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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 | 法院拒收杨金柱委托手续,北海四律师案关联案件能否正常开庭又悬了

2011年09月19日 17:51:56        致四律师北海失陷的裴金德等故意伤害案,北海中院通知9月20日至24日开庭。因新“晋升”第一被告人的裴日红的辩护人出现变故,此次开庭,是否能够照常进行,有点悬了。      因之前检察机关一再变更起诉书,以及律师会见权未能实现等原因,致四律师北海失陷的裴金德等故意伤害案开庭一再延期,导致原定9月20日至24日的开庭时间,与许昔龙律师、房立刚律师的“档期”冲突。为解决这一问题,在最后一份起诉书中“晋升”第一被告的裴日红的姐姐,决定解除对许昔龙律师和房立刚律师的委托,另行委托杨金柱律师及王兴律师担任裴日红的辩护人。     然而,9月17日,新晋第一被告裴日红的姐姐,也即许昔龙律师、房立刚律师的委托人裴日坚,到北海中院通知解除对许昔龙律师、房立刚律师的委托,另行委托杨金柱律师和王兴律师担任裴日红的辩护人,遭到法院拒绝。理由是,只有被告人裴日红才能解除对之前辩护人的委托。(按照法院的理解,似乎委托人无权解除对自己委托的律师的委托。)     今日(9月18日)上午,按照法院关于召开庭前预备会的通知,我与陈光武律师、徐天明律师,杨金柱律师带着裴日红的姐姐裴日坚,一起来到北海中院。承办法官仍然坚持只有裴日红才能取消对许昔龙律师和房立刚律师的委托,在裴日红取消对许昔龙律师和房立刚律师的委托之前,不能接受杨金柱律师的委托手续。出席今天庭前预备会的律师一致认为,原委托许昔龙律师和房立刚律师担任裴日红辩护人的裴日坚,当然有权解除对该二名律师的委托,另行委托杨金柱律师及王兴律师担任裴日红的辩护人。     因双方意见分歧,作为第一被告人裴日红辩护人的杨金柱律师建议,今天的庭前预备会暂时不开。与会律师一致认为有理,遂离开会场。            图为杨金柱律师与裴日红的姐姐裴日坚在北海中院门前合影留念       上一篇: [转载]再审聂树斌案中国司法面临…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52) 评论数( 1 ) 1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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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 | 陈有西:李庄要休整,律师需沉思

陈有西:李庄要休整,律师需沉思     洞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 对于李庄来说,这个世界已经有点陌生和新奇。 他现在知道,原来外面有这么多人在关心他,并为他付出。原来他并不孤单。失去自由的日子里,他受到了礼遇。他有书看有电视碟片看,但没有新闻、没有信。写了不少古体诗,他背了几首,觉得平仄、对仗、意境都不错。他说感谢重庆,让他有了静心思考、认真养性的机会。 今天中午,辩护顾问团约晤李庄,在清华大学边“大益膳坊”为其接风洗尘。李庄已经从河北老家看望父母回京。江平先生、卫方教授、何兵教授、杨学林律师、许兰亭律师、杨金柱律师、李庄、亚童和我,简单地聚了一下。张思之先生、高子程、斯伟江、张青松、李霄霖、吴革、魏汝久、李轩等因事未能光临。聊了一些昨天、今天、明天的事。李庄脑子和身子都很好,依然健谈并自信。 他向所有这一年半来关心他、理解他、支持他的朋友们表示真诚地感谢。他需要先休息调整一段时间,正在看儿子李亚童为他准备打印好的一人高的关于他案件的报道。他要“恶补”这一年半的信息。里面的时候,有人告诉他,他早已经被这个社会抛弃和遗忘,没有人关心他。这两天他才知道愿来自己已经是中国和世界的闻人。他有点受宠若惊。真是造化弄人。 这两天,全国的律师同行们纷纷来电祝福李庄。大量的媒体朋友都想采访李庄。李庄都没有接电话,请家人谢绝了。他先需要安静,需要一点时间休息和调整。但是他知道有太多的人需要感谢。大家问了几个一直纳闷的问题,李庄讲了一些很有趣的故事。 今后,关于他的事,关于他的行动,都可以由他自己说了。我们代言的使命终于完成了。 在此,我要感谢浙江省司法厅赵光君厅长、吴强军副厅长、杭州市司法局洪慧萍局长、魏民副局长这一年半来对我的充分信任和理解、支持。我为执业在浙江而感到庆幸和自豪。浙江律师有一个很好的后方。 在此,我要感谢一年半来所有在我的学术网上共同关注留言的“关注两会”、“CYQ”、“欧阳志强”、“123”、“法制特工”、“伍雷”、“张”、“秋风”、“鼠标”、“一壶”、“湘水无名”、“奥巴马”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朋友。我要感谢季天琴、王和岩、杨海鹏、张晓晖、余春红等一大批有担当的国内国际媒体新闻人。更要感谢体制内一直支持着我的诸位领导和朋友们。 当然,最要感谢的是这些时间来一直真诚无间共同奋斗的律师团队和法学界朋友。 与此同时,围绕李庄案的暂时收获,律师队伍中开始显出一些先天的锢疾。有的高级五毛并没有停止战斗,他们搬弄是非,不再谩骂,以唱赞歌的方式,开始摆布一些比功的话题,试图挑起律师界内部的争功邀宠,让社会看到一个乌合的松散的群体。 我无权提醒和责怪同行。我只想代表自己说:远不到梁山好汉排坐次的时候。谁要这功劳,谁就拿去吧。我不认为我有什么特别的贡献,只是认真办案而已。一个案件的暂时好转,也不必作过度的解读。此时此刻,我心情仍然沉重,没有特别高兴。虽然李庄出来了,至今我心依旧。《南都周刊》发了长篇背景报道《大牌律师转型》,季天琴记者写得很好,沈亚川编审把握、策划得很好,但是这是新闻界对律师业的一种善意鼓励。时间匆忙,有很多值得一书的人没有写进去。新闻界可以这样鼓励我们,但我们当事者自己不要真这样以为。今日中国律师依然偎葸,并没有那张电影海报般的照片那么雄壮。盛名往往是悲剧的开始,朋友离去的开始。古语说“木秀于林,风必催之”。我是“木曲于林,人必伐之。”敢不诚惶诚恐。 律师界当前需要沉思。要让国人觉得我们长大了,是一个可以托付的群体。 (2011。6。13) 来源:陈有西学术网 http://www.winlawfirm.com.cn/newLawyerSite/BlogShow.aspx?itemTypeID=147b3043-95bc-4824-9f02-9bf0010d25e7&itemID=5870219c-57c8-4f0e-9a81-9f01018b6ad8&user=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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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 | 中国人权律师张思之批评德中法制对话

柏林 中国著名的人权律师张思之认为,1999年开始的德中政府之间的法制国家对话完全是白白浪费钱财。这位现年84岁的人权律师在接受《柏林日日报》采访时说,中方向德国人讲述的都是他们喜欢听的。德国人听后就认为,他们已经为中国做了一些事。而10多年来,中国的法制体系并没有出现明显进步。他说,中国监狱还在对犯人施加酷刑。对此没有外国政府加以过问。这都是因为整个世界都害怕得罪中国政府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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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 维权律师江天勇无法出境领取“中国杰出民主人士”奖(图)

中国维权律师江天勇日前被美国旧金山“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评选为年度“中国杰出民主人士”, 但因中国政府阻挠,不能参加美国的颁奖仪式。 “中国杰出民主人士“颁奖典礼于上个周末在美国旧金山举行,由于本人不能出国领奖,江天勇律师发给主办单位一份书面“获奖感言“。美国中国学生学者自治联合会”理事会主席葛洵代江天勇领奖和宣读获奖感言。江天勇在获奖感言中写道:“2004年,我做了一名律师。之后,迫害和赞扬便一直跟随着我。” 江天勇在“获奖感言”中还表示:他自己所遭遇的一切,无论是迫害还是赞扬,都因自己的作为而起,他毫不后悔。江律师写道:“我们别无选择,不管道路有多长,都要走下去。曾有不少朋友尤其是媒体的朋友多次问起同样的问题:你的遭遇是否让你感到后悔?你是否会改变自己?我回答:我所做的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我的遭遇不是证明我做错了;相反,我的遭遇恰恰证明现状必须改变!我无法想像我以及我孩子的未来就是这样一个没有自由的境地,我们必须为改变现状付出努力!” 记者接通了江律师北京家中的电话,他的太太金变玲女士叙说了丈夫获释后的情况, 江太太:“他还能上下班,家中楼下的门口现在是没有人了。但每周可能要与国保的人见面、要谈话。” 记者:“他出差还有热跟踪吗?” 江太太:“出差要经过他们批准。去哪儿要跟他们说。” 记者:“他在美国得了一个民族教育奖,他是不是能申请出国领奖?” 江太太:“他估计出不去。” 江律师的太太说,在她丈夫被拘押的60天里,家人没有收到过任何正式通知,没有人知道他被关押在什么地方或者是死是活。江天勇最近向海外媒体透露了他在被拘押期间身体和精神上遭到的各种折磨和摧残,这是江天勇4月19日获释后首度公开谈论他被关押的痛苦经历。他在被关押期间,遭受毒打和侮辱,他遭拘押后头5个晚上几乎没有睡觉,他每天半夜到早上6点都受到审讯。美国纽约的人权活动人士刘青说,江天勇在被拘押期间遭受的非人待遇并不让他感到意外, “从江天勇的情况来看,他受到的主要是熬鹰式的这种虐待,比如说不见阳光、不能睡觉、灯光照射,也有肉刑毒打。但是它想起的作用就是通过这种熬鹰似的折磨虐待你的方式使你产生心理恐惧。从而闭上嘴巴,出去之后不敢再说话了,它要起的这种作用和目的就是这个。” 今年年初,中东国家发生茉莉花革命以后,中国政府拘留了一大批民运人士,目前已经释放了其中的很多人,但敢于向海外媒体公开他们遭受的虐待的人还为数不多,江天勇律师就是其中的一个。纽约的人权活动人士刘青对此表示, “出来的大多数人都是没有声音,主要就是因为经受了这些折磨和破害之后。我想他们是从精神到肉体都需要有一个恢复,有一个修养的过程。但是我相信其中大多数人或先或后都会出来讲话的。比如艾未未出来时间不久也开始讲话了,像江天勇也讲了。我相信还会有更多的勇于的站出来把中共的这种酷刑、虐待揭露出来。” 2004年以来,北京的维权律师江天勇曾参与艾滋病感染者的救助维权、山西黑砖窑案件、北京律师直选、法轮功个案等多起维权行动。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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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 沦为戏子的检察官和律师辩论大赛

2011年09月15日 07:26:39 法制网报道,首届全国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大赛将于9月14日至17日在中央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论辩辩题的案例,群众性强、时代性强、可辩性强、具有一定难度。检察机关派出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重庆六支代表队,六支律师参赛队来自广东、四川、辽宁、上海、北京、浙江。大赛将最终决出公诉人、律师获奖队。     比赛是根据题目辩,纵横捭阖,法庭上是根据证据辩,有的放矢,两者是截然不同的。法庭上通常有两轮以上辩论,第一轮辩论,公诉人和律师都是有备而来的常规辩论,对案件发表看法,第二轮辩论则是随即应变的辩论,是对第一轮交锋观点的补充。看公诉人和律师的水平,通常是第二轮辩论,能否临场机变,运用之妙存乎一心。除此以外,公诉人和律师的庭审水平,还体现在发问阶段,或单刀直入或循循善诱,看能否问出问题。     大陆法系的公诉人、律师与英美法系是不同的,前者是职权主义审判,侧重文字,要言不烦,辩论专业实在,后者是对抗制审判,侧重言词,演讲说服陪审团,具有做秀成分。可以看到,在电视大案中,公诉人和律师的发言,一般总有大众化的“亮点”语句,而这在普通案件中一般没有,因为电视中公诉人和律师的发言有双重目的,第一是说给法庭听的,是法律意见,第二是说给听众听的,是社会意见,以争取舆论支持。     在现实的法庭审理中,问题不在于辩与辩,而在于听和不听。通常是律师辩律师的,检察官说检察官的,法官判法官的,这是因为公检法还不是一个法律共同体,检察官和法官是国家机器同盟,排斥民间律师意见。律师在法庭不能辩,于是乎在报纸上、博客上、微博上意见遍地开花。其实,就辩论的本质而言,在于说清问题,譬喻、引经据典是最常见的方法,而在法庭上清晰的逻辑,简明扼要的语言,夹以生活气息哲理式辩论,最能被接受。     电视台里公诉人与律师辩论,感觉就好像是大学生辩论会,是为辩而辩的空中楼阁,华而不实。网友戏言,应该让北京律师单挑重庆公诉人辩护,再比较一下当年重庆打黑中,北京律师与公诉人检察官在法庭上真刀真枪,何啻天上地下之别。并建议在比赛辩论阶段,模仿李庄案,由公诉人抛出李庄嫖娼说,且看律师如何辩!   上一篇: 建德四行政单位联合执法,是行政…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5)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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