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朱明勇:贵阳小河法院,一场疯狂的审判

#贵阳打黑第一案#原来17名被告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时,仅仅审了不到两天,辩护人质证意见被要求与辩护意见一并发表,被告人质证被要求与最后陈述一并发表,每个辩护律师被限制发言时间为五分钟。就是在这样的程序中,黎庆洪被判19年6个月。而当时他的一审辩护人还是贵州刑事辩护头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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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法院:公地上纪念韩战美军十字架违宪

法院:公地上纪念韩战美军十字架违宪 记者: 叶兵 | 华盛顿  2011年 2月 03日 图片来源: AP 游人在有争议十字架战争纪念碑前摄影 分享 新浪微博 豆瓣 腾讯 人人 易网 推推王 聯合 网絡書簽 搜狐 开心网 Facebook Yahoo! Buzz Google Buzz Twitter 一座缠讼20多年的朝鲜战争参战美军十字架纪念碑最近被美国一个上诉法庭裁定违宪。这是这个引起争议而且一波三折的法律诉讼案子的最新一次逆转。 这座13米高的白色十字架纪念碑在加州圣迭戈市索莱达山公园矗立将近60年了。它是纪念参加朝鲜战争美军将士的一个标志。 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庭1月4号裁决说,在圣迭戈公共土地上建立的十字架纪念碑违宪。裁决认为政府允许有特定宗教象征意义的标志放置在公共土地上传达出政府承认该宗教的讯息。 不过,法庭没有下令拆除或挪走这座十字架纪念碑,尽管诉方要求采取这样的行动。这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把案子发回到主持上一次审判的地区联邦法官那里,探讨如何妥善处理。2008年7月,地区联邦法官拉利.伯恩斯曾判定这个十字架是战争纪念的一部分,因此准许保留。 丹尼尔.麦克(Daniel Mach)是支持诉方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宗教信仰自由项目主任。他对联邦上诉法庭最近作出的裁决表示欣慰。 麦克说:“裁决说,政府不能在国家战争纪念中展示对许多人来说神圣、但并非对本国全体民众都神圣的巨大象征物。所以,法庭作出了对我们有利的判决,并且把案子送回下一级的地区法庭,决定下一步怎么做,想办法执行这项裁决。这项裁决本身很清楚,就是政府展示这个巨大的十字架是违宪的。” 他认为,十字架作为基督教的标志,应该放在私人土地或者教堂,而不应该放在用纳税人的钱建立的公园里。 最早提出这项诉讼的原告是越战退伍军人菲利普.保尔森。1989 年,他一纸诉状把圣迭戈市政府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下令搬走十字架。这位无神论者指出,美国宪法禁止确立国教,加州宪法也禁止宗教标志在 公共土地上展示。 另一方面,在这个诉讼中代表那些要求保留十字架的圣迭戈市民的律师查尔斯.利曼德里(Charles LiMandri)表示,上诉法庭最新的裁决让他们感到失望,但是他相信,在这场持续了22年之久的法律诉讼战中,支持保留这个十字架的团体和人士终将赢得胜利。 利曼德里说:“我们非常有信心最终我们会在联邦最高法院获得胜诉,这是基于当前的大法官们在包括这一案件的类似案件中投票的立场。我们完全有信心我们在联邦最高法院将有足以致胜的5票,甚至可能6票。” 美国保守派法律团体“自由辩护人”的主席马修.斯塔韦尔曾指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政府一方面不能确立国教,另一方面也要保障人民的宗教信仰权利,其目的是促进美国宗教的多元化,使人们有选择宗教信仰的自由。 2006 年5月3号,联邦法官汤普森作出裁决,限令圣迭戈市政府90天内将十字架迁离索莱达山公园,否则罚款每天5000美元。圣迭戈市政府提出上诉后,联邦最高法院2006年7月下令暂停执行下级法院的裁决,允许十字架留在原处,直到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重新作出裁决为止。 国会众议院和当时的总统布什提出由联邦政府接管这个带有十字架的战争纪念碑的土地财产权,使它成为联邦战争纪念碑。2006年以来,这个十字架纪念碑所在的土地划归美国国防部管辖。 所以,这个案子的被告除圣迭戈市政府外,还包括美国政府和国防部长盖茨。 电邮此文   打印此页   RSSリーダーで見るために変換しています まるごとR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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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 先拆后批规划局终成被告,法院称房屋灭失诉权丧失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1年12月26日,南通市港闸区秦灶镇朱瑞华等七位拆迁受害人不服崇川区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值得一提的是,朱瑞华等18位拆迁受害人起诉南通市规划局,但崇川区法院只给了7份裁定书,剥夺其他11位原告的上诉权。本案从立案起,崇川区法院就处处折腾原告。 2011年8月26日,南朱瑞华等18位拆迁受害人起诉南通市规划局,请求法院确认南通市规划局在拆迁后才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法。但该法院处处刁难原告,到了10月9日才正式立案,还谎称原告在10月9日才起诉。11月30日开庭,但只送达了一份传票,没有收到传票的原告没有到庭,法院不说明理由就延期开庭,但在裁定书中只字不提,掩盖其程序违法的行为。 12月6日,下午开庭。该法院于12月20日作出裁定,23日送达。但只有7位原告收到裁定书,没有收到裁定书的人,不知道裁定内容,无法上诉。崇川区法院剥夺了众多原告的上诉权利。 崇川区法院的裁定书称,原告的房屋在颁发建设用规划许可证前已经灭失,故失去了原告的资格。 原告认为,南通市规划局违反了先批后拆的原则,既然原告的房屋已经拆除,那么,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就毫无意义了。其错误在于使开发商的违法行为合法化,且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此,原告提起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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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裁定撤销高智晟缓刑 入狱三年

长期失踪的中国人权律师高智晟,星期五被北京一家法院裁定缓刑期间违反规定,将其重新收入监狱中服刑三年。高智晟家人表示,事前未收到官方和法院的通知。人权活动人士认为,这是中共官方对高智晟的进一步迫害。 中国官方新华社星期四发出英文短讯,称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三年徒刑、缓刑五年的中国人权律师高智晟,最近被北京的法院裁定重新收监三年。该报道称,法院认定高智晟在缓刑期间“多次违反有关缓刑的规定”,因此决定撤销缓刑,重新将他投入监狱,服刑三年。 维权网报道说,高智晟的大哥高智义表示,他并没有获得官方的任何知会。目前在美国的高智晟的妻子耿和表示,她也是通过朋友转告获知这一消息的。 “我也是刚看了这个消息。新华社称‘北京一中级法院周五撤销对高智晟所做的缓刑决定。将其送回监狱’,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我知道后大哭一场。这三年的入监,我一样的非常的痛苦。我接受不了。因为在这五年当中,人一直在他们手里看管着呢,一直在他们手心里攥着呢。” 高智晟是在五年前的2007年2月22日,被北京第一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三年徒刑,缓刑五年的。之后大部分时间,高智晟一直处于失踪状态,他的家人和外界不知道他身在何处。去年四月,高智晟曾在警方的陪同下回陕西老家,后被北京警方带走,从此下落不明。 外界一直有传言,表示高智晟已经死亡,使高智晟家人倍受煎熬。 耿和表示,现在知道高智晟的下落,对家人来说也许反而是一件好事。 “我还跟我几个朋友讲。我朋友说这是好事啊,知道他活着。说知道他活着是好事。” 高智晟因为坚持免费为弱势群体打官司,曾被评为中国十大优秀律师之一。他因为三次上书北京呼吁停止镇压法轮功,并透露大量中国司法当局在处理法轮功问题上的不当做法,而受到当局的打压。 中国一位不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表示,高智晟一直掌握在当局手中,显然北京不愿意在目前的敏感时期放他出来。 “高智晟他主要是为法轮功辩护受到破害的。法轮功在高层还是一个极其敏感的问题。尤其是政法委对这个问题还是不松动;第二个问题,在明年秋要举行中共十八大,而且现在各地的维权抗争运动此起彼伏。在敏感期之内的话,他们可能也不想把高智晟放出来再增加一个不安定的因素吧。” 长期关注中国人权问题的活动人士,原中国人权主席刘青表示,在高智晟五年缓刑期满之际将他重新收监,显示中国对人权的侵害已经肆无忌惮。 “高智晟判三缓五之后,实际始终处于他们的囚禁、虐待和迫害之下。他在先得把这五年大概给用足。在五年里对他进行了残酷的迫害。等五年用足之后,再给你来三年。这就是一种厚颜无耻和无法无天,是中共的典型做法。 ”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发表声明,谴责中国政法部门利用现行司法制度迫害异议人士,并向高智晟致以崇高的敬意。 目前,尚不知高智晟将被关押在何处的监狱。他的家人表示,近期内会前往北京,并希望能够到监狱中探望已经失踪十八个月的高智晟。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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