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申报何时成为财产公示
… 已在起草《 官员财产公示 法》的建议稿,“可能会从准备提拔重用的干部做起,也有可能从分管房地产、建筑等高危岗位官员入手”。如果这部法律能够最终建立,确实是我国对政府官员监督领域的一个大进步。希望这部法律能够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的 知情权 ,保护 …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3 月 16, 2011
… 已在起草《 官员财产公示 法》的建议稿,“可能会从准备提拔重用的干部做起,也有可能从分管房地产、建筑等高危岗位官员入手”。如果这部法律能够最终建立,确实是我国对政府官员监督领域的一个大进步。希望这部法律能够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的 知情权 ,保护 …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3 月 15, 2011
三是现有法律体系内部协调,比如说民事法律中民法典的出台,三大诉讼法的修订等,需要慎重研究。 法规备案审查应建立常规机制. 南都:随着法律体系的建成,法律体系内部应该通过怎样的机制来理顺不同法律部门、法律规范的关系? …. 三是问责官员要严肃且要 落实。如果官员有明显违法或滥用职权行为,应按照现有法律规定不折不扣处理,而不是当成儿戏。被问责官员要复出,必须有相应的配套制度,不能换个地方东山再起。在法律体系建成后,要认真研究这方面问题。 南都记者陈宝成发自北京 …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3 月 15, 2011
目前,官员腐败已成 中国 民怨集中点之一,故而这一改革对于促进社会稳定也大有裨益。“两会”期间,有评论者在官方媒体上倡导“自觉 维稳 ”,从逻辑上讲,这句话的主语不应只限于民众。如果能有高官效法梅德韦杰夫率先垂范,公布私人财产,应算是在“自觉 维稳 ” …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imes | 3 月 12, 2011
至此,“木有下文”认定,霍焰的“个人简历”存在欺诈行为。6月24日,他将这两个发现贴在了凯迪网“猫眼看人”社区里。短短几天,这个帖子获得超过1000次的点击量,跟帖400多个,引发的转载更是不计其数。6月27日,国内素以“反伪科学”闻名的方舟子也加入到 …
阅读更多发布者shenjianzi | 3 月 11, 2011
今年“两会”上官员纵声高唱“幸福歌”,媒体记者却关心一个多年未曾解决的老话题,即公务员财产申报立法。在全国政协第一场新闻发布会上,记者就此提问,但新闻发言人赵启正却回答说,中国的公务员数量庞大,更兼财产包括收入、房产、投资等等,还要报告家属情况,即配偶和子女是否侨居国外等,项目很多,要一步一步推动。 众多网友对赵的回答很不满意,纷纷在网上留言,希望给出具体步骤及时间表。但我认为,在中国目前的制度环境中,加之中东北非国家清算前国家元首海外资产的示范效应,官员们公布财产一事的最大阻力,其实来自于执政集团自身。 官越大越不怕公开财产的真实原因 2月24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发布《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1)》,指出公众希望公开官员财产,但有两点值得注意: 第一,不同官阶的官员,对财产公开的态度略有差异,级别较高者的认同度更高。在接受调查的省部级官员中,85.7%认为应当公开公职人员财产,认为不应当的只有7.1%。而在地厅及司局级官员中,认为应当和不应当公开财产的比例分别是91.3%、8.7%。在县处级、科级、科级以下官员中,认为应当公开官员财产的比例分别是75.2%、71.5%和64.4%,认为不应当公开的比例则分别为17.3%、20.4%和24.5%。 这一点与中国公众的常识不符。因为中国人普遍认为官越大权越重,腐败的机会越多,高干子弟的财富神话亦证明了这种猜想有事实基础。因此许多人不太明白为何官越大越不怕公开财产,认为是社科院这份法治蓝皮书做假。我在电台的Calling节目里就遇到观众这样提问。 这里有两点需要解释。首先,中国确实是官越大,腐败的机会越多。这一点与国外对中印俄三国的腐败模式研究相符。 反腐专家瑞吉是美国Trace International的创始人和总裁。她曾将印度、中国与俄国的腐败模式做过比较,认为印度的腐败是金字塔型,主要由最基层的大量小额钱款往来构成,但高级别的政府官员不太愿意收受贿赂,部分官员在官僚系统里往上爬的时候已经“金盆洗手”。俄罗斯的腐败是一个巨大的矩型,从最基层一直到最高层,其腐败程度没有任何区别,并且都伴随着威胁与恐惧。中国则是倒金字塔型,级别越高,捞钱越多。瑞吉举例说,在印度,如果一家公司在投标过程中遇上官员索贿,那么他们有时可以(肯定不是总能)找到索贿者的某个痛恨贿赂的上级,让他来干预。而在中国,更高级别官员的索贿金额只多不少。 上述研究结果与中国实际状况大致相符。为什么说是大致?这就牵涉到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权力变现问题。高阶官员权虽重,但在中国的体制中,有时候与具体分管某项业务的下级官员相比,捞钱反而不如下级多。比如因高铁案倒台的刘志军虽然贵为铁道部长,他与其部下丁羽等人涉案金额据说共8.22亿元。这数字本来够让人吃惊,但最近传闻刘志军部下张曙光腐败所得竟然高达28亿美元(存放在海外),妻女早就定居美国。 上述案例当然不能当作通例。高官不怕公开财产的真正秘密在于他们的资产当中的大部分早就成功转移至国外。我分析多年积累的腐败案例,官阶越高,与外商打交道的机会越多,接受贿赂的形式越多样化,比如让行贿的外商为其家属提供移民留学机会,将钱直接存放于外国银行只是常见的招术而已。至于普通县市级官员及村镇级官,有的贪腐金额虽然很庞大,但毕竟“土”,没有藏富于外国的管道与经验,其贪腐所得大都留在国内。可以说,高低级官员对待公开财产的态度,其实取决于他们藏匿钱财的方式不同。 中国官员公示财产为何应包括近亲 该蓝皮书还指出第二个特点,受调查官员对于公开官员和配偶的财产的态度与公众没有很大差别,但对于公布官员近亲属财产的态度则与公众有较大差异。官员希望受监督的家庭成员和财产内容的范围越小越好,而公众则反之,希望公开官员父母、岳父母和兄弟姐妹的财产。 关于这一点,只要是中国人就很清楚公众为何有此要求,官员们反对的原因何在。中国改革以来的权力市场化,虽使手握资源分配大权的官员成了“造就国王的人”,但权力要变现,必须通过“市场”,在市场上操作的人最好是亲属,这就是中国官员家庭大都实行“一家两制”的原因。即使配偶子女缺乏经商才能,也得从兄弟当中或者妻子家族中物色合适人选。最近一篇“中国官场哥俩好,四大涉贪上阵亲兄弟”,列举了铁道部长刘志军与其弟刘志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乔洪及其弟乔建华等四位官员兄弟官商合谋寻租的故事。 上述案例都是兄弟俩一在官场掌权,一在商场将兄长的权力变现。因此,如果公示官员财产只及官员本人及其妻子,官员可以用藏富于亲属这一招来显示自己的“清白之身”。在中国,这类把戏只是用了一张纸遮盖而已。 政府向人民公布税收用途与官员向人民公布财产,本是现代政治的起码要求,但在中国,这却成为一个“两会”讨论多年却始终没有结果的提案,公务员财产申报这扇大门犹如生了厚厚的铁锈,用尽力气都无法推开。最后的结局,有北非几位独裁者的覆辙在前,无须多言。 相关日志 2010/11/05 — 何清涟:遍地官员豪华居,尽是黎民血染成――从“上海官场的权力囤房者”谈起 (0) 2011/03/11 — 政协常委:若公务员基本人权得不到保障 最终倒霉的是老百姓! (0) 2011/03/05 — 养老金并轨启动 公务员担心退休金将削减一半 (0) 2011/02/10 — 金融时报:陶笸箩:到“体制内”去! (0) 2011/01/25 — 何清涟:美国人缘何将中国视为“第一经济强国”?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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