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闾丘露薇 | 新闻中心中的东盟同行

共,虽然之后,经济压倒了这些意识形态上的分歧,但是看看现在对于美国的态度,最终还是回归原有的价值观。” 朋友说的颇有道理,当年倡导成立东盟的李光耀,就是预见到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担心东南亚国家被中国庞大的经济体所侵蚀,提出了成立这样一个组织。而在新加坡,到现在为止,共产党属于非法政党,我们经常开玩笑,去新加坡,千万不要带“共产党宣言”,那可是禁书。 不管是新加坡,还是泰国,柬埔寨,越南,对于过去的红色记忆,都不太愉快。而这些红色力量,当年都和中国有着直接或者间接的关连,因为这样,让这些国家,特别是民众,总是心存戒心,只不过作为区域中的小国家,在经济发展上,清楚的知道,不可能和中国对抗,但即便是这样的合作,仔细来看,也是步步惊心。 和一位中国官员聊天,他说,其实美国从来都没有离开过亚太,何来重返?这是事实,不管是驻军,还是价值观的认同,文化的影响,美国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如果去越南就可以看到,好莱坞文化和生活方式,是那样快速的进入了年轻人的生活当中。就连缅甸首都仰光的街头,两年前去的时候,到处都是美国电影的盗版光碟。 当然,一定不是所有东盟国家的民众 国际先驱导报 ,都欢迎美国,或者支持美国自己所说的要重返亚太的姿态。希拉里在菲律宾的车队,遭到了民众的抗议,在越南,因为一场越战,还是有不少人,对美国抱着一种爱恨交织的矛盾情绪。 而就在新闻中心,我的对面坐着几个讲着没有口音的英语的印尼记者,很年轻,在当地的英文媒体工作。当希拉里出现在新闻中心的大屏幕上的时候,他们用嘲讽的口气,模仿希拉里讲话的语态。 被他们搞笑的同声配音搞得自己无法专心工作下去,忍不住问他们:“你们很讨厌希拉里吗?” “当然,就不喜欢她那种指手画脚,说话夸张的样子。太没有诚意了。回到亚太的美国,就是这个样子,我们不喜欢。” —————— 印尼巴厘岛,东盟峰会新闻中心,大屏幕不断的传送着各种大会画面,领导人抵达的,会场上的,或者是记者会的通告。对于记者们来说,再怎样嘈杂的环境,也不会影响各自埋头工作的专著度。   ,都欢迎美国,或者支持美国自己所说的要重返亚太的姿态。希拉里在菲律宾的车队,遭到了民众的抗议,在越南,因为一场越战,还是有不少人,对美国抱着一种爱恨交织的矛盾情绪。 而就在新闻中心,我的对面坐着几个讲着没有口音的英语的印尼记者,很年轻,在当地的英文媒体工作。当希拉里出现在新闻中心的大屏幕上的时候,他们用嘲讽的口气,模仿希拉里讲话的语态。 被他们搞笑的同声配音搞得自己无法专心工作下去,忍不住问他们:“你们很讨厌希拉里吗?” “当然,就不喜欢她那种指手画脚,说话夸张的样子。太没有诚意了。回到亚太的美国,就是这个样子,我们不喜欢。” 突然,一阵骚动,对于我来说,这是这些年练就的一种本能,对突发的环境变化,要快速的找到原因,原来,大屏幕在直播美国总统奥巴马进入会场的画面,看到那些专注的,甚至带着一种崇拜的神情,看着屏幕的同行们,觉得很是怪异。   看到我诧异的样子,坐在我对面的一位同行告诉我:“不要奇怪,昨天奥巴马抵达,这里想起了掌声。”鼓掌的自然包括此刻这些全神贯注看着大屏幕的同行们,这些都是东盟国家的记者们,当然,我无法分清楚他们到底分别来自哪些国家。   当然,身为记者,这样自然很不专业,但是如果撇开他们记者的身份,或多或少,也反映出这些国家的民众,对于奥巴马的一种感觉,或者是对美国的一种感觉。就连遇到的当地出租车司机,聊起大会,最关心奥巴马到底住在哪家酒店。   一个朋友给我发来了邮件,在看到我关于鼓掌奇景的微博之后:“不要忘记,东盟当年成立的初衷,就是反共,虽然之后,经济压倒了这些意识形态上的分歧,但是看看现在对于美国的态度,最终还是回归原有的价值观。” 朋友说的颇有道理,当年倡导成立东盟的李光耀,就是预见到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担心东南亚国家被中国庞大的经济体所侵蚀,提出了成立这样一个组织。而在新加坡,到现在为止,共产党属于非法政党,我们经常开玩笑,去新加坡,千万不要带“共产党宣言”,那可是禁书。   不管是新加坡,还是泰国,柬埔寨,越南,对于过去的红色记忆,都不太愉快。而这些红色力量,当年都和中国有着直接或者间接的关连,因为这样,让这些国家,特别是民众,总是心存戒心,只不过作为区域中的小国家,在经济发展上,清楚的知道,不可能和中国对抗,但即便是这样的合作,仔细来看,也是步步惊心。   和一位中国官员聊天,他说,其实美国从来都没有离开过亚太,何来重返?这是事实,不管是驻军,还是价值观的认同,文化的影响,美国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如果去越南就可以看到,好莱坞文化和生活方式,是那样快速的进入了年轻人的生活当中。就连缅甸首都仰光的街头,两年前去的时候,到处都是美国电影的盗版光碟。   当然,一定不是所有东盟国家的民众,都欢迎美国,或者支持美国自己所说的要重返亚太的姿态。希拉里在菲律宾的车队,遭到了民众的抗议,在越南,因为一场越战,还是有不少人,对美国抱着一种爱恨交织的矛盾情绪。   国际先驱导报 —————— 印尼巴厘岛,东盟峰会新闻中心,大屏幕不断的传送着各种大会画面,领导人抵达的,会场上的,或者是记者会的通告。对于记者们来说,再怎样嘈杂的环境,也不会影响各自埋头工作的专著度。 突然,一阵骚动,对于我来说,这是这些年练就的一种本能,对突发的环境变化,要快速的找到原因,原来,大屏幕在直播美国总统奥巴马进入会场的画面,看到那些专注的,甚至带着一种崇拜的神情,看着屏幕的同行们,觉得很是怪异。 看到我诧异的样子,坐在我对面的一位同行告诉我:“不要奇怪,昨天奥巴马抵达,这里想起了掌声。”鼓掌的自然包括此刻这些全神贯注看着大屏幕的同行们,这些都是东盟国家的记者们,当然,我无法分清楚他们到底分别来自哪些国家。 当然,身为记者,这样自然很不专业,但是如果撇开他们记者的身份,或多或少,也反映出这些国家的民众,对于奥巴马的一种感觉,或者是对美国的一种感觉。就连遇到的当地出租车司机,聊起大会,最关心奥巴马到底住在哪家酒店。 一个朋友给我发来了邮件,在看到我关于鼓掌奇景的微博之后:“不要忘记,东盟当年成立的初衷,就是反 而就在新闻中心,我的对面坐着几个讲着没有口音的英语的印尼记者,很年轻,在当地的英文媒体工作。当希拉里出现在新闻中心的大屏幕上的时候,他们用嘲讽的口气,模仿希拉里讲话的语态。   被他们搞笑的同声配音搞得自己无法专心工作下去,忍不住问他们:“你们很讨厌希拉里吗?” 共,虽然之后,经济压倒了这些意识形态上的分歧,但是看看现在对于美国的态度,最终还是回归原有的价值观。” 朋友说的颇有道理,当年倡导成立东盟的李光耀,就是预见到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担心东南亚国家被中国庞大的经济体所侵蚀,提出了成立这样一个组织。而在新加坡,到现在为止,共产党属于非法政党,我们经常开玩笑,去新加坡,千万不要带“共产党宣言”,那可是禁书。 不管是新加坡,还是泰国,柬埔寨,越南,对于过去的红色记忆,都不太愉快。而这些红色力量,当年都和中国有着直接或者间接的关连,因为这样,让这些国家,特别是民众,总是心存戒心,只不过作为区域中的小国家,在经济发展上,清楚的知道,不可能和中国对抗,但即便是这样的合作,仔细来看,也是步步惊心。 和一位中国官员聊天,他说,其实美国从来都没有离开过亚太,何来重返?这是事实,不管是驻军,还是价值观的认同,文化的影响,美国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如果去越南就可以看到,好莱坞文化和生活方式,是那样快速的进入了年轻人的生活当中。就连缅甸首都仰光的街头,两年前去的时候,到处都是美国电影的盗版光碟。 当然,一定不是所有东盟国家的民众   “当然,就不喜欢她那种指手画脚,说话夸张的样子。太没有诚意了。回到亚太的美国,就是这个样子,我们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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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丁丁 | 将来培养新闻发言人就是一个产业 并且向发言人的推销保险也是一个产业

在必胜客喝下午茶,有感触。美国教育者担忧的是,两代人教育失败会让我们去医院手术室躺下后发现面对的是三名知识不足的孩子:患者您好,今天我们将为您手术。刀和麻醉面具向你脸上盖过来,你害怕?    今天我意识到,中国的教育失败不仅让我们面临美国人的恐惧而且还要承受官僚化的后果:患者您好,今天我们将为您手术。您已经签约,如有任何预料之外的后果,医院和医院主管部门以及国家卫生部……,总之,各级发言人将回答您和家属以及公众的任何问题。所以,我们和您一样不会再有说话的机会。刀和麻醉面具向你脸上盖过来,你害怕?还有什么感觉? 上一篇: 何谓新闻敏感性 —丁丁新作转贴 请新政治经济学研究班同学阅读 同时研读奈特1942年的论文 下一篇: 市场,价格,理性控制的根本谬误 —写给秋季选课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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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丁丁 | 何谓新闻敏感性 —丁丁新作转贴 请新政治经济学研究班同学阅读 同时研读奈特1942年的论文

汪丁丁:何谓“新闻敏感性”  发布日期:2011-11-14 11:22:00 来源:本站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本文来源于财新《新世纪》   哲学视角下,新闻不新。你报道了人咬狗,其实,那不过是另一次人咬狗。太阳底下,人常说,没有新鲜事,可是仍有“新闻”,以及对新闻的敏感性。   我们关注新闻,一定是关注具体的消息而不是具体消息所属的类。例如,记者报道美国总统大选,构成新闻要素的,是当选总统的那一具体人物及其公共政策涵义;奥巴马是民主党总统,但因他而生的公共政策涵义,很可能不同于前一任民主党总统克林顿的。换句话说,新闻之新,在于它的个别性而不在于它的一般性。总之,专业新闻记者务求敏锐感受的,是报道对象包含的个别性、特殊性、具体性。新闻,显著地不同于理论,后者,是关于一般性、普遍性、抽象性的陈述。   普利策曾经描述过,编辑部里每天有成千上万来自世界各地的消息,他应选择哪些?怎样节选?怎样核实?首先,新闻的准确性和客观性,二者之间常有冲突,故而必须权衡取舍。其次,视角的正确性和公正性,二者之间也常有冲突,也必须权衡取舍。   上述权衡取舍,正是一名优秀记者的职能。因为,关于任一事件的个别性、特殊性、具体性的报道,总涉及无穷多的细节。在新闻报道的时间限制下,关于情境和人物的无数细节,必须被舍弃。虽然,报道必须有细节,因为报道对象必须呈现为个别的、特殊的、具体的。   正是在这里,我可以引入“新闻敏感性”这一术语。它首先是一种能力,一种足以将优秀记者与普通记者区分开来的能力。其次,它是一种判断力,即在给定的时间限制下,为了把握和呈现报道对象在无数可能的个别、特殊、具体当中最需要披露给公众的那些个别、特殊、具体,而权衡并决定细节的取舍。故而,第三,这种判断力的养成,要求一名记者对他所处的特定社会的演化过程的整体性质有足够深切的感悟。否则,他如何能够在特定事件发生时,立即知道“最需要披露给公众的”是什么呢?换句话说,这里要引用我概括之后并在课堂上反复引用的怀特海命题:在任何理解之前,先有表达;并且,在任何表达之前,先有关于重要性的感受。   所以,术业有专攻。新闻记者有分工,不同的记者在同一领域内,对重要性的感受可有重大差异。   遵照分工和专业化原则,新闻竞争可以(但不必)将那些在任一特定领域内对重要性不很敏感的记者驱逐到其他领域并在那里谋求自己的竞争优势。新闻竞争不必造成这样的结果,因为读者未必仅仅关注各领域内的重要性感受,他们或许愿意为诸如花边新闻和街谈巷议这类消息付费呢。在都市里,报社将严肃新闻与娱乐消息捆绑在一起销售,或许更具竞争优势。当然,也因此,记者也分若干档次。以我所见,主要因为新闻权利的严重缺失,许多地方报纸都已沦为“娱乐小报”,严肃新闻刊物和优秀新闻记者寥若晨星,这真是当代中国社会最令人遗憾的事情之一。   在当代中国,就最近和未来几年而言,我们可以列出最重要的领域及其重要性:(1)经济领域——关于劳动、土地、住房、自然资源、货币、汇率、收入分配、教育及人力资本等方面的公共政策,与人力资本问题相关;(2)公共卫生领域——关于医保、医院、医疗等关键性服务的公共政策,与经济问题相关;(3)政治和法律——劳资谈判与劳工自由结社的政治权利、政治民主、反官僚、反腐败、规范政府行为、新闻自由、立法和司法的独立性;(4)社会领域——生育、抚养、家庭问题、底层社会、文化遗产、绿色运动、非政府组织的政治权利;(5)国际关系——主要由中美、中日、中俄、中欧等方面构成的博弈格局的变动,以及超越策略博弈,在人类前途与世界秩序等根本问题上的长期对外政策的具体化和清晰化。   以上所列,完全没有包括诸如经济增长率和企业竞争力这样的议题。因为,新闻,尤其是严肃新闻,必须时刻把握住公共政策的基础问题,而不是在因果关系的最肤浅层次上观察和报道企业绩效或其他经济指标。关于重要性的感受越是敏锐,就越要涉及广泛社会现象由以决定的因果链条或因果网络的深层结构。   新闻敏感性的另一涵义,是对于潜在于旧秩序之内或刚刚涌现出来的新秩序的敏感性。在这一方面,政治哲学家阿伦特,堪称典范。   新的秩序从旧秩序之内涌现出来的过程,根据“复杂现象”理论,我们知道,充满着不确定性,可称为“机缘”,金岳霖先生所谓“理有固然,势无必至”。因此,具有新闻敏感性的记者群体,有时足以促成社会演化多种力量的聚合。典型地,在关键时刻的敏感事件的新闻报道,足以引发“社会运动”。每一场社会运动的结局,或多或少改变着社会演化的路径。   也因此,一个人若要对涌现出来的新秩序保持足够的敏感性,就要对通常压抑着新秩序的旧的秩序保持一种批判的姿态或视角。旧秩序的既得利益群体,构成一个社会的主流。对主流社会恒持批判态度的人,我们称为“知识分子”。难怪,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社会里,严肃新闻记者群体往往就是知识分子群体的一个子集。   如果我们承认卡尔·博兰尼的考证,那么,市场经济嵌入于它由之而生的那个特定社会,是资本主义之前的社会特征。“大变形”发生,因为市场经济及其价值观反过来吞噬孕育市场的那个社会及其价值观,谓之“市场社会”——正在转型的和已进入稳态的。市场社会的类型学不能取代我们对每一具体的社会及其结构的理解。有许多不同的市场社会,恰如有许多不同的市场经济。   社会甲和社会乙之间,有何差异?在每一个人的感受中,首先是结构差异。例如,中国和美国,上层建筑的结构有重要差异,而且较之于两国经济结构的差异甚至更显著。结构,可以表达为一些要素之间“关系”的集合。两个社会之间,要素是可以比较的,只要我们将每一社会的要素与其他社会的要素并为一个集合。物质生活方式、社会情感方式、核心价值与精神生活方式,可以是要素的若干类别。怎样发现一个社会的全部要素?依赖于社会成员关于特定社会里的各种重要性的感受,以及研究者关于社会成员的重要性感受的感受能力,从而,能否发现这些要素,还依赖于研究者的社会调查与感受能力。不论如何,有了要素的集合,根据要素之间不同的关系,我们可以界定不同的社会结构。   其次,只要社会在不断地演化,则在每一个结构之内,必然有一些冲突,也就是难以被既有关系完全协调的一些要素。正是这些冲突,驱动着社会演化。阶级斗争学说,或许因偏激而远离真相;但社会内在的紧张关系推动社会的演化,与阶级斗争推动社会演化的假说相比,是一个更正确的假说。   新的秩序,往往借助于旧秩序的内在冲突而形成并获得发展的机缘。故而,对新秩序的敏感性,与对旧秩序内在冲突的敏感性密切相关或显著地正向关联。   浏览思想史,我们不难找到这样的现象,即生活于旧秩序核心位置的社会成员,反而比处于边缘的社会成员更敏锐地感受到旧秩序的内在冲突。虽然,边缘对核心始终保持了强烈的批判态度。   因此,社会变革的力量可能来自底层,更可能来自上层。变革能否生效,或许依赖于这两种力量交汇而成的博弈格局。新闻,是社会变革的催化剂。中国近代以来的社会变革往往转化为激进的暴力革命,与教育和重要性感受的表达方式之不成熟密切相关。   这就将我的叙述引到了新闻敏感性的第三方面,即表达方式的敏感性。优秀的新闻记者,不仅对特定社会及特定情境的重要性有敏锐的感受能力,不仅对潜在于旧秩序的新秩序的要素有敏锐的感受能力,而且,或许这是最关键的品质,可以找到适当的表达方式将自己感受到的重要性呈现给大众。人心惟危,道心惟微。如何表达自己的心灵感受,至关重要。   文字不同于言语。我们,以及哺乳动物,能够借助言语表达的许多情感,无法借助文字表达。中国的文字,原本嵌入于情境之内。离开具体情境,文字的涵义便消失许多,如果不是消失殆尽的话。经典的例子,见于《庄子》描写的一个情境,颜回试图对孔子解释“坐忘”。现代读者若不能获得一些修身感悟,哪里可能懂得这段对话呢?西方文字,或许因为是拼音文字,原本并不嵌入于情境之内,因此,以西文可以表达更抽象的内容。上世纪初期的新文化运动以来,中文逐渐受西文的影响,语法日益严格,表达趋于抽象。这里所谓“抽象”,即文字离开言语所发生的具体情境越来越远,终于不能复归“个别”情境,从而获得了“一般性”。其实,这一抽象化的文字趋势,远自汉代已经开始。或许这是文字系统演化的趋势,自周至汉,许慎归类为“六书”的文字,多半已是形声和转注的结果,其数目极大地超过了指事和象形的原初字符。   可是,脱离了具体情境,文字如何表达心灵感受?这是表达方式的现代困境。可能弥补的,是关于细节的描写,这些细节描写主要是情感的。换句话说,现代表达的困境,在于遗失了原初情境的现代文字试图寻找自己的故乡。   一名优秀的新闻记者,与知识分子常属一类,对主流社会的病症有足够深切的洞悉。他又与一般知识分子有所不同,因为他的职能,是面向大众表达自己感受到的情境并务求避免偏见。惟其充分地警惕自己和他人的偏见,他才有关于重要性的感受能力。   综合上述,基于深层结构理解的重要性感受能力和基于大众心理与常识的文字表达能力,以捕捉到的细节来呈现重要性,就是所谓“新闻敏感性”。   作者为北京大学教授、本刊学术顾问      下一篇: 将来培养新闻发言人就是一个产业 并且向发言人的推销保险也是一个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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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对比新闻 : 从死刑冤案透视中国司法改革步履维艰

又一起死刑冤案最近成为中国律师关注的焦点。北京一批律师举行研讨会探讨如何从根本上杜绝此类冤案的再度发生。一些律师认为,当务之急是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改善司法质量。 *陈瑞武死刑冤案:十年一笔糊涂账* 11月27日,北京一些律师举行了小型法律研讨会,大家讨论了曾被司法当局定案并关押10年的“杀人犯”陈瑞武等人的案子。陈瑞武11月4日被判处无罪释放。十年来,陈瑞武两次被判处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由于河北发生两起灭门案,廊坊中级法院2003年6月判处陈瑞武、尚志红、杨洪义、原伟东、汤风武、王晓敏6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年底,河北高院将此案发回廊坊中院重审。 2004年6月,廊坊中院再审判处原伟东、陈瑞武、汤风武死刑,尚志红死缓,杨洪义无期,王晓敏获释。但是,又被河北高院打了回票,再度给廊坊中院发回此案。数年之间,廊坊中院同河北高院司法程序、公文旅行和皮球互踢来往多次。 中国南方报系的法治周末,11月30日发表了长篇通讯谈这个冤案,题目是:杀人案审了十年仍是糊涂案。报道说,到了2009年,河北高院终审判决,改变中院原判,判处陈瑞武、尚志红、杨洪义三人无罪,原伟东和汤风武死缓。 但是,河北高院却迟迟不予宣判,直到2010年10月,河北高院才通知家属“省高院早已委托廊坊中院宣判”。而廊坊中院更是迟迟不予公布,一直拖到今年的11月4日。至此,两年前已被省高院宣判无罪的陈瑞武、尚志红、杨洪义三人,又白白在监狱里关了两年。2000年被捕的陈瑞武,已经在看守所和监狱中待了十多年。 法治周末的报道说,十几年来,有17名律师参加了该案的诉讼。报道还说,更为不可思议的是:“本案的所有原始物证都已经丢失殆尽。” 但是,法治周末这一长篇报道没有提到在今天的中国死刑案的终审权在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院早在2007年就收回了死刑核准权收回,不知为何河北高院的审判就变成了“终审”,因其判决毕竟还有死缓。 人命关天。如果不是河北高院的改判,恐怕又有六条人命要归黄泉,冤死在奈何桥那一边了。在今天,判处死刑但没有最后执行对陈瑞武这样的受刑人来说,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姑且先不说这些人在狱中遭受的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的悲惨遭遇。 *佘祥林案赵作海案:世人方知冤似海* 这些年来,这样的例子可以说是比比皆是。比如,大家所熟悉的佘祥林案和赵作海案。佘祥林是湖北京山县人,1994年1月,佘妻张在玉失踪,张家人怀疑其被佘祥林所杀。4月,荆州地区中级法院判处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来因行政区划变更,新的地区法院改判佘15年徒刑。但到了2005年3月,张在玉突然从山东回到京山,京山法院重新开庭审理,宣判佘祥林无罪。 赵作海是河南商丘老王集乡赵楼村人。1997年10月,该村人赵振晌失踪,其侄子报案,怀疑被赵作海所杀。1999年5月,当地发现一无头死尸,公安逮捕了赵作海,认为其嫌疑重大。2002年10月,商丘市检察院提起公诉,12月5日,中院一审判决赵作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省高院核准。 2010年5月,失踪10多年的赵振晌突然现身,回到了赵楼村,赵作海的案子得以起死回生,柳暗花明。河南高法马上宣布,赵作海故意杀人案是错案,并重新判决赵作海无罪,赵作海走出大墙,重归社会。 当时,佘祥林和赵作海的案子,重新宣判真相大白后,曾轰动一时。 *李志平冤案,近三十年不了了之* 如果说佘祥林和赵作海都得到了几十万元的国家赔偿,算是有错必纠的例子,那么,李志平死刑冤案就是有错不纠的典型。李志平是河北定州农民,他的案子办得荒谬绝伦,是司法腐败绝佳例证。 1983年,是中国“严打”之年。河北定县(现定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刑事拘留李志平。1984年底,保定地区中级法院判处李志平死刑,立即执行。李志平上诉,河北高级法院裁定:一审认定的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楚,撤销原判,发回地区中级法院重审,保定中法将案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察。85年9月,保定中院再度以杀人罪判处李志平死刑。 至此,保定中级法院已经两次判处李志平死刑。 李志平继续上诉,河北高院再次审理此案,并在1986年3月再度判决: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撤销原判,再发回保定中级法院重审。至此,河北高院已经两次撤销原判,发回中院重审。 李志平的律师刘晓原对美国之音说,河北高院将李志平案发回重审后,保定中级法院就“不作为”了,再也没有审理此案。法院把案子推给检察院,检察院又把案子退回公安局。公安局将案子搁置,再不提起。而李志平仍然被当作杀人犯关在定县看守所,直到1990年,李志平被关押7年后,被“取保候审”,获得释放。 但是,从1984年到2011年,二十七年过去了,李志平的案子,还没有撤案,问题并没有得到最后和妥善解决,李志平在法理上,还是犯罪嫌疑人。刘晓原律师不断催问有关方面,但河北办案的公检法各单位层层或相互推诿,特点是承认错误,坚决不改。更为不可思议的是,就在李志平和辩护律师强烈要求昭雪冤案的紧要关头,李志平的案卷却和陈瑞武他们的卷宗一样“找不到了。” *上书陈冤,石沉大海* 刘晓原律师给主管政法工作的政治局常委罗干、周永康、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最高法院院长萧杨等写信,给各级公检法单位写信,不是没有回音,就是推脱诿过,不了了之。 刘晓原说,“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是中国法制基本原则和要求。”他说,李志平冤案发生至今已经28年了,有关部门仍然迟迟不予彻底纠正,“这大概也创了中国法制史上的一个纪录。” *吴大全死里逃生,变身浙江赵作海* 再看浙江吴大全死刑冤案,也使人感到心情沉重。这个案子被一些网民说成是浙江的赵作海案。 2006年9月,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垫桥村商店女老板沈秀云被杀。几天后,吴大全被捕。07年2月,宁波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大全死刑。 吴大全上诉,浙江高院07年6月二审改判吴大全死缓。吴大全进入浙江省第四监狱服刑,在监狱遇到了真凶班春全,班春全交代了杀害沈秀云的犯罪事实。2009年10月,浙江高院裁定,撤销吴大全死刑原判,发回宁波中院重审。如同河北定州重审李志平案一样,宁波中院又层层发回公安局,公安局然后将案子束之高阁。 但与此同时,公安局启动另外一个案子,追究吴大全的“窝藏罪”,2010年3月,慈溪市法院以此罪名判处吴大全徒刑4年4个月,主审法官是胡慧。 *吴大全蒙冤“打工”算赔偿 主审官受罚“计点”扣两分* 2011年8月,吴大全在坐牢5年后,“假释”出狱。当局安排他到当地一个机械公司“打工”,算是对他的一种赔偿。 2010年,新周报报道,有网友说,浙江省高院主审吴大全杀人案的法官杨灵方,冤案大白后,他受到的处罚只是被扣点两分。对这个贴子,浙江有关部门并无出面“澄清”,既无承认,也无反对。“浙江高院是否制造了死刑冤案其本身,也又成为悬案。” 如果说,上面这几个案子都是当事人最后死里逃生,侥幸生还,那么,下面这几个案例中的死刑犯就没那么幸运了。 *河南农民曹海鑫,匆忙处决恐后患* 在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河南冤杀曹海鑫案。曹海鑫是郑州市祭城乡西韩砦(寨)村民。1995年民主选举担任村组长。下台的组织曹新豹一家不满,曹弟曹新春帅众9月28日冲入曹海鑫家,执铁铲木棍等殴打曹海鑫。曹拿起猎枪自卫,击中曹新春,后者在医院死亡。 1996年1月,郑州检方起诉曹海鑫故意杀人。1997年5月,郑州中法判处曹海鑫死刑。网络刊物[中国死刑观察](www.chinamonitor.org)说,该村150村民联名上书要求刀下留人,新华社连发三篇内参,最高法院“多次通知河南有关方面不得立即执行死刑判决。” 但是,1998年9月25日,郑州市中院执行省高院“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将曹海鑫押赴法场枪决。 *河北邢台三抢劫从犯被处死,主犯死缓* 曹被处死的五年后,河北邢台处死了张安民、和海鹏、程占房三名“涉黑案犯”,罪名是抢劫他人财产9万多元。但是,该案的主犯刘现军却逃过一劫,只判了死缓。北京学者张耀杰曾撰文说:该案是邢台当局通过严刑逼供捏造罗织出来的一桩莫须有的冤案。 *四川陈韬在中央收回死刑权前被处死* 再看四川陈滔案。他是四川汉源农民,被处死前在这个世界生存了二十年。四川高级法院因为陈滔被控杀死镇暴警察张志明而裁定处死陈滔。尽管中国最高法院决定07年元旦开始把死刑批准权收归中央,但是四川地方当局赶在这一措施正式生效前,匆忙执行死刑。陈滔就是06年11月28号被处死的。 北京法律人刘晓原曾发表文章说,当时最高法院院长肖杨曾说:“我当院长,最让我牵肠挂肚、提心吊胆、寝食不安的有两件事,一是不要办错案杀错人,二就是队伍不要出问题。” *中国大法官少有法学背景专业训练* 肖杨2008年下台,他的继任者是安徽党政干部王胜俊。按照新华社提供的简历,王胜军是合肥师范学院历史系毕业,没有任何法学方面的背景和学历。肖扬倒是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 再看政治局现任和曾主管政法工作的周永康和罗干,无一有法学法律背景和经历。全是党政干部,党而优则仕、优则官、优则法。现在的国务委员、公安部长、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孟建柱也全无法律背景。 直到两年前,中国省一级的高级法院有一半的院长没有经过专业训练或没法学背景。大部分都是和周永康、罗干、孟建柱这样的党政干部。 *法官首先是党委书记* 北京法律工作者李和平曾对美国之音说:“这些人在法院仍然有党的身份,包括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也是最高法院党组书记,然后附加了一个首席大法官的身份。” 中国法院系统近年来有不少高级法官因腐化而倒台,其中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重庆高院副院长张韬、辽宁省高院院长田凤岐、广东省高院院长麦崇楷、湖南省高院院长吴振汉、黑龙江省高院院长徐衍东。 *王胜俊的“三个至上”* 中国最高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王胜俊曾在《求是》杂志发表文章说,法院司法必须坚持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他把宪法法律排在了最后一个“至上”。 这位中国首席大法官还在广州一次法官会议上说,在判不判死刑问题上,有三个依据:“一是要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二是要以治安总体状况为依据;三是要以社会和人民群众感觉为依据。” 在中国,死刑冤案的发生,大多数都是当地司法机关以“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为依据。 北京律师梁小军(11月29日)在起新浪微博上发贴说,“参加讨论一桩死刑冤案,一发言人提到最高院首席大法盲得了胰腺癌。会场上掌声雷动。” 美国中文报纸世界日报(11月28日)发表题目为《谁是谁非》的署名文章说,有人不仅鼓掌,还更加语带不满地说,白痴和法盲,怎能跟乔布斯得同样的病。 文章说,中国没有[首席大法盲]这种职位,相近的,只有首席大法官,而中国的首席大法官就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现在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也就是首席大法官叫王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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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死刑冤案最近成为中国律师关注的焦点。北京一批律师举行研讨会探讨如何从根本上杜绝此类冤案的再度发生。一些律师认为,当务之急是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改善司法质量。 *陈瑞武死刑冤案:十年一笔糊涂账* 11月27日,北京一些律师举行了小型法律研讨会,大家讨论了曾被司法当局定案并关押10年的“杀人犯”陈瑞武等人的案子。陈瑞武11月4日被判处无罪释放。十年来,陈瑞武两次被判处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由于河北发生两起灭门案,廊坊中级法院2003年6月判处陈瑞武、尚志红、杨洪义、原伟东、汤风武、王晓敏6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年底,河北高院将此案发回廊坊中院重审。 2004年6月,廊坊中院再审判处原伟东、陈瑞武、汤风武死刑,尚志红死缓,杨洪义无期,王晓敏获释。但是,又被河北高院打了回票,再度给廊坊中院发回此案。数年之间,廊坊中院同河北高院司法程序、公文旅行和皮球互踢来往多次。 中国南方报系的法治周末,11月30日发表了长篇通讯谈这个冤案,题目是:杀人案审了十年仍是糊涂案。报道说,到了2009年,河北高院终审判决,改变中院原判,判处陈瑞武、尚志红、杨洪义三人无罪,原伟东和汤风武死缓。 但是,河北高院却迟迟不予宣判,直到2010年10月,河北高院才通知家属“省高院早已委托廊坊中院宣判”。而廊坊中院更是迟迟不予公布,一直拖到今年的11月4日。至此,两年前已被省高院宣判无罪的陈瑞武、尚志红、杨洪义三人,又白白在监狱里关了两年。2000年被捕的陈瑞武,已经在看守所和监狱中待了十多年。 法治周末的报道说,十几年来,有17名律师参加了该案的诉讼。报道还说,更为不可思议的是:“本案的所有原始物证都已经丢失殆尽。” 但是,法治周末这一长篇报道没有提到在今天的中国死刑案的终审权在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院早在2007年就收回了死刑核准权收回,不知为何河北高院的审判就变成了“终审”,因其判决毕竟还有死缓。 人命关天。如果不是河北高院的改判,恐怕又有六条人命要归黄泉,冤死在奈何桥那一边了。在今天,判处死刑但没有最后执行对陈瑞武这样的受刑人来说,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姑且先不说这些人在狱中遭受的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的悲惨遭遇。 *佘祥林案赵作海案:世人方知冤似海* 这些年来,这样的例子可以说是比比皆是。比如,大家所熟悉的佘祥林案和赵作海案。佘祥林是湖北京山县人,1994年1月,佘妻张在玉失踪,张家人怀疑其被佘祥林所杀。4月,荆州地区中级法院判处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来因行政区划变更,新的地区法院改判佘15年徒刑。但到了2005年3月,张在玉突然从山东回到京山,京山法院重新开庭审理,宣判佘祥林无罪。 赵作海是河南商丘老王集乡赵楼村人。1997年10月,该村人赵振晌失踪,其侄子报案,怀疑被赵作海所杀。1999年5月,当地发现一无头死尸,公安逮捕了赵作海,认为其嫌疑重大。2002年10月,商丘市检察院提起公诉,12月5日,中院一审判决赵作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省高院核准。 2010年5月,失踪10多年的赵振晌突然现身,回到了赵楼村,赵作海的案子得以起死回生,柳暗花明。河南高法马上宣布,赵作海故意杀人案是错案,并重新判决赵作海无罪,赵作海走出大墙,重归社会。 当时,佘祥林和赵作海的案子,重新宣判真相大白后,曾轰动一时。 *李志平冤案,近三十年不了了之* 如果说佘祥林和赵作海都得到了几十万元的国家赔偿,算是有错必纠的例子,那么,李志平死刑冤案就是有错不纠的典型。李志平是河北定州农民,他的案子办得荒谬绝伦,是司法腐败绝佳例证。 1983年,是中国“严打”之年。河北定县(现定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刑事拘留李志平。1984年底,保定地区中级法院判处李志平死刑,立即执行。李志平上诉,河北高级法院裁定:一审认定的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楚,撤销原判,发回地区中级法院重审,保定中法将案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察。85年9月,保定中院再度以杀人罪判处李志平死刑。 至此,保定中级法院已经两次判处李志平死刑。 李志平继续上诉,河北高院再次审理此案,并在1986年3月再度判决: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撤销原判,再发回保定中级法院重审。至此,河北高院已经两次撤销原判,发回中院重审。 李志平的律师刘晓原对美国之音说,河北高院将李志平案发回重审后,保定中级法院就“不作为”了,再也没有审理此案。法院把案子推给检察院,检察院又把案子退回公安局。公安局将案子搁置,再不提起。而李志平仍然被当作杀人犯关在定县看守所,直到1990年,李志平被关押7年后,被“取保候审”,获得释放。 但是,从1984年到2011年,二十七年过去了,李志平的案子,还没有撤案,问题并没有得到最后和妥善解决,李志平在法理上,还是犯罪嫌疑人。刘晓原律师不断催问有关方面,但河北办案的公检法各单位层层或相互推诿,特点是承认错误,坚决不改。更为不可思议的是,就在李志平和辩护律师强烈要求昭雪冤案的紧要关头,李志平的案卷却和陈瑞武他们的卷宗一样“找不到了。” *上书陈冤,石沉大海* 刘晓原律师给主管政法工作的政治局常委罗干、周永康、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最高法院院长萧杨等写信,给各级公检法单位写信,不是没有回音,就是推脱诿过,不了了之。 刘晓原说,“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是中国法制基本原则和要求。”他说,李志平冤案发生至今已经28年了,有关部门仍然迟迟不予彻底纠正,“这大概也创了中国法制史上的一个纪录。” *吴大全死里逃生,变身浙江赵作海* 再看浙江吴大全死刑冤案,也使人感到心情沉重。这个案子被一些网民说成是浙江的赵作海案。 2006年9月,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垫桥村商店女老板沈秀云被杀。几天后,吴大全被捕。07年2月,宁波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大全死刑。 吴大全上诉,浙江高院07年6月二审改判吴大全死缓。吴大全进入浙江省第四监狱服刑,在监狱遇到了真凶班春全,班春全交代了杀害沈秀云的犯罪事实。2009年10月,浙江高院裁定,撤销吴大全死刑原判,发回宁波中院重审。如同河北定州重审李志平案一样,宁波中院又层层发回公安局,公安局然后将案子束之高阁。 但与此同时,公安局启动另外一个案子,追究吴大全的“窝藏罪”,2010年3月,慈溪市法院以此罪名判处吴大全徒刑4年4个月,主审法官是胡慧。 *吴大全蒙冤“打工”算赔偿 主审官受罚“计点”扣两分* 2011年8月,吴大全在坐牢5年后,“假释”出狱。当局安排他到当地一个机械公司“打工”,算是对他的一种赔偿。 2010年,新周报报道,有网友说,浙江省高院主审吴大全杀人案的法官杨灵方,冤案大白后,他受到的处罚只是被扣点两分。对这个贴子,浙江有关部门并无出面“澄清”,既无承认,也无反对。“浙江高院是否制造了死刑冤案其本身,也又成为悬案。” 如果说,上面这几个案子都是当事人最后死里逃生,侥幸生还,那么,下面这几个案例中的死刑犯就没那么幸运了。 *河南农民曹海鑫,匆忙处决恐后患* 在上世纪90年代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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