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许骥:董炯明——蜇居香港的翻译家
作者: 许骥 中国人何时曾重视日本呢?凡谈及日本这国家,恐怕只要看见“支那”二字,便不由分说的开始高喊“杀光小日本”了吧?可是日本人绝不是这么看中国的。比比看,我们中国人,还真好笑。 原始发表时间:今天 11:06
阅读更多发布者一国两智 | 9 月 25, 2013
作者: 许骥 中国人何时曾重视日本呢?凡谈及日本这国家,恐怕只要看见“支那”二字,便不由分说的开始高喊“杀光小日本”了吧?可是日本人绝不是这么看中国的。比比看,我们中国人,还真好笑。 原始发表时间:今天 11:06
阅读更多发布者一国两智 | 9 月 24, 2013
9月24日上午10点,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下称北京市二中院)准时开庭审理铁道部系列腐败案中的重要人物 丁书苗 ,此次庭审一致采用其后来所改名字丁羽心。 丁曾做过两次开颅手术,头部怕冷,法院允许其戴上帽子接受庭审。11时25分,丁羽心表示不适,在法庭许可下,医护人员为其提供了止疼药。鉴于其身体情况,11时28分,法庭宣布休庭。下午14时继续开庭调查将继续进行。 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透露,在上午的庭审中,被告人丁羽心就指控其先后两次以花钱办事的方式给予前铁道部部长 刘志军 钱款的事实予以认可,承认为刘办事是为了感谢刘。关于其先后38次给予范增玉财物的事实,丁辩称每次都是范主动找她要的。关于非法经营罪的指控,丁对事实表示认可。 9月7日,丁羽心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罪名是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起诉书显示,丁涉及非法经营罪的犯罪事实主要有:其通过时任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为其及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解决其企业经营资金困难等事项。检方指控其通过上述手段获取了巨额不正当经济利益。 检方还指控,丁羽心于2007年至2010年间,伙同郑朋、胡斌、甘新云、侯军霞、郭英等人(均另案处理)违反国家规定,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使其以有偿运作的方式获得中标。丁先后使23家投标公司中标“向塘至莆田铁路永泰至莆田12标段”、“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站前工程8标段”等57个铁路工程项目。这57个铁路工程项目中标标的额共计人民币1858亿余元。为此,丁羽心等人以收取中介费的手段从中获取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0余亿元,其中丁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共计人民币20余亿元。 对于第二项罪名——行贿罪,检方指控其在2008年至2010年间,按照刘志军的授意,为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开拓或减轻罪责;为刘志军职务调整创造条件疏通关系,先后两次以花钱办事的方式给予刘志军钱款共计4900万元。 此外,为达到树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关部门查处的目的,丁羽心先后38次给予时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范增玉(另案处理)财务共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由范增玉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安排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在有关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迹等。 不过,针对检方的这些指控,丁羽心的辩护律师对财新记者表示,辩方对上述指控均将作出无罪辩护。她解释称,行贿罪构成要素之一是谋取不正当利益,但是丁给予范增玉4000余万元并不是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能构成行贿罪。而行贿罪中的第二项事实,为何洪达开脱罪责、为刘志军职务调整,最后都并未落实,应属未遂。辩方律师称,在此项事实中,丁羽心主观意愿的确是谋取不正当利益,但是中间人收钱未办事,客观上让丁行贿未遂,此行为应该被认定为被诈骗。 就检方提出的非法经营罪,律师认为丁羽心通过刘志军获取巨额经济利益更多是通过串通招投标来实现的,以非法经营罪做定性不确切,律师将对此罪名做无罪辩护。但辩方律师也同时表示,做无罪辩护仅是针对非法经营罪罪名定性而言,并不代表丁羽心没有触犯其他法律。 原文刊载于2013年9月24日的财新网,标题为“ 丁书苗当庭认可部分犯罪事实 ”。本文由财新网授权提供,未经书面许可不得部分或全文翻印、转载。 纽约时报中文网
阅读更多发布者一国两智 | 9 月 24, 2013
北京——中国官方对网络“谣言散播者”及其他假定的社会动荡制造者加大了打击力度,不光逮捕了一些有影响力的维权活动人士和自由反腐调查者,甚至连一个为贫穷流动人口的权利倡言的亿万富翁企业家也没有放过。最近几周,这些人当中的很多人仍在警方的拘押之下。 但是,网民上周对一名16岁少年被捕的愤怒似乎让那些网络秩序维护者感到猝不及防。中国西北省份甘肃一家卡拉OK的经理神秘死亡,这名少年公开质疑了这一事件的调查人员,由是被捕。 周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的警方释放了这名叫做杨忠(编注:国内媒体报道中曾用名杨辉)的中学生,显然是迫于公众压力。根据中国的新规定,散布网络谣言可面临长达三年的有期徒刑,杨忠属于因为这些新规定而受到指控的第一批人。官方表示,他已经承认错误并受到了惩罚。获释几小时后,这个年轻人在网上发布了一张自己比划着胜利手势的照片。他的上衣上写着“做出改变”(Make the Change)。 在维权人士和言论自由倡导者看来,杨忠获释是一个微小却重要的胜利,因为这里的很多人都认为,官方对异见人士的 打击日益严酷 ,过去两个月中有数十人被捕。被捕的人包括要求官员公布金融资产的著名律师许志永,以及华裔美国投资人薛蛮子。本月被捕之前,薛蛮子经常向1200万微博粉丝抨击社会的不公正现象。 9月17日杨忠被捕之后,媒体纷纷表示同情。有一万多人在名为“救救这个孩子”的运动中发布讯息表示支持,不过,其中的很多评论都遭到了立刻删除。来自北京的一批律师希望能为杨忠提供辩护,其中两人还去了杨忠地处偏远的家乡。 “张家川抓中学生这个事儿不难看出,所谓的打谣行动已经是误入歧途,借打谣之名来限制正常的网络表达,”北京律师周泽说。他曾尝试通过自己的新浪微博(中国最受欢迎的微博服务)为杨忠案寻求公众支持。 这个结实的瘦男孩很喜欢苹果智能手机和网络游戏,偶尔还会偷偷抽上一支烟。杨忠惹祸是在两周前,当时他偶然碰见了当地的一场纠纷,该纠纷与一名男子的死亡有关,人们在钻石国际KTV门前找到了这名男子的尸体。警方断定此人系自杀身亡,死者家属却称这名男子生前曾遭暴打,然后被人从这栋楼的高层抛下。和遇害者亲属交流之后,杨忠对官方的描述产生了质疑,然后便在网上发帖称该俱乐部的所有者是当地的一名司法官员。“不想让外界知道真相?”他写道,“你们在怕什么?老子就不怕你们,老子就敢拍,你妈的你来抓我啊!” 上周二,警方果真逮捕了杨忠,将他从学校带走,之后指控他发帖“扰乱社会秩序”,致使抗议者封堵了当地的一条街道,交通受阻。省级公安机构也试图将杨忠描绘成一个小流氓,称他15岁时偷过一辆摩托车,尽管他们表示,由于年龄小,杨忠没有受到惩罚。杨忠的父亲表示,这项指控不符合事实。 最高法院及检察院两周前颁布了新法规,将传播谣言及诽谤信息宣布为非法行为。法律倡导人士表示,杨忠似乎是新法规颁布后首个受到指控的人。根据法规,如果信息转发次数达到500以上,或浏览次数达到5000以上,违法者就应该受到起诉。 虽然杨忠的评论信息超过了这个标准,但自愿为杨忠辩护的律师王誓华表示,拘留杨忠并不合法,因为他发表的评论并不是故意编造的信息。王誓华周一接受采访时表示,“打谣言是对的,但是如果进行扩大化,没有原则没有界定的话,我认为这是违宪的。” 很多分析人士表示,目前对网络谣言的打击是共产党的最新对抗举措,目的是压制民主、人权等自由观念,以及它担心会动摇自身掌权地位的其他观念。与之前试图控制中国不受限制的微博的举措不同,官员们已经开始打击那些相对温和的维权人士,以及微博上一些最受欢迎的声音。微博现在大约有五亿注册用户。“我们看到了管控举措的全面强化,” 香港中国传媒研究计划( China Media Project )的研究员班志远(David Bandurski)说。“‘谣言’只是一个更温和、听起来更合法的词,实质则是加强言论管制。” 如果张家川政府认为逮捕年轻的杨忠 会减少外界的审视,那他们已经大失所望。最近几天,中国一些最勇敢的记者一直在密切关注这个全国最贫困的县份之一。博客作者们曝光了政府在建设大楼方面的铺张开支,比如花费将近300万美元(约合1836万元人民币)建设该县的政府大楼,以及当地公务员的奢侈嗜好,比如有照片显示,当地一名公务员戴着名表。此前曾有官员因戴名表而下台。另一篇报道称,尽管该县公安局长 之前犯有行贿罪 ,但却仍然保住了职位。 杨忠花很长时间在家里的面馆帮忙,这段痛苦的经历似乎增添了他的勇气。获释之后不久,他发表评论感谢那些帮助他的人,并发誓在学校好好学习。当天晚些时候,他按计划参加了网络直播采访活动,与新浪网友互动。然而,交流活动刚刚开始就莫名其妙地宣告结束,不久之后,这个少年的微博账号也消失了。 杰安迪(Andrew Jacobs)是《纽约时报》驻京记者。 Patrick Zuo和Mia Li对本文有研究贡献。 翻译:纽约时报中文网 纽约时报中文网
阅读更多发布者一国两智 | 9 月 23, 2013
9月21 日,《中国经营报》的一篇 报道 称,该报 从财政部湖北专员办获得的一份名为《对湖北省武汉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调查与思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6月30日,武汉债务余额为2037.05亿元,债务率已经超过美国最高警戒线的1.5倍。 该报从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获得的最新统计数据也显示出武汉市这座中国中部最大的省会城市满城建设的热闹图景:2013年武汉的工地数量高达11012个,这座面积为8494平方公里的城市,工地密度达到1.3个/平方公里。 今年8月底,中国另一份经济类报纸《经济观察报》已经获得了上述报告,该报据此的报道还显示,武汉市的债务余额对比该市政府综合财力1058.22亿元,得出的债务率数字高达185.64%。其中直接债务1448.45亿元,担保债务588.51亿元。 财政部湖北专员办那份报告还显示,2013年和2014年是武汉市政府的偿债高峰时期,其中,2013年偿债规模为310.59亿元,2014年偿债规模为311.76亿元,这就意味着最近两年武汉市政府每天都要偿还大约1亿元的债务。 而武汉市也只是中国30多个省会级城市城市建设大跃进的缩影。 今年8月初,《中国企业报》公布了一个“中国内地省会城市债务压力排名”的排行榜,该排名是基于专业财经资讯网站环球老虎财经的统计口径。排行榜显示,15个目标省会城市中债务压力排名最高的10个为:南京、成都、广州、合肥、昆明、长沙、武汉、哈尔滨、西安和兰州。 随即,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表示,不清楚这份所谓榜单的数据出处,其可信度存疑。 江苏省内的一份报纸《扬子晚报》也采访了南京市政府,南京市政府称此前市政府已经自查家底,在这一轮城市大建设大发展中,政府债务高位运行但风险可控,偿债能力较强。 “债务风险是否可控”只是该市单方面的回应,并无具体的数据证明。但地方债务压力尤其是省会城市的债务风险已经引起中国高层的重视。今年8月1日,中国展开了一次全国性的地方债审计,审计范围囊括县级城市。 今年6月份,中国审计署已经发布过一份引起普遍关注的审计报告。该报告源自审计署针对中国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的一次审计。其中就包括武汉、天津、上海、重庆等18个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审计署的这份报告还强调了一些省会城市债务突出,有9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超过100%,最高的可达到188.95%,但审计署并没有具体说明是哪9个城市。 有报道称债务率居高的省会城市还有云南省昆明市。据《理财周报》的报道,昆明的负债率数字超过122.9%。这个数字是通过加总包括昆明交通投资公司、昆明城建投资开发公司、昆明自来水集团和昆明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几个主要地方政府投资平台的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作为债务总额。 目前,中国并没有关于全部二线省会级城市的权威债务统计数据。但这些城市的债务现状能清楚显现出中国地方债务压力沉重。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实验研究室主任刘煜辉近日接受道琼斯通讯社采访时称,中国通过大量举债来刺激投资驱动型经济增长的模式可能在短短两年内导致地方政府债务翻了一番,达到约人民币20万亿元。他指出,当前这种依赖大量借债来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模式是不可持续的。 对于武汉市目前的财政与债务状况,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在给纽约时报中文网要求采访的回复邮件中称,大规模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导致武汉债务率高升的一个重要原因。 “比如武汉市上马了多条地铁项目。”叶青说。根据《长江商报》今年2月21日的报道,武汉市今年同时有10条地铁在建设当中。 而该市的“城建攻坚五年计划”显示,从2012年到2016年的5年时间内,武汉市计划投资8000亿元,全力建设城际铁路、港口、机场、地铁、四环线、二环线、排水等基础设施。 武汉市的投资狂热发生在中国高速城市化进程的大背景下,中国很多城市都犹如一个个个巨大的工地。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曾康华对纽约时报中文网分析说:“中国自1994年分税制以来,地方的财力被削弱,但事权仍集中在地方。地方政府不但要促进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又要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同时,地方官员还需要追求政绩,但各地投资资金普遍紧张,这就使得地方政府千方百计寻找筹措资金。而在财政收入不能满足需要时,地方政府就只能发债。” 但随着债务规模如滚雪球般膨胀,债务风险不断累计。并不断被认为有引爆危机的可能。 但今年8月初,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中国当前经济形势与前景等情况举行吹风会上,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宋立作出明确回应,并称我国当前的债务问题为财务困境并非债务危机。他还称,中国的城市不会出现底特律式的破产。 但宋立作并没有说清楚财务困境与债务危机之间存在哪些本质区别。 而中国政府在未来一段时间可能会出台解决危机的一些措施。9月1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扬在地方政府信用评级研讨会上表示,预计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优化整个改革蓝图,未来地方政府收支责任与其所拥有的财力不相匹配的状况将得到调整。 显然,债务重压之下的地方政府更希望十八届三中全会能出台匹配地方财权事权的改革措施,缓解地方债务压力。 但中国需要更进一步反思的是由政府主导的投资模式。中国著名的市场派经济学家吴敬琏今年6月初于天津举行的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上就指出,政府海量投资拉动经济的模式难以持续。 吴敬琏呼吁通过深化改革来实现经济转型。他说,有人认为,强势政府的优点在于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但现在看来这条路是有问题的。 9月14日,在一个由某媒体举办的“读书会”上,吴敬琏强调中国要破除体制性障碍。吴敬琏认为,所谓体制性障碍,一是政府仍然掌握了太多的配制资源的权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作用,不但没有加强,而且反过来弱化了;二是把 GDP 增长看作政绩的主要标志。所以各级政府都要运用自己手里配制资源的权力,去投资,用资源投入去拉动GDP的增长。 吴敬琏说:“各级政府都变成了公司,书记是董事长,市长是总经理,他们决定发展什么产业,运用什么技术路线,支持哪些经济活动。这样一来,当然就不可能真正的实现转变。” 席治通是纽约时报中文网实习生。 纽约时报中文网
阅读更多发布者一国两智 | 9 月 23, 2013
中国灰色收入剧增是否反映腐败对社会的影响面在扩大? 财新杂志《新世纪》刊登题为“收入的真相”的专稿称,2011年中国灰色收入达到6.2万亿元人民币,约占GDP的12%。 专稿援引一项全国城镇居民家庭情况调查称,中国灰色收入主要集中在部分高收入居民,并有向某些中高收入阶层蔓延的趋势,说明腐败对社会的影响面在扩大。 调查还说,顶层家庭的收入是底层家庭的20倍;社会保障向高收入者而非低收入者倾斜。 这项调查是基于2012年对全国27个省份市、县、镇、建制镇的城镇5344户城镇常住居民的家庭情况和最新统计数据,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收入分配课题组发布。 此前,课题组分别在2005年-2006年和2009年对城镇居民的收入分配状况进行过两次调查,并形成了2007年和2010年两个研究报告。 三大看点 基于2012年调查数据,作者完成了新的研究报告,得出三大发现: 1.灰色收入为6.2万亿元,约占GDP的12%,集中在部分高收入居民,并有向某些中高收入阶层蔓延的趋势,说明腐败对社会的影响面在扩大。 2.城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501,城镇10%最高收入家庭的收入是城镇10%最低收入家庭的20.9倍,远高于官方统计的8.6倍。 3.相对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但绝对收入差距和灰色收入总量仍继续扩大。 文章在分析调查结果传达出的几个重要信息时说,灰色收入进一步膨胀,以及从最高收入家庭相中高收入家庭扩散的趋势并不是一个积极现象。 文章说,这可能也意味着腐败之风向全社会扩散,意味着维持社会正常分配秩序的法律制度有进一步瓦解的危险。但这绝不意味着所有居民共同从腐败中受益,受益者仍然是少部分有寻租机会的人群,他们在中高收入阶层中也只是一部分人。 腐败蔓延 文章说,这种情况导致的居民收入比重上升,说明国民收入总量中来源不明收入(灰色收入)继续增加,通过隐秘的途径流向少数人的腰包。其主要部分既不是劳动报酬,也不是通过正当途径取得的其他生产要素(资本、人力资本、土地等)报酬,而往往是以权谋私、钱权交易以及其他类型寻租的结果。这意味着收入分配格局混乱,腐败情况非常严重,必须认真应对。 就在《新世纪》刊登有关中国灰色收入报告的同时,《南方都市报》报道称,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经理张新华涉嫌严重经济违纪被立案查处。 该报引述广州市纪委通报称,张新华通过贱卖国有土地、物业收取私人老板巨额贿赂,涉案金额约3.4亿元。 报道还说,该案为广州近十年来查处单个干部涉案金额最大案件。 体制问题 《新世纪》文章在分析过去几年灰色收入膨胀的原因时称,这一增长趋势与2009年-2010年政府实行的过于宽松的货币和信贷政策,以及大规模政府投资有关。 文章说,在公权力缺乏制度约束的情况下,政府大规模介入资源配置,是导致公共资金流失、腐败泛滥的重要条件。 文章认为,收入差距过大和分配不公主要是体制原因造成的。其中,公共资金管理不善、资源性和垄断性收益分配不当、要素市场缺乏规范、行政垄断扭曲分配、公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公共服务部门腐败高发等六方面的问题最为突出。 文章最后说,解决这些问题,除了使用一切必要的行政手段反腐,还需要以渐进的方式坚决推进经济、政治和社会体制改革,推进法制化和民主化建设,形成公众对权力的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消除腐败产生的基础。 (撰稿:尚清 责编:董乐) fullr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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