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光

吴国光: 薄熙来提出的三个挑战一谈十八大之后的中国政局

中共十八大前后,中国政局的发展很有戏剧性。因此,舆论似乎也很有剧场效果:台上的表演,也就是官方宣传所定的调子,开始得到台下一些看客的应和,据他们说,新的改革高潮就要出现了;另一方面,由于好戏连台的刺激,同时却帷幕重重看不大真切,观众因此更见浮躁,非理性的喧哗往往更能主导人们的情绪。我更是一个遥远的旁观者,但决不敢说“旁观者清”,只能提供自己的一孔之见,与有心认真讨论问题的朋友相互切磋。     在我看来,要理解十八大之后的中国政局,还得从薄熙来事件说起;而薄熙来事件,对中国政治至少提出了三个挑战,中共十八大对此却一个也没有回答。在这个意义上,十八大是不及格的。     这三个挑战可以概括为:第一,关于权力来源的挑战;第二,关于权力目的的挑战;第三,关于权力行为的挑战。都是很重要、很关键的问题,直指中国现行政治体制的要害。能不能回应这些挑战(还不说能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将决定中国政局的下一步发展。本文讨论第一个挑战,后面的系列短文将陆续展开相关看法。 “怎么是你?”薄熙来挑战现行权力规矩     十几年前北京有一个笑话,说的是当时的“今上”江泽民教“小木匠”李瑞环学英语。江主席从最基本的教起:How are you? 李常委说:这个我还不知道?“怎么是你?”江主席摇摇头,再来一句:How old are you? 李常委说:这个我也会,“怎么老是你?”     不知道薄熙来是不是听说过这个笑话?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国际新闻专业毕业的硕士和(在任时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他应该最能体味其中的笑点。谁都知道,薄熙来在重庆折腾,一个基本目标是想在十八大上进入政治局常委会。当然,也有人说他想当总书记。其实,不管是想进常委还是想当总书记,这在政治学上的涵义是差不多的,那就是薄熙来对于在中共十七大上所形成的未来权力格局不满意,也就是对那个时候正潜在成型的十八大权力格局不甘心,而要争取他自己的地位。许多人在这之中看到的是权力之争,这没有错;但是,看深一层,应该说这是他对于现行制度下那种权力分配的规则不满。     现行制度有一套谁谁来干某某职位的规则,至少是“潜规则”。按照那一套规则,十八大上谁当总书记,在2007年的十七大上就已经很明确了;而届时谁有较大的可能进入政治局常委,也是相当有谱了。在那个“谱”之中,薄熙来相对是希望比较渺茫的。可是,薄熙来不认这个帐,他对自己可能难以进入下届政治局常委这个前景非常不满,于是开始借助“打黑”、后来包括“唱红”,继而还有其他的社会经济项目,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声势和社会威望。到2011年底,这个态势发展到,谁也不敢说次年的十八届政治局常委,会把薄熙来排除在外。那些分析家在数算下届领导层人头的时候,都觉得薄熙来进入常委的可能性极高,或者当常务副总理,或者当政法委书记。这样,在王立军事件之前,至少在舆论的预期之中,薄熙来成功地改变了自己在十七大后所处的相对劣势地位,变成了进入十八大政治局常委这场权力竞赛的领跑者之一。 谁来决定何人拥有政治权力?     如果单从权力之争的角度来看,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无非是薄熙来pk 汪洋之类的情节推演,是张三还是李四上去其实对整个政局关系没有那么大。但是,事情还有另外两层涵义,我觉得需要着重指出并讨论。     首先一层涵义,在于薄熙来是靠什么手段来改变自己在权力竞赛场上的处境的。如果他有密室政治的运作,搞了一些阴谋诡计,那不奇怪,其实民主政治下也有这些东西,美国的总统大选中也不缺少这些东西。可是,民主政治下,这些东西最后要经过体现在选票之中的民意认可,权力才具备合法性。薄熙来当然并没有得到选票的认可,但是他采取了诉诸舆论、诉诸民意(也许是被塑造的民意,但毕竟不是单纯的上意)、诉诸政绩等手段,否则他不必在重庆那么折腾,悄悄地跑跑北京或者上海就可以了嘛。这些自下而上(而非自上而下)的手段,究竟对于薄熙来有多么重要,我们不知道,但是薄熙来无疑是使用了这些手段的。这就至少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现行政治体制的游戏规则,那个规则就是上意决定一切。尤其是在谁应该掌握权力、谁应该处在权力等级制之中的什么位置这个问题上,薄熙来挑战了党国既有的规矩。     这个问题,其实是政治的根本问题之一。所谓民主制度,根据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的经典定义,就是政治家通过竞争民众的选票来决定谁能占据那些最为重要的权力位置。这个定义当然受到了一些批评,当代政治发展也已经把民主政治的内容扩展到超出了这一点。但是,批评者也仅仅是说这样的民主是不够的,是所谓“最低限度的民主”(minimum democracy);当代民主也是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的。所以,从制度上来说,民主政治之区别于非民主政治的一个根本特点,还在于熊彼特所指出的这一条,也就是自下而上地决定何人掌权。我没有说薄熙来在搞民主;我强调的是,谁来决定何人掌握政治权力,这是区分不同政治制度的根本,而正是在这一点上,薄熙来的做法,打破了中国现行政治制度的规矩,形成了对于现行制度的权力规则的挑战。 精英“内部分赃共识”的破裂     应该指出,在现行中国的权力游戏中,所谓“上意”,并不仅仅是权力最顶峰的那一个人的意志,而事实上往往是权力精英作为统治中国的上层集团所具有的某种共同意志。准确地说,是这个上层集团内部争斗、谈判、折冲、平衡的某种共识。在权力安排这个问题上,根据权力等级制中的不同位置,这个上层集团的边界可以有很大的不同。在决定谁是下一任或下下一任的总书记这个问题上,这个“上层集团”可能很小;而在决定谁可以成为某市市长这样的问题上,这个“上层集团”的范围,和决定总书记的那个“集团”相比,可能就很大了。用政治学的术语来说,这个宽泛的上层集团就是政治精英——“精英”这个词,我是在十九、二十世纪之交的意大利政治思想家帕雷托(Pareto)所界定的意义上使用的,大体相当于统治集团的意思。     薄熙来通过他在重庆的作为来改变自己在权力竞争中的位势,除了挑战现行权力规则之外,还有第二层重大的政治涵义:这标志着中国精英在1989年之后所形成的政治“共识”与权力“共识”破裂了。政治共识就是搞权贵资本主义;薄熙来事件在这个方面的意义我在本系列“二谈”一文中会讨论。这里只讨论有关权力共识的问题。1989年之后,为了党国的稳定,精英们逐步形成了某种可以叫作“内部分赃”的共识。这就是说:你通过我们内部的潜规则来争权夺利,可以;吹牛拍马也好,结帮联姻也好,拿钱来买也好,这都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你不要到社会上搞去,不要试图借助这个精英圈子之外的什么力量来宣泄你的不满、争取你的政治或经济利益。知道你升不了官不高兴,那你在我们内部想办法嘛,走谁谁的路子,给谁谁进贡,甚至背后给你认为是敌手的谁谁下绊子,这都是潜规则所允许的。但是薄熙来在重庆的作为打破了这个规矩。我不是说薄熙来没有按内部潜规则搞那一套。恰恰相反,和其他人一样,他搞了,可能搞了不少。问题在于,只搞这个东西,薄熙来感觉没有得到自己应该得到或想得到的利益。为了争取自己的优势,他就多搞了一手,就是重庆的种种折腾。这个就搞到圈子外面去了。对内部分赃的不满,导致了借助社会力量来改变自己的分赃地位,这个“内部分赃”的权力共识就被打破了。 权力欲望的制度化与政治体制的癌化     其实,不仅薄熙来一个人在破坏“后八九精英内部分赃”这个共识。温家宝面向社会舆论关于政治改革的喊话,也具有这种破坏的性质。有所不同的是,温家宝的不满,更准确地说是担心,可能更多地不是着眼当前利益,而是着眼自己的身后安危和历史定位,这个他在精英内部的分赃中难以获得——按照这套潜规则,只有第一把手可以在分赃中获得某种历史定位,比如把什么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等写进党章。温家宝也没有足够的人事权力来为自己安排下台之后的看家人,而李鹏当年却有这个权力。于是温转向其他方式表达不满——当然,温的诉求内容和薄熙来差别很大,这个我也会在后文讨论。在更低一些的层级上,对“内部分赃”的不满其实是广泛存在的,那些官员借助其他手段发泄不满或者实现愿望,包括找人砍杀官场对手这种做法,这些年并不少见。     精英内部对于“内部分赃共识”的不满日益增长,一个原因固然是官员们种种欲望的贪婪增长,但是,在这种所谓人性的弱点之外,还有非常重要的制度因素。一个制度因素是政治权力对于财富的垄断,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财富,这意味着官场的任何成功或失败都是收益或成本非常巨大的。这个“垄断”的形式,当然与非市场制度时候的那种垄断有很大的不同,为什么还称之为“垄断”呢?这需要想象一下,如果要在中国经商成为大富,而又完全没有官场身份甚至官场联系,是不是可能?如果不大可能,那就说明官场、也就是政治权力场,具有超出政治本身的巨大能量,可以把商场涵盖进去。甚至你要成为当红歌星,试想没有官场联系,是不是可能?在政治权力仍然涵盖几乎一切的意义上,它还是垄断的。这样,政治权力的分配问题,就不光简单地是一个谁做什么官位的问题了,背后的利益是全方位的、巨大的。这样,欲望和贪婪就被制度化了。     再一个制度因素,是精英内部权力、利益分配的不公平。中国社会不同阶层之间的严重不公平,这是近年来大家比较注意到了的一个大问题,“二谈”也将讨论。大家容易忽略的是,就是在同为统治精英的这个阶层的内部,也有着严重的不公平。这还主要不是大官与小官之间的不公平。按那个制度,官大就什么都大,那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内部接受了的“公平”原则。问题在于,你凭什么官大?舆论推测薄熙来可能不服习近平,温家宝也可能不服胡锦涛,这个我不了解,但是不能否认这里有一个普遍的现象,就是同僚也好、下级也好,在中国官场上,由于没有某种公平竞争的方法,其实都感觉自己大材小用,不服别人“凭什么”他就比我官大。当然也有一些官场办法来解决这样的问题,比如年龄划线,比如提升要看资历,还有什么多地、多部门任职等等。但是,由于这些办法不是与职位的内在要求直接联系的,结果反而搞出更多可笑的官场作为,包括假报年龄等等,从简历看有的官员十二三岁就参加工作了。如果提升主要看资历,那我就早早起步嘛,于是各种不正当手段的竞争从高位蔓延到低位,延展到那些初入官场的年轻人。这就好比癌症的扩散,整个体制都癌化了。     在某种意义上说,官场不公平,是最大的不公平,特别是在官场掌握最大资源的情况下。薄熙来的重庆作为,实际上提出了要解决这种不公平的问题:大家的权力来源,政治的合法性,谁应该坐什么位置等这些问题,光按现在这一套是解决不了的。民众不满意,官场精英也不满意;这些不满意虽然是出于不同的原因,但发展到薄熙来事件,就标志着,连以个位数计算的那个寡头小圈子的问题,在这套体制下也不是内部分赃就可以解决的了,这才是为什么薄熙来事件震撼了中国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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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光:《陈希同亲述》导言

这是又一份来自一九八九年北京天安门事件直接见证人的历史呈词。本书的重要性,尽在于此,不言自明。谈话人陈希同,一九八九年时任北京市市长、中国国务院国务委员,一九九二年升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北京市委书记。一般认为,他对一九八九年的事态发展负有相当责任。然而,陈希同的政治命运,在天安门事件仅仅六年之后就出现了戏剧性的转折:一九九五年,身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高位的陈希同,被当局指控犯有贪污受贿及玩忽职守罪,随即被开除中共党籍并撤销一切职务,并于一九九八年七月被判有期徒刑十六年。二零一一年, 年届八十一岁的陈希同,在北京昌平小汤山疗养院C301室,自一月份起到二零一二年一月份,先后八次接受了本书作者姚监复先生的访谈。本书即是这些访谈的记录整理稿。 所有这些访谈,内容十分集中。陈希同主要谈了两个问题:第一,陈希同否认自己在一九八九年北京天安门镇压中扮演负责角色,着重澄清他本人从来不知道自己被任命成为北京军事戒严指挥部的“正指挥”;第二,陈希同否认对他的贪污罪指控,多次辩解、说明了“贪污礼品”和在“豪华别墅”享乐、渎职等罪名的事实真相。同时,这些访谈还涉及到邓小平、胡耀邦、赵紫阳、李鹏、江泽民等中共最高层领导人和他们的一些活动。 总的来看,这些访谈作为陈希同的一家之言,具有相当的历史价值;在政治上,这则构成了一篇巨大的翻案文章:陈希同要同时洗清自己在一九八九年天安门镇压中的罪责和后来中国官方所指控他的贪污、渎职等罪名。那么,陈希同所说,在多大程度上接近历史真实呢?如果他确实透露了某些政治真相,那么,这对我们理解中国政治又具有什么样的涵义呢?下面,我将对比研究陈希同访谈与其他相关资料,分两个方面来探讨上述问题。其中,在天安门事件和陈希同腐败案之间,我更为关注的是前者。因此,以下的讨论,集中在有关一九八九年的历史真相及其政治含义上,较少涉及一九九五年陈希同腐败案。 一.关于一九八九年北京戒严 陈希同在访谈中重点澄清的第一个问题,是关于他本人在一九八九年北京戒严中的身份和职责问题。他没有正面回忆当年的事情,而是针对《李鹏六四日记》驳论。陈希同说,多年之后,看了这本《李鹏日记》的影印本之后,他才知道自己曾经被任命为北京戒严指挥部正指挥。在此之前,包括在一九八九年当时,没有任何人、任何文件通知过他这个重要任命。陈希同说:“我自己不知道我是北京戒严指挥部正指挥,我也没有在一九八九年去指挥戒严”;“这个指挥部的具体地点,我这个正指挥也不知道”。 此事事关重大。我们知道,一九八九年五月十九日北京部分地区戒严,是六月三日夜间、四日凌晨北京军事镇压的准备和前奏,而这场镇压致使至少数百人丧生;这也是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第一副主席赵紫阳与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国务院总理李鹏意见分歧的关键,而这种分歧直接导致赵紫阳立即失去所有权力并在此后长达十六年内丧失人身自由直至去世。对此,《李鹏六四日记》“5月18日”一则记载:“下午三时,召开戒严会议。北京军区周依冰司令员报告,决定派五万兵力,20日晚以前进入北京。决定成立戒严指挥部,北京市长为指挥,司令员为副指挥。”  而在同一则日记中,后来增加的那部分文字,却没有提到周依冰,仅说是杨尚昆通报了调动兵力情况。这里不厌其烦,再引原文:“下午三时,在中南海召开戒严工作会议,我和乔石、尚昆同志参加。尚昆向我们通报了调动兵力情况。为了协调整个戒严工作,会议决定成立北京戒严指挥部,由北京市长和北京军区司令员为正、副指挥。”  上述两段文字所载,应该就是陈希同在访谈录中所要否认的。 谁是谁非?陈希同表示“有机会时”要当面问李鹏这些问题。中国作为宣称中的法治国家,应该提供这样的机会,让两位前国家重要领导人就此展开公开的法庭对质。在这个机会没有到来之前,我愿意从历史研究的角度,就此有所探讨。我将首先引用两份资料:一份就是《李鹏六四日记》——在香港新世纪出版社2011年出版此书未果的过程中,来自北京的官方压力证实了此书确系李鹏所著,虽然其中的历史记载真伪与否有待各方研究;另一份则是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所编辑的《1989’北京制止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纪事》一书(以下简称《北京平暴纪事》),北京日报出版社1989年8月出版,应属北京市在事件当时所提供的官方资料。同时,我还将参考其他相关资料,试图多方查证李鹏与陈希同的说法哪一个更为准确。 查《李鹏六四日记》,在“5月18日”之后的日记中,多次提到戒严指挥部,亦有多处将北京市和戒严指挥部并提,并多次记载了周依冰在戒严中的一些作为。例如,5月20 日,根据周的请求,李鹏下令铁道部长李森茂执行运送沙河部队2000余人到达北京火车站的命令;5月21日,“城区戒严部队由北京军区司令员周依冰指挥,整个进京戒严部队由总参谋长迟浩田指挥”;5月29日,李鹏主持政治局常委碰头会,确定乔石分管戒严指挥部;6月3日,“下午四时在勤政殿,由乔石召集戒严的紧急会议,研究天安门广场清场问题。我和尚昆、迟浩田、李锡铭、周依冰、罗干等同志都参加了会议”;“6月3日整个晚上”,“戒严指挥部周依冰和罗干秘书长(当时任国务院秘书长——吴注)等则在人民大会堂”云云。但是,在整部李鹏日记中,没有任何一处提到陈希同的名字,而前引5月18日日记也是唯一一处提到北京市长的地方,此后在涉及戒严指挥部时再也没有提及北京市长,也没有第二处讲到所谓“戒严指挥部正指挥”。就连陈希同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一九八九年北京事件这件事,李鹏在日记中也只字未提——关于这件事情,我在后面将另行专门探讨。 《北京平暴纪事》是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的活动为主线之一记载当年官方口径的资料书。但是,其中没有记载北京市长当时被任命为“北京戒严指挥部指挥”。查五月十八日至六月三十日逐条记载,陈希同名字计出现十五次, “北京市政府”更被多次提及,也有多次北京市政府与戒严部队指挥部并提——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这里使用的都是“戒严部队指挥部”,比李鹏所使用的“戒严指挥部”说法多出“部队”二字,明显是专指军队;第二,“戒严部队指挥部”的说法首次出现是在五月二十二日深夜有关活动的记载中,六月三日之后则密集出现。 与《北京平暴纪事》类似,一九八九年八月出版、国家教委思想政治工作司编《惊心动魄的56天:1989年4月15日至6月9日每日纪实》一书(以下简称《五十六天》),也没有成立戒严指挥部和北京市长陈希同出任指挥的记载。在5月18日至6月9日的逐日记载中,陈希同的名字出现三次,一次是5月20日签署《北京市政府令》宣布戒严地区,一次是在示威群众的声明中作为反面人物被提及,再一次是6月4日晚上发表广播讲话。  “北京市政府”也多次出现,亦多次和“戒严部队指挥部”并提。和北京市委办公厅所编书籍一样,这里也有“部队”一词;区别在于,“戒严指挥部”要到6月3日的记载中才首次出现。 目前尚难以论定其资料的权威性的《中国“六四”真相》一书,说5月18日下午杨尚昆主持了中央军委会议,“决定成立戒严部队指挥部”,“戒严指挥部由(刘)华清、(迟)浩田和周衣冰组成,直接对中央军委负责”。  这里也没有提到陈希同或北京市长出任戒严指挥部指挥一事。 综上所述,李鹏所说北京市长即陈希同担任戒严指挥部正指挥一事,迄今只是单一信息来源,得不到其他相关资料的佐证;相反,具有不同政治背景的其他各类资料,所导向的结论都是支持陈希同对于李鹏的驳斥的。因此,在没有新的可靠资料出现之前,可以认为,陈希同就一九八九年自己不知道曾经被任命为北京戒严指挥部正指挥的说法是可信的。 反过来看《李鹏六四日记》:此书整理成书应该是在2003年(李鹏为此书所作后记,落款为“2004年1月12日”),那个时候陈希同早就已经成为中共政权的阶下囚了。在这种情况下,李鹏明显地采取了避开陈的名字的做法,全书完全不提“陈希同”三个字。对比一九八九年当时的官方资料,这说明李鹏日记采取了一种不尊重历史真实的态度。 问题还有另外一面:在李鹏处处回避陈希同名字的背景下,他为什么偏偏在所谓戒严指挥部正指挥的问题上要让陈希同隐晦地出现一次?本书访谈者姚监复先生认为,李鹏这样做,是要用北京市长的名头,来掩盖“六四”军事政变的实质。这个看法具有非常重要的启迪意义。 退一步说,如果我们姑且承认李鹏没有编造任命北京市长陈希同出任戒严指挥部指挥一事,那么,在没有进一步的权威信息出现之前,暂时的结论是:第一,即使当年确有任命陈希同担任“戒严指挥部指挥”一事,做此决定者本来就没有对此很当真,因此很可能没有正式通知本人,更没有广为传达,只是决定人把这个决定记在了自己的日记本上了;第二,“戒严指挥部指挥”一职即使曾经存在,也应该属于虚职,北京军事戒严的指挥权实际上属于国务院、中央军委、总参谋部和北京军区。  二.关于一九八九年北京市“谎报军情” 当然,陈希同没有出任或担负所谓“戒严指挥部指挥”,并不等于说,陈希同对于一九八九年北京天安门运动中中共当局最终采取血腥的强硬路线不负有任何责任。正像前文所引的两部中国官方编辑的相关书籍所记载的,天安门运动当时,示威学生和群众就对北京市领导人强烈不满,特别是不满北京市对于当时情况的汇报,一般认为这些汇报促使邓小平在4月25日将学生运动定性为“反革命动乱”。 对于人们认为北京市领导人“欺上瞒下、谎报军情”,  陈希同在本书的访谈中主要做了两个辩解:第一,他认为“邓小平的政治判断能力极强,资讯来源和管道很多,是不会被欺骗和上‘谎报军情’的当的”。陈希同并借用赵紫阳的话强化这种说法。第二,陈强调,作为市长,自己“没有签发向中央上报学生运动的简报,这一类政治思潮方面的简报,是由北京市委书记、政治局委员李锡铭签发上报的”。  那么,陈希同所言,是否可信呢?对此我们可以照应上述陈的两个辩解来分析:首先,北京市是否确有“谎报军情”?其次,如果有,那是谁的责任? 从本书的访谈本身看,陈希同并没有直接否认北京市领导人在一九八九年学生运动期间有过“谎报军情”的作为。根据其他相关材料,在一九八九年当时,对于高层情况有一定了解的人们,普遍认为北京市领导人曾经向中央和邓小平提供了不真实的情况,从而导致天安门危机。据北京市方面的官方资料《北京平暴纪事》记载,5月17日,游行群众从台基厂北京市委门前经过时,高喊“北京市委,谎报军情,欺骗中央,罪责难逃!”  5月18 日,北京市属新闻单位的100多名新闻工作者,到北京市委“请愿”,要求北京市委、市政府“向人民交待‘请战’真相”。  5月22日,首都知识界上千人到北京市委门前示威,呼喊“李锡铭、陈希同,制造动乱的帮凶”等口号。  所有这些,都表明了当时人们的这种普遍认知。其中,北京市属新闻单位从业人员的请愿尤其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所处位置使他们有可能了解一些实情;他们为什么使用“请战”一词来描述北京市领导人对待当时民众运动的态度?这也是值得重视的史实。 当时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主持日常编务的副总编辑陆超祺,在《六四内部日记》中,仅在4月15日到5月15日事态前期发展的一个月内,就不下十次明确纪录了他所知道的北京市领导人对学生采取强硬敌视态度的作为。  他有一处记录,揭载了前述北京市属新闻单位工作人员所散发的《北京市委、市政府要向人民交代“请战”真相》的传单内容,其中“揭露(了)北京市领导人在这次学生运动中的不光彩的表演”。根据陆的记载,这份传单提到,北京市领导人对四月份学生运动有分析和汇报材料,并“请战”要求中央授权部署对于学生运动的“反击”;还提到市委、市政府在学潮中制定并实施“不准向学生供水、不准提供食品”等。  特别是在“4月27日”一条,陆超祺在写到《人民日报》4月26日社论激起学生和民众更大反抗的时候,直接说到,这“是北京市委、国家教委向中央和邓小平提供不真实情况,导致中央和邓小平决策不当造成的”。 一九八九年时担任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总社国内新闻部主任的张万舒,对此也有多处类似记载,并提供了一些宝贵、翔实的资料。根据他的记载,4月20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对首都大学生悼念胡耀邦同志的活动进行分析研究,认为由于有‘别有用心的人’从中破坏,整个活动出现了升温转向的趋向”。张万舒用将近两页的篇幅,直接征引了北京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文件,文件中判定学生“反动言论公开化”,“行动有纲领,活动有组织”,并决定“采取戒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在“4月25日”一节,张万舒记载,上午十时,新华社副社长郭超人召开各部部主任会议,传达了当日上午八时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胡启立对于头天晚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的传达。根据这份记载,4月24日晚上的政治局常委会由李鹏主持,首先听取北京市委和国家教委的汇报。李铁映汇报了近几天全国学潮的情况。“陈希同代表北京市委和市政府作了主体汇报”。作为资深记者的张万舒,还记下了所传达的陈希同汇报的具体内容,其中讲到学潮“是党内外、国内外敌对势力勾结发展的结果”,并说“这次学潮的矛头是直接指向党中央,表面上是对准李鹏总理的,实质上是对准小平同志的”。陈希同还代表北京市委、市政府向中央提出建议,要中央、国务院“尽快拿出几条过硬的措施”,“组织反击,打退反动思潮的进攻”。  在“4月29日”一节,张万舒还纪录了新华社社长穆青把郭超人和张本人找到办公室来,传达了胡启立的一段“份量很重”的话,而他们三位新华社领导人当时议论了这段话,认为“很大可能”是北京市委和国家教委“给中央某领导人”、“特别是邓小平同志那里”提供了片面的信息。张万舒特别指出,这些信息和哪怕是中国官方媒体的记者们所掌握的情况也有不同,而后者比较注意“客观全面”。 不必引用更多的史料了,至此可以得出结论:至少在一九八九年四月份学生运动初起的阶段,北京市很可能上报了与新闻单位所掌握的信息不同的资讯,认定这次学潮的矛头是针对邓小平的。这样的资讯是否会影响邓小平决策,我们后面讨论。 在本书访谈中,陈希同指出,“我作为北京市市长,没有签发向中央上报关于学生运动的简报,这一类政治思潮方面的简报,是由北京市市委书记、政治局委员李锡铭签发上报的”。查《李鹏六四日记》与《北京平暴纪事》等书,可以看到,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北京市委书记的李锡铭,确实从头至尾在这场巨大政治风波中扮演了很积极的角色;根据我们对于中共党政关系的了解,陈希同所说也言之成理。不过,从前面所引用的材料中,特别是张万舒4月25日的记载,我们看到,陈希同曾经“代表北京市委和市政府”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就学潮情况作了“主体汇报”,而根据张的记载,汇报的调子与代表了邓小平看法的《人民日报》“四二六社论”的调子是一致的。反过来,陈希同在本书访谈中却说:“北京市领导参加中央会议,我是市长,一般不会由我先讲。关于学生运动情况,一般由市委书记李锡铭或者市委大学工作部部长汪家璆汇报,而不是由我汇报。《六四真相》讲的我汇报情况,不真实。”  对比前引张万舒,陈希同的说明比较无力。总的来说,根据现有资料,我们可以同意陈希同所说的李锡铭在所谓“谎报军情”问题上可能扮演了重要角色,但是这并不能排除陈希同的责任;迄今,除了陈本人的访谈,其他相关记载,都指向陈希同在当时向中央汇报情况的过程中扮演了活跃的、重要的角色这样一个结论。 三.关于当时的决策体系和信息传递 在中国的政治体系中,作为市长,陈希同同时也是中共北京市委排名第一的副书记;而根据中共所谓集体领导的原则,中共北京市委在那个阶段的所有重要决定,陈希同应该都有参与并负相当责任。这也是我们难以得出陈希同在“谎报军情”问题上没有多少责任这样的结论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然,我们也了解,所谓“集体领导”,常常不过是个说法,而中共各级党组织的运行实际上往往是书记一人凌驾于同级党委会之上。在北京市上报学运情况这个问题上,究竟市委书记李锡铭和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希同之间的责任如何划分,尚有待更多的历史资料方能揭晓。如果情况属于后者,即书记一人专断,余人无权置喙,则不仅陈希同的责任将得到重新评价,而且,更重要的是,即使根据中国共产党本身的规则,这也将支持一九八九年天安门运动有关政治改革的诉求。为什么这个党的公开说辞与实际运作相互之间存在这么大的差别?作为执政党,用这样虚伪的公开说辞来掩饰其实际的权力垄断,是不是蓄意欺骗人民?对于这样一个欺骗人民的执政党和这样一党垄断权力的政治制度,人民要求进行政治改革,就像一九八九年北京示威学生和民众所要求的那样,岂不是完全合情、合理、合法、合宪? 这种违章(即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违宪(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策体系,也出现在中央层面。陈希同在访谈中强调,是邓小平对于当时形势的独立判断,而不是北京市的情况报告,导致了对于群众示威的“动乱”定性。陈希同还说,邓有他自己的信息渠道。这里,关于陈希同所述邓小平的角色,可以有很多疑问。首先,如果邓小平不是从北京市委、市政府获取关于北京情况的权威资讯,那么,在北京市,是不是还存在一套乃至多套其他的资讯系统?鉴于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并不掌握同样的资讯,那么,难道上述资讯系统单独对邓一人负责?如果是这样,则这些资讯系统,在什么程度上是合法的,又在什么程度上是非法的?我认为,这对于了解中共政治实际上究竟怎样运作,是很重要的;对于确定一九八九年事变的性质,也是十分重要的。其次,陈希同在访谈中暗示了一种可能,那就是:对于学生运动的定性,应该是邓小平判断其性质在先,而北京市上报相应的情况报告在后。换句话说,下面的所作所为,其实并不是对于实际情况的反映,而是体会邓小平的“上意”所割裂、扭曲、乃至捏造的信息,用来迎合并支持邓小平的政治判断。  那么,邓小平主观地做出“学生运动是动乱”这一判断的背后,究竟是何政治意图?这种判断,又是通过什么人、什么渠道,怎样传递到包括陈希同在内的北京市领导人和其他那些或者合法或者非法的资讯搜集系统的?鉴于邓小平当时仅任中央军委主席,并不担任党和国家其他行政职务,尤其是并不担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为什么包括陈希同在内的这些高级领导人要接受邓的或明或暗的示意,并不惜扭曲现实而迎合邓?解答这些问题,对于理解中共政治和一九八九年的历史事件,也是极为重要的。 说到这里,不能不重点讨论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国的政治信息传播问题。我们看到,编造情况、编造新闻,作为中共的一个传统,这在一九八九年四月到六月期间非常集中地表现了出来。篇幅所限,这里仅举三个编造新闻的案例。第一个例子:4月19日,胡耀邦治丧办公室新闻组说学生“冲击中南海”,要新华社作公开报道。根据当时的新华社国内新闻部主任张万舒记载,新华社在现场的记者根据目击认为没有发生学生冲击中南海这样的事情,认为“这样违背事实的稿子不能写,新华社更不能发”。当时新华社国内新闻部编辑一致反对发这样的稿子。但是,《北京日报》刊发了这样的稿子,新华社后来予以转发。  第二个例子:4月22日,胡耀邦追悼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参加追悼会的《人民日报》副总编辑陆超祺眼见,“聚集在天安门广场的群众,主要是青年学生,约10万人左右,从纪念碑到大会堂之间坐得满满的”。但是,新华社的报道说,广场上只有万余学生。作为资深新闻工作者的陆超祺的感想是:“真是瞪着眼睛瞎说”。  第三个例子:新华社4月26日播发京沪综合各界对“四二六”社论反应的新闻各一则,当时负责《人民日报》日常编务的陆超祺判断,这两则都“是按照领导意图编造的新闻”。  这三件事情,发生在短短的一周之内;以此推想,在从胡耀邦去世到六四镇压这长达五十多天的时间里,有多少对事件进程发生了重大影响的报道,其实根本是出于政治目的的扭曲和编造! 不仅新闻报道,当时还有很多文件、讲话、社论等,在整个事件发展过程中发生过重要的作用,往往是激化了矛盾并最终导致巨大悲剧。然而,根据目前还很有限度的信息,已经知道,不少这样的文件和文章出处暧昧。比如说,新华社4月20日评论员文章《维护社会稳定是当前大局》,发表之后连当时党的高级官员都感觉“杀气腾腾”,惹得“各方反应都很强烈”,  可以说是舆论激化矛盾的第一炮。然而,据张万舒记载,这篇文章是胡耀邦治丧办公室新闻组组长、兼任新华社副社长和中宣部副部长的曾建徽组织人撰写的,时任新华社社长穆青事先不知道,以至穆青震怒:“以新华社名义发表评论员文章,为什么不让我看?连起码的组织原则都不讲。”这篇文章,“虽然以新华社的名义发出,但新华社的记者编辑一致不承认是新华社的,甚至说是‘新华社被强奸的产物’。”  无独有偶,一周之后,同样的情节在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上演,《人民日报》员工群情汹涌,要求公开澄清《人民日报》“四二六”社论不是人民日报社写的,不代表报社的意见。 另一个重量级的例子,是陈希同在本书访谈中所提供的。我们知道,陈希同在一九八九年被广泛认为是北京镇压的执行者之一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陈以国务委员、北京市长的身份,“受国务院委托”,于6月30日向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了《关于制止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的情况报告》。  然而,在本书访谈中,陈希同称,“那是人家写好了的材料,指定我去念的”; “这些报告(包括向市民的广播讲话——吴注)在讨论时,我没参加。要我读,我就念。一个标点符号都没改。上面布置的。向北京市民讲话,用北京市长名义。向人大作报告,不好用北京市长名义,就用国务委员名义。我是照本宣科”。  这样看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政府的国务院,面对全国最高权力机关的全国人大,所递交的关于这样一件重大政治、历史事件的正式报告,其实是相当儿戏的。很多冠冕堂皇的报告人,根本上就是“要我读,我就念”的傀儡。 “人家写好了的材料”,这个“人家”究竟是谁?查《李鹏六四日记》,竟然只字未提这个报告。既然是“受国务院委托”,为什么国务院总理的相关日记对此讳莫如深?包括这样一个最高级别的政府报告,不仅也没有采用所谓“实名制”,而且同样也是出处隐晦,来历暧昧,那么,为什么中国公民偏偏需要认真对待这些冠冕堂皇的东西?可以认为,或者陈希同或者李鹏,至少其中一人,也许两人同时,在国务院提交七届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的报告一事上,涉嫌犯有“渎职罪”。甚或认为,至少在那一阶段,有人非法劫持了中共党政系统,对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虚与委蛇加以搪塞——这也正是姚监复先生所说的“军事政变”的表征之一。 四.中共政治的扭曲与荒谬:讨论与总结 通观本书,我们看到,在中共政治制度下,公共权力的结构和运作处在一种高度扭曲的状态。首先,名义与职责之间的关系被扭曲。不在其位者可以拥有绝对权力;重要职位(比如国务委员、北京市市长、新华社社长等)则可以虚有其名,占据这些职位的人对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不仅可能没有权力决定,甚至可能根本不知晓。其次,信息(即对于社会现实情况的认知)与判断(即相关的政治决定)之间的关系扭曲。往往不是根据社会现实作出决定,而是有了决定之后臆造现实。这样的决定,因此往往形同儿戏,因为它没有现实根据,而是出于某些人的主观臆断;决定的目的,更不是服务于公共治理,而完全是出于个人的权力考量。再次,由于上述扭曲,则在重大公众事务与个人随心所欲之间,也出现了严重的不对称状态。上文清楚显示,对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一些重大决定,那些决定者本人却视之如儿戏,草芥人命直如常事;而这种态度和行为,轻说也属于严重渎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这里,作为曾经接受过新闻学教育并具有新闻从业经历的政治学者,我要特别提出政治运作的信息流通问题来加以讨论。用通俗的语言来说,信息流通好似机体的神经,对于这个机体的正常、健康运作起着无可估量的重要作用。可是,我们看到,在中共政治运作中,信息流通被高度扭曲。除了前面已经谈及的一些相关例子比如邓小平如何了解当时的社会情况之外,本书还提供了两个重要的例子。一个是,陈希同讲到,“有次在主席台上,李先念向我透露,中央决定戒严”。  那么,究竟陈希同该不该知道这个决定?如果不该知道,那是很荒谬的,因为要在北京戒严,居然连北京市长都不应该知道;如果应该知道,难道这样非正式地“透露”一下就具有合法效力了?那也一样很荒谬。更有甚者,李鹏对于赵紫阳的指控之一,就是说赵向鲍彤透露了戒严的决定;  而鲍彤当年与陈希同一样是中共中央委员,鲍同时还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政治秘书。那么,为什么李先念这样告诉陈希同(这已经得到陈的证实)就不是泄密,而赵紫阳把据说是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做出的戒严决定一事告诉政治局常委会的政治秘书(这还仅仅是指控),就要被控“泄密”呢?  再一个例子是,在访谈中,陈希同不断并多次强调:“我不知道”。对于当时的高层政治分歧,他说“我不知道”;对于某领导人当时的作用,他说“我不清楚”;“上面有两个司令部,我不知道”;甚至自己为什么转眼成为阶下之囚,他也说“我不知道”。在当时中共的党和国家领导层中,作为国务委员,陈希同排名大约在第二十几位,  而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的一市之长。我们可以问:如果这样一个人物对于当时的高层政治也是这也“不知道”,那也“不知道”,那么,这样一个人民共和国,究竟广大人民还能知道什么呢?又怎么能够“当家作主”呢?在中共政治运作中,究竟什么人可以知道什么信息,试问有没有章法? 谣言满天,据说是当时政治局势的一个突出特点。  这明显也是政治信息的流通出现问题的表现。如前所述,政府利用官方媒体直接编造谎言,这在当时例证极多。那么,这是否属于造谣、传谣?事实上,在政治高度不透明(本身身在高层、名列国家领导人的陈希同,尚且不知道高层政治的情况)、媒体为政府所操控的制度下,政治谣言一般出于四个来源,即民众传说政治情况、精英透露政治信息、政府公开制造谎言、当局暗地散播谣言;而就内容与事实真相之间的关系来看,所有这些谣言又可以分为四类,即:述说未经权威证实的真相(其中也许有细节出入)、在信息来源受限的情况下了解到了片面的或经过扭曲的真相、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臆造不合真相的信息、在明知真相的情况下编造不是真相的谎言。其中,就来源看,来自当局和与当局相联系的谣言源头,占了四个之中的三个;就内容看,至少前两种,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包括第三种,都是整个社会信息不公开、不透明、民众缺乏知情权的产物。而中国社会信息不公开的病根,今天来看,既不是因为信息技术落后,也不是因为民众素质低下,而症结在于专制政治制度。 在互联网普及的今天,当局及其内部的不同人物、派别和组织,为了某些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散播流言,或虽然掌控媒体但却以“不作为”、不报道来面对关于重大公共事件的信息传播,从而纵容谣言滋生与传播,然后又借口制止谣言来变本加厉地实行媒体与网络控制,大肆剥夺民众对于公共事件的知情权与发言权,更是一种恶劣做法。从最近的、仍在发展之中的王立军、薄熙来事件,不难看出两个方面:一个是,许多开始时候的小道消息,后来往往得到证实,这说明民众探求真相的愿望与能力都是值得肯定的——政府不去顺势扩大民众的知情权,已属违章违宪;而另一个方面则是,许多确属谣诼的流言,很难想象是那些没有接近高层政治之便利的平头百姓所为,更多的倒像是当局之人趁机把水搅浑,误导舆论,愚弄民众,有所企图。一个掌握乃至垄断了媒体的政府,却常常要靠造谣来运作,何其荒唐乃尔之甚也! 的确,呈现在读者面前的,就是这样一幅荒唐、荒谬的政治画图。本书的主人公,曾经是一个荒谬的市长,因为据他自述他在市长任内不了解本市上报中央政府的信息简报,甚至作为市长而签署本市历史上唯一的军事戒严令也是如同木偶一般被人牵线行动;他也曾经是一个荒谬的国家领导人,因为他作为全国排名二十几位的实权人物而完全不知道这个国家的领导层在如何运作,甚至作为中央政府委托的报告人,在向全国最高权力机关报告重大事务时,根本事先没有参与这个报告的讨论和形成;然后他又成为一个荒谬的犯人,  既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夜之间从中共最高权力中心中央政治局的成员跌落为这个党的阶下之囚,也不承认那些对他的犯罪指控有任何事实与法律根据,结果成了一个据说“一分钱也没有贪污”的贪污犯。甚至于,对他的审判也是一场荒谬的游戏:法官不允许他讲话,宣判时不让辩护人出席 ——而这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荒谬还没有到此结束:入狱时,陈希同指控中国法庭是“法西斯法庭”,中国是一个“法西斯国度”;  而在“以罪犯的名义放出来”之后,  继续“接受监狱式的吃喝住行的待遇”时,  他却不能不讴歌当今的“德政”、“仁政”。 还有太多的荒谬,并不止在陈希同身上。比如说,根据陈希同的说法,赵紫阳“不是正式囚犯,也没有正式判刑”,但根据本书作者姚监复的观察(姚先生在赵紫阳晚年曾经数次探望幽囚中的这位前中共中央总书记),陈比赵“更自由”——囚犯还有“正式”不“正式”之说?判刑还有“非正式”判刑?这显然也是“法治中国”的天下奇闻;不是囚犯的,比囚犯还不自由,这是不是也很荒谬?太多这样的荒谬,因为篇幅所限,这里不去逐一指出了。归根到底,陈希同访谈录处处都在显示中共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荒谬和荒唐。 最后,我想说,本书具有一定价值,但要以此直面历史则还远远不够。其中一些欲言又止之处,我在前面的探讨中没有机会一一深究。比如说,陈希同谈到:“学生(经过)劝说后回去了,怎么后来又回广场了?”  我相信这对分析天安门事件的过程是一个重要关节,也相信陈希同了解更多的真相,只不过他目前选择不做进一步披露。又比如说,陈希同透露,“邓小平作出戒严、清场的决定是很不容易的”。  这话是什么意思?陈希同又怎么知道邓的这种“不容易”?总的来说,和读者一道,我愿意感谢姚监复先生的努力,也欣赏陈希同先生的合作,他们因此给人们呈现了这份别人的叙说所难以替代的历史资料。但是,如果本书多有让读者失望之处,那也是不奇怪的。访谈确实已经记下了陈希同对自己被定罪和被判刑的控诉,但并没有记下他对一九八九年北京天安门事件的系统回顾和历史反思。但愿陈先生在历尽沧桑之后,能够继续接受采访,或者自己拿起笔来,详陈真相,真正做到“历史无欺”。 2012年5月3日,于太平洋上“桴浮书屋” 吴国光,纵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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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光: 陈光诚比薄熙来更能考验温家宝

关注老乡陈光诚很久很久了,事态的最近发展似乎到了一个关头。刚刚传出的陈光诚的视频讲话,真诚感人,催人泪下。我希望温家宝总理能对此作出及时的、有效的回应。 首先,陈光诚的要求合情合理、合宪合法,与温家宝近年来关于政治改革的讲话精神是完全一致的。温家宝常讲,公平和正义就像阳光。现在,身处中国一个角落的公民陈光诚,呼吁公平和正义的阳光能够照到山东沂南东师古村。就全国来讲,温家宝讲的话做不到,也许可以理解,非不为也,是不能也;而以一大国总理的权威,如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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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米鹤都:论十三大政治体制改革的经验教训

    一、引言   在脱离学术界20多年之后,自去年年底,陆续参加了一些关于改革问题的学术研讨,看到了人们对于中国未来走向及政治体制改革的热情,似乎又回到了1980年代中后期人们对于改革的热盼之中。这至少说明两点,一是即使社会氛围还不够宽松,但忧国忧民者依然众多,思想照旧活跃。甚至可以说,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在一定范围开始出现。在物欲横流的商业大潮下,大批有识之士仍然保持着执着的追求,不能不说是难能可贵的现象。二是从另一个角度说明社会问题的严重,历史上积累尚未解决的问题和近年来产生的新问题相互交织,社会矛盾已到了十分危险的地步。今天,中国将再次面临向何处去的路口。不过,如果说中国的出路在于改革的话,那么未可乐观的是,人们对政治体制改革的认识上却是分化严重以至尖锐对立。   与十三大政治体制改革前的情况比较,今天的中国和20多年前已经绝非可同日而语,可谓天翻地覆。不仅是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学术界后辈崛起,更重要的是人们思想观念的多元分野。当年的学术界对于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分歧,除极少数人外,大多是拥护和支持的,分歧仅仅在于步子的大小、节奏的快慢、程序的先后和路径的偏差等。而今天的思想界,马立诚先生划分为八个流派,计有:邓小平思想、老左派思潮、新左派思潮、自由主义思潮、民主社会主义思潮、民族主义、新儒家思潮、民粹主义等。1李伟东先生则归纳为十种思潮或六种思潮2。诸多思想流派间,对于要不要搞政治体制改革也有尖锐对立。有人甚至把社会自我完善、改良性质的政治体制改革等同于西方化自由化,把它说成是具有阶级属性的。仅就这点而言,也可以说是一种倒退。这和多年来未能很好总结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教训有关,也和搁置政治体制改革的研讨有关。   今天,在人们感到有必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解决迫在眉睫的社会问题时,却发现在寻找路径时找不到共识了。在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突破口的认识上,有学者则总结计有:以房地产市场改革为突破口、以土地改革为突破口、以解决民生问题为突破口、以缩小收入差距为突破口、以行政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以公众参与为突破口、以铲除垄断行业为突破口、以人事制度为突破口、以建立公民社会为突破口、以宪政改革为突破口等多种诉求。应当说这一总结还并不完全,至少还包括以基层选举、以法制改革为突破口等等。   对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整体设计上更是百家争鸣。从竞选、普选、多党制、三权分立、两院制到言论自由、舆论自由、结社自由,还有党内民主、党内分派等,甚至也有文革式大民主等观点,不一而足。   如果不能把这些社会的思想异见梳理清楚,建立共识,是难以推进中国的改革事业的。更重要的是,如果不能求得社会最广泛的支持,政治体制改革注定无法启动,即使启动了也会再次夭折。   另外,我们如果以今天学术界对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认识和上世纪80年代的研讨进行一些对比,不能不遗憾地说,在对今天社会现象的认识和理性分析上虽然有深入的发展,而在对改革路径的探讨上,却鲜有质的飞跃。   笔者有幸参加过1987年中央政治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属社会主义民主专题组3的研讨,感到有必要旧话重提,回顾一下那次为期一年的集中研讨中的一些基本认识。也许可以为获取今日的改革共识提供一点可供借鉴的经验教训,推动改革事业的良性发展。   二、十三大前后的政治体制改革是一次失败的尝试   首先,笔者认为,十三大前后的政治体制改革是一次失败的尝试,   今天再度谈起政治体制改革,分析一下那次改革的经验教训,实为必要。   没有文化大革命,就没有改革开放。可以说,改革开放就是在文   革极端条件下,逼迫人们进行反思的结果。这种反思是文革中首先在两个群体中展开的,一是以文革中收到打击摧残的老干部群体,一是具有红卫兵和上山下乡经历的第三代青年。4但是这两代人的反思有一个重大差别,即第一代人往往是回归到马克思主义中求解中国的方程式;第三代人甚至在文革中就开始了全方位的探索。这两批人的结合,形成了最早推动改革开放的思想先锋。   邓小平、陈云等为首的一批老一代对专制制度弊病的反思、在解放思想和拨乱反正的基础上,推进了政治体制的改革。邓小平率先提出:“权力过分集中,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对这个问题长期没有足够的认识,成为发生文化大革命的一个重要原因,使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现在再也不能不解决了”。5痛定思痛之后,他们开始寻求限制专权、建立防止文化大革命再次发生的国家机制。同时鉴于经济体制改革的迅猛发展,也需要在政治制度层面上适应和保障。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中国第一次在国家制度层面的政治体制改革启动了。   这次改革首先在社会上进行了较充分的舆论准备。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以理论务虚会、反对“两个凡是”为代表,民间则出现了“民主墙”及很多论坛、刊物,各种思想、观点如雨后春笋般萌发出来,曾有过一段打破思想禁区的热烈气氛。这一过程中,也曾出现过各种小的波折,但总体上还是一个健康的思想氛围。党内上下、体制内外共识性很强,希图遏制改革的保守力量几乎没有市场。邓小平亲自掌舵,由尚未担任总书记的赵紫阳出马担纲,一场自上而下的政治体制改革启动了。   经过一年的研究,中央政治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属七个专题研讨组分别提出了课题报告,由当时的办公室6吴国光等人整理起草了十三大报告中的分报告——中共中央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报告。   今天看来,这个报告是一次夭折的改革的历史记录。为何这样说,是因为这个报告非常之空洞,题目很大,吊起了人们的胃口和过高的期待值,但却缺乏实质性的内容。它最后的落脚点,放在了实质上并不属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党政分开”上面。中国的第一次声势浩大的政治体制改革沦为了一次行政体制改革。   二、对这次改革失败的几点分析   关于中国第一次政治体制改革的失败,很多人认为是由于1989年的政治风波。笔者认为,这种认识流于肤浅。严格地说,即使没有什么风波,第一次政治体制改革注定也要失败。这是因为:   一是它并没有触动原有国家层面的政治制度。   这里需要对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予以定义。笔者认为,必须是涉及国体和政体的改革,即对国家层面政治制度的改革,才能称之为政治体制改革。我们应当区分开经济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执政党体制改革的内容,因为它们追求的目的和功能是不同的,互相间是不可替代的。不应混为一谈。现在还有关于“社会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的说法,笔者认为这些提法要么内涵不清,要么是二级概念,这里不做论述。本文也遵循这一思路进行论述。   在这个意义上,以党政分开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改革无论如何不能称其为政治体制改革。这一改革不仅不能对权力进行制约,反而使已经十分臃肿的官僚队伍急剧膨胀,一套班子成了两套班子。党、政在中国现实中不仅分不开,还增加了内斗。另一方面,更多的位置使更多的干部得到升迁和安排,成为这次“政治体制改革”的直接受益者。而人民群众不仅没有见到实质性的改革成果,反而大幅度增加了对社会管理成本的负担。即使党政分开有其积极的意义,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却走了样,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党企的关系却更加紧密。这又是一个悖论。   略有一点新意的是,十三大把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和多党合作,正式作为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三大后的次年,中共中央又成立了中央政治协商和多党合作制度的研讨小组,笔者也有幸参与其中。这次研讨的最终结果,是建立起中共中央领导人与各民主党派领导人的座谈会制度。但是,它依然没有触动原有国家层面的政治制度,而且缺乏程序上的设定。结果如我们今天看到的那样,这种座谈会实质成为了一种通报性质的不定期会议。对改善国家政治制度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二是它没有达到这次政治体制改革的预期。   根据当时中共中央和邓小平的初衷,这次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是要“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步一步走向制度化、法律化,这是防止文化大革命重演,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但是,这次改革不仅没有解决“防止文化大革命重演”的制度保障,甚至没有建立经济起飞中防治腐败的制度保障。恰恰由于这一点,成为而后发生大规模社会动乱的制度上和体制上的根源之一,也是导致今天发生全面的、渗透至基层的体制性腐败的主要根源。以至于文化大革命结束30多年后,人们依然在担忧二次文革的出现。   三是它没有满足中国社会改革的基本要求。   在政治权力和商品市场密不可分的中国特色下,当时制约权力和对遏制腐败的社会要求已经极为强烈了。人们在总结1989年政治风波的教训时可以看到,正是由于曾对此次改革寄予厚望的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知识阶层深感失望后,社会情绪开始躁动。当时社会的情绪集中在所谓反“官倒”上,人民对此深恶痛绝,希望执政党能够痛下决心从制度上加以遏止。青年学生是社会最敏感的群体,十三大刚刚结束一年多,他们就已经按捺不住而上街了。反过来认识问题,它也说明这一次政治体制改革已然失败。人民看不到任何有效的国家民主体制上的改善、看不到对腐败的制衡和监督,甚至看不到一个被承诺的具体措施及其时间表,而是一些无关痛痒的空话。   四是这次改革的最高领导层缺乏明确的目的和改革的决心魄力。   当时负责领导这次改革的中央领导小组,从一开始就没有充分重视这次改革,大有把这次改革作为完成老一辈革命家交办任务似地对待。他们没有看到,当年社会、党内的改革共识实际上是千载难逢的,悲观地说,此后几乎再难有这样的历史机遇了。但是,领导层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过多地看到困难、阻力和不利因素,迁就于保守的、惰性的力量。他们的主体思路仍然希望遵循先经济、后政治的优先次序,最终让人民失望了。7甚至他们自身也成为其受害者。因为,把这次改革的失败说成是未久发生的政治风波的导因之一,并不为过。   五是各方面在改革突破口的选择上诉求很不一致。   从一开始,人们对这次改革的总体诉求上可以说共识很强,但是在如何选择突破口上面,又可以说上下不一致,体制内外不一致,甚至体制内各门派之间也不一致。所有的改革派们各抒己见,争论不休,也就无法找到一个执政高层能够接受的、又可以满足广大人民民主要求的、同时还能够解决中国社会迫切现实问题的突破口。于是,在各说各话的基础上形成的十三大政治体制改革报告,基本上就是各方主张拼凑出来的,这样的东西怎么可能有政治生命力?当然,有人会说关于政改主要解决党政分开的提法来自于邓小平,这点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就邓小平而言,当时并非没有接受其它突破口的可能。   六是这次改革的启动时机并不合适。   1987年,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闯物价关”的前夕,整体经济形势不容乐观。任何重大政治措施的出台,最佳时机显然是经济的上行期。但是这次的政治体制改革不仅不是在一个稳定的上行期,而是在一个困难重重的门槛前提出的。且不谈人民群众的情绪和感受,就是从这次改革领导人的精力看,势必会更多地关注经济领域的问题。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五人领导小组参与和听取各研讨组的汇报,次数极为有限,领导人的指示和插话往往流于漫谈。字里行间、话里话外,笔者很难相信他们对这些问题有深入的认识和研究。有人提出,1987年的政治体制改革是一次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启动的一次错误的改革。这一说法,不能说毫无道理可言。   从总结历史教训的角度,我们不能不说,当年主持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最高领导层,积极参与其中的体制内外的改革者,以至于整个的思想界、知识界由于缺乏共识,导致关注的焦点分散,而酿就了重大的历史错误。于是,中国第一次政治体制改革的无疾而终成为必然。   这里所谓缺乏共识,当然不是指缺乏对政治体制改革必要性的共识,而是缺乏对改革目标和路径的共识,首先表现在无法选择正确的突破口上。于是造成我们今天的扼腕叹息,在一个得之非易的机遇中,中国社会没有出现制度上的改良,而走上了恶性循环的道路。以至于当年体制内还能支持改革的部分保守力量,之后也干脆摒弃了政治体制改革。更为极端的一些人,如前所述,更把社会自我完善性质的政治体制改革冠以意识形态色彩!另外,它的失败也给后来的领导者制造了障碍,而自我设立起樊篱,成为不作为的充足理由。   就当年改革派们所犯的错误而言,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三点应当记取:一是继续着中国传统政治的“政见之争、宛若仇雠”,缺乏现代政治中的妥协意识;二是不能以实事求是的精神,着手于社会迫切需要的实际问题,而往往从概念出发、从体系出发、从终极价值出发探讨问题;三是诉求分散,不能形成强有力的聚焦点和有效的压强。这些问题是我们今天在讨论政治体制改革中,不能不考虑也依然无法回避的。   1 马立诚:《燕山大讲堂》113期。   2 李伟东先生在不同场合的提法有所不同。   31986年9月,中共中央成立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由赵紫阳、田纪云、胡启立、薄一波、彭冲五个人组成。其职责是:为政治体制改革探讨思路和设计蓝图,提供中央政治局常委决策。小组下面设立一个办公室,办公室由鲍彤、严家其、贺光辉负责(后来又增加了周杰)。同年底,在中央五人研讨小组下面,先后成立了党政分开、党内民主、权力下放、干部和人事制度、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法制等七个专题研讨组,后又成立改革理论组。研讨人员由相关中央国家机关及研究机构抽调领导干部和少量研究人员参与,专题研讨组并与所在部门党组互动。   4 关于第三代人的定义及特征,参见拙著《心路——透视共和国同龄人》,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   5 邓小平1980年8月18日《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   6十三大后各专题研讨组解散,办公室改为常设机构,中共中央政治体制研究室。   7由于笔者所处的地位,耳濡目染的多是间接的传达的信息,这一认识有其主观性。如有错误,希望得到指正。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以上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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