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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支柱 | 媒体和司法要合力绞杀道德到几时?

作者: 杨支柱    标签: 彭宇 许云鹤 2011-09-11 10:39 星期日 晴      杨支柱      继南京彭宇案一审判决(二审调解撤诉)之后,天津的许云鹤案一审判决再次挑动了人们敏感的道德神经。允许畅所欲言而且无需专业知识也能说上几句的新闻并不多,一时之间人们对许云鹤案议论纷纷,对其他重要新闻视而不见,各地已诉未诉、已判未判的类似案件都被晒出来。围观的人还没有散去,又爆出江苏如皋公交司机殷红彬下车扶一老太反被诬为肇事者的新闻。殷红彬比较幸运,他不但有同车售票员作证,而且车头上的录像录下了事发现场:肇事的是三轮车而非公交车。这一事实极大地强化了人们心中“做好事反被诬”的看法,老人在公共场所跌倒而无人相扶甚至因此死去的新闻此伏彼起,卫生部公布的《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无辜受累,人们质问:技术指导能解决缺德的问题吗?   媒体似乎还不甘心。9月8日羊城晚报刊出报道《有人出钱,撑你扶一把》,称华南师范大学的教授谈方主持的“中国好人网”创办了一个“搀扶老人风险基金”。“基金已经募集到4万多元的善款,同时也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60多名律师加入。”谈方说:“不管是谁,见到有老人摔倒你大胆去搀扶,由此打的官司,我们律师免费给你打,你如果真的是败诉了,我们给你赔偿金额,不管多少。有人问我们设不设上限,我们不设!”   谈教授的意图当然是很好的:不能让荒唐的判决吓坏了作好事的人们。但是我认为,支持扶助老人自认为被污肇事的人打官司是好事,替他们赔偿却是坏事。我担心,有了这个基金,找好心扶助自己的人索赔的老人会更多,甚至“碰瓷”的积极性也会大涨:原来还怕被告拿不出那么多钱,或许还多少有些内疚;现在不必考虑被告的支付能力,甚至连内疚也不必了,因为帮助自己的人赔的钱最终不是由他自己出的。   我还担心,知道有这个基金后,真正的肇事者会毫不犹豫地自称“好心扶助老人反被诬”,以便通过司法无法摆脱责任时找“搀扶老人风险基金”这个冤大头替自己承担责任。录像并非无处不在,也有失灵的时候,无神论的中国人们对证人证言又总是存在很大疑虑,法院的公信力又不高,法官对事实的认定不被舆论认可是常有的事。   无论彭宇案还是许云鹤案一审,我都是站在被告一方谴责法院判决的。彭宇案的一审判决完全不顾“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根据完全存在相反可能的“常理”推测彭玉撞了老太太,滥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公平责任原则(无论从举证责任的角度还是从体系解释的角度看,都不应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并无视先上后下的秩序错误地认定“双方都无过错”。(详见杨支柱:《即使彭宇确实曾与徐老太相撞》,南方周末2007年9月12日)过错认定的错误也同样存在于许云鹤案一审判决中。老太太不是小孩子,她翻越隔离栅栏的行为依我看应推定为自杀,而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损失是一切“侵权行为”的免赔条件。即使她能证明自己不是自杀,老人翻越隔离栅栏的过错也极其严重,除非他能证明被告正常行车可以避免相撞但因为被告超速、酒驾、制动失灵而未能避免,否则不应由被告承担责任。   许云鹤案一审判决不同的是,也许是基于彭宇案的教训,法院并没有认定碰撞事实,实际上是认为许云鹤虽然可能没有撞到但也“吓倒”了老太太。类似的判决以前也有过,郑州市二七区法院“(2007)二七民初字第2599号”的判决书就说:“……不能认定毛先生对张老汉实施了侵权行为,但民事活动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原则。毛先生驾驶出租车从老人身旁路过对其倒地有一定的诱因力,应分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东方今报2008年1月25日)这样的归责并未如某些专家所言违反“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而是违反了损害后果必须与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的赔偿要件。许云鹤、“毛先生”行车和老人摔倒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相当因果关系)。   但是当舆论把这两个判决总结为“好人被诬,法院判赔”的时候,舆论在认定事实上实际上犯了与彭宇案一审法官同样的错误,也是根据“常理”推断出案件事实。这个“常理”是:如果彭宇撞了徐老太并且想逃避责任,他完全可以跑掉,为什么打电话叫徐老太的儿子来,为什么一起送徐老太上医院?然而一个良心未泯的人肇事后本来想承担责任(尽管根据法律他本可免责)、发现事态严重后改变主意逃避的可能,也是有的。从徐老太方面看,人们通常不会恩将仇报,不也是一个“常理”么?   另一种可能,是老太并非存心恩将仇报诈害彭宇、许云鹤,就像殷红彬所救的那个老太事后所说的那样,当时吓傻了,脑袋一片空白,清醒过来第一眼看到的是救助人,所以认定他就是肇事者。由于社会上弥漫的人们之间互不信任的情绪,由于总是从对自己有利的角度判断事实的人性弱点,这种怀疑可以理解。但把怀疑咬定为事实,尤其是面对的是在救助自己的人,这些老太太是应该受到谴责的。   主要是这种靠不严谨的“常理”推定事实的思维逻辑,造成了彭宇案、许云鹤案的一审判决,也形成了“好人被诬,法院判赔”的舆论,并且为殷红彬被诬事实所极大地强化。然而我还是相信,恩将仇报不是人类的正常心态,绝大多数老人不会这样对待救助他们的人。社会上弥漫的恩将仇报的恐怖气氛,是思维逻辑完全相同的“受害人”、司法和舆论合力造成的。   特别需要提到的是,一些法学专家也参与了这一有害舆论的制造,他们说判决要考虑社会效果。判决当然要考虑社会效果,但那是法律解释的一种方法(社会学解释方法),也就是采用法意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多种不同解释方法存在不同结论并且难以择决时,应选择社会效果较好的那种解释。事实认定只能遵循证据规则和证明规则,不能靠所谓判决的“社会效果”去倒推。      新快报2011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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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支柱 | 义务教育阶段班长轮流当比选举更合适

作者: 杨支柱    2011-09-05 08:44 星期一 晴      杨支柱      9月1日,北京海特花园小学的开学典礼上摇号产生了各班班长。当天北京晚报以《谁来当班长?咱们摇号!》为题进行了报道,并配了记者的评论和网友的一些短评。报道说以后每周摇号,班长轮流当,看来摇号只是决定当班长的顺序。   中小学里的“干部热”是中国大陆特有的一道风景(除了班干部还有学生会干部、团干部)。“官本位”的传统和现实是其中一个原因,入团、入党、升学干部加分或优先的恶劣做法和少子女化导致的所谓“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社会风气又进一步火上浇油。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班、团干部,家长们请客送礼求老师“给孩子一个锻炼的机会”,老师们笑纳或拒绝之余也不堪其扰、不胜其烦。结果是中小学里的班干部也像国家公务员一样不断膨胀。但是干部越多,只会使那些没有当上干部的孩子越失落。而每一个孩子都当上干部以后,水涨船高,一般干部在家长和学生心目中就不再是干部,只有“领导干部”才被认为是干部,这只能使“为子求官”之风变本加厉。   “班长轮流当”国外早已有之,国内的实践报道过的也不是第一次了。我想当然地认为这一改革收效甚微是因为班主任老师和富贵家长们的利益驱使。今天看看报道后面的网友短评,才发现认识误区也还是存在的,虽然有些人的认识误区可能跟利益分不开。      沙小易:选择当班干部的方式其实是一个导向问题。还是由大家选举班里品学兼优、有协调能力、愿意并且能够为大家办事的学生当。   仙人掌:应该让那些有意愿当班干部的孩子公平竞争,举行竞选演讲,由老师和学生投票选举产生。   XZX:班干部要在德智体美劳方面高于他人才能当。要给每个学生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当然竞争靠的是德智体美劳,而不是社会上的那些竞争手段。   我坚决主张义务教育阶段班长轮流当,并抽签或摇号决定顺序,这样每学年差不多每个孩子都可以当一周时间的班长。      义务教育阶段的所谓班长,其实能够自己决定的事情很少,“权力”很小,基本上都是执行老师的决定,对领导能力、管理能力的要求其实并不高,大不了老师自己多费些精力指导,或者帮助他(她)选择一些得力助手,应该是每个孩子都能胜任的。   简单的领导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也不只有政治家、企业家、经理和高级公务员才需要。可以说任何人都需要一点这方面的能力,以便处理同事、同学、家庭或家族关系。当当班长,不但对于这方面能力有所锻炼,对于那些内向的学生还可以通过为同学服务来锻炼其交往能力和表达能力,对于不自信的学生可以通过老师和助手帮助他(她)当好班长来提高其自信心。   每一个孩子都轮流当一周时间的班长,每一个孩子都短期“做官”、长期“做民”,也有利于培养他们的服务意识、群众立场。   轮流当班长,每个孩子都当过班长,也让入团、入党、升学干部加分或优先的恶劣做法失去了存在的理由。   义务教育的本质是不放弃每一个孩子。如果我们认为“做官”是锻炼,为什么只让一部分孩子锻炼?如果我们认为“做官”是负担,为什么这些负担只落到一部分孩子头上而不是公平分担?还有什么办法比抽签或摇号决定顺序的轮流“做官”更公平吗?   跟每周摇号相比,一次抽签产生一轮当班长的顺序更节省时间,也更能显示班长的公仆色彩。不就是个值班干活的顺序吗?搞那么隆重干吗?   即使是成人社会,也不是什么“公仆”都需要选举产生?选举要事先制定规则,遵守严格的程序,费时费力,即便在西方法治国家也只有专职的行政首脑和议员才是选举产生的,其他专职公务人员或任命产生,或考试产生,而偶然为公众服务的陪审员则抽签或摇号随机产生。无报酬的劳务应该公平分担或自愿承担,这条规则我觉得也适用于孩子。   班长轮流当与选举班长相比,可以更公平地分配劳务负担,也更公平地给与每个孩子同等的锻炼机会,还能避免少数孩子不断连选连任远离群众立场和养成不当官难受的心理。班长轮流当与选举班长相比,可以避免通过贿赂教师取得候选人资格和以不正当手段拉选票等恶习的养成。   绝大多数教师不是选举专家,很难事先制定公平的选举规则。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作为未成年人,又必须依赖作为成年人的教师的指导,同时欠缺对教师不公正或疏忽行为的监督能力。这两个原因结合起来,使得义务教育阶段的班干部选举其实称不上真正的选举,不过是教师操纵下的选举实习而已。最通常的做法,就是教师提出8到10个候选人让学生从中选7个之类。正是这种假民主选举吸引家长们对教师请客送礼。   竞争是人的天性之一,大可不必担心考试成绩不排队张榜、班干部不选举学生就失去了上进心。其实课堂上回答问题和运动场上的表现,处处都在竞争。谁的班长当得好,谁的班长当得不好,也不是不可以搞一个合格评估,但不要排队。不合格的或可下轮优先当班长一周,以恢复其自信。   报道说海特花园小学的班委也轮流当。考虑到个人能力不同,班委之间相互配合的需要,同时也要防止“坏同学”抱团,我个人倾向于班长轮流当,班委由班长组阁、班主任老师同意。这样班主任老师可以通过同意来把关,但否决的班委人数累计不得超过全班学生总数的一半。你总不能认为大部分学生是缺德或少能的吧?      新快报201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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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支柱 | 福建:小学生入学注册不得与计划生育挂钩(zt)

作者: 杨支柱    标签: 计划生育 2011-09-04 10:19 星期日 晴    杨支柱按:入学要计划生育证明是普遍现象。前几天人民网一条消息称,“毕节市许多乡镇成千上万的孩子不能正常上学了,原因是学校要求孩子家长出示乡政府开据的计划生育证明,家长去乡政府开这个证明要交500元钱,很多交不起或不愿交。如毕节市何官屯,就在昨天就有近千名孩子及家长到市政府要说法,现在还有岔河镇,青场镇等都在出现类似情况。”(http://gz.people.com.cn/GB/222153/15560474.html)北京小学入学,外地户籍要查“八证”,本地户籍要查查独生子女证。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陆续接到一些地方群众来电,反映所在县(市、区)将小学生入学注册与计划生育挂钩,存在对未能提供“计划生育状况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暂缓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现象,部分学生家长对此反映强烈。       福建省教育厅专门发出通知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部分县(市、区)将学生家庭计划生育状况与小学生入学注册挂钩的做法,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法定要求,侵犯了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应严肃加以制止,立即予以纠正。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取消将学生入学注册与计划生育挂钩等影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限制性措施,积极创造良好的就学环境,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http://www.gov.cn/fwxx/wy/2011-09/02/content_19390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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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支柱 | 计划生育提高人口质量,广东出生缺陷率十年翻番(zt)

作者: 杨支柱    标签: 计划生育 2011-09-02 16:59 星期五 晴      2011年07月09日 04:16 来源:广州日报            免费孕检全省推行“钱不够”难启动      本报讯 (记者任珊珊 实习生温利 通讯员高明明)广东每出生一万名宝宝,就有276人有出生缺陷。记者昨天从“7·11”世界人口日座谈会上获悉,广东计生部门去年开始酝酿在全省统一推行免费孕检,但由于“钱不够”至今未能全面启动。      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陈义平表示:根据卫生部门统计,截至2010年,广东每出生一万人就有276人有出生缺陷。近10年来全省出生缺陷发生率翻了一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1.5倍。      去年,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在全国试点开展自愿免费孕检、婚检。广东拟在国家方案基础上将本地高发的“地中海贫血”、“蚕豆病”纳入免费孕检范围。然而,时隔一年,这项政策仍停留在“计划”上。“目前相关部门之间还没协调好,主要问题出在‘钱’上。”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张枫坦言,根据国家标准,财政要每例补助200元,广东经测算财政补助要达到每例300元。补助数额的争议使文件迟迟不能出台。       http://www.people.com.cn/h/2011/0709/c25408-6912493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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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MyMedia | 南都周刊:超生教授的抗争

杨支柱与他的两个女儿:若楠(左)和若一。 记者_张小摩 实习记者 温雅琼 北京报道 摄影_刘浚 注定失败的官司 今年6月,杨支柱终审败诉,对官司不再抱有幻想。 从2009年12月21日二女儿若楠降生那天起,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杨支柱就开始成为公众人物。因为超生,学院做出决定,以违反计划生育的原因给予他留校察看处分,并责成缴纳240642元的社会抚养费。杨拒绝上交, 2010年4月9日,他接到了学校的解聘通知。 这起“教授超生被辞退”事件在网上迅速传播,引发媒体关注,上升为一起公共事件。 但麻烦并没有就此结束。2010年9月2日,北京市海淀区计生委向杨支柱夫妇出示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指控他们 “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按照2009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38元的9倍,向其征收“社会抚养费”240642元。 24万,对于一个要抚养两个孩子的大学教授来说,是一个无法承受的巨额负担。2010年年底,这个倔强的湖南男人,决定起诉海淀区计生委。他的理由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里规定的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并不是“强制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而且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没有“违法生育”这个词;如此高额的“社会抚养费”,显然有失公平。 在《诉海淀计生委行政起诉状》中,杨表达了自己的怀疑:海淀区计生委之所以对他开出高达24万的罚单,正是因为自己多年来一直坚持批判独生子女政策和计划生育实践中的野蛮“执法”,而对自己进行“打击报复”。 “为何公民的房子得到保护,而住在房子里的人却没有生育自由?”这位曾撰文力挺重庆“最牛钉子户”的学者,如此发问。 这起官司,由他的老同事,现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免费出任代理律师,“主要是技术上来切入,比如说行政处罚程序上合不合法,处罚数额上合不合理,并没有想根本上否定计划生育的合法性。” 周泽认为,杨支柱被学校解聘后只发给他600多元工资,扣除有关规定项目后可支配收入不足百元,其妻子在家全职带孩子无收入,被上诉人海淀区计生委,按2009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38元的9倍,向杨支柱夫妇征收240642元社会抚养费,显然违反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征收的规定。 今年1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杨支柱一审败诉,海淀区法院认为,海淀区计生委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符合法律规定,征收额度也无不当。杨支柱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今年4月,杨支柱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两个月后,北京市第一中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判决。 对于这个结果,杨支柱不接受也没有办法,“也不能去撞墙吧?只好不理它。” 其实,无论是杨支柱还是周泽,都没有指望通过这起官司改变什么,这是一场注定要失败的官司。 周泽猜测杨支柱的用意:“他可能通过这种‘行为艺术’,达到拷问计划生育政策本身的目的。” 对此,杨支柱并不否认。 他说:“社会抚养费这块,处理得比我这个荒谬的比比皆是。” 根据杨支柱的调查,目前各地社会抚养费的收取十分混乱,收法复杂,弹性极大。“比如北京,生二胎少的可以收你3倍,最高可以收20倍,三胎收取的标准是6至40倍。” 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在出生行为发生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甚至超生儿发现地,都可以征收这个抚养费。尽管管理办法规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被另行解释,“有的省市以夫妻为一个单位收,有的是夫妻两头分别征收……不同省市加起来有上千种可能性。这样一个东西,那你说他收了多少钱,除非你每笔钱都记账,否则你没法估算。” “卖身交罚款” 虽然官司输了,但杨支柱还是请老同事周泽吃饭作为答谢。这顿饭吃下来,结果却被知晓杨家生计状况的周泽,借上厕所之机提前埋了单。 “我知道他家庭负担很重。”周泽说,去年杨支柱去长沙办事,为了节省开支,买的竟然是硬座票。 饭桌上,周泽对杨支柱开玩笑说:“你把孩子抱到计生委去,由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计生委进行社会抚养吧。” 杨支柱很喜欢这个玩笑。他甚至也有这个想法,如果海淀区法院真的来强制执行,自己一定要把孩子抱到海淀区计生委门口去,搞个行为艺术。 2010年10月的一个周日,杨支柱他真的去行为艺术了一把,不过,地点不是海淀区计生委门口,而是中国人民大学西门的过街天桥。 这个地点的选择是杨精心考虑过的:既不会引发交通堵塞,也有足够大的人流量,在警察来阻挠之前,他也可以有充足的时间“撤退”。 倚在天桥栏杆上的杨支柱,身前擎着一张巨大的绿纸,上书“卖身交罚款”几个大字,以及自己超生被罚的经历:“考虑到卖身之后不能照顾孩子,我希望多卖40万补偿她们,一口价64万元。谁买我,我就给谁当奴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很快,网上就出现了他“卖身交罚款”的照片。杨支柱看后,索性把朋友拍摄的全程视频也放到了网上。 “身”没卖成,却再次在社会引发了对其二胎事件的新一轮关注。 据杨支柱说,这次行为艺术过后,北京维稳部门的人到他家里好多次,苦口婆心地“教育”他,一位负责人甚至还特地请他吃了顿饭,一起喝了两瓶牛栏山,目的只有一个:别再上街。 “等计生政策废除?我等不起” 杨支柱的这场抗争,外界有着不同的解读。 与杨相熟的学者丁东断言说,“这次生二胎事件可以说是杨支柱策划已久的”。他认为,无论是在怀孕前、怀孕中还是生孩子后,杨支柱夫妇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推动人口政策调整。 丁的判断来自于,作为学者的杨支柱,以前关注的领域,大多是民主、法治、人权等问题。杨支柱还曾创办过问题与主义、学而思网站,“孙志刚事件”发生时,他是取消收容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但是三四年前他开始收缩战线了,把主要注意力放到反对一胎化政策上来了,不但在网上写文章发表意见,而且还想通过自己的个案来推动人口政策的调整。” “这个说法是错误的。”杨支柱对此坚决否认,“孩子都是从胎儿来的,不堕掉她肯定就会成为你的孩子。为孩子治病倾家荡产的人很多,这是很平常的事。甚至动物都可以为孩子奋不顾身。我读了那么多书,不能连畜牲都不如。” 第二个孩子的到来纯属意外。 2004年,38岁的杨支柱和陈虹结婚。他曾对妻子说:“你生多少个我就养多少个,我肯定不嫌多。”当时陈虹还在外企工作,收入比杨支柱还高。“二胎”,还是一个他们触摸不到的话题。 2006年,陈虹怀上了第一胎,生下了女儿若一。 三年之后,2009年,陈虹再次意外怀孕。她的态度与丈夫一样,同样选择把孩子生下来。在事后一封发布于网络的声援丈夫公开信中,陈虹说,“老杨喜欢孩子,因为他认为一个孩子对成长不利,容易惯坏。很多独生子女很‘独’,不能接受一个弟弟或妹妹和TA分享一切,可碰巧我的三岁的女儿并不这样,她强烈地要求有个伴”,“年近不惑的我和已过不惑之年的他,都不是冲动的人,和很多中国人一样因为‘理智’太多而过着平淡如水的生活,如果这样的行为会带来什么社会意义,那也并非是我们的初衷。” 处罚是杨氏夫妇俩意料之中的事。其实也不是没有办法逃避,比如去香港生,或回老家躲起来然后生完后带回来说是亲戚家的孩子。 或者,也可以学一下杨支柱认识的那位书商,偷偷生了二胎,然后通过请客送礼,只被罚了5万块; 再不然,就像杨支柱还认识的一个大学学院院长,为了要二胎,把自己家大女儿说成残疾,说女儿心脏有个洞,让医院开个证明。“实际上计生委知道你这个是假的,但你给了点钱他就不管了。医院里开个证明,几千块钱就搞定了嘛!” 可是,最终杨家都放弃了,“因为怕麻烦别人,因为觉得没有尊严”。 “他是湖南人,脾气很倔。”不止一位熟悉杨支柱的朋友对南都周刊记者如此说。 与杨支柱交往甚密的周泽则表示,杨支柱不想打掉孩子,固然与自己爱孩子有关,但也与他的个人立场和秉性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他一直批判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合理,这种不合理的东西为什么要去追求?可能是秉性的东西在起作用,一种潜在的意识,认为不合理,就用行动去抵制。” 从抗争者到计生制度研究者 就在杨支柱为自己的“二胎”抗争的一年多里,实行了30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似乎也走到了十字路口。 2009年底,中科院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和社科院人口研究所原所长、计划生育制度副总设计师田雪原分别在《经济参考报》和《人民日报》上撰文,呼吁调整人口政策。这被解读为“计生领域内部也发出了不同声音”。 “30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达到了当初的目标,少生了4亿人,使得计划生育政策在上一个阶段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田雪原说。他提出了一个“十二五”期间,从“双独二胎”,到“一独二胎”,再到农村“普遍二胎”的渐进政策。 而2011年7月,广东省计生委主任张枫表示,广东省已正式向国家提出“单独可生二胎”(即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是独生子女,就可生两个孩子)试点的申请。 “这些消息,会不会给你一些乐观?” 对此,杨支柱连着回答了两个 “不乐观”。在他看来,广东省的意图可能是现在申请单独二胎,到2016年申请全面二胎试点。但是他分析认为,1990年以前中国每年女孩子出生1200多万人,而目前每年女孩出生人数不到600万,这样即使以后放开生育,适合生育的女性的人数也极少。 按他的逻辑,“(人口)灾难本身是注定的,我们现在只能尽可能地缩小一点灾难。”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省能提出调整人口政策,是值得赞扬的。”人口学专家、《大国空巢》作者易富贤对南都周刊记者说:“但是在人口危机已经开始全面爆发之际还只提放开二胎,是缺乏前瞻性的。” 杨支柱与易富贤相熟。杨在1990年代就从法治角度反思过计划生育,2006年两人开始联系,在人口问题上有着“高度共识”。谈到对杨支柱的印象,易富贤说:“作为湖南老乡,我们在性格上也都比较‘蛮’。” 杨支柱、易富贤两人都认为,现在提放开二胎,已经是落伍的观念。易富贤向本刊分析,要维持出人口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生育率(妇女人均生孩子数)需要达到世代更替水平,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是2.1;而由于婴幼儿死亡率和出生性别比都远远比发达国家要高,因此中国的世代更替水平需要在2.3以上。 “考虑到不孕症(中国目前是1/8家庭不孕)、单身、丁克等人群,一个正常的社会应当是主流家庭生育三个孩子,部分家庭生育一两个孩子,部分家庭生育四五个孩子。”易富贤说。 易富贤认为,中国尽早停止计划生育,可为今后节省“动能”,否则,“中国今后将与现在的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一样长期在低生育率的泥坑中挣扎。” 对于“生二胎”的态度,杨支柱在三年中迅速地变化: 2008年,他曾与何亚福、梁中堂、滕彪、吴祚来、叶廷芳、易富贤等众学者一起,共同签署了《放开二胎倡议书》;但到了2010年11月,他在题为“必须无条件停止计划生育”的评论文章,明确表示“放开二胎”是错误的;近日,在回答“你认为计划生育政策应该向哪方面调整”时,他说:“没法调整”,“应该彻底废除计划生育,并鼓励生育。” 但是,从制度层面来说,他并不乐观。 根据他的观察,现在为计划生育政策改革鼓与呼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已经越来越少。“2007年有二十几个人发言,你现在找二十几个人还找不出来。因为说话的好多人都退休了。” 抗争的代价 如果不要因为“二胎”,杨支柱的生活肯定是另一番样子:写论文,当教授,出席各种学术活动。在外界看来,二胎终止了他的学术生命。但谈起这些,他丝毫没流露出后悔之意。“那些学术论文有什么好写的,又没人看。以前我也不搞学术。” 杨支柱被学院解聘之后,先后有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毕业校友、五教师上书院领导,称“杨支柱老师从法学的角度,以言论和行动推进这一公共政策的改变,其识其胆,令人敬佩”:希望学校能“善待杨支柱夫妇的选择和追求”,超越现行不合理的规定,对杨支柱免于处分。 但这些陈情,并未获得校方的积极回应。“实际上我现在是失业状态,又不能领失业救济金。”他说。 现在,杨支柱一家挤在60多平方米的房子,位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家属区,室内已经显得非常破旧。 在北京已是房价飞速上涨的2007年,他以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购买这套房子,每平方米3720元。被学院解聘后,经济拮据的杨支柱一度想把这房子出租出去,然后带妻子孩子到乡下去住。“学校的房子很抢手,一个月能租到三千七八吧。” 但这个主意,被妻子陈虹坚决拒绝了。 杨支柱目前的收入,主要是为一些报刊写评论专栏,但也不太稳定,“很多地方都没谱,第一是发不发没谱,第二是发了什么时候给钱没谱”。他已经懒得去看工资卡了,“反正从去年11月份开始,应发600多,实发几十块。” 他“下岗”的事情,最初没告诉家里的老人,但后来也慢慢知道了。“都八十多岁的人了,也没有什么意见可表达了!” 杨家走廊两侧墙壁,已经被他两个女儿的涂鸦涂满。 杨支柱指着墙上中规中矩的画,说:“那就是大女儿画的。你说这好看吗?这不就是照相吗?”显然,他更欣赏那些天马行空的图像。 “臆想的,与事物不符的,那才是小孩画的。”这种评价,让人想起了他阐述自己教育理念的那本书—《自由从摇篮开始》。 对杨支柱夫妇来说,孩子的未来,是个敏感话题。 虽然经历第六次人口普查,但小女儿若楠还是不能上户口。“外地有很多地方都可以借人口普查时机给超生孩子上户口,但是北京就是不给上的。”杨支柱说。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透露,经过第六次人口普查,全国登记到没有户口的人有1300多万,其中多是超生人员。虽然仅占到全国人数约1%,但仍然是个庞大的群体。 杨支柱也明白,这是一个无证寸步难行的国家,以后孩子要上学,找工作,甚至租房子,都要身份证。但他仿佛一位大战风车的骑士,尽管形容落魄,但还没想去屈服。 对于丈夫的坚持,妻子陈虹淡淡地说:“路都是自己选择的。走一步看一步吧。” 作为妻子,陈虹并非没有怨言。 生孩子成为公共事件,也并非这位母亲所愿。 现在她最为希望的是,当若楠六岁的时候,不再是个带着“特殊标志”的孩子,能和其他孩子一样,以中国人的身份进入学校。“希望那时候这场由她而起的争论,以及所有那些关于反对或支持计划生育的文章、言论,都成为历史的尘埃,消散在光阴的隧道里。”她在博客里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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