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

百人联名上书社科院 要求调查方舟子妻论文抄袭

百人联名上书社科院 要求调查方舟子妻论文抄袭 百人联名上书社科院 要求调查方舟子妻论文抄袭 方舟子 方舟子之妻刘菊花 中广网北京3月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一早,海内外156位学人就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发了一封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公开信。 刘菊花是谁,区区一篇硕士论文,竟然能引起这么多人的联名上书? 刘菊花,2000年至2002年,社科院新闻系硕士研究生。但在她的档案里,最惹人眼球的注释却是:方舟子之妻。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 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暨刘迎秋院长、黄晓勇书记: 在过去半年多的时间里,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的中国学界最大的新闻之一,就是贵院2002年毕业生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 诚如贵院党委书记黄晓勇先生所说,“学生的地位决定学校的地位。 事实上,一所学府的声誉和地位,并非仅仅由校友之中的佼佼者的卓越成就所决定,同时也会被其中的少数败类所损害。如果贵院能秉公、公开、依法严肃处理该事件,那么,这不仅将向海内外学界昭示贵院无数莘莘学子的学术清白,而且还将体现贵院坚守中国学术清誉、开中国千年学术文化传承的学术新风。 以上就是这封公开信的部分节选内容。 签名是156位学人。其中就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杨帆。杨帆教授用坚定的语气说,他的签字代表他的态度。他并不是说刘菊花的论文一定是抄袭了,但他坚决反对一切学术作假行为。他希望他们156人的联合签名能督促社科院认真核查此事,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 杨帆:不敢肯定她就是抄袭,没有这个意思,但是我的态度就是说,凡是涉嫌抄袭的我都可以签名,督促这个事情赶快调查清楚宣布,向公众讲明。 如公开信上所说,刘菊花的论文涉嫌抄袭事件并不是第一次被曝出,但社科院却一直没有公布任何处理结果。所以,今天早晨,这份公开信就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给了社科院研究生院院长刘迎秋。那么,刘院长是否接到了这封公开信,他又是什么态度呢?惜字如金的刘院长,语气中充满了权威感,很明显,他对社科院的金字招牌充满自信。 记者:刘院长你好,今天早晨156名海内外的学人向您发出了一封就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的公开信,请问您是不是收到了? 刘迎秋:没有,我没接到。 记者:刘菊花涉嫌抄袭事件已经很久了,为什么中科院迟迟没有做出处理结果呢? 刘迎秋:我没听说有为什么要处理。 记者:请问这份公开信会不会让中科院重新审查刘菊花的硕士论文,如果证实抄袭会不会撤销她的硕士学位呢? 刘迎秋:那得要靠专家鉴定了,走程序了,没有随意的投诉就是什么的,国家学位管理条例上都有规定,我们按规定办。 记者:抄袭一旦被认定会导致什么结果,批准论文通过的导师会不会负相应的责任? 刘迎秋:不会容忍抄袭论文,谁的责任谁负责,一般不会太多对老师有什么处理。 那么,这封公开信提到的刘菊花女士,她又会怎么说呢? 三方当事人,独缺刘菊花本人。当晚高峰编辑三次拨打刘菊花的电话时,都显示的是无人接听状态。据她的先生方舟子所说,刘菊花本人正在外地出差,她经过的风浪很多,所以不会被这件事影响心情。既然,公开信中也提到了他方舟子,所以方舟子先生也进行了回应。 方舟子:所谓的这封信里边很多这个东西都是跟事实不符的,纠正她10年前一篇硕士论文,150多个人上书要求查这个本身就是非常可笑的,我妻子她又不是一个公众人物,像她这种情况,我估计全国90%以上的硕士生他们都是这么写论文,引用别人注明了出处,不做改写也可以的。 对这起争议颇多的抄袭事件,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曹保印认为:涉及机构必须调查并回应,学术打假,追溯无时限。 曹保印:无论学术打假事件涉及到哪一个人,涉及机构必须迅速做出回应,我们不能拿历史上的不规范为今天辩白,在国际上的学术规范的做法造假是没有追溯时限的,只要你的文章发表了或者是通过你的学术论文谋求了不该得到的利益,这样的行为都应该及时的得到纠正。(编辑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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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关于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问题的公开信

关于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问题的公开信 进入专题 : 学术规范 刘菊花涉嫌抄袭案         海内外156位学人     就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     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公开信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暨刘迎秋院长、黄晓勇书记:          在过去半年多的时间里,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的中国学界最大的新闻之一,就是贵院2002年毕业生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在内的多家权威媒体报道了该事件,网络媒体对此事件的转载和传播更是不计其数。不仅如此,《中国日报》对该事件的英文报道还将这一丑闻传遍了全世界。因此,依法对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案加以查处,不仅事关刘菊花本人,而且关系到贵院、中国研究生与学位教育质量、人文社会科学界乃至整个中国学术界在海内外的学术信誉。然而,半年多时间过去了,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事件迄今仍未见到处理结论。因此,我们决定给贵院及主要负责同志写这封公开信,以表达我们对这一事件的严重关注。          据媒体报道,刘菊花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陈力丹教授(原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研究员),在阅过有关举报材料后,业已指出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得算抄袭”。根据对网上公布的“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资料大全”的仔细阅读和认真分析,我们完全同意陈力丹教授的上述判断,即该硕士学位论文涉嫌严重抄袭。          如果说我们已经对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严重抄袭行为深感遗憾的话,那么,我们对作为当事人的刘菊花对待此问题的态度则尤为感到震惊。2011年4月28日,亦即抄袭案被媒体披露的次日,刘以“方舟子妻”之名,在新语丝等网站发表了《问心无愧》一文。正如该文章题目所示,她不仅对其涉嫌剽窃行为没有丝毫的忏悔和羞愧之意,而且还对揭发者和检举人进行了恶意的嘲讽和谩骂,甚至连她自己的老师陈力丹教授也不放过。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抄袭剽窃者业已猖狂到了何等严重的程度。          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案,之所以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除了她是“方舟子妻”、现任新华社记者外,最主要的原因是其硕士学位为贵院所授予。众所周知,中国社会科学院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最高学术研究机构,全国上下和海内外学界因此对其所属的研究生院一直寄予厚望。贵院过去三十多年来在培养高端人才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在人文社会科学各学术领域也拥有许多著名的学术带头人和专家学者。正因为如此,广大学界人士一直将贵院视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主要基地之一。          诚如贵院党委书记黄晓勇先生所说,“学生的地位决定学校的地位。”事实上,一所学府的声誉和地位,并非仅仅由校友之中的佼佼者的卓越成就所决定,同时也会被其中的少数败类所损害。古人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贵院新闻学系毕业的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案不能得到严肃处理,那么,此案必将给贵院研究生培养带来持久的负面影响。我们不希望看到贵院无数精英学子数十载孜孜努力所赢得的良好学术声誉,因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事件而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          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案,虽说已经严重玷污了贵院的学术声誉,但它也给贵院提供了整顿学风、加强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教育的机遇。如果贵院能秉公、公开、依法严肃处理该事件,那么,这不仅将向海内外学界昭示贵院莘莘学子的学术清白,而且还将体现贵院坚守中国学术清誉、开中国千年学术文化传承的学术新风。          我们希望,贵院能排除一切调查处理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的干扰因素,严肃按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国务院学位管理条例和学界公认的学术伦理与学术规范,尽快对轰动海内外的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作出处理,并向海内外公布贵院的查处结果和处理结论。          我们,一批海内外学人,抱怀对贵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殷切期望、秉持维护中国学界的学术声誉和学术共同体形象的强烈愿望,谨向贵院发出这封公开信,建议贵院依法、严肃处理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事件。          为此,吾等特此郑重签名如下(含姓名、工作单位、学术职称/职务):          (以下签名学人,按姓氏汉语拼音为序排列)          白 琰: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蔡际洲:武汉音乐学院教授     曹德和:安徽大学文学院教授     曹明华:旅美学者、作家     陈宝成:记者(北京)     陈 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陈景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     陈 力:天津世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兼执行主任、律师     陈满华: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     陈武钟: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亚南: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硕士研究生     陈永舜:北华大学语文现代化研究中心教授(吉林)     程汉大: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丁香年: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方广?:上海师范大学教授     冯志英: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交流学院讲师     傅德志: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     甘任远:美籍华人学者     高书贵: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副教授     高 爽: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葛 莘:美籍华人学者     顾海兵: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顾秀林:云南财经大学社会与经济行为研究中心教授     郭 琛: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     郭 红: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副教授     郝荣斋:河北人民出版社编审     何 慧:华南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胡 桥: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晓进:中国政法大学讲师     胡晓研: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语言学教研室主任     胡振宇: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贾红柏:东北林业大学生物学博士     贾 宁: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播音与主持艺术系主任     蒋 寅: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古代文学研究室主任     蒋永伟:北京黄埔大学副校长     姜锡东: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暨历史学院教授     姜恩庆:天津商业大学中文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井建斌:天津行政学院副教授     居其宏:南京艺术学院教授、音乐学研究所所长     李传桐:山东工商学院经济学院教授     李大鹏: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李恭忠:南京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     李 华:嘉兴学院教授(浙江)     李剑鸣: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李青松: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 懋:天津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副教授     李绍章:上海政法学院教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李世洞: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李铁燕: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醒民: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自然辩证法通讯》杂志前主编     李学智:天津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李 毅:北京市天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李逸津: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李有华: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李志刚: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廉 立:天津市廉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梁曼丽: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林超民:云南大学教授、前副校长     刘 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教授、副院长     刘常熟: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道玉:武汉大学教授、前校长     刘恩强: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凤霞:青岛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     刘豁然: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冀湘: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利祥: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 实:美国国家环保局科学家     刘曙光:《北京大学学报》编辑部编审     刘先志:西南技术物理研究所研究员(成都)     刘卫东: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刘志琴: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路宝君:中国传媒大学文学院教授     罗 丽:烟台大学人文学院教师     马庆株:南开大学文学院教授     马志冰: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史研究所所长     毛 翰:华侨大学文学院教授(福建)     孟 国: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教授     孟宪生:北京市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潘 荣: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彭卫民:西南政法大学政治学所研究人员     彭泽润: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仇方迎:《科技日报》社高级记者(北京)     邱 凯: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任 丁:澳大利亚天然制品有限公司高级化学师     单月英: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博士研究生     尚丽丽:天津光影之约视觉工作室摄影师     沈登苗:历史文化地理学者、自由撰稿人(浙江)     时煜华:鲁迅博物馆党组书记、研究员(北京)     宋兴晟:天津商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     苏麓垒:俄亥俄州立大学东亚语言文学系博士研究生(美国)     孙海峰:深圳大学传播系副教授、副主任     孙桂平:集美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厦门)     孙士桢: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孙新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孙 燕:全美贸易公司总经理     谭汝为: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教授     万学仁:内江师范学院副教授(四川)     王寒松: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加丰:浙江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王嘉川: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     王立杰:天津商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     王 庆: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王晓元: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王耀凯:美国系统自动化公司高级工程师     王业奇:天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     王银宏:中国政法大学、维也纳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王运涛:郑州广播电视大学讲师     翁昌寿: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     吴稼祥:中国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部高级研究员(北京)     吴量福:伊利诺依州道纳斯格罗夫市CIO、北伊利诺依大学兼职教授(美国)     吴励生:冰心文学馆特聘研究员(福建)     吴世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机械储运工程学院副教授     武 戈: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肖 园: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 波:《世界知识》杂志主编、编审(北京)     徐友渔: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薛国中: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严春友: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     杨 帆: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     杨宏玉: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 林:天津光影之约视觉工作室摄影师     杨玉圣: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杨仲凯: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姚选民: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     于 琪:天津光影之约视觉工作室摄影师     俞荣根: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重庆社会科学院前院长     余元洲:江汉大学教授(湖北)     苑 平: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袁钟瑞: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     张 枫: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红萍: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     张继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聚国: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     张三夕: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文学研究所所长     张曙光: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     张晓丽: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豫: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政: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宗正:朱拉隆功大学文学院客座教授(泰国)     赵法生: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赵国君:艺术独立论坛秘书长、中国律师观察网总编辑(北京)     赵 虹:《社会科学论坛》杂志社社长、主编     赵 华:自由影视编剧(上海)     郑 东:《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编辑部副编审     赵建忠: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赵健伟:专栏作家、自由撰稿人(北京)     郑铁生:天津外国语大学教授     郑显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周保欣:浙江财经学院中文系教授     周 林:天津光影之约视觉工作室摄影师     周祥森:河南大学《史学月刊》编辑部编审     周伟良:杭州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教授     朱光烈:中国传媒大学高级编辑、《现代传播》原副主编     朱彦民: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祝国光:全欧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副主席(芬兰)     左少兴: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          说 明:     一、以上签名学人,计156人。除自由撰稿人外,签名者分属中国、美国、芬兰、澳大利亚、泰国近百家教学、科研和文化机构。     本《公开信》签名截止时间:2012年2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二、本《公开信》,由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科学诚信网(www.academeintegrity.com)、中国学术评价网(www.2250s.com),于2012年2月29日晚上(北京时间)同步首发。     三、本《公开信》还将于2012年3月1日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主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刘迎秋先生,并抄送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教育管理司、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          2012年2月29日          来源: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2012年2月29日    进入专题: 学术规范 刘菊花涉嫌抄袭案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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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 – 当名校遇上抄袭

当名校遇上抄袭 当名校遇上抄袭 在中国学术界,抄袭已不是新鲜事物,但是名牌高校被卷进抄袭事件仍然备受舆论关注。近日,曾引起热议的媒体人石扉客网上举报中山大学一教师的博士后出站报告抄袭其作品一事以抄袭者辞职落幕。 据记者调查发现,近两年来,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都被卷进类似的学术抄袭事件。有的事件已经有明确调查结果,有人因为事件而辞职或被开除;也有的事件迄今尚未公开调查结论。 中山大学: 2011年9月26日,资深媒体人 @石扉客 在微博上 爆料称“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讲师王冰博士,将我一篇14620字的新闻报道完整地抄袭进一篇博士后论文里”。 事件引起大量网友关注, 《南方都市报》 报道称,王冰涉嫌抄袭的论文是其博士后研究报告,王冰正是凭借该研究报告顺利完成了博士后岗位聘用协议书中所签订的科研任务并顺利出站,更因此获得了“优秀博士后”的荣誉。 10月13日下午,中山大学在网站首页的新闻栏目挂出事件调查结果的 通报 。通报称,由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的专家组经独立调查认定,王冰的博士后出站报告确实存在抄袭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学校决定撤销王冰的“博士后证书”。 校方还在公告中透露,此前王冰已向学校提出了辞职申请,校方已经同意她的辞职。 复旦大学: 2009年10月,复旦大学曝出严重学术抄袭事件,该校新闻学院副教授许燕因为涉嫌抄袭同门著作被告上了法庭,原告韩元和许燕在复旦博士后流动站求学时曾师从同一位老师李良荣教授。 中新网 报道称,涉嫌抄袭的许燕为复旦新闻学院副教授,被指抄袭的论文为《历史的选择》中的一章,该书为许燕导师李良荣主编的“新闻改革三十年研究书系”中的一本,是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国家研究项目的一个成果。举报人与被抄袭人韩元系许燕的同门。 事件发生后,复旦大学校方进行了调查处理。 人民网 2010年4月消息称,2010年2月,复旦大学撤销了许燕的副教授任职资格;2010年4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判决韩元胜诉,判令许燕在新闻学核心期刊《新闻记者》杂志上刊登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启示并赔偿原告合理费用。 在发稿之前,记者在复旦大学教务处一则教学 文件 中发现,许燕目前仍在该校任教,职称是讲师。 清华大学 : 周森锋,2004年从清华大学毕业并获得管理学硕士,2009年6月,他当选为湖北宜城市长(正处级),被称为“中国最年轻的市长”,成为舆论热点人物。此时,网友却搜出周森锋在读硕士期间所发表的一篇论文,与他人两年前所写的论文多处相似。 据 《新京报》 2009年6月报道称,这篇被指有问题的作品,是周森锋于2004年发表在《商业研究》期刊上的《基于价值链的房地产企业核心竞争力分析》,相似对象为王宇、柯玲2002年发表在《经济体制改革》杂志上的《论房地产企业核心竞争力》。 周森锋论文的第四部分,“房地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与王宇、柯玲论文的第二部分“房地产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特征极为相似。 周论文中的第三部分,“房地产企业竞争优势的源泉”,与王宇、柯玲论文第三部分:“房地产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来源”也非常像。 两篇论文中还有完全相同的一些段落。例如,周论文中的“战略规划能力”,与王宇、柯玲论文中的“战略规划能力”,这段文字共196字,完全一致,包括标点符号。 《广州日报》 当时的报道称,清华大学党委宣传部相关人士称,学校方面正在了解相应的情况。 不过,时至今日,清华大学尚未给出事件的调查结果,而周森锋本人也未正式回应过此事。 据 新华网 消息,2011年5月,周森锋再获提拔,任神农架林区副区长、代理区长,级别为副厅级。 浙江大学: 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收到一封检举信:贺海波涉嫌学术剽窃。 据《 浙江日报 》报道,浙江大学调查发现:贺海波在进入浙江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后共发表了8篇论文,其中1篇发表于2007 年,7篇发表于2008年。在这8篇论文中有两篇剽窃其博士生导师的研究数据;有两篇实验数据自己完成。其论文中还存在不少图表、数据张冠李戴的情况。 2008年11月,浙江大学召撤销贺海波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随后,贺海波离开了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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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idot | 百度操作系统被指抄袭苹果和Google

百度推出了移动操作系统“ 百度-易 ”,内置了百度搜索框、云服务、地图、身边、文库、掌上百度、易Ting、易阅和输入法、百度手机浏览器等百度应用,自带了应用商店。百度声称它兼容Android应用,因此它可能是基于Android的深度定制操作系统,或者是通过虚拟机运行Android应用。百度公布了 宣传视频 ,仅从视频上看它内置的应用 借鉴了 苹果iOS和Google的Android的UI元素,它的消息应用复制了iOS的消息应用,甚至颜色都没改,另外几个应用也是完全克隆了iOS的UITableView和UISegment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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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前任国防部长故意抄袭

拜罗伊特 德国拜罗伊特大学发表消息称,前任国防部长古腾贝格在撰写博士论文时故意抄袭。拜罗伊特大学称,这是一个学术调查小组得出的结果。其中显示,古腾贝格”严重侵犯了学术研究的标准”其抄袭行为属于”故意欺骗”,整个论文中多处有明显抄袭的迹象。今年2月份,拜罗伊特大学已经撤回了古腾贝格的博士头衔。这位德国基社盟的政治家因此于3月份提出辞职,但对有意抄袭的指责一直矢口否认。 Chat about this story w/ Talk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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