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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雪慧 | 回应“反普世价值”风波

  篇头语: 这篇《回应“反普世价值”风波》,是将近三年前写的,一直没有在博客上作为一篇完整文章发出。 对发生在三年前的那场讨伐普世价值,我当时有一个判断:“因为要否定无法否定的,立不可立的,出场者即使平素还算有点实力,也很勉为其难,不得不用上栽赃、扣帽、指鹿为马的招数;完全没名堂的几员‘大将’就纯粹昏说了。所以,把这番讨伐看作掀起一场思想地震,思想的内生能量是很缺乏的;可思想之外的能量聚集却不小,弱者的病态敏感、无知者的无畏勇气、精明者的利益盘算,特别是既得利益铁三角对抗文明世界价值维护社会病态的决心……,都迅速聚在了一起。” 近期,针对普世价值又掀起阵阵风浪,如果说三年前出场者在气势汹汹之下却显露勉为其难的窘态,那么,这次情形更加不堪:火烧某报系、火烧前后对认同、伸张普世价值的人滥扣“汉奸”“卖国”帽子,手法令人联想到刚过去三十余年的那个疯狂年代。奇怪的是,被成为“汉奸”报系招致焚烧的那些报纸,重大新闻受制于中国体制同样用通稿,不同的是,较多揭露了腐败(尽管所揭露的不过冰山一角),较多涉及民生,相对其他报纸而言,多了一些谈及宪政、民主、人权的内容,不过相比于60多年前共产党机关报所谈内容,被烧报系望尘莫及。这实在很讽刺。   这种情况下,我把这篇文章完整发表于此。如果能有理性讨论,我愿以这篇文章参与。 2011-11-29     回应“反普世价值”风波 ——兼纪念联合国通过《世界人权宣言》六十周年 一.另一场地震 5·12,四川发生了一场大地震,不多几天,南方周末编辑部文章一段话引发了另一场地震——针对“普世价值”的讨伐。其实,用“地震”形容这场讨伐差强人意。因为要否定无法否定的,立不可立的,出场者即使平素还算有点实力,也很勉为其难,不得不用上栽赃、扣帽、指鹿为马的招数;完全没名堂的几员“大将”就纯粹昏说了。所以,把这番讨伐看作掀起一场思想地震,思想的内生能量是很缺乏的;可思想之外的能量聚集却不小,弱者的病态敏感、无知者的无畏勇气、精明者的利益盘算,特别是既得利益铁三角对抗文明世界价值维护社会病态的决心……,都迅速聚在了一起。冲着“普世价值”一拨拨轮番出场的,无论直接反对的还是称“中国价值就是普世价值”的,个个调门高得不寻常,搞出了很大动静。而严格受控的平面媒体屈从于封杀另一种声音的无理要求,造成不同意见在平面媒体上失声,更放大了讨伐动静。 一时间,普世价值成了敏感词。这很象上一世纪思想解放运之前的情景:人道主义、人性、良知等词汇统统犯忌。但随着80年代以来对文革的反思,人道主义、人性良知问题不可避免地浮出水面。然而既有意识形态的维护者为了对付这些语词承载的思想和价值理念——它们恰恰都是普世价值的基本要素——,掀起了一轮又一轮运动,可是无论“清污”还是“反资产阶级自由化”,虽然次次来势凶猛,都没蹦达几个月便偃旗息鼓。因为,长期封闭的精神之门一旦开了一道缝,便再也封不住。最重要的是,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过去几十年间拒斥人道主义、人性、良知所导致的恶果:这种拒斥颠倒全社会的善恶是非评判准则,败坏人的心性,造成的社会环境使很多原本善良的人也不得不经常抑制和批判自己的正常人性表现。 可以说,上个世纪的80年代,许多人都在进行恢复常识、回归文明的艰苦努力。历经若干反复,对人道主义、人性良知,总算由不承认到有限承认。但终于可以大大方方、不加什么限制词地谈及人道主义等等,已是90年代中后期了。 这一段曲折,如今在价值问题上显摆“曾经阔过”,而且坚称“现在正阔着、将来还继续阔下去”的人,是不会提的。不提也罢,但这一轮对普世价值的讨伐传递出一个信息:一股力量又想把中国拉回到好不容易才摆脱的那种与文明世界主流价值为敌的境地。这里声明一下:用“讨伐”一词,并非因为一批人突然针对“普世价值”进行高调批判,而是因为主流媒体上对另一种声音的封杀提示了这背后有公权力的支撑。如果仅是某些个人的好恶,哪怕中意于奴隶时代,也只是他/她个人的事,只要去得了(比方说经时空隧道什么的),由他/她去,但是别拽上别人!如果并不真想回那时代而只是表达一种见解,不论持该见解的人是多是少,都属个人表达自由,尽可以当多元见解中的一种,当然,前提是不同见解可以跟它在公开、平等的条件下展开论辩。 这回显然不是,一起始就是一副“只准我说,不准你说”的架势,一些报纸为了生存,甚至不得不要求作者避开“普世价值”问题。 二.“普世价值”究竟触犯了什么? “普世价值”无非指存在一些跨地域、国界、种族、文化的人类共享价值。人在存在差异性的同时也存在共性,比如,基本特性和需求上有某种一致性,在面临的基本生存问题上有相当的共通性,共享价值就基于这个事实。存在于不同人类群体道德信条和实践上跨文化的相似性就是一个证明:每种文化都禁止谋杀、乱伦、说谎,这类禁令性准则体现了维护群体共同生存条件的价值理念,普遍性毋庸置疑。但除此之外,随着人自我意识觉醒产生的权利要求具有的跨文化的普遍性,也越来越被意识到。这便是关系到人的本质和尊严,后来主要由人权概念来伸张的个人权利,如人身自由,思想、信仰和表达自由,免于匮乏和恐惧的权利以及对平等的要求等等。尽管这种伴随人的自我认知过程而产生的权利要求和价值原则出现较晚,在不同地区或不同文化、经济、政治条件下,人们对权利的认知程度也很不平衡,但一经产生,就具有强韧的生命力和广泛传输的影响力。1948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宣言》在联合国大会正式通过,标志着人权价值已经超越地域、文化和种族界限被普遍接受,与人权相应的民主、法治所内在具有的普遍价值也在日后半个多世纪中越来越得到公认。在当时的56个成员国中,中国是投赞成票的48个国家之一。近十来年,中国政府又陆续签署了十几个相关国际公约,其中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两个公约跟《世界人权宣言》一起通称“国际人权宪章”。它们延续了世界人权宣言的精神,内容上跟世界人权宣言相对应,并对宣言中各项基本人权作了更为细化的说明,提出了更加具体的标准。 签署这些国际公约,就是对以人权为核心的普世价值的认同,当然也是在普世价值问题上对国际社会、尤其对本国人民的承诺。 可是诡异得很,南方周末编辑部文章恰恰因为赞扬国家救灾行动是在兑现这种承诺而惹火上身,“普世价值”一词也突然间成众矢之的。 然而南周究竟说了什么呢?翻开原文,说的是:“这一切是执政党和政府身体力行并积极倡导的结果。以国民的生命危机为国家的最高危机,以国民的生命尊严为国家的最高尊严,以整个国家的力量去拯救一个一个具体的生命,一个一个普通国民的生命。国家正以这样切实的行动,向自己的人民,向全世界兑现自己对于普世价值的承诺”。 意思明明白白:中国在进步,尊重每个个体生命的人道主义在救灾中得到切实表现。 可不知怎么的,发难者偏偏从中看出了“普世价值”抢“抗震救灾的头功”的惊天阴谋。“抢功”一说特别奇怪。至少有数万条生命消失了;数十万人留下了终生残疾和病痛;无数家庭残破了……这里特别要提起,消逝的生命中包括上万个孩子,数十万伤残中孩子的比例高得惊人。死伤这么多孩子,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是不堪承受之痛。在如此惨重的牺牲面前居然能把脑筋转到“抢功”上,真可谓世间百态,无奇不有!但即便按“抢功”说的思路论功排座次,南周文章所说的“兑现自己对于普世价值的承诺”,也已经有了“政府”这个明确主体——且不论政府有没有资格充当救灾行动的功劳主体——。既如此,何来“普世价值”抢政府的“功”?然而最吊诡之处还不在此。而在于循着“抢功”思路以及随之而来的具更明显政治构陷意味的种种指控——“普世价值传销是世界性的有组织的政治欺骗”,“贩卖普世价值的人另有自己的一番深意”,搞“颜色革命”①等等。就差没用上“颠覆政府罪”了,但已经呼之欲出——,发难者口中的普世价值成了必须严加防范的敌对价值,它对中国政权简直如“木马病毒”般危险,政府决无理由表示认同和承诺。但事实上政府确实已经通过签署上述国际人权公约作了承诺。如果签署公约作为承诺还不够明白的话,那么当中国政府于1998年10月5日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后,新华社通稿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签署,进一步表明了中国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坚强决心,也是中国纪念《世界人权宣言》50周年所采取的实际行动。”但是按发难者的逻辑,对这种承诺就只能有一种解释:承诺是虚,韬光养晦是实。可这岂不是说政府在欺骗国际社会和本国人民? 这类政治构陷最终落了个自打嘴巴。而且高调反来反去,普世价值究竟触犯了什么,却叫人看不明白。不过另一些人提出的“否定特色”论倒一下把问题点明了:“‘普世’的要害是否定特色,妄图用一个模子来规划地球上所有国家与民族的发展道路”。② 原来触犯了“特色”! 三.脱离普世价值的特色成了什么? “‘普世’的要害是否定特色”的判断,点到了敏感处。可是这个判断并不具有不言而喻的合理性,喜欢抬杠的人完全可以用“特色的要害就是否定普世价值”来回敬。 然而,“普世”与“特色”的关系其实是或类似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差异的关系,谁也离不开谁。讲普世价值,决不意味着要否定特色;讲特色,也不能脱离普世价值。 特色源于差异。差异是互补与合作的前提,差异也使人类世界呈现出天然的多样性。但任何一类事物都是差异跟共性相并存;同样,多样性只有在人类共享价值原则提供的基准线上展开,才是建设性的。没有自己独具的特色失去的是不可替代性,一味强调特色而拒斥普世价值,不尊重人类社会共存与发展所需的共同评判标准,失去的是作为人类社会正常成员的资格。在现代社会,奴隶制肯定很“特色”了,中非那位著名的吃人皇帝就更“特色”了,但这样的“特色”可憎可恶,使国家脱离进步和发展轨道,置人民于悲惨境况之下。 普世价值提供的是人类共存、发展必不可少的共同目标和评价尺度。其中部分是高端目标和尺度——譬如实现普遍的幸福与公正,这类目标和尺度标志着对人类最佳状态的关注和人类追求的开放性。而前面提到的那些反映维护群体共同生存起码条件的需要、具跨文化相似性的禁令性准则无疑是最低目标和尺度;而人权直接源于人的基本特性和基本需求,是对人的本质需要的确认,不由任何人、任何组织、机构授予,任何人(无论多数或少数)、任何组织也都无权剥夺或限制——除非经过公正的法律程序。人权标准虽近现代才逐渐确立,却并非高标准,而是人类发展至今已然不可或缺的基本尺度和目标。我国语境下,人权标准似乎理想化,似乎高不可攀,然而, 由人权划出的只是人类社会须共守的底线。 关于人权标准的性质,我是这样看的:人权神圣,但并非因其标准高而是因为它作为文明的公分母具有超越任何文化或制度分歧的不可违背性。在人权无保障、被践踏之处,必定充斥人为的灾难和不幸。这些地方不仅使人最重要的类特性(如思考力、自主能力)受到遏制,甚至使许多人丧失这些特性而不能保持在人作为人的维度上,而且,人权不张,人的基本生存条件也缺乏保障,如果不在权力系统之内,无论贫富,都缺少使自己不被剥夺的必要手段,弱者面对权力唆使、纵容下的拆房夺地牵牛抢物,更难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渠道和机会;人权不张的地方,权力在酿制人祸方面效率奇高,而对真相的习惯性和体制性封堵,在酿制人祸之后还使许多受害者连姓名都留不下就消失在封口机制之下…… 国际社会把保卫人权作为基本目标,依循的是类似卡尔.波普尔在《猜想与反驳》中提出的那种思路:“把反对可避免的苦难作为公众目标,而把增加幸福主要留待个人发挥首创精神去解决”。就是说,保卫人权是基于防范罪行和不幸的考虑而不是出自增加福利的考虑,是基于维护人追求幸福的起码条件而同最紧迫的社会罪恶作斗争,而不是基于提供幸福本身。 这个目标很实在。如果说禁令性准则作为底线侧重于约束社会群体中的个人,那么, 人权标准主要针对了政府这一现代社会的必要的恶,为无论何种政体下的政府行为都划出了一道不得跨越,一旦跨越便堕入野蛮和罪行的界限 。③ 无论国家、民族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人类群体,都有权拥有和保持自己的特色,可是保持特色不是终极目标,人的生存状态的改善才是终极目标,只有不悖于这一目标的特色,才值得珍视和发扬。如果某种文化或制度具有鼓励蔑视人权、扭曲人性的价值倾向,那么这种特色的价值倾向需要的是变革而不是固守,比如,在我国高度耦合的文化和制度支撑下成为社会显性价值的权力崇拜。固守这种与人的尊严敌对的特色价值,人们就不得不接受官权嚣张的现实,譬如,官员敢于大白天酒后无证驾车撞了小孩非但不施救反而试图倒车干脆压死重伤孩子,事后既可以叫嚣“谁也不敢处理我”,又可以找下属顶罪;可以流氓到强拖陌生小女孩入厕,膨胀到当民众是“算个屁”的贱民;可以办公时间为嫁女在机关大院设500桌盛宴,并呼风唤雨招来几十名警察、法官为婚宴抬菜……此三例的主角分别是阜阳市太和县物价局长、“交通部派下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的深圳市海事局党组书记、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公安局党委成员;事发地点包括了内地、沿海、西南边陲;事发时间呈臃堵重叠状:10月13日、10月29日、10月28-29日——别的不说,仅为28-29日这两天婚宴,一个贫困县的所有职能部门怕是统统关门了。 现实中的同类事件远比见诸报端的这三起要多、要密集。为嫁女利用工作日大摆宴席,成都附近某县文体局负责人上半年就上演过,机关仅有的两位留守,也是一个玩电脑游戏一个炒股;撞人后找人顶罪的现代天方夜谭竟也无独有偶,许文东作客“锵锵三人谈”时提到的一恶性事件就与其酷似:某官员把人当野猪射杀了,也是找人顶罪。这些年,多少掌握了一点权力的人在单位内外的跋扈、霸气已是常态,对此缺少实感的人恐怕不多。以上三位外加把人当野猪射杀的那位只不过把官员的跋扈演示得特别极端罢了。而如此极端的行为和“你们算个屁”的酒后“名言”,足以使他们取代几个月前叫嚣“花100万弄死你这个农民”的“国家罗汉”而共同成为权力的最新形象代表。他们生动的言行将过去多少被漂亮语词修饰和遮盖了的人民的真实地位呈现得格外触目,同时也以最直观的形式告诉人们:官权嚣张和民生多艰是人权不张的一体两面现象。它们为人权对于人的不可或缺性提供了绝佳反证,让人明白通过人权概念来表达的基本权利绝非可有可无的奢侈品。 可以说, 人权标准超越文化的差异和冲突,更超越意识形态之争,提供了文化、价值观、社会体制、政治架构的多样性赖以展开的统一性基础和道义基础。 四.民主宪政应对着权力的天然冲动,普世性毋庸置疑 人的基本权利需要良好的制度来保障。人类已有的各种政治制度中,尊重人权,能为人权提供保障的制度纵然由于历史文化等原因呈现多种形态,但在核心问题上是一致的,即政府权力源于人民,而且权力在有限范围内行使。今天,权力民授、权力止步于人权的政治架构已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 走到这一步,应该说是基于对权力本性以及由这本性所衍生事实的认识。权力是一种可以支配、控制他人和社会资源甚至可以使人屈从的力量,从管理社会的需要中产生的国家权力尤其具专横性、扩张性及潜在或显在的强暴性,对掌权者的诱惑和腐蚀更是呈规律性。所以,扩张和滥权是权力的天然冲动,缺乏有效制约,不守本分是常态。事实上,历史或现实中,对人权的威胁和侵犯主要来自高度组织化的国家权力。所谓“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早已被历史(当然包括我国历史)反复印证,阿克顿勋爵不过以这句名言概括了这条铁律。本性如此,那么,强势的国家权力只有在受到严格限制和约束的情况下,才能被规制在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上而不易越界去侵犯权利、为祸社会;而遏制权力的扩张冲动和滥权倾向不能指望权力机构的自体监督和自体管束,这跟不能指望外科医生自己给自己动手术是一个道理。所以,应对着阿克顿勋爵总结的著名铁律,是另一铁律:只有通过制度性对权力设限和制衡、监督机制,才能规制权力,防范权力腐败和权力侵犯权利。 迄今为止,能对权力实行有效规制的,是人类通过长期摸索试验形成的民主宪政体制。 民主的根本关注是人民与政权的关系:人民是被统治者还是授权者!民主制特有的定期普选以最直观的方式昭示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而选举是授权过程也是授权仪式。 宪政意味着有限政府。通过立宪明确国家权力的来源、目的、授权方式,明确划定国家权力的法律界限,并以相应的制度安排确保国家权力在法治轨道运行。 定期选举、使政府主要权力分支之间呈制衡关系的制度架构、盯牢政府权力的独立媒体以及民主制度下蓬勃生长的民间社团等,一起构成防范权力滥用的多重屏障。其中,定期选举制度下的选民预期反应对掌权者是一种决定性制约。④ 诚然,民主制度有它的缺陷,即使较成熟的宪政民主,也有无能为力之处。但民主是一种最不坏的制度。这种制度最大限度的把权力运作置于阳光下,腐败被逮住的几率和成本都很高。最重要的是,民主厘清国家政权与人民的关系,一人一票的选举权和其他形式的参与渠道给公民以力量感。 拿“以人为本”这一当下最响亮的口号来说。一个国家以人为本还是以官为本、以权为本,不能根据主政者的声明作判断。以官为本或以权为本,是权力的天然倾向,不学就会。以人为本则不然,能不能成为政治现实,直接取决于人民的真实地位,取决于为政者的权力源于何处。如果人民不是拥有不可让渡之权利的公民总体和授权者,而只是税源和政府的管理对象、只是统计数据,官尊民卑就是必然的。“以人为本”不过是掌权者居高临下、显示“仁政”的宣言。即使哪个执政者怀抱“以人为本”的真实意愿,官尊民卑的现实政治格局都会使之停留在意愿中。实际上,但凡国民有分量的地方,没有哪个政府讲“以人为本”。握在每个公民手里的选票、无数独立于政府的公民社团以及自由的舆论,自会驱使政府这样做。就算大多数人看走眼选出一个声称以人为本却一门心思惦记着权位、给自己捞好处的伪君子,可是人民作为权力来源的政治地位及其拥有的多种制约手段和纠错手段,也一定会逼使执政者的现实政策朝向以人为本而搞不成权本位、官本位。 海峡对岸讲的“人民最大”也是这么回事:人民“最大”还是“最小”,不看宣言看政治架构。前不久国民党党主席面对记者,发自肺腑地说出了“人民最大”。但国民党在一党独大的独裁时期是认识不到人民最大的。只有在民主政治架构下见识了人民的组织力量、舆论力量、纠错力量,才弄明白了,在人民面前也才变得谦卑了。诚然,尚在成长初期的台湾民主弊端多多,台湾社会特有的族群对立又给台湾民主增添了特殊困难,而立法院动辄上演全武行更让台湾民主成了一些人的笑料。但官员去留的最终决定权在选民手里,掌权者的一举一动被媒体紧紧盯着,行为稍有越线就招致民众强烈反弹,弄不好就丢官去职甚至摊上牢狱之灾。最近有人借阿扁巨贪诋毁民主。不错,民主社会同样会出现腐败者,但民主制度下多重的监督和制约使腐败风险太高代价太大,而不会呈弥散性腐败。即使陈水扁这种牵涉人员众多的弊案,一则以家庭成员和亲属故旧为主,不同于整个官场的腐败潜规则;二是存在不附属于执政党的其他独立政党和独立媒体,弊案在他执政之时就被揭出,而且,“国务机要费”问题一爆料,很快就引发了百万红杉军达数月之久的街头倒扁运动。而阿扁的最高执政者身份无法阻止对弊案的深入揭露——扁政府既不敢要媒体禁声,也不敢以“泄露机密罪”加诸爆料者,更不敢给倒扁运动安“颠覆政权”的罪名或动用武装力量对付倒扁红杉军,这一切在非民主社会都是不可想象的。最终,选民的选票使执政八年的民进党下台了。这本身就是“人民最大”的绝好注脚,也是民主制纠错功能的绝好注脚。 在没有确立起民主制度的地方,无论权力自授还是由上而下层层相授,都将本应是权力终极来源的人民彻底排除在官员产生过程之外。权力来源的倒置,使跑官、买官、勾兑、溜须拍马等丑恶现象如癌细胞般侵蚀社会肌体,与此同时,并非个别的官员不把民众放在眼里,也就在所难免。一些官员眼里,别说“人民最大”,用其酒后真言来说,连屁都不是,而官民地位两重天的现实也印证了这一点。 现实中,虽也把“人民”挂在嘴上,可实际运作中处处强烈自我偏向。 我国官员耗费之大,民生投入之低,双双令世界侧目。耗费高,除了队伍庞大——比方说,一个贫困县就能有15个县长助理,一个中小城市可以设上20个市府副秘书长——,仅晒在阳光下的那部分收入即名义工资就大大高于社会平均工资(这部分几乎年年不断自我提高,而根本不跟出钱的人打招呼),其他职业必须从自己收入中支出的通讯、交通、吃喝、旅游等等花费也多由纳税人担了,花销上他们最是“国家人”——每年“三公消费”(还不包括公费赌博之类)挥霍上万亿——。而底层劳动者的工资却低到有失国家体面的地步。如今金融危机,国家经济下滑,应是共度难关时,新加坡总理带头削减自己的薪水超过19%,其他不少国家和地区也纷纷有相应举措,可我国官员一边高耗费照旧,一边谋划给自己这个系列大幅加薪,与此同时却叫停最低工资上调。 权力系统的自利表现无所不在,最有代表性的当属医疗制度。我国医疗投入少,医保覆盖面小,极小的覆盖面之内等级林立:公务员享受的医疗保障优于其他职业,相比他们,其他职业的医保聊胜于无;公务员系列内,医疗特权按官位递增。于是,极有限的医疗投入中80%以上被官员占用。在许多官员无病长期占有高级病房的情况下,几亿农民无丝毫医疗和其他社会保障的惠及。最近,一位患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农民两度抢劫后“成功”入狱以获取免费治疗机会。该奇闻使得官员特权跟背负着医疗教育养老等沉重包袱的民众境况之间的讽刺性反差格外刺眼,刺眼的反差还因以下事实而加深:谁要进了官体系,就成了国家“宝贵财富”,哪怕犯众怒下了台,哪怕不便复出,已经百事不干了,工资、福利也一应惧在,绝对不需要象美国、德国一些在任市长那样靠业余时间当门童、掏烟囱贴补家用,更用不着象那位患重病的李大伟靠抢劫入狱求得免费治疗。 权力的自利表现无需继续列举,在缺乏有效制约的条件下,官位回报率太高,以至于已经发展出贷款买官的新特色。如果说贷款买官的事情太极端,不一定具有广泛的说服力,那么,公务员成为第一热门职业的社会现实却再清楚不过地折射出权力高含金量之下社会的“趋官”价值取向。——那些声称向全世界推广中国价值的人,可是也要推广这种特色价值? 权力来源不彰且缺乏有效制约,不仅如上所述使社会利益格局极度畸形,还一定伴随着权力对权利的进攻 。近年来,政府权力对私域强力渗透,已经可以长驱直入公民卧室去查夫妻有没有看黄碟,可以在发现有人从自家窗口拍摄城管、警察施暴场面时砸开人家的门,直闯私宅捣毁证据。管控之手更伸向了人们的经济活动权利,并发明出准武装力量对付劳动谋生的底层民众,这支庞大队伍以“掀抢踢打”的行为模式而驰名全国,到处令小贩闻风丧胆,而且要不了多久就酿出一起人命——城管打死人,可以弄一个“外伤诱发冠心病”的结论而大事化小,小贩自卫导致城管死亡,立马定性为“蓄意杀人”;不仅小贩到处遭禁,就连对拾荒这种最低端的谋生方式也发明出统一着装、“拾荒理论培训”的收费由头。想躲过吗?对不起,拾荒“不合法”!权力敛财甚至瞄准了农村收获季节,创造出秸秆放倒证、玉米放倒证……农民如果不交钱办证,收获自己庄稼也“违法”。无所不在的准入审批衍生出了把许多劳动方式逼成“非法”的“办证经济”、“罚款经济”,而真正的非法——比如野蛮拆迁这一政府深涉其中的大规模恶性刑事犯罪,竟在全国到处堂皇上演,而且致警察的职业尊严于不顾,动辄出动警力护驾,把警察置于社会冲突的火山口。可是,在权力无孔不入四处扩张的同时,该履行管理职责之处却经常缺位或者搞免检之类把戏,该承担的公共服务也越来越多的转嫁给了民众。 有人喜欢拿中国的经济增长来证明不要民主也可以照旧发展。的确,没有民主政治也可以创造出经济的高增长,然而利益集团对国家的劫持使人民并不能从经济增长中获得与自己的付出和牺牲稍微相称的回报。何况,国家还为这高增长付出了断子孙路的环境代价。有一个事实很能说明这种经济增长的实质:中国已被公认为全世界收入分配最不公平的国家。而且,据世界银行报告,中国70%的财富掌握在0.4%的人口手中。——至于这0.4%的人口跟权力的关系,地球人都知道。 中国跟民主并不相克,事实上,实现民主是中国的百年追求。60年前的中国借助内战实现政权更替,民主的感召力是动员民众的重要原因之一。可如今语境下,民主变得十分暧昧,在一些“反普先锋”口中甚至有了敌对价值的意味。如此这般的时过境迁,令人唏嘘感慨。然而,民主毕竟是历史的承诺和时代的政治主流,所以除个别“反普斗士”赤膊上阵,更多的是还是拿“特色”抵挡。可再怎么特色的“民主”,都有一些共同的规定性使其叫民主而不叫别的什么,起码,不能特殊成“你是民,我是主,你的事,我做主”。宪政当然也会因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而各有特色,但无论如何,也不能特色到要崇奉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不受任何力量制约却支配一切的至高无上的存在,更不能特殊成限“民”而不限“政”。 五.越被普遍事物所渗透,特征越鲜明 人类在自身进化发展过程中,逐渐发展出了一些稳定的、具可普遍性的价值观。象对自由、幸福、公正的追求,是哪怕彼此隔绝的情况下也会自发产生出来、并已积淀在人性深处的追求。普世价值就是从人类具共同性的追求中提炼抽绎出来的,如《世界人权宣言》,是二战后反思刚经历的那场人类浩劫何以发生的基础上,对人类已有的具共性的需求和期盼的提炼或整合,这不是哪一国的专利,各国都对以各自方式作出了贡献。 其实我国近年提出的对和谐的追求,同样是普世性的。和谐而不是撕裂、恶斗是无论东西方各国、各民族的主流追求。事实上,这种追求古已有之。在西方文明摇篮古希腊,“和谐”既是人们追求的社会理想状态,也被思想家视为四主德之一;我国古代的大同世界理想中也表现了对和谐的社会理想状态的强烈追求。倒是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一度拒绝和谐而崇奉斗争哲学。这个“一度”可不短,将近三十年。这期间,谁要提出“建构和谐社会”,一顶“阶级斗争熄灭论”的帽子就足以打人于十八层地狱。如今高调宣传的“以人为本”也一样,莫说那三十年间,哪怕80年代去讲“以人为本”试试?马上就有“精神污染”、“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帽子等着。帽子也是自来有因:“以人为本”确实是舶来思想,渊源是西方文艺复兴以来“人本”取代“神本”,是“以人为目的”这一人道主义原则的近似表达。当然,这个意义上的“以人为本”不是为政者居高临下的表示,而是一种社会价值观;人道主义也不是那种内涵被限定在“救死扶伤”狭窄意义上的“人道主义”或带有诸如“革命”前缀的“人道主义”,⑤而是尊重每个个体生命,为人权标准提供了价值基础的人道主义。⑥ 现在无论倡和谐还是以人为本,都是对人类文明主流的回归,是对人民世代健康追求的回归,无疑是一种进步。可是5·12大地震后一场针对普世价值的讨伐突然发作,近几个月一些官方人士和机构,如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教育部也加入其中。讨伐者都很强调“特色”,都指“普世价值是西方话语霸权”,认定谁讲普世价值,谁就是要把西方价值强加于我国。 然而普世价值无分东、西,不论来自何处,都是人类的共享价值。一个心态健康、智慧、自强的民族不会拒绝任何可以充实、丰富自身并有利于改善人生存状况的人类价值准则。如果西方国家因为我国高调宣传“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就要加以拒绝,那一定是疯了。同样道理,中国是不是某些普世价值的发现地并不重要;不是,不丢人,丢人的是以种种理由拒绝而自外于世界文明主流。 任何具普世性的原则都不是某个民族、某些个人玄思默想的产物、不是思想创造的产物,更不是某个民族或个人的意识形态制造。拿人权原则来说,欧美是它的诞生地,但这些权利决不专属于欧美。说在欧美诞生,不过意味着首先在那里被发现和确认;而人权价值向世界各地的传输过程,其实是对传入地人们内在特性和需求的唤醒过程,或者是传入地人们对存在于自己文化中与之相似或兼容的因素重新认识和发现的过程 。因为,整合在人权原则中的,是人类已有的具共性的需求和期盼,它们发乎人的本质。即,人权不是谁的发明,而只是发现,对于人来说有着内生性,无须强加——60年前,中国对《世界人权宣言》这一历史性文件投赞成票,就不是被强加的——。要靠强加或者强力灌输来使人接受的,是跟人的本质和正当需求背离的东西。 而普世价值究竟是不是会消解特色?还是拿人权来说吧。基本的人权原则作为人类文明公分母,提供了一种共同标准和价值底线,同时又为创造性表现以及多样性的展开提供了广阔空间。其间关系,借用几年前在《多样文化与普世价值》一文中表达的看法: “每种文化都存在根据共同的价值底线自我调节和更新的问题。所以,多种文化并存的前提是对以人权为核心的人类价值和相应公理的认同和尊重。正是这种认同和尊重才使每一种具体文化的独特性是有价值的因而才是值得保存的,各种相异的文化也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成为国际文化共同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就是说,对普世价值的认同决不会导致世界文化的单一化。显见的例证就在眼前:欧洲各国在对人权原则的尊重和捍卫上有着共同立场,但是其中任何一国都并未因为人权价值上的一致性而丧失使自己与别国相区别的特色;即使在实现了欧洲古老的统一梦之后,欧洲大大小小的众多国家也没有一个不保有自己独特的文化,没有一个缺乏个性、面目不清而可以彼此混同。相反,共同的价值基础保障了它们免于陷入具破坏性的冲突局面,各国得以在这个基础上不断发展自己的独特性。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也可以发现,许多明确支持以人权为核心的普世价值的国家都保持着自己特色鲜明的文化传统…… 脱离普遍原则去追求独特性表现是无意义的,甚至是破坏性的。无论人类个体、民族或国家,在个性与普遍性的关系上存在着一种特殊的逻辑:越被普遍事物所渗透,越有个性;越拒绝普遍事物的反倒越缺乏个性。在古代,没有比雅典文化更独特的了,但也恰恰是它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最大限度地表现了普遍性;相反,那些借保持独特性而拒绝普遍标准的地方却或多或少表现出缺乏个性的部落一致性,或者一方面是部落一致性表现,另一方面是把个性表现等同于摆脱一切文明规范的胡闹。所以,就各种文化来说,差异也好,独特性(或者按我们熟悉的“特色”一说)也罢,都不是抵拒公理和藏污纳垢的掩体,而只能是在不背离人类基本价值前提下可以作为自己个性标识的成分。迄今为止,没有证据表明对人类基本价值的认同导致独特性的丢失。除前面所举欧洲各国事例之外,还有大量事实证明,那些认同公理而实现了根本转型的文化继续保持了自己的独特性,并因其独特性而构成世界文化共同体不可替代的组成部分。” 我国曾经游离于世界文明主流,是近三十年间在克服阻力中艰难回归。起码,不必再避讳人性、人道主义了。5·12大地震中民间勃发的道德热情,更是大难面前对文明世界主流价值的自发回归。可是这一事实在声讨普世价值的人那里似乎成了中国价值对普世价值的胜利。然而,那段时间如火山喷发而出的无疆大爱、无数自发迅速兴起的自愿者组织在第一时间从四面八方奔赴救灾第一线,这在我国是久违的现象,因为久违,也特别令人震撼。这些久违了的精神和行动,其实是积淀人性深处而无分东、西的天然倾向,只是,它们长期被在人之间制造隔膜、诱使人极端功利的现行教育和社会现实所抑制,人的结社诉求更是被长期压制,但在灾难时刻以令世界吃惊的方式释放出来。 中国传统十分丰富,很多内容跟世界文明相通,并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我们这个民族生活中较为健康的一面。但传统的这一面在强力摧残和挤压之下十分边缘,说还保存了这类特色,太勉强,它们倒是在受中国文化影响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还很鲜活。至于这里,强势而显性的“中国特色”已心照不宣成了官本位、潜规则、腐败、特权、国富民穷、社会不公、身份歧视、黑箱操作、豆腐渣校舍……的代名词,人们深恶痛绝。 这场风波,其他意义谈不上,倒是把一连串不可回避的问题摆到了明处:是继续保持这样的特色,还是在一个共同的价值平台上去挖掘和发展自己既有的文化特色?特色要不要与时俱进,跟人类普遍遵守的基本准则相兼容?否认共同价值平台的特色将成为什么?成为人群中的一只猴子? 最后提一个事实。北京获得第29届奥运会主办权后,向全世界征集奥运会主题时,从数万条口号中脱颖而出的,是“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无论这届奥运会有没有真正贯注这个主题,但“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意思很明白:尽管人类生存形态千差万别,但都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人类相互依存,有着一些基本的共同期盼和追求。普世价值就来自这共同梦想。一位哲人说 ,“没有伟大的梦,就没有伟大的觉醒!”普世价值就是伟大觉醒的产物! 完成于2008-12-7   注释: ①《网络上“震”出了一个司马南》经济观察报对司马南的访谈 ②毛晓刚《“普世”的要害是否定特色》京报) ③这段议论部分地援引了笔者《关于人权的几个理论问题》中的观点和表述,该文的上篇曾以《关于人权——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50周年》为题发表在北京的《方法》杂志1998年11期;几年后全文发表在《岳麓法学评论》第四卷(2003年),题目:《对人权的几个理论观点的探索与商榷》。 ④关于民主宪政体制,包括引起很多争议的民主制决策原则的“多数决”等问题,笔者在《民主:人类的伟大探索》中有详细讨论。该文发表在《社会科学论坛》2006年第9期 ⑤这两种限制其实是一体,两种限制之下,“救死扶伤”是要大打折扣的。如果是专政对象或者疑似专政对象,救不救,便要看是否有幸被选中来体现政策了。曾经历过文革或更早那些运动的人,对此不会陌生。 ⑥关于人道主义,笔者在《建立社会共识的价值基础——重提人道主义》(云南大学学报2007年4期)作了专论,此处略。   说明:该文发表于书屋杂志09年第3期;《读天下·律师文摘》2011年第3辑全文收录该文时删去了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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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与白话文运动——从翻译的视角

  一、胡适和新文化运动      胡适在论述白话新文学的发展和前途时,屡屡强调要借鉴西方文学作中国文学的模范。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一文中,胡适称,创造新文学“只有一条法子,就是赶紧多多的翻译西洋的文学名著作我们的模范”。胡适在策动新文化运动的初期就明确提出,“民国七年一月《新青年》复活之后,我们决心做两件事:一是不作古文,专用白话作文;二是翻译西洋近代和现代的文学名著”。胡适的白话译诗正好将这两件事有机结合起来。胡适还称,文学革命在海外发难的时候,“我们早已看出白话散文和白话小说都不难得着承认,最难的大概是新诗”。为了攻克白话新诗这个“唯一有待克服的堡垒”,胡适除了身体力行、尝试创作白话新诗之外,自然将白话译诗作为新诗草创的突破口。      二、新文化运动中的重要阵地——翻译诗歌      胡适是中国白话新诗创作的第一人,也是白话译诗的第一人。胡适的译诗不仅是他诗歌创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也为中国白话新诗的草创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例话语支持。然而,胡适译诗的意义远不仅限于此。胡适的译诗是提倡活的民众语言、创造新文学、反抗封建传统、张扬生命和人的价值、再造文明的武器胡适的白话译诗与白话新诗的创作几乎是同步的。      “边译边创作,互为推动,极其普遍,很少有只著不译或只译不著的作家,相反,二者是相互渗透,合而不分”(王建开:103)。著译合集也是五四前后的普遍现象:《新青年》、《诗》月刊、《文艺月刊》、《戏剧》、《新月》等许多刊物均同时发表创作与译作;个人的著译合集也屡见不鲜;胡适的《尝试集》和《尝试后集》均是典型的著译合集。      1、 胡适译诗的主要特点      A.语言超级白话   白话入诗,在胡适看来首先是一个形式问题,但语言或形式实际上又决定了诗歌的内容:“五七言八句的律诗决不能容丰富的材料,二十八字的绝句决不能写精密的观察,长短一定的七言五言决不能委婉达出高深的理想与复杂的感情”,只有语言文字和诗体的解放,“丰富的材料,精密的观察,高深的理想,复杂的感情,方才能跑到诗里去。” 与胡适的白话新诗相比,他的译诗不仅采用完全的白话,而且更少旧诗的痕迹。我们以《尝试集》中同一时期的创作与译诗为例。第二编是胡适所谓的“自由变化的词调时期”。仔细观察可以看出,这一编的l7首诗当中,完全脱离“词曲的气味与声调”的仅有《老鸦》、《老洛伯》、《关不住了!》和《希望》四首⋯;除《老鸦》之外,其余三首全是译诗。仅就成功率而言,译诗在胡适新诗诗体和语言转折期的积极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卞之琳曾经说,“胡适自己借一首译诗的顺利,为白话‘新诗’开了路”;并称“通过模仿和翻译[西方诗歌的]尝试,在五四时期促成了白话新诗的产生”,这阐明了译诗与创作之间的关系。试比较《十二月奔丧到家》与《关不住了!》:      往日归来,才望见竹竿尖,才望见吾村,   便心头乱跳,遥知前面,老亲望我,含泪相迎。   “来了?好呀!”— — 更无别话,说尽心头欢喜   悲酸无限情。   偷回首,揩干眼泪,招呼茶饭,款待归人。      再看《关不住了!》:   我说“我把心收起,   像人家把门关了,   叫‘爱情’生生饿死,   也许不再和我为难了。”      这两首诗前后仅差两个月。胡适自己称,前一首诗“只是半阕添字的《沁园春》词”。除了带有浓重的“词曲的气味与声调”之外,语言与白话也相去甚远。“才望见吾村”、“遥知前面”、“更无别话,说尽心头欢喜悲酸无限情”等,虽也通俗直白,但毕竟不是白话,不易上口。相比之下,译诗《关不住了!》不仅毫无词曲的痕迹,而且语言朴实无华,“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音节“顺着诗意的自然曲折,自然轻重,自然高下”。      B.面向普通民众   《老洛伯》   他去了没半月,便跌坏了我的爹爹,病倒了我   的妈妈;   剩下一头牛,叉被人偷去了。   我的吉梅他只是不回家1   那时老洛伯便来缠着我,要我嫁他。      译诗描写的是一个普通村妇生活的艰难和感情的无奈,译诗全篇和原诗一样,“作村妇口气,语语率真”,完全是“引车卖浆之徒”的白话口语。如果说主张文言或白话不仅仅是文字工具的差异,而且反映出作者(译者)的身份和自我阶级定位,那么胡适的白话译诗使这位新文化的旗手贴近了平民百姓,译诗本身也成为启蒙和宣扬新道德的号角。   早在l9l6年胡适就指出,“吾以为文学在今不当为少数文人之私产,而当以能普及最大多数之国人为一大能事” 。事实上,白话肩负的使命正好“是要把旧文化旧思想的缺点和新思想的需要‘传达’到更多的人,到底‘文言’是极少知识分子所拥有的语言”不能普及,不能行远。在另一方面,提倡和实行白话人诗又是革新派与传统派真假人道主义的试金石。胡适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传统文人自视优越的心态:“一边是应该用白话的‘他们’,一边是应该做古文古诗的‘我们’。我们不妨仍旧吃肉,但他们下等社会不配吃肉,只好抛块骨头给他们吃去罢。”在《新文学•新诗•新文字》一文中,胡适再次尖锐批评了中国士大夫阶级:“他们总觉得高人一等,他们自己是上等阶级、上等人,一般老百姓是低一等的人,下等人⋯ ⋯ 他们办‘白话报’,自己却看文言报⋯ ⋯ 永远把社会分成两层阶级。”他们“哀怜老百姓无知无识,资质太笨,不配学那‘宇宙古今之至美’的古文”。而白话代替文言成为诗歌语言的正宗,“促使文学接近文学的本原”,使诗歌能“充分地、自由地表现人的直观感受、真实情感和深切的生活见解。胡适译诗不仅采用白话,而且译诗表现的主题也同样是普通百姓和“下等人”特有的生活与情感:孔慧怡曾经称,一旦译者“选择了译人语以后,在很大程度上就受他自己选择的语言文化参照系的限制”;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胡适的白话译诗具有“深远的社会含义和政治含义”。文言古文“能给极少数拥有闲暇和从事文化学习才能的人带来文盲大众无法染指的高贵社会地位和取得政治权力的途径。因而,这种书面语言,与其他任何制度一样,维护了传统中国中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等级界限, 这场文学革命的目标就远远超出了对一种文学风格的破坏。这场革命的反对者所保护的是一完整的社会价值体系”   所以,貌似单纯的文字变革实际上包含了中国阶级结构现代化的积极意义。      C. 体现了胡适的文学和社会的历史进化观   爵爷的宴会要他奏乐,   太太不时高兴又要他奏乐。   直到后来他的小头发疼,   他的小脑要昏晕了。      或肯定人性的解放和颂扬对爱情的追求:      一屋里都是太阳光,   这时候爱情有点醉了,   他说,“我是关不住的,   我要把你的心打碎了!”   或抒发人生的屈辱与悲哀:   谁不曾含着眼泪咽他的饭,   谁不曾中夜叹息,睡了又重起,   泪汪汪地等候东方的复旦,— —   伟大的神明呵,他不认识你。      或表现砸碎旧世界,创造新世界的无畏精神:      要是天公换了卿和我,   该把这糊涂世界一齐都打破,   要再磨再炼再调和,   好依着你我的安排,把世界重新造过。      胡适提倡语言不仅仅是表情达意的工具,更不仅是一个形式问题,而是“思想的解放和思维方式的解放”,是民族意识和文学程序和观念的建构。除了“活的文学”之外,胡适的白话译诗的另一个重要特征便是提倡“人的文学”。这也就是说,文学在内容上也必须反映时代的脉搏,体现时代的精神。如果说欧洲文艺复兴“将人从中世纪的封建神学束缚下解放出来,还原为充满生命力、充满自由意志和理性的人”那么,胡适的译诗就是要将民众从封建礼教的桎梏下解脱出来,肯定人的自然属性与世俗生活的意义。      2、译诗的主要目的:“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以译诗之需,行兴国兴文化之实   一再援引胡适的译诗,仍停留在译诗的社会功能上,仍属于“工具”的层面;我们仍不能描述胡适译诗的全部意义。胡适作为新文化的旗手,他对诗歌翻译,特别是对在国家民族文化转型期外国文学的译介,显然有更深刻的思考。有学者称,在中国文化转型、中西文化剧烈冲突语境中,白话译诗作为“一种新文体,本身所肩负的使命比诗这一品种所应承担的重得多”。这也就是说,白话译诗具有“由文学现象承载文化现象的特点”   译诗是胡适对中国文化演进所进行哲学思考的取样。中国文化的衰落是五四知识分子痛心疾首而又无可奈何地关注的焦点。近两百年来,中国承受了西方军事、经济和政治上的挑战,但从深层次上看,中西文化的冲突是“西方价值对中国价值的挑战,西方文化对中国文化的挑战。的确,这不止是一国族兴亡的问题,也是一文化绝续的问题”。中国对西方的接受从时间和难易程度上看,可以分为器物技能、制度和思想行为三个层面。随着时间的推移,器物技能比较容易被中国接受,西方的制度也会被中国陆续模仿而逐渐采用,但西方的“思想行为却很少为中国接受,这就形成了中国文化的‘脱序’(或失调)的现象”   胡适曾经提出疑问,“我们怎样才能以最有效的方式吸收现代文化,使它能同我们的固有文化相一致、协调和继续发展?”      胡适对于新文化运动的定位:文艺复兴,而翻译作为了一种输入西方文化的有效手段被加以利用。诗歌翻译“试图引进一种历史转换,使西方的意识情感在中国语境中再次呈现”能否实现,涉及到“欧洲三百年前的文艺复兴运动能不能在中国重演或重现”,胡适必须“找出一种历史的相通之处和必然联系”。作如是观,西方文艺复兴及其文学观念就“不单单是一种资料和参照,而成为一种可翻译和转换的过程”胡适希望从文学的历史可译性推而广之,探索中国社会文化的现代化途径。既然欧洲民族语言与文学的兴起能在中国重演,那么,文艺复兴在欧洲带来的社会和政治进步同样也可能在中国出现 中国文艺复兴运动也必然会为中国的政治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胡适曾将五四学生运动视为“一场不幸的政治干扰” ,声称不谈政治,其目的正是希望历史的可译性进程不致因政治干扰而毁于一旦。欧洲的文艺复兴提供了一种 “五四时代”的知识分子们有意识的加以利用的灵感。胡适策动的新文化运动,正是要为中国的现代政治建立“思想文化的基础”,白话译诗,作为引进、借鉴和模仿西方的一种形式,暗含了胡适为寻求政治经济文明而模仿文艺复兴运动的动机。胡适称,“凡富于创造的人,必敏于模仿,凡不善于模仿的人决不能创造”。胡适所谓的模仿是文化意义上的模仿。唐晓渡在论述新文学对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的影响时指出,新文学的“影响主要还不在实用的层面,而在于从根本上改变了所谓‘语言的世界图象’,首先是时间图象”,它“彻底抛弃了传统文化时间观的循环轮回模式⋯ ⋯摆脱了‘过去’的纠缠并始终面向未来,它同时获得了道德上的清白无暇和价值上的优先权,从而立即成为话语权的真正制高点”。 正如胡适所言,“民主中国的制度⋯ ⋯ 既是哲学传统的产物,又是哲学传统的化身” ,这说明胡适深悟在中国文化转型期,译诗作为文化现象所承载的历史使命和具有的独特文化价值。概言之,胡适的译诗的确是他“文化哲学思维方式的一种文学实践形式”   《胡适与中国的文艺复兴》一书中,格里德(J.B.Grieder)分析:“但其再生主题的号召力主要是情感的,而不是分析的”。幸运的是,“五四”时代天才的思想家们的理智力量、诚实勇敢、对真理的无私热爱,直到今天还是无人可与之媲美。他们的梦想性策略,打开了通向现代思维的道路;他们的创造性应答,表达了对广阔世界预言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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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雜評 | 馬嶽:選舉事務處有確保選舉公正嗎?

【明報專訊】種票風波鬧得沸沸揚揚,已經到了威脅香港選舉和特區政府公信力的地步。大家會問:理論上負責確保選舉公正的選管會和選舉事務處是做什麼的?特區政府經常自詡香港的選舉「公開、公平、公正」,還有多少人信呢? 選舉中人懷疑種票,不是什麼新鮮事,只是從來很難證明。早在八九十年代,有人上樓家訪時,發覺某些塵封的公屋單位有五六個選民,但有幾個不同姓,重複探訪也不見有人,便已覺得很可能是種票。至於登記地址在鄉村士多、某個地段、非住宅地址、根本不存在的地址(例如超越樓宇樓層數目的地址),也是「古已有之」。但像今年這種一個單位登記13 名選民, 「盲都知係種票」,則可算新鮮矣。 一個解釋是:有關方面的種票工作做得太過粗糙,如果只每戶種三四票便不易給人發覺了。但大家有沒有想到,把十幾票登記在同一地址,為什麼不被發覺呢?如果有人要種票,為什麼他會覺得登記在商業地址、「元朗落馬洲」、十幾票同一地址,不會被揭露呢?原因應該很簡單,他們明知選舉事務處不會查證核實,他們的登記可以順利列入選民登記冊,選舉當日可以大搖大擺的進票站投票。 政府有維護選舉公平之意欲? 選民登記地址是否準確,理論上是香港公平選舉的一個重要環節。政府靠選民地址分選區、寄投票通知書通知選民票站位置、把候選人資料寄給選民、候選人要按地址接觸選民(包括親身探訪和郵遞)。如果地址不確,以上的工序都無法進行,也就是很多選民根本是政府和候選人都接觸不到的。選舉事務處的信件寄不到選民手上,而政府津貼候選人的競選郵遞的郵費,也會因大量郵件到不了選民手上而變成浪費公帑。報載今年有六萬多的投票通知書「打回頭」,這難道不是大規模的浪費公帑嗎?審計署什麼時候去審計一下選舉事務處? 很多傳媒揭露的問題地址,都是一看便可看出問題。商業地址和郵箱是一定違例的、「元朗落馬洲」一定是個無法投遞的地址、一個普通住宅單位十多選民按常識是不可能的,應該是出錯或有人作弊。像華富邨華康樓32 樓的住址,就算貴處沒人知道華康樓有多少層,在登記冊上21 樓以上便沒有選民,也可推論到32 樓是有問題了。 大家想想,如果稅局看見報稅表上填的是這種地址,有可能過關嗎?稅局找不到你,會不會不了了之讓你不用交稅?選舉事務處是有責任確保選民登記冊是準確的,但閉上眼把所有登記表格上的資料送到選民登記冊上,對明顯有問題的地址視而不見,對可能的舞弊沒能監管、令信息不能送到選民手上,影響選舉公正和浪費公帑,其實是失職,更令人懷疑政府有沒有維護選舉公平的意欲。 候選人投訴往往石沉大海 選舉管理委員會在彭定康年代成立,早年主理選區劃界,但在胡國興麾下管的東西愈來愈多、選舉指引愈來愈厚,現在弄到每張傳單都要備份申報、貼海報要填表格和簽名、所有海報和橫額都要編碼、以至facebook 內容也要申報、將選舉日禁止拉票區劃到整個屋苑大小,全都以「維護選舉公正」的名義進行。但做過選舉工作的人都知道,現行選舉指引極為繁瑣,帶來大量行政工作和文件往來, 「煩到飛起」,而且對選舉動員和接觸選民限制多多,已經對選舉競爭和選民資訊造成負面影響。但實際上很多可能違規或真正影響選舉公平的事件,候選人的投訴往往都如石沉大海(像今年選舉前已有候選人投訴有懷疑種票),很少在選舉前得到有效回應,而且調查的透明度低,難以令人相信政府嚴正執法。當選舉指引相當繁瑣,但負責選舉部門其實沒有調查的能力和意圖,以確保各方真正守法時,選舉指引變成了「講個信字」的honor system,再多規定也沒有用。 防治種票,有人建議要選民提供住址證明,應該不大可行,忽略了不少(尤其是)基層選民難以提交住址證明,而且要現存三百多萬選民提交住址證明,亦是極擾民之舉。從防止種票的角度看, 像不少歐洲先進國家用的自行登記制度(automaticregistration),即不用登記選民便可投票,更可能為種票者大開綠燈。 全面檢查現行選民登記冊 針對種票,最起碼的做法,是負責選舉部門需要全面檢查現行的選民登記冊,做一次全面清洗(cleaning)和調查問題個案,以及以後定時抽查以阻嚇種票。要令市民相信政府能維護選舉公正,可能要成立新的有調查能力的獨立機構來處理有關選舉公正和違規的投訴,起碼要像警監會般,調查後會向公眾和投訴者交代結果,令人相信選舉制度對舞弊有偵察能力,以及會公正執法,以阻嚇舞弊及令市民對選舉公正恢復信心。話是這樣說,大家相信特區政府會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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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雜評 | 馬嶽:選舉事務處有確保選舉公正嗎?

【明報專訊】種票風波鬧得沸沸揚揚,已經到了威脅香港選舉和特區政府公信力的地步。大家會問:理論上負責確保選舉公正的選管會和選舉事務處是做什麼的?特區政府經常自詡香港的選舉「公開、公平、公正」,還有多少人信呢? 選舉中人懷疑種票,不是什麼新鮮事,只是從來很難證明。早在八九十年代,有人上樓家訪時,發覺某些塵封的公屋單位有五六個選民,但有幾個不同姓,重複探訪也不見有人,便已覺得很可能是種票。至於登記地址在鄉村士多、某個地段、非住宅地址、根本不存在的地址(例如超越樓宇樓層數目的地址),也是「古已有之」。但像今年這種一個單位登記13 名選民, 「盲都知係種票」,則可算新鮮矣。 一個解釋是:有關方面的種票工作做得太過粗糙,如果只每戶種三四票便不易給人發覺了。但大家有沒有想到,把十幾票登記在同一地址,為什麼不被發覺呢?如果有人要種票,為什麼他會覺得登記在商業地址、「元朗落馬洲」、十幾票同一地址,不會被揭露呢?原因應該很簡單,他們明知選舉事務處不會查證核實,他們的登記可以順利列入選民登記冊,選舉當日可以大搖大擺的進票站投票。 政府有維護選舉公平之意欲? 選民登記地址是否準確,理論上是香港公平選舉的一個重要環節。政府靠選民地址分選區、寄投票通知書通知選民票站位置、把候選人資料寄給選民、候選人要按地址接觸選民(包括親身探訪和郵遞)。如果地址不確,以上的工序都無法進行,也就是很多選民根本是政府和候選人都接觸不到的。選舉事務處的信件寄不到選民手上,而政府津貼候選人的競選郵遞的郵費,也會因大量郵件到不了選民手上而變成浪費公帑。報載今年有六萬多的投票通知書「打回頭」,這難道不是大規模的浪費公帑嗎?審計署什麼時候去審計一下選舉事務處? 很多傳媒揭露的問題地址,都是一看便可看出問題。商業地址和郵箱是一定違例的、「元朗落馬洲」一定是個無法投遞的地址、一個普通住宅單位十多選民按常識是不可能的,應該是出錯或有人作弊。像華富邨華康樓32 樓的住址,就算貴處沒人知道華康樓有多少層,在登記冊上21 樓以上便沒有選民,也可推論到32 樓是有問題了。 大家想想,如果稅局看見報稅表上填的是這種地址,有可能過關嗎?稅局找不到你,會不會不了了之讓你不用交稅?選舉事務處是有責任確保選民登記冊是準確的,但閉上眼把所有登記表格上的資料送到選民登記冊上,對明顯有問題的地址視而不見,對可能的舞弊沒能監管、令信息不能送到選民手上,影響選舉公正和浪費公帑,其實是失職,更令人懷疑政府有沒有維護選舉公平的意欲。 候選人投訴往往石沉大海 選舉管理委員會在彭定康年代成立,早年主理選區劃界,但在胡國興麾下管的東西愈來愈多、選舉指引愈來愈厚,現在弄到每張傳單都要備份申報、貼海報要填表格和簽名、所有海報和橫額都要編碼、以至facebook 內容也要申報、將選舉日禁止拉票區劃到整個屋苑大小,全都以「維護選舉公正」的名義進行。但做過選舉工作的人都知道,現行選舉指引極為繁瑣,帶來大量行政工作和文件往來, 「煩到飛起」,而且對選舉動員和接觸選民限制多多,已經對選舉競爭和選民資訊造成負面影響。但實際上很多可能違規或真正影響選舉公平的事件,候選人的投訴往往都如石沉大海(像今年選舉前已有候選人投訴有懷疑種票),很少在選舉前得到有效回應,而且調查的透明度低,難以令人相信政府嚴正執法。當選舉指引相當繁瑣,但負責選舉部門其實沒有調查的能力和意圖,以確保各方真正守法時,選舉指引變成了「講個信字」的honor system,再多規定也沒有用。 防治種票,有人建議要選民提供住址證明,應該不大可行,忽略了不少(尤其是)基層選民難以提交住址證明,而且要現存三百多萬選民提交住址證明,亦是極擾民之舉。從防止種票的角度看, 像不少歐洲先進國家用的自行登記制度(automaticregistration),即不用登記選民便可投票,更可能為種票者大開綠燈。 全面檢查現行選民登記冊 針對種票,最起碼的做法,是負責選舉部門需要全面檢查現行的選民登記冊,做一次全面清洗(cleaning)和調查問題個案,以及以後定時抽查以阻嚇種票。要令市民相信政府能維護選舉公正,可能要成立新的有調查能力的獨立機構來處理有關選舉公正和違規的投訴,起碼要像警監會般,調查後會向公眾和投訴者交代結果,令人相信選舉制度對舞弊有偵察能力,以及會公正執法,以阻嚇舞弊及令市民對選舉公正恢復信心。話是這樣說,大家相信特區政府會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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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 | 折腾人的乐龄优惠车资卡

折腾人的乐龄优惠车资卡 (2011-12-03) 早报导读 [台海局势] 马蔡宋辩论 交锋“九二共识” [中国早点] 道歉要趁早 [名家专评] “政经分离”乎?”远交近攻”乎? [时事漫画] 联合国:全球经济明年可能再陷衰退 黄桂英   11月26日是我60岁生日。两个星期前,就向通联公司申请了乐龄优惠车资卡,25日就收到了通联寄来的卡。   因为26日早上7点就要搭车上班,我收到卡后就赶快去办理启用手续,这样26日就可以享用乐龄优惠车资卡的好处。不料,当我满怀高兴地到了通联售票处去办理手续时,却被职员告知只能在26日才能办理启用。我问了职员隔天是不是在早上7点办公,答案是没有那么早。   既然7点还没有办公,我又怎么可能在26日早上办理启用手续呢?况且又不是每个地铁站都有通联售票处呀!   因此,假如规定是生日那天就可以开始用乐龄优惠车资卡,那早一天让乐龄人士办理启用手续应是合理的做法。就算是早一天给乐龄人士车资优惠,地铁/巴士公司是否就损失了一大笔收入?   在决策的过程中,太多的精打细算只会给许许多多的温馨政策浇冷水,而梦想中的优雅社会,更是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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