牙牌子,在英国买惯Topshop的海归雪薇说自己根本不会踏进Zara半步, “做工奇差却爱卖高价,标榜是‘时装行业当中的戴尔电脑’以及‘时装行业的斯沃琪手表’。你说我为什么要花花人民币699799899去买名不见经传的戴 尔电脑,又为什么要喜欢这个和中学生潮表同级别的服装品牌呢?” 自打1975年Zara在西班牙北部偏远小镇创立起,它的确给出了后辈如何操作以及运营快速消费品牌,还真别看不起这老牌子,因为更老的牌子H & M才叫为老不尊,仗着自己年长,质量爱做多差就有多差,白领刘冬娜认为H & M一出,小三必死,“原配应当假意和小三做朋友,赶紧将H & M送过去,只要她穿上身,你就和她当街推搡,不用1分钟,对方衣服针脚就会全部松掉,你想让她哪走光,哪里就必须破掉。《后宫甄嬛传》至于弄那么长剧情 吗,送给她们一批H & M,在皇上面前打一架,全部人都会因为走光有辱皇家大体,省了互相折磨几十年。” H & M质量真有那么差?Forever 21要笑死了,它暗自偷笑,“竟然还有国外快速消费品牌和自己拼低端的。”曾迷恋Forver21一举买下10件的Ivy认为forev-er21要是进 入内地市场,消委会要准备再招多一倍人手了,“乍一看款式很潮,买回去,掉线、脱色、变形、缩水……如果你穿了它家衣服,就不要试图和别人讨论汽车减排、 自备餐具等环保行为了,你将最不环保服装穿在身上,穿一次就扔的衣服为地球产生了多少生活垃圾啊。” Forever21质量差归差,人家也总是青春无敌,弄得V eroM oda也想效仿,可惜东施效颦,成了一个无比打眼的大婶,设计师Stena曾不客气地评断,“V eroM oda把每个中国女人都设定了个大屁股,然后将每个设计都制造出贴合大屁股的造型,然后让每个青春小姑娘走进更衣室,变成平庸的丹麦大婶走出来。这是活脱 脱的时尚版《变形记》,互换就不止7天了,而是让人丑足一个季度啊。” 美特斯·邦威日子也不好过,它的高端品牌M e& City因其廉价仿冒而想与其脱离关系,估计美特斯·邦威最大愿望就是永远活在湖南台的山寨剧里,只有在那里面,它才是高端的象征、富豪的最爱。以纯都让 张柏芝不愿回忆自己20年前竟是工女品牌代言人,至于Bossini还是先去国外学学如何经营快速消费品牌再回来论战吧。 聊天工具鄙视链 Gtalk> MSN> QQ> 飞信 “QQ太狗血,Gtalk、MSN才是贤妻良母和正人君子” “我认识的人可以这样划分:普通青年用MSN,文艺青年用Gtalk,二逼青年用QQ,特二青年才用飞信。”薛斌赶紧解释,自己说的“用”是指“常用”,如今,他“普通”和“文艺”的时候居多,偶尔“二逼”,彻底放弃“特二”。 薛斌记得刚上大学的时候,从上海转战北京的他兴致勃勃地要和大家交换M SN,但是很多同学一脸茫然:那是什么?好一点的会解释:我不用M SN只用Q Q。 对于QQ,薛斌了解得也不多,“我们上海小孩中学时一般都用MSN的。”他怀着探索的心情开始研究Q Q,最后大失所望:Q Q哪能和M SN比。 最初让薛斌抓狂的是Q Q可以让陌生人轻易搜索到,M SN需要固定的邮箱才可以,所以一般你会知道到底谁加你为好友,因为之前一定留过邮箱。但是使用Q Q,光凭“个人资料”就可以让别人了解到,更别提什么Q Q漂流瓶,“婚外情温床”嘛。据说有小伙子把一张A ngelababy的照片作为头像后,一天内竟有50多个陌生人加他,均为男性。 “QQ的设计多‘饥渴’啊,它卓越贡献应该是给《知音》、《故事会》等文学刊物提供了丰富婚外情狗血素材吧。” 而最近QQ强大的“圈子”功能更让薛斌对Q Q的鄙视达到顶峰,“这个企业和软件完全没有一点羞耻感和对隐私的尊重。”薛斌历数Q Q圈子的“劣迹”:随便把用户真实姓名暴露,甚至可能监测聊天记录;将用户好友关系随意公布;多此一举自以为是地帮他人构建联络……“这不就是厚颜无耻地 宣称‘我们产品最大的特点就是随便处置你们的隐私’吗?” 相比而言,薛斌眼中G talk、M SN才是“贤妻良母”和“正人君子”。 不是所有人都像薛斌这样还给出一堆具体原因,纯文艺青年和视觉控吴雪晨毫不遮掩:“G talk的界面就是简单而有设计感,M SN略微逊一点,我对于那些只知道用Q Q,不知M SN、G talk为何物的人一律视为矮矬穷,尤其是有人竟然通过Q Q认识还谈起恋爱,简直可怕到极点。” 至于飞信,吴雪晨有时收到别人发来的:“请加我为飞信好友”,“一律无视”,他摆摆手,对于这款电信出的短信软件不屑于评论,只是说自己只用w hatsapp,因为这款一般都是国外的朋友或者客户常用的。  邮件鄙视链 gmail> 163 mail> QQmail “163邮箱是化石,QQ邮箱是长不大的90后专属” 一年前的某个夜晚,刘琦雯刚刚回国不久,对翻墙也没什么概念,她愤怒地发现自己和gm ail杠上了。接收不到邮件!下载不了附件!焦急等待工作邮件的小刘同学,压下内心那股强烈想砸掉眼前这台M acbook的冲动,因为她知道G m ail变成如今的废柴模样并不是它的错。 在学会稳定翻墙前的三个月,刘琦雯会间歇性地发作那一晚的“gm ail狂躁症”,但是尽管如此,她还是坚持告诉别人自己的gm ail地址,“我就是看不上大家都推荐给我的163和Q Q邮箱。” 163和QQ到底招谁惹谁了?刘琦雯反问:“山寨手机功能很强大,可是有人真心喜欢吗?”在这位“海归”眼中,163以及Q Q邮箱和那些可以相机千万像素、双卡双待、有触屏、导航等等功能的山寨手机同一级别,花里胡哨充满广告,而且有着浓浓的乡土气息。 “我承认,gmail有很有‘弊端’,比如之前申请的时候需要邀请码,而且英语操作环境对于英语水平有限的人也不方便。”刘琦雯试图解释,“但 是不得不说一句,如果你自身的条件可以突破这些弊端,那么gm ail绝对给你超值的回报。”界面干净,没有广告,而且安全性极强,刘琦雯脸上忍不住浮现出得意的表情,她没有把最后一句话说出来:用不了只是展示了你的 英语水平和翻墙技术,用了之后才有发言权。 36岁的文艺中年郭豪是另一位“gm ail死忠小组”的成员,他还是一位人力资源经理人,据说邮箱类型也是他参考标准之一。 郭豪表示,作为人力资源经理的职业素养让他会尽可能地综合看待应聘者,但是看到邮箱的第一眼,他心里还是会常常犯嘀咕:“如果你拿着印有163 邮箱的简历给我时,暴露了你网龄不短,但是不思进取,还使用化石邮箱;要是印的是Q Q邮箱,我会把你定义为长不大的90后,都工作的人了,就放QQ一马吧!” 杂志鄙视链 《时代周刊》、《纽约客》> 《万象》、《天南》> 《新周刊》、《城市画报》> 《读者》> 《故事会》《知音》 你总不能要求定价几元的《故事会》去采访萨科奇吧 看原版英文杂志的人说,人家看的不是杂志,是生活品质。为什么要不远千里跨越海洋去订购它们?无污染可回收纸张是环保者爱它们的一个理由。拿到 外籍原版杂志的人一定会把它们当珍藏书籍一样热爱,像对笔记本电脑一样小心,还要克服各种阅读障碍,把一本周刊杂志看成季刊读物。 紧随原版外文杂志的要属《万象》、《天南》、《生活》等国内小众杂志,如果能推荐出或者更冷门、更小众的《读书》才能凸显出你的学识和兴趣广 度。这些杂志的共性是,市面街摊一般很难买到,偶尔有问及的客人,报摊亭卖家兴奋得像扔出烫手山芋一样把它们丢出去,并且心里还暗暗松了一口气———总算 没砸手里。这些杂志的特点是,封面一定是小清新的,关注的话题一定多与政治、经济主流话题无关。 《三联生活周刊》、《新周刊》、《城市画报》、《南都周刊》等国内主流杂志独撑了杂志市场的大半边天,出版商和卖家们最爱它们。这些杂志也是 “好又多”的典型代表,内容好,价格便宜,出街频率高,出刊周期频,还通常有一个半文艺半商业的封面。当然,这些杂志受宠的重要原因还在于,它们像交际花 一样轻松游弋于商业和文化之间,主流和小众话题各占一半,它们也有独立的新闻策划,买一本看尽全天下,性价比极高。可也正是因为它们贪多求全,考虑甚广, 才无法做专,始终进不了一流杂志读本范畴,只能妥协在商业和文艺杂志夹缝中。 再下一环是《读者》和《青年文摘》。它们绝对复古,绝对是稍有知识的读者人群的最爱,里面有大量真善美、仁义礼智信的民间故事,还有生活小帮手 之类的日常生活贴士。《故事会》、《知音》、《人之初》等杂志则以乡土气息隆厚和重口味原生态取胜,没看到“知音体”都成为一种特立独行的风格了吗?话说 回来,鄙视链的排列与杂志定价有关,你总不能要求一本定价几元的《故事会》有实力去采访萨科奇和A nne H athaw ay吧。 浏览器鄙视链 谷歌Chrome、Firefox> 苹果Safari、O pera> 遨游> IE系列> 360等国产山寨货 有关“IE浏览器用户的智商更低”的假新闻广为流传 有人用CSS3(你不用知道它是什么)的方式画了一个哆啦A梦,然后想看看现在各种浏览器是否能正确地解释出哆啦A梦,以及各个浏览器对 CSS3的支持效果。用你的浏览器打开http://knb.im /css3/就行,如果是用Chrom e、Firefox或者Safari会发现效果很好;如果是IE8很悲剧了;IE6?我晕,那是什么生物? 去年8月,一条特抢眼的新闻“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用户的智商更低”广为流传,包括B B C、C N N、《每日邮报》、《每日电讯报》和《福布斯》杂志在内的各大主流媒体都被报道了这条新闻。该消息援引一家名为A pT iquant的加拿大心理测量公司的研究,称他们邀请了10万互联网用户参加智商测验,并将这些检测结果与他们所选的互联网浏览器进行对比,从而得出 “IE用户智商更低”的检测推断。 Chrome、Firefox、Opera等用户看到这条新闻该组团去微软总部庆个祝了吧,顺便给这家心理测量公司颁发一个“大快人心奖”吧。先别着急,这其实是一条假新闻。 近日百度流量研究院实时发布PC端浏览器市场(中国内地)过去12个月的份额数据,数据显示:排名第一位的是IE6,其占据了市场的 32.99%,此后依次是奇虎360、IE8.0、IE7.0、搜狗浏览器,而国外主流的Chrom e浏览器、Firefox浏览器、IE9.0等排名垫底。这是一条真新闻。 那么Chrome、Opera等用户看到这条新闻会是什么反应呢?感叹大势已去,懊恼捶胸顿足,还是重新用IE 6?实际情况是这些都不可能出现,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过大势,要懊悔的也是没有早点抛弃IE6,“IE是大众商品,O pera不是。高贵的人永远是最孤独的。”听到没,这个理由足够让人颤抖吧。 其实,从理性的角度来说,选C hrom e、Firefox等浏览器是有道理的,用C hrom e是因为简洁,而且启动快、插件多、功能比较强大……唯一不足的就是网银支付的时候还得切换IE内核,不过这也只是一个插件就能解决的事。 用Safari、O pera等则纯粹是因为小众,遨游排在IE前是因为在强悍的C hrom e出现前有了替代IE的产品,360这样的国产山寨排在末端有两个原因,看不起山寨,或者看不起那家公司,比如360. 社交网站鄙视链 脸书> 开心网> 人人网> 腾讯朋友 当下形势是不上任何社交网站的人最有优越感 使用脸书的人是不是拥有比其他社交网站使用者更多的说不清道不明的优越感?作为世界上首个普及的社交网站使用者,不少脸书用户似乎也不自觉地带有首创者的骄傲,对于后来的社交网站比如人人网,大多数脸书使用者会觉得其是山寨货,不值一提。 同时拥有脸书账号意味着需要购买vpn,使用者能够翻墙,也代表着他是较早时间内使用社交网络这种新型沟通渠道的人,IT技术佳加上优先使用者,光这两项已经够让使用者自得,更不用说脸书使用者来自世界各地,换句话说就是社交环境更国际化。 国际化!这三个字背后的意义让人浮想联翩,比如脸书使用者可能拥有良好的英语使用能力,比如脸书使用者也许比其他社交网络使用者更快了解国际动态,这所有因素构成了脸书在所有社交网络中的超然地位。 除去脸书自身的诞生时间优势等,脸书使用者的极大优越感还在于其他社交网站或多或少对于脸书的“借鉴”,比如拥有众多注册用户的人人网从页面到最初的目标用户几乎完全照搬了脸书,这种被打上山寨烙印的网站无论如何都很难与优越感沾边了。 可这其实不妨碍人人网的用户觉得腾讯朋友使用者更加不入流,原因?因为它是腾讯公司的衍生产品,这就够了,谁都知道腾讯的优势在于快速的复制及有效改进,还是那句话,被打上山寨烙印的产品难以高端。 而以“偷菜”等小游戏收获了大众用户的开心网因为最开始的使用者多为公司白领,也因为带领了偷菜潮流意外收获了“不凡”地位,不过这就像人有时候得接受生活的偶然。 当然Linkedin这种以工作为紧密联系的特殊社交网络不在排名范围内,它毕竟太过严肃。 不过现在的新形势是不上任何社交网站的人拥有最多优越感,“脸书上的无用信息也挺多的,所以还是回归传统的社交方式吧。”这句话总能让人在谈话中拥有无法驳倒的超然地位。 学科鄙视链 理科生> 工科生> 文科生(经济法律> 外语> 文史哲)> 体育生艺术生 女生最想嫁的高校男生排行榜中,清华工科男排第一 某网站做的不完全调查,女生最喜欢嫁的高校男生排行榜中,清华工科男虽然不帅不浪漫,但养家和忠诚指数都满分,综合排名第一名。前十名中的文科 男只有北大男勉强入榜。排行榜最末中戏北电的帅哥也凭着外貌和浪漫指数上榜,但在女生们心中他们出轨指数也是五颗星的,才貌果然不能双全。 “你男朋友学什么的?”“哦……他中文系的。”“啊,怎么找个文科生男朋友啊?”每次杨星馨被问这个问题都气不打一处来,后来都懒得回答。不仅是同辈间对文科男有偏见,连学计算机出身的父亲提到男朋友的学科都有点不屑。 理科生对文科生的鄙视络绎不绝,美剧《生活大爆炸》里的天才物理学家谢耳朵不止一次表达了对人文学科的蔑视。工科生们对于理科生来说尚能容忍,毕竟他们的机械、电气、计算机等等学科尚算入得了理科生法眼的。 著名理科生方舟子以生物化学博士的身份,用理科生的逻辑,把韩寒的文章大卸八块,逐字逐句分析,非说韩的文章是其父代笔,弄得原本潇洒不羁的韩 少也狼狈不堪。说这是理科生和文科生之间的战争也许有失偏颇,但的确更多的理科生们都同意方舟子罗织的证据,而文科生们都纷纷发文支持韩寒。 文科生也不乏窝里斗,经济系法律系的都踌躇志满,自认为脑容量比其他文科生都大一圈;处于鄙视链低一级外语系学生还可以说是有一技之长;文史哲的学生好像给人的印象就是一群迂腐的书呆子。 但是别以为文科生就是大海里的浮游生物了,他们还可以看不起艺术生和体育生了,“什么嘛,不就是靠着外表和体力考上学校,脑子一定不好!” 学科之争到了社会上就演变成行业之争,“所谓隔行如隔山,不同专业的人士话语系统不同,固执于自己的专业视野和识见,就容易形成偏见。”谈到网络上这种学科间无厘头的食物链,深圳之窗网运营总经理陆亚明这样说道。 不过话说回来,理科男们的梦中情人大多是美女艳星,这不正是处于他们鄙视链底端的艺术生嘛! 电视台鄙视链 BBC> 凤凰卫视> CCTV> 湖南卫视 听不懂BBC、ABC?没关系,打开放着在那响也让你与众不同 电视台间互相争收视率和广告,它们的受众也不甘示弱,翻墙看外国电视台的瞧不起看香港电视台的,关注香港媒体的看不上关注内地媒体的,就连看 CCTV的,会对湖南卫视的粉丝都嗤之以鼻。“芒果台的娱乐节目无论谁上都能捧成艺术大师,太卑微了!”80后大学生刘奕莉向记者表达了她为什么不看湖南 卫视的理由。 定期更新国际媒体资讯的人看待“墙内人”时那种莫名优越感可以解释为知情权带来的安全感,不过也不排除为了装逼而盲目跟风,传说中只有老年人才天天看新闻联播了,不会“翻墙”简直不能说自己懂电脑,听不懂B B C、A BC?没关系,打开放着在那响也让你与众不同。 “我每天只看凤凰台的。”在外资银行工作的Lily骄傲地说。凤凰卫视中文台因为言论前卫、主持人幽默轻松、风格趋向外国媒体而受到社会各界自 诩为精英分子的热爱。翻不了墙,至少可以看凤凰卫视,哪怕它其实也得经过广电审查,只要没那么多主旋律的报道,受众也觉得自己可以理直气壮地鄙视收看中央 台的诸位了。 至于湖南卫视为什么常常被网民鄙视,“将山寨的东西低俗化。将低俗的东西娱乐化。总之前几年还行,最近越来越不靠谱了。那些喜欢看《天天向上》《快乐大本营》的让人顿生优越感。”知名网络评论人、新浪名博“所长别开枪是我”如是说。 山寨娱乐节目,山寨人文节目,山寨电视剧……在山寨方面,湖南卫视认第二,可能也只有腾讯敢认第一了。听到湖南卫视要翻拍美剧《绯闻女孩》的消 息,网络上一片哀嚎:“别再糟蹋美剧了!”但相信等到该剧播出时一定收视长红,湖南台死忠粉追捧自不必说,更有一大批人会说:“我看它就是为了吐槽!”这 又是什么心态? © 鬼怪式 for 新闻理想档案馆 , 2012/04/08. | Permalink | 光荣之路 Post tags: 南方都市报 OMM通讯社@新浪微博 | OhMyMedia@Twitter | OMM通讯社@腾讯微博 | OMM通讯社@网易微博 加入我们,OMM通讯社志愿者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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