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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 | 东莞之后中国九省相继开始突击扫黄

中国多省市相继开始突击扫黄。 继中国广东东莞大规模扫黄以来,四川、黑龙江等九个省份也先后开始了突击扫黄行动。 参与这次扫黄的九个省份分别为四川、黑龙江、湖南、江苏、浙江、山东、广西、甘肃和海南。 规模较大的是四川成都和黑龙江哈尔滨,两地警方分别出动了6000余名和近5000名警员,对数千家涉嫌色情服务的场所进行了查抄,逮捕可疑人士3000多人。 此外,四川省警方还将扫黄范围扩展至泸州、宜宾、南充、凉山、雅安、广元等多个州、市。 中国公安部在发布扫黄命令时要求各地警方吸取东莞教训,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公安部强调,扫黄运动无论涉及到谁,都要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公安部于此同时还建议广东当局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东莞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和其他有关负责人及涉案警察的责任。 广东省委已于上周五(2月14日)决定免去东莞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阎小康的职务,东莞市委决定免去东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兼副局长卢伟琪的职务。 中国一些省市曾经多次进行扫黄运动,但像这次一样规模的多省市同时行动尚不多见。 许多网民认为,虽然此次扫黄来势汹汹,但中国的色情业是否仍会像以往那样,扫黄之风过后“死灰复燃”兴旺如初,谁也不好说。 (撰稿:沙漠/责编:伊人) fullr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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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中国新闻自由度排名全球倒数香港堪忧

香港 — 国际媒体人权组织记者无国界在最新发布的“世界新闻自由指数”报告中说,部分国家过度注重国家安全的需求,严重损害媒体权利和民众知情权,使全球新闻自由面临更大威胁。在中国部分,报告说,习近平上台以来,当局拘捕了更多的记者和网络作者,打压网络异见人士,加强对网络内容的控制和审查,并收紧对外国媒体的限制。而同时,在中国大陆的影响下,香港、澳门和台湾的新闻自由也面临威胁。   总部设在巴黎的记者无国界2月12日公布2014年全球新闻自由指数,芬兰、荷兰和挪威名列前3名,中国大陆在180个国家或地区中排名第175,比去年下跌1位,香港排在第61位,台湾第50位。中国大陆的盟友朝鲜则排在倒数第2,最后一名为非洲国家厄立特里亚。   自记者无国界2002年开始公布新闻自由指数排名以来,尽管排名国家和地区的数量从最初的139个增加到今年的180个,但中国大陆始终处于倒数的位置。 记者无国界的报告表示,在过去一年,中国官方对记者和人权工作者的打压有持续增加。报告说,北京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因微博实名举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贪腐而遭调离,尽管刘铁男的确受到处理;广州新快报记者刘虎因微博举报官员渎职,被以“寻衅滋事罪”抓捕;美国纽约时报记者因调查报导中国高官的腐败无法得到签证;而网络作者、人权活动人士许志永和郭飞雄被捕入狱。 前经济学周报副主编、政治观察人士高瑜星期四对美国之音表示,中国的排名不应该只跌一位,但已经垫底,不会再跌多少,但2013年确是她经历过的对媒体和言论全面整肃最严厉的一年。   她说:“去年是非常坏的一年,尤其是对舆论的打压空前的,这个整肃对网络呢就看出来了,不比毛泽东差。主要就是那个9号文件,以普世价值、以宪政民主、以公民社会为敌。国际社会对中国新闻自由的关注丝毫不能放松。”   曾获记者无国界新闻奖、国际妇女新闻勇气奖等多项国际新闻奖的高瑜表示,当局对媒体和网络的整肃,造成只剩下喉舌官媒在歌功溜须,成为权斗的工具。高瑜说,民众对央视东莞曝光的一边倒的痛斥,可以说是对当局舆论控制不满的爆发。 fullr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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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 馬克思痛批商台,聲援李慧玲

文:區龍宇 繼明報撤換總編之後,這兩天商台又炒掉李慧玲,再次引起大眾憂慮香港的新聞自由消失。無獨有偶,大陸自去年底一直在全國開展所謂「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教育活動,搬出馬克思來證明“新聞不能太自由”論 – 共產黨代表全民利益,所以黨刊也必然代表全民利益,所以不需要什麼言論自由云云。在香港,中環加西環其實也在開展這種「馬克思主義新聞觀」,只不過低調一點而已。 讓馬克思教訓中共 實情呢,馬克思最敵視新聞檢查。不久前,信報的林行止還寫過馬克思抵抗新聞檢查的故事呢。可見真馬克思,其實徹底支持新聞自由。不過,真馬克思如果只停留在這個水平,就不為真馬克思了。如果我們讀一下他年青時期的事蹟及作品,就知道他在爭取新聞自由之餘,比一般自由主義者看得深刻:他區分開作家(或任何前線新聞從業員)的出版自由,和出版商的出版自由;兩者之間,雖有重疊,但又是大有分別啊!出版商眼中的出版自由,不過是一種工具,是牟利及逐名的工具,不是目的。只有公共知識分子的出版自由,才以此為目的。正因為此,才能明白劉進圖和李慧玲,為何不是給特區政府封筆,而是給傳媒大老闆炒魷魚了! 不過,讓我們先讀一下當年馬克思怎樣用刻薄抵死的筆法,把當時政府的新聞檢查令批透透吧。1842年,青年馬克思針對普魯士新修訂的書報檢查令,發表了第一篇政論《評普魯士最近的書報檢查令》,諷刺當局表面上放寬檢查,實際上是加強檢查,有力地捍衛出版自由。 檢查令表面上承認新聞自由,因為它說「不得阻撓人們對真理作嚴肅和謙遜的探討」。但馬克思抓住「嚴肅和謙遜」的要求,質問: 「如果探討老是去注意什麼嚴肅與謙遜,難道『不是會忽視真理嗎?難道真理探討者的首要義務不就是直奔真理,而不要東張西望嗎?真理像光一樣,它很難謙遜。…謙遜是使我寸步難行的絆腳石。…你們讚美大自然令人賞心悅目的千姿百態,和無窮無盡的豐富寶藏,你們並不要求玫瑰花散發出和紫羅蘭一樣的芳香,但你們爲什麽卻要求世界上最豐富的東西━━精神━━只能有一種存在形式呢?我是一個幽默的人,可是法律卻命令我用嚴肅的筆調。我是一個豪放不羈的人,可是法律卻指定我用謙遜的風格。』 『我們的命運不得不由書報檢查官的脾氣來決定。給書報檢查官指定一種脾氣和給作者指定一種風格一樣,都是錯誤的。』」 檢查令承認出版自由,但又列出以下條件:「對政府措施發表的見解,其傾向不是敵對的和惡意的,而是善意的。一旦發現作品因感情衝動、激烈和狂妄而帶有有害的傾向,應不准其印行。」 馬克思如果只限於拿思想自由的原則來反駁,還不成其為馬克思。他不僅指責這種「追究傾向的法律,即沒有規定客觀標準的法律,是恐怖主義的法律」,而且戳穿國家機關偽裝全民,而實只代表官僚利益: 「追究思想的法律,不是國家爲它的公民頒佈的法律,而只是一個黨派用來對付另一個黨派的法律。追究傾向的法律取消了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這是製造分裂的法律,不是促進統一的法律,而一切製造分裂的法律都是反動的;這不是法律,而是特權。」 「你們要求謙遜,但你們的出發點卻是極大的不謙遜,你們竟把個別官員說成是能窺見別人心靈和無所不知的人,說成是哲學家、神學家、政治家…。你們一方面要我們把尊重(官僚國家的 – 區按)不謙遜作爲義務,但另一方面又禁止我們不謙遜。…你們把自己的國家制度估計得如此之高,竟認爲這些制度能使軟弱無能的、平凡的人━━官員成爲神聖的人,能替他們把不可能的事情變爲可能。可是,你們又非常不信任自己的國家機構,竟害怕私人的孤立的意見…。在你們看來,官員們在處理問題時完全沒有個人糾葛,沒有怨恨,不會感情用事,不會心胸狹隘,也沒有人類的弱點。而沒有個人糾葛的東西,即思想,你們卻加以懷疑,認爲其中充滿了個人的陰謀和主觀的卑鄙意圖。檢查令要求對官員階層無限信任,而它的出發點卻是對非官員階層的無限不信任。可是,爲什麽我們就不應當以德報德、以怨報怨呢?爲什麽我們就不應當認爲這一官員階層才是值得懷疑的呢?」 「整治書報檢查制度的真正而根本的辦法,就是廢除書報檢查制度。」 媒體大老闆的思想檢查 最近明報事件,說明了新聞或思想檢查,並非只來自政府官僚。在香港這樣表面還有點新聞自由的地方,媒體大老闆才是更為直接的思想檢察官。只要是商營媒體,就一定把股東牟利定為最高原則,就一定讓廣告商及其背後的其他超級企業來決定編採的大方針。在這個大格局下,什麼思想自由,隨時都可以犧牲。 馬克思比一般自由主義看得更深,早就議論到這一點。當時普魯士官方制定的新聞檢查令,也受到新聞行業老闆的反對。但他們不是基於思想自由,而是基於行業自由。這個理由,其實也是今天很多專門兜售色情與暴力的三流報紙,在受到批評時祭出來的反駁理由。但馬克思在《第六屆萊茵省議會的辯論(第一篇論文)》強調,要區別開出版自由和出版行業的自由,也要區別開出版自由與其他各種自由。“出版的最主要的自由就在於不要成為一種行業。”換言之,真正的出版自由就是出版者及作者,並非為了謀利而出版或寫作,不用討好所謂“市場”,而純粹是為了自由探索真理。反之,出版行業的投資者,其所要的自由,其實不過是私人牟利的自由而已。 「行業自由、財產自由、信仰自由、出版自由、審判自由,這一切都是同一類別,……但是,由於相同而忘了差異…就完全錯誤了。 宣稱出版自由為一種行業自由,這無非是在未保護之前,先行扼殺的一種對出版自由的保護。當我要求一個人的性格要按別人的方式存在才算自由時,難道我不是抹殺了性格自由嗎?出版物向行業說道:你的自由並不就是我的自由。…… 難道降低到行業水平的出版物能忠於自己的特徵嗎?難道它的活動能符合自己的高貴天性嗎?難道這樣的出版物是自由的嗎?作家當然必須掙錢才能生活,寫作,但是他決不應該為了掙錢而生活,寫作。…作家絕不把自己的作品看做手段。作品就是目的本身;無論對作家或其他人來說,作品根本不是手段,所以在必要時作家可以為了作品的生存而犧牲自己個人的生存。 出版的最主要的自由就在於不要成為一種行業。把出版物貶為單純物質手段的作家應當遭受外部不自由━━檢查━━對他這種內部不自由的懲罰……。 當然,出版也作為一種行業而存在,不過那已不是作家的事,而是印刷廠主和書商的事了。但是這裡所談的不是出版商和書商的行業自由,而是出版自由。」[1] 只有24歲的馬克思,當時仍然是民主主義者,不是共產主義者,但他已經顯出比較自由主義或民主主義勝出一籌,能夠看到,人們即使有了形式上的自由,但是若然經濟資源分配不公,仍然會妨礙人們行使自由權利,特別是妨礙思想自由。要有充分的思想自由,前提是作家們有免於貧困的自由。 年青馬克思在當時已經看得出,作家的出版自由,與出版商的行業自由,兩者不只不同,而且潛存衝突。不過他還沒有對此充分發揮。另一方面,1842年的歐洲,還會有一些書報出版商,在牟利之外還為了一個理念,就是在一個哈伯馬斯所稱的公共空間(在政府及私人領域之外的),促進進行思想與言論的交流。不過隨著資本主義越發展,牟利動機越益壓倒一切了。所以歐美左翼提出的改革,就是把最主要媒體的軟硬件及經營資金,交還社會共有--不是政府所有(更不用說什麼「黨」了),而是民主公有和分散經營,就是說,讓全社會中所有社區,所有社團,所有作家/藝術家,都各得媒體發聲,以便一次過把官僚和大企業老闆的思想檢查甩掉。 [1 ]兩文俱選自《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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