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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四律师伪证案追踪:法律帮助团队3次遭围攻

  因涉及会见权的无障碍实现等,北海四律师伪证案吸引了整个律师界的关注。图为来自各地的律师团部分成员在北海街头合影。   □首席记者 刘忠 文图 发自广西北海   阅读提示   北海一宗故意伤害案中,4名被告人的4名律师和3名证人全部涉嫌“妨害作证罪”被抓,前所未有。由于李庄案仍历历在目,“北海事件”在全国律师界引发又一轮“剧烈震荡”。   6月中旬,由“律坛怪侠”、湖南人杨金柱发起组成的法律帮助团队,先后有20名来自各地律师加入,包括两名河南籍律师。律师团开赴北海,开始了第一回合的“维权大战”。6月底,被抓的4名律师中,除杨在新外的3人被释放。随后,律师团接手致4名律师失陷的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的辩护权,但又遭遇“哑巴会见”、不明身份者“围攻”……   前天夜里,北海中院通知,原定8日起开庭的故意伤害案延期审理。昨天,律师团向众媒体发布消息,他们准备向全国人大和最高法院起草“会见标准”建议,因为,这涉及到会见权的无障碍实现和律师的执业权,“刑事辩护岂能成形式辩护?”   1   法院为开庭做专门安保方案   8月5日下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的公告栏前,来自各地准备参加旁听的数名律师以及各路记者,在围观一纸公告。公告称,8月8日上午9时至8月12日,将公开开庭审理裴金德等被告人故意伤害一案。   这个案子,就是使4名律师被抓的案件。   律师团成员和记者们向法警交涉旁听证事宜,法警礼貌地让找支队政委,政委则微笑着说“请示后再作答复”,至下午6时许,答复是开庭前和法院相关单位联系,“应该没有问题吧”。   记者从可靠渠道获悉,北海市中院为此案开庭专门出台安保方案:成立警卫保障指挥小组,一名副院长任组长,数十名法警担负警务保障,并详细作出了任务区分和警务部署,包括旁听人员闹庭的处置预案,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完成此次安保任务”。   这桩故意伤害案发生于2009年11月14日,死者是17岁的黄焕海,生前曾与裴金德等几名被告人发生口角,黄焕海和朋友在北海市北部湾西路遭到殴打。几天之后,黄的尸体在北海水产码头一艘渔船的底部被发现。经过3天侦查,北海警方宣布案件告破:裴金德等人打架斗殴后,指使他人将黄焕海挟持到水产码头,殴打致死并抛尸大海。   2   “快速侦破”的案子成了“烫手山芋”   广西当地律师杨在新、杨忠汉、罗思方、梁武诚,受委托分别担任4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2010年9月26日开庭审理时,4名律师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3名被告人当场翻供,3次庭审之后,仍然毫无结果。   今年6月15日,4名律师同时被警方控制,理由是“妨害作证”。   律师团介入后,6月28日晚,3名律师被放出,杨在新则被以“妨害作证罪”逮捕。   7月初,国内刑事诉讼法名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等人公开发表意见,认为广西4名律师不构成犯罪,属错抓错捕。他认为,当前刑事辩护环境不是不太好,而是很不好。   7月22日,全国律师协会发表声明,称严重关注律师在北海依法执业过程中遭受的不法侵害。   关于此案的侦破,北海市公安局官网上至今仍保留着“快速侦破”的报道,“我局迅速启动命案侦破机制,经过三昼夜的连续奋战,案件成功告破”。如今,这被律师团讥为“昔日表功的快速侦破案件今成‘烫手山芋’”。   3   律师团称实拍到政法委干预法院办案证据   8月6日,律师团前方召集人陈光武告诉记者,他在北海市中院实拍到了当地政法委干预办案的证据。当天,陈光武到法院交辩护手续,在法院楼道处的公告栏上,见到了该院关于政法委安排开庭时间的通知。该通知载明:“根据政法委的要求,我院将于2011年8月8日至12日开庭审理裴金德等故意伤害一案……”   陈光武质疑:既然政法委连开庭时间这样的程序小事都要过问,实体问题法院还有决定权吗?   陈光武称,从目前种种迹象看,该案的决定权不在法院,而在公安,在政法委,北海市中院很难客观公正地审理此案。   他说,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会见被告人,依法不需要法院批准,而北海警方却提出会见必须法院盖章的无理要求。北海中院明知这样做无法律依据,还真的就给盖了,放纵、怂恿了警方的无理要求,说明案件的主动权在公安,不在法院。   律师团北京律师周泽告诉记者,之前,多名律师团律师会见杨在新等人以及伤害案被告人时,数次遭遇“陪同会见”、“监视会见”,以致成了“哑巴会见”。周泽称,他执业中首次遇到“被告人对自己的律师享有沉默权”。   律师团内,籍贯河南信阳的陕西律师房立刚、北京律师朱明勇,也向记者陈述了遭遇脱裤安检等经历,“这是执业以来遭受的最大羞辱”。   之前,律师团遭遇3次不明身份人员的围攻,多名律师至今身体留有痕迹。律师团发博文,疑为警方指使。   4   故意伤害案上周六通知延期   8月5日,律师团中,故意伤害案5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均向北海市中院提交了延期审理建议书,主要理由为,之前未能实现与各被告人有效的、无障碍的会见,因此要求实现有效会见后再行开庭,“否则,我们将无法为被告人进行充分的、全面的辩护。这不仅损害了被告人的辩护权,也不利于贵院对本案的公正审理”。   同时,各辩护人另向北海市中院申请,要求该院将故意伤害案报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指定北海之外的法院审理。理由是,他们发现,“北海市政法委领导数次召集公检法司部门开会,确定调子: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肯定有罪,4名律师辩护过程中肯定有罪,必须抓捕”。   8月6日晚,法院到律师团驻地送达了延期审理决定书。   众律师称,6日是周六,法院放弃休息,夜间还在工作,说明对此案很谨慎。   5   律师拟起草出台“会见标准”建议   8月7日上午,律师团开讨论会,特邀各路记者与会。杨金柱称,他认真研究了伤害案的卷宗,公安侦查中的笔录漏洞较多,甚至出现了同一警官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作出的笔录……他指出,此案是证据之辩,他鼓励律师团,坚定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的信心。他还通过现有材料分析,坚信被捕的杨在新完全无罪。   会上,律师们讨论,拟向全国人大和最高法院递交起草“会见标准”建议,因为,这涉及到会见权的无障碍实现和律师的执业权。杨金柱疾呼:“每个人都是乘客。刑事辩护岂能变为形式辩护?”   河南律师王军权声援:可以预见的是,在现今的制度模式下,北海事件还会反复发生,摧毁的不但是律师而且也包括们国家法治的公信力。   当地多名律师和杨在新的妻子告诉记者,杨办过多起拆迁案件,“当地干部对他印象不好”。   6   当地政法部门尚未作出正面回应   目前,舆情几乎一边倒地站在了律师团一方。人民网近期发出了“是否取消律师伪证罪――刑法306条”的投票,10687名投票人中,9543人支持取消这一罪名。   处于舆论漩涡中的北海市政法委和公安局如何看待这一事件?众媒体均希望当地政法部门就北海事件作出正面回应。因记者在北海采访时正值周六周日,尚无机会采访有关部门。至昨晚发稿时,各路记者经交流信息,均称未获悉有无新闻发布会召开。   目前,各路记者了解的公安部门的态度,均来自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律师迟夙生的转述。7月22日,迟夙生在北海通过市人大,约见了北海市公安局刑侦副局长朱辉等人。朱辉称北海警方一向依法办案,没有发现下面出现违法办案的问题。朱还指责律师带着情绪来诱导,提问的方式和内容都有问题。他还对律师通过微博、博客发布该案信息表示了不满。   “下一个回合,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但可以肯定的是,战斗会继续。”一名律师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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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回应质疑称将调查郭美美背后利益链

  本报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因为播出了由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微博)对郭美美(微博)母女的专访,宁夏卫视栏目《解码财商》一炮而红。不过本应在周五晚继续播出该节目,却在节目时段安排了其他娱乐节目,人们纷纷猜测其中原因。 视频:郭美美接受专访欲撇清与红会金钱关系来源:宁夏卫视   另外,人们也纷纷质疑郎咸平的采访动机,猜测郎咸平和《解码财商》为郭美美当托,甚至有人怀疑,郎咸平收受200万的贿赂。7日中午12时许,郎咸平在个人微博做出文字回应:我必须严厉地斥责暴力网民包括一些名流和下流媒体的疯狂,你们可以不赞同我的专访风格,也可以合理地怀疑她们的诚信,但是你们有什么权利以低俗的语言,散播收受200万贿赂等下流的人身攻击。我必须告诉支持我的网友,请大家想想:她们是整个腐败体系的结果,而不是体系本身。要调查的是她们背后的利益链,而这一切才刚刚开始,我不会放弃。   《解码财商》这个栏目在宁夏卫视播出,但实际的制作团队是上海的第一财经。为了求证《解码财商》是否真的被停播,记者联系到负责人陆平,陆平表示,5日的节目的确停了一次。   记者:周五(5日)好像播出了一档娱乐节目,是出于什么考虑?   陆平:这是根据计划安排的,没有说星期五一定会做节目。   采访中,陆平同样否认了郎咸平收费200万元的传言,称郭美美母女是节目组通过正常渠道请来的,与郎咸平本人无关。陆平表示,如果郭美美事件继续发展,他们也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郎咸平演讲称将公开反击媒体无中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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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讲述砸开拓团碑经过:曾以将自残威胁阻拦者

谢少杰指着电脑上的照片,向记者讲述砸碑时的情景。   □记者 杜文育 实习生 马龙 文图   核心提示   8月3日下午,“湘军五百”、“人间不公”、“韩忠”、“梁智”、“飞天燕子”(均为网名)等5名男子,到黑龙江省方正县(微博)中日友好园林,对“日本开拓团民亡者名录”碑先泼漆,后猛砸。五人中的“梁智”是我省长葛市人,真实姓名叫谢少杰。   “这次砸碑与日本人无关。”8月7日中午,谢少杰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不但这块碑要拆,当地有关方面还要向全国人民道歉,责任人必须受到严惩。   【出发】   没座位 一路站着到北京   “‘梁智’是我的网名,是良知的谐音。”谢少杰说,2005年,在宣传保卫钓鱼岛的活动中,他就用了“梁智”这个网名,以后每次参加爱国行动,他都用这个网名。   “7月30日,得知方正县为‘日本开拓团民亡者名录’立碑的事件后,我感到很愤慨。”谢少杰说。   8月1日下午,谢少杰只身一人从长葛赶到郑州。为了保密,他临走时没有告诉妻子真实去向。当夜10时10分,他登上郑州开往北京的火车。由于没有座位,他一路站着到了北京。在保定火车站,网友“人间不公”登上火车,和他会合。   途中,湖南网友“湘军五百”和谢少杰联系,说他和另外两名网友已经出发了,准备去黑龙江砸碑。   8月2日早晨,车到北京,谢少杰和“人间不公”登上了开往哈尔滨的最早一班火车。8月3日凌晨,他们到达哈尔滨,随后乘大巴前往方正县。他和“湘军五百”约定,在方正县高速公路下站口处会合。   为了赶时间,“湘军五百”一行3人到达北京后,从黄牛手中高价买了开往哈尔滨的火车票。8月3日早晨,他们到达哈尔滨后,租了一辆汽车,由“湘军五百”驾驶,赶往方正县。   当天上午11时30分,五人在高速公路下站口会合。   【砸碑】   冲突中 裤子被撕了个大口子   相聚后,大家先去买了3把铁锤、1把螺丝刀和两桶红油漆,螺丝刀是开启油漆桶用的。为了便于隐藏和携带,他们购买的铁锤不大,油漆大约是3升一桶。谢少杰说,他们5人乘车前往方正县中日友好园林时,看到必经之路上有警车把守,就绕了几公里,最后找到一条泥泞的道路。车无法前行,5人只好徒步穿越密林,钻过两道铁丝网。大约2个小时后,他们到了“日本开拓团民亡者名录”碑的后面。   在碑前50米远的地方,有一个房子和一个亭子。谢少杰看到,亭子内有人在盯着碑看。   5人商议说,泼油漆没有响声,不会引起看守的注意,先砸碑的话,响声会惊动看守。于是,“湘军五百”、“韩忠”拎着油漆桶在前,“梁智”、“飞天燕子”、“人间不公”3人持铁锤在后,翻越栏杆进入园林内。2人将油漆泼在碑的正反两面后,其余3人挥舞铁锤开砸。   “我使尽全力砸,砸得石碑火星四溅,可只能砸出硬币大的小坑。”谢少杰说,也许石碑是用花岗岩制成的。   “刚砸没几下,突然出现了七八名便衣男子,他们上前阻止我们,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谢少杰从屋里拿出一条当时穿的灰白色长裤说,“你看,我裤子被撕破了一条长15厘米的口子。”   5人中,只有“湘军五百”带了照相机。谢少杰说,“湘军五百”泼完油漆后,就开始照相。那几个便衣男子不让拍照,“湘军五百”就拿螺丝刀对准自己的咽喉,说谁要拉他,他就自残。那几个人才没敢上去。   “湘军五百”偷着换了一个内存卡,继续拍照。双方僵持了大约七八分钟后,许多警察来了。警察将他们5人押上警车,带到方正县公安局。其间,他们的手机和照相机均被没收。“湘军五百”的照相机被损坏,里面的照片全部被删除。   谢少杰说,在方正县公安局,他们5人被分开接受询问,事后听“湘军五百”说,警察对他搜身3次,他偷换下来的那个内存卡都侥幸没有被发现。现在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当时他们砸碑的照片,都是那张内存卡上的。   【细节】   民警态度友善 暗中伸出大拇指   谢少杰说,在方正县公安局,民警对他进行了简单询问。他申明了自己的立场、身份,民警没有让他在询问笔录上签字。民警们态度友善,有民警私下悄悄向他竖起了大拇指。   8月3日下午5时许,民警结束了隔离询问,将他们带到一个大屋子内。“湘军五百”在民警的帮助下,乘坐警车前去取丢弃在中途的出租车。由于出租车陷在泥潭里,同去的两名民警推车,帮助“湘军五百”将车开出了泥潭。   当天晚上9时许,在谢少杰等人保证离开方正县后,警车护送他们上了前往哈尔滨的高速公路。   【返回】   到郑州 几十名网友去迎接   8月3日深夜,5人回到哈尔滨,连饭都顾不上吃,先将砸碑时的图片发送给了网络和媒体。   8月4日9时许,5人登上哈尔滨开往北京的火车。“当天下午5时许我们下车时,站台上有许多人迎接。”谢少杰说。   在北京,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为他们开了一个简短的新闻发布会。当天晚上,北京网友为他们举办了庆功宴。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会长童增对他们每人奖励2000元。   “这个红包,到现在我也没打开。”谢少杰说,砸碑,不是为了这个。   8月5日凌晨4时,谢少杰和“韩忠”、“飞天燕子”一起,打的前往天安门广场,观看升国旗仪式。 “红旗飘扬,国歌雄壮,中华威武。”谢少杰说,在微博中,他写下了自己当时的感受。   8月5日晚7时30分,谢少杰乘火车返回郑州。几十名网友高举3条横幅,用鲜花迎接他的归来,并给他举办了庆功宴。   8月6日中午,谢少杰回到家里。   【身份】   他是长葛的知名公益人士   “除了‘梁智’这个网名,我还有一个网名叫‘流浪诗人’。”谢少杰说,“梁智”是他参加爱国行动时用的网名,而“流浪诗人”是他从事社会公益活动时用的网名。   谢少杰说,他1980年出生,2003年毕业于郑大医学院,曾在长葛市一家医院任职7年。去年夏天辞职,自己开办了一家小门店,经营保健食品。妻子在长葛市人民医院上班,有一个7岁的儿子。他2005年加入长葛市义工组织,2006年成为“葛天爱心论坛”的创始人之一。2007年,他和一网友合作,注册了长葛市禁毒协会民间组织,和长葛市公安局禁毒大队一起,进行禁毒宣传活动。2009年开始,他和60多名网友发起“长葛义工”活动,每月去和尚桥镇敬老院慰问老人,定期到长葛市特殊教育学校看望孩子们。   “这块碑,即便我们几个不砸,也有另外的人去砸。”谢少杰说,去之前,他查询了相关法规,估计自己可能被拘留或者被罚款,但他义无反顾。   “这次砸碑,与日本人无关。”谢少杰说,开拓团是一种侵略行为,当地虽然将这块碑拆除了,但还要向全国人民道歉,并且要严惩相关责任人。   【进展】   石碑已被当地政府拆掉   8月5日,又有浙江等地的两拨网友赶到方正,试图泼漆砸碑。但已被泼漆的碑一直被一块黑色油毡覆盖。现场加强了警戒,外人无法靠近。   8月6日,浙江台州网友叶新永说,5日晚9点他们还在方正县中日友好园林。那块碑一直被油毡覆盖。因为无法靠近,他们晚间撤离回宾馆休息。6日早晨7点,他们再赶到现场时发现,碑所在地已经空空如也,只留下少许建筑垃圾痕迹。叶新永判断,应该是当地政府5日深夜悄悄拆除了碑墙。   6日早晨7时57分,方正县政府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方正县中日友好园林中的“日本开拓团民亡者名录墙”引起了广大网民的极大关注,许多人对之提出质疑,该墙也被污损。因此,有关方面决定暂时关闭园林,对名录墙进行处理。   【学者】   日本“满洲开拓团”是移民侵略   日本“满洲开拓团”是“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向中国东北有组织的移民团体。1931年到1945年,日本军国主义政府共派遣“开拓团”860余个,总人数30万余人。   黑龙江省社科院历史所研究员王希亮说,学界认定日本移民是移民侵略,所谓开拓团并非是开拓,而是掠夺耕田,甚至把当地农民撵走。这些人来了以后,身份发生变化。他们在日本应该是下层社会的农民,甚至是贫苦农民,但到了东北以后,属于殖民统治的成员。他们强占了当时农民的土地和家园。后来,这些日本农业移民几乎都不经营农业,而把土地出租给当地的农民耕种,成为殖民地形态下的新型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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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韩城煤矿透水333名矿工全部撤离

  本报渭南讯(记者 芮潇潇) 韩城市雨昌煤矿发生透水,导致与之相邻的陕煤集团韩城矿业公司桑树坪煤矿发生透水事故。8月7日凌晨,井下作业的333名矿工全部及时撤出,未发生人员伤亡。   据记者了解,8月7日凌晨零时5分,桑树坪煤矿井下巡查的安监人员发现,在井下300米的巷道发生透水,当时出水量不是很大。接到汇报后,桑树坪煤矿立即组织人员撤离,不到一小时时间,井下作业的333名矿工全部及时撤出,未发生人员伤亡。目前该矿正组织人员抽水,井下水深大约两米多,大巷道内被水淹没,有大量设备被淹。   据知情人士及桑树坪煤矿一位范姓负责人称,这次事故早有前兆。8月4日,与桑树坪煤矿相邻的韩城市雨昌煤矿井下发生透水,到8月6日下午两三点钟,雨昌煤矿井下透水已经很严重。在发生险情后,韩城市雨昌煤矿并没有将这一情况告知桑树坪煤矿,导致与其相邻的桑树坪煤矿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生产。究其原因,是因为雨昌煤矿存在越界开采情况,井下巷道与桑树坪煤矿相邻,造成险情发生。   昨日,桑树坪煤矿组织人员赶到雨昌煤矿,现场分析透水原因,寻找出水点。但是,由于一时难以了解矿井下的具体情况,出水点一直无法找到。因无法找到出水点,所以给桑树坪煤矿抢险排水造成一定的困难。   在发现透水事故后,桑树坪煤矿根据各级领导的指示,全力开展救援和抢险排水工作,渭南市相关领导以及韩城市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   据桑树坪煤矿的参与抢险人员介绍,目前该矿井下的上千米的大巷道内,积水已超2米多深,水量还在进一步增加,透水导致大量井下设备被淹。   据悉,事故发生后,与桑树坪煤矿相邻的所有韩城地方煤矿全部停产整顿,排查隐患。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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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局罕见高调就溢油事故批评康菲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控股,美国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作业的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2个月。据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7月27日至31日的监测信息,受溢油污染的渤海湾海水面积约1200平方公里,其中劣四类海水面积约6.9平方公里。   国家海洋局相关人士8月3日向《经济参考报》独家透露,目前“肯定已经开始准备”海上溢油响应基金,但这并非当前时期的工作重点,下一阶段就要由处置溢油事故转向生态索赔。该人士称,在经过专业检测和估算后,会给出一个科学合理的直接和间接生态损失的赔偿金额。   海洋局高调批评康菲公司   早在7月6日,康菲中国总裁司徒瑞表示,目前蓬莱19-3油田没有任何溢油情况,清洁工作已接近尾声。然而近一个月后,康菲中国又改口称,初步确认在B平台附近海底渗漏点仍有可能出现少量残留油水渗出。   同一天,康菲中国还承认,在海底清理工作过程中,发现还有剩余来自井涌事故所溢出的油基泥浆,目前尚无法估计海底剩余油基泥浆总量,但“估计这会导致原油及油基泥浆总溢出量超出早先预计的1500桶”。这被视为康菲中国在事故后首次对溢油结果进行悲观估计。   《经济参考报》获悉,8月1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副局长郭明克签署了内部文件,对康菲公司未按期完成蓬莱19-3油田油污清理作业提出批评,要求康菲公司于8月7日前完成仍有油花持续溢出的C平台的油基泥浆的回收处理,在8月10日前提交清理回收效果的评估报告,并在8月31日前彻底排查并切断溢油源。   《中国海洋报》还发表署名文章对康菲中国的处理手法表示质疑。在溢油事故处理过程中,康菲中国每天通过20多条船喷洒消油剂,主要用于处理溢油及清洗油污,为此“要防止消油剂的二次污染”。该文称,消油剂会通过影响食物链对更高层的海洋生物、因而对食品安全造成长期的不利影响。   中国海洋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娄安刚教授表示,过去海洋局对排污企业的批评主要是通过下达内部文件,但这次通过新华社向全国播发十余篇通稿,“较为罕见”。此外,副部级的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曾在7月中旬率队赴发生溢油事故油田现场,要求中国海监总队加快案件的查处,康菲中国要积极主动地配合调查。   娄安刚表示,由于渤海属于浅海,生态环境较脆弱,因此从地层抽出的油水混合物在提炼为原油后,为避免污染当地内海及造成海底地表沉降,剩下的废水必须重新注入地层中,但由于对地质条件不了解,或者自身技术实力不足,久而久之极易造成海底地层裂缝,造成“渗油”。   一位匿名专家透露:“据初步评估,上述原因也是蓬莱19-3平台溢油事故的部分原因,这种‘渗油’很难发现和处理。康菲石油作为国际知名油企,却因中国缺乏强有力的环保约束而犯下低级错误,中海油未来独资开采石油也需要引以为鉴,以避免造成渤海等近海‘油污围城’。”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原副厅长、巡视员王诗成也表达不满:“漏油以来,康菲发布的消息避重就轻,与国家海洋局的信息多次冲突。康菲石油在发布会上称,没有油膜到达海岸。监测表明已有漏油到达绥中和京唐港的两个浴场。渤海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康菲石油还表示不停产,后被勒令停产。”   海洋生态损害索赔缺乏国家标准   渤海环境保护省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于7月下旬召开,环保部、水利部、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山东省等多位副部级官员出席,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指出,渤海环境保护工作要将制度保障放在首位,建立海洋生态补偿机制、海上溢油事故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海洋倾废管理治理等。据了解,这是蓬莱19-3溢油事故后,针对渤海湾环境治理的最高层会议和表态。   一位国家海洋局知情人士对此回应称,海洋环境保护司曾经委托多个直属院所进行海洋生态损害赔偿方案的研究,但在生态价值的量化模型等方面遇到很大困难;此外,海洋科学技术司在科技部的支持下,进行“渤海生态环境对经济开发活动的承载力”课题,该课题尚处于学术研究阶段。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研究员刘家沂认为,海洋生态损害的索赔内容应该包括为恢复、减轻海洋生态损害而支付和将要支付的合理费用,或者无法原地复原时需要采取异地恢复或区域措施的补偿费用;为上述目的而支付的检测、监测和评估的费用等六个方面。   刘家沂曾主持该领域的首个国家级课题《海洋生态损害的国家求偿法律机制与国际实践研究》。她的说法在本次事件中得到国家海洋局官员确认。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主任、研究员崔文林7月8日表示,此次溢油事故对渤海海域生态系统将产生长期影响。   早在今年初的“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海洋局原局长孙志辉就代表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提交了《关于建立海洋生态损害补偿赔偿制度,促进海洋开发与保护协调发展的提案》。   孙志辉建议,国家尽快启动建立海洋生态损害补偿赔偿制度的立法程序,对海洋生态损害补偿索赔的责任主体、赔偿范围及标准、程序以及补偿赔偿金的使用管理等进行明确界定,为海洋生态保护政策提供经济调控手段,为海洋生态保护提供可持续的财政机制。   刘家沂则建议,针对海上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建立专项响应基金,经费用于当次事件所需要支付的清理、控制、恢复和治理的费用,由国家海洋局监管每笔款项的进出,具体工作由专项响应基金的建立者开展。   然而,一些海洋生态破坏往往缺乏被害人,有时也找不到责任人,刘家沂为此指出,应要求所有的海上活动人在“入海”之前,先缴纳海洋生态损害责任保险,“在突发性事故发生后,这笔钱可用于无主损害的海洋生态修复费用。”   全国通用操作性强的法律亟待出台   近几年来,浙江、山东、天津、广东等沿海地区已在海洋生态损害补偿赔偿方面作出探索。去年,山东省首次对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合并进行规范,在全国首次明确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的具体评估办法。   天津市海洋局内部人士向《经济参考报》透露,从2002年“塔斯曼海”漏油案件发生,到2004年天津海事法院一审判决赔偿4209万余元,再到2009年终审判决赔偿额“缩水”为1513 .42万元,该次索赔工作并不太成功,“主要是在国家层面缺乏法律依据”。该人士称,如果此次通过类似于山东的行政性规章进行索赔,“未尝不是个办法”。   《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代表国家向当事方提出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要求。其评估办法规定,造成50公顷用海生态损失,应缴纳1000万元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费;造成1000公顷用海生态损失,应当缴纳2亿元损失补偿费。   刘家沂对此持不同看法。“如果不进行国家级索赔,而仅仅根据山东的行政性规章,那么行政手段就变成地方政府对受损失渔民和居民的安抚,或者对排污企业的妥协和谈判。出了山东的管辖区域,这些排污企业在江苏、广东、辽宁等其他10个沿海省市照样不受约束。”刘家沂称,行政性规章缺乏立法依据,“一旦康菲中国因此跟地方政府打官司,不考虑行政干预因素,那么地方政府必输无疑。”   “上世纪90年代以来,石油开采从陆地转到近岸,随后又依次转向近海、远海。”刘家沂表示,中国近海油气年产量(油当量)从1996年的2000万吨上升为2008年的4000万吨,现在已到了对颁布12之久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进行修订,或者由国土资源部出台海洋环境保护的部门规章的时候,“全国通用、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亟待出台。”记者 梁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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