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道

香港雜評 | 梁文道:不改革又如何?

【新世紀】最近一年,關於改革的言論越來越多,其中有一些還說得相當嚇人,似乎再不改革就要面對「亡黨亡國」的絕境。有意思的是,過去說這些話的,往往都是不被待見的邊緣分子,他們常常在形勢一片大好的當兒預測崩潰的到來,斷言一切風光皆屬表面幻影,外皮底下儘是痼疾。 想不到今天便連在位者也發出了類似的呼聲,可見情況確實嚴峻,真到了再不動手術就走不下去的地步。於是大家便起碼有了第一條共識,那就是改革的勢在必行。接下來要爭論的地方,在於改什麼和怎麼改,也就是改革的領域與路向的問題。 然而,退回一步想,不改革就一定會走到「亡黨亡國」的地步嗎?明知問題深重,明知改革之必要,但有沒有可能不改也不必速死呢? 提出這點疑問,不是因為我對當前中國現實情況的掌握要比各位高明深廣,只是出於一絲歷史的興趣。 中國人好讀歷史,恰好又有史上罕見的不中斷的悠長史統,應當曉得一個王朝或一個社會不改革的下場。 以後見之明回頭瞻望,國史上實在有太多早就注定要終結的盛世,甚至不乏建制之初便已埋下衰敗禍根的朝代。難道當時就沒人看出問題,難道當時就沒有人提出種種改革救亡的辦法,甚至付諸實踐? 當然不是,古人可沒那麼笨。別說太遠,光看中國最後一個王朝,鴉片戰爭以前,朝野內外就有了不改革不行的主張。一路發展下去,這種看法便越發急切,終於到了幾乎人人皆知人人認同的程度。不只如此,清朝還真出過一些改革方案,從自強運動一直到最後的立憲政制,一個比一個大膽,一個比一個廣泛。 結果呢?清朝還是亡了。只不過這個滅亡不是即時的痛快的崩解,而是一段漫長而痛苦的過程。從開始有人指出改革的必要,到滿清王室的退位,這個過程拖了將近百年。縱觀世界歷史,不改革馬上就死的情況其實只是少數的例外,真正的常態反而比較像清朝這樣,能夠苟延殘喘地賴活上好長一段日子。 「這個世界正在翻轉,我們的統治看不出更好的希望。噩運把國家交到卑鄙的小人手中,我們的官僚全是潛行在伊斯坦布爾街頭上的惡棍。我們無能為力,只好祈求上蒼的慈悲。」發出如此悲鳴的人,是奧斯曼土耳其帝國的蘇丹,穆斯塔法三世。1774年,就在他駕崩的前幾天,竟然留下一首這麼悲沉的詩。 1774年,離帝國消滅還有一百五十年之遠,在位的蘇丹就已經預見了末日之必至。而這個帝國,曾經如此不可一世,疆土橫跨三大洲,怎麼到了十九世紀,便被人冠上「歐洲病夫」的稱號(晚清被稱為「東亞病夫」,反而是後來的比襯)?其實在那一百五十年裡頭,它們不是沒有變革,許多動作幹得甚至比清朝還狠,只不過那些革新都動不到骨頭罷了。 再看羅馬,其衰滅早就被古往今來的人研究透了。可是比起帝國時代的慘烈奪目,我對羅馬共和的終結更感興趣,因為那是歐洲史上第一憲政體制的垮台。 德國古代史大師邁爾(Christian Meier) 的總結最狠最精,他說羅馬共和那最後一百年的問題是「沒有出路的危機」。危機而沒有出路,因為那套憲政體制的成功,正也是導致它覆滅的理由。 國家越是擴張,佔據的資源和土地越多,貧富差距就變得越大。貧富差距越大,社會就變得更加動盪。要改革,就要傷及既得利益階層的筋骨,並且手段非常,往往出之一連串不合既存體製法統的驚人舉動,最後又以一場又一場的政治暴力告終。不改革,那就看著農人失地,流民漸增,集體造反此起彼落。在這樣的處境底下,統治集團還有什麼選擇?於是羅馬共和就在時人的憂慮與不安之中,搖搖晃晃地走完它最後的時光,還是頗長的一段辰光。 古往今來,多少政體多少王朝都是這個樣子。都知道要改弦易轍,都知道老路走不下去。然而改革談何容易,真正能重春還陽的改革無異於一場革命。所以大多時候,他們都選擇了小規模的局部手術。足以續命,只是苟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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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雜評 | 梁文道:責任

【蘋果日報】如果一名獄卒太過疾惡如仇,看管犯人的時候份外賣力,他大概就會是電影裏頭那種殘暴的壞人了。如果一個警察不只暴力逼供,而且還十分享受這個過程,一邊看着嫌犯呻吟,一邊暗生快感,我們大概會覺得他很變態。與此相關,在一個理想的世界裏面,我們甚至會覺得法官和檢察官都不應該帶着過度的情緒工作;這些人都得冷靜、克制而理性。 那麼,在「網絡公審」一個壞人的時候,集警察、檢察官、法官和獄卒(或者劊子手)等多種角色於一身的網民們,他們又是帶着怎麼樣的心情呢? 少數人很愉快,他們或許會虛構一個嫌犯的抗辯,好激起更多人的怒火(就像那位假造「五百港女」對高登巴打的回應的網友),藉此取樂。有些人是憤怒的,他們表現出一種不可置疑的正義感,深信自己的行動堪稱義舉。但說不定還有更多人只是湊熱鬧,一邊吃飯一邊說兩句話,說完漱口睡覺。對這些人來說,在網上幫忙起一個人的底,寫他一點壞話,不過舉手之勞,未必有多正確,也未必要負多大責任。 責任,正是任何群眾行動裏頭最難算得清楚的事,從前幾百人聚在廣場上批鬥一個反革命,幾百人都有份吶喊叫罵,如果那個反革命最後自殺身死,這個責任該由誰承擔?我們又如何知曉,幾百人中哪一個人的哪一句話,才是那根壓垮駱駝脊樑的最後稻草? 網絡上的公審大概也是如此。假如有一個被攻擊的壞人身敗名裂,一世洗不掉冠在他頭上的污名;假如有一個人被幾萬網民嘲弄,私隱盡喪,甚至弄到精神崩潰的地步;你能期待一個只是湊興起哄,寫了三兩段字,發掘過人家一丁點往事的網民,會因此夜不能寐,良心不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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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雜評 | 梁文道:純真(純真年代二之一)

【飲食男女】童年嘗過的味道最好,同樣的零食,同樣的糕點,長大之後怎麼找都找不到;就算你找到了,它也絕對不是幼時記下來的那股滋味。所以大家談吃,總愛懷舊,思念小時候吃過的好東西。那種味道或許很單純,可是關於味道的這種種思念卻很不簡單;對象不同,我們追想的內涵也會有相應的差異。 譬如「皇后」、「波士頓」和「車厘哥夫」這類老派西餐廳,很多有點年紀的香港人都會懷念它們,但那種懷念和我們懷念其他食肆與食品的方法不太一樣。回味過去的「益新飯店」,甚至更久遠的永吉街陸羽,懷舊者往往很清楚今昔之比,慨嘆老手藝老材料之不再。但「波士頓」和「皇后」則仍然健在,尤其前者,其招牌火焰牛柳幾十年如一日,沒鬧過革命,沒換過配方;要是高興,隨時可以再去光顧,重溫一下昔日舊味。 既然如此,那又有甚麼好懷念的呢?懷念一些從來不曾失去的東西,根本就算不上懷舊。不過,很多人仍然津津樂道「紅寶石」的聖誕大餐與「皇后」的白汁雞皇,說起來仿如追思逝者似的,一方面興高采烈,另一方面卻又帶了幾絲寥落的神色,好像真的有些東西一去不返。這究竟是為甚麼呢? 土耳其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帕慕克(Orhan Pamuk)有一本叫做《純真博物館》的小說,他還特地為了這部書開了一家博物館,館名就叫做「純真博物館」。再準確點說,他其實是先有了開設博物館的念頭,後來才依循館藏物品一件件一段段地寫成了整部五百多頁的故事。所以這個博物館裏收藏陳列的,全是小說中提到過的東西。 小說的情節並不複雜,博物館展示的東西也不珍罕。故事是幾句話可以概括得了的愛情故事,東西則是這個故事裏頭出現過的種種物品,例如:車票、桌布、老枱燈、走不動了的手錶,以及四千二百一十三根情人抽剩的煙屁股。假如一個遊客既不是帕慕克的書迷,又不是這本書的讀者,在伊斯坦堡專門跑去這家博物館,應該也不至於白跑一趟。因為小說設定的時代背景是上世紀七十年代的土耳其,正是他們第一款國產汽水面世,電視機剛剛開始普及的年代;而那些被精心佈置在一個個木匣子裏的日常用品,全都薰染了那個年代的氣息,恰好能讓觀者一窺土耳其當時生活的風貌。 帕慕克為小說和博物館取名「純真」,指的並不只是一段感情關係的真摯單純;他想形容的,更是一種第三世界地區常見的發展階段。在那種階段裏面,資本主義的消費文明開始冒出苗頭,市面上到處都是前所未見的消費品,這些琳瑯滿目的物品充滿了誘惑力,在櫥窗中向路人許諾一個更美好的生活。很多時候,在這些發展中的地方,所謂的「美好生活」就是活得更加洋化,活得更加接近西歐和美國。 因此,這些地方往往就和小說裏的伊斯坦堡一樣,會在那個年頭裏開了幾家最西派最時髦的大飯店,成為整個上流社會出沒交際的地方(是不是有點像七十年代的文華酒店咖啡廳?);也會有幾種高科技電子產品和幾款進口品牌,成為整代人追上新潮和自高身份的象徵。帕慕克筆下的「純真」,便包含了如此一層時代的定義。 借用他的講法,我也要說,屬於「波士頓」、「紅寶石」、「七重天」和「車厘哥夫」的那個時代,既是很多人自己的純真年代,甚至也是整個香港的純真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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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雜評 | 梁文道:處罰和公審

【蘋果日報】古巴比倫法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聽起來很殘暴,但它到底限制了更多的暴力。最最起碼,它沒教人丟了一顆眼球之後,跑去殺光仇人全家。上古時代,部落社會中的復仇可以變得很駭人,為了一點小事,便引來滅門屠族之禍。但《漢謨拉比法典》告訴我們,這是不對的;處罰應該和一個人所犯的罪行「等量」,不得過輕,更不能過猶不及。 錯誤可以量化嗎?罪惡能夠計數嗎?當然很難,但我們心中大概都有模模糊糊的一把尺,都覺得一個人犯下的錯和他受到的教訓應該「等量」。從前日本治下的東亞屬地以「治安良好」著稱,扒手偷竊,甚至會遭到砍手的酷刑;如今有誰會覺得這種處分公道? 同樣地,當年那名韓國「狗屎女」放任自己的小狗在地鐵車廂拉屎,結果得到學校退學、精神失常的後果;這樣的制裁合理嗎?一個人沒管好自己的寵物,而且拒不認錯,她就活該被人公佈她的一切私隱,甚至讓她的家人都得教訓嗎? 我當然不會以為今天香港網民對「五百港女」的制裁,比得上當年那位「狗屎女」的慘烈。可是我們不能不從這件事學到一點東西,仔細思考我們這個時代的變化。 俗稱「網絡欺凌」的這種社會制裁,看起來很像司法,都有矯正錯誤,重申正常規範的作用。但是其中一個關鍵差別就在於沒有人知道那個處罰的份量該有多重,要去到多遠才算過份,要走到何處才會讓人收手。更不消說整個「審判」和行刑的程序是否合理是否公正了;殺人嫌犯尚有自我辯白的機會,得罪網民的壞人的話,則根本沒人要聽。這確實很像古代的獵巫,又很像文革的公審,一旦被告,便已定罪。一個人聲嘶力竭的喊冤聲,完全淹沒在廣場上的喧鬧之中;直至石塊丟盡,血流一地,眾人才興盡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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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雜評 | 梁文道:社會制裁

【蘋果日報】有人認為,網民對付「五百港女」,只不過是種社會制裁,重申傳統社會的人情價值,沒什麼不對。這種說法,讓我想起2005年轟傳全球網絡的「狗屎女事件」。 所謂「狗屎女」,其實是一位韓國大學生,某日她帶了自己的小狗搭地鐵,那隻小狗還賴了屎,於是便被其他乘客訓斥。沒想到這個女孩子不只不認錯,甚至拒絕清理狗屎,態度實在不好。要是放在過去,遇上這類法律一時不及,甚至根本不在法律規制範圍內的錯誤行為(例如排隊打尖),社會的確能自己制裁它,輕則由旁人投以鄙視目光,重則粗言辱罵。雖然這種制裁可以對犯錯的人造成壓力,但它的重點不在於真要對他造成什麼實質傷害,而在於公開重申一套社會主流認可的規範,讓在場所有人都感到隊不可以不排,狗屎不能不清。單從這個層面來說,社會制裁是很有必要的,想想看,碰上有人排隊打尖,如果人人都默然啞忍的話,那豈不是在告訴大家打尖就打尖,沒什麼了不起。 然而,這是屬於互聯網的時代,也是屬於便利影像紀錄的時代,所以「狗屎女」才能成為事件。 那個「狗屎女」不只受到了當時在場乘客的傳統「社會制裁」,還被人拍下照片,上網公佈。短短幾日之內,經過數以萬計的網民的努力,這個女孩的真實姓名、電話和住址等私人資料全數公開。就連她的父母家人也沒被放過,收到不少電話,指責她家家教不嚴。再發展下去,那名女子的身份就此定位,「狗屎女」這個名銜吞沒了她的一切,網上到處都是侮辱她調侃她的「二次創作」。終於,這個還在唸大學的孩子退了學,患上精神疾病。她的姐妹必須轉換工作。她的父母搬家,隱姓埋名。 當時有些韓國報紙的社論批評這是欺凌,可是一些網民反唇相譏。他們說,或許大家幹的有點過份,但這只是為了恢復正義,是一種「社會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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