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场新闻|國家機器面前的個體生命 — 觀《我還有話要說》
【文:Connie @ 國際特赦組織】 相信大部分人都同意,香港擁有相對健全司法制度。也許因為如此,我們很少會去思考,司法系統一旦出現嚴重缺陷,後果除了是抽象的「無法彰顯公義」外,實際上可以造成多嚴重的傷害。當代中國司法制度的種種荒謬,早已聞名天下,最近鬧得熱烘烘的夏俊峰一案,即為一個鮮活的現成例子,告訴我們當國家濫用司法權力到了極致的地步,便會變成名副其實的殺人機器。此中最為人知的例子,當數發生在幾年的楊佳事件。由應亮導演的電影《我還有話要說》(下稱《我》片)即將於《人權紀錄片展》放映兩場,正是以此真實事件為題材拍成的作品。 被消失的證人——楊佳母親王靜梅 要述說楊佳事件的始末,我們大概得先回到2008年中國的盛夏,亦即不少中國人引以為傲的北京奧林匹克運動會舉行之時。當時,全國上下都在慶祝國家史上第一次舉辦奧運,社會一片歌舞昇平,頌讚國家的繁榮景象,但在此時,上海卻發生了震驚全國的楊佳殺警案。該年8月5日,北京市居民楊佳闖入上海市閘北公安分局,刺死六名公安,楊被判處死刑,並迅速於同年11月26日被處決。此事引發社會各界的重大迴響,其一是因為案情殊不簡單,楊佳的作案動機至少可追溯至前一年被公安毆打的經歷。但各界對此案表現高度關注,最主要還是因為當局在審訊楊佳的過程中,採用了不少極端濫權的手段,明目張膽干預司法公正。最令人不寒而慄的是,當局在審訊楊佳期間,竟然將其母王靜梅禁錮在一家精神病院裡,直到楊佳處決前一個星期才釋放她,結果,她無法及早將自己的證供提上法庭,雖然她仍有話要說,但為時已晚,王的這段遭遇也正是《我》片名稱的由來。電影完整地重構王在整個事件的遭遇,在不少人以為中國真正步向文明之時,它大聲疾呼,控訴當局如何以令人齒冷的手段,對待該事件的涉案人士及其至親。 提起以楊佳事件為題材的電影,可能不少人立即想起由艾未未製作、名為《一個孤僻的人》的紀錄片。如果說艾未未的作品以接近新聞紀錄片的方式,報導及呈現楊佳事件的種種司法不公,那麼《我》片則著力嘗試以情感作主導,帶領觀眾感受整件事情的荒謬。導演選擇以王靜梅被禁錮及釋放後的經歷去開展故事,成功表現事件的荒誕本質——身為楊佳的母親及其重要證人,王被政府無理禁錮,固然荒謬絕倫,然而最令人感到憤慨的是,作為楊佳的至親,王因為當局無法無天的司法及行政阻撓,終究無能為力,只能眼睜睜看著兒子被處決,從此陰陽相隔。 一秒二十四格荒謬 《我》片呈現王靜梅的情感起伏的手法,為整部電影的一大亮點。我們不難注意到,片中有透過展現王較為明顯直接的情緒波動,對國家機器提出強烈控訴。譬如,她在宣判中得悉兒子被判死刑,並將在七天內被處決後,展現一腔再也壓抑不住的怒火;而她在當場提出的抗議說話,也正是對中國內地司法制度草菅人命的有力指控。然而,一方面,當局在此事件的處理固然容易令人有公義無存的印象,但進一步看,當國家的權力之大到了一個荒誕的地步,事情便不只是停留在抽象的社會公義問題,而是關乎人在社會的基本生存狀態——片中王的徒勞無功,不難令人感到個體在社會中存在的虛無。本片的力量所在,正是尖刻地呈現這種徹底的絕望及無助感。諸如王靜梅的木無表情、看似冷靜的緩慢背影,以至於後段的徹底沉默,都在視覺上告訴觀者,此中的荒謬,已到達一個令人失語的地步。當一個國家連簡單一個「討說法」的要求都置若罔聞,任何說話及身體語言似乎都已經失去意義。 不只如此,《我》片電影語言的精妙運用,也令王靜梅此種處境的荒謬感得到充分展現。電影在王聽候宣判的一場,藉著拍攝面對台上官員的背光人群,強烈展示兩者權力的不均等。不少片段的場景調度亦非常出色,充斥著整部電影的,是王被群眾包圍、被政府機關玩弄的身影。當然,我們也不應忘記,此片的最大風格特色之一,即其長鏡頭的運用,如何大大加強了王的個體孤立感。電影運用大量的長鏡頭的遠景拍攝,觀眾看到王作為一個個體,無論如何在國家機器的無上權力面前四出奔走、弄得身心俱疲,但實際上也只能被牢牢地限制在特定的空間內,被動地等待奇跡的出現。王表面看似木無表情,但從長鏡頭突顯的隱含在各場景內的權力關係網中,我們不難理解,其實她絕非感到麻木,而是被困在國家機器下,無法以任何方式證明自己的存在,故此在各種制度的極端暴力的面前,因徹底的無助而甚至失去了作出基本反應的能力。可以說,《我》片雖全片均無配樂,影像處理表面顯得平淡和紀錄片化,但實際上是透過精密的場景計算和極為成熟的拍攝技巧,展現王複雜沉痛的主觀情感。 被雙重謀殺的楊佳 最後,整部電影雖然以王靜梅為絕對敘事中心,但反過來看,王的在場其實也可以理解成楊佳一角於整部電影的刻意缺席。我們目睹王如何嘗試為獄中的楊打點一切,為他寫信、改褲子、整理住所,而我們實際上也只能透過這些非常間接的資訊,一點一滴地重構作為一個獨立個體的楊佳。這一切都在暗示,楊在司法暴力下,不單被任意處決,其作為一個個體的基本尊嚴,也同時在法庭一面倒妖魔化的判詞中,被毀滅淨盡。《我》片的英文片名為When Night Falls,正是準確描述司法黑暗如何終將籠罩著孤立無援的個體。與《一個孤僻的人》比較,《我》片的風格似乎低調得多,但平靜場景的背後,電影實際上指向個體消亡,其尖銳程度可說大大超越了前者,也難怪《我》片在韓國影展上映時,中國當局提出以巨額金錢將電影買下,意圖將此電影滅聲。相信《我》片在沉重的背後,可以給大家帶來一點啟示,讓我們真正感受國家機器如何剝奪個體的價值,並藉以重新看待社會個人的應有權利。 人權紀錄片展 日期:即日起至11月26日;網址 作者簡介:文化研究畢業。曾經認定自己會一直安於徘徊在理論與實踐之間。反應遲緩,組織能力薄弱,但對不斷重覆發生的荒謬事情特別敏感。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