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

被政治强奸的历史

蒙山野逸   苏军的胡作非为:      当年苏军攻进德国后,烧淫抢掠。有学者估计,共200多万德国妇女被苏军强奸,柏林50万。1946年柏林出生的婴儿3.7%为苏军强奸造成。1945年8月,根据雅尔塔会议决定,苏军经过数月秘密准备,出兵东北,歼灭日本关东军。可是同时,也对东北平民犯下滔天暴行。当时,苏军散兵游勇街上乱窜,喝得醉醺醺,偷东西,肆意杀人,吓得老百姓关门闭户。松江军区副司令员卢冬生也被杀死。苏军打死许多抢劫日军仓库的德惠老百姓。八路军致电中央报告苏军“衣衫褴褛,纪律甚坏”。苏军领导则辩称:我们在德国就是这么干的。     苏军占领东北后奉命掠夺日本工业设备和先进机械,对看见的女人就说“阿大咪上高”(音译)不管年龄多大,从7、8岁是女孩到70~80岁的老太太,不管是不是日本人一律轮奸,先杀后奸,先奸后杀比比皆是。     由于国共两党争相讨好苏联,他们只能对此不闻不问。    著名作家萧军曾批评苏军胡作非为。然而,遭到中国官方猛烈批判,“反苏”罪名一背就是数十年。这段历史也被掩盖了几十年,直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后才逐渐被披露。 “沈崇事件”真相:     与苏军相比较美军在中国犯罪却极少的,比较著名的有强奸北大女生沈崇事件。     “1946年12月24日夜八时左右,北京大学女生沈崇准备到平安影院去看电影。当她由王府井走到东长安街时,突然被美国海军陆战队伍长威廉斯·皮尔逊和下士普利查德架到东单广场,遭到皮尔逊强奸。”     事件发生后,由于共产党地下组织的操弄,爆发了全国性的工人学生游行、罢工等反美运动,国民党一时间被搞得手忙脚乱,政府威信受到重挫,成为震惊全国的著名事件。     然而这是历史的真相吗?     据后来披露资料称,中共建政后,曾于一九五0年在南京举行表扬沈崇的大会,披露沈崇早就是中共党员。沈崇改名后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任职,文革初因家庭成份(前清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沈葆桢孙女)而被清洗,调往外文出版社。红卫兵造反时,怀疑一切打倒一切,沈崇自不能幸免。据一九三五年入党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副总编辑聂绀弩回忆:红卫兵审查沈崇时,她坦承自己扯下弥天大谎。当年中共地下党指示她色诱美军士兵皮尔逊,实际上她并未失身。她承认:制造这一假案是为了积极打击美国,孤立国民党。沈崇经文革风浪后移居美国,与右派丈夫、漫画家丁聪相依为命,其晚年皈依基督教。        到这里,我们发现在强权的需要下历史不但可以被歪曲,而且可以被扭曲,它不但可以被丑化,也可以美化、被神化,被以黑做白、将是为非。    附:著名诗人 流沙河 的一篇演讲—— 美国人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各位朋友(热烈的掌声),我比在座各位朋友蠢长得多,我今年已经74岁了。我这个人谈不上什么“思想”;但是由于我的年龄比你们大,我曾经亲身经历的事比如抗日战争你们没有经历过,这就是我跟大家不同的地方。     我要告诉大家:美国人是我们最好的朋友,中国人在全世界唯一最好的朋友是美国人。 1900 年八国联军进入北京,第二年的 “ 庚子赔款 ” 所有的八个列强,其中只有一个国家拿到这个钱没有动,就是美国。后来以各种方式退给我们了,其中一种方式叫 “ 庚款留学生 ” ,还有的拿来补贴我们的大学。 我告诉你们,抗战时期山西有一个“铭贤学院”迁到我的家乡来。这个学校是和美国欧柏林学校挂了钩的,欧柏林大学有个“山西基金会”就是美国政府用庚子赔款设立的。“山西基金会” 的钱就用来资助办铭贤学院,从30年代创办就是用的这个钱。后来抗日战争了辗转数千里逃到我们家乡,我们家乡最大一个姓曾的地主,他主动把自己一个寨子腾空,全部免费借给这个学校。这个学院就这样一直办了下来。 政权改制后它就变成了 “ 山西农学院 ” 和 “ 山西工学院 ” ,然后跟美国交恶后每年的这个钱就没有了。那头也没有作任何解释,我们这头说 “ 我们革命国家,谁要你帝国主义的臭钱 ” ,就这样从建国以后这个钱就断了数十年。      到了改革开放初期,欧柏林大学的 “ 山西基金会 ” 派了一个工作人员,一个 27 岁的小伙子到中国大陆来,找到中国政府。问他有什么事情,他说你们国家从前有个铭贤学院还在不在?哦,大家就告诉他说这个铭贤学院从建国后就迁回了山西,在它的基础上办了一个 “ 山西工学院 ” 和一个 “ 山西农学院 ” 。然后这个小伙子就去找,找到里面一些老的教师,果然证明这是事实。考察后他就走了,也没有说什么话。过了一段时间美国方面就正式派代表来,说是要接触你们原来铭贤学院、现今是 “ 山西农学院 ” 和 “ 山西工学院 ” 的人,要拨一大笔款给他们。你想我们这边的官员听说有 “ 美元 ” 来,那个积极性之高啊(笑声),马上把工学院、农学院的党的领导,党委书记、院长每个单位派起代表团来。但是一接触没有发现一个真正是原来铭贤学院的人。人家 “ 山西基金会 ” 说你们来的都是官员,我们要见铭贤学院的人。怎么办,怎么办?最后才想起山西农学院有个右派分子是原来铭贤学院的,于是去把这个扫厕所的教授老头找来,说让你加入我们这个代表团,你走在前面。结果人家还认得到他,从此以后每年 20 万美元就没有断过, 10 万给农学院, 10 万给工学院。这样大家才知道,原来尽管中共夺取政权后这个钱就断了,但美国人一分钱都没有动,全部拿来存起连本带利增值了几十年,现在就能够每年拿出 20 万给这两个学校。这是我一个在铭贤学院读过书的朋友讲给我听的,我听了当时就哭起来了(掌声)。八国联军中没有一个国家这样做。其中最恶劣的有两个,一个是日本,日本把我们赔的钱都拿去制造武器再来打我们;第二个就是俄国,极其无耻贪婪。还有一个事情,就是八国联军走后,中国的赔款绝大部分不是给的银子,根本没有那么多现银。是通过什么方式给的呢?是从中国的海关收入里每年扣出。中国总署由八国推举的代表、一个叫赫德的美国人管理赔款帐目,赫德管理的帐目那是一清二楚。美国人在这方面的品行也为世所公认。     抗日战争爆发时我刚进小学,到我进初中的时候抗战已经进入最后阶段,也是最艰难的时期。我13岁那年曾经与其他同学一起去美军的军用机场,跟所有大人一样参加劳动。一样吃的是糙米饭,米汤是红颜色有气味的;一样是八个人一桌,只有一小碗不见油花的盐拌萝卜丝。就这样修了一个星期机场。我们这些娃儿是怎样想的呢?——再不出力国家就要亡了。因为从小我们的老师就跟我们讲:一定不能当亡国奴!当了亡国奴就要像朝鲜人那样,见到日本人来了就要立正鞠躬,日本人要骑马还要垫背让日本人踩着上马。这就是亡国奴!因此我们从小就知道要爱自己的国家。 当时国民政府也好、老师也好,要我们爱国从来没有说过 “ 爱国主义 ” 这几个字。你要知道, “ 爱国 ” 成了 “ 主义 ” ,就是一种 “ 学说 ” ,一种学说是不含任何情感的(掌声)。我们的老师说 “ 要爱国 ” ,余光中对我说 “ 爱国是一种感情,不是一种主义 ” 。 我从小就是被这种感情所制约的。     另外我还要讲讲美国人的善良。我们中国人,我们贫穷,我们没有自尊心,我们不争气——我们那么多中国人,去偷机场里面美军的军用品,美军从来没有来追查过。在我的家乡,每天黄昏后地下摆的摊子卖的全是军用品,贼货。偷来的美军皮靴、腰带、衣裳、罐头——连花生米罐头都偷,最后就是美军卫生用纸,一捆一捆的偷出来在那里卖。任何美军都没有来追查,换了其他国家是做不到的。美国人单纯天真,而且体谅穷人,晓得你们这个国家没有办法。搞到什么程度,连美国人的枪都要偷,流落出许多卡宾枪,美国空军战士用的那种短卡宾。是由于这些美国兵,他们自由散漫惯了,他们进食堂吃饭有个规定:不允许带武器进入。所有卡宾枪都在食堂外的墙边排成一排,结果吃了饭出来发现枪被偷了。偷了美国人还是就算了,说没关系他又去领。偷美国人皮靴的情况是,美国兵的营房晚上睡觉他们要空气流通不关门,第二天早上起来就哇啦哇啦闹鞋子没有了,于是再去领一双。     后来我在60年代文化大革命前所在的农场,靠近 凤凰山飞机场。那里的农民对美军也很熟悉。当时有个姓黄的老大爷是 “ 贫下中农协会 ” 的主席,属于 “ 无产阶级 ” ,党很信任的那种人。他跟我摆起过去的事说: “ 美国人都是些瓜娃子! ” 我说: “ 咋个喃? ” 他说: “ 嗨呀,我们净整他们! ” 说是美国空军因为要有营养,就在天回镇那边买了许多鸡,委托他们去熬鸡汤。 “ 我们只要炖的鸡汤一煮开,就把整鸡捞起来丢在潲水桶里,每天下午挑潲水走时美国人又不检查,结果挑了几十只鸡出来每天晚上在天回镇卖白斩鸡,嗬哟,吃的人还多得很! ” (笑声、叹息声) “—— 美国人居然还不知道,不是瓜娃子吗? ”     另外还有我亲自见到的一件事。在广汉机场那里有一个小娃儿——那个机场虽然是军用的,但小孩进去美国人根本不管,我就进去很近的看过飞机—— 有一个小娃儿突然就丢失了,于是那些农民就闹,说美国人把娃儿偷了。结果过了一个月那个美军休假回来把娃儿带了回来,给他换了一身新衣服,送他回家。这些我亲眼看见的事情,使我对美国人的单纯善良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不管在朝鲜战争开始后说美国人咋个咋个的坏。50年代初我们国家编了一套连环画,是中国那些最有名的画家集体创作的,叫《美帝百年侵华史》,拿来在全国宣传,连每个村庄都贴得有。那美国人简直是青面獠牙啊,美国人坏得不得了。后来在文化大革命前我在凤凰山机场挖地,因为那里过去是美军机场,有个“左派同志”就说:“不晓得他们在这里强奸了我们多少中国妇女!”我当时忍不住冒了一句“——还要调查了才晓得。”嗬,这下报告上去,说我是“坚持反动立场”(笑声)。所以这个是没有办法的: 人的记忆无法抹杀。人们信仰的 “ 主义 ” 可以改变,记忆、事实却无法抹杀。     到了80年代我年纪很大了,也都可以出国了,这种记忆依然在起作用。我两次随中国作家代表团出访,一次作为团员、一次是团长。作为团长那次是到菲律宾。去之前我就知道菲律宾马尼拉南郊有个美军墓园,在太平洋战争中美军牺牲的七万人,有二万五千零七百多人埋葬在这里。80年代中国大使馆绝对不会允许去参观。到后来第二天我们就要走了,每个人包包里都还揣得有几百个比索,那天下午我就说“今天下午放假,各位同志你们要采购什么的赶快去”。等大家走了,我就一个人找到当地一个写诗的华侨叫李云鹤(音),请他带我去。他说“可以,可以,但是 你们中国作家从来没有哪个去的啊。 ” 我说 “ 台湾呢? ” 他说 “ 台湾是每个作家非去那里不可! ” 我一下就明白了:人各有感情。我们这边是枪杆子造反打出来的江山,当然就把美国当成敌人;而台湾那边他们记得到,是他们曾经的战友。在我们这边的人里,我是第一个去的。那个下午我真是感慨良多。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大的墓园,更让我惊奇的是下面的情况。首先是所有的墓碑上一律只有四项内容:一、姓名;二、籍贯;三、部队番号;四、牺牲年、月、日。起先我很纳闷:这里埋葬的军人中既有将军,又有其下不同军衔的和普通士兵,怎么一点没有反映? 后来一想才恍然大悟——别人认为将军也好、元帅也好、士兵也好,都是活着时候的一个身份;他死了在上帝面前就都是一个普通人了,就没有这些区别了。这是鄙人受的第一个教育。      其次是不分军阶所有墓都修得一模一样,占的面积就那么一点 —— 他们那个不能叫 “ 坟 ” ,中国式的坟是要鼓起来的,而它是平的,上面是一个十字架墓碑。 别人的政府花的是什么钱?绝对是我们这些脑筋想象不出来的。80年代我的全部财产加起来还抵不上这个小小的十字架!为什么呢?那是从意大利西西里岛产的“雪花大理石”专门采下来,刻制好了再绕半个地球运到这里来——我连运费都出不起,而且每个都是一样的。      我们的 “ 八宝山革命公墓 ” 分 14 个等级,好多老干部临到要死的时候,千方百计都要争取到 “ 八宝山 ” ;有些家属还要去闹 “ 我们该享受哪一级待遇 ” ,包括我们这里写讣告 —— 人都死了它下面还要加个括弧 “ 相当于副厅级待遇 ” !(笑声、掌声)真是见鬼了——他都变了鬼了还有啥子待遇!(笑声、热烈鼓掌) 只有一个丑陋的民族才去搞这些事情,自己还不知道丑陋(长时间掌声)。这是我看见的:别人没有分任何等级。别人坟墓的排列次序是按 AB CD 的顺序区分的,你叫  Adam 你就排在前面,在 A 区;叫 Zemota 就在最后,查找起来很方便。别人不仅活着的时候要平等,死了都要平等(掌声)。这样的事情是在中国我看不见的。     还有在墓园前面刻了很多标语,都是黑色大理石填金,它的英文翻译出来就是:“主啊,在我们和强大敌人搏斗最艰难的时候,是祢鼓舞我们勇往直前”,——是 “主”,你注意:不是“民主党”、“共和党”(掌声)——“上帝啊,祢从太平洋海底把他们的灵魂带回去吧”,“主啊,原谅我们的软弱,多亏祢的支持我们才坚持到最后英勇牺牲”等等——里面没有一个字提到“民主党”、“共和党”。这是不是就是说他们迷信呢?不是的。因为在这里“主”是一个符号,意味着平等 ——“我们所有的人,死后在上帝面前大家都是一样的”。因此无论你对“主”,对上帝怎样崇拜,都不会造成个人崇拜、领袖崇拜。这就是别人的制度之所在。然后到了整个墓园的中心区,有一座灰色水泥方塔,三面都是光的,只有一面刻有浮雕,没有任何文字。这浮雕也令当时的我十分惊诧。因为按照我们的想法,它的内容应该是歌颂这些牺牲了的美国将士,如果要我来为我们的革命墓园设计的话,那就是一幅战士端枪冲锋、领袖在后面挥手之类的图景;但我一看却完全不是这样,很让我感到惊奇。它刻的是一个半裸的小伙子双手持剑,这样握着,边上有一些树林——哦,我明白了。这是圣·乔治。所有欧洲人都知道的民间传说里斩恶龙、救爱人的圣乔治。这是用圣·乔治这个形象代表全体牺牲的美国将士。而且圣乔治脸上没有一点胜利的喜悦,完全是面临大搏斗的紧张,两手紧握宝剑、双目凝视着远方正在扑来的恶龙。这形象一下打动了我。     我的菲律宾华侨朋友对我说:“有几个墓的墓碑不是十字架,我们搞不懂是什么东西,是不是你去给我们认一下?”于是我们就一起去找,找到了我一看,是一个六边形的墓碑,上面还是刻着姓名、籍贯、部队番号、牺牲年月日。我说:“他是犹太人。”凡是读过《旧约》“出埃及记”的都知道,摩西带着以色列人(犹太人)在沙漠里走了几十年都没能回到故乡,摩西死后由大卫王继续,每次迷了路天上都有颗星指引方向,这就是“大卫星”。我说这表明别人尊重他的宗教信仰。     然后他又说“还有个墓碑非常奇怪,不是大理石的。”在他的指引下我看见有个东西在夕阳的余辉里闪着金光,到了那块碑前上面刻的文字又一次使我震惊 : “ 这里躺着我们十八个战友,由于他们身体的部位已难以互相区别,因此让他们在这里一起长眠 ”—— 这是那些身体被炸成碎块、难以区别这块是张三的、那块是李四的,只晓得是这十八个人。 如果喊我来管,干脆刨 18 个坑,每个坑里弄一点进去不就了事了?结果别人不。就是说人死了都不要欺骗他,不能欺骗死者,要让他死后都能够真实(掌声)。这些都使我感动。     离开时,偌大一个墓园只有我和我的菲律宾朋友,在黄昏的夕照之下依依不舍。最后我去看它那个纪念窗、纪念图,比这个墙还高。其中有一张图,地图上画的是从中国内陆、从四川画了一个红色箭头,越过整个中国、越过黄海直插东京——这就是画的我修过的广汉机场,从那里500架B-29去轰炸日本东京的示意图!看到这张图我一下子泪洒衣襟,因为我修过它的跑道,这跟我有关!     所以 在 10 年前,二战胜利 50 周年我就写了一篇文章,叫《二战我修飞机场》。这篇文章是台湾的约稿,后来占了一个整版,说是这篇文章让我们又回复到当时中国的艰难情景中,连小小 13 岁一个学童都要去修飞机场,可见国家、民族的危机之严重。 文章发表后就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      有个名叫“林达”的美国女士,到成都后通过各种关系找我,最后由一个考古队的朋友带到我家里。她问我:“你是不是写过一篇文章《二战我修飞机场》?”     我说:“是的。”     她说:“你这篇文章是不是发表在台湾《中央日报》某年某月?”     我说:“是。”     然后她出示一张照片,一言不发盯着我。     我一看那是我最熟悉的——“超级空中堡垒”B-29。我就告诉她“这是B-29,但是你们已经把它背上的炮塔拆掉了;它的腹部还有一个炮塔,像锅一样凸出来的也没有了。”     她说:“对,你说得完全正确!”     于是她才告诉我,说“我来找你是因为,我的父亲曾经从广汉机场驾驶B-29去轰炸东京,他读了你的文章后要我采访你。”我连说那时我还是一个13岁的孩童,也只是修了一个星期的机场。她说你把当时关于美国飞行员的各种所见所闻都讲讲吧。我说好,我来讲讲。于是我就把当时所见美国飞行员是什么样子给她描述了一下,林达回去一年后给我打来电话,说他们美国有一个“B-29协会”,美国全国还有400多个B-29飞行员在,他们要建立一个B-29纪念馆,美国政府给了他们一架飞机,相片上那架就是。 这个纪念馆中心砌了一个台子安放这架 B-29 ,周围砌墙用的每一块砖上都刻着一个名字,凡是跟 B-29 有关的人员 —— 飞行员、地勤人员等等全都有份。她父亲说 “ 那个 13 岁的年轻人为 B-29 修过跑道,我出钱! ” 她父亲出钱订了一块砖,上面用英文拼的是本人 “ 流沙河 ” 的名字 (掌声)。      这件事使我深深感到美国人的认真。比较起来,有位志愿军战士对我说,他们重新到朝鲜去,他战友的墓已经非常潦倒,有些早被朝鲜人挖了。这就是 “ 亲兄弟 ” , “ 鲜血凝成的友谊 ” ;而那个是 “ 帝国主义 ” ,别人还记得起太平洋这边一个 13 岁的娃娃,修过 7 天飞机场!    这就是我今天要说的,美国人是我们的朋友。今天我要告诉在座各位的只有这件事,其他的道理我讲不清。我讲得拖沓占了大家时间,对不起。(长时间热烈鼓掌 )美国至今没有占领我们一寸土地。俄罗斯等强占我大片河山至今不归还 。   类别: 社论杂谈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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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参观奥斯维辛集中营:应反对战争维护自由|奥斯维辛

  4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专程前往波兰奥斯威辛市,参观“奥斯威辛――比克瑙德国纳粹集中和灭绝营纪念馆”,悼念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那里的死难者,并敬献了花圈。新华社记者饶爱民摄   4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专程前往波兰奥斯威辛市,参观“奥斯威辛――比克瑙德国纳粹集中和灭绝营纪念馆”,悼念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那里的死难者,并敬献了花圈。新华社记者饶爱民摄   4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专程前往波兰奥斯威辛市,参观“奥斯威辛――比克瑙德国纳粹集中和灭绝营纪念馆”,悼念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那里的死难者,并敬献了花圈。新华社记者庞兴雷摄   4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专程前往波兰奥斯威辛市,参观“奥斯威辛――比克瑙德国纳粹集中和灭绝营纪念馆”,悼念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那里的死难者,并敬献了花圈。这是温家宝在悼念活动结束后留言。 新华社记者王晔摄   灾难留给人们的警示当永远铭记   ――记温家宝总理祭奠奥斯威辛集中营遇难者   新华网波兰奥斯威辛4月28日电 (记者 赵承 冯坚 孙奕 人民日报记者 王莉)奥斯威辛集中营是二战期间纳粹德国建立的最大集中营,是专门用于系统屠杀犹太人的“死亡工厂”。它是人类历史上最为残暴和黑暗的一页,既见证了法西斯的残酷暴行,也记载了人类度尽劫波后的坚韧与希望。如今,这里成为各国人民告慰亡灵、维护和平的警示之地。   当地时间4月27日下午,正在波兰访问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专程来到奥斯威辛,参观“奥斯威辛――比克瑙德国纳粹集中和灭绝营纪念馆”,悼念死难者,重温历史,面向未来,向世界表明中国维护人类自由、尊严、安全和幸福,反对战争、恐怖和一切罪恶的决心。   春日的阳光格外灿烂,奥斯威辛在桃花和绿柳环绕下安详美丽。小镇旁边,就是阴森恐怖的奥斯威辛集中营主营。现实与历史,美好与丑恶,幸福与苦难,在这里交错与对比。   在奥斯威辛纪念馆馆长苏维尼斯基陪同下,温家宝和中国代表团成员神情凝重地沿着残缺的碎石路,走向奥斯威辛集中营主营。奥斯威辛集中营主营占地近6公顷,这里大部分建筑物仍保存着。除了主营外,还有40多个集中营分营遍布奥斯威辛附近,面积约40平方公里。1940年至1945年间,纳粹德国在这里监禁过数百万人。   站在奥斯威辛主营大门前,苏维尼斯基指着两扇生锈铁网门上方一幅德文标语对温家宝总理说:这上面写的是“劳动换取自由”,是纳粹罪恶的欺骗。这是地狱之门,这里没有自由,只有奴役和死亡。   集中营的院子里,目光所及是密布的电网,高耸的尖顶哨所和一排排红砖墙的矮楼。院子里散发着令人毛骨悚然的阴森森的气氛。   苏维尼斯基引导着温家宝边走边介绍说,60多年前,一列列火车从欧洲、亚洲拉来了犹太人、吉卜赛人、战俘和抵抗运动组织成员等。尤其是许多犹太人带着全部家当,善良地以为是纳粹安排他们在向东欧“迁徙”。最终,他们从这扇门走进了暗无天日的“坟场”,要么直接被送进毒气室,要么在生不如死的高强度劳动中死去。苏维尼斯基说,死于奥斯威辛集中营的有140多万人,其中绝大多数是犹太人。   二战后,波兰政府把奥斯威辛集中营改为殉难者纪念馆,展示纳粹在集中营犯下罪行的物证和图片。在6号楼陈列室,一个展窗里散乱地摆放着婴幼儿的小布褂、小裤子和小鞋子,还有断头的布娃娃玩具。人们不敢想像,在那暗无天日的岁月里,多少个天真烂漫的孩子,有的拉着父母的手,有的依偎在母亲的怀抱来到这里;生命的花苞还没有绽放,就在纳粹的铁蹄下凋谢了。苏维尼斯基对温家宝总理说,集中营里被杀害的儿童就有2.3万多人。   在临墙另一个巨大的展窗里,堆满了残疾人各式各样的假肢。这些残疾人,绝大多数一进集中营就被直接送进了毒气室。一个个触目惊心的假肢,仿佛在发出令人震撼的呐喊。   时空仿佛凝固,一切悄无声息。温家宝轻步走着,在一个个展窗和展柜前伫立观看,表情沉痛而愤怒。堆积成山的金色、黑色头发和马尾辫;无数的水杯、茶碗、脸盆、油灯、汤勺;绕缠在一起、难以数计的各类眼镜;写有地址和姓名的一个个皮箱和木箱……   目睹这些死难者的遗物,温家宝和中国代表团成员们感到心中阵阵刺痛。那扎马尾辫的可能是一个漂亮的姑娘、那油灯下坐着的或许是读书的孩童和织衣的母亲、那一个个皮箱里装的是许多家庭的希望……然而,这美好的一切都被纳粹毁灭了。   据介绍,当年苏军解放奥斯威辛集中营时,在仓库中发现了纳粹还来不及运走的7000公斤头发、1.4万条人发毛毯、35万件西服、84万件女服、4万多双男鞋和5000多双女鞋……   走出陈列室,温家宝来到了10号楼和11号楼之间的一堵高墙下。这堵“死亡墙”上弹孔累累,这里是纳粹处决犯人的地方。犯人面壁而立,刽子手从背后射杀他们。厚厚的木板封死了两边营舍的窗户,以免其他囚徒看到处决场面。   高墙下,多少个无辜的生命曾被无情地残杀。如今,这里摆满的鲜花寄托着凭吊人们的哀思。温家宝在“死亡墙”下送上花篮,然后缓步后退,静立默哀……   苏维尼斯基馆长告诉温总理,从集中营里遗留的一些诗篇和画作看,面对纳粹的残暴并非都是痛苦的呻吟。在集中营弥漫的死亡气息中,人们心中的尊严、自由之光仍顽强地穿透与迸射。   “那只蝴蝶,是最后一只,蝴蝶不住在这里,不住在集中营。”这首《蝴蝶》的作者名叫巴维尔,1942年4月被遣送到集中营时刚满21岁。两年后,他被送进了毒气室。年轻的生命没有逃脱死亡,但那只蝴蝶在最黑暗的生命里,将不灭的希望传给了后人。   奥斯威辛集中营的苦难终结之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奥斯威辛集中营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以警示世界“要和平,不要战争”。每年世界各地的人们络绎不绝地来到这里。连囚房楼梯的石阶都被前来悼念的人们踩得光滑,没有了棱角。   温家宝问:每年来奥斯威辛集中营参观的有多少人?苏维尼斯基回答:现在每年有130多万人参观,已有40个国家的领导人来过。他们不是为了游览,而是在回忆历史。   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为了从悲惨的历史中汲取教训,为了防止悲剧重演,人们选择了一次次直面历史的苦难。在奥斯威辛集中营解放60周年纪念活动上,时任德国总理施罗德说:“即便有一天,死去的人们的名字可能在人类的记忆中淡漠,但他们苦难的命运将永不会被遗忘。他们安息于历史的心中。”   走在奥斯威辛集中营里,中国代表团成员感同身受。60多年前,在纳粹肆虐欧洲之时,中国也陷于军国主义侵略战争的凌辱和掠杀之中。在军国主义屠刀下,中国死伤人数多达3500万,其中仅南京大屠杀就有30多万人遇难。军国主义罪行罄竹难书,人神共愤。和平来之不易,惨剧不应重演。中国人民在抗日战争期间经历的伤痛,同奥斯威辛的苦难一样,时刻召唤我们不忘历史,面向未来。   如今,奥斯威辛集中营昔日的焚尸炉已成陈迹,烟囱也布满灰尘。但历史不容回避,不应也不能忘却。温家宝在毒气室和焚尸炉遗址前,提笔写下留言:“不懂得历史就没有美好的未来。”   随后,温家宝对在场的几十名中外记者说:“我是专程到奥斯威辛来悼念死难者的。这是人类历史刻骨铭心的一页,它是沉重的,更是不能忘却的。奥斯威辛的不幸是全人类的不幸。它告诫人们不能忘记历史。只有铭记历史,才能建设美好未来;它告诫人们要反对战争、恐怖、种族灭绝和一切罪恶,维护人类的自由、尊严、安全和幸福;它告诫人们,那些曾经发动过战争、对别国和人类造成灾难的国家必须正视历史,以史为鉴。只有自我反省,才能得到国际社会的尊重。”   温家宝强调:“灾难已经过去。但灾难留给人们的警示当永远铭记!”   阳光下,奥斯威辛集中营墙角的野花出奇地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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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孙国华 方林:公平正义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根本原则

孙国华 方林:公平正义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根本原则 进入专题 : 公平正义 社会矛盾    ● 孙国华   方林       【摘要】重视和做好社会矛盾化解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我国的现实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社会矛盾实质上是最终受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制约的社会关系、利益关系的矛盾,公平正义则是在这种物质生活条件下基本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达到一定平衡的、从而能为大多数人认同为公平、正义的利益关系,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平正义是预防和化解现阶段我国的社会矛盾的根本原则,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励行法治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根本原则和基本条件。     【关键词】社会矛盾;公平正义;法制;法治          引言          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利益格局和各种利益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涌现,而且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也不断促成和激化国内的诸多矛盾。2010年年底的突尼斯事件应该引起我国的高度重视,该事件源于突尼斯一失业大学毕业生因在街头无照卖菜被城管没收后愤而自焚,其后突尼斯年轻人高失业率积聚的社会矛盾骤然爆发,夹杂着多年积累的其他社会矛盾,国内形势一片动荡,最后演变成“茉莉花革命”,总统本·阿里被迫下台出国。于此同时,突尼斯事件的影响迅速放大,加上一些国家暗中插手其中,中东北非地区的埃及、利比亚、也门和叙利亚等国也相继陷入动荡。我国也存在不少类似的社会矛盾纠纷,例如城管粗暴执法屡见不鲜,又如全国各地频频发生暴力拆迁事件,甚至很多地方的司法机关直接参与其中。这些矛盾如果处理不当,不但将严重影响我国的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甚至可能影响到我国的国家安全。     面对新时期、新形势、新目标和新要求,党中央及时提出要重视抓好“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这三项重点工作之间并不是各自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其核心是化解社会矛盾。如何正确、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为全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一、社会矛盾及其在我国当前的特征          社会矛盾主要是指社会生活中人们之间的矛盾,是社会内部的不同个人、群体、区域相互之间存在的对立统一的社会关系。矛盾具有普遍性,社会矛盾也是普遍存在的。社会关系多种多样,社会矛盾也各不相同,但归根到底,社会矛盾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是在一定社会生产力条件下的生产关系以及被这种生产关系所制约的其它社会关系、利益关系矛盾冲突的反映。可以说,利益关系是社会矛盾的实体,利益矛盾是社会矛盾的实质。所以社会矛盾说到底都是、或者可以说基本上是人们之间的利益矛盾。化解社会矛盾,说到底就是要求化解或协调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利益矛盾。     人们的利益多种多样,有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个体利益和群体利益、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等等。而且,利益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还常常存在多种利益交叉重叠的情况。这使得利益问题更加复杂多样。多种多样的利益产生多种多样的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从而决定了社会矛盾的多样性。     在中国社会急速发展和转型的过程中,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迫使中国只能在非常短暂而狭小的时空内搞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大量的事情被挤压在一个相对有限的时空中,这必然造成广泛、复杂和突出的种种社会矛盾问题。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利益结构的变化和社会成员利益诉求的普遍化、多样化、复杂化,出现了各种利益矛盾。社会和经济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以及行业之间的发展不平衡,又使得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在社会道德失范,基本形成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却又常遭遇“有法不依”境地的情况下,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劳资关系、医患纠纷、环境污染、城市公共服务管理等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明显增多。并且,随着人们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预防和处置矛盾的难度也有所加大。正如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所指出的那样,我国现阶段“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我们要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科学把握发展规律,主动适应环境变化,有效化解各种矛盾”。     当前我国的社会矛盾呈现一些明显特征,其中所反映的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互有差异。     第一、贫富分化持续加大,收入分配矛盾突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贫富分化持续加大。2007年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中国的基尼系数是0.47,2010年则接近0.5,远远超过国际社会的0.4的警戒线。     第二、社会矛盾在基本民生领域十分突出。尽管中国现阶段社会矛盾问题复杂多样,但大量的社会调查显示,中国现阶段的主要社会矛盾集中在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直接相关领域,如就业难、社会保障滞后等等,还有所谓“新三座大山”的医疗难、住房难和教育难的问题,这些矛盾对工薪阶层、农民阶层的生存状态和发展前景产生了十分深远的不利影响。     第三、劳资纠纷和矛盾持续增加。当前城市化进程的迅速推进,农业人口比重迅速降低,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了城市人,数以亿计的农民进城务工。资本强势导致的问题日益增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相当普遍。2008年以来,中国的劳资矛盾事件进入新一轮高发期。据凤凰网报道,2005年至2006年9月底的21个月内,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群众举报立案专查案件40.9万件。而仅2008年一年就高达48.1万件,2010年则为33.6万件。     第四、社会矛盾发生并激化后,恶性事件频频发生,如江西宜黄和湖南株洲等地强制拆迁导致有人自焚事件、城管野蛮执法事件等等。这些特征清楚表现出社会矛盾的利益关系冲突、利益矛盾的实质。          二、公平正义与社会矛盾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基本条件。但是,什么是公平正义?公平正义与社会矛盾又是什么关系?     (一)公平正义的实质是利益关系的一定平衡     从字面来看,公平正义是“公平”和“正义”的合用,而“公平”包含“公道”、“平等”或“平衡”之意。古希腊柏拉图把公平等同于正义,即一切正当之人、事物与行为之间完全公平。亚里士多德也认为正义就是平等,“ 正义是某种事物的‘平等’观念。”启蒙运动时期的思想家们非常重视公平问题,提出“人人生而平等”的主张,例如霍布斯说,“自然法如下:每一个人都应当承认他人与自己生而平等。”到18世纪,资产阶级思想家更是高举“人人平等”的大旗。罗尔斯继承自然法学派的理路,在“原初状态”的假设下提出了公平的正义(Justice as Fairness),认为其所选的正义的原则是在公平的“原初状态”下大家一致同意的,内容上也是公平的。而马克思主义认为,公平正义归根到底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笔者认为,公平正义即内涵公平的正义观,包括社会正义、政治正义和法律正义等。它要求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正当、有序、合理地待人处事,包含人们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其他生活的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公平正义是衡量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准,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之一。     公平正义可以抽象地表述为“给每个人以其应得的”。每个人应得的份额,其实质就是利益问题。从实质上考察,公平正义实际上是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多数人可以认同的利益关系,是被社会大多数人认为正当的利益关系,是社会利益关系的一定平衡。简言之,公平正义的实体是利益关系,公平正义的实质是被认为正当的利益平衡,所以公平正义问题,也就是如何处理利益关系的问题。胡锦涛总书记2005年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的讲话中也从实践总结的角度指出:“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二)公平正义是抽象与具体的统一     有没有永恒的公平正义?有没有普世的公平正义?这是关于公平正义研究的最大争论焦点之一。自古以来,很多思想家认为公平正义是永恒的、普遍(普世)的。而马克思主义则认为,没有永恒的、普世的公平正义,只有历史的、具体的公平正义。     欧洲中世纪的奥古斯丁认为,自然法即上帝的法律也即“永恒法”是正义本身,是永恒的正义,他说,“正义的本质绝无变易”。启蒙思想家多从自然权利理论出发,坚持“人人生而平等”的永恒、普遍的平等正义观。罗尔斯的公平正义则建立在其假设的“原初状态”的基础上,因为这种“原初状态”在罗尔斯看来是永恒的、普世的,因此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公平正义观自然也是永恒普世的。     不可否认,这些公平正义观在历史上曾经起过积极作用,而且今后在一定的条件下还可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种公平正义观在历史上和现实中确实也起过和起着相当恶劣的作用,殖民主义者和帝国主义者也常常以此为借口而充当“世界警察”,颠倒黑白,在公平正义的口号下干着侵略、压迫别人的勾当。     在哲学层面,公平正义是不是永恒、普遍的这个问题的本质是公平正义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问题。唯物辩证法认为,公平正义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任何公平正义都是历史的、具体的,不存在永恒的、普遍的公平正义。主张公平正义永恒普遍的人常常辩驳说:既然辩证法承认公平正义有普遍性,不承认它是永恒普遍的就是自相矛盾。这实际是误解了哲学上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意思。任何事物、任何事物的概念都有普遍性和特殊性,普遍性是寓于特殊性之中的,不存在脱离特殊性的普遍性,也没有不具普遍性的特殊性,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融为一体的。公平正义也如此,任何公平正义都是具体的、历史的,不存在脱离具体的公平正义。以最普遍的正义观即“给每个人以其应得的”为例,无数古今中外思想家和普通人认为这是公平正义的“铁律”,然而,若再追问“什么才是其应得的”即可发现,每个时代、民族、国家、地区和个人应得的份额都不同,而不同时期、地区、不同的人对“应得”的观点、看法也很不相同,一个时期一个样,一个地区一个样。在永恒的、普遍的“应得的”这个抽象的公平正义之下隐藏的是各不相同、甚至互相冲突的“具体的”公平正义。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坚持要研究造成这个看似“永恒的”、“普遍的”公平正义变化的具体条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搞清楚公平正义问题,也才能发现社会的真相,而不应该无休止地纠缠于所谓“永恒的”、“普遍的”公平正义,并以这个观念为指导,要求社会必须按照这个所谓的“永恒的”“普遍的”——而实际上却是具体的、历史的,只是论者自己没有意识到而已——公平正义观来发展。     所以,任何公平正义都是具体的、历史的。研究公平正义不能脱离具体的历史条件,尤其不能脱离现实的经济关系。归根到底,公平正义主要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利益关系的一定平衡,是代表一定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大多数人可以认同的利益关系。     (三)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是社会矛盾化解的基本条件、基本原则     前文述及,利益关系是社会矛盾的实体,利益矛盾是社会矛盾的实质。公平正义则是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下多数人可以认同的利益关系,是被认为正当的利益关系,是社会利益关系的一定平衡。换言之,利益关系是公平正义的实体,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下大多数人认同的、被认为正当的利益关系是公平正义的实质。所以公平正义就是如何处理利益关系问题。由此可见,利益关系是社会矛盾与公平正义的链接点,化解社会矛盾必须坚持公平正义。     如前文所述,任何公平正义都是具体的、历史的。研究公平正义不能脱离具体的历史条件、社会关系,尤其不能脱离现实的经济关系。归根到底,公平正义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一定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大多数人可以认同的利益关系。新中国建国后,中国逐步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改革开放在我国建立起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社会共同富裕,最终消除两极分化,消灭剥削压迫。     一方面,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是社会矛盾化解的根本原则,另一方面,当今我国的诸多矛盾实际上又恰恰是违背公平正义而引起甚至激化的。因此,有的学者就认为,追求公正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而缺乏公正是近代中国落后的症结。此话不无道理。人类社会就是在矛盾中发展、前进的。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所希望并能够获得的公平正义,只能是适合一定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该社会大多数成员所能认同的公平正义。脱离实际,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不是无知,便是骗人。更应该看到的是,人类自从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公平正义不仅仅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内部问题,更涉及到国家安全问题。因为,只有国家内部团结一致才能有效地应对外患,而国家和社会的真正团结一致不可能仅仅靠使用武力达到,只有按照大多数人认为正当的利益关系来制定法律、管理国家、对待百姓,才能消除内部之间的分歧、对立和冲突。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奉行“攘外必先安内”的做法,但是当时的国民政府却不是通过建立一个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广大人民可以认同的公平正义的国家和社会来“安内”,反而自以为通过发动内战,消灭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共产党就能“安内”,最终却使得社会矛盾急剧恶化、尖锐,最终导致了南京国民政府的自取灭亡。          三、社会主义法治是实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和保障          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和根本内容,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核心,法律应该也必须体现适应我国不同发展阶段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问题,是制度,包括法律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问题。     (一)法律是处理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公平正义的有效手段     前文论及,社会矛盾的实体是利益关系,社会矛盾的实质是利益矛盾。公平正义处理的也是利益关系的矛盾冲突,而法律自古以来即是确认、巩固、保障和协调一定利益的主要社会规范系统。     很多思想家论述了法律与利益之间的关系。中国古代思想家中最具代表性的或许是荀子,他认为,法律的作用是定纷止争,而慎到“百人逐兔”的寓言,正是对“定分止争”的诠解。西方法学家中论述法与利益关系的很多。柏拉图认为,“对每一个人是多么需要从他内心的拉力中认识到起初的利益并按此生活;一个国家(它从某位神?接受了这种利益,或从某一位知道这种利益的人认识到这种利益)何等需要把这种利益制成法律来指导它内部的关系,以及它和其他国家的关系。”耶林的法学被称为“目的法学”,主张作为目的的利益是法律产生的动力。耶林认为,法律的生命在于斗争,斗争的源泉在于利益的冲突,“当现行法由利益支配之时,新法要强行出台,经常非经过跨世纪的斗争不可。这种斗争达到顶峰,利益便采取既得权的形式。”赫克在耶林倡导的法学基础上,提出了利益法学。利益法学主张,正是利益才造成了法律规范的产生,因为利益造就了“应该”的概念,法律命令也源于利益冲突,利益与利益衡量是制定法律规则的基本要素。庞德的社会法学也以利益为出发点。在《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一书中,庞德将法律假定看作衡量社会利益的简单方法,而法律的任务就是协调各种利益冲突和竞争,保护和实现某种利益。他说,“某种法律制度要达到法律秩序的目的,就必须通过:(1)承认某些利益,包括个人、公共和社会利益;(2)规定各种界限,在这些界限之内,上述各种利益将得到法律的承认,并通过法律规范使之有效;(3)在法律规定的界限内努力保障这些已得到承认的利益。” 马克思主义法学则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统治阶级的法律的目的正是确认、巩固、保障其所必须认同(和主导)的利益关系。     综上所述,利益关系是社会矛盾、公平正义和法律三者之间的交叉点,法所确认、保障和协调的正是社会矛盾中的利益关系,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法律所力图维护的是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多数人可以认可的利益关系,而落后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的法律所力图阻碍的也正是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利益关系。     (二)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精髓,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     社会主义法律必须体现并保障符合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要求的公平正义,可以说,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是或应是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制度化规范系统,而依法治国、依法办事则是实现和保障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法律应体现公平正义是自古以来众多思想家的认识。柏拉图认为,法律应该是同正义相一致的东西。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的实际意义却应该是促成全邦人民都能进于正义和善德的永久制度。法律就是正义的体现,法律好坏完全以是否符合正义为标准。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说,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罗尔斯认为,人们根据其假设的原初状态选择正义原则,然后根据这个原则制定宪法,接着人们通过其选举的代表组成的议会制定符合正义原则和宪法的法律。这样,正义就通过立宪和立法具体化为一整套法律制度的法律正义。     社会主义法律必须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而不是西方思想家自认为是普世的、抽象的(实际上却是没有意识到其具体性的)公平正义观。坚持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就要求立法须符合社会生产力的现有发展水平并适当超前,还要反映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共同利益。如,在我国现有生产力水平条件下,法律要求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就不符合现阶段的公平正义,而实行公有制基础上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才是恰当的。法、法律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极为重要的、精巧的、不可缺少的手段。但是,法律也可以成为引起和激化社会矛盾的原因。法和法律只是一个社会矛盾纠纷协调与化解的规范系统,如果法律规定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符合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它就能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相反,如果法和法律不适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不适合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平正义,此时不但无法化解社会矛盾,甚至还将引起、深化和激化社会矛盾。因此,法律和法治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平正义是社会发展和社会矛盾化解的基本条件、基本要求之一。          四、通过实现和保障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措施          通过解决社会现实中的公平正义问题来化解社会矛盾的方式很多,思想教育、道德伦理、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等都是实现社会公正、化解社会矛盾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从法和法治的角度来考虑,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发展,化解社会矛盾,必须弘扬法治精神,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建立并以法律保障公平的制度、机制、环境、条件和发展机会。为此,尤其需要重视以下的主要措施:     (一)以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社会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的经济制度,于此相应地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体制。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基础,切实保障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社会主义事业才能繁荣昌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当也必须发展民营经济,然而,这种发展必须服务于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但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由于受到新自由主义的一些影响,我国公有制经济成分所占比例逐年下降,借股份制改造等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的状况令人堪忧。据《2006年民营经济蓝皮书》预计,“十一五”期间,民营经济占全国GDP的比重将由2006年的65%上升至3/4。一些学者持续鼓吹我国应实行“国退民进”的所谓让利于民的做法,以至于2010年山西省整合全省煤炭资源的政策被一些媒体和学者如“狼来了”一样对待,严厉批评所谓“国进民退”,甚至说这是改革开放的倒退。这种舆论值得警惕。公有制为主体是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和保障的经济制度,必须充分运用宪法和法律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公有制主体地位,在劳动者一方成为弱势的情况下坚决依法维护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格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障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从根本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二)缩小贫富分化差距,改善劳资关系,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近年来,我国社会各阶层的收入差距日益扩大,持续在远超国际警戒线的高位上运行。同时,严重的贫富分化导致的各种问题也层出不穷,住房、医疗和教育成了压在占人口多数的中低收入阶层的人民头上的“新三座大山”。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矛盾不断大量产生甚至激化,社会离心力不断增加,这不但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甚至有危及国家安全的危险。     为了切实缩小贫富差距,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必须采取一些必要的法律手段。最重要的是,要尽快实行国民工资倍增计划,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采取严厉的法律措施降低商品房价格,尽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所有这些,涉及到劳动法、税法、社会保障法等等法律,也涉及到众多的国务院行政法规。可喜的是,国家、政府正在加快解决这些问题的进程。     (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坚持公平与效率的辩证统一     坚持以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以社会主义法治实现并保障社会主义公平正义,需要全社会的长期努力,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文化、道德、法治观念、法律文化等素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价值观。     为此,还必须厘清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公平和效率的关系是中外哲学、伦理学和经济学界争论的焦点之一。归纳起来,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的观点有:公平与效率无关论、效率优先论、公平优先论、公平与效率并重论、公平与效率辩证论和公平与效率统一论等六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曾有一段时间理论和实践界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主张,在此情况下,理论界认为重公平必损效率的观点非常盛行。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学界才有更多研究认为公平与效率并不是二元对立的关系。     私有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确实存在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对立。在私有制条件下,“资产阶级争得自己的阶级统治地位还不到一百年,它所造成的生产力却比过去世世代代总共造成的生产力还要大,还要多。”但是,私人资本追求的是个体的利润和效率,而不是他人的幸福和社会的效益,因此,资本追求个体利益的过程中往往造成对社会资源的巨大破坏和浪费,造成严重的社会灾难和生态灾难,“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迫使每一个企业实行节约,但是它的无政府状态的竞争制度却造成社会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最大的浪费,而且也产生了无数现在是必不可少、但就其本身来说是多余的职能。”如噩梦般困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且日益加重的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对人类环境的无节制的破坏等等即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造成最大浪费的具体表现。资本主义经济学家之所以看不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造成的巨大浪费,不断为其做效率辩护,是因为他们坚持个人主义方法论,只考虑资本个体的微观效率,而不考察社会或群体的宏观效率和长远效率。“在公平和效率之争或‘被’交锋中的效率指的就是这种与剥削阶级有关的属于少数人的效率,而不是绝大多数人所享有的效率。”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公平与效率本质上是统一的,互相促进的。有学者认为,公平与效率是互促同向的关系,即经济活动的制度、权利、机会和结果等方面越是公平,效率就越高,相反,越不公平,效率就越低。这是值得重视的研究。     (四)切实做到宪法法律至上     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要求当今中国切实做到宪法法律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法律规范处于最重要、最权威和效力至上的地位,生活中的任何社会规范(道德、习惯、社会团体规范等等)都不得与宪法规范为基础的法律规范相抵触,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团体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的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三者辩证统一,缺一不可。人民利益至上是“三个至上”的核心目的;党的事业至上是人民利益的政治保障,党的事业就是维护人民的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则是实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的重要保障,没有宪法法律至上人民利益和党的事业就无保障,就会像文化大革命时期那样,必然受到重大的损失。     (五)既应重视形式公正更应重视实质公正     社会主义立法要体现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愿望,使正义的要求法律化、制度化。公平正义可以分为实质公正和形式公正,坚持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既要重视形式公正更要重视实质公正。当前我国法学界、法律界对重视形式公正、注重起点公平基本上没有多大争论,但对重视实质公正却有很大争论。很多人认为社会只可能做到形式公正,如果追求实质公正最终会损害公正。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起点公正当然很重要,但是如果没有实质公正,所谓起点公正的形式公正也将不复存在。例如穷人和富人孩子的教育权问题,如果只在法律上规定教育权一律平等,而不给穷人的小孩提供充足的经济条件和与富人小孩同样质量的学校,那么穷人小孩必将不可能享受到与富人小孩同等的教育,从而既损害实质公正也损害形式公正。因此,立法阶段应在重视形式公正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实质公正对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具有的重大现实价值,这样才能制定出适合社会需要的“良法”,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和激化。     在行政执法和司法阶段,要重视程序公正,使实现公平正义的途径程序化、公开化,但程序公正是形式公正,是实质公正的程序保障。执法和司法阶段讲究程序公正是对的,因为执法不公和司法不公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从程序不公开始的。但重视程序公正也是为了保障实体公正、实现实体公正,所以执法和司法也必须重视实质公正,做到正确(认定事实正确)、合法(实体程序都合法)、合理(合乎生活之常理)、公正(包括实质公正、形式公正)、公开、及时。     (六)重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我国立法的基本要求,这二者又是辩证统一的。科学立法要求从实际出发、调查研究、尊重事实、尊重客观规律、尊重人类积累的合理的法律文化和立法技术;要科学立法,就必须民主立法,保障公民通过各种渠道参加法律的创制,充分了解人们的需要,充分听取人们的诉求,仔细分析各种不同的利益,通过民主协商、民主辩论,求得多数人可以认同的利益关系,这大体也就是适合生产力发展的、也适合大多数社会成员可以认同的公平正义的利益关系。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而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体现、保障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有效手段的重要保证。     (七)强化执政党的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强化权力监督     依法执政是指处于执政地位的共产党要牢牢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环节,坚持依法治国,要求党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决反对腐化堕落。实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并强化政府的依法行政,加强对各种权力的监督。坚决查处和消除违法执法现象。完善对各种权力的监督机制、首先是完善违宪审查制度,这是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人民群众是权力监督的主体,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是保证党依法执政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基础。     (八)必须重视党的建设,加强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我国,正确处理利益关系,实现公平正义,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化解社会矛盾,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必须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不言而喻的,也是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          孙国华(1925—),男,汉族,河北阳原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方林(1975—),男,汉族,江西赣州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进入专题: 公平正义 社会矛盾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学术 > 法学 > 法学理论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52691.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法学杂志》2012年第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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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英:“性格不定”的郭沫若

郭沫若与毛泽东    郭沫若是20世纪中国顶级文化巨匠,也是“官”做得最大的文人之一。然而郭沫若却也是颇有争议的一位文人。他富于激情,政治敏锐,却又具有摇摆性。他的夫人安娜曾指出,郭沫若的“性格不定,最足担心”。在政治方面,郭沫若的性格不定表现得尤为突出。对于蒋介石、鲁迅和毛泽东这20世纪三大人物的态度,彰显了郭沫若性格不定的政治品格。   对蒋介石:从声讨到吹捧   1925年3月,孙中山去世后,汪精卫在国民党内被推举为孙中山的接班人。当年7月7日,国民政府在广州成立,汪精卫被选为国民政府主席、国民党中央军委主席。1926年3月18日,因为“中山舰事件”,汪精卫对时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的蒋介石擅自采取军事行动极为不满,一气之下辞职前往法国。   汪精卫走后,蒋介石经李宗仁游说,决定率国民革命军北伐。当时正值用人之际,广东大学(即今中山大学)文学院院长郭沫若由于出众的文采和声望,被任命为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宣传科长兼行营秘书长,不久又被蒋介石委任为总政治部副主任。   1927年3月,蒋介石占领南京,其北伐军司令部遂迁往南京。国民党就此形成了南京北伐军司令部和武汉国民政府两大阵营。3月31日,郭沫若来到南昌,在第二十军党代表朱德家中写成讨蒋檄文《请看今日之蒋介石》,文中大骂蒋介石是“国贼”,说“蒋介石已经不是我们国民革命军的总司令,蒋介石是流氓地痞、土豪劣绅、贪官污吏、卖国军阀、所有一切反动派——反革命势力的中心力量了”。他号召全国军民起来反蒋。“现在凡是有革命性、有良心、忠于国家、忠于民众的人,只有一条路,便是起来反蒋!反蒋!”郭沫若一面派人将文章送到武汉刚创刊不久的《中央日报》上发表,一面在南昌印成小册子广为散发。一时间,郭沫若名声大振,俨然是工农武装的代言人和武汉国民政府的反蒋功臣。蒋介石看到檄文后勃然大怒,于5月10日发出了《通知军政长官请通缉趋附共产之郭沫若函》,诬郭沫若“趋附共产,甘心背叛,开去党籍,并通电严缉归案惩办”。   不久,蒋介石在南京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成立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在武汉以国民党中央的名义发表通电,并任命唐生智为东征军总司令,准备武力讨伐蒋介石。此时,郭沫若辗转来到武汉,投奔汪精卫政府。令郭沫若意想不到的是,作为反蒋功臣的他,却遭到了汪精卫的冷遇。原来,汪精卫与蒋介石在“反共”一事上态度一致。因为郭沫若“趋附共产”,也被汪精卫视为另类。不久,汪精卫在武汉下令“清党”,解散工农武装。郭沫若回到南昌,参加了周恩来、朱德、贺龙领导的南昌起义。在李宗仁、朱培德等人的斡旋下,蒋介石下野,武汉国民政府于8月19日宣布迁都南京,史称“宁汉合流”。南昌起义也失败了,郭沫若于1928年2月由周恩来安排流亡日本。郭沫若在日记中写道:“定十一号走,心里涌出无限的烦恼。又要登上飘流的路,怎么也觉得不安。”从此,郭沫若开始了长达十年之久的海外流亡生活。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郭沫若从日本回国参加抗战。蒋介石虽然曾下令通缉过郭沫若,但毕竟十年过去了,值此全民抗战之时,十年前的那点过节就算不得什么了。此前,蒋介石就已在陈布雷的劝说下取消了对郭沫若的通缉令,允许郭沫若回国。   1937年9月24日,蒋介石在陈布雷的陪同下会见了郭沫若。会见后,郭沫若写了一篇《蒋委员长会见记》在报上发表,文章中对蒋介石大加颂扬,三次描写蒋介石的眼睛:“眼睛分外的亮”、“眼睛分外有神”、“眼神表示了抗战的决心”……不久,蒋介石任命郭沫若为国民党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三厅厅长,主管抗日宣传工作。之后,郭沫若积极投入抗日宣传工作,为全民抗战摇旗呐喊,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一点是应该肯定的。   对鲁迅:从批判到尊崇   鲁迅和郭沫若都是新文化的风云人物。他们生前,也曾有过相交、相见的愿望,可惜却未谋一面。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由于郭沫若和鲁迅在文学上的主张和政治态度的不同,他们之间发生了一场针锋相对的斗争。   1928年初,后期创造社的几位干将冯乃超、李初梨等,为了推行无产阶级革命文学,竟然将鲁迅当成了绊脚石。他们以《艺术与社会生活》等文章,向鲁迅发起了猛攻。猝不及防的鲁迅开始有点莫名其妙,因为他刚从广州到上海,目的之一便是与创造社组成联合战线。鲁迅也不甘示弱,先后写出了《醉眼中的“朦胧”》《我的态度、气量和年纪》等文进行回答。在论战中,创造社元老郭沫若亲自操刀,用杜荃的笔名,发表了《文艺战线上的封建余孽》一文。其中写道:“鲁迅先生的时代和阶级性,就此完全决定了。他是资本主义以前的一个封建余孽。资本主义对于社会主义是反革命,封建余孽对于社会主义是二重反革命。鲁迅是二重的反革命人物。以前说鲁迅是新建过渡期的反革命分子,说他是人道主义者,这是完全错了。他是一位不得志的法西斯。”郭沫若的笔调相当刻薄,对鲁迅进行了全面的批判,并且试图以此宣判鲁迅在中国文坛上的“死刑”。   鲁迅当时并没有回击,到了1932年8月,他在《上海文艺之一瞥》的文章中,骂郭沫若是“才子加流氓”。鲁迅的评价,受到不少人的赞同,只是不知道郭沫若听后作何感想。   1936年10月19日,鲁迅先生逝世。上海出现了万人空巷的悼念活动,包括那些曾经和郭沫若一起反鲁迅的创造社的成员,也被鲁迅崇高的人格魅力所折服,纷纷举行哀悼。面对全国人民沉痛哀悼鲁迅先生的历史洪流,正在日本的郭沫若立即转向,郭沫若连夜写了《民族的杰作——纪念鲁迅先生》的悼文,指出鲁迅的死,是“不可测算的重大损失”。接着,他又用日文写了《坠落了一个巨星》的悼文。两篇悼文都给鲁迅以高度的评价,表达了他对鲁迅的崇敬之情。后来,郭沫若又在《鲁迅与王国维》一文中感叹道:“这两位大师,在生前都有可能见面的机会,而没有见到,而在死后却同样以他们的遗著吸引了我的几乎全部的注意。”郭沫若说什么“鲁迅生前骂了我一辈子,但可惜他已经死了,再也得不到他那样深切的关心了;鲁迅死后我却要恭维他一辈子,但可惜我已经有年纪了,不能恭维得尽致”。甚至说自己是以鲁迅徒孙的资格追悼鲁迅。   11月3日,中国留学生在日本东京日华学会举行悼念活动,郭沫若也匆匆赶到现场,题写了一副对联:“方悬四月叠坠双星东亚西欧同陨泪;钦诵二心憾无一面南天北地遍招魂。”郭沫若在悼念会上高喊:“中国之伟大人物,过去人都说是孔子,但孔子不及鲁迅。”并且还一个劲地呼喊:“大哉鲁迅!鲁迅之前未有鲁迅,鲁迅之后无数鲁迅。”   1937年郭沫若由日本回国,他先后写了三首悼鲁迅的诗。《和鲁迅》(1937年):“又当投笔请缨时,别妇抛雏断藕丝。去国十年余泪血,登舟三宿见旌旗。欣将残骨埋诸夏,哭吐精诚赋此诗。四万万人齐努力,同心同德一戎衣。”《再和鲁迅》(1947年):“成仁有志此其时,效死犹欣鬓有丝。五十六年余鲠骨,八千里路赴云旗。讴歌土地翻身日,创造工农革命诗。北极不移先导在,长风浩荡送征衣。”《三和鲁迅》(1957年):“二十年前国难时,中华命脉细如丝。盟刑白马挥黄钺,誓缚苍龙树赤旗。大业全凭三法宝,《长征》不朽七言诗。卢沟桥上将圆月,照耀农民衣锦衣。”郭沫若还写了二十多篇文章对鲁迅大加褒扬,顿时成为拥护鲁迅的主将。在“文化大革命”中纪念鲁迅时,郭沫若说:“鲁迅如果还活在今天,他是会多么高兴啊!他一定会站在文化革命战线的前头行列,冲锋陷阵,同我们一起,在毛主席的领导下,踏出前人所没有走过的道路……”   对毛泽东:为了迎合而不惜改变自己的学术观点   郭沫若比毛泽东大一岁,早在20年代两人就已有数次交往,毛泽东曾邀请郭沫若去农民运动讲习所作报告。1938年夏天,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根据周恩来的建议,作出党内决定:以郭沫若为鲁迅之继承者和中国文化界的领袖,并由各级党组织向党内外传达,以奠定其文化界的领袖地位。从此以后,郭沫若的身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他作为诗人的浪漫气质在慢慢消隐,而作为政治家言不由衷的品格却在增长。   1941年10月16日,根据周恩来的提议,重庆举行了盛大的纪念郭沫若创作25周年和50寿辰的纪念活动。郭沫若起初坚辞举办这样的活动,周恩来劝说:“为你作寿,是一场意义重大的政治斗争。通过这次斗争,我们可以发动一切民主进步力量,来冲破敌人的政治上和文化上的法西斯统治。”   1944年,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华日报》和《群众》周刊杂志社等组织发表一批纪念明亡300周年的文章,意在用此历史教训提醒全党和全国人民,在胜利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不要犯骄傲自满忘乎所以的历史错误。郭沫若应约写出了《甲申三百年祭》,交重庆《新华日报》发表。毛泽东高度评价了《甲申三百年祭》。4月12日,毛泽东在延安高级干部会议上作的《学习和时局》的报告中,特别提到郭沫若的这篇文章。他说:我党历史上曾经有过几次表现了大的骄傲,都是吃了亏的……近日我们印了郭沫若论李自成的文章,也是叫同志们引为鉴戒,不要重犯胜利时骄傲的错误。之后,毛泽东即指示将该文作为整风文件,供党内学习。8月下旬,郭沫若收到周恩来从延安托专人带来的《屈原》剧本和《甲申三百年祭》的单行本。当天晚上,他就给毛泽东和周恩来以及其他许多在延安的朋友一一修书致函,感谢他们对自己的鼓励和鞭策。   11月21日,毛泽东亲笔复信郭沫若:“对于你的成就,觉得羡慕。你的《甲申三百年祭》,我们把它当作整风文件看待。小胜即骄傲,大胜更骄傲,一次又一次吃亏,如何避免此种毛病,实在值得注意。倘能经过大手笔写一篇太平军经验,会是很有益的,但不敢作正式提议,恐怕太累你。……你的史论、史剧有大益于中国人民,只嫌其少,不嫌其多,精神决不会白费的,希望继续努力。”郭沫若收到毛泽东手书后,自是大喜过望。只是,对于毛泽东提议他写的研究太平军经验的文章,后因种种原因未能成文。为此,他曾多次表示,未能完成毛泽东的嘱托,真是一件遗憾的事。   1945年春,郭沫若就跟一位与他亲近的青年说,他最崇拜的人是毛泽东,这不仅因为毛泽东已是中国共产党的主席,更因为他对毛泽东的才华和人格力量的“崇拜”。后来情况又有了变化,他又把对毛泽东的“崇拜”和对共产党的态度融在了一起。1949年1月,沈阳各界举行欢迎从香港归来的民主人士大会。会上,郭沫若公开表示,今后要“以毛泽东主席的意见为意见”。开国大典时,他在天安门城楼上代表无党派人士给毛泽东献锦旗,锦旗上大书:“我们永远跟你走”。   1949年10月,中国历史又完成了一次阶段性的巨变。对于郭沫若来说,这也是一次阶段性的巨变,不过,它带有二重性质。郭沫若的社会地位达到了一位学者知识分子当时可能达到的顶峰:政务院副总理、全国文联主席、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主席、中国科学院院长。然而,他的人格形象却急遽地下滑,正负两极的增长同时出现。   建国以后,在毛泽东领导文化工作取得的成就中,有郭沫若紧跟执行的一份;毛泽东在文化政策中“左”的错误与影响,郭沫若也跟着有他自己的一份。有时他也有迟疑和困惑,由于对毛泽东政治上的信服,立即打消疑虑,往往还自责自己,是否思想跟不上,以检讨开始作为自己的表态。1953年11月,郭沫若以中国科学院院长的身份,号召文化学术界各部门、每个人都要“毫无例外地参加到”对《红楼梦》研究的批判斗争中去。1954年的“批胡适”,郭沫若是排头兵。1955年的“反胡风”,郭沫若以全国文联主席的身份,充当了这场斗争的急先锋。   1958年“大跃进”时期,时任中国文联主席、中国科学院院长的郭沫若,他的文学创作,多为配合政治形势。从他的诗歌,可窥一斑。在《迎春序曲》中,他高昂地呼喊:“赶上英国只需要十五年,农业纲要七年就可实现;一个大跃进连着一个大跃进,英雄气概可以覆地翻天。看吧,要把珠穆朗玛铲平!看吧,要把大戈壁变成良田!劳动人民历来就是创世主,在今天更表示了他的尊严。”   “文革”期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郭沫若的新作《李白与杜甫》,标明了他“扬李抑杜”的观点。而在此之前,郭沫若对李白、杜甫本来有过公正的评价。1953年4月,郭沫若为杜甫纪念馆的题联是:“世上疮痍诗中圣哲;民间疾苦笔底波澜。”1963年春,郭沫若为李白纪念馆的题联是:“酌酒花间磨针石上;倚剑天外挂弓扶桑”。   那么,郭沫若的态度为何来了一个逆转?这就要说到毛泽东。毛泽东最喜欢“三李”(李白、李贺、李商隐)的诗,“三李”中又最喜欢李白。对杜甫的诗,毛泽东一向不甚喜爱。1958年1月,在为大跃进作舆论准备的南宁会议上,毛泽东说:“光搞现实主义一面也不好,杜甫、白居易哭哭啼啼,我不愿看。”在游杜甫草堂时,毛泽东以不甚欣赏的口吻,说杜甫的诗是“政治诗”。毛泽东尤其不满学术界“扬杜抑李”的倾向,要翻这个案。一向紧跟毛泽东的郭沫若,便响应号召,写了扬李抑杜的《李白与杜甫》。   在“文革”爆发的前夜,郭沫若已经感到了山雨欲来。1966年4月14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扩大)会议上即席做了自我检讨,他公开宣布要“焚书”:“在一般的朋友、同志们看来,我是一个文化人,甚至于好些人都说我是一个作家,还是一个诗人,又是一个什么历史家。几十年来,一直拿着笔杆子在写东西,也翻译了一些东西。按字数来讲,恐怕有好几百万字了。但是,拿今天的标准来讲,我以前所写的东西,严格地讲,应该全部把它烧掉,没有一点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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