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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 | 要闻解说: 中共四中全会闭幕与周永康案的悬念

例如华尔街日报的文章就预测,反腐和司法改革是本周在北京举行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讨论的重要议题,以习近平为首的约200名中央委员预计将讨论出一系列旨在强化中央对法院和纪检部门控制的政策。一些分析人士预计,会有更多高层政治人物遭到公开谴责,而重头戏将是外界普遍预料的原政治强人周永康被开除出党。直到两年前,周永康还是中央政治局九常委之一和中央政法委书记,然而这位昔日的政治大佬却在一场触及所有级别官员的反腐浪潮中沦为了反面典型。 中央社指出,高喊“依法治国”、给人若干期待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出乎意外地未对涉及巨贪的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作任何处置,不禁让人怀疑,习近平及中共处置这头大老虎,是否仍有顾虑。不只周永康,连另一头大老虎、前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徐才厚被政治局开除党籍案,也没有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通过确认,也令人费解。 7月底,周永康被中共以“严重违纪、违法”为名被立案审查。具体罪名虽不得而知,但流传最广的不外乎两大项,一是牵连甚广、金额可观的贪污及不正当男女关係,二是意图勾结前中共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等人篡党夺权。 周永康上述第一项的贪腐行为,从李东生、蒋洁敏等人的落马及四中全会确认开除党籍,已经得到某种程度的旁证。那么是否是周永康的贪腐罪行,尚未完全水落石出,甚至牵连到更高阶的中共党官,产生阻力,让四中全会难以定夺,颇令外界好奇。如果周永康未查清的贪腐罪行,只限于罪证等技术问题,那就相对单纯,假以时日仍能定罪。倘若真有牵连到更高阶的党官,那么中共能否承受得了“案情继续向上发展”的压力,便不无疑问。 更棘手的,也许是上述第二项的篡党夺权问题。薄熙来被判无期徒刑的罪名是受贿、贪污及滥用职权,但更多人相信,薄熙来沦为阶下囚的原因是“意图篡党夺权”,只是在法庭上,只字未提。周永康若真如传言与薄熙来结盟篡党夺权,那中共在为周永康定罪时,势必大费思量,且更加小心。况且,以篡党夺权定罪,牵连更广,且将破坏中共一向强调的“团结”形象。这是否是周永康案被缓处理的理由,也值得推敲。 不过,就在中共第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当天,中纪委宣布,中纪委四次全会预定25日在北京召开。因此,另一个观察点是中纪委四次全会是否公布周永康案案情。若是中纪委四次全会也没有公布周永康案案情或进一步处置周永康的话,对于外界而言,恐怕真的是留下难解的句点。 长期研究中共政情的台湾学者林中斌指出,中共第十八届四中全会未提及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案子,可能与中共党、政、军内部还未达一致的共识有关,还要等一些时候。林中斌分析说,周永康涉严重违纪遭立案审查至今约3个月;据了解,大陆34个省在两週前的一项内部调查,有18个省公开表态支持对周永康做出开除党籍的处分。另外,军方也没有完全表态支持开除周永康党籍。林中斌说,中共这次反腐,与周永康有关的涉案人约有300多名,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对这些人进行调查,需要一些时间,因此对周永康的处分还要等一些时候。 纽约时报特别强调,此次杨金山因严重违纪被中央军事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的消息,尚属首次对外权威发布。现年60岁的杨金山现任成都军区副司令员,中将军衔,河南息县城关镇人。1969年参军后长期在第十四集团军服役,并在2001年晋升为十四集团军参谋长。此后,杨历任成都军区副参谋长、装备部部长,并在2009年成为西藏军区司令员,2013年7月调任成都军区副司令员。此次杨金山落马宣示着中共反腐浪潮进一步触及军中高级将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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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 中共称十八大后18万人腐败落马 反腐成常态

收听或下载声音文件 中国官媒称,自中共十八大以来,共有18万贪腐官员被中纪委拿下,中国反腐处在从“治标”转向“治本”节点,要在2020年基本建成法制政府。但有评论认为,中国要切实反腐,除了官员财产公示外,还应该解决农民工受歧视的问题。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的人民网10月21日发文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第二天,中央纪检监察网站透露,昆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喜接受组织调查,湖北省政协原常委、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梅祖恩和湖北省国资委原党委委员、副主任王侃被开除党籍。这种“一天三人落马”的反腐节奏在“十八大”以来已是常事。中纪委在不到两年时间的“打虎拍蝇”的反腐战役里,共处分了超过18万党员干部。交通、房地产、矿产资源、发改委系统等垄断程度高、权力集中的领域无疑是当前反腐“重灾区”。文章说,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行政管理研究室主任贠杰认为,上述部门和行业腐败现象之所以高发,既源于不必要的政府权力设置过多、过乱,也源于行政权力运行监控的失察和失范。消除权力寻租土壤、防止腐败发生应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清理精简不必要行政职权,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二是通过制度化途径保证权力运行的规范性和透明性,确保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加大社会媒体和公众监督的力度,让体制内监督机构和体制外监督机制形成合力。国际反腐组织“透明国际”的亚太问题负责人廖然就此表示:“中国当局认识到反腐必须成为制度化值得肯定的,但还有很多事要做。”人民网的文章说,按照中共十八大提出的时间表,中国要在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有专家认为,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成为反腐从“治标”转向“治本”的重要节点,有望带来超过700亿美元的改革红利。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数据显示,2013年有超过18万党员干部被处分。中纪委今年八、九月从国家发改委带走了5名司局级官员。被称为“天下第一司”的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只剩下两名司局级领导。据中国《经济参考报》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仅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案件查处”栏目中就公布了500多名官员被调查或处理的消息,绝大多数为厅局级官员,其中副部级以上官员有32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认为,从权力利用理论、政治势力发展、社会民众心理来讲,反腐长期依靠人们情感化的支持是难以为继的,肯定要转向制度反腐,有确切的标准可循、完善的程序支撑以及长远发展的机制,而法治无疑是其中最为坚实、有效、可信赖的制度。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陈剑认为,提高司法的独立性是整个社会法治化、建设法治中国的需要。要培育官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政的水平,必须赋予司法一定的独立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官员尊重法律。人民网的文章还说,中国的反腐将带来巨额红利,能有效刺激民间投资潜力和全社会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国国务院连续多轮多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无疑减少了权力寻租的机会,从源头上达到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最大化地释放改革的红利。透明国际的廖然表示,中国反腐要做到制度化,除了需要搞官员财产申报以外,还将该改善身份证制度:“中国银行体制和税收机构都是反腐的缺失部分。在中国,一个人可以在银行用好几个名字开好几个虎头,而且到现在中国的身份证制度都还不健全。这使反腐等都不能真正有效。”就中国房地产为腐败重灾区这个议题,大陆的北青网8月6日发表上海学者周俊生题名《中国房地产领域为何成为腐败重灾区?》的文章说,中国房地产业成为官员腐败高发区,与政府在房地产市场占有的巨大权力直接有关。最近一二十年来,中国经济的发展驶上快车道,但这种发展主要是由政府在推动,政府通过不断推出行政主导的投资项目将GDP不断地推高,手握行政审批权的官员由此获得了广阔的“寻租”空间。中国房地产市场自上世纪90年代逐渐成形以后,很快被纳入政府拉动经济增长的轨道中,通过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建立起了源源不断的政府收入渠道,一些地方官员寻租也有了长袖善舞的捷径。从一些房地产领域腐败高官案例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同其他任何一个行业一样,当政府在这个行业中有巨大的利益需求的时候,商人必然有求于政府官员,在房地产开发的漫长链条中,几乎每一个环节都可能产生官商之间的利益交换。文章说,反腐败使隐藏在房地产市场深水处的问题得到曝光。腐败的泛滥不仅会造成经济秩序的扭曲,更会造成对民众利益的剥夺。但是,几个月来的房价下跌已经使一些地方政府坐不住了。在取消限购仍未能对房地产市场形成刺激的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利用财政优惠手段刺激购房的做法,基本上已经回到了滥用行政权力扶持房地产市场的老路上去。它既反映了这些地方政府仍将房地产市场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龙头产业来利用的旧思维,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当房价下跌开始将高官与房地产开发商达成的利益同盟(记者:希望; 责编: 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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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 湖南媒体整合,为了舆论管控?

香港《明报》星期四报道,湖南即将进行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传媒整合,《潇湘日报》、《长株潭报》、《法制周报》和《当代商报》四家报纸将划归《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湖南广电、芒果传媒和教育台将重组为湖南广播影视集团。中国中央政府两个多月前将2014年定调为中国传媒业全面深化改革元年。然而,香港《明报》星期四的报道却说,湖南省传闻中即将开展的媒体整合是为了将《潇湘日报》等那些可能“惹麻烦”的敢言媒体交给省一级传媒,易于当局监管,因为去年十月上海解放报业集团和文新报业集团合并时, 外界就有人认为, 那种整合是为了“方便当局进行更有效的舆论管控”。然而,中国暨南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吴非博士星期四表示,湖南媒体可能进行的重组其实更多的还是从经济角度出发,让大大小小“党的耳目喉舌”在舆论阵地继续能够发挥作用:“敢言的媒体不赚钱, 不敢言的媒体更不赚钱,早就开始赔钱了。媒体经济不景气才是政府要想整合的出发点。如果媒体经济上可以自立,能够赚到钱, 政府整合的条件是不存在的。比如说广州的报纸,很多也在赔钱。 一赔钱,政府就管起来了。政府之前对媒体的管控很多情况下是建议式的, 建议媒体该说什么, 不该说什么。 现在政府发现,这种管控也过时了, 认为当媒体在经济上走下坡路时,媒体应该更具有国家性,国家能够更多地参与到媒体中去,让管控媒体的人也多了解媒体,更进一步地让国家和媒体结合。 然而,尽管如此,当国家和媒体结合到一定时间, 比如说五六年之后, 可能又分家了。”香港《明报》星期四的报道还说,《潇湘日报》和《长株潭报》目前由湖南省新闻出版局主管, 《法制周报》由湖南广播影视集团主管,《当代商报》由湖南省对外经贸委主办。目前在浙江省的中国自由媒体人和独立作家昝爱宗星期四也表示,湖南省媒体整合可能更多的考虑整合包装后, 在证券市场上市:“因为现在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和广电总局有一个计划,计划打造一批媒体集团,媒体的航空母舰,让这些集团上市,而不是一家家媒体继续单独运作 。由于互联网的影响,传统媒体的日子很不好过,整合后就好船大抗风浪。比如《潇湘日报》,如果不被整合,尽管敢言,在不敲诈勒索和财政补贴的情况下是难以为继的。有鉴于此,为了避免这些媒体死掉, 政府就要整合一下。”中国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在今年八月初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借用国家主席习近平的说法是,“要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成几家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昝先生强调中国政府从来就没有放松对舆论的管控,如果说仅仅通过媒体整合更加方便舆论管控, 那是将中共的舆论控制简单化了:“因为中宣部和各级宣传部完全有能力对付中国敢言的媒体。 他们可以直接把不听话的媒体关掉,并不会损失多少。我认为整合还是主要从经济角度考虑,为了上市。 此外, 整合也有助于政府打造媒体名牌。 比如湖南卫视, 其影响力在中国可以说仅次于央视, 有源源不断的广告。他们也想把湖南卫视打造成中国的第二个央视。 由此, 中国政府现在针对媒体改革, 有些进行整合, 有些整合后需要上市,有些需要打造品牌, 有些需要与互联网联袂打造全媒体。”随着互联网使用越来越普及,传播信息的功能越来越强大,中国政府近年来开始不断通过推进媒体的融合发展方式,试图占领新兴舆论阵地,抢占社交媒体新阵地,在继续掌控传统媒体的情况下, 也将迅速发展壮大的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也纳入牢牢的管控之中。由此,以上受访的昝爱宗先生和吴非教授都认为,媒体整合只是中国政府实现媒体掌控的一个步骤。记者:闻剑 责编: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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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 | 联合国吁确保香港普选 占中人士计划周日公投

(德国之声中文网)一副写着”我要真普选”的横幅被挂在了香港狮子山顶。民主运动人士希望通过此举,声援雨伞运动。 与此同时,据《苹果日报》报道,和平占中、学联和学民思潮运动人士宣布,周日(10月26日)在金钟”雨伞广场”举行公投。公投内容是针对 周二对话时谈到的港府向中央港澳办提交的民情报告和开设多方平台。 议题一是要求拟成立的多方平台委员会必须处理2017年及2017年前的政制改革;二是特区政府将提交港澳办的民情报告必须具宪制效力,可以改变人大8.31决定。 10月21日,港府和学联代表进行了首轮对话 联合国呼吁确保香港普选 此外,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在周四(10月23日)要求中国确保香港的普选。委员会强调,这包括参选和投票的权利。委员会的18名独立专家在对北京审查港首候选人的决定表示质疑后,做出了这一表示。 晚些时候,联合国专家发布了一份委员会声明称,委员会要求有关依据普选的特首和立法会选举办法的额外信息,这其中包括与“国际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相符的选举权和参选权。 中国目前没有签署联合国的“国际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一些非政府组织和香港立法会成员对联合国人权小组的这一决定表示欢迎。 万方/李京慧(法新社/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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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 | 中国政法委的历史与演变

【编者的话】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引发中国各界关于政法系统改革的关注。本文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周永坤先生对中国政法委体系历史沿革的研究,原发于《炎黄春秋》2012年第9期,如今读来更有现实意义。经作者本人授权,FT中文网全文刊发,以飨读者。 行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公检法三家的“党内领导机构”,它已经存在了半个多世纪,应当将它放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下重新检视,下面的检视围绕历史作用、党的领导的原则、法治原则、法治国家建设四个方面进行。 政法委的沿革 1.政法委的历史渊源:法律智库机构 党委政法委员会制度的文化传统源于设立于1946年的“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1946年6月,中共中央书记处批准,在“边区宪法研究会”的基础上成立“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这是一个“智库”性质的机构。1948年12月12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决定建立“中央法律委员会”,“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自然撤销。这个“中央法律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为未来的新政权起草法律,属于秘书班子一类的机构。1949年新政权成立,这个“立法参谋”性质的中央法律委员会随之撤销。代之而起的是设在集权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内的政府的政法委员会,它不同于党委的政法委员会。1954年宪法生效后,政权结构发生了重大改变,它由集权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制变成了宪政分权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政务院变成了国务院,法院、检察院不再是中央人民政府的分支,而是独立的司法部门。这一宪政分权的制度与此前的公检法集权的政法委员会制度格格不入,因此政府的政法委员会制度一度消失。 2.秘书性质的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 现行的党委政法委员会制度直接发端于1956年的“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1956年7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召开了第一次法律委员会会议,宣布正式成立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该次会议规定的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的任务是中共中央交办的工作,主要是关于法律工作方针政策和各部门的分工等问题,并不主管有关部门的具体案件。当时公检法各部门都设立党组,各有关机构的党组直接向中央负责,向中央请示报告工作,并不向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报告工作。可见当时的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只是一个秘书性质的机构,而且只设在中央一级,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与法治国家并不存在矛盾。《共同纲领》体制下集权的政府政法委员会向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的转变,表明了一种法治的倾向,起码在地方上,法院、检察院是独立的司法机关。 3.“政法小组”的突进与文革中的毁灭 1958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关于成立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教各小组的通知》决定成立政法小组,通知说,“党中央决定成立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教各小组,这些小组是党中央的,直隶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向他们直接做报告。大政方针在政治局,具体布置在书记处,只有一个‘政治设计院’,没有两个‘政治设计院’。大政方针和具体部署,都是一元化,党政不分。具体执行和细节决策属政府机构及其党组。对大政方针和具体部署,政府机构及其党组有建议之权,但决定权在党中央。政府机构及其党组和党中央一同有检查之权。”这个通知其实是逐字逐句照抄了时任中国共产党主席的毛泽东的相关批语。从此,中国开始形成了至今难以改变的党政不分的、人治的一元化体制。特别严重的是,从1958年开始,县以上各级党委都成立了政法小组,政法小组不仅“协调”公检法的关系,而且逐渐形成了重大案件要由党委审批的习惯。这个体制不仅在立法上,特别是在司法上强化了人治体制,形成了从上到下的党委第一把手专权的制度,党的领导成为书记的领导,而不是党的方针政策的领导。这使1954宪法确立的宪政体系悬置,也使八大确立的党“必须严格地遵守法制”的方针失去了制度依托。从此一步步造就了文化大革命的社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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