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之音 | 李天天: 涉政府维权行为代价高昂
刚刚获释的上海维权律师李天天对美国之音表示,中国司法体制并不独立,涉及政府的维权行为代价相当高昂。她说司法体制的不公正让她身心疲惫,精神受到极度的摧残。 李天天在上海茉莉花散步的前一天被当局强迫监禁,近日刚刚获得释放被送回原籍新疆。她在接受美国之音中文部记者采访时,从司法公正的角度审视自己在没有窗户的房间内被强制监禁三个多月的经历,深感中国司法体制不健全,律师有时都无法保护自己。 *行为犯罪无证据* 李天天说,本次被拘押的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可她只是在Twitter上说自己要去人民广场,因为这是她的权力。她没有动员其他人去,本人也没有去成,并没有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这项行为犯罪。 她说:“从程序上来说,事情根本就没有发生,他就说你已经犯罪了。就等于你把酒杯刚举起来,他说你已经酒驾了,交通肇事了。严格地从法律上来说,就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根本就没有证据就把我抓了。” *剥夺律师权利,殴打律师* 李天天于是想聘请别的律师为自己辩护,遭到负责监视的国保警察的拒绝。警方还强迫她在非法文件上签字,若不从命,就施以拳脚。 她说:“我关进去当然有权请律师,可是他说‘我们请示上级了,你不能请律师,’‘你自己就是律师,还请啥律师。’而且他们做的所有调查笔录里面应该有审讯人是谁,记录人是谁,那一栏应该填全了再让我签字吧,他们就是不填。我问,‘你为啥不填?’他说,‘我们的制度就是不填,我们有规定就是不填。’我说,‘你不填我就不签字。’这是基本的常识,何况我是律师。他说,‘你不配合是不是?’上来就抓住我的头发打。” *法律不是挡箭牌* 最让李天天难过的是看守警察经常劝她放弃依靠法律保护自己的想法,总是强调法律不是挡箭牌,态度决定一切。这让李天天不禁回想起自己多年来的维权经历,感慨维权的艰辛就是因为法律在中国无法成为普通百姓的“挡箭牌。” 她说:“警察说,‘不要跟我们说法律,法律不是挡箭牌。’我心想法律不是挡箭牌了,我们律师还有什么资格、有什么权力去收人家的钱呢?我告诉你我帮你办这个案子吧,我懂法律、可以用法律维护你。老是跟他们政府打交道,这种长期积压的郁闷到了一种极限。我有时接到错误的判决,觉得我真的比当事人都伤心难过。” *正义的眼睛* 李天天获释前,警察警告她不要再接受记者的采访。可李天天觉得,如果不把经历说出来,中国的司法不公就无法让更多的人了解。为了这个目的,她甘愿冒风险。 她说:“你们这些正义的眼光在看着他们,是不是会好一点?再说我觉得如果不说出来,除了自己感到郁闷,有一种深深的被污辱感、被欺负感之外,其他人也不会了解到政府都在做些什么,做过什么。我觉得我说出来呢,也有助于其他人更好地了解这些事情,促进这个社会早点走向光明,也算是一种贡献吧。我觉得牺牲点什么,真要他们再把我抓进去,我觉得也值。” 李天天曾经在上海杨佳案件中担任辩护律师,是茉莉花事件后遭当局监禁的唯一女性维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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