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五常

张五常 | 代序:经济解释过三关

二○○○年七月我到广州中山大学讲话,跟着在该市的白天鹅宾馆住了两个晚上。大连王玉霞要赶来倾谈一下,当然欢迎,跟着她又说一位在长沙某校教经济的也要来,也欢迎。那是朱锡庆。加上当时在广州的李俊慧,我们倾谈了一整晚。 过了几天我在香港某酒店的大厅参加了一个有几位讲者的关于文化的讲座。我历来不喜欢参与讲座,讲完自己的时间就离场。一位中年男子在场内跟出来,很有礼貌地介绍自己。是刘晓明,长沙的一位副市长,负责那里的经济,问我可否作他们的顾问。我回应说自己退了休,不想作有大责任的事。他跟着问可否介绍一位我的学生。我想了好一阵,说:「几天前的晚上我跟一位在你们长沙教经济的青年谈了一晚,他比我最近十年在港大教过的学生都要好,你可以考虑用这个人。」 我的太太在旁,刚好有朱锡庆的电话号码,给了刘市长。市长当晚就约见锡庆了。我不知道跟着几年长沙的经济戏剧性地起飞与这件琐事有多少关连,但应该是长沙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小故事。类似的小故事在神州大地不少吧。一个面积那么大、人口那么多的国家,从无到有发展得那么神奇,不可能没有很多有趣的小故事。我老是喜欢把温馨的记住,把有反感的忘记,所以能活到今天。 不久前锡庆给我一迭文稿,说要出文章结集,请我写序。结集名为《知识笔记》。我翻阅了一阵,对自己说:是经济解释。不是严谨的学术论著,属随笔或小品。纯为满足作者自己的好奇心而动笔的文字,在刊物市场不多见。写这类文章要有自己的兴趣,希望这里那里有三几个知音人。没有什么金钱回报,在职业上不会因而升职。然而,这类文章写得多了,熟能生巧,写得深入一点,发挥得较为严谨、详尽,有机会成为一个思想家,时来运到可以写出一家之言。这比昔日伯牙与子期的故事要热闹一点,好玩一点。 同学们要多尝试写这类文章,虽然在大学教经济凭这类文章升职可以免问。今天免问,但十九世纪经济学在英国发展起飞时,这类文章受到密尔、马歇尔等大师重视。那是在数学微积分引进之前的事了。同学们不妨细读拙作《佃农理论》的第三章,追溯该题材的思想史,会知道在数学引进之前的想法错得比较少,在观察上是远为丰富的。 我要说明,虽然锡庆在文章内几次提到我的影响,他写经济解释起自认识我之前。我给他的唯一「指导」,是他当时的文字难读,他后来很快就改进了。 写经济解释,要写得好,有三关要过。第一关是琐碎的现象或观察要知得很多,尤其是街头巷尾的观察。政府或机构发表的数据没有多大用处,且往往误导。多而琐碎的观察也可能错,但日积月累地修正会变得可靠。学院派的学术文章通常不接受这种个人的随意观察,反而接受那些不知何处弄来的机构数据。我认为这是今天的经济学报文章一般缺乏普通常识的原因。 如下的故事可教吧。一九七三年我发表《蜜蜂的神话》,其中所有数据是自己到农场调查所得。要发表该文的学报的主编是科斯,他要求我提供数据的来源。但我有的只是个人的笔记,怎可以被行内接受呢?科斯当然相信我,知道我对真理历来执着,但怎可以违反要有刊物数据的行规?后来该文被行家们认为是实证研究的经典(科斯说实证研究无出其右),它的第一个脚注可能有点说服力。我是这样写的: 「 事实像玉一样,得之不仅成本高昂,且往往难于鉴证。我因而非常感激如下的养蜂者及农民(列出十三个人的名字)。他们提供了宝贵的数据,其中几位把他们的账簿及合约给我参考。科斯提供调查蜜蜂的灵感,巴泽尔在旁监视着我调查得透澈,唐小姐是助理。这调查得到国家科学基金的资助,是为研究一般合约而用的。 」 严谨得有点发神经,但可能因为这样,后来一九七七年发表的《优座票价为何偏低了?》,我完全没有引经据典行家们也接受。是的,到那时,我对机构发表的数据一般有保留,相信自己的眼睛,认为不相信我说的你最好不读。我的眼睛不一定对,但看错了的可以改。问题是机构发表的数据我们不易考查其真实性,或究竟代表着的是些什么,而靠发表学报文章为生计的人可能在有意或无意间歪曲了事实。 纯为好奇心的驱使而写出来的解释文字是不会歪曲事实的。观察当然可以失误,尤其是真实世界的审查一般不容易严谨。个人的经验是知得多而杂比知得精而深入重要。这跟行内作实证研究的朋友的取向不同:科斯喜欢花几年时间调查一家机构或一个行业,而受到戴维德影响的朋友会花一两年时间调查一件反托拉斯案。 我走的是多而杂的路。好比去年在某收藏家协会讲话,我直言自己对收藏的认识主要是为调查讯息费用而起,需要知道的多而杂,所以没有一样收藏品我是专家;然而,论到不同收藏品的知识,我算是有认识的种模拟我知道的任何人多。这取向给我很大的优势:任何有关市场信息的问题,我可以立刻用多方面的实例作考虑,天马行空地这里考证一下那里考证一下,有需要时才深入地追查某类收藏品的某一要点。选择以收藏品为讯息费用的重点题材是因为这类物品的讯息费用特别高。 解释现象的第二关是要毫无成见。这里要注意:「固执」与「成见」不是同一回事。固执是认为自己掌握到真理的坚持;成见是没有经过慎重思考的误信,或是价值观的自以为是。多有成见的人可以很聪明,在某些学问上可以有成就,但不宜学经济!经济学是我知道的最容易被价值观左右的学问,屡有成见是思考经济问题的大忌。垄断对社会有害吗?说有是成见。最低工资可以帮助穷人吗?说可以也是成见。不是说成见一定错,但客观的推理不容易得到这些结论。 成见是个人品味的判断,或者有不需要认错的意识,也可能有切身利益需要维护。自然科学不会遇上这些麻烦,但也算是科学的经济学则频频遇上。当年读经济思想史,李嘉图对我的影响很大。记载说,他永远不管答案是谁先想出来,永远不把自己放在问题之上。 最后要过的第三关很苛求。那是要把经济学的概念掌握得通透。说过了,经济学不可或缺的理论只有需求定律,但概念掌握不到家这定律无从发挥。局限有多种——成本、租值、利息、收入、财富、产权、交易费用等——每种的转变都可以翻为价格之变。这些概念非常重要,因为每一项的阐释是代表着人类行为的规律。得来不易,要经过西方经济学二百五十年的刻苦耕耘,其间参与的天才无数。这样的经济学范畴跟物理等自然科学是截然不同的。用物理学的理念来处理经济问题不对。萨缪尔森等大师对经济概念的掌握不到家,解释行为或推断现象的本领因而乏善足陈。 这里要指出的,是经济学的概念不可以单在课堂上学得明白。把概念的定义背得滚瓜烂熟不等于懂得怎样用。我在《经济解释》中不厌其烦地重复又重复地解释上述的概念,也多方引进真实世界的例子作示范,但只能教同学们知得深入一点,体会多一点不同概念的复杂变化。不足够。要学得怎样用同学们一定要日夕不倦地尝试以这些概念推出假说来解释街头巷尾的观察。我自己尝试了半个世纪,心领神会,深信需求定律的解释力。然而,无论我怎样倾囊相授,我只能减少同学们登堂入室的时间。必需的是同学们要亲自跑到真实世界那里去。 这也是说同学们要多学写朱锡庆《知识笔记》那类文章,或起码要天天拿着自己认为是有趣的观察来思考,以需求定律及经济概念印证。是对是错不重要,因为尝试得够多真理的掌握自己会知道。朱锡庆提供的是一个渐入佳境的例子,我因而嘱咐他要把每篇文章的发表日期放在前头。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张五常   (朱锡庆《知识笔记》一书在卓越网已有出售: http://www.amazon.cn/%E7%9F%A5%E8%AF%86%E7%AC%94%E8%AE%B0-%E6%9C%B1%E9%94%A1%E5%BA%86/dp/B005MVQC2M/ref=sr_1_2?s=books&ie=UTF8&qid=1316478258&sr=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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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五常 | 《风沙渡》的启示

几星期前,不知是谁传来一篇在网上吵得热闹的文章,是一个江苏省高考生的作文,获满分。有点昔日考状元的味道,考题(指定的文章题目)是《拒绝平庸》。获满分是江苏宜兴中学的王希(也巧,中国历史上最具天赋的画家是宋徽宗亲自教过的王希孟,很年轻时画下的长手卷《江山万里图》震撼神州九百年)。 传来的王希小友的满分文章的前面有一个不知是谁写的《引言》,把王希的《拒绝平庸》捧到天上去。这《引言》文笔好,说高考作文拿满分难于登天,含意着王希有状元之才,又说北大「招生组飞赴宜兴抢人」云云。在《引言》结尾处作者写道:「二、三百字中明用和化用了辛弃疾、杜甫、曹雪芹、陆游、司马迁、庄子、李白的精华词句,流畅明快,高屋建瓴,不见斧凿痕迹。没有不懈的苦读和独立的思考,再加颖悟的才具,是写不出来的。」 作文拿满分当然说不得笑,但一位很懂得内地高考作文打分的朋友说满分不是绝无仅有,而是「常见」的「稀有」(一笑)。考文字题拿满分历来困难,更勿论作文了。老人家五十多年前在美国读本科修了几科历史,考文字题,大试小试分数永远是九十与九十六之间,没有拿过满分。一位同学每试胜我一两分,很想杀了他。其他同学的分数是六十左右。有一次,考经济发展理论,也文字题,改卷仁兄说他给了我一百分,但教授说我上课时提问咄咄逼人,不知是他教我还是我教他,扣了一分,得九十九。考文字题我与满分无缘。我的儿子拿过,我的女儿也拿过。 王希小友写《拒绝平庸》以《风沙渡》起笔是妙着。他妈妈驾车送他到考场,途中见到的一家小食店的招牌是《风沙渡》,跟着在考场即席挥毫的全文如下:   拒绝平庸——宜兴中学王希 「不由得想起早上过来赶考时瞅见的一家小餐馆,名为“风沙渡”。独这三字,意境全出,那杂乱的店面也彷佛不嫌粗陋,而自有一种粗犷远的豪情在胸中激荡了。 「只是一个招牌,却可以让这一家平凡的餐馆从一干“某氏餐馆”、“某某小吃”中脱颖而出,这就是超越了平庸的力量。 「不由又想起一群人,他们也曾坐在这考场,也曾为了理想而奋斗,而他们现在,叫做“蚁族”;他们的住所,叫“蜗居”。当社会的风霜吹凉了热血抹平了棱角,当学过的知识没有用武之地丢弃在脑海尽头,他们早忘却了身为高学历人才的骄傲,沉寂了,平庸了。最可悲的不是身居不足盈尺的斗室,也不是食不果腹衣不保暖,而是丧失了理想和追求,只剩下忍让顺从。没有人生来就是任人践踏的草芥蝼蚁,但如果有一颗甘于平庸甘于卑贱的心,那唯一的归宿就只是蝼蚁。 「要成为强者,必先有一颗强者之心;要俯瞰平庸的众生,先必有一股“登临意”。对,登临,是辛弃疾“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的登临,是杜甫“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登临。 「是否有一颗强者之心,一颗超脱平庸的心,是平庸与出众者的分水岭。人只是会思想的苇草,最高贵的就是会思想。所以人的高贵来自灵魂,来自思想层面的高贵。有了一颗拒绝平庸的心,终有人会从你眼中的坚定,从你不俗的谈吐与紧握的双拳看出你的不凡。即使结果还是不尽如人意,即使会有“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诋毁,即使“零落成泥碾作尘”,仍会有“香如故”。 「“蚁族”又如何?若心怀鸿鹄之志,俯视那有着优厚境况的燕雀,我坚信:终有一天,能“扶摇而上九万里”,“朝游北海暮苍梧”,携长风,浩荡而去。 「相信“风沙渡”的主人不会是一个平庸的、世俗的商人吧?如果不是一个来自黄土高原的汉子,也必是腹藏诗书但不得不囿于世俗的文人。否则,怎会有如此豪情、如此透着古韵气息的招牌? 「我必去“风沙渡”。酒菜已不重要。小酌后与老板相视而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拒绝平庸,世界有你而精彩。」   王希小友是进了考场才知道作文试题的,不知读者会打多少分呢?我把此文及其《引言》传给一位才子及一位才女,问他们怎样品评。才子大赞特赞,说完全同意《引言》的高评价。但他误以为该《引言》是我写的,说不定是看着我的面子。才女的评价没有那么高。她认为文章写得有点老气横秋,没有真情实感,不是出自内心的感情表达。才子与才女皆认为,今天的中国写得出好文章的青年不是凤毛麟角,虽非比比皆是,但屈指可不易算。 老人家怎样品评呢?我认为打满分没有问题。王希文笔流畅,思想敏捷,有想象力,显然读过、背过不少书。我的批评是文章略嫌霸道,稍逊天真。以《风沙渡》起笔带进主题不是十分恰当,但小友能这样灵机一触可不简单。老人家还有如下数点观察: (一)据《引言》所说,《风沙渡》小食店这个名字是一位名为宋杏芳的人起的。又是才女,不可能不是。这三字既有豪气,也有文采,以之作为路旁小食店之名过瘾精彩。 (二)王希小友这篇作文,香港的高考同学是写不出来的。虽然文内的「引经据典」有点棱角分明,不够潇洒自然,但考虑到是进了试场之作,香港的学子要躲到桌子底下去! (三)西方中学的天才学子写不出王希小友这种文章。不是说他们的文字水平不及或智力不及,而是王希之作是明显地反映着中国的文化。想当年,在美国,我苦学英语两年后写出来的文章老外看不出是中国学生写的。这是说,西方的文化没有一种根深蒂固的特殊品味,不是土生土长的可以容易地鱼目混珠。王希的文章中的神州品味,老外苦学三几年写不出来。这可见中国文化的纯度与深度皆自成一家。 (四)我说过内地的中、小学是可以的,只是大学不成。读到王希的文章及听到上述的才子才女对今天中国年轻学子的评价,我再不怀疑内地的中、小学比香港的办得好。论政府资助,每个学生算香港高出内地的好几倍,但培养出来的却有着令人尴尬的差别。你可以说内地的学子进了港大一律把香港的土生学子杀下马来不是公平的算法,但我太太的弟弟的三个女儿到上海进小学后直上云霄,较年长的两个进入了美国的普林斯顿,她们会像老人家当年,在美国读书考试如入无人之境,彷佛斩瓜切菜。 最后,我要在这里给王希小友提点一下。在他这个年龄懂得登临送目是难得的青云之志,可惜拒绝平庸的要求是另一回事。我们说一个人不平庸是说这个人有创意,好创作,拿得出一些令人要多看几眼的什么来。不需要很聪明,也不一定要讲学问;事业有成是另一回事,大富大贵也是另一回事。是的,一个人可以是大富但平庸,也可以生活无着但有着令人欣赏的不凡。换言之,不尝试创作,拿不出一些有点新意的作品来,平庸不会放过你。 不是舒服的感受。一个算得上是不凡的人多多少少要有点杀手的本能——西方说的 killer instinct 是也。这是说带球要懂得进攻,埋门要懂得扣射——是成是败是另一回事,重点是要有可以见到的成果。尝试创作,你可以知难而退,也可以因为没有兴趣而放弃。但如果有兴趣而又认为有机会做得好,你的本能是否没有结果不罢休呢?这就是西方说的杀手本能了。我遇到过不少聪明人,读过很多书,但尝试创作喜欢到处游走,潇洒一番,到最后却拿不出什么来。我也见过不少名头满纸的学者,或履历印得像一本小册,只是没有一件令人拿上手有点感受的作品。这样的「大师」也算是平庸了。 同学们要拒绝平庸吗?生命只有一次,你要不要不凡的生命呢?四十五年前在长滩任教时,我很羡慕一位下班后回家享天伦之乐的同事,久不久策划一下举家的渡假大计的。倒过来,他很羡慕我。当时我正在动工写《佃农理论》,他跟进,知道发生着些什么事。他不知道的是当时我听不知音,食不知味,苦不堪言,尽管骨子里满是杀手本能,却彷佛天天在风沙渡! 罗曼罗兰写贝多芬时说过这样的话:「人的生命本来是痛苦的,尤其是在那些不甘于平庸凡俗的人看来,更是无日无之的斗争。」我们欣赏贝多芬的音乐,为他的成就惊叹,听到他的作品要站起来。然而,我认识的朋友没有谁羡慕贝多芬这个人或恨不得有他的一生。 要拒绝平庸吗?很难说。平庸没有什么不对,不凡要付代价。午夜思回,老人家有时觉得曾经付出的代价是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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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森 | 重读哈耶克之三

2011年09月07日 09:12:42    私有财产与市场秩序 ——重读哈耶克之三      韦森       【内容提要】在全球化时期的后危机时代,在“国进民退”正在中国大规模发生的当下,重温哈耶克关于私有产权制度与市场秩序乃至与公正、自由和民主政治关系的深刻洞见,似乎有着切实的当下意义。            市场分工与交换体系作为一个不断成长和扩展的经济秩序,是人类社会迄今所能发现的最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这是自亚当·斯密、门格尔到哈耶克乃至当代许多经济经济学家所共同认定的一个基本理念。人类社会的近现代和当代历史,也已向世人充分展示了这一点。西方世界近代的兴起,人类社会的现代化,乃至当今世界经济的全球化,从一个视角看,都是市场分工和交换体系不断扩展的结果。中国、越南等国的市场化改革,俄罗斯和东欧各国的社会转型,也均反过来说明,惟有市场经济在长历史时段中才是最有效率的。2007-8年全球金融风暴以来的世界经济衰退,只是再次说明了市场经济的运行会出问题,但反过来并没有证明还有比市场经济更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       现在,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现实中,一个问题总是被不时提出,且似乎总是挥之不去:市场分工和交换体系如何才能自发地成长、常规地运行和不断地扩展?换句话说,良序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对于这类问题,哈耶克在其数十年的著述生涯中曾留给了我们大量的论述。照哈耶克看来,为了确保竞争,必须有调规市场运行的抽象规则系统;只有在抽象规则的系统中,市场自发秩序才能不断扩展。在《致命的自负》中,哈耶克甚至认为,“惟有规则能够结成一种扩展秩序”。       那么,能够确保和支持市场秩序自发生成、良序运作且不断扩展的抽象规则系统具体又是指什么?照哈耶克看来,这主要是确保私有财产和自由秩序的宪政和法律规则。哈耶克曾明确指出:“这种助长了个人目标多样化的秩序,只有在我愿意称之为专有财产(‘several property’——是英国著名法律史学家Henry S. Maine用来指通常人们所说的‘私有财产’一个专门术语——韦森注)的基础上方能形成。”为了说明这一点,哈耶克进一步说:“从古希腊到现在,这种财产、自由和秩序得以存在的前提都是一样的,这就是抽象规则意义上的法律,而这些规则能使任何人在任何时候均明确知道谁有权名(is entitled)处置任一特定物”。哈耶克接着解释道,这种明确界定财产安排的法律,能使得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明确知道谁对任何具体财物享有支配权,这对市场交易和自发秩序的扩展尤为重要。通过对欧洲早期产权和商业制度演化历史的回顾,哈耶克得出结论说:“关键在于,专有财产的预先生成,是贸易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从而对于形成前后一致的更大的协调结构,以及对我们称之为价格的信号的出现,也是不可或缺的”。       保护私有产权的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运行的一个必要条件,这一点今天说来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观点。从芝加哥学派的创始人弗兰克·奈特,到新制度学派的经济学家科斯(Ronald Coase)、诺思(Douglass North)、阿尔钦(Arman A. Alchian)、德姆塞茨(Harold Demsetz)、威廉姆森(Oliver E. Williamson)、张五常以及巴泽尔(Yoram Barzel)等,对产权制度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作用,都有过很多且很深刻的论述。如科斯教授在其在1962年发表在《法与经济学杂志》上的那一经典名篇“社会成本问题”中,就提出过“ 权利的界定是市场交易的一个基本前提 ”这一著名命题。这与哈耶克在《致命的自负》中所说的“专有财产的最初出现,是贸易发展的不可或缺的条件,从而对形成统一而又相互协调的更大结构,以及我们称作为价格信号的出现,也是不可或缺的”,几乎讲的是同一个意思。       与新制度经济学家不同的是,思想艰深、知识广博、跨多学科且常常有着与他人不同的独到见解的哈耶克对产权制度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作用的认识,要比科斯教授的这一新制度经济学命题宽泛得多。       哈耶克对私有产权制度社会功用更深一层的理解,首先是私有产权制度是维系政治、法律和乃至在伦理和社会学意义上“公正”(请注意不是“社会公正”,哈耶克特别讨厌“社会公正”这个词,曾多次进行过批评和探讨)的一个必要条件。哈耶克曾指出,“要确保个人之间的和平合作这一繁荣的基础,政权(political authority)必须维护公正,而不承认私有财产,公正也不可能存在”。为了说明这一道理,哈耶克还专门引述了英国17世纪政治哲学家约翰·洛克《人类理解》中以下一段名言 :“‘无财产之处无公正’这一命题,就像欧几里德几何学中的任何证明一样确定:因为所谓财产的观念,就是对任何事物的权利,而冠之以不公正之名的观念,就是对这种权利的践踏;显然,这些观念就是这样被建立起来的,这些名称就是因此而被赋予的,我相信这一命题是正确的,就像三角形的三角之和等于两个直角之和一样正确 ”。根据洛克的这一著名判断,哈耶克认为,分立财产制度的确立,是人类社会文明的开端,这一点应该是确定无疑的。       哈耶克对产权制度的之第二种社会功用的解释是, 私有产权是个人自由的必要保障;而个人选择的自由,包括择业和创业的自由,显然又是任何市场经济体系运行的一个必要条件 。在《致命的自负》中,哈耶克明确指出:“所谓自由的人,是一个在和平年代不再受其共同体具体共同目标束缚的。这种个人决策的自由之所以成为可能,是因为规定了明确个人权利(如产权)并界定了每个人能够把自己所掌握的手段用于个人目标的范围。”在1960年出版的《自由的宪章》一书中,哈耶克则明确指出:“ 对私有财产和专有财产的承认,是阻止强制的一项基本条件,尽管这决非是唯一的条件。……显而易见,对产权的确认,是界定那个能够保护我们免受强制的私人领域的首要措施 ”。哈耶克还特别认同阿克顿勋爵的以下一句话:“ 大凡反对私有产权制度的人,根本就不知道自由为何物 ”。事实上,早在20世纪40年代,哈耶克就认识到了这一点。譬如,在《通向奴役之路》中,他就明确指出 :“我们这一代已经忘记,私有财产制度是自由的最重要的保障,这不仅对有产者来说是这样,而且对无产者来说一点也不少。只是由于生产资料掌握在许许多多的独立行动的人的手里,才没有人有控制我们的全权,我们方能以个人的身份来决定做我们要做的事情。如果所有的生产资料都掌控在一个人手中,不管这是在名义上是属于整个‘社会’的,还是属于一个独裁者的,谁行使这个管理权,谁就有全权控制我们。”          没有正式的私有产权制度就没有民主自由,这一观点说来也并不是哈耶克最早发现的。实际上这一点早就为马克思本人所意识到了。譬如,在1941年,一位叫伊斯特曼(Max Eastman)的老牌共产主义者曾在一篇文章中指出:“私有财产制度是给人以有限自由和平等的主要因素之一,而马克思则希望通过废除这种制度而给人以无限的自由。奇怪得很,马克思是第一个看到这一点的人。是他告诉我们,回顾以往,私人资本主义连同自由市场的演化,是我们所有民主自由演化的先决条件。他从未想到,向前瞻望,如果如他所说的那样,那些其它的自由,会随着废除自由市场而消逝。”       在全球化时期的这后危机时代,在“国进民退”正在中国大规模地发生的这当下,重温哈耶克关于私有产权制度与市场秩序乃至与公正、自由和民主政治关系的这些深刻洞见,似乎有着切实的当下意义。        2011/8/13日谨识于复旦      本文于2011年8月26日发表于《华尔街日报》中文网站笔者的 “经济学如诗”专栏,见: http://cn.wsj.com/gb/20110826/WES074903.asp?source=channel                上一篇: 重读哈耶克之二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33)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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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五常 | 从本位制度的延伸说货币下锚的理想

我要从昔日古老相传的金或银的本位制度遇到的两个困难来再解释我曾多番建议的以一篮子可以直接在市场成交的物价指数为货币之锚。不是我顽固,而是有些学者朋友说不明白。我认为是浅的,但说来说去还是有懂经济的朋友不明白。他们是想得太深了。我也说得不够清楚吧。 这次我要从昔日的金本位(或银本位)说起,即是转一下角度再解释。希望是最后一次。这次我放宽了一点局限,增加了一点弹性。昔日的本位制大有可取之处是明显的:今天还有不少学者认为货币要回到本位制去。他们是向往着从罗马帝国到二次大战的约二千年中,金本位或银本位曾经有好几段运作得很好的长时日。 本位币量不足困难 昔日的本位制不再,因为有两个不容易解决的困难,而这二者有时是相关的。第一个困难是黄金(或银两)在某些情况下不够多,第二个困难是金价或银价可以大幅地波动。 本位制是以金或银的本身作货币。经济发展得快金量或银量可能不足够,或因为某些原因外流过多,导致通缩及经济不景。十九世纪中期中国主要用银本位,鸦片的进口急升导致银两大量外流,出现通缩,农民生活不好过,促成太平天国之乱,死人三千万。是有点夸张的说法,而太平天国之乱还有其他原因。 另一个短缺的麻烦,起自金或银的鉴定不是那么容易。在观察及手感上,金与某类铜很难分,尤其是某类铜混合着少量的金。银呢?鉴定中国昔日的银币的方法大家听得多,我学过,但学不懂。为写此文,我求教三位经营古物的朋友,他们卖过银币但不专于银币,直认不容易鉴定。有鉴定的困难,金或银本位需要 由政府或某些名牌宝号铸币。这样一来,金或银之量不足就更为容易出现了——铸造者要有实物在手。 转到金或银的市价大幅波动的麻烦,有时与供应量的变化有关,有时起自市场的炒买炒卖。炒买炒卖的行为历来不容易明白,因为牵涉到人民对前景的预期。用金本位,金价升会有通缩,金价跌会有通胀。二者皆对经济不利。 市场物品央行不存 我建议的货币下锚制度,是央行可以用金或银作为人民币之锚,但央行本身不需要持有金或银。要的是言而有信。例如央行要保证,一万元人民币可以在市场买到某量的金或银,人民可在市场自行购买,质量的鉴定由市场的专家处理,好比在期货市场金或银的质与价皆随时知道。跟本位制不同,下这个锚金或银的本身不是货币,但只要金或银之价稳定(!),央行可以保证,人民可按指定的金价或银价以人民币在市场购买。在本位制下货币本身是一个锚;我建议的人民可以自己在市场成交之物也是一个清楚的锚。央行让人民币的金价或银价在市场浮动,但主要的调校是人民币的发行量与一个稳定的金价或银价吻合着。不需要很精确,央行说的价与市场的成交价相差一两个百分点人民可以接受,而在调校货币量的过渡期中,金或银或金与银的市价波幅——即是锚的指数变动——年率低于五个百分点是可以接受的。 增加品种减少波动 同学当然会问,这些日子金价暴升了那么多,下我建议的锚央行要怎么办才对呢?这就带到在本位制下的金价或银价大幅波动的麻烦。解决的办法——我建议的下锚之法——是不单用金或银或二者的合并,而是用大约三十种物品。金与银只是其中的小部分。需要的是有期市或批发市场的明确价格,质与价没有大争议的物品都可以放进这篮子之内。主要是矿物(包括石油)与农产品。三十种不够可以加到五十种或更多。要点是物品的市价明确,人民可以随时在市场自己交易,央行是不需要有货仓存货的。 快而准确协助调校 一篮子的物价可以算出一个指数,要点是这指数的转变知得准而快。不需要很精确——不需要精确到可成期市——原则上人民可按这指数的大约在市场成交就是一个清楚的锚了。央行每天公布这指数,保证人民可以按这指数的大约在市场直接购买这篮子,虽然没有谁会真的这样做。篮子内的相对物价自由浮动,即是没有任何价格管制。只要篮子内的物品数量够多,整篮子的物价指数的波幅不大。我建议:这篮子的物价指数上升年率三个百分点央行要开始收紧货币量,下跌年率百分之二左右央行要开始放宽。这是因为价格的水平轻微上升往往对经济有利。主要用钞票的发行量调校。要点是这篮子的物价指数知得准而快,基本上每分钟可以算出来,而调校这指数主要是调校钞票的发行量,不调校利率,也不用货币政策调控经济。这样,把篮子的物价指数调控在上五下三的百分率的年率变动的范围内可以万无一失。央行每天公布这准而快的指数,解除所有汇管,人民币外流过急要多发行钞票,回流过急央行用外汇储备购入就是了。 市场成交下锚清楚 昔日弗里德曼认为我提出的以一篮子物价为锚可行,但政府需要有货仓存货,成本太高,不划算。九十年代后期跟进人民币的发展时我突然想到,政府不需要有存货,市场有货也一样。比较重要的不是市场有货,而是市场有价——有质量指定的可靠之价。 只要篮子内的物品够多,互相的比重选择得宜,个别物品的市价波动再不是问题。要注意的是这篮子物品的合并价格指数不是大家每月听到的政府公布的物价指数。政府的通缩或通胀的物价指数是不能让人民在市场直接成交的,所以不能用作货币之锚。以政府每月公布的物价指数作为货币之锚在西方不少人建议过,但因为不能在市场买卖成交,行不通。大致上,多年以来,在无锚货币制度下,美国的联储是看着物价指数的变动来调校货币量或利率。要调校得准很困难。更不幸的是这种无锚货币的调校往往牵涉到调校利率,早晚会牵涉到以货币政策调控经济。我不再说其效果了。 十个优点每点明确 我建议的不是以本位制的物品作为货币,而是以可以在市场直接成交的物价指数作为货币之锚。要选择随时有可靠之价的物品。政府或央行不需要有货仓存货。市场本身就是货仓。这下锚之法有如下优点: (一)只要篮子内的物品及比重选择得宜,对经济不利的通胀或通缩不会出现。我曾经建议这篮子内的物品最好能适当地代表着衣、食、住、行的组合。不难选择,因为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见到的哪些属矿物,哪些属木材,哪些属农产品等皆不难知道。有了这篮子,如果政府认为百分之三的通胀率对经济有利,按着这目标以钞票的发行量来调校这篮子的物价指数就是了。这里还有一个要点:市场知道人民币下了这样的锚,通胀的预期不会出现。通胀预期是通胀的一个主要成因及通胀顽固难下的动力。 (二)国家货币量的变动——尤其是钞票发行量的变动——是为守着这篮子的物价指数而变,或为调校这指数而变,偶尔需要动用的储备金不多,何况中国的储备金多得很。这次再解释,我放宽了篮子物价的波动幅度,守锚需要的外汇储备只用于人民币大量回流的情况,但在下面第五点可见,外汇储备的总额会上升。 (三)炒家冇得炒。人民币钩着一篮子物品,炒家要炒只能炒物品,但物品种类够多炒家们不可能斗得过作为庄家的央行,于是无从以炒物品的方法来左右人民币的币值。 (四)放人民币出去国际漫游,让汇率自由浮动,中国不用担心其他发展中国家以汇率游戏发难,因为这样做他们会搞出自己的通胀或通缩。他们的明智选择是把他们的货币钩着人民币。 (五)纵观今天地球的混乱,钩着上述建议的锚人民币会是强币,让汇率及利率自由浮动人民币的国际币值不会偏高或偏低。另一方面,放人民币出去会换来外汇进帐,应该不少。北京设立一个基金储存这进帐既可稳定中国,某程度可以协助稳定天下。 (六)央行的职责只是调校守锚及监管银行的运作,让利率自由浮动,即是由市场决定。以货币政策调控经济不要再用,什么失业云云由其他部门负责。有明确的责任界定重要,而这是中国在经济改革过程中做得比较好的地方——可惜这几年我的感受是有点乱。 (七)上海要搞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币一定要自由外放及让汇率自由浮动。我肯定,采用上述的下锚方法上海作为金融中心会精彩纷呈,羡煞华尔街也。 (八)人民币下了上述的锚,中国进口的矿物(包括石油)之价,以人民币算,会先下跌而跟着稳定下来。这是因为中国是天下第一大买家,下这锚是说我们给你们的价就是如此这般,从一篮子看是稳定的。人民币是通胀不侵的强币,外邦在竞争下怎会不减价呢? (九)下了上述的锚,解除所有汇管,中国的工厂或出口商会纷纷要求外邦以人民币结算,外邦不会反对,中国的工业发展会进入一个新时代。 香港早应听老人言 (十)二○○六年五月十六日我发表《是港元转钩人民币的时候了》,今天回顾时间上是神来之笔。当时香港的主事人反对,提出两点,我认为皆不成理。一说有违《基本法》。但《基本法》说港元可以续钩美元,没有说一定要钩美元。二说是人民币还有外汇管制,所以港元不能钩。这不对。一九八三年香港决定采用英国发明的钞票局( currency board )制度时,我跟彭励治计算过,只要香港大约有八分之一港钞量(今天可能记错,但量不大可以肯定)所值的美元储备,钞票局可行。转钩人民币,香港需要的是量同的港钞所值的人民币储备,其实要有多少北京可以提供多少。当年采用钞票局首先由祈连活提出,考虑的是另外五个人:香港财政司彭励治,英国伦敦经济学院及英国中央银行的首席顾问 Charles Goodhart ,身在美国华盛顿的英国戴卓尔夫人的私人顾问 Alan Walters ,身在美国旧金山的弗理德曼,和作为港大经济讲座教授的我。一九八五年,彭励治接受了我的建议,修改了法例,让所有外币在香港自由流通。这是说,钞票局制在香港运作得最好的两年外币是不准在香港自由流通的。 人仔可加洋紫荆花 今天,因为人民币开始逐步放出去,即是逐步解除汇管,我再不建议港元转钩人民币。人民币解除汇管——采用我建议的下锚之法可以安全地立刻解除——香港有两个选择。其一是转用人民币(在人民币钞票上加一朵洋紫荆吧),其二是让人民币逐步在市场淘汰港币——解释过了,这个市场的选择会出现。我认为前者优胜很多。也是今天看,人民币的逐步外放搞得很复杂,很麻烦,加上我曾经提及的内幕不内,外间的瘾君子可以把人民币炒得一团糟:赌外围央行是无从控制的。钩着我建议的锚瘾君子们冇得炒。 让我再说一次。原则上昔日的本位制度是最可取的货币制度,但有着不容易解决的困难。我建议的货币下锚制度其实是昔日的本位制度的延伸,但把所有困难解决了。 期货合约巧妙想象 最后,我要用一个有趣的例子来示范本文建议的是什么一回事。假设一个经济之内所有市场物品都有期市,每样物品有期货合约。再假设每种期货的基准( basis )稳定(参阅拙作《交易速度与期货市场》)。我们容易想象,有了这些众多的期货合约,不难再设计推出一张有综合性的期货合约,包括衣、食、住、行各方面的物品,物品之间的比重选得适当。这张综合期货合约的基准当然也稳定。 这综合性合约的市价上升代表着物品的价格一般上升,而如果这上升出现了一个持续的「率」,称为通货膨胀。倒转过来就是通缩了。 现在这假设的经济的中央银行要维持一般价格稳定,既不要通胀也不要通缩,这家央行可以容易地以上述的综合性合约下一个锚,调整价格水平央行只要用简单的买空卖空的方法。见 这综合合约之价上升,央行沽空这合约,把货币或钞票收回,综合合约之价会下降。倒过来,见这综合合约之价下跌,央行购入,把货币或钞票多放出去,综合合约之价会上升。要调校这合约之价变为稳定是容易的事。我们可从这例子看得分明,央行购入综合合约,多放货币出去,有鼓励生产之效。这应该是弗里德曼昔日作了多年研究之后,得到的历史规律是百分之二至五的通胀率对经济有助的原因。这里提供的角度清楚地解释了弗老的观察没有错。 可惜的是,真实世界有无从避免的交易费用局限,使理想期货市场与综合合约变为空中楼阁。理想与绝望相同。不得已而求其次,我从一个理想本位制度的一端想到一个理想期货市场的另一端,考虑到我知道的所有交易费用,在中间落墨,提出了本文建议的货币下锚的方法。老人家宝刀未老乎? (话说天下大势,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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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报道周刊 | 新司法解释想把《婚姻法》变成《公司法》

  指责《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或“《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是在试图“离间”婚姻,也许有点过头。但它通过对婚前财产的“明晰”界定将男女之间的结合变得像合伙开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确是不争的事实。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司法解释把《婚姻法》朝《物权法》或《公司法》的方向大大地拉了一步。   如果你认为这是尖刻的讽刺,那是对我的冤枉。事实上,最高人民法院似乎并不想避讳这一点,它称此次解释主要是要解决《婚姻法》与《物权法》的衔接问题。   由于事关每一对夫妻潜在的切身权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一经公开,便自然而然在全社会引发了空前的争论,而且它衍生出来的新问题至今仍在持续发酵。例如,南京市地税局就敏锐地从中嗅到了“商机”——据报道,它将对夫妇一方在另一方的婚前房产的产证上加名征收3%的契税。这事成为近日街谈巷议的热点,人们普遍担心,原本应该为“人民服务”的各地政府税务部门都像南京市地税局那样,更愿意做与人民讨价还价的生意。   仅从夫妻两方面对家庭财产的权利的角度来审视,我认为眼下社会上激烈争辩的两种对立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也都有各自的逻辑缺失。这里不便赘述这些观点,但我想要强调两点:第一,对“新司法解释明显偏向于强者因而不公正”的批评,我是不能同意的。在一个公正合理的社会,法律的确应当对弱者施予额外保护,但这种援助主要应当来自政府和社会,而不是强迫其他个体去实施。一个贫困人士应当得到国家和社会的恰当资助,这是善法;但假如一个穷人仅仅因为他贫穷就可以理直气壮地不还(或少还)他欠另一个富人的钱,我丝毫看不出这样的法律有利于公平正义。第二,那种“只要有真情就不必在乎房产证上写不写名字”的道德呼吁,是更加不可取的。这是一种典型的“积极虚无主义”(相对于把人和社会都想象得一无是处的“消极虚无主义”)态度,它把人性幻想得比真正情况高尚得多,并借助这种幻想逃避可能出现的矛盾。按照这种逻辑,所有的事关契约的民法(比如《继承法》)都是不必要的。   但即便如此,我还是要强烈反对这次的《婚姻法》新司法解释。说老实话,我很怀疑最高人民法院的大法官们自己根本都没有搞清楚《婚姻法》追求的目标究竟应该是什么?   我不是法律业内人士,但根据自己的10多年婚姻经验,我认为,作为一种规范人际关系的法律,《婚姻法》追求的最高目标显然不应当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所谓“权利”和“公平”。因为说到底,在一桩基于感情结合而非金钱交易的正当婚姻中,夫妻双方的付出和收获是很难用“公平公正”来评价的,这里包含了大量不可量化的情感成分。在我看来,《婚姻法》更多地应当向社会传递某种价值导向,即鼓励适龄男女慎重结合,组成家庭,并鼓励婚姻家庭的稳定与持久。这是由于,作为社会的最小单位,婚姻家庭之稳定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至关重要。基于此前提,因离婚而付出适当代价是理所当然的。简言之,《婚姻法》应当促进夫妻双方更好地融为一体,而非保障和鼓励他们在婚姻内“各顾各”的权利。但显而易见的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与这种理想全然背道而驰。   当然,随着社会财富以及人们对它重视程度的增长,家庭财产问题确实日益复杂。正如我在前面已经提及,我们对此不能假装没看见,相信最高法也正是顺应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吁,才会出台上述“与时俱进”的新司法解释。但问题在于,就像政策有明确的指向性一样,任何一部法律,都只能解决一个核心的社会规范问题。如果不切实际地指望用《婚姻法》来解决财产问题,那就必然导致目前这种乱象——从最近两周以来房地产市场上的不正常骚动来看,法律的变动非但没有成为引导人们更好地生活的指南,反而使人茫然无所适从,这还不包括它给原本和睦平静的婚姻中平添的不快、猜忌甚至裂痕。照此逻辑进一步推演下去,如果一对夫妻中的一个人月收入2万,而另一个人月收入只有2千,那么前者就有权利主张:一旦离婚,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他(她)应该占有绝大多数。如此一来,则《婚姻法》就真的可以被《公司法》完全取代了。   如果有些富裕者确实对未来的婚姻及配偶缺乏信心,那么他(她)完全可以到政府的公证部门去做婚前财产公证。当然,这需要他(她)支付一笔不小的额外成本,但婚姻是奠定一个人一生幸福的最重要的基石,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人生最大的一次“赌博”(只是赌注不是金钱,而是感情和幸福)。我们都知道,任何赌博都是有风险的,既然一个人既想要得到婚姻的好处,又不想冒损失财产的“风险”,那么社会让他(她)支付这点成本又何尝不是天经地义?   现如今,《婚姻法》为了帮助这些婚姻怀疑论者省下这个成本,却轻率地背离了它本应鼓励稳定而持久的婚姻的根本目的,实在不知道最高法院那些法律专业出身的饱学之士是怎么想的!   写于2011年8月25日,发表于2011年8月26日《新闻晨报》,略有删改。见报标题:婚姻法新解过于强调了经济理性;链接: http://newspaper.jfdaily.com/xwcb/html/2011-08/26/content_643248.htm .   作者:陈季冰 中国报道周刊 , 2011-09-05. | 添加评论 | No comment 原文地址 新司法解释想把《婚姻法》变成《公司法》 通过Google Buzz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Twitter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RSS 全文订阅 通过电子邮件 全文订阅 文章分类 法律纵横 . 欢迎大家投稿, 点这里 发送投稿邮件 相关日志 道德约束不能替代法律准绳 (0) 道德管治可以休矣 (2) 质疑“《劳动合同法》为何与期望产生距离” (0) 读张五常十篇关于劳动合同法文章 (8) 论法院、法官定位的误区及矫正 (0) 论李庄漏罪案的十大硬伤 (0) 论张五常的两篇关于新劳动法的文章 (17) 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妥协性和软弱性 (0) 论“两规”措施的违宪性和刑事违法性 (1) 让法理念融入民情 (0) 警惕“恶法” (0) 规则为谁而定之——农民的困惑与法律的矛盾 (0) 行政垄断再次羞辱了法律尊严 (0) 艾未未面对的法律 (0) 舆论应止于一般事实和价值反思——对杭州飙车案的评论 (3) 聚众淫乱法批判 (2) 美国的“美国权利法案”第一条直指国会权力说明什么 (1) 经济决策的机制失误 (5) 立法·立信·执法 (0) 福州警匪勾结杀人案回放,刑警百发子弹谋杀平民 (4) 瞄准“新《婚法》”三大误区 (0) 略谈美国法律的弊端——胡露案例分析 (0) 用“陪审团”把法院和政府隔开 (0) 法规和政府的红头文件不是法律 (0) 法律首先制约政府 (0) 法律的尊荣与无奈 (0) 法律是否应该惩罚婚外情 (0) 法律应当是所有人的挡箭牌 (0) 法律到哪里止步?——关于“撞了白撞”的法理思考 (2) 法律公正与法律信仰 (0) 法律何时给动物不受虐待的权利 (0) 民愤不能突破成文法 (0) 民情比法律更重要 (0) 李庄案,还有必要陪练吗? (0) 李庄案预示着什么? (0) 李庄案撤诉保全了程序正义 (0) 最富有想象力的判决书 (0)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把工人养懒吗? (6) 新劳动法的困扰 (0) 新劳动法的初步效应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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