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湖北省政法委稳定办主任妻子陈玉莲的武汉警察驻省专班名单
武汉市“打错门”事件平息下来了,陈玉莲在省政法委的政治思想工作指导下,只好“顾全大局”,殴打她的六个警察只处理了三个,这是一个什么大局?这个大局就是武汉市公安局,这
阅读更多发布者图样图森破 | 10 月 3, 2010
武汉市“打错门”事件平息下来了,陈玉莲在省政法委的政治思想工作指导下,只好“顾全大局”,殴打她的六个警察只处理了三个,这是一个什么大局?这个大局就是武汉市公安局,这
阅读更多发布者Xiao Qiang | 8 月 17, 2010
省宣17日通知: 请网站删除有关武汉市食安委单独约见性早熟患儿家长的相关报道。 【“真理部”是网民对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和其下属的各省宣传部,以及国家级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文明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出版总署,文化部等一系列言论出版审查机构的总称。】...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imes | 7 月 28, 2010
中国湖北省一位法官状告自己任职的法院,希望依法争取到妻子的工作权益。但是在几度上告、上访之后,劳务纠纷没有解决,这位法官却失去工作。 以“法官告法院”而引起社会关注的湖北法官冯缤,最近被他所在的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免除了助理审判员的的职务。中国青年报的消息说,免职决定早在7月8号做出,他本人却刚刚得知消息。 冯缤一个多月前曾一连三天身穿法官制服,佩戴中国国徽,站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门外上访,手里还拿着一个写着大大“冤”字的木牌。据中国日报报导,冯缤的“冤”情围绕的是妻子的劳务纠纷。他的妻子在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做了 10年后勤工作,在2008年法院清退临时人员的时候,法院要求她与劳务公司签两年一次的合同,而不能与法院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冯缤认为这违反了当年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他为此与法院争辩,也到孝感市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还曾去市劳动局讨说法。在仲裁结果没有解决纠纷的情况下,冯缤最后自己代理妻子的案件,将自己工作的法院告上法庭。从2008年开始,他与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打了两场官司,但最后官司都是以维持孝感市法院的做法而告终。冯缤不服,去年10月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迟迟没有回音后到法院门口以鸣冤上访的形式寻求解决办法。 *刘飞跃:中国有法制,没法治* 冯缤的遭遇被不少观察人士看作是中国法律的悲哀。“民生观察”网站负责人刘飞跃认为,中国司法实际上处于一个失效的状况,才导致这种连法官都走不通的困境: 刘飞跃说:“中国是有‘法制’没‘法治’,有法律的文字在,但是只是张纸,不能有效地发生作用。尤其是不能有效地为那些无权、无势、无名的人维护公平正义。连法官本身他自己在司法的路上都走不通,那么普通老百姓就更是如此了。” 刘飞跃认为,法官打官司应该说比普通老百姓要有优势,因为他不仅清楚法律,而且还有司法系统内的人脉关系。但不幸的是,冯缤是“民”,法院是“官”,“民告官”的情况在中国是告不赢的。 *藤彪:中国百姓难有伸冤渠道* 曾经是律师、现在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的藤彪认为,作为弱势群体最后一道保护屏的司法在中国是受到操控的,所以目前的现状是民众在有冤屈的时候无处可申。藤彪说:“几乎没有什么办法,法院得不到公正,媒体也不自由,不能够通过中国媒体来报导真相,找人大代表也没用,这些人大代表也不是人民选出来的,上访、信访也没有,所以基本上遇到冤情、不公正的事情,能够解决的希望非常非常小,概率是非常低的。” *信访不信法,司法程序不健全* 一些对冯缤表示同情的大陆网民也有同样的看法,有些人认为“民告官”在大陆往往是不容许的,这表明“民”可以挑战“官”的利益,可以触犯它权威的形象和面子,因此得来的往往是报复。 以“法官告法院”引起社会注意的冯缤,曾对媒体表示他为了妻子的劳务纠纷案能在法院立案,曾经将诉讼材料邮寄到湖北省高级法院,也曾前往北京最高人民法院信访局,但都没有回音。最后他使用过激的办法,包括身穿法官制服报冤,在法院门口堵门、拦车、争吵,甚至发生与执法人员的肢体冲突,才最终得到法院审理此案的机会。 “民生观察”网站负责人刘飞跃认为,如果司法程序正常,这些本来都是没必要发生的。刘飞跃说:“民告官的刑事诉讼赢得很少,才造成人民‘信访不信法’。这才造成中国这么多年上访潮愈演愈烈。上访潮本身的出现实际上就是对中国司法系统的否定,说明司法系统不管用,人们没办法才上访。” 冯缤曾经表示,希望他的案子能产生一些影响力,让老百姓今后的劳动纠纷官司能够好打一些。他还表示,不排除会一直上告到最高人民法院。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7 月 27, 2010
湖北厅官夫人被打的经济学分析 2010-7-25 凤凰周刊 湖北厅官夫人被打事件持续发酵。 6月23日,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黄仕明的夫人陈玉莲在湖北省委机关门口被警察围殴致重伤。武昌公安分局道歉称“误会”。武汉警方7月20日通报称,1名民警被记大过调离公安机关,2名被记过处分:对民警肖邦明给予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公安机关,对民警郑志强、蒲全鸿给予记过处分。当事人则要求将肇事警察“双开”。 这一事件不合常理,在威权社会不容易出现“大水冲了龙王庙”的事件。因为大水冲了龙王庙会引起内讧,导致管理架构失衡,社会成本提升。明清时代有缙绅录,一册在手,各家各户的官衔地位清清楚楚,就不容易出现恶奴伤人。因此,一旦出现权位相当者的互殴,民众就会视作政治斗争,而不是一般的刑事、治安案件。 在威权社会中,所有的官位可以转换为经济能力与生活的尊严,一旦秩序管理者伤害了有组织架构中的人,更不用说毫无理由严重伤害,将付出沉重的代价,轻则失去乌纱帽,重则小命不保。 厅官夫人被打伤,三名警察被草草处理,而黄仕明本人据报道“被找去谈话”,明显有大事化小的架势,这些警察的伤害成本着实太低。这是厅官夫人被打案中的另一不合常规之处。按科层社会理论,相同地位者会替被殴者出气,以免此类事件以后落到自己头上。 此类事件总是缺乏足够多的报道,当地的官方公告总是极尽简漏,我们只能沿下述路径猜测。 被殴打的陈玉莲本身是个另类,有帖子称,由于陈玉莲之女黄芃芃2004年因病救治无效去世,黄芃芃父母怀疑爱女之死存在终点,在当年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到现在为止,仍未结案,可见,陈玉莲有成为“上访户”的嫌疑。按照北大教授孙东东公开发表的言论,“老上访专业户,至少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精神有问题”,孙氏可能推断出,陈玉莲对于爱女过世无法释怀,精神不健全。 换种说法,由于陈玉莲不愿意放弃对黄芃芃之死的追究,在体制内已属另类,她的存在对于稳定的体制本身是个威胁,因此,不再受到体制的庇护,攻击陈玉莲的成本较低。此次,陈玉莲在省委机关大院门口被公开围殴就是象征,如果她继续为自己维权,那么,她今后的处境将与所有的上访专业户一样,完全不受到体制保护,攻击她的经济与社会成本下降到与攻击普通上访户相同。 作为陈玉莲的丈夫黄仕明有两种选择:一是选择息事宁人呆在体制内,忍得一时之气将来仍可获得体制内相对较高的经济与社会收益;二是与妻子一起维权,那么他的待遇将与其妻相同。被打者的妹妹陈翠莲表示:“我姐夫(黄仕明)不能对外界多说话,但我姐姐说了,哪怕离婚,她都要追究下去。”仅仅是这种不合作的态度,体制就向陈玉莲关上了大门。 威权社会中等级制,包含着与等级相匹配的维护个人尊严与地位的成本,厅官夫人被围殴,或者是威权社会被巨大的稳定包袱撕开了一道口子,或者是陈玉莲本人不享受体制内红利。 社会身份较高者享有较高的红利、维权成本较低并非中国特例,身份与成本、收益的转换在任何地方都存在。在美国同样如此,警察对于权贵阶层调查特别慎重,否则滚滚而来的律师前赴后继,如果在街头对银行界大亨和路人甲动粗,前者有可能让人倾家荡产,而后者则以街头案件简单处理了事。 不过,法律独立的社会有底线,这一底线就是司法救济。当某个人确实无辜受害,无论其身份如何,法律最终为其最终救助,无论此人穷通贵贱。并且,官位、金钱不能与法律保障直接对应,必须通过聘请高水准的律师、会计师等,为自己盖起保障伞。如果声称自己的某某长的夫人,要求政府和法律特殊对待,将是一大丑闻。 陈玉莲被打,不符合通常的威权社会经济学分析,作为另类,或者是陈玉莲抛弃了保护,或者是机制抛弃了陈玉莲。一种异想天开的可能性是,几个警察有眼不识金香玉,没有一个了解到缙绅录中的内容,真把陈玉莲当成了上访的普通妇人。但从对几个警察的处理来看,不像。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7 月 23, 2010
引发中国社会关注的湖北省委大院便衣警察围殴老妇陈玉莲案峰回路转,7月21日,有武汉警方一名派出所长潘峻在网络上发帖,指责受害者 “咬人”,并称警方与陈玉莲仅仅发生了“身体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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