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选举与治理 | 贺卫方:行到水穷处 坐看云起时
贺卫方:行到水穷处 坐看云起时 作者:谢志浩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1-8-19 本站发布时间:2011-8-19 10:18:05 阅读量:7次 2009年7月26日,晨,被噩梦惊醒,唏嘘不已。一般做梦,不是梦到自己身处悬崖,就是梦到已经故去的父亲,可是,这次居然梦到了贺卫方先生,梦中的贺先生与我亲切握手,嘱咐我坚持独立人格、自由思想,然后毅然向一个厚重的大门走去,一片惊愕声中,突然醒来。 上世纪八十年代,是本人精神成长的关键时期,母校中国人民大学,提供了百科全书式的学习机会,但在当时的法学学术版图中,并没有找到贺卫方的名字。那时候,梁治平先生因为不断在《读书》发表随笔,已经进入我的阅读视野,并成为必备的精神滋养。1987年,曾与蜗居中国人民大学的邓正来打过交道,有过不大愉快的经历。 1987——1995年,贺卫方在中国政法大学,做《比较法季刊》编辑八年,中间好像还下过海,在一家外贸公司工作了一年半载,被江平校长召回,回归学院路41号,重做冯妇。谁也没有想到,一面翻译、一面编辑的贺卫方,在比较中选择,在翻译中思索,磨砺着自己的翅膀,等待辰时的白鹤亮翅。 贺卫方进入我的阅读视野,是在1998年前后。《复转军人进法院》在《南方周末》1998年1月2日一经刊出,大江南北,长城内外,争相议论“贺郎”,先生成为公共知识分子,不能说端赖此文,但是,此文既出,不仅见证贺先生的公共关怀,而且引出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堪称中国法学经典文献。约定成俗、习以为常、司空见惯的制度和安排,需要有心人进行反思,转型的大陆,需要提供常识。无论提供常识还是进行反思,都必须具有侠肝义胆。常识、反思、胆识,在我看来,是三位一体的。 贺卫方先生,听到敝人“哥白尼式的革命”的赞誉,内心是不以为然的。因为,先生将自己定位为改良主义者,是理性的建设者,即使把贺卫方烧成灰,也没有“反骨”,也是伟大的爱国者。“破字当头,立在其中”的道理不是在任何事项上都适用的。多年奉行的法学理念、习俗和安排,并没有安顿大陆的社会秩序,文化大革命的出现,可以见出这种秩序的脆弱,文化大革命以前,也没有见出这种秩序,如何能够伸张正义。对于“破字当头”的律法,当然需要“破字当头”的省思。 对于“破字当头”的律法,不加反省,就开始建构市场经济的法律,无疑,显得过于匆忙和草率。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守门老鹤,守住常识、反思、胆识三重门,彰显的道德意义,要超越于匆忙的法治建设,超越于师长江平先生那一代法律人。 纯正的大陆法律人里面,搞比较法研究,搞西方法学思想史的,相对更能够具有现代律法的常识,这是我的一个看法,对不对,可以讨论。还有一种,就是在海外生活多年,比如冯象、季卫东,现代法学常识,就是他们的生活状态。无论“海龟”,还是“土鳖”,没有担当,没有真挚的情感,是不会信从常识的,断不会进行反思的,因为,痛苦的反思消蚀着一个有血性的灵魂,但这是无法倾诉的。 据我所知,不少法律人,对规则的违背,都有可能习以为常。法学大腕云集的研讨会,不少学者对会务组作出的时间限制,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甚至公然声称:“将超时进行到底。”以宣讲宪法为己任的南书房行走,悍然进行抄袭,面对舆论的谴责,不仅毫无愧色,还要对报社进行威胁恫吓。可见,理解常识、尊重常识,在当代中国,该是多么不简单。 守住常识底线的学者,没有一番反思的功夫,怕是做不到的。反思,也可以理解为“返思”。先哲谆谆告诫:未经省察的人生是没有价值的人生。中国律法到底是如何走过来的,为什么现代律法难以建构,中国法治的理想图景何在?在在都需要返回原初,进行真切的思考,不是囫囵吞枣,而是深切体察;不是鼓捣一回就完事大吉,而是,翻来覆去,反复思考。思考的深度,与思考能力有关,更与胆识密切相关。就思考能力而言,朱苏力实在不弱于当代大陆的任何一位法律人,如果说朱苏力以前还有一些奇思妙想,现在,则蜕变成一种诡异的思路。也许在朱苏力看来,这种不以大众的意志为转移的风格,才是一种独立的人格呢?但是,包括朱苏力在内的学者,能够体会“不为君王唱赞歌,[[[只为苍生说人话](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space/%E5%8F%AA%E4%B8%BA%E8%8B%8D%E7%94%9F%E8%AF%B4%E4%BA%BA%E8%AF%9D%EF%BC%8C%E4%B8%8D%E4%B8%BA%E5%B8%9D%E7%8E%8B%E5%94%B1%E8%B5%9E%E6%AD%8C)](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space/%E5%8F%AA%E4%B8%BA%E8%8B%8D%E7%94%9F%E8%AF%B4%E4%BA%BA%E8%AF%9D%EF%BC%8C%E4%B8%8D%E4%B8%BA%E5%B8%9D%E7%8E%8B%E5%94%B1%E8%B5%9E%E6%AD%8C)](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space/%E5%8F%AA%E4%B8%BA%E8%8B%8D%E7%94%9F%E8%AF%B4%E4%BA%BA%E8%AF%9D%EF%BC%8C%E4%B8%8D%E4%B8%BA%E5%B8%9D%E7%8E%8B%E5%94%B1%E8%B5%9E%E6%AD%8C)”的风骨与豪迈吗? 胆识,是贺卫方区别于萎缩法律人的显著标志。在不少地方,是不大需要如此赞扬一位学者的,因为,言论自由已经成为那个地方的习俗。独立人格、思想自由,是学者生活的常态,难怪这样的地方能够成为世界学术的中心和新思想的策源地。那些地方的学者当然不能理喻,为什么有的地方居然还在“以吏为师”?所以,夸奖贺卫方有胆识,难怪人家会惊诧不已。仔细想来,贺卫方只是讲了一些现代法律的常识,对大陆的法律制度和安排,进行初步的反思,就已经被视为“胆大包天”、“胆大妄为”。万千后学,可不敢如此勇敢,也就只能“胆小如鼠”、“苟且偷生”,充其量,跟在贺卫方先生后面,鼓掌叫好:贺先生,你大胆地往前走! 我愿意这么理解:不少后学,不满意于自己的胆小,通过对贺先生的赞誉,愿意让贺先生为自己壮胆,满足自己思想的可能性,而且,喝彩者队伍里面,不乏与贺先生具有相似理念、但是非常胆小的朋友。 根据自己多年的体察,大陆其实人情很淡。假如有一天,贺先生遭遇不幸,昨日那些热情的观众,完全可能“移情别恋”,寻找新的偶像,在很短的时间里,就会忘却贺卫方先生。这些粉丝,是不大愿意看到身边的“贺卫方”的,似乎也不大相信,就在自己身边,能够生长出来贺卫方。其实,小荷才露尖尖角,具有理想和情怀,正在成长中的“贺卫方们”,需要“江平们”关爱,也更需要温情的对待。 2008年一度传出贺先生离开北大南下浙大的消息,2008年6月23日,先生从瑞士赶回来,出席北大法学院2008届毕业典礼,并发表致辞——《让胡适校长的精神活在我们心中》。在我看来,贺卫方正具有胡适先生这样一种气度:不降志、不辱身,不追赶时髦、也不回避危险。 贺卫方先生在致辞中,正式报告北大诸位学友,欢送大家毕业的老师,不久就会飞赴杭州,落户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笔者于2008年6月28日,在先生的博客留言:贺先生作为中国社会是否宽容的标杆,正在经受着时代的磨砺。众所周知,贺先生具有深刻的理性清明、深沉的忧患情怀,不只具有批判的精神、还具有建设的眼光。贺先生,是法律人的灯塔,他所体现的伟大的人格,将化为精神养料,滋润无数人的心田。时光流转,我们在将来一个伟大的时刻,回首往事,会惊奇地发现,贺先生离开北京,确实敲响了中国社会的钟声。 私心以为,贺先生其实不必离开未名湖的,如果说北京大学都没有底线自由,那么不要奢求大陆其他学府能够具有。贺先生后来的经历,就可以充分证明这一点。其实,宁肯自己判断有误,也不愿意贺先生——当代中国具有尊严的知识人,受到不应有的羞辱。尽管不知道卫方何以突发奇想,离开京师、南下杭州,不知道哪位大员喝令不许接收,否则,后果自负。反正领导一生气,后果很严重。这里,有必要指出:朱苏力所具有的“容忍异己”的风度,北大对卫方所持有的温情的态度,旁的学者、旁的学府,难以做到。 既然南下不成,北大重新接收卫方,那么,值此多事之秋,贺卫方也不能在京师久留。贺先生“名正言顺”来到石河子大学支教。北大中文系的孟二冬先生能来石河子大学,难道贺卫方就来不得?不少粉丝在先生的博客,认定先生是被“流放”,甚至不少学者,对于此种似是而非的见解,也进行附议。卫方情见乎辞,不要说流放,否则,石河子民众岂不是天天被流放? 见到先生来到石河子大学,满怀豪情做边塞诗人,寄望贺先生,不要更多的活动,毕竟身在石河子,疲于奔波,路途遥远,花钱费时,并不合算。当即在先生博客留言,大意是:先生是否应该把精力主要用于了解新疆的历史和人文,争取构建包容多民族的真正的法治图景。但是,事与愿违,赤诚的先生,依然故我,火一般的情怀,投入到沸腾的社会生活中去,不仅对邓玉娇案发表见解,而且还对“三个至上”进行反思,精力旺盛地参与了多项学术交流,还不忘流连于风景之中。看起来,贺先生人在石河子,比在北京还要忙活。 笔者实在看不下去了,引蔡元培辞职信中的“杀君马者道旁儿”、“民亦劳止、汔可小休”的两句名言,再次希望贺先生静下心来,思考和建构宪政中国的理论根基。也许到2089年,中国的宪政才有些眉目。既然如此,法律人当能持有平常心,经过坚韧的努力,实现法治社会的图景。也许是心境的缘故,笔者对中国的未来,日益谨慎,原来的那份乐观,不知道哪里去了。 试想,《复转军人进法院》一发表,《南方周末》就要进行自我批评;“三个至上”一经提出,法学专家,若大旱之望云霓;法学院校的学友,毕业寻找工作,有多少是运用“潜规则”才找到的?中国宪政的理想图景,未经过真正深入的思考和周详充分的论辩,西/山发言、宪/章签名,都被认为大逆不道。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说起来实在汗颜,2003年——2004年,笔者在北京大学作访问学者,也不知道整天忙些什么,倒是打听过先生上课的教室,但,教务做了调整,没上心找到调整后的。也没听说,贺先生那一年,在燕园举办讲座,就这么错过面见先生的机缘。 访学结束,回到学校。真有意思,2004底,贺先生来到石家庄,冥冥之中,天意让我补上这一课。记得先生是从余秋雨的名誉权案,开始讲起的。先生来时,大雾弥漫,先生起兴做打油诗一首,依稀记得“法学何处去,雾锁石家庄”两句,也未必准确,先生幽默地说,虽是打油,诗味要比江某某强多了。 先生演讲完毕,怕连问题都不能提,就要大家鼓掌欢送先生。当仁不让,第一时间站起来,向先生提了三个问题,前两个问题,印象深刻:第一个问题,涉及到政法委和公检法的关系,政法委一种可能的前景是什么;第二个问题,大陆法学界为什么会有“西南政法现象”?贺先生看到学友们对我鼓掌,富有机趣地说:从掌声中,可见同学们对你的喜爱。接着坦诚地答复我的疑问,贺先生认为政法委的存在,并不是一种值得欣慰的状态,司法需要独立,而不是领导;至于西南政法现象,只不过是顺应时势,捷足先登而已。讲座完毕,笔者上台与先生握手,近距离观察先生,有一股理性的光芒、人格的光芒,散发出来,向周围扩展。 回首不到五年,近日,看到博客上先生贴出的照片,两鬓已经染霜,一向乐观的先生,面色几多凝重,世事沧桑,心事未定。来年先生应该五十岁了,理应在美丽的石河子大学畔,蓦然回首,写一本《五十自述》,讲述习法的心路历程,以及大陆法治可能之路径。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2009年7月28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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