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思

中国选举与治理 | 杜君立:中国9?11

  1   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将19世纪被称之为“帝国的年代”,20世纪则被许多历史学家称为“意识形态的年代”。在这个世纪的最后10年,共产主义集团如多米诺骨牌一般土崩瓦解。政治学家福山以“历史的终结”来盖棺时,亨廷顿如同先知一般又提出“文明的冲突”。刚刚进入一个新千年的新世纪,911就如“约”而至,正可谓一语成谶。   2001年9月11日,本•拉登领导的基地组织战士成功劫持3架美国波音飞机,撞塌世界资本主义象征物——纽约最高摩天大厦世贸中心;这场工业时代的“行为艺术”使3200多商业精英丧生,损失达数万亿美元。此次事件如此严重,以至于美国几乎将其与珍珠港被袭相提并论。以“9•11”为节点,世界历史刚刚迈出意识形态阴影下的冷战,又跨入文明冲突的恐怖主义时代。   911那天晚上9点多钟,我下楼买啤酒,在小店的电视里看见一架飞机撞入世贸大厦,就随口问老板:“什么电影?”老板面无表情地说:“不是电影。”我赶紧跑回家打开电视,守着凤凰卫视连续看了24小时……   尽管美国四分之一的民众怀疑政府公开的911真相,甚至认为是美军导弹炸毁了世贸大厦,而不是被本·拉登战士劫持的波音飞机,但无疑911揭开了后冷战世界进入恐怖主义时代的序幕,意识形态之争在恐怖主义背景下几乎冰消雪融。恐怖主义使战争进入到一种没有敌人的、不对称的超限战时代。越是强大的对手往往越是脆弱,越是弱小的对手往往越是危险。   恐怖主义是弱者对强者的战争,首先它是一场战争。恐怖战争拉平了弱者与强者的等级,如同癌细胞与人的身体,如同蚂蚁与大象,恐怖成为一种最有力的武器,这种危险胜过武器本身。   911悲剧在当时曾经引发了愚民教育下的中国青年广泛的欢呼,从这种现象上我们可以看出恐怖主义的世界基础。值得一提的是,911事件半年后,2002年那个不幸的春天,中国接连发生数起严重空难,数百人遇难。中国民间同样是一片幸灾乐祸的声音——只是因为人们认为“坐飞机的不是贪官污吏就是为富不仁的暴发户”。   如果说美国是一个建立在共同信念下的世界国家的话,那么中国则是一个被唯一一个社团用暴力和权力统治的封闭政治体。开放外向的美国更多地面临着来自传统文明和其他不同文明的杯葛和挑战,封闭内向的中国则主要承受着内部的压力和冲击。因为去公民化和去竞争化,再加上信息极度不自由,透明度极低,缺乏普遍信仰与共识的中国社会基本处于一种原始的自然状态,暴力成为解决社会矛盾的唯一手段,法律与道德几乎已经失去应有的约束力和影响力。强者以暴力掠夺,弱者以暴力抗争;强者以暴力伤害弱者,弱者以暴力伤害更弱者。一个中国逻辑的“和谐”社会下,已经不再有是非之分,而只有强弱之争。   2   当人们都在关注震惊世界和改变世界的“美国911”之时,或者我们更应当低头反思“中国911”,虽然它没有改变世界,甚至没有改变中国,但它却是中国人不幸的当下,甚至是预示着一种不祥的未来。在人们做出应有的改变和努力之前,这种事件将以不断重复的方式为人们带来更多悲剧,从而成为这个时代标志性的印记。   2004年9月11日,美国人正在纪念911事件3周年。这一天,41岁的杨国柱携带汽油和水果刀,闯入苏州市小剑桥幼儿园。20分钟之内有28名儿童被砍伤烧伤。   因为右腿微瘸家境贫困,杨国柱虽然在苏州辛苦打工,但一直未能成家。2002年,政府催逼约4万元的统筹款提留款,并威胁要拆他家的房子。杨柱国的父母吓得双双自杀。杨国柱随后不间断地上访,但无人过问。在这个陌生而又冷漠的城市,这个本分内向、爱小孩子的老实人只能把怨气积压在心底,直到最后崩溃。可以说杨国柱是郑民生的前传而已。虽然无论什么样的社会都难以避免崩溃的杀人狂出现,但我们似乎应当避免杨国柱郑民生们的批量生产。   在杨国柱的“911事件”一年之后,2005年9月11日,31岁的河南农民工艾绪强劫持出租车冲进王府井步行街,制造了3死6伤的又一起“中国911”。 熊培云曾经写了《艾氏911》,来分析这个中国911悲剧的原因。   艾绪强来自河南农村,离婚后到北京一建筑工地开铲车为生。来北京打工5年,但经常拿不到工钱。“我无法在社会生存,我要报复,我选择了与王府井同归于尽!”艾绪强在法庭上慷慨激昂。   公诉人:你为什么要开车撞人?   艾绪强:因为我要报复社会,报复富人。我觉得现在10个城里人有9个都是黑心的。   公诉人:你为什么要选择王府井步行街?   艾绪强:因为我觉得王府井是中国最繁华的中心,是富人聚集的地方。   公诉人:你想致富吗?   艾绪强:(沉默)想。   公诉人:你有致富技能吗?   艾绪强:没有。我无法在社会生存,我选择与王府井同归于尽。   公诉人:你怎么认定来王府井的都是富人?你有特定要报复的人吗?   艾绪强:没有。在我的认识里王府井是富人旅游、散步、购物的地方。   公诉人:那你认为被你杀害的出租车司机也是富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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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 | “擦桌子的主义”之排列组合

都不做,还能指望他“救死扶伤”?多半“见死不救”的。该同学如果当了医生,我可不敢找他看病。 但即便如此,也大可不必“声色俱厉”地去批判。相反,自己的桌子不擦,却冲到隔壁教室去打扫卫生,倒是值得警惕,因为这不符合人之常情。道德必须建立在人性的基础上。违背人之常情的做法,总是难免让人起疑。甚至就连吴方擦遍全班的桌子,吴思当年都怀疑他是否矫情,是否虚伪,或者另有所图。 然而吴方的回答却让他大跌眼镜—— 我没有想那么多,随手就擦了。手里有一块抹布,擦一张桌子也是擦,多抹几下也不费什么事。我没想那么多。 好一个“我没想那么多”!难怪网友沙如雪1991要说,这是更接近于“圣”的人,因为他“天性纯良质朴”。 我同意这个说法。而且我认为,如果当真有此“纯良质朴”之天性,那就用不着争论是“先擦自己的”,还是“先擦别人的”。先擦别人的,是“先人后己”;后擦别人的,是“推己及人”。前者谓之圣,后者谓之贤。二者殊途同归,但后者更容易。毕竟,“及人之老”的前提是“老吾老”,“及人之幼”的前提是“幼吾幼”。孟子尚且如此,何况我等凡俗之辈?故“吾从后”(先擦自己的,后擦别人的)。 顺便说一句,接近于“圣”的吴方,也是这样做的,而且“没想那么多”。 刊载于2011年9月18日《南方都市报》,责任编辑李曼知 因为擦桌子,吴思和吴方有过一次“道德讨论”。 吴思,大家都知道,是“潜规则”一词的发明人。吴方,则是吴思大学里的同班同学,人大中文系七八级的。当时,吴思是班长,吴方是副班长。副班长吴方喜欢擦桌子。他到教室后,先给自己擦,随后给前后左右的同学擦,有时还擦全班的。次数多了,吴思就有点不舒服。于是,班长吴思就跟副班长吴方谈了一次话。再后来,非常“有思”的吴思,对这事做了反思。他写了一篇文章,叫《擦桌子的主义》,刊登在《读书》,也贴在了新浪博客。 很快就有了回帖。网友 “容不得”。容不得什么?容不得别人“自私”,容不得别人“只顾自己”,更容不得只有一个人的桌子干净。因此,要么都擦,要么都不擦。或者,要么都干净,要么都不干净。只擦你一个人的?不行!就你一个人干净?没门! 这其实是一种“集体无意识”。正是它,造成了两个问题。 第一个,是“不宽容”。比方说,只擦自己的桌子,就那么可耻吗?我看未必。除非他把自己桌上的脏东西,都扫到了同桌那边。那才是真该谴责的。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宽容“自私”。只不过,得是“有底线的自私”。这条底线,就是不能损害别人,不能通过“损人”来“利己”。损人利己是缺德。只利己,不利人,也不损人,就包涵一点吧!如果连这都不能容忍,那我们就其实学不会宽容。 第二个问题,就是“唱高调”。比方说,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么,具体到擦桌子这件事,哪个选项最符合这一道德高标呢?第三种,不擦自己的,只擦别人的(C)。但,谁要当真这么做,大家不觉得怪异吗?再说了,你把别人的桌子都擦得干干净净,唯独留下自己这张,打算咋办呀? 也只有让别人来擦了。自己的桌子,为什么要让别人来擦呢?因为一旦擦了自己的,就不算“毫不利己”;唯独只擦别人的,才算“专门利人”。 不过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有你一个人“毫不利己”。结果,是全班只有你一个人的桌子是脏的。另一种,是大家都“专门利人”,整个教室干干净净。 这当然也很好。问题是,这个结果,跟“每个人都擦自己”的,有什么区别?既然没有区别,为什么非得“我擦你的,你擦我的”,不能“我擦我的,你擦你的”?更何况,大家都擦别人的,跟“大家都擦自己”的,哪个更容易?当然是后者。那么,为什么不选更容易的呢?因为有“自私”之嫌。为了避嫌,只好作秀。中国历史上有那么多的“道德秀”,原因就在这里。 实际上,如果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擦干净,天底下就没有脏桌子。每个人都“自扫门前雪”,就没有他人的“瓦上霜”需要操心。相反,如果自己的桌子都擦不干净,又哪里管得了别人的“门前雪”?如此简单的道理,怎么就想不明白? 也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另说,那就是别人不在场,或者无能力。这个时候,就需要援之以手,帮别人一把了。这无疑是很重要的。因为每个人,都会有困难的时候;而帮助,又总是互相的。因此,为了培养互相帮助的精神,也不妨提倡D——既擦自己的,又擦别人的。像某同学那样,顺便擦一下同桌也不干,确实未免过分。举手之劳的事 沙 如雪 1991 说,有一次,儿子班级装吊扇,掉下许多泥土。安装完毕后,有一个同学拿起了抹布。他只把自己的课桌擦得干干净净,而且只擦到三八线的位置,连他同桌那边都不肯擦。 这就好玩了。一个是擦遍全班,另一个是同桌的都不擦,堪称两个极端,两个典型。 想都不用想,立马就会有人做出判断:吴思的同学吴方,是“道德的”; 沙 因为擦桌子,吴思和吴方有过一次“道德讨论”。 吴思,大家都知道,是“潜规则”一词的发明人。吴方,则是吴思大学里的同班同学,人大中文系七八级的。当时,吴思是班长,吴方是副班长。副班长吴方喜欢擦桌子。他到教室后,先给自己擦,随后给前后左右的同学擦,有时还擦全班的。次数多了,吴思就有点不舒服。于是,班长吴思就跟副班长吴方谈了一次话。再后来,非常“有思”的吴思,对这事做了反思。他写了一篇文章,叫《擦桌子的主义》,刊登在《读书》,也贴在了新浪博客。 很快就有了回帖。网友沙如雪1991说,有一次,儿子班级装吊扇,掉下许多泥土。安装完毕后,有一个同学拿起了抹布。他只把自己的课桌擦得干干净净,而且只擦到三八线的位置,连他同桌那边都不肯擦。 这就好玩了。一个是擦遍全班,另一个是同桌的都不擦,堪称两个极端,两个典型。 想都不用想,立马就会有人做出判断:吴思的同学吴方,是“道德的”; 沙如雪1991儿子的那个同学,是“不道德”的。然而“道德的”吴方,却受到吴思的质疑,难道吴思是“不道德”的? 吴思并没有错,因为事情原本就没有那么简单。 实际上,这事当中,包含了好几组选项。比方说,擦,不擦;自己的,别人的;先,后;等等。做一个排列组合,至少会得出以下结果: A,既不擦自己的,也不擦别人的; B,只擦自己的,不擦别人的; C,不擦自己的,只擦别人的; D,既擦自己的,又擦别人的。 其中第四项,又可以分出两种: D-1,先擦自己的,后擦别人的; D-2,先擦别人的,后擦自己的。 第一种(A自己别人的都不擦),当然不好。但,多半也只会被骂作“懒惰”,不会被视为“缺德”。第二种(B只擦自己的,不擦别人的),就麻烦了,很可能遭人鄙视。网友沙如雪1991就说:我听完这件事,脑子里想的第一个问题是,这孩子的父母是什么人? 意思也很清楚:谁家的孩子,这么自私? 不过,如果我们暂时放下道德的判断,只看事情的结果,那么,B决不比A差。至少,教室里还能有一张桌子是干净的。而且,如果大家都像他那样“自私”,整个教室还会干干净净。相反,都学A,又怎么样呢?脏乱不堪。 显然,A并不比B值得提倡。如果硬要反过来,说“宁肯大家都不擦,也不能只擦自己的”,那就类似于“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是“四人帮”的思维了。 既然是“四人帮思维”,为什么还有市场?就因为我们的潜意识中,往往有一种 如雪 1991 儿子的那个同学,是“不道德”的。然而“道德的”吴方,却受到吴思的质疑,难道吴思是“不道德”的? 因为擦桌子,吴思和吴方有过一次“道德讨论”。 吴思,大家都知道,是“潜规则”一词的发明人。吴方,则是吴思大学里的同班同学,人大中文系七八级的。当时,吴思是班长,吴方是副班长。副班长吴方喜欢擦桌子。他到教室后,先给自己擦,随后给前后左右的同学擦,有时还擦全班的。次数多了,吴思就有点不舒服。于是,班长吴思就跟副班长吴方谈了一次话。再后来,非常“有思”的吴思,对这事做了反思。他写了一篇文章,叫《擦桌子的主义》,刊登在《读书》,也贴在了新浪博客。 很快就有了回帖。网友沙如雪1991说,有一次,儿子班级装吊扇,掉下许多泥土。安装完毕后,有一个同学拿起了抹布。他只把自己的课桌擦得干干净净,而且只擦到三八线的位置,连他同桌那边都不肯擦。 这就好玩了。一个是擦遍全班,另一个是同桌的都不擦,堪称两个极端,两个典型。 想都不用想,立马就会有人做出判断:吴思的同学吴方,是“道德的”; 沙如雪1991儿子的那个同学,是“不道德”的。然而“道德的”吴方,却受到吴思的质疑,难道吴思是“不道德”的? 吴思并没有错,因为事情原本就没有那么简单。 实际上,这事当中,包含了好几组选项。比方说,擦,不擦;自己的,别人的;先,后;等等。做一个排列组合,至少会得出以下结果: A,既不擦自己的,也不擦别人的; B,只擦自己的,不擦别人的; C,不擦自己的,只擦别人的; D,既擦自己的,又擦别人的。 其中第四项,又可以分出两种: D-1,先擦自己的,后擦别人的; D-2,先擦别人的,后擦自己的。 第一种(A自己别人的都不擦),当然不好。但,多半也只会被骂作“懒惰”,不会被视为“缺德”。第二种(B只擦自己的,不擦别人的),就麻烦了,很可能遭人鄙视。网友沙如雪1991就说:我听完这件事,脑子里想的第一个问题是,这孩子的父母是什么人? 意思也很清楚:谁家的孩子,这么自私? 不过,如果我们暂时放下道德的判断,只看事情的结果,那么,B决不比A差。至少,教室里还能有一张桌子是干净的。而且,如果大家都像他那样“自私”,整个教室还会干干净净。相反,都学A,又怎么样呢?脏乱不堪。 显然,A并不比B值得提倡。如果硬要反过来,说“宁肯大家都不擦,也不能只擦自己的”,那就类似于“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是“四人帮”的思维了。 既然是“四人帮思维”,为什么还有市场?就因为我们的潜意识中,往往有一种 吴思并没有错,因为事情原本就没有那么简单。 “容不得”。容不得什么?容不得别人“自私”,容不得别人“只顾自己”,更容不得只有一个人的桌子干净。因此,要么都擦,要么都不擦。或者,要么都干净,要么都不干净。只擦你一个人的?不行!就你一个人干净?没门! 这其实是一种“集体无意识”。正是它,造成了两个问题。 第一个,是“不宽容”。比方说,只擦自己的桌子,就那么可耻吗?我看未必。除非他把自己桌上的脏东西,都扫到了同桌那边。那才是真该谴责的。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宽容“自私”。只不过,得是“有底线的自私”。这条底线,就是不能损害别人,不能通过“损人”来“利己”。损人利己是缺德。只利己,不利人,也不损人,就包涵一点吧!如果连这都不能容忍,那我们就其实学不会宽容。 第二个问题,就是“唱高调”。比方说,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么,具体到擦桌子这件事,哪个选项最符合这一道德高标呢?第三种,不擦自己的,只擦别人的(C)。但,谁要当真这么做,大家不觉得怪异吗?再说了,你把别人的桌子都擦得干干净净,唯独留下自己这张,打算咋办呀? 也只有让别人来擦了。自己的桌子,为什么要让别人来擦呢?因为一旦擦了自己的,就不算“毫不利己”;唯独只擦别人的,才算“专门利人”。 不过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有你一个人“毫不利己”。结果,是全班只有你一个人的桌子是脏的。另一种,是大家都“专门利人”,整个教室干干净净。 这当然也很好。问题是,这个结果,跟“每个人都擦自己”的,有什么区别?既然没有区别,为什么非得“我擦你的,你擦我的”,不能“我擦我的,你擦你的”?更何况,大家都擦别人的,跟“大家都擦自己”的,哪个更容易?当然是后者。那么,为什么不选更容易的呢?因为有“自私”之嫌。为了避嫌,只好作秀。中国历史上有那么多的“道德秀”,原因就在这里。 实际上,如果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擦干净,天底下就没有脏桌子。每个人都“自扫门前雪”,就没有他人的“瓦上霜”需要操心。相反,如果自己的桌子都擦不干净,又哪里管得了别人的“门前雪”?如此简单的道理,怎么就想不明白? 也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另说,那就是别人不在场,或者无能力。这个时候,就需要援之以手,帮别人一把了。这无疑是很重要的。因为每个人,都会有困难的时候;而帮助,又总是互相的。因此,为了培养互相帮助的精神,也不妨提倡D——既擦自己的,又擦别人的。像某同学那样,顺便擦一下同桌也不干,确实未免过分。举手之劳的事 实际上,这事当中,包含了好几组选项。比方说,擦,不擦;自己的,别人的;先,后;等等。做一个排列组合,至少会得出以下结果: A ,既不擦自己的,也不擦别人的; B 都不做,还能指望他“救死扶伤”?多半“见死不救”的。该同学如果当了医生,我可不敢找他看病。 但即便如此,也大可不必“声色俱厉”地去批判。相反,自己的桌子不擦,却冲到隔壁教室去打扫卫生,倒是值得警惕,因为这不符合人之常情。道德必须建立在人性的基础上。违背人之常情的做法,总是难免让人起疑。甚至就连吴方擦遍全班的桌子,吴思当年都怀疑他是否矫情,是否虚伪,或者另有所图。 然而吴方的回答却让他大跌眼镜—— 我没有想那么多,随手就擦了。手里有一块抹布,擦一张桌子也是擦,多抹几下也不费什么事。我没想那么多。 好一个“我没想那么多”!难怪网友沙如雪1991要说,这是更接近于“圣”的人,因为他“天性纯良质朴”。 我同意这个说法。而且我认为,如果当真有此“纯良质朴”之天性,那就用不着争论是“先擦自己的”,还是“先擦别人的”。先擦别人的,是“先人后己”;后擦别人的,是“推己及人”。前者谓之圣,后者谓之贤。二者殊途同归,但后者更容易。毕竟,“及人之老”的前提是“老吾老”,“及人之幼”的前提是“幼吾幼”。孟子尚且如此,何况我等凡俗之辈?故“吾从后”(先擦自己的,后擦别人的)。 顺便说一句,接近于“圣”的吴方,也是这样做的,而且“没想那么多”。 刊载于2011年9月18日《南方都市报》,责任编辑李曼知 ,只擦自己的,不擦别人的; C “容不得”。容不得什么?容不得别人“自私”,容不得别人“只顾自己”,更容不得只有一个人的桌子干净。因此,要么都擦,要么都不擦。或者,要么都干净,要么都不干净。只擦你一个人的?不行!就你一个人干净?没门! 这其实是一种“集体无意识”。正是它,造成了两个问题。 第一个,是“不宽容”。比方说,只擦自己的桌子,就那么可耻吗?我看未必。除非他把自己桌上的脏东西,都扫到了同桌那边。那才是真该谴责的。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宽容“自私”。只不过,得是“有底线的自私”。这条底线,就是不能损害别人,不能通过“损人”来“利己”。损人利己是缺德。只利己,不利人,也不损人,就包涵一点吧!如果连这都不能容忍,那我们就其实学不会宽容。 第二个问题,就是“唱高调”。比方说,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么,具体到擦桌子这件事,哪个选项最符合这一道德高标呢?第三种,不擦自己的,只擦别人的(C)。但,谁要当真这么做,大家不觉得怪异吗?再说了,你把别人的桌子都擦得干干净净,唯独留下自己这张,打算咋办呀? 也只有让别人来擦了。自己的桌子,为什么要让别人来擦呢?因为一旦擦了自己的,就不算“毫不利己”;唯独只擦别人的,才算“专门利人”。 不过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有你一个人“毫不利己”。结果,是全班只有你一个人的桌子是脏的。另一种,是大家都“专门利人”,整个教室干干净净。 这当然也很好。问题是,这个结果,跟“每个人都擦自己”的,有什么区别?既然没有区别,为什么非得“我擦你的,你擦我的”,不能“我擦我的,你擦你的”?更何况,大家都擦别人的,跟“大家都擦自己”的,哪个更容易?当然是后者。那么,为什么不选更容易的呢?因为有“自私”之嫌。为了避嫌,只好作秀。中国历史上有那么多的“道德秀”,原因就在这里。 实际上,如果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擦干净,天底下就没有脏桌子。每个人都“自扫门前雪”,就没有他人的“瓦上霜”需要操心。相反,如果自己的桌子都擦不干净,又哪里管得了别人的“门前雪”?如此简单的道理,怎么就想不明白? 也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另说,那就是别人不在场,或者无能力。这个时候,就需要援之以手,帮别人一把了。这无疑是很重要的。因为每个人,都会有困难的时候;而帮助,又总是互相的。因此,为了培养互相帮助的精神,也不妨提倡D——既擦自己的,又擦别人的。像某同学那样,顺便擦一下同桌也不干,确实未免过分。举手之劳的事 ,不擦自己的,只擦别人的; D “容不得”。容不得什么?容不得别人“自私”,容不得别人“只顾自己”,更容不得只有一个人的桌子干净。因此,要么都擦,要么都不擦。或者,要么都干净,要么都不干净。只擦你一个人的?不行!就你一个人干净?没门! 这其实是一种“集体无意识”。正是它,造成了两个问题。 第一个,是“不宽容”。比方说,只擦自己的桌子,就那么可耻吗?我看未必。除非他把自己桌上的脏东西,都扫到了同桌那边。那才是真该谴责的。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宽容“自私”。只不过,得是“有底线的自私”。这条底线,就是不能损害别人,不能通过“损人”来“利己”。损人利己是缺德。只利己,不利人,也不损人,就包涵一点吧!如果连这都不能容忍,那我们就其实学不会宽容。 第二个问题,就是“唱高调”。比方说,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么,具体到擦桌子这件事,哪个选项最符合这一道德高标呢?第三种,不擦自己的,只擦别人的(C)。但,谁要当真这么做,大家不觉得怪异吗?再说了,你把别人的桌子都擦得干干净净,唯独留下自己这张,打算咋办呀? 也只有让别人来擦了。自己的桌子,为什么要让别人来擦呢?因为一旦擦了自己的,就不算“毫不利己”;唯独只擦别人的,才算“专门利人”。 不过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有你一个人“毫不利己”。结果,是全班只有你一个人的桌子是脏的。另一种,是大家都“专门利人”,整个教室干干净净。 这当然也很好。问题是,这个结果,跟“每个人都擦自己”的,有什么区别?既然没有区别,为什么非得“我擦你的,你擦我的”,不能“我擦我的,你擦你的”?更何况,大家都擦别人的,跟“大家都擦自己”的,哪个更容易?当然是后者。那么,为什么不选更容易的呢?因为有“自私”之嫌。为了避嫌,只好作秀。中国历史上有那么多的“道德秀”,原因就在这里。 实际上,如果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擦干净,天底下就没有脏桌子。每个人都“自扫门前雪”,就没有他人的“瓦上霜”需要操心。相反,如果自己的桌子都擦不干净,又哪里管得了别人的“门前雪”?如此简单的道理,怎么就想不明白? 也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另说,那就是别人不在场,或者无能力。这个时候,就需要援之以手,帮别人一把了。这无疑是很重要的。因为每个人,都会有困难的时候;而帮助,又总是互相的。因此,为了培养互相帮助的精神,也不妨提倡D——既擦自己的,又擦别人的。像某同学那样,顺便擦一下同桌也不干,确实未免过分。举手之劳的事 ,既擦自己的,又擦别人的。 其中第四项,又可以分出两种: “容不得”。容不得什么?容不得别人“自私”,容不得别人“只顾自己”,更容不得只有一个人的桌子干净。因此,要么都擦,要么都不擦。或者,要么都干净,要么都不干净。只擦你一个人的?不行!就你一个人干净?没门! 这其实是一种“集体无意识”。正是它,造成了两个问题。 第一个,是“不宽容”。比方说,只擦自己的桌子,就那么可耻吗?我看未必。除非他把自己桌上的脏东西,都扫到了同桌那边。那才是真该谴责的。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宽容“自私”。只不过,得是“有底线的自私”。这条底线,就是不能损害别人,不能通过“损人”来“利己”。损人利己是缺德。只利己,不利人,也不损人,就包涵一点吧!如果连这都不能容忍,那我们就其实学不会宽容。 第二个问题,就是“唱高调”。比方说,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么,具体到擦桌子这件事,哪个选项最符合这一道德高标呢?第三种,不擦自己的,只擦别人的(C)。但,谁要当真这么做,大家不觉得怪异吗?再说了,你把别人的桌子都擦得干干净净,唯独留下自己这张,打算咋办呀? 也只有让别人来擦了。自己的桌子,为什么要让别人来擦呢?因为一旦擦了自己的,就不算“毫不利己”;唯独只擦别人的,才算“专门利人”。 不过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有你一个人“毫不利己”。结果,是全班只有你一个人的桌子是脏的。另一种,是大家都“专门利人”,整个教室干干净净。 这当然也很好。问题是,这个结果,跟“每个人都擦自己”的,有什么区别?既然没有区别,为什么非得“我擦你的,你擦我的”,不能“我擦我的,你擦你的”?更何况,大家都擦别人的,跟“大家都擦自己”的,哪个更容易?当然是后者。那么,为什么不选更容易的呢?因为有“自私”之嫌。为了避嫌,只好作秀。中国历史上有那么多的“道德秀”,原因就在这里。 实际上,如果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擦干净,天底下就没有脏桌子。每个人都“自扫门前雪”,就没有他人的“瓦上霜”需要操心。相反,如果自己的桌子都擦不干净,又哪里管得了别人的“门前雪”?如此简单的道理,怎么就想不明白? 也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另说,那就是别人不在场,或者无能力。这个时候,就需要援之以手,帮别人一把了。这无疑是很重要的。因为每个人,都会有困难的时候;而帮助,又总是互相的。因此,为了培养互相帮助的精神,也不妨提倡D——既擦自己的,又擦别人的。像某同学那样,顺便擦一下同桌也不干,确实未免过分。举手之劳的事 D - 1 ,先擦自己的,后擦别人的; D - 2 “容不得”。容不得什么?容不得别人“自私”,容不得别人“只顾自己”,更容不得只有一个人的桌子干净。因此,要么都擦,要么都不擦。或者,要么都干净,要么都不干净。只擦你一个人的?不行!就你一个人干净?没门! 这其实是一种“集体无意识”。正是它,造成了两个问题。 第一个,是“不宽容”。比方说,只擦自己的桌子,就那么可耻吗?我看未必。除非他把自己桌上的脏东西,都扫到了同桌那边。那才是真该谴责的。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宽容“自私”。只不过,得是“有底线的自私”。这条底线,就是不能损害别人,不能通过“损人”来“利己”。损人利己是缺德。只利己,不利人,也不损人,就包涵一点吧!如果连这都不能容忍,那我们就其实学不会宽容。 第二个问题,就是“唱高调”。比方说,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么,具体到擦桌子这件事,哪个选项最符合这一道德高标呢?第三种,不擦自己的,只擦别人的(C)。但,谁要当真这么做,大家不觉得怪异吗?再说了,你把别人的桌子都擦得干干净净,唯独留下自己这张,打算咋办呀? 也只有让别人来擦了。自己的桌子,为什么要让别人来擦呢?因为一旦擦了自己的,就不算“毫不利己”;唯独只擦别人的,才算“专门利人”。 不过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有你一个人“毫不利己”。结果,是全班只有你一个人的桌子是脏的。另一种,是大家都“专门利人”,整个教室干干净净。 这当然也很好。问题是,这个结果,跟“每个人都擦自己”的,有什么区别?既然没有区别,为什么非得“我擦你的,你擦我的”,不能“我擦我的,你擦你的”?更何况,大家都擦别人的,跟“大家都擦自己”的,哪个更容易?当然是后者。那么,为什么不选更容易的呢?因为有“自私”之嫌。为了避嫌,只好作秀。中国历史上有那么多的“道德秀”,原因就在这里。 实际上,如果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擦干净,天底下就没有脏桌子。每个人都“自扫门前雪”,就没有他人的“瓦上霜”需要操心。相反,如果自己的桌子都擦不干净,又哪里管得了别人的“门前雪”?如此简单的道理,怎么就想不明白? 也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另说,那就是别人不在场,或者无能力。这个时候,就需要援之以手,帮别人一把了。这无疑是很重要的。因为每个人,都会有困难的时候;而帮助,又总是互相的。因此,为了培养互相帮助的精神,也不妨提倡D——既擦自己的,又擦别人的。像某同学那样,顺便擦一下同桌也不干,确实未免过分。举手之劳的事 ,先擦别人的,后擦自己的。 第一种( 因为擦桌子,吴思和吴方有过一次“道德讨论”。 吴思,大家都知道,是“潜规则”一词的发明人。吴方,则是吴思大学里的同班同学,人大中文系七八级的。当时,吴思是班长,吴方是副班长。副班长吴方喜欢擦桌子。他到教室后,先给自己擦,随后给前后左右的同学擦,有时还擦全班的。次数多了,吴思就有点不舒服。于是,班长吴思就跟副班长吴方谈了一次话。再后来,非常“有思”的吴思,对这事做了反思。他写了一篇文章,叫《擦桌子的主义》,刊登在《读书》,也贴在了新浪博客。 很快就有了回帖。网友沙如雪1991说,有一次,儿子班级装吊扇,掉下许多泥土。安装完毕后,有一个同学拿起了抹布。他只把自己的课桌擦得干干净净,而且只擦到三八线的位置,连他同桌那边都不肯擦。 这就好玩了。一个是擦遍全班,另一个是同桌的都不擦,堪称两个极端,两个典型。 想都不用想,立马就会有人做出判断:吴思的同学吴方,是“道德的”; 沙如雪1991儿子的那个同学,是“不道德”的。然而“道德的”吴方,却受到吴思的质疑,难道吴思是“不道德”的? 吴思并没有错,因为事情原本就没有那么简单。 实际上,这事当中,包含了好几组选项。比方说,擦,不擦;自己的,别人的;先,后;等等。做一个排列组合,至少会得出以下结果: A,既不擦自己的,也不擦别人的; B,只擦自己的,不擦别人的; C,不擦自己的,只擦别人的; D,既擦自己的,又擦别人的。 其中第四项,又可以分出两种: D-1,先擦自己的,后擦别人的; D-2,先擦别人的,后擦自己的。 第一种(A自己别人的都不擦),当然不好。但,多半也只会被骂作“懒惰”,不会被视为“缺德”。第二种(B只擦自己的,不擦别人的),就麻烦了,很可能遭人鄙视。网友沙如雪1991就说:我听完这件事,脑子里想的第一个问题是,这孩子的父母是什么人? 意思也很清楚:谁家的孩子,这么自私? 不过,如果我们暂时放下道德的判断,只看事情的结果,那么,B决不比A差。至少,教室里还能有一张桌子是干净的。而且,如果大家都像他那样“自私”,整个教室还会干干净净。相反,都学A,又怎么样呢?脏乱不堪。 显然,A并不比B值得提倡。如果硬要反过来,说“宁肯大家都不擦,也不能只擦自己的”,那就类似于“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是“四人帮”的思维了。 既然是“四人帮思维”,为什么还有市场?就因为我们的潜意识中,往往有一种 A 自己别人的都不擦),当然不好。但,多半也只会被骂作“懒惰”,不会被视为“缺德”。第二种( B “容不得”。容不得什么?容不得别人“自私”,容不得别人“只顾自己”,更容不得只有一个人的桌子干净。因此,要么都擦,要么都不擦。或者,要么都干净,要么都不干净。只擦你一个人的?不行!就你一个人干净?没门! 这其实是一种“集体无意识”。正是它,造成了两个问题。 第一个,是“不宽容”。比方说,只擦自己的桌子,就那么可耻吗?我看未必。除非他把自己桌上的脏东西,都扫到了同桌那边。那才是真该谴责的。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宽容“自私”。只不过,得是“有底线的自私”。这条底线,就是不能损害别人,不能通过“损人”来“利己”。损人利己是缺德。只利己,不利人,也不损人,就包涵一点吧!如果连这都不能容忍,那我们就其实学不会宽容。 第二个问题,就是“唱高调”。比方说,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么,具体到擦桌子这件事,哪个选项最符合这一道德高标呢?第三种,不擦自己的,只擦别人的(C)。但,谁要当真这么做,大家不觉得怪异吗?再说了,你把别人的桌子都擦得干干净净,唯独留下自己这张,打算咋办呀? 也只有让别人来擦了。自己的桌子,为什么要让别人来擦呢?因为一旦擦了自己的,就不算“毫不利己”;唯独只擦别人的,才算“专门利人”。 不过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有你一个人“毫不利己”。结果,是全班只有你一个人的桌子是脏的。另一种,是大家都“专门利人”,整个教室干干净净。 这当然也很好。问题是,这个结果,跟“每个人都擦自己”的,有什么区别?既然没有区别,为什么非得“我擦你的,你擦我的”,不能“我擦我的,你擦你的”?更何况,大家都擦别人的,跟“大家都擦自己”的,哪个更容易?当然是后者。那么,为什么不选更容易的呢?因为有“自私”之嫌。为了避嫌,只好作秀。中国历史上有那么多的“道德秀”,原因就在这里。 实际上,如果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擦干净,天底下就没有脏桌子。每个人都“自扫门前雪”,就没有他人的“瓦上霜”需要操心。相反,如果自己的桌子都擦不干净,又哪里管得了别人的“门前雪”?如此简单的道理,怎么就想不明白? 也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另说,那就是别人不在场,或者无能力。这个时候,就需要援之以手,帮别人一把了。这无疑是很重要的。因为每个人,都会有困难的时候;而帮助,又总是互相的。因此,为了培养互相帮助的精神,也不妨提倡D——既擦自己的,又擦别人的。像某同学那样,顺便擦一下同桌也不干,确实未免过分。举手之劳的事 只擦自己的,不擦别人的),就麻烦了,很可能遭人鄙视。网友 沙 如雪 因为擦桌子,吴思和吴方有过一次“道德讨论”。 吴思,大家都知道,是“潜规则”一词的发明人。吴方,则是吴思大学里的同班同学,人大中文系七八级的。当时,吴思是班长,吴方是副班长。副班长吴方喜欢擦桌子。他到教室后,先给自己擦,随后给前后左右的同学擦,有时还擦全班的。次数多了,吴思就有点不舒服。于是,班长吴思就跟副班长吴方谈了一次话。再后来,非常“有思”的吴思,对这事做了反思。他写了一篇文章,叫《擦桌子的主义》,刊登在《读书》,也贴在了新浪博客。 很快就有了回帖。网友沙如雪1991说,有一次,儿子班级装吊扇,掉下许多泥土。安装完毕后,有一个同学拿起了抹布。他只把自己的课桌擦得干干净净,而且只擦到三八线的位置,连他同桌那边都不肯擦。 这就好玩了。一个是擦遍全班,另一个是同桌的都不擦,堪称两个极端,两个典型。 想都不用想,立马就会有人做出判断:吴思的同学吴方,是“道德的”; 沙如雪1991儿子的那个同学,是“不道德”的。然而“道德的”吴方,却受到吴思的质疑,难道吴思是“不道德”的? 吴思并没有错,因为事情原本就没有那么简单。 实际上,这事当中,包含了好几组选项。比方说,擦,不擦;自己的,别人的;先,后;等等。做一个排列组合,至少会得出以下结果: A,既不擦自己的,也不擦别人的; B,只擦自己的,不擦别人的; C,不擦自己的,只擦别人的; D,既擦自己的,又擦别人的。 其中第四项,又可以分出两种: D-1,先擦自己的,后擦别人的; D-2,先擦别人的,后擦自己的。 第一种(A自己别人的都不擦),当然不好。但,多半也只会被骂作“懒惰”,不会被视为“缺德”。第二种(B只擦自己的,不擦别人的),就麻烦了,很可能遭人鄙视。网友沙如雪1991就说:我听完这件事,脑子里想的第一个问题是,这孩子的父母是什么人? 意思也很清楚:谁家的孩子,这么自私? 不过,如果我们暂时放下道德的判断,只看事情的结果,那么,B决不比A差。至少,教室里还能有一张桌子是干净的。而且,如果大家都像他那样“自私”,整个教室还会干干净净。相反,都学A,又怎么样呢?脏乱不堪。 显然,A并不比B值得提倡。如果硬要反过来,说“宁肯大家都不擦,也不能只擦自己的”,那就类似于“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是“四人帮”的思维了。 既然是“四人帮思维”,为什么还有市场?就因为我们的潜意识中,往往有一种 1991 就说:我听完这件事,脑子里想的第一个问题是,这孩子的父母是什么人? 都不做,还能指望他“救死扶伤”?多半“见死不救”的。该同学如果当了医生,我可不敢找他看病。 但即便如此,也大可不必“声色俱厉”地去批判。相反,自己的桌子不擦,却冲到隔壁教室去打扫卫生,倒是值得警惕,因为这不符合人之常情。道德必须建立在人性的基础上。违背人之常情的做法,总是难免让人起疑。甚至就连吴方擦遍全班的桌子,吴思当年都怀疑他是否矫情,是否虚伪,或者另有所图。 然而吴方的回答却让他大跌眼镜—— 我没有想那么多,随手就擦了。手里有一块抹布,擦一张桌子也是擦,多抹几下也不费什么事。我没想那么多。 好一个“我没想那么多”!难怪网友沙如雪1991要说,这是更接近于“圣”的人,因为他“天性纯良质朴”。 我同意这个说法。而且我认为,如果当真有此“纯良质朴”之天性,那就用不着争论是“先擦自己的”,还是“先擦别人的”。先擦别人的,是“先人后己”;后擦别人的,是“推己及人”。前者谓之圣,后者谓之贤。二者殊途同归,但后者更容易。毕竟,“及人之老”的前提是“老吾老”,“及人之幼”的前提是“幼吾幼”。孟子尚且如此,何况我等凡俗之辈?故“吾从后”(先擦自己的,后擦别人的)。 顺便说一句,接近于“圣”的吴方,也是这样做的,而且“没想那么多”。 刊载于2011年9月18日《南方都市报》,责任编辑李曼知 意思也很清楚:谁家的孩子,这么自私? 不过,如果我们暂时放下道德的判断,只看事情的结果,那么, B 决不比 A 都不做,还能指望他“救死扶伤”?多半“见死不救”的。该同学如果当了医生,我可不敢找他看病。 但即便如此,也大可不必“声色俱厉”地去批判。相反,自己的桌子不擦,却冲到隔壁教室去打扫卫生,倒是值得警惕,因为这不符合人之常情。道德必须建立在人性的基础上。违背人之常情的做法,总是难免让人起疑。甚至就连吴方擦遍全班的桌子,吴思当年都怀疑他是否矫情,是否虚伪,或者另有所图。 然而吴方的回答却让他大跌眼镜—— 我没有想那么多,随手就擦了。手里有一块抹布,擦一张桌子也是擦,多抹几下也不费什么事。我没想那么多。 好一个“我没想那么多”!难怪网友沙如雪1991要说,这是更接近于“圣”的人,因为他“天性纯良质朴”。 我同意这个说法。而且我认为,如果当真有此“纯良质朴”之天性,那就用不着争论是“先擦自己的”,还是“先擦别人的”。先擦别人的,是“先人后己”;后擦别人的,是“推己及人”。前者谓之圣,后者谓之贤。二者殊途同归,但后者更容易。毕竟,“及人之老”的前提是“老吾老”,“及人之幼”的前提是“幼吾幼”。孟子尚且如此,何况我等凡俗之辈?故“吾从后”(先擦自己的,后擦别人的)。 顺便说一句,接近于“圣”的吴方,也是这样做的,而且“没想那么多”。 刊载于2011年9月18日《南方都市报》,责任编辑李曼知 差。至少,教室里还能有一张桌子是干净的。而且,如果大家都像他那样“自私”,整个教室还会干干净净。相反,都学 A ,又怎么样呢?脏乱不堪。 都不做,还能指望他“救死扶伤”?多半“见死不救”的。该同学如果当了医生,我可不敢找他看病。 但即便如此,也大可不必“声色俱厉”地去批判。相反,自己的桌子不擦,却冲到隔壁教室去打扫卫生,倒是值得警惕,因为这不符合人之常情。道德必须建立在人性的基础上。违背人之常情的做法,总是难免让人起疑。甚至就连吴方擦遍全班的桌子,吴思当年都怀疑他是否矫情,是否虚伪,或者另有所图。 然而吴方的回答却让他大跌眼镜—— 我没有想那么多,随手就擦了。手里有一块抹布,擦一张桌子也是擦,多抹几下也不费什么事。我没想那么多。 好一个“我没想那么多”!难怪网友沙如雪1991要说,这是更接近于“圣”的人,因为他“天性纯良质朴”。 我同意这个说法。而且我认为,如果当真有此“纯良质朴”之天性,那就用不着争论是“先擦自己的”,还是“先擦别人的”。先擦别人的,是“先人后己”;后擦别人的,是“推己及人”。前者谓之圣,后者谓之贤。二者殊途同归,但后者更容易。毕竟,“及人之老”的前提是“老吾老”,“及人之幼”的前提是“幼吾幼”。孟子尚且如此,何况我等凡俗之辈?故“吾从后”(先擦自己的,后擦别人的)。 顺便说一句,接近于“圣”的吴方,也是这样做的,而且“没想那么多”。 刊载于2011年9月18日《南方都市报》,责任编辑李曼知 显然, A “容不得”。容不得什么?容不得别人“自私”,容不得别人“只顾自己”,更容不得只有一个人的桌子干净。因此,要么都擦,要么都不擦。或者,要么都干净,要么都不干净。只擦你一个人的?不行!就你一个人干净?没门! 这其实是一种“集体无意识”。正是它,造成了两个问题。 第一个,是“不宽容”。比方说,只擦自己的桌子,就那么可耻吗?我看未必。除非他把自己桌上的脏东西,都扫到了同桌那边。那才是真该谴责的。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宽容“自私”。只不过,得是“有底线的自私”。这条底线,就是不能损害别人,不能通过“损人”来“利己”。损人利己是缺德。只利己,不利人,也不损人,就包涵一点吧!如果连这都不能容忍,那我们就其实学不会宽容。 第二个问题,就是“唱高调”。比方说,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么,具体到擦桌子这件事,哪个选项最符合这一道德高标呢?第三种,不擦自己的,只擦别人的(C)。但,谁要当真这么做,大家不觉得怪异吗?再说了,你把别人的桌子都擦得干干净净,唯独留下自己这张,打算咋办呀? 也只有让别人来擦了。自己的桌子,为什么要让别人来擦呢?因为一旦擦了自己的,就不算“毫不利己”;唯独只擦别人的,才算“专门利人”。 不过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有你一个人“毫不利己”。结果,是全班只有你一个人的桌子是脏的。另一种,是大家都“专门利人”,整个教室干干净净。 这当然也很好。问题是,这个结果,跟“每个人都擦自己”的,有什么区别?既然没有区别,为什么非得“我擦你的,你擦我的”,不能“我擦我的,你擦你的”?更何况,大家都擦别人的,跟“大家都擦自己”的,哪个更容易?当然是后者。那么,为什么不选更容易的呢?因为有“自私”之嫌。为了避嫌,只好作秀。中国历史上有那么多的“道德秀”,原因就在这里。 实际上,如果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擦干净,天底下就没有脏桌子。每个人都“自扫门前雪”,就没有他人的“瓦上霜”需要操心。相反,如果自己的桌子都擦不干净,又哪里管得了别人的“门前雪”?如此简单的道理,怎么就想不明白? 也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另说,那就是别人不在场,或者无能力。这个时候,就需要援之以手,帮别人一把了。这无疑是很重要的。因为每个人,都会有困难的时候;而帮助,又总是互相的。因此,为了培养互相帮助的精神,也不妨提倡D——既擦自己的,又擦别人的。像某同学那样,顺便擦一下同桌也不干,确实未免过分。举手之劳的事 并不比 B 值得提倡。如果硬要反过来,说“宁肯大家都不擦,也不能只擦自己的”,那就类似于“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是“四人帮”的思维了。 因为擦桌子,吴思和吴方有过一次“道德讨论”。 吴思,大家都知道,是“潜规则”一词的发明人。吴方,则是吴思大学里的同班同学,人大中文系七八级的。当时,吴思是班长,吴方是副班长。副班长吴方喜欢擦桌子。他到教室后,先给自己擦,随后给前后左右的同学擦,有时还擦全班的。次数多了,吴思就有点不舒服。于是,班长吴思就跟副班长吴方谈了一次话。再后来,非常“有思”的吴思,对这事做了反思。他写了一篇文章,叫《擦桌子的主义》,刊登在《读书》,也贴在了新浪博客。 很快就有了回帖。网友沙如雪1991说,有一次,儿子班级装吊扇,掉下许多泥土。安装完毕后,有一个同学拿起了抹布。他只把自己的课桌擦得干干净净,而且只擦到三八线的位置,连他同桌那边都不肯擦。 这就好玩了。一个是擦遍全班,另一个是同桌的都不擦,堪称两个极端,两个典型。 想都不用想,立马就会有人做出判断:吴思的同学吴方,是“道德的”; 沙如雪1991儿子的那个同学,是“不道德”的。然而“道德的”吴方,却受到吴思的质疑,难道吴思是“不道德”的? 吴思并没有错,因为事情原本就没有那么简单。 实际上,这事当中,包含了好几组选项。比方说,擦,不擦;自己的,别人的;先,后;等等。做一个排列组合,至少会得出以下结果: A,既不擦自己的,也不擦别人的; B,只擦自己的,不擦别人的; C,不擦自己的,只擦别人的; D,既擦自己的,又擦别人的。 其中第四项,又可以分出两种: D-1,先擦自己的,后擦别人的; D-2,先擦别人的,后擦自己的。 第一种(A自己别人的都不擦),当然不好。但,多半也只会被骂作“懒惰”,不会被视为“缺德”。第二种(B只擦自己的,不擦别人的),就麻烦了,很可能遭人鄙视。网友沙如雪1991就说:我听完这件事,脑子里想的第一个问题是,这孩子的父母是什么人? 意思也很清楚:谁家的孩子,这么自私? 不过,如果我们暂时放下道德的判断,只看事情的结果,那么,B决不比A差。至少,教室里还能有一张桌子是干净的。而且,如果大家都像他那样“自私”,整个教室还会干干净净。相反,都学A,又怎么样呢?脏乱不堪。 显然,A并不比B值得提倡。如果硬要反过来,说“宁肯大家都不擦,也不能只擦自己的”,那就类似于“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是“四人帮”的思维了。 既然是“四人帮思维”,为什么还有市场?就因为我们的潜意识中,往往有一种 既然是“四人帮思维”,为什么还有市场?就因为我们的潜意识中,往往有一种“容不得”。容不得什么?容不得别人“自私”,容不得别人“只顾自己”,更容不得只有一个人的桌子干净。因此,要么都擦,要么都不擦。或者,要么都干净,要么都不干净。只擦你一个人的?不行!就你一个人干净?没门! 这其实是一种“集体无意识”。正是它,造成了两个问题。 第一个,是“不宽容”。比方说,只擦自己的桌子,就那么可耻吗?我看未必。除非他把自己桌上的脏东西,都扫到了同桌那边。那才是真该谴责的。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宽容“自私”。只不过,得是“有底线的自私”。这条底线,就是不能损害别人,不能通过“损人”来“利己”。损人利己是缺德。只利己,不利人,也不损人,就包涵一点吧!如果连这都不能容忍,那我们就其实学不会宽容。 第二个问题,就是“唱高调”。比方说,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么,具体到擦桌子这件事,哪个选项最符合这一道德高标呢?第三种 , 因为擦桌子,吴思和吴方有过一次“道德讨论”。 吴思,大家都知道,是“潜规则”一词的发明人。吴方,则是吴思大学里的同班同学,人大中文系七八级的。当时,吴思是班长,吴方是副班长。副班长吴方喜欢擦桌子。他到教室后,先给自己擦,随后给前后左右的同学擦,有时还擦全班的。次数多了,吴思就有点不舒服。于是,班长吴思就跟副班长吴方谈了一次话。再后来,非常“有思”的吴思,对这事做了反思。他写了一篇文章,叫《擦桌子的主义》,刊登在《读书》,也贴在了新浪博客。 很快就有了回帖。网友沙如雪1991说,有一次,儿子班级装吊扇,掉下许多泥土。安装完毕后,有一个同学拿起了抹布。他只把自己的课桌擦得干干净净,而且只擦到三八线的位置,连他同桌那边都不肯擦。 这就好玩了。一个是擦遍全班,另一个是同桌的都不擦,堪称两个极端,两个典型。 想都不用想,立马就会有人做出判断:吴思的同学吴方,是“道德的”; 沙如雪1991儿子的那个同学,是“不道德”的。然而“道德的”吴方,却受到吴思的质疑,难道吴思是“不道德”的? 吴思并没有错,因为事情原本就没有那么简单。 实际上,这事当中,包含了好几组选项。比方说,擦,不擦;自己的,别人的;先,后;等等。做一个排列组合,至少会得出以下结果: A,既不擦自己的,也不擦别人的; B,只擦自己的,不擦别人的; C,不擦自己的,只擦别人的; D,既擦自己的,又擦别人的。 其中第四项,又可以分出两种: D-1,先擦自己的,后擦别人的; D-2,先擦别人的,后擦自己的。 第一种(A自己别人的都不擦),当然不好。但,多半也只会被骂作“懒惰”,不会被视为“缺德”。第二种(B只擦自己的,不擦别人的),就麻烦了,很可能遭人鄙视。网友沙如雪1991就说:我听完这件事,脑子里想的第一个问题是,这孩子的父母是什么人? 意思也很清楚:谁家的孩子,这么自私? 不过,如果我们暂时放下道德的判断,只看事情的结果,那么,B决不比A差。至少,教室里还能有一张桌子是干净的。而且,如果大家都像他那样“自私”,整个教室还会干干净净。相反,都学A,又怎么样呢?脏乱不堪。 显然,A并不比B值得提倡。如果硬要反过来,说“宁肯大家都不擦,也不能只擦自己的”,那就类似于“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是“四人帮”的思维了。 既然是“四人帮思维”,为什么还有市场?就因为我们的潜意识中,往往有一种 不擦自己的,只擦别人的( C )。但,谁要当真这么做,大家不觉得怪异吗?再说了,你把别人的桌子都擦得干干净净,唯独留下自己这张,打算咋办呀? 也只有让别人来擦了。自己的桌子,为什么要让别人来擦呢?因为一旦擦了自己的,就不算“毫不利己”;唯独只擦别人的,才算“专门利人”。 因为擦桌子,吴思和吴方有过一次“道德讨论”。 吴思,大家都知道,是“潜规则”一词的发明人。吴方,则是吴思大学里的同班同学,人大中文系七八级的。当时,吴思是班长,吴方是副班长。副班长吴方喜欢擦桌子。他到教室后,先给自己擦,随后给前后左右的同学擦,有时还擦全班的。次数多了,吴思就有点不舒服。于是,班长吴思就跟副班长吴方谈了一次话。再后来,非常“有思”的吴思,对这事做了反思。他写了一篇文章,叫《擦桌子的主义》,刊登在《读书》,也贴在了新浪博客。 很快就有了回帖。网友沙如雪1991说,有一次,儿子班级装吊扇,掉下许多泥土。安装完毕后,有一个同学拿起了抹布。他只把自己的课桌擦得干干净净,而且只擦到三八线的位置,连他同桌那边都不肯擦。 这就好玩了。一个是擦遍全班,另一个是同桌的都不擦,堪称两个极端,两个典型。 想都不用想,立马就会有人做出判断:吴思的同学吴方,是“道德的”; 沙如雪1991儿子的那个同学,是“不道德”的。然而“道德的”吴方,却受到吴思的质疑,难道吴思是“不道德”的? 吴思并没有错,因为事情原本就没有那么简单。 实际上,这事当中,包含了好几组选项。比方说,擦,不擦;自己的,别人的;先,后;等等。做一个排列组合,至少会得出以下结果: A,既不擦自己的,也不擦别人的; B,只擦自己的,不擦别人的; C,不擦自己的,只擦别人的; D,既擦自己的,又擦别人的。 其中第四项,又可以分出两种: D-1,先擦自己的,后擦别人的; D-2,先擦别人的,后擦自己的。 第一种(A自己别人的都不擦),当然不好。但,多半也只会被骂作“懒惰”,不会被视为“缺德”。第二种(B只擦自己的,不擦别人的),就麻烦了,很可能遭人鄙视。网友沙如雪1991就说:我听完这件事,脑子里想的第一个问题是,这孩子的父母是什么人? 意思也很清楚:谁家的孩子,这么自私? 不过,如果我们暂时放下道德的判断,只看事情的结果,那么,B决不比A差。至少,教室里还能有一张桌子是干净的。而且,如果大家都像他那样“自私”,整个教室还会干干净净。相反,都学A,又怎么样呢?脏乱不堪。 显然,A并不比B值得提倡。如果硬要反过来,说“宁肯大家都不擦,也不能只擦自己的”,那就类似于“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是“四人帮”的思维了。 既然是“四人帮思维”,为什么还有市场?就因为我们的潜意识中,往往有一种 不过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有你一个人“毫不利己”。结果,是全班只有你一个人的桌子是脏的。另一种,是大家都“专门利人”,整个教室干干净净。 这当然也很好。问题是,这个结果,跟“每个人都擦自己”的,有什么区别?既然没有区别,为什么非得“我擦你的,你擦我的”,不能“我擦我的,你擦你的”?更何况,大家都擦别人的,跟“大家都擦自己”的,哪个更容易?当然是后者。那么,为什么不选更容易的呢?因为有“自私”之嫌。为了避嫌,只好作秀。中国历史上有那么多的“道德秀”,原因就在这里。 都不做,还能指望他“救死扶伤”?多半“见死不救”的。该同学如果当了医生,我可不敢找他看病。 但即便如此,也大可不必“声色俱厉”地去批判。相反,自己的桌子不擦,却冲到隔壁教室去打扫卫生,倒是值得警惕,因为这不符合人之常情。道德必须建立在人性的基础上。违背人之常情的做法,总是难免让人起疑。甚至就连吴方擦遍全班的桌子,吴思当年都怀疑他是否矫情,是否虚伪,或者另有所图。 然而吴方的回答却让他大跌眼镜—— 我没有想那么多,随手就擦了。手里有一块抹布,擦一张桌子也是擦,多抹几下也不费什么事。我没想那么多。 好一个“我没想那么多”!难怪网友沙如雪1991要说,这是更接近于“圣”的人,因为他“天性纯良质朴”。 我同意这个说法。而且我认为,如果当真有此“纯良质朴”之天性,那就用不着争论是“先擦自己的”,还是“先擦别人的”。先擦别人的,是“先人后己”;后擦别人的,是“推己及人”。前者谓之圣,后者谓之贤。二者殊途同归,但后者更容易。毕竟,“及人之老”的前提是“老吾老”,“及人之幼”的前提是“幼吾幼”。孟子尚且如此,何况我等凡俗之辈?故“吾从后”(先擦自己的,后擦别人的)。 顺便说一句,接近于“圣”的吴方,也是这样做的,而且“没想那么多”。 刊载于2011年9月18日《南方都市报》,责任编辑李曼知 实际上,如果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擦干净,天底下就没有脏桌子。每个人都“自扫门前雪”,就没有他人的“瓦上霜”需要操心。相反,如果自己的桌子都擦不干净,又哪里管得了别人的“门前雪”?如此简单的道理,怎么就想不明白? 因为擦桌子,吴思和吴方有过一次“道德讨论”。 吴思,大家都知道,是“潜规则”一词的发明人。吴方,则是吴思大学里的同班同学,人大中文系七八级的。当时,吴思是班长,吴方是副班长。副班长吴方喜欢擦桌子。他到教室后,先给自己擦,随后给前后左右的同学擦,有时还擦全班的。次数多了,吴思就有点不舒服。于是,班长吴思就跟副班长吴方谈了一次话。再后来,非常“有思”的吴思,对这事做了反思。他写了一篇文章,叫《擦桌子的主义》,刊登在《读书》,也贴在了新浪博客。 很快就有了回帖。网友沙如雪1991说,有一次,儿子班级装吊扇,掉下许多泥土。安装完毕后,有一个同学拿起了抹布。他只把自己的课桌擦得干干净净,而且只擦到三八线的位置,连他同桌那边都不肯擦。 这就好玩了。一个是擦遍全班,另一个是同桌的都不擦,堪称两个极端,两个典型。 想都不用想,立马就会有人做出判断:吴思的同学吴方,是“道德的”; 沙如雪1991儿子的那个同学,是“不道德”的。然而“道德的”吴方,却受到吴思的质疑,难道吴思是“不道德”的? 吴思并没有错,因为事情原本就没有那么简单。 实际上,这事当中,包含了好几组选项。比方说,擦,不擦;自己的,别人的;先,后;等等。做一个排列组合,至少会得出以下结果: A,既不擦自己的,也不擦别人的; B,只擦自己的,不擦别人的; C,不擦自己的,只擦别人的; D,既擦自己的,又擦别人的。 其中第四项,又可以分出两种: D-1,先擦自己的,后擦别人的; D-2,先擦别人的,后擦自己的。 第一种(A自己别人的都不擦),当然不好。但,多半也只会被骂作“懒惰”,不会被视为“缺德”。第二种(B只擦自己的,不擦别人的),就麻烦了,很可能遭人鄙视。网友沙如雪1991就说:我听完这件事,脑子里想的第一个问题是,这孩子的父母是什么人? 意思也很清楚:谁家的孩子,这么自私? 不过,如果我们暂时放下道德的判断,只看事情的结果,那么,B决不比A差。至少,教室里还能有一张桌子是干净的。而且,如果大家都像他那样“自私”,整个教室还会干干净净。相反,都学A,又怎么样呢?脏乱不堪。 显然,A并不比B值得提倡。如果硬要反过来,说“宁肯大家都不擦,也不能只擦自己的”,那就类似于“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是“四人帮”的思维了。 既然是“四人帮思维”,为什么还有市场?就因为我们的潜意识中,往往有一种 也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另说,那就是别人不在场,或者无能力。这个时候,就需要援之以手,帮别人一把了。这无疑是很重要的。因为每个人,都会有困难的时候;而帮助,又总是互相的。因此,为了培养互相帮助的精神,也不妨提倡 D —— 因为擦桌子,吴思和吴方有过一次“道德讨论”。 吴思,大家都知道,是“潜规则”一词的发明人。吴方,则是吴思大学里的同班同学,人大中文系七八级的。当时,吴思是班长,吴方是副班长。副班长吴方喜欢擦桌子。他到教室后,先给自己擦,随后给前后左右的同学擦,有时还擦全班的。次数多了,吴思就有点不舒服。于是,班长吴思就跟副班长吴方谈了一次话。再后来,非常“有思”的吴思,对这事做了反思。他写了一篇文章,叫《擦桌子的主义》,刊登在《读书》,也贴在了新浪博客。 很快就有了回帖。网友沙如雪1991说,有一次,儿子班级装吊扇,掉下许多泥土。安装完毕后,有一个同学拿起了抹布。他只把自己的课桌擦得干干净净,而且只擦到三八线的位置,连他同桌那边都不肯擦。 这就好玩了。一个是擦遍全班,另一个是同桌的都不擦,堪称两个极端,两个典型。 想都不用想,立马就会有人做出判断:吴思的同学吴方,是“道德的”; 沙如雪1991儿子的那个同学,是“不道德”的。然而“道德的”吴方,却受到吴思的质疑,难道吴思是“不道德”的? 吴思并没有错,因为事情原本就没有那么简单。 实际上,这事当中,包含了好几组选项。比方说,擦,不擦;自己的,别人的;先,后;等等。做一个排列组合,至少会得出以下结果: A,既不擦自己的,也不擦别人的; B,只擦自己的,不擦别人的; C,不擦自己的,只擦别人的; D,既擦自己的,又擦别人的。 其中第四项,又可以分出两种: D-1,先擦自己的,后擦别人的; D-2,先擦别人的,后擦自己的。 第一种(A自己别人的都不擦),当然不好。但,多半也只会被骂作“懒惰”,不会被视为“缺德”。第二种(B只擦自己的,不擦别人的),就麻烦了,很可能遭人鄙视。网友沙如雪1991就说:我听完这件事,脑子里想的第一个问题是,这孩子的父母是什么人? 意思也很清楚:谁家的孩子,这么自私? 不过,如果我们暂时放下道德的判断,只看事情的结果,那么,B决不比A差。至少,教室里还能有一张桌子是干净的。而且,如果大家都像他那样“自私”,整个教室还会干干净净。相反,都学A,又怎么样呢?脏乱不堪。 显然,A并不比B值得提倡。如果硬要反过来,说“宁肯大家都不擦,也不能只擦自己的”,那就类似于“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是“四人帮”的思维了。 既然是“四人帮思维”,为什么还有市场?就因为我们的潜意识中,往往有一种 既擦自己的,又擦别人的。像某同学那样,顺便擦一下同桌也不干,确实未免过分。举手之劳的事都不做,还能指望他“救死扶伤”?多半“见死不救”的。该同学如果当了医生,我可不敢找他看病。 但即便如此,也大可不必“声色俱厉”地去批判。相反,自己的桌子不擦,却冲到隔壁教室去打扫卫生,倒是值得警惕,因为这不符合人之常情。道德必须建立在人性的基础上。违背人之常情的做法,总是难免让人起疑。甚至就连吴方擦遍全班的桌子,吴思当年都怀疑他是否矫情,是否虚伪,或者另有所图。 “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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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 | <特稿>理想之国2——《理想之国》周年纪念

他如是说:“一朵鲜花可以凋谢,整个春天终将来临。”“一个公民,就是一个共和国。”在这秋天开始的时节,这些话语让人感到温暖。这依然是美好得无以复加的日子,这依然是我们这一个世代无法逃避的命运。 理想之国之二——《理想之国》周年纪念 文/王箐丰(中国人民大学)       今天,又是中秋翌日了。去年的中秋翌日,恰是广西师大出版社“理想国”活动的第二天,也就是最后一天。 吴思和贺卫方 昨天下午的会场里,最后一场对谈的主持人易中天因为还在守丧所以没有赶来。主持人,也换成《经济观察报》的一个女编辑。她,也是去年 同一场对谈 的主持人。 去年我对她就没有什么好感,因为感觉她完全Hold不住这样的场面。许知远和秦晖的对谈差一点被她给毁了,好在吴思和贺卫方在同一个圈子里是好基友,因为太熟悉,所以双簧戏倒是唱得很好。 去年,他们对谈的内容是变革的可能性,而今年他们的谈话尺度,似乎比去年收敛了一点。 有些观众不是很理解吴思为专制政权辩护的话,其实只要稍稍一摘录,你就了解了:你看古代的时候一个县一套班子,总比四套五套班子好吧。 其实,产权理论在现代经济学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公地的悲剧”,就证明了明晰产权的重要性。皇权专制固然是一种高度的专制形式,但是它相较于那些没有皇帝的专制体制,却有特殊的优越性。因为皇帝是天下的主人,在这种专制体制下,皇帝要把自己的江山传之子孙,一般也就都还有长远的打算。没有皇帝的制度,领导人更是击鼓传花,谁出了事,与我无关,根本用不着管洪水滔天,所以更容易鼠目寸光。 贺卫方反复强调民主比专制好,而吴思却强调家族专制其实也不一定比非家族的专制差。 如果你听过去年的那一场对谈,那么吴思就画圆了一整个解释问题的范式:虽然没有了皇帝的专制政治并不一定比有皇帝的时候好,但是它却提供了走向宪政民主的更大可能。 你去年来过吗? 最后一场吴思和贺卫方的讲演开始的时候,那一位去年曾在今日美术馆主持活动的女人,问全场观众,有多少人是去年来过的? 我顿觉恍若隔世。 我还记得去年的那天,清晰地记得。 常远对我说,这两天我们共同好友中的一半都来了。是的,那天我第一次见到了好多久未谋面却已经在校内上熟识的人。 比如说那位曾在讲演结束之后说“你们这群忧国忧民的人啊”的卓星,后来我到了一个他曾实习过的地方实习,恰好认识了当时他的一个引荐人。她问我,我们那里原来有个实习生叫卓星,也是四川人。是啊,我“恰好”认识,这个圈子太小了。 那是中秋节假期的第二天,我们一群人走出今日美术馆,沿着百子湾路慢慢走到国贸地铁站。那时的我还不像现在几乎每天都去CBD,对CBD已经产生了一种可怕的厌倦。我那时确实不喜欢高楼林立底下,每个个体被异化的窒息感。 灯光明晃晃的,霓虹灯招展在光怪陆离的庞大建筑边 。 眼前,330米高的国贸三期已经矗立,对面是国家电视台的“大裤衩”,这里是“新北京”的象征,却托不起太多人在北京打拼过程里想要实现的“中国梦”。 现在,我常常在CBD的高楼群里,形单影只,匆匆走过。 都怎么样了 去年中秋节那天,有一众人等,搞出了一个“贵圈”草根论坛。 地铁四号线角门西站,地方是宋东家的。 那个中秋节的晚上,我们一起吃饭,一起喝酒。然后一个一个渐次消失在北京城苍茫的夜色里。 一年之后,当时在时代风帆大厦和今日美术馆的人们,散落在这个地球的许多角落。 孙宇晨和章闻韶去了美国,现在的他们,在费城和圣路易斯。十多天前,在知春路和孙宇晨话别,他说大概要2013年才回来了。好多去年去这个论坛的人都还记得,他轻松地讲起他在《南周》实习的日子,每个故事里都有有趣的因子。 陆遥遥依然还在北京,这一年他辛苦遭逢。他曾奔波在北京和南京之间,在痛苦和煎熬中对他的家庭尽不可让渡的责任。现在的他住在协和医院,迎接命运给他的考验。 曾去围观福建三网民案的杨铁男已经大四,从东北来到北京,在一家行业报做实习生,原来是北京的匆匆过客,现在加入了“北漂”大军的行列。 姚龙飞和徐达离开了北京,现在他们在南方工作。他们一如中国普通的年轻人,在贸易或金融的行业兢兢业业地做事。在广州,在上海,街头满是像他们这样的忙碌身影,是这个时代将留给历史的侧影。 大地 张海波从南京赶到北京,为了凑“理想国”的热闹。 他毕业了,离开自己的家乡上海,到南京做公益。我便想起了另一个在南京做公益组织的朋友,他叫于方强,益仁平的前总协调人,现在他服务的组织名叫“南京天下公”。 在这个“民国一百年”的春天,再一次登上钟山,“天下为公”四个字的匾额,依然让人百感交集。 这一年里,我们继续用脚步丈量大地。 我第一次到安徽,在胡适之的故里看上庄村里玩耍的小孩。我第一次到江西,走过雨雪霏霏的庐山,想象着当年牯岭有多热闹。 我又一次来到武汉,出租车穿行在首义的武昌城头,轮渡往返在长江两年,呜咽的汽笛声,如同百年前。从汉口宝善里,到武昌中和门,一条江的距离,一个世纪的共和梦想。 我又一次走在长江路上,六十多年前,那里的地位如同今日的“西长安街”。1912年,中华民国的第一任大总统在那里就职,后来他去世国民政府为他举行盛大国丧。今天的长江路上,和这个城市的其他地方一样满是高大的梧桐。而这座城市的人们,也在这年春天,为属于他们城市的法国梧桐,奔走呼号。 媒体和NGO的朋友们,出差往往都是去调查那些不公不义的事情。这片土地上,有多少无法来得及被关注的苦痛和悲伤。 对于这片大地,我们都有一种深重的无力感,然而却无法放弃。     烤鸭 去年“草根论坛”的主持人李卓然写了一篇 《烤鸭》 ,在校内上很多人读了很感动。 他的男朋友去了公盟,接替了我们共同认识的另一个朋友。 质疑公盟的人太多,质疑许志永的人太多。只是公道地说,有时候不用太祭出“动机”这两个字。在这片土地上,争取公民个人权利的运动,实在还太幼稚,在这片土地上,非政府组织的活动的确还不专业。 在这个微博时代,发声变得越来越容易,可是改变却并没有比过去来得更便利。 聂树斌案 已经冤死16年,然而那么多法学的专家对于重审的呼吁,现在仍然还没有回音。 从郭美美到卢美美,从红十字会到 宋基会 ,再从李刚到李天一,热点就这样快速地变化着,而人们也在愤怒中越来越失望。 网络技术首次被投入到中国内地的基层选举 ,原本给许多人带来希望。我也曾是这支庞大队伍里的一个,却敌不过这个强大的体制框架给你带来的束缚。 五六月的时候,我已经跟很多记者朋友说,其实这是没什么希望的事情。最后,几乎“全军覆没”的结果,一点都不让人意外。 所以广州有些挺到最后的候选人已经让我很钦佩,从去江西新余开始,我早已更加清楚地体会什么叫做“参选人大,冷暖自知”。 下一代 即算这样又如何,梁文道淡定地回答着青年的困惑: 青春就是拿来浪费的。 从去年中秋到今年中秋,我们近乎奢侈地浪费着中秋的时光。 其实这是个团圆的节日,如果我有自己的妹子,有自己的家,我是不会再去这种活动的。没有家的青年,流浪到前门23号,而所谓家庭,便是彼此的肩膀。 只是去年草根论坛的东家宋东桓,今年不再出来了。 他有了自己的家,他有了自己的妻子。他很快还会有自己的孩子。 我们这一代人,就要迎来我们的下一代了,真快。 东桓的孩子会叫我们伯伯或者叔叔,我们都老了。但是我们还不能“无所谓”。因为我们的下一代,因为像小嘉卿那样的生命。 每一个生命的降生,都说明上帝对这个世界还没有完全绝望。每一个在这片土地上呱呱坠地的小生命,都给我们带来无穷的希冀和安慰。 去年的这个时候,我曾经说,二十年后我们怎样面对我们的下一代:或者那时候我们已经不需要预测,不需要呐喊。我们只是坐在高高的谷堆上面,讲那曾经不够自由的岁月,讲那充满恐惧的日子,有一帮人是怎样对酒当歌。 理想之国 蔡定剑走的时候,张舒迟写了一篇 纪念文章 ,其中这样写道: 赵连海当庭脱掉囚衣,胶州路上十万个市民百万朵白花,万圣书园灯火通明的每个夜晚,我们每日里所看的每一页书,写的每一行字,这就是我们今日的宪政民主的中国,是我们梦寐以求想要生活在其间,又日日夜夜正生活在其间的中国。她还很小,很年轻,是个正蹒跚学步,拍着手笑着的小姑娘。今天还轮不到她去上战场搏斗,因为她还是我们的小女儿,小妹妹,需要温暖的目光和手臂让她慢慢成长。然而明天,也许后天,是该轮到我们每人上阵去为她战斗,因为那时她将成为我们共同的母亲,成为她每个儿女的骄傲和用生命护卫的对象。今天我拉着她的手,站在蔡老师的墓前。她看着我,我也看着她。我看到了未婚夫们的未婚妻,众姊妹们的姊妹,我看到了我的母亲,今天我已经看到了宪政民主的中国。 他如是说:“一朵鲜花可以凋谢,整个春天终将来临。” “一个公民,就是一个共和国。” 在这秋天开始的时节,这些话语让人感到温暖。 这依然是美好得无以复加的日子,这依然是我们这一个世代无法逃避的命运。 这是凝结我至爱和至痛的情感。愿我们都能得偿所愿。 陆遥遥兄明天手术,让我们一起为他祝福。 原文地址: http://blog.renren.com/blog/251347137/759739669 (采编:管思聪   责编:管思聪) 您还可能想阅读…… 旅美日记(一):理想国 ideal of the west 西南旱灾那点事儿(附音频) 我们得有什么样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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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ina周刊 | 杨鹏:中国的“特权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自古皆有,东西方都一样。东西方不同的地方,在于西方近现代解决了政治特权这个问题。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不同,不在于有没有市场经济,就在于是否有政治特权这个标准上。” (编按:此文根据杨鹏先生2007年4月15日在北京“中国的市场经济研讨会”上发言整理。) 特权市场经济 今天上午听了各位的发言,受到很多启发,但有些朋友的讨论偏离了今天的会议议题,我还是回到会议议题上来,即如何认识中国的市场经济。中国的市场经济有什么特征?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我们每个人都有基本的经验去形成判断。一想到今天中国的市场经济情况,我们马上就会想到官僚的特权,这些特权既表现在法律之中,也表现在政策之中,更表现在官僚的个人意志之中。官僚的这些有形无形的特权,在极大地影响整个中国市场的运行状态。形成这样的判断,不是出于什么理论观念,而是出于正常的经验观察和体会。这样的经验事实,赤裸裸地摆在我们每个人前面,我们用什么样的语言概念去准确描述呢?吴敬琏先生曾将这种状态定义为“权贵资本主义”,意思就是官僚权力支配下的资本主义。“权贵资本主义”,所指的大意是清楚的,说我们虽然有了资本的力量,但官僚权力对资本运行有很大的影响。但细想起来,选用的概念还不算太准确。为什么呢?“资本主义”,就是以“资本为本的主义”,这在中国还没有实现,中国还谈不上真正进入了“资本主义”。“权贵”这个概念中,“权”指有权力的官僚,但“贵”指什么呢?在过去,“贵”指的是贵族,有爵位的,血缘贵族或军功贵族。在西方,“贵族”这个概念,不仅指其地位高,似乎还有一些传统、文化或气质的特点。而贵族作为一个有血缘、军功或文化的历史传承的群体,在中国似乎并不存在。中国没有贵族,那些官僚,似乎难以与“贵族”这个概念统一起来。所以,“权贵资本主义”的提法,我认同吴老想说的意思,但还是觉得这个概念的抽取还不算太准确。吴思老师是概念抽取的高手,他抽取过“潜规则”和“血酬”等重要概念。最近他在不同场合谈“官家主义”,他认为中国过去和现在,都是官说了算的“官家主义”。如果用“官家主义”来概括今天中国的现实,似乎也不是很妥当,毕竟中国还是有了资本,有了自由交换的市场,有了全球化的开放经济,官权仍然很厉害,但也并不能为所欲为,受市场力量和规则的很大制约。看来,“权贵资本主义”也好,“官家主义”也好,在选用概念上都有一些不十分贴切的地方。什么提法才更好呢?我也没有想得太好。总之,中国的市场经济的特点,就是传统的政治特权与正在兴起的市场经济纠结在一起,权力的坏东西和市场的坏东西合在一起,互相促进共同坠落,权力的好的方面和市场的好的方面被压制了,共同难过。我们用什么更妥当的提法来描述这种状态呢?这就是“政治特权扭曲下的市场经济”,恐怕叫“特权市场经济”更妥当一些,病根就在“特权”两个字上。当然,我还是希望大家有更多的更准确的提法。 我姑且先用“特权市场经济”这个提法。要理解“特权市场经济”这种状态,我们就得有一个参照系,我先把“特权市场经济”放在更大的历史背景下来查看,看看到底是不是人类历史,或者说中国历史上特殊的现象。将“特权市场经济”放在人类或中国历史的参照系上,我发现它一点不特殊,并不是今天中国才有的特殊现象,而是古已有之的传统。外国不说,在我们中国历史上,它也一样是古已有之,而且还是中国二千多年历史上的常态。 死人抓住活人 中国自秦朝建立以来,就进入了一个君主官僚的市场社会。君主官僚政治权力高度一元化,同时在经济领域实行的是市场经济,土地私有化并自由买卖,多数商品自由贸易流通。但在这个市场经济中,朝廷通过支持官营工商业,垄断了最有利润的经济行业或者经济行业中最有利润的环节。汉朝“文景之治”,是君主制下高度开放和竞争的市场经济。大家只要读读《史记》中的“贷殖列传”,可看出当时的工商业是多么的开放和自由竞争,而且私有财产并不受官僚随意侵夺。汉武帝上台后,转变了“文景之治”的“清静守法,无为而治”的国策,积极有为,开始兴办官营工商业,以行政暴力打压私营工商业,官商就垄断了盐铁等高利润行业。政治特权表现在两个重要方面:一方面是政治一元化特权垄断,二是有利润行业的官商特权垄断。这么看来,今天中国社会的状态新鲜吗?一点不新鲜,与汉武帝时候有多大差别呢?我看不出来。如果说全球化与世界贸易,那时候也一样是开放的贸易。读读史书,我看到无论在政治结构还是经济结构上,我们今天与汉武帝时候没有多少差别。黑格尔说中国是一个“无历史的社会”,并不是没有道理,经济结构、经济结构乃至社会结构,都没有多少根本性的历史变化,所以真是“无历史”。 大家再想想,国民党当年提出“三民主义”、“五权宪法”,这是很新的概念,但在国民党治下的政治结构和经济结构,跟今天中国的差别似乎也不大。追求“三民主义”的国民党和追求“共产主义”的共产党,打得你死我活,但最后哥俩却殊途同归,回到了政治一元化下的特权市场经济这条路上来。当然,要说中国“没有历史”也不完全对,毛泽东算是创造出了历史。或者说,中国二千多年历史上出现的最大的变革是在毛泽东时代,他硬搞了公有制和计划经济。跟二千多年的中国历史在经济结构上完全不同,如同中国历史忽然发病一样,忽然出现,又忽然消失了,最后中国又回到秦制。毛泽东自己都说,“百代都行秦政制”。但放远一点看,毛泽东的历史创造也是有先例可循的。毛泽东搞的这一套结构,我怎么看都与周朝的经济制度没有多大区别。毛泽东一生骂儒家,最后又落到儒家的理想陷阱里去了。中国古人们留下的历史的模式,不管穿上什么新衣服,用什么新的称呼,里子仍然如故。“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死人总是悄悄伸手牢牢抓住我们的心,有点恐怖吧! 从自由主义的角度来看,我们最大的不满当然不是对市场经济本身的不满,而是对政治特权的不满。这个政治特权超越了市场自然秩序和规则,随时用暴力来划分市场格局,来强制分配资源,法律和政策,只是政治特权之手玩弄扭曲市场自然秩序的工具。这就是中国今天市场经济的根本特点,也是二千年来中国市场经济的根本特点。大家无论从那个角度的不满,其实都是对覆盖在市场之上的政治特权的不满。竞争不公平、司法不独立、没有工会、没有足够的转移支付来建立社会保障系统,所有这些毛病,归根到底就在“政治特权”这四个字上。从中国历史来看,“市场经济”自古就有,“政治特权”也是自古就有,“权贵资本主义”自古就有,“官家主义”自古就有,“政治特权扭曲下的市场经济”自古就有。有人说,中国过去没有市场经济,因为市场经济与私有财产保护,与宪政民主、司法独立、新闻监督等等因素是相联的,其实这是今天人们心中理想的市场经济。私有财产保护、宪政民主、司法独立、新闻监督,这些东西,针对的对象就是政治特权。大家想要的是一个没有政治特权的市场经济。今天的议题是“如何认识中国的市场经济”,其实,中国的问题根本不是什么市场经济的问题,而是政治特权的问题。 有时候我感到很困惑,历史的精神就这么有力量?看到历史传统对百年来革命者们的无形的支配,我们要小心起来。我们今后要解决的,恐怕不仅是换一个宪法的文本这么简单,我们需要的不仅是一个宪法文本的改变,也需要支撑新文本的新的文化精神传统的建设。 曾锦春:特权市场经济的活标本   我今天带了一个报道,报道的是中共湖南郴州市原副书记及市纪委曾锦春凭手中的“双规”权力敛财的故事。曾锦春受贿3000万元,不明财产5000万元。他赚钱的办法是:1、他给企业发“私营企业重点保护单位”的铜牌,一个铜牌40万,你不交钱就“双规”你。2、控制矿山:借矿山安全整顿,把矿山抢到自己人手中,把不是自己人的“双规”或赶走。3、控制法院:决定经济案件的裁决,吃了原告吃被告。法官不听话,就把法官“双规”起来。4、控制行政:交通局、税务局、烟草局等行政机关的领导,不听话就“双规”起来。5、控制公共工程:市里的公共工程项目,他千方百计弄到自己人手上来干。 我还注意到,他把七大姑八大姨的亲戚共40多个人安排在政府各个要害部门,把政府办成了他们家族的私人合法暴力特权公司了。中国法家讲“尊尊”,是说要忠于皇帝。中国儒家讲“亲亲”,要照顾亲人。看来曾锦春是只讲“亲亲”不讲“尊尊”的。曾锦春直接用政治暴力和特权来抢夺市场和资源,把政治家族化,也把经济家族化了。这个最近才发生在湖南的故事,是否能多少说明一点我们今天的“特权市场经济”的特点呢? 在中国的古代皇权社会,政治权力是属于皇家的,政治所有权很清楚,政治权力是私有财产,家国一体。官僚不过是皇帝的经理人,代理人,官僚腐败,是在损害皇家的家国大业,皇家岂能容你?皇家当然要看好自己的私有政治权力。今天的制度下,公共权力是谁的?是主权在民吗?人民从来没有选举过自己的政治领导。官员都说自己是给党打工的,党是谁?只能说谁在台上那天,他就是党,不在台上,就不是党,党就是这个台了,这个台很抽象,没有人格化。谁会为这个台努力自觉地监督官僚们呢?动力严重不够。比起过去的皇权社会来说,维护政权整体的长远利益的动力机制严重不健全。过去的皇权制约死了,西方的民主政治制约还没生出来,我们处在传统与未来之间的昏暗之中。 “特权市场经济”继续往下走,大家都会很清楚结局是什么样子。结局就是大大小小的曾锦春凭借政治特权,垄断控制了中国的政治和经济,成为中国人民的黑暗主宰。乌有之乡左派们约我去辩论,我讲了“乌有之乡谈乌有之罪”,风格完全是泼妇骂大街,其实没有多大意思,我们真正要关注是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化。为什么大家会觉得改革的前期好而改革的后期有问题?前期是对社会的放权让利,多数人得到福利。后期的改革就是曾锦春这一类特权官僚,他们借改革之名,以合法暴力之手,大规模介入到对市场财富的掠夺和控制上来,在政治和经济上形成特权垄断的家族力量。老百姓对近年来的改革的不满就是从这儿来的。老百姓不是恨市场经济,是恨扭曲市场经济的政治特权,是恨特权垄断与腐败。 职业平等的历史变革 前面说了,中国的问题不是什么市场经济的问题,而是政治特权的问题。我们如果要想无历史的中国成为有历史的中国,我们要改变的就是政治特权对中国人的控制和压迫。我们有一个理想中的市场经济,一个自由开放、公平竞争、宪政民主、司法独立、保护私有产权、拥有社会保障的市场经济。这是多数人共同的愿望,这种愿望的实现,遇到的阻碍就是政治特权。而且,现在这个政治特权,不仅仅是政治领域的事,庞大的特权经济依靠在政治特权之上,特权政治与特权经济的结构紧密结合在一起,形成了政治-经济特权利益集团,形形色色的曾锦春与他们在权力部门的亲属及其经济上的各式代理人。政治特权生出经济特权,形成特权市场经济,特权市场经济生出特权利益集团,特权利益集团维护特权市场经济和特权政治权力,这就是中国的病根。面对这个无处不在的强大的特权利益集团,怎么办呢?这个问题,谁能给我答案? 我有一个体会,中国今后的改革所面对的,是确定政治权力在社会中的合适范围。二千年以来,政治权力在中国至高无上,无所不覆盖,在毛老人家身上也是如此。一个社会,为什么会给吃政治饭的人那么大的权力和财富呢?政治只是一种职业,而且从事这种职业的人,既不搞科研,也不搞生产,不创造知识,也不生产财富,完全靠生产者和纳税人的贡献在生活。我们这个社会,为什么要给政治工作者如此高的地位,让他们占有如此大比例的资源呢?纳税人供养他们,只是让他们为纳税人提供公共服务,他们只是纳税人的公共事务代理人员而已。过去儒家说,政治工作者是天命所归,是上天派来当我们的君主和老师的,是我们天生的主子,现在我们知道这是骗人的话。虽然我们知道政治工作者其实是没有生产性的,但我们还是给这些不生产的人好大的权力和财富,让他们不断把公共权力家族化,让他们不断把公共财富家族化。为什么?原因就是一条,我们是神经病,我们心智不正常。 市场经济自古皆有,东西方都一样。东西方不同的地方,在于西方近现代解决了政治特权这个问题。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不同,不在于有没有市场经济,就在于是否有政治特权这个标准上。从传统社会转向现代社会,就是压缩了政治工作者的权力范围,清除了政治工作者的特权。什么叫言论自由?就是政治工作者不能管别人怎么说话。什么叫宗教自由?就是政治工作者无权管宗教人士。什么叫出版自由?就是政治工作者不能管作家艺术家。什么叫私有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就是政治工作者不能抢私人的财产。什么叫司法独立,就是政治工作者不能管法律工作者。什么叫经济自由?就是政治工作者不能干涉经济工作者。什么叫政治改革,就是不吃政治饭的各种职业的人,不再受吃政治饭的人的气,不再由吃政治饭的人统治。所以,近现代的政治变革,本质上是一场职业地位的变革,是职业平等的变革,是从事生产性职业的人争来了与不从事生产性职业者的平等的权利。 职业平等运动,这么简单的概念,这可是一个伟大的历史运动,在这个运动中,政治权力从高空跌落,吃政治白饭的人从高空跌落,跌到人与人平等的地位,跌到职业平等的地位,吃政治白饭的人从主人变成公务员,政治权力从全面统治社会收缩到只能从事公共服务上来。 自由派与社民派 从长期看,未来中国的政治理论之争,只会在自由派与社民派之间。今天会上的朋友们是有分类的,一部分是社民派,一部分是自由派。现在面对“特权市场经济”,我们都被叫成了“右派”或“自由主义者”,其实我们之间是有区别的。今后民主政治转型任务完成后,社民派和自由派的分歧也就出现了,这是宪政民主和市场经济底线上的左右翼,我们之间的竞争互动是建设性的。自由派无非更强调自由竞争与产出效率,社民派无非更强调公平分配与社会保障,双方的差别最后主要表现在税收的高低差异上。前者代表竞争力强的人挣钱多的人,后者代表竞争力弱的挣钱少的人。两者的差别,是自由派对权力是警觉的,认为权力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而社民派对权力则多一些迷恋和信任。自由派与社民派,两者都有社会基础,因为社会就会有竞争力不同的人,竞争中有成有败,有成就大的与成就小的,总会分为不同的阶层,弱者要的是保障,强者要的是自由。 今天大家还在争吵经济学家的功与过,我觉得没有什么意思。经济学承担意识形态功能的时代已结束,现在法学开始承担这个功能。其实,无论那个学科扮演意识形态的至高角色,都是社会不正常的表现。今后各学科平等了,不同学科的从业者平等了,这个社会才正常。职业平等,就是人格平等,这是一个历史过程。平等是历史发展的总方向,也许这是神确定的方向。今天政治职业高于一切,成了特权职业,所以政治家与其他职业的人不平等,这就是我们政治改革着眼的方向,这就是我们的真正任务。 我就说这些,谢谢大家。   (杨鹏,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员。本文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原文链接: http :// www . chinaelections . org / NewsInfo . asp ? NewsID =108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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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前林彪:女人当政 国家就要乱

“九大”前林彪:女人当政 国家就要乱 2011年09月14日 09:41 来源:凤凰网历史 作者: 吴思 核心提示: 1969年4月1日至24日,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在筹备“九大”期间,叶群很想挤进政治局,林彪劝她说:你不要当政治局委员,当办公室主任把秘书管好就行了。你要当政治局委员,把江青往哪摆?你还是不当为好。又说:女人不能当政,女人当政,国家就要乱。然而江青、叶群还是都在九届一中全会上进了政治局。 本文摘自:《亲历记:1978纪事》,作者:吴思,出版社:山西人民出版社 当年, 林彪 家有一位不是家人、如同家人的工作人员,她就是王淑媛。如今她已届耄耋之年,然而精神矍铄,有时甚至透着天真。无论是在艰难的岁月中,还是在宽松的日子里,她都是一位快乐的老人。平时,同事们(包括年长的,年轻的)都亲切地称她老王或老太太。近年,一些媒体对老太太有过报道,称她是林家的保姆,老人对此十分反感。她正色地纠正说:我不是保姆,我是服务员。我没问过,这两种称呼有何不同,她为什么如此在意?我想大约她是要说自己是正式的国家干部、工作人员,同林家不是旧式的主仆关系。 初到林家 王淑媛于1923年出生在江苏镇江农村的一个家庭,念过几年私塾。什么《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名贤集》之类的蒙学读本,如今还能背上几句。结婚后,生过一女一男。镇江解放之前,丈夫被国民党军抓壮丁,在逃跑时被杀。解放后,她在镇江军分区政委家做保姆。1952年调到北京,在解放军测绘学院幼儿园当保育员。由于工作积极,待人热情,先后被评为三八红旗手、全国先进生产工作者,曾经参加1959年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群英会。 1963年秋,“林办”秘书从幼儿园把王淑媛接到毛家湾。经过几天试用,叶群征求她的意见,问是否愿意留下。王淑媛说,共产党员要无条件地服从党的需要。她就这样到了林家,直到1971年“九一三”事件。 王淑媛的具体工作是照顾林彪、叶群、林立果、林豆豆一家的日常生活,诸如开饭、洗衣服、打扫房间等。 崇敬与困惑 王淑媛调到“林办”前就是一位获得过多种荣誉的先进人物,到“林办”后,自然更加勤恳敬业,尽职尽责,把自己平凡的工作同为无产阶级司令部服务紧密地联系起来。她对林彪充满崇敬和信任。这不仅因为他过去能打仗,而且后来还是全党全军的副统帅。时间长了,王淑媛看到林彪奇特的生活习惯和弱不禁风的身体,又使她感到困惑。 林彪的饮食十分简单。主食有麦片粥、玉米粥、馒头等。吃馒头时,先要把皮剥去,然后切成几片,用开水泡着吃。副食常常是用开水烫过的大白菜叶,不加油盐。有时吃蒸肉饼和鱼。平时不喝水,不吃水果。 林彪对衣服、被褥的要求则很严格。当然主要不在于其质料,而是温度。衣服是有度数的。根据天气温度增减衣服,本是常理,然而林彪的衣服温度,却复杂得多。把每件衣服设定一个温度,如薄的一度,厚的二度,在衣服上注明,然后根据气温增减。林彪不穿毛衣、棉衣,而是把单衣一层层地套上去。毛巾被、床单等也有度数。在睡觉之前,让内勤先将被褥预热,然后入睡。 林彪房间的陈设,也很简单。卧室有一张棕床,一个床头柜,一把椅子,一个屏风,如此而已。客厅是散步的地方,身体好时,也在走廊散步,那里有一个茶几、两把椅子。王淑媛看到林彪散步时,常常自言自语,独自发笑。 林彪 平时不洗手,不洗脸,不洗澡。吃东西时,把手在沙发上擦擦了事。 林彪喜欢看药书,并且自开药方。他不信西医,说西医骗人。 林彪怕水怕风,对房间、走廊的温度要求极严,在22度左右。然而他并不知道,温度计的度数是假的,被固定在22度上。给林彪用的药,有时是把他所要的药从胶囊中倒出来,换上别的药。有一次,林彪的一个内勤按照叶群的吩咐装假药,被林彪看出来了,十分恼怒,虽然叶群承担了责任,但是那名战士却被打发走了。因为战士是在“九一三”事件前走的,出事之后没有被拘审,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王淑媛初到林家之时,不明白为什么林彪周围的人,以叶群为首,包括卫生、内勤、秘书等都在叶群的指使下欺骗林彪,待她明白原因之后,也就见怪不怪了。可她还是有许多困惑和忧虑。林彪这样的人,怕风怕水,长年生病,怎么可以当副统帅和接班人呢?不过,这些困惑和忧虑只能深深地埋在心中,并不影响她平时的工作。 叶群印象 叶群的日常生活,与林彪大不相同,是另外一个样子。 叶群讲究饮食,当然这是就当时的条件而言的。她强调营养搭配,多食蔬菜、水果和海鲜,不吃肉,以免发胖。她讲究舒适,每天睡觉前,要由内勤做周身按摩。早晨起床,由王淑媛烤热衣服。平时喜好游泳,常看香港电影,“文革”期间,香港电影是禁止公开放映的。“九一三”事件后,专案组把叶群调看香港电影作为追求资产阶级糜烂生活方式的证据,让工作人员予以揭发。一位秘书说,叶群看的电影,许多是 江青 调看过的,江比叶看的还要多。专案组一听不对,这是在攻击“旗手”,连忙要他打住,不许往下谈了。 叶群在“文革”中政治地位不断提升,然而家庭生活却不美满,甚至不如一个普通家庭。有一次,叶群对老王说:你守死寡,我守活寡。为了首长(指林彪)的身体,我早就与他分居了。 叶群与林彪既存在矛盾,又有共同利益,这就决定了他们要互相依赖,还要不时地提醒对方,避免在多变的政治风浪中翻船。有一次,江青到毛家湾,与林在房间里谈话,叶群让王淑媛在走廊里观察动静,有情况向她报告。不知什么原因,林、江谈得很不愉快,吵了起来。江青把门一摔,昂着头走了。叶群听到老王报告后,跪在林彪面前,哀求他以后千万不要顶撞江青了:你跟她斗,是不会有好果子吃的。 1969年4月1日至24日,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在筹备“九大”期间,叶群很想挤进政治局,林彪劝她说:你不要当政治局委员,当办公室主任把秘书管好就行了。你要当政治局委员,把江青往哪摆?你还是不当为好。又说:女人不能当政,女人当政,国家就要乱。然而江青、叶群还是都在九届一中全会上进了政治局。 叶群平时对林豆豆很不好,常常怀疑林豆豆在林彪那里说她的坏话。有时用脚踢豆豆,用手揪她的头发。两个人的关系十分紧张,以致豆豆怀疑叶群是否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后来,找到了当年的接生婆,证实林豆豆确实是叶群所生,然而,母女关系仍然没有大的改善。令人不解的是,叶群对林豆豆的婚姻却是异常关心,派人在全国范围内大肆为林豆豆选婿。 关于此事,在一次江青到毛家湾看望林、叶走了以后,叶群对王淑媛说,江青向林彪、叶群为×××说亲,希望豆豆嫁给×××。江青说:他们的年龄都不小了,如果我们不给他们找“对象”,别人是不能主动来求婚的。然而,遭到林彪的拒绝。林彪说:我们只能是工作关系,不能结亲家,那样不好。我要给豆豆找个普通人家。 尽管叶群为林豆豆选婿的缘起到底是怎么回事,一时还说不清楚,但是叶群想通过选婿来控制林豆豆,而林豆豆则要反控制,是毋庸置疑的。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林豆豆自己找的“对象”,叶群不同意;叶群派人给找的,林豆豆也不同意,于是选婿这件事便没完没了地进行下去。倘若不是出了“九一三”事件,大约还是很难有什么结果的。 老王与林豆豆 王淑媛刚到林家时,林豆豆才19岁,还在北京大学读书。因为学校离家太远,曾在学校附近租一间房子,住了一段时间。老王天天送林豆豆到校门口,放学时到学校去接她。冬天,房间里没有暖气设备,还要靠烧煤球炉取暖。后来,还是回到毛家湾。但是她的房间已经被叶群让给帮助林、叶看书的人住了。 老王的到来,给平时缺少母爱的林豆豆带来了温暖和欢乐,使孤寂寡欢的她有了笑脸,说话也多了。 从1963年到1971年的八年时间,王淑媛与林豆豆相处融洽,情同母女。“九一三”事件后,她们天各一方,失去联系。老王同“林办”工作人员一道进了“学习班”,先后在北京西郊原亚洲学生疗养院及大兴劳改农场接受中央专案组的审查。1975年“学习班”结束,王淑媛重新安排工作,后来退休在家,颐养天年。林豆豆则被分配到河南郑州一个工厂工作。上个世纪80年代,林豆豆被调回北京,王淑媛重新安排工作,同老人取得联系后,把她从镇江接到北京,她们又团聚了。近十多年来,老人有时住在镇江老家,有时住在北京。林豆豆到朋友家或外地去时,常常带着老人。老人虽然年届八旬,仍然喜欢在林豆豆的照看下四处走动。 老王毕竟年事已高,加之年深日久,如今已不大愿意同生人谈论往事;而且每次谈的内容大同小异,殊少新的。 王淑媛,一位平凡的老人,有过光荣的过去,也有过不堪回首的日子,但都走过来了。老人不仅有个温暖的家庭,而且还有个同患难共命运的干女儿林豆豆,她的晚年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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