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

苏州和服事件中,警察指控和服女生涉嫌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合或者他人的生活工作环境中,通过言语、行为等方式,有意挑衅、激怒他人,引起冲突或者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在中国,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会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来自1979年《刑法》中被看作“口袋罪”的流氓罪分解之后的罪名。然而,该罪名定义过于宽泛和模糊,以及在实践中常常被用作侵犯公民言论自由、集会和结社自由的工具,因此通常被认为是中国的又一个“口袋罪”和中国当局打压异议人士的工具。

知名的寻衅滋事罪的案例有“赵连海案”,“周莉案”和“秦火火案”等。这些案件当事人往往因为发起维权行动和在网络上批评政府而被冠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引发舆论争议。

中国数字空间收藏

时间馆公民馆真理馆

CDT视频 CDT播客 CDT大事记 404文库 CDT电子报 CDT征稿 版权说明
支持我们

中国数字时代收录文章

伍雷 | 余小冤的故事

所谓公平,正义,别人是打字机印刷在纸上,可余小冤们却是拿着一辈子甚至几辈子的命在换啊。以这四个字的名义,吞噬了多少人间美好?又制造了多少人间惨剧?

阅读更多

【404文库】困學筆記 | 陈玫兄长致 「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的公开信

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佟丽华主任、姚艳姣律师、霍薇律师: 你们好! 我是陈玫的胞兄陈坤。惊闻贵所姚艳姣律师、霍薇律师正在代理舍弟陈玫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我作为陈玫唯一的胞兄,自觉有极大责任与贵所沟通。然而姚律师拒绝回答我的任何问题,因此我不得不以此种方式致信贵所。   一、致信背景及前番交流过程 6月12日,即陈玫被朝阳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54天之后,陈玫的家人朋友苦苦等待54天之后,我的母亲接到朝阳分局的电话通知。通知说明:1....

阅读更多

Matters |【端点星事件】陈玫、蔡伟已被正式逮捕,现关押于朝阳区看守所

家属今日获悉,公益志愿者陈玫、蔡伟已被正式逮捕,目前已从监视居住的指定居所转移到了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罪名仍为“寻衅滋事”。

警察在电话中称,“陈玫和蔡伟已经通过法律援助请了两位律师”。家属表示已经为他们聘请了律师,但是警察却回复“只接受当事人本人的意见”。如此行径,已是人权打压案件中的常见手段。不难想象,陈玫、蔡伟两人在秘密关押期间遭到警察强迫要求接受指定的“法援律师”,以利警察后继续操控案件。

对此情况,受蔡伟家属委托的李律师表示,首先,家属第一时间委托了律师,是朝阳分局设置障碍,故意让家属和律师找不到具体承办部门和承办人,虽然是指定监视居住,但这种操作相当于秘密羁押,剥夺了嫌疑人获知家属是否代为委托律师的权利。

阅读更多

CDT/CDS今日重点

十月之声(2024)

【404文库】“再找演员的话,请放过未成年”(外二篇)

【404媒体】“等帘子拉开,模特已经换上了新衣”(外二篇)


更多文章总汇……

CDT专题

支持中国数字时代

蓝灯·无界计划

现在,你可以用一种新的方式对抗互联网审查:在浏览中国数字时代网站时,按下下面这个开关按钮,为全世界想要自由获取信息的人提供一个安全的“桥梁”。这个开源项目由蓝灯(lantern)提供,了解详情

CDT 新闻简报

读者投稿

漫游数字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