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

杨支柱 |二评黄细化代表降低法定婚龄的建议

作者: 杨支柱    2012-03-10 07:19 星期六 晴   ——二评黄细化代表降低法定婚龄的建议      杨支柱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建议将法定结婚年龄降至18周岁引起了很激烈的争论(广州日报2012年3月7日),但是我认为反对适度早婚的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   过早恋爱或过早结婚影响学习、影响工作,这种说法当然是正确的。但是问题在于,对于那些生理和性心理已经成熟并且陷入婚姻饥渴的孩子,他们已经不可能像以前那样集中精力学习、工作了。法律一方面告诉他们“你成年了,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了”,另一方面却不准他们结婚,他们势必在婚姻饥渴和权利被剥夺得愤怒中备受煎熬,比正常结婚更加影响学习或工作;他们也可能偷偷摸摸或公开未婚同居,少数人可能因此而性压抑、性变态甚至走向性犯罪。   “思想不成熟,性格不稳定”能作为反对一个18周岁以上成年人结婚的理由?我敢说许多满了22岁甚至25岁的“啃老族”跟农村多子女家庭的18岁长子、长女相比更加“思想不成熟,性格不稳定”。从相反的角度看问题,因为年龄小而“思想不成熟,性格不稳定”,或许还意味着可塑性强,容易相互磨合。古人结婚年龄普遍比现代人低,离婚率也比现代人低。中国农村普遍初婚年龄比城市低,离婚率也比城市低。任何地方、任何时代人们初婚的平均年龄肯定比二婚、三婚低,初婚的幸福度恐怕在概率上也比二婚、三婚的高一些(离婚率上倒未必能显示,因为二婚、三婚后婚姻不幸的人有许多会“懒得离婚”)。多数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会变得越来越势利,总的说来恐怕是少时的朋友友情深,少年夫妻恩爱长。   适度早婚相对于晚婚有利于婚后幸福的另一个原因,是双方父母的同意有利于增进婚姻和谐。古代法律普遍要求结婚必须父母同意;现代法律凡规定一定年龄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结婚的,也无不要求未成年人结婚必须征得父母双方或一方同意。现代社会成年人结婚虽然父母的反对在法律上无效,但事实上未必无效。“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何况父母作为过来人有婚姻经验,对自己的孩子也有相当了解。双方自由恋爱如果能得到父母同意而结婚,就意味着婚姻同时建立在感情和理智的双重基础上。父母同意的另一个作用,是需要父母帮带孩子或父母年迈需要照顾时,容易跟父母相处。父母同意的第三个作用是夫妻之间矛盾难免,当矛盾尖锐时,父母是劝合还是劝分,将对婚姻是否破裂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当初同意孩子结婚的父母通常更可能劝合。一般来说,是年龄较小结婚的,因为生活经验上、经济上独立程度较低而普遍更多地尊重父母的意见,其婚姻取得父母同意的比例和程度较高。   现代人比古人晚熟的主要是经济上独立的能力,但这个问题对于那些不打算接受高等教育的男女并不存在,也可以因为父母的同意和帮助得到弥补,而父母的同意又是有利于婚姻稳定的。经济独立本来就不能作为限制成年人结婚的理由,否则许多赤贫者就要一辈子被禁止结婚了。相爱的男女结婚也不会加剧经济上的压力,相反还能节省开支。生孩子当然会增加开支,但结婚并不必然生孩子,正常的婚姻生活比偷偷摸摸的非婚性冲动能更好地做到避孕,结婚生孩子也肯定比非婚生子节约费用。所以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中,都是穷人多早婚——除非穷到每人愿意跟他结婚的程度。   贫穷时结婚的另一个好处是:你永远不会疑心对方爱的是钱,而不是你。这也是为什么大体上贫穷的地方离婚率低的原因之一。   现代青年人不如古代同龄人的另一方面是家庭责任感,这是反对降低法定婚龄的唯一拿得出手的理由,因为婚姻确实意味着责任,家庭责任感的降低也确实是现代社会离婚率上升的重要原因。现代青年人家庭责任感降低显然不是因为受教育多了,而是因为兄弟姐妹少了。未成年人对于父母和社会是没有真正的责任而只有权利的,他们在与成年人的相处中无法产生责任感,责任感是在兄弟姐妹或其他同龄伴侣的合作、竞争中产生的,而跟其他同龄伴侣相处产生的责任感绝对不可能达到“长兄如父”那样的强度。但是家庭责任感在成年后得到提高的途径不是时间的流逝,而是缔结婚姻和养育儿女。   婚姻从来是增强家庭责任感的,小两口商量着办事也能提高做决定的能力,所以允许未成年人结婚的国家普遍规定,未成年人征得父母同意结婚后,视为已成年。生养孩子会进一步增强家庭责任感:俗话说“没养过孩子的人永远是孩子”,是有道理的。如果小时候因为没有兄弟姐妹而缺乏家庭责任感,成年后又不能及时通过结婚、生养孩子增长家庭责任感,熬到三十多岁怕是一辈子也难以形成维系一个家庭所需要的责任感了,因为责任感也是需要从小培养的。   我这样为适度早婚辩护当然不是提倡所有的人都18岁甚至更早就结婚,法定婚龄只是最低结婚年龄,什么时候结婚合适应该取决于你什么时候遇到了你愿意结婚的对象而且他(她)也愿意跟你结婚。黄细花说得好,“我自己是读完研究生后25岁结婚,但是总有些人读完高中甚至初中就要出去挣钱养家,帮助家里,如果遇到心仪的异性,为什么不能合法地领到结婚证而生活在一起,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呢。”谁也没有提倡为了早结婚而跟自己并不喜欢的人凑合着结婚或胁迫、欺骗不喜欢自己的人跟自己结婚。我甚至认为为了取得双方父母的赞同而适当推迟结婚也是值得的。 但是基于物质条件、性格成熟、“把青春献给党”或者“为地球减轻负担”等顾虑而人为地晚婚晚育显然是有害无益的。过高的法定婚龄加上提倡晚婚晚育的政策,并不能阻止青少年男女同居,结果导致许多女孩婚前一次次堕胎,增加婚后不育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率,给更多人带来终身不幸。      新快报201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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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说更有一群阳痿老头在背后煽动

北大教授:群众暴力事件背后往往有剩男的影子 三八妇女节到来之际 委员代表热议男女性别比例失衡话题 三八妇女节前夕,男女性别比例失调问题成为政协委员的讨论话题。有专家预计,到2020年左右,适婚男性将比女性多3000万人左右。农村女童的受教育权问题、婚姻挤压下的剩男剩女问题、案件审理时妇女可能被“污名化”的问题等,都成为委员关注的焦点。 剩女是伪问题 剩男是真问题 “性别比例严重失调值得忧虑。”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社会学所前所长景天魁表示,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算起,我国男女出生性别比偏离正常值域、居高不下已有20多年,成为世界上失常程度最严重、持续时间最长的国家之一。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个别省份超过130,农村失调程度更为严重。有专家预计,到2020年,20~45岁的适婚男性将比女性多3000万人左右。如果过高的出生性别比得不到纠正,我国将有数千万大龄男青年找不到配偶。 3000万剩男会产生哪些社会问题?景天魁一针见血地说,这将严重影响社会秩序,一方面有可能进一步滋生买卖婚姻、拐卖人口、性犯罪等现象;同时,当社会有一大批适婚人口游离于正常婚姻家庭生活之外时,婚外恋、婚外性关系的现象很可能加剧。 “剩女是个伪问题,剩男是个大问题。”北大社会学系教授李建新说,剩女多是主动选择的结果,剩男则更多是条件所限的被动结果。男性适婚人口绝对过剩,他们有旺盛的生理需求却又无法通过正常途径满足,这样一个被社会遗忘的底层大众,若没有必要的“安全阀”,必定带来巨大的负面冲击。实际上,近年来频发的群众暴力事件背后,往往有“剩男”的影子。 当适婚男性人口绝对过剩,婚姻挤压现象会越来越严重。景天魁表示,“剩男”的基本特征是自身经济、文化资源处于劣势,多处于婚配中的被动和劣势地位。这些找不到配偶的适婚男性,限于劣势地位,没有话语权,但不表示问题不存在,他们更需要关注。 女童往往会被“牺牲” “农村女孩子的教育问题怎么重视都不为过。”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师范大学教授汤素兰言辞恳切地说。作为一级作家,几年前她曾到陕北去体验生活,后来完成了纪实文学作品《陕北女娃》,刻画了28个农村女孩子的生活状态。“农村有政策,头胎是女娃的家庭可以要二胎,头胎是男娃的就不能再要了,所以很多女孩都有弟弟妹妹,这无疑会影响到她们接受教育的机会。” 记者了解到,贫困山区尚有少数文盲存在,而女性文盲占文盲总数的2/3以上;失学儿童中,女童约占2/3。汤素兰告诉记者,由于男尊女卑思想,有些一子一女的家庭经济困难时,便会让女孩休学,全力供养男孩。甚至在只有女孩的家庭,一些传统的父母也认为女孩不会有出息,不应该花钱上学而应该帮家里干活,然后早早嫁出去。“女孩子往往是被牺牲掉的那个”。 “我就碰到过从甘肃来北京打工的小保姆,都20岁了,没有上过学,完全不识字。她连老人吃药的药名都认不全,根本不可能在城市里立足。”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文学所研究员赵园忧心忡忡地说。她还担心,即使她们上了学,但是不能像城里孩子一样得到优势资源和工作机会,无法真正融入城市。 赵园发现,我国的女性教育正出现两种极端:一方面,农村失学女童现象难见大改观,另一方面,城市里受过高等教育女性比例越来越大。“在城市里的大学、研究机构,尤其是人文社会学科,女性研究生的比例之高是前所未有的。”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程萍解释说,现在的女性非常聪明和勤奋,在考研和公务员考试中竞争力很强。 赵园表示,女性在就业时仍遭遇歧视待遇,部分单位招聘时会优先考虑男性。 严重家暴案件 应当提起公诉 如何在法律上更好地保障妇女权利,也成为政协委员关心的议题。此次人大会议将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农工党中央提交提案,建议本次刑事诉讼法在修订过程中更加注重保护妇女权利。 据介绍,在性骚扰和性侵犯案件中,各种关于以往性生活经历或评价的证据,往往会让妇女承担“污名化”的压力,而案件的公开审理,往往让被害妇女遭到二次伤害。另外,在附带的民事索赔中,被害妇女在性侵犯案件中难以得到实质性补偿。 该提案建议,将遭受殴打、虐待等家庭暴力行为的受害妇女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规定使用器械、情节严重的家暴现象作为公诉案件办理。 此外,在处理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强迫妇女卖淫罪、侮辱女性罪等案件时,禁止采纳与被害妇女以往性经历或评价相关的证据,严格保护被害妇女的隐私。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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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部】广东:采访记者速从温州撤回

广东省委宣传部:目前,在温州火车出轨事故现场采访的我省媒体记者有:羊城晚报(夏杨等2人)、南方电视台(徐静、姚宏等两组5人)广州日报(邱伟荣等2人)等等(略)。请速撤回记者。 【数字时代真理部系列:“在这里,了解祖国” “真理部”是网民对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和其下属的各省宣传部,以及国家级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文明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出版总署,文化部等一系列言论出版审查机构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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