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正信了

BBC|报道郭美美,官媒“游街示众”引质疑

贺卫方说,只有警方才能透露和她相关的犯罪证据,这些权利都不应该是一个媒体行使的。 周日(8月3日)起,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官方媒体大规模报道网络红人郭美美。这些报道不仅引起中国网民的关注,也引发了一场对媒体“未审先判”和“游街示众”报道做法的辩论。 新华社发表了一篇题为《以无耻开启的癫狂,必将有可耻的末日》的文章。该文引用北京大学文化学者张颐武的评论称,“政府和媒体都应尽量在第一时间澄清负能量事件背后的阴暗与含糊,不要留有很大的猜想空间,以致于最后陷于被动。” 与此同时,中央电视台也在其多个频道长时间“起底”23岁的郭美美。报道不仅详细讲述了郭美美通过赌博和卖淫的“发家之路”,还披露了郭美美的家庭背景,称“这个家庭与健康人家的环境有太多不同。” “游街示众” 官方媒体对一起尚未经过法院审判案件的大肆报道,在中国的社交媒体上引发了争议。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在其微博上质疑央视的做法。“案件没到检察院,电视台就把嫌疑人满世界游街示众,法律何在?人权何在?” 贺卫方在微博中说。 对中国的电视观众来说,官方媒体对类似事件报道的处理方式并不陌生。此前,网络名人薛蛮子、中国独立记者高瑜和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也曾带着手铐,出现在央视的镜头前“悔罪。” 央视新闻的报道称,2010年,19岁的郭美美就与王军确立包养关系。“两人断交后,郭美美通过网络、搭讪,多次与人进行性交易,一次收费数十万元。”央视还引述郭美美助理称,“有段时间天天带不同男的回来,还要我帮她计数。” 贺卫方在周一(8月4日)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表示,“郭美美本人已经丧失了人身自由。这种情况下,只有警方才能透露和她相关的犯罪证据,而这些权利都不应该是一个媒体行使的。” 捍卫知情权? 不过,支持央视的评论认为,官方媒体对郭美美和其“干爹”事件的报道,恰是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人民网福建频道在一则简短的评论中称,“郭美美就像豪宅大院进口处那块漂亮的屏风…公众一追到底,是为了捍卫知情权。” 除了央视的系列报道外,《北京晚报》周一(8月4日)用了两个整版揭露郭美美的过往。“中国媒体的结构特殊…(使得对类似事件的处理)并不是一种平衡报道。包括此前的薛蛮子,能够站在他们的角度为其辩护的证据和法律依据都不会出现,”贺卫方对BBC中文网记者表示,公众的知情权应当予以保障,但央视的这种“一边倒”报道手法并不合适。 中国媒体人章文写道,“郭美美名气再大,也只是一介平民,不掌握任何公权力。现在未审先‘判’,上央视悔过,实在太不应该了,”他说,“看来10月份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该好好讨论一下‘依法治国’的议题了。‘依法治国’,关键是要限制公权、保障私权。” (撰稿:欧阳诚;责编:董乐) fullr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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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 | 专案组揭秘郭美美:每次性交易价码数十万

近日,郭美美,这名因“红会”事件一夜成名的网络“炫富女”,再次陷入舆论的漩涡。但这次的事态,远比她当年的突然“走红”更为严重:7月9日,北京警方打掉一个在世界杯期间组织赌球的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8名。该团伙在境外赌博网站开户,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下注,进行赌球违法犯罪活动。郭美美是其中参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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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天朝】超级影帝 反贪巨星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作家说 数字时代编辑注:截至发稿时,包括央视网、腾讯视频、土豆网等在内的网站均已删除了周永康在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四届研讨会讲话的视频;以下的优酷链接可能会随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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