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裁

萨马兰奇曾经是纳粹高官

[转]萨马兰奇曾经是纳粹高官
    前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曾经是纳粹高官,可是有多少中国人知道呢?萨马兰奇对奥运的贡献不能掩盖他早期不光彩的从政经历。本文目的只是为了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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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发:理性地看待“五毛”问题

理性地看待“五毛”问题   怎样理性地看待“五毛”问题?思宁认为,既要实事求是地具体地批评出卖良知的“五毛”或“五毛”现象,又要尊重包括“五毛”和“网络评论员”在内的所有网友的言论自由权利,反对不顾事实、不讲道理的谩骂或人身攻击。   下面是思宁看待“五毛”问题的若干初步看法,欢迎讨论:   一、“五毛”通常是指在网络上不公开真实身份,而以民间普通网友的名义发帖,出卖良知,混淆视听,为专制独裁以及特定的权贵集团(或个人)歌功颂德、涂脂抹粉,故意歪曲和误导网络公众舆论的人。“五毛”顾名思义,是发一帖或跟一帖获得五毛钱或更多奖赏的意思。指称某人“五毛”,带有批评某人人格的意思。“五毛”的本质是出卖良知。对出卖良知的不道德言行应当予以揭露和批评。   二、不能说“网络评论员”就是“五毛”。从本质上说,“网络评论员”只要没有出卖良知,就不是“五毛”。即使一些“网络评论员”的观点有故意歪曲和误导网络公众舆论之嫌,也有相当一部分属于思想认识水平问题,不能一概认定为出卖良知。有些“网络评论员”还在一定程度上宣传了自由民主,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对这些“网络评论员”就应当予以赞赏。而从形式上说,凡是公开真实身份的“网络评论员”都不是“五毛”。“网络评论员”,包括官方的“网络评论员”在网络上与其他网友一样,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应当尊重包括“网络评论员”在内的所有网友的发言权。当然,如果有详实的具体分析或可靠的证据证明某“网络评论员”出卖良知,还是可以指称其为“五毛”的。   三、应当尊重包括“五毛”在内的所有网友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可以实事求是地批评“五毛”,要注意摆事实讲道理,不能简单地以“五毛”嘲讽挖苦之。反对“五毛帖,鉴定完毕”之类的武断跟贴,除非能摆事实讲道理地具体地进行鉴定。网站不能以哪位网友是“五毛”为由剥夺或限制“五毛”的发言权,其他网友也不能以哪位网友是“五毛”为由叫人家闭嘴或进行舆论围攻、谩骂。对因为长期被误导而愚昧无知的个别网友,更不能把他们指称为“五毛”,而要摆事实讲道理地予以启蒙。   四、呼吁服务于官方或者特定组织的所有“网络评论员”,公开自己的“网络评论员”身份。比如,使用真实的姓名、固定的单一的昵称,在发贴中注明自己是某组织的“网络评论员”。   五、除非有详实的具体分析或可靠的证据证明,都不要指称哪位网友是“五毛”。要反对辩论不过对方或者仅仅因为对方观点不同,就给对方扣“五毛”帽子的不良风气。网站对没有具体分析,单纯以“五毛”指称骂人的帖子,应当删除其谩骂或人身攻击的内容,并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限制谩骂或人身攻击。                      2008.1.28 ———————————————————————— 注:本文在2008年被网管删除,现在予以重发。 “七”乐无穷,尽在新浪新版博客,快来体验啊~~~请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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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未未、杜婷:对话中国

     
艾未未香港Co-China(对话中国)论坛对话一
(博讯北京时间2010年4月24日 转载)
     杜婷:大家好,欢迎来到Co-China论坛,我们今天的主题是对话艾未未。对于艾先生大家应该都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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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优越性

相对于极权、权威主义等其他制度而言,罗伯特・达尔在他的著作《论民主》中认为民主的优越性体现为10点:

民主有助于避免独裁者暴虐、邪恶的统治;
民主保证它的公民享有许多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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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思想启蒙

网易科技《数字与人》专栏的文章。 这个专栏是我向网易的独家供稿,故而这个专栏下的文字版权不再遵循本blog的cc协议,而是由我和网易共同享有。我对文章的版权没有100%的处置权,故而请各路飘过的网站编辑,不可用cc协议的方式来转载此文。谢谢! 此处为部分摘要,需阅读全文者可点击文后链接。 —————— 小摘要的分割线 —————— 一位名校的副校长,在一次内部讲演中提到他当年高考的志愿。他填报的第一个志愿乃是法律,因为恢复高考后,他认为,过去那个不堪回首的岁月乃是法制缺失造成的,故而需要努力进行法制以及法治建设。随着年齿渐长,他逐步意识到,法制缺失只是表面的原因,最关键的原因在于:人们的思想被控制了。 美国人麦克姆斯和肖已经证明,大众媒介对于人们的思想是有作用的:人们对社会事件的重要度排序以及重要度认识(也就是大众在想什么),大众媒介是重要成因之一。这就是很经典的“议程设置”理论。某种程度上讲,谁控制了媒介,谁就能左右(谈控制有点夸张了)人们的思想。故而,在批判学派的视角里,媒介被谁控制是一个相当重要的议题。 极权社会的独裁者是不会对媒介掉以轻心的,一旦TA认识到媒介的重要性的话。“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乃是一个证明。话语被视为一种权力:话语权。当有影响力的媒介必须通过组织生产来打造的时候,以法律的名义,控制媒介从而控制话语权是有操作性的。 我前面写到,媒介可以左右人们的思想,但谈到控制还没到那个份上。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独立思考者群体,只是当媒介不能为他们所利用时,这些独立思考在社会生活中便无法得到传播,在社会意识中几乎等同于不存在。不过,文明的发展,终于迎来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时代。 全文阅读 Copyleft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 欢迎 follow我的twitter 分享我的分享 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权威消解的时代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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