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勤

“打黑记者第一人”王克勤疑被解职

以发表新闻调查报告著称的《中国经济时报》再度被当局整肃。据信,该报社调查报道部将被解散,首席记者、被誉为中国打黑记者第一人的王克勤正面临当局的处置。但报社人员已被封口,不得向外证实这个消息。 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所属的《中国经济时报》星期一再被当局整肃,由资深记者王克勤领导的调查报道部据信已经在当天上午被当局“连锅端”,遭到解散。 *《中国经济时报》调查部传遭解散 人员遭封口* 著名媒体人、香港大学中国传媒研究计划主任钱刚最早在微博上透露了王克勤及其报社调查部遭整肃的消息。他说,发自《中国经济时报》一位朋友的短信说,一位擅长搞政治斗争的领导已经到达报社,开始对他们整肃。 中国的一些媒体人也私下从在《中国经济时报》工作的朋友那里了解到整个调查报道部被解散,部门记者被分配到其它部门,而部门负责人、有中国骨头最硬的调查记者之称的王克勤则前途未卜。王克勤星期一早上在微博上转发了雕刻在前纳粹德国一个集中营入口处的警世名言–当一个政权开始禁言的时候,若不加以阻止,它的下一步就要灭口。他说,这句话表达了此时此刻自己的特殊心情。 面对网上盛传上述消息,《中国经济时报》及其工作人员都没有直接发表评论。据信,报社工作人员已被封口,不得向外界证实消息和透露细节。 目前《中国经济时报》网站的运作也很不稳定,星期一上午和下午都出现了不能上网的状况。 *吴淦:体制内有人已预告对王克勤整肃* 中国维权活动人士吴淦对美国之音说,就在王克勤负责的《中国经济时报》调查报道部据信遭解散的前一天晚上,一位体制内的人向他透露王克勤将是下一个被收拾的对象,只是没想到事情这么快就发生了。 吴淦说:“昨天他讲王克勤会被整肃,现在在风口上。就是在十八大交班前他们要对各个阶层比较不听话的人都要整。” 王克勤和《中国经济时报》调查报道部以发表负面新闻调查报告著称,之前就因此遭到当局的整肃。王克勤曾发表股票市场黑箱作业、出租车行业垄断黑幕、艾滋病真相等具有影响力的调查报告,惹怒了官员和地方势力,并使他本人以及他所工作的报社受到压力和打击。去年,他发表《山西疫苗乱象调查》后,《中国经济时报》遭到整肃,社长和总编包月阳被调离报社。 *王克勤打黑努力曾获官方认可* 王克勤曾入选由官方媒体组织选出的中国传媒杰出人物和八大风云记者名单,被认为对治理中国经济秩序发挥过重大和积极作用。 中共机关报《人民日报》上个月发表评论,称媒体是社会的预警器,它对热点事件和敏感问题的关注会使一些地方政府一时难堪,但从长远来说,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推动社会进步。 相关文章 提交评论 * 必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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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江:王克勤的清贫、命运与价值

今天上午10点49分,作家钱钢先生在新浪发出微博“惊悉王克勤领导的《中国经济时报》调查部今天上午被‘连锅端’,严重关注!”到下午16:49,已有转发近3000条,评论1200多条,微博舆情几乎是一边倒地声援王克勤和他的团队的。这恐怕是令下令者始料不及的。 事实上,我很怀疑做出此项决定的报社主管是不是21世纪的人,尤其是媒体人。当然,有网民搜索发现,《中国经济时报》韩社长一年前才进入该报,此前是出版人,当过以出版中小学教辅读物有名气的龙门书局的总经理。去年5月自发展出版社社长任上与原《中国经济时报》社长兼总编包月阳对调岗位的。不管怎么说,韩社长“组织上”算是媒体人了,尽管“思想上”可能还不是。 我在15点03分微博发帖:“《中国经济时报》社长韩立军出名了,他靠打压王克勤这位国际上知名、高层容忍的调查记者和他的优秀而清贫的团队扬名,其方式方法是一大创新,否则谁知道他韩立军呢?不过后来的事态发展就不在他掌握之中了。” 微博上立即有人跟帖,一个帖子说,“没有一个蠢猪会靠扼杀一个‘意见领袖’出名,那样只会自讨没趣。”我当然不敢怀疑韩社长的智商,但是依然认为,韩社长这样做是有他的逻辑的。此前我还发帖:一些单位盛行逆向淘汰,而如果没有互联网,这些人的日子要好过得多。我估计不谙网事的韩社长会后悔的;他们隔世了,以为自己可以为了私利为所欲为,到头来要还债的。 我在微博中坚持认为:“王克勤团队被解散不是高层的意思,应该是报社中不学无术的总编以外的一二号人物的意思,而且他们根本不知道外面的形势,一意孤行。”“应该是内因。高层有关方面对王克勤这几年为维护公共利益所做的工作是肯定的,至少是没有指出问题的。王克勤来北京十年,从《北京出租车业黑幕调查》开始,从来没有遭遇过诽谤官司,也没有一个调查最终被认定为假报道和失实报道。” 此后有一些媒体采访我,问我调查性报道的生态和“处境”如何。我回答:不要用“处境”这种悲情的词汇。因此我不赞成对此事的过度解读,即认为舆论监督、特别是调查性报道的大环境恶化了,报社以外有人要拔掉王克勤这样的钉子。事实应该不是如此,君不见,近期以来不仅是财经类媒体和市场取向媒体,即便是央视,瘦肉精、达芬奇等调查性报道也是风生水起吗? 不久前一位知名艺术家到王克勤的报社去拜访他,并说要加入他的调查团队。王克勤笑而答曰:“月薪一千七,你干不干?”当然,王克勤作为首席记者、部门主任、报社仅有的两三位正高级职称之一,月薪要比年轻同行高些,但全部加起来,一个月也一般不超过3000元,况且近47岁他没有买过房子,在国内最知名记者中恐怕是最清贫的。 三个月前我在广州与一位杂志社长讲到当下调查性报道的前景看好,提及王克勤每月收入2700元,这位老媒体人连说:“什么什么?你说什么?一个月两千七?”我平静地说“是的”,但我也知道很少有人相信或愿意相信这是事实。 我相信,不是工具理性,而是价值理性,支撑王克勤走到今天,尽管我知道时下“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因此一再劝说王克勤要把个人财务理得好一点,让自己和家人不至于那么拮据。因此当今天有微博友说,做记者是一条险路时,我以这样的帖子回应:“下辈子还要做新闻人,因为王克勤他们既让中国社会更加透明,又改变了国人价值观,相当程度上把歌颂型文化改变成了批判性文化。”因此,我很怀疑王克勤的变故很可能给他带来改善待遇和生活的契机,尽管早就应该这样了。果如是,还得谢谢韩社长的成全。 原文: 点击 © Chiquitita for 新闻理想档案馆 , 2011/07/18. | Permalink | 光荣之路 Post tags: 经济观察网 OMM通讯社@新浪微博 | OhMyMedia@Twitter | OMM通讯社@腾讯微博 | OMM通讯社@网易微博 加入我们,OMM通讯社志愿者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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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克勤 | 调查性报道基本问题梳理

  调查性报道基本问题梳理                                                                         王克勤   以捍卫公众利益或公民权利为己任,以揭发政治权力与市场权力违法犯罪等种种黑幕为途径,由媒体独立调查完成的调查性报道目前越来越为中国新闻界,也包括整个中国社会所认可与肯定。 在更多的媒体致力于调查性报道、更多青年记者致力于调查性报道的今天,对于调查性报道的基本问题进行一些必要的梳理,很有必要。为此,作为一名长期致力于调查性报道的老记者,我在此谈谈个人的见解与想法。   调查性报道是揭露黑幕的深度报道   调查性报道,是职业新闻记者通过独立、深入、细致、全面的侦查式、访问式调查,所完成的一种揭露被某些人或某些组织故意掩盖、损害公众利益或公民权利行为内幕的深度报道,又称之为揭黑报道、揭发报道、揭丑报道、扒粪报道。 调查性报道涉及的领域及其广泛,政治、经济、社会、法治、文化、环保等领域均有适合调查性报道的选题。但是监督对象应该是特定的,即权力集团与资本集团,而不是对于普通公民不适当行为的揭发。 调查性报道的核心特征有三:一是捍卫公众利益或公民权利,二是揭露黑幕,三是记者独立调查。缺少其中的任何一条都不能称之为调查性报道。   另外,调查性报道应该是深刻而全面的报道。一般而言,调查性报道是独立文体的深度报道的一种。既然属于深度报道,必须有深度报道的基本特性。所谓深度报道的特性,核心在两个关键词: “ 深刻 ” 、 “ 全面 ” 。不对事件或问题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度挖掘,并充分反映问题背景信息者,不能称其为深刻;不对事件或问题进行全面立体的展现,尤其是问题产生的诸多关联因素进行立体分析与解构者,不能称其为全面。此即深度报道。而当下许多青年记者所做 “ 深度报道 ” ,在我看来不过是长篇报道,仅仅是将浮在表面的有意思的故事展示给读者,不能说不好看,但许多读者不知道作者讲了什么,也不明白为什么发生这样的事情,发生这样事件的背景与关联因素有哪些。因此,这样的报道不能称之为深度报道。而调查性报道是所有深度报道中最应该具有 “ 深刻 ” 、 “ 全面 ” 特征的报道样式。 根据所报道问题的类型不同,调查性报道可分三类:突发事件类调查报道、专题问题类调查报道、历史真相类调查报道。 突发事件类调查报道是媒体针对新近发生的一些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突发事件进行的深度挖掘与真相调查,它是一种对动态问题的调查报道,也是目前调查性报道的主体。例如, 2003 年《南方都市报》的《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 2005 年我在《中国经济时报》发表的《河北 “ 定州村民被袭事件 ” 调查》,均属于此类报道。 专题问题类调查报道是媒体针对某一专题问题(包括社会热点、难度、疑点、焦点问题)进行的深度调查性报道,是一种静态问题的调查报道,这类报道能够最充分地实现公众知情权,为公众提供解疑释惑的服务。例如我在《中国经济时报》 2002 年发表的《北京出租车业垄断黑幕》、 2010 年发表的《山西疫苗乱象调查》就属于此类报道。 历史真相类调查报道是媒体对于重大的历史事件真相的再调查,揭出历史事件真实原貌,这也是一种静态问题的调查报道。俄罗斯作家索尔仁尼琴的《古拉格群岛》、中国记者杨继绳的《墓碑》、《文艺春秋》发表的《田中角荣研究 ­— 金脉和人脉》,均属此类。   中国调查性报道呈 “ 驼峰状 ” 发展趋势   宽泛意义上所讲的调查性报道在中国大约有 100 年的历程,与美国调查性报道诞生的时间相吻合。最早的政治黑幕揭发者,有 1903 年被慈禧下旨活活杖毙的沈荩;还有同样终年于 31 岁的黄远生, 1915 年 12 月 25 日在美国旧金山市都板街广州楼菜馆门口被枪杀,做记者仅 4 年。 但是按照专业主义的角度看,真正严格定义上的调查性报道在中国大约也仅仅十多年的历程。我以为当从 1998 年《财经》杂志的创办算起。《财经》与这个时期同样致力于揭发黑幕的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一起将调查性报道定位在 “ 捍卫公众利益 ” 、 “ 揭发黑幕 ” 、 “ 记者独立调查 ” 这样三个核心特征上,并以此为选题的要件,尤其是《新闻调查》当时的选题要求必须是揭发黑幕的,这是最为核心的要求。 经过十多年的跌宕起伏的发展,中国调查性报道的发展轨迹呈现为 “ 驼峰状 ” 波浪式发展情景,我将之分为四个时期。 首先是成长期: 1998 年《财经》杂志创办至 2002 年,标志着调查性报道在中国兴起。 第一个高峰期在 2003 年,以《南方都市报》孙志刚事件报道以及中央电视台评选出中国八大风云记者为主要标志。八个风云记者除军事记者冀惠彦外,其他均是揭黑记者。 第一个低谷期始于 2004 年,有关部门针对全国性的舆论监督情形,出台了不得跨地区跨行业监督的 “ 两跨文件 ” , 2005 年、 2006 年调查性报道滑坡。 第二个高峰期在 2007 年,《财经》杂志发表了《谁的鲁能》揭发了当下转型中国 “ 黑箱私有化 ” 背景下,个别人 “ 合法 ” 瓜分国有资产的黑幕。 第二个低谷期在 2008 年和 2009 年,北京奥运会、建国 60 周年为各大媒体报道的主旋律,调查性报道进入第二个低谷期。 第三个高峰期在 2010 年,上半年与下半年分别出现了《山西疫苗乱象调查》以及《南方都市报》的《安元鼎:北京截访 “ 黑监狱 ” 调查》,因此把中国调查性报道再度推向一个高峰。 总体观察,严格定义上的中国调查性报道这十多年来呈现以下态势: 1. 越来越多的记者投身揭黑报道; 2. 越来越多的媒体介入揭黑报道; 3. 越来越多的好报道、好栏目在中国出现; 4. 调查性报道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 5. 全社会越来越重视与尊重调查报道记者。   选题确定要紧扣重点、难点和疑点   要写出一篇好的调查性报道,首要条件便是获得有价值的新闻线索。获取新闻线索的路径主要有线人报料、公开的报道、同行推荐、内参及政府的相关文件、相关会议、网络信息(著名的公众 BBS 、部分博客等)、亲朋间信息交流、读者来信,等等。 对线索的判断,是做好选题的前提条件。一般来说,线索首先应具有公共性。公众所关注与感兴趣的难点、疑点、重点、焦点问题,或者关注者范围广的热门话题等,往往都是调查性报道选择的题材。在选择调查性报道的题材时要紧紧抓住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挖掘新闻背后的新闻,事实背后的事实,剖析事理,切中时弊,直逼要害,能起到振聋发聩的作用。 其次是重要性。重要性的强弱取决于 “ 新闻报道的主题将以某种方式对多少人的生活产生影响 ” 。对读者影响越多、直接影响越大、产生的影响越迅速,则新闻价值越大。 故事性和独家性的要求不可忽视。选题必须关注题材的曲折性、冲突性、显著性、异常性(荒诞性)、人情味,这是从受众阅读角度的一个重要考量。而且最好独此一家的报道,如果大家都做过,那就要做到别人做不到的深度,发现别人不能发现的内幕。   另外,时效性同样是考量调查性报道的一个要件。对历史题材而言,只要有深度,无论是怎样的调查,对于大众传媒而言,都是新闻。   采访的过程是寻找证据的过程   “ 骂一个人是流氓不是本事,证明一个人是流氓才是本事。 ” 情绪没有任何力量,真正有力量的是事实与证据。我们所进行的调查采访与查找文字材料的工作其实都是为了取得证据。调查性报道的真谛就是追问、求证,通过不断地追问、求证,找到最能说明事实真相的证据。 因此,调查性报道成败的关键在采访调查。一个好的调查性报道其工作量配置应该是: 10% 用于选题遴选; 75% 用于采访调查; 10% 用于思考梳理; 5% 用于新闻写作。 一名记者要做好调查性报道,首先必须坚持不断研究。所有成功的调查性报道工作过程,其实都是专题研究的过程,调查性报道不仅仅是侦察、访问、核实,更多的是对于大量已知或未知情况的不断研究与分析工作。而做好调查前的背景资料的搜集研究,是完成整体调查采访的基础,只有如此,才能制订出周密的采访计划,并梳理出事情的主要问题之所在。 采访必须坚持现场原则,这是刚性要求,即深入到新闻事件现场求证采访,没有在事件现场的求证过程,一般谈不上是真正的调查性报道。在信息来源方面,即每篇调查报道中,准确信源不能少于 6 个,即事件中的正方、反方、中立方均应该采访到;其他相关各方应该采访到;事情关联的相关各级机关努力采访到。任何一个人都可能会是有偏见的,所以单一的信源就可能出现偏颇或不准确,即偏听则暗,兼听则明。要全面立体的呈现事实,只有进行众多的采访与核实,才能够尽可能的呈现出一个更加逼近真相的事实来。 精确的报道才是客观的报道。对于各方面的说法与情况介绍都要寻找证据,以求证其真实性、准确性。揭发报道常常面临各种各样的反扑,为了确保记者自己的安全,也要确保证据齐全。有了铁的证据,才能够呈现事实的真相。在寻找证据过程中,我个人认为,物证高于书证,书证高于人证。对于调查中所获得的证据,要妥为保管,必要时请专业机构做证据保全。相关证据至少保存两年,因为现行民事诉讼的时效是两年。 要求写出的每一个字都有证据支撑,要求提供证据的人按指印,而且要有录音、录像。记者要将所有的证据复制之后,把第一手证据全部交到编辑部,编辑部拿到所有证据之后,再考虑编发稿件。总之,不能为了好读而牺牲与影响新闻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否则就是本末倒置!   准确和平实 —— 调查性报道写作基本要求   准确是调查性报道写作的首要要求。记者要抱定 “ 宁可丧失部分新闻时效,也要确保事实准确;宁愿不登,也要准确 ” 的决心,对不能确定的事实,一定要舍得放弃;对于关键事实,一定要核实、核实再核实;一篇文章的直接引语不能少于 10 处,要客观展示当事人的原话,做到原汁原味,也就是说:要求无一字一句无出处。 新闻专业的基石是真实,而平白朴实的语言是最能够实现真实准确表达的语言,平实是调查性报道写作的语言要求,记者要学会保守地、谨慎地写作,写新闻永远不能文学化、情绪化,更不能慷慨激昂、随意宣泄。 150 年前,即 1861 年美联社记者戈贝赖特便说过: “ 我们的行当是传播事实。我的指导原则不允许我就我所传播的事实做任何评论,我只限于报道事实。从事调查性报道的记者,坚持用超然客观的姿态写作,即 “ 机器人写作 ”— 保持置身事件之外的陌生人心态写作,只限于陈述事实,不得有任何评论;不能为了追求可读性而牺牲与影响新闻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客观准确地展示事实乃是记者的本分,写作新闻要求有律师的严谨做派,要有强大的逻辑链条,写作时要学会留有余地,我们距离真相永远是有距离的。 任何时候,记者要想到自己交出来的稿件就是最后的终稿、成品,是公开与读者见面的。不要有任何依赖思想,想象自己就是编辑。要知道被监督对象连你的标点符号都要研究,他们会挖地三尺,一定要挖出你的问题,没问题都要找出问题的。 为了保护自己,也要做得更加专业才是。可以说,中国的新闻专业主义是逼出来的。   (本文刊载于《法治新闻传播》 2011 年第 2 辑)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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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可成 | 向内的探索

——写在24岁生日 我的生日在盛夏,7月的第12天。我喜欢这个日子,除了太热之外,没什么缺点。最重要的是,这个日子在暑假,因此我不用像其他小盆友那样,过生日的时候还要苦兮兮地上学去,而是可以心安理得地睡个懒觉,然后大吃一顿。 去年生日的前三天,我毕业了;生日的后三天,我入职了,从此也便作别了那段叫“暑假”的悠然时光。这时我才发现,这个日期真正的好处在于:它每每暗合着一段新的人生历程的起点——升学、入职,其实我们人生中最重要的变化往往发生在夏天,而非新年之交时。所以,每一年的生日,其实都是一次回望过去、畅想未来的机会。 比如今年的7月,既是我的24岁生日月,也是我工作一周年的纪念;当然,还是我认识她的一周年。 这一年来,不断有人问我:当记者的感觉如何?在《南方周末》的工作是否符合你的预期?到了最近,又有了些新问题,比如:工作一年了,是否进入了一个厌倦期?据说,这段时间的跳槽率会猛升。 我没想过跳槽,我喜欢现在的工作,它符合了我的社会关怀,给我提供了一个研究中国问题的平台,还让我去了不少地方,接触了许多有意思的人,而且相对自由——没错,是“相对”自由。当别人在挤公交地铁上班的时候,我可以和大学生一样睡懒觉,或是和老头老太太一样去菜市场买买菜;但是,当我筹划了周末去看电影、听音乐会,或者只是打算周末宅在家里看看书的时候,却总是担惊受怕,我害怕电话响起,怕电话那头的编辑跟我说:某某地方又出什么事了,马上去采访吧。天下并没有免费的午餐,凡获取的便利必定需要付出代价,凡得到的自由必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6月底的时候,我去湖北蕲春县青石镇参加“立人大学暑期学校”,和上百名20岁上下的同学们一起度过了近十天的时光。在那里,我遇到了很多热血沸腾的年轻人,他们关心国家与社会,从书本、网络或其他途径接受了基本的启蒙教育,吐出了狼奶,因此也遇到了许多困惑,渴望得到思想和行动上的指导。他们中的不少人希望以后能当记者,王克勤等成功的调查记者是他们心目中的榜样。 我迎面给他们泼了盆冷水。新闻记者能推动社会进步吗?能,但是很难。过去10年中,最激动人心的案例是孙志刚事件,但聚齐了天时地利人和等各种因素的,仅此一件,几乎没有可能重演,而且,孙志刚案之后还发生了令人愤怒的南都案。更多的时候,媒体的报道并不能改变什么,拆迁自焚并没有因为对唐福珍的报道而不再重演,截访公司和关押访民的黑监狱也没有因为安元鼎被曝光而销声匿迹。 这是我们需要面对的现实。实际上,我在读新闻的时候就已经放弃了对媒体作用的不切实际的幻想,而在入行之后,我对媒体自身的局限性有了更切身的感受——揭露黑暗的是媒体,对许多人的苦难视而不见的也是媒体;掌握着话语权的是媒体,掌握不了核心权力的也是媒体;鼓吹自由、平等、开放的是媒体,在内部推行压制、歧视、办公室政治的也是媒体…… 这世上没有什么神话,媒体不是什么万能的救世主(另一方面,没有自由开放的媒体是万万不能的,所以我依然觉得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我不相信这个社会的良心全要靠衣冠楚楚的媒体人来维系,更不相信只要撤消了萱萱、开放了报禁,我们的国民就可以从此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了。 所以,我特别警惕新闻记者的自我悲情化、自我英雄化。 有人曾经用崇拜的表情看着我:你是《南方周末》的记者?你们太辛苦了,为了良知,你们受了不少苦吧?有没有被打过?对于这样的提问,我只能苦笑。记者并不是什么悲情英雄,甚至是被公众溺爱了的一群人,会在采访中面临危险的仅仅是记者中的一小撮,一旦他们有被扣押、被打伤的情况发生,立刻能获得极高的关注度。记者的收入并不低,只是成长性略差。比起其他职业,记者还可以享有较多的话语权,以及知名度。 我还警惕以工作为生活全部内容的倾向。 在立人大学,有同学问我:是否感觉悲观?我说,不。正如多少代中国知识分子所强调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人生有两种面向,一种是向外的,关怀社会,承担公民责任;一种是向内的,提高个人素养,享有丰沛的生命。如果你仅仅因为发现新闻报道无力改变很多事情就对人生悲观失望,那么这或许只能说明你的生命还很狭窄、干瘪——在“螳臂当车”的悲凉感之外,人生其实还可以有许多丰富的内容,一个诗句、一个音符、一个笑容就可以令人感叹生命无与伦比的美丽,为什么要被那些丑陋的东西遮住眼睛呢? 在工作和生活之间,我当然要以后者为重,因为前者是路径,而后者是目标。要实现目标,获得丰沛的人生,既可以通过在每一个白天和夜晚拼命工作,也可以通过其他许许多多的方式:在皓月当空的夜晚读一首诗,看一部直指心灵的电影,和心爱的女孩谈论人生和理想,看她笑起来眼睛弯成一条缝的样子,邀三两好友共同钻研探讨无穷无尽的社会问题…… 今天已经24岁的我,依然喜欢将公民责任、社会关怀这样的词语挂在嘴边,依然雄心勃勃于谈论我们身处的这个世界。但另一方面,也许是已经过了躁动的青春期,我越来越不因自己承担的“伟大使命”而兴奋,而是更倾向于向内的探索,探索如何让自己的生命不断丰富,如何享用人类几千年来积累的大笔精神财富,如何与另一个灵魂发生美丽的碰撞。 所以,在谈论我们身处的这个世界的同时,我也想探索,如何让自己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关于作者 方可成 , 南方周末, 记者,专栏作者 理解和谈论我们身处的这个世界。 博客 Blog 专栏 新浪微博 豆瓣 Twitter 网易微博 向文章付费 请作者吃饭 您可能也喜欢: 中国互联网法治之惑(序) 你愿意为博客付费吗? 新闻学院8岁了 为什么中国人看了美国人的演讲会如此激动? 无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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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透视公民参选热

《财经》记者 舒泰峰 左林  27岁的徐彦,5月26日凌晨3点在自己的微博上,宣布参选杭州市下城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他的参选声明这样写道:   本人属于“新杭州人”,是通过杭州人才市场集体户落户下城区。与我一样的许多新杭州人,需要一名代表,(他们)在购房、结婚、就业、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面临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需要公共政策支持,这是本人参选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当选后最主要的努力方向。   徐彦,在杭州从事房地产营销和广告工作。他对《财经》记者说:“希望通过人大的路径,推动户籍改革。我本身是‘新杭州人’,是这个群体的一员,跟他们有共同语言。跟户籍挂钩的东西太多了,大批大学生留在城市都会遇到种种问题。”   徐彦还为自己的参选做了一个规划:6月下旬公开招募志愿者,一起进行社情民情调查、选民拜访等,7月起每周发布一个视频,以阐述参选理念。   到6月27日,徐彦已经招募到了八名志愿者,他们都是社区居民,暑期将至,他还设想招募大学生进入社区,调研包括停车难、小区垃圾处理等具体问题。   在徐彦的理解中,“政治其实不玄乎,而是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就是衣食住行,柴米油盐酱醋茶,还有小区的垃圾桶摆放是否合理,我希望通过参选促进自己的小区和城市更加美好”。   徐彦的身影,是2011年中国基层政治生活的微观一景。   从7月1日开始,五年一度的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全面铺开。这次换届选举将产生县(区)、乡两级人大代表200多万人。参加这次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9亿多人,参加乡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6亿多人。   徐彦希望挤身200多万基层人大代表之列,而他选择的是联名推荐参选之路。   按照《选举法》规定,中国县(区)、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选产生,代表候选人的确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各政党、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提出,另一种为各选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提出。   对于无法获得各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公民来说,若想当选人大代表,可选择联名推荐一途。   今年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与往届不同,微博鼓励了公民参与的热情。   5月25日,作家李承鹏最先通过微博宣布,将参选成都武侯区人大代表。此后,一批参选者通过网络涌现出来。据选举问题研究者、世界与中国研究所所长李凡统计,截至6月16日,已有近百位各界人士通过微博宣称将参选人大代表。   2011年,亦有更多知名人士宣布参选或助选,除李承鹏以外,还有上海作家夏商、网名为“五岳散人”的时评作者姚博、财经作家柳红、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等。名人参与的助选团也是一景,学者于建嵘、法学教授贺卫方、作家韩寒、导演冯小刚、记者王克勤等,均加入了李承鹏助选团,知名律师陈有西、斯伟江则为他提供法律咨询。于建嵘同时还是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仝宗锦的参选顾问。   今年联名推荐参选热的另一个特点是,时间早而且集中。往年要等到正式开选之后才会出现的参选热,今年则提前出现,而且参选者所在的城市更为广泛,往届以北京、深圳、上海等地为主,今年在广州、杭州、成都等地均有参选者。   参选者职业范围也趋向多元。往届以律师、业主、大学教师、大学生为主,今年则出现了作家、中学生、媒体人等。   “还有大量的参选者没有公开,只有在选举开始后才能知道。”李凡预测。   每个参选者的理由不尽相同,但许多参选者不约而同地选择为社区服务的口号。   北京新启蒙研究所公民参与立法研究中心负责人熊伟,居住于圆明园附近的画家村,这是一个城中村,流动人口集中,因此他的目标之一是要为画家村多建公共厕所。搜狐网的编辑徐春柳所在社区位于北京东城区和朝阳区交界处,虽在二环路边上,但因为临近铁道,交通比较差,有人戏称之为“北京的盲肠”。他的目标是为社区解决交通难题。   “能不能参选成功不取决于你在微博上的粉丝数量,或者发表了多少东西,关键是选区内有没有人给你投票。”熊伟说。   有的参选者则想得更远,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仝宗锦对《财经》记者说,“我希望在两种路以外找到第三条道路——认可现行体制的合法性,又推动体制变革的第三条道路。” 第三波热潮   联名推荐参选并非新生事物。它发轫于上世纪80年代初。1979年召开的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新《选举法》,将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的范围由乡镇一级扩大到了县一级,并明确,“有三人以上附议”就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且推荐候选人的政党、团体和选民,“可以用各种形式宣传代表候选人”。   此外,新《选举法》还确立了预选原则:如果所提候选人名额过多,可以进行预选,根据较多数选民(或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1979年的新《选举法》是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李凡说,“它给了联名参选非常大的空间,从而出现了第一波公民参选潮,1980年全国各地大学生都有参选人大代表的,仅海淀区就有15个学生当选。”其时,适逢恢复高考,大学生的年龄普遍较大。   1986年,《选举法》进行第二次修改,“三人以上附议”的条款修订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此外,还删去了1979年法律中预选的规定,转而规定选区选民小组(或全体代表)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或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这些修改客观上降低了直接选举的竞争性,公民参选潮渐渐降温。直到1998年,湖北潜江市中学教师姚立法当选该市第四届人大代表,联名参选又重回大众视野。   姚立法当选后,在一个五年任期内,提交建议187件,超过当时潜江市所有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案的五分之二。   此外,他还参与其他事务,比如为潜江教师追讨欠薪,揭露村级选举问题等。“我打破了两个旧观念,一是认为自荐参选肯定选不上,二是认为选上了人大代表也没有用。”姚立法对《财经》记者说。   姚立法的成功激励了后来的参选者。在他之后,2003年,出现了新世纪以来的第一次公民参选潮。这次参选潮始于深圳,共有十余人参选,最终,深圳高级技工学校校长王亮等三人当选。   2003年8月,《人民日报》发表评论《让自荐竞选者多起来》,称赞深圳的公民参选是“民主选举的自觉实践”,“表明了人民群众选民意识和民主意识的增强,有利于促进我国民主选举制度的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当年很多人是看了这篇评论后参选的。”熊伟说。在北京,这一年9月至12月为选举时间,当时涌现出20多位参选者,包括北京邮电大学教师许志永、朝阳园业主委员会主任舒可心、以反“伪科学”被公众所知的司马南、打假人士王海、回龙观社区业主聂海亮等。在最后的选举结果中,许志永、司马南、聂海亮当选。   但在湖北,同年虽然有41名通过联名推荐的候选人参选,却全部落选。   2004年,《选举法》进行第四次修改,恢复了直接选举中的预选;在候选人介绍环节,增加“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的内容。此次修改受到各界好评。当时有学者预计,在2006年的换届选举中,公民参选热将进一步高涨。出人意料的是,到了2006年,公民参选热在舆论中似乎并未出现。   许志永告诉《财经》记者,与2003年相比,2006年的联名推荐候选人参选数量其实并未减少,只是媒体参与少,舆论冷清,“结果并无太大差别,比如海淀区人大,2003年当选的联名推荐候选人,2006年基本都连任了。” 当选有多远   按照法律规定,成为代表候选人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难。据许志永介绍,以北京的实际情况看,政党和团体提名代表数的比例,只占20%多,余下近八成均为十人以上联合提名产生。   李凡的观察与此形成印证,据他回忆,2006年换届选举中,“北京市总的候选人是5万人,应选代表1.3万,其余3万多都是联名候选人”。   参选人大代表的第一步是取得选民资格,其程序是选民登记。在中国人口大规模流动的现实下,这一环节变得复杂起来。目前,《选举法》对于流动人口的选民资格问题,未有规定。地方实践中,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是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具体如何掌握,则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本地情况作出决定。   模糊的规定使流动人口参加选举遇到障碍,一般来说,他们不会千里迢迢专程回到户籍所在地开证明,另外,居住多久才能够在居住地获得选民资格也不明确。   2006年,一位在北京工作多年的人士去做选民登记,由于未办理暂住证,被告知居住不足一年,无法进行选民登记。李凡建议,流动选民应当保留居住证、暂住证、房屋租赁合同、房租收据、水电费收据、电话费收据、纳税证明等居住证明文件,并随时注意现居住地关于流动人口在当地参加选举的规定。   若想顺利成为代表候选人,获得有效的联名推荐是关键。   江西新余钢铁厂的职工刘萍的参选经历说明了联名推荐的重要性。当地选举工作指导组指出,17位推荐刘萍作为代表候选人的选民中,五人不是刘萍所在的新钢公司第六选区选民,有三人后来退出签名,有二人在新钢选区查无此人,所以有效推荐她参选人大代表的只有七人。因此,选举工作指导组认定,刘萍未达到法定十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人数规定。显然,联名推荐者必须为本选区选民;联名推荐者的人数则越多越好。   此后,由代表候选人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是联名推荐参选最难通过的一环。   《选举法》规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由各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并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在这种情形下,取得联名推荐人越多固然越有优势,但并非一定能够获胜。   2006年,北京一位大学教授得到了1000多张推荐票,排名靠前,但是在小组协商的过程中,支持他的选民小组只有三个,而支持该校一名副书记的小组有十多个。“是按选民小组的多数、还是按推荐票的多数,选举法中没有明确,由地方自行规定。北京当时采用了选民小组多数,这位教授票数再多也没用。”李凡说。   实际上,对于这种情况,《选举法》有解决办法,其规定,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时,要进行预选,根据预选得票多少来确定。   2003年,许志永所在的北京邮电大学选区就启动了一个类似预选的程序,将300多个代表候选人名单全部下发给选民,要求选民在其中勾选出三人,许志永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取得了正式代表候选人资格。   “如果选民小组的协商不能反映多数选民的意见,就采用‘预选’,让大家直接表明意见,这是最好的方式。”许志永认为。   不过,熊伟说,预选并非产生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必经程序,《选举法》中对于预选的程序和发起者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有些地方对于预选态度不明,还需要候选人去争取。   如果在这些步骤之后,仍无法进入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还有最后一次机会,即动员选民于正式选举中在选票的“另选他人”一栏中填上自己的名字。“这需要极强的动员能力,”李凡说:“难度极大”。他接触过的联名推荐候选人中,极少人动用这一程序。   但并非没有成功先例,在1998年的选举过程中,姚立法没有能够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就是通过“另选他人”的方式高票当选。2003年深圳高级技工学校校长王亮也通过这种方式当选。   最后一步是投票和计票环节。熊伟认为,一场公正的选举应当实行当天计票制度。他曾观摩了2006年在北京大学的选举,当时,规定的投票时间是早上8点到夜间12点。“到夜间12点投票截止,实际上意味着无法当天计票。票箱放在那里一个晚上,什么情况都可能发生。”   此外,李凡指出,人大代表选举严格说起来不太需要钱,最好自己掏钱,避免“非法集资”之嫌。《财经》记者采访的多位参选者均为自费参选。网名为“五岳散人”的姚博在微博上宣布:“所有选举费用由我个人承担,如果当选,在任期内的办公费用亦由我个人承担”。 开放心态   多位参与或观察往届选举的人士均表示,在整个选举过程中,参选者都应保持开放的心态。比如,候选人是否能充分地介绍自己当选的重要因素。候选人可在推荐代表候选人阶段、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阶段、正式投票前的最后阶段,尤其是投票日前的一天到三天,加大自我介绍力度。   2010年3月,《选举法》第五次修改,将“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选民或者代表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中的“可以”改为了“应当”,这从法律上肯定并增加了候选人直接面对选民介绍自己的机会。   除了参选者需要更加开放的心态,“针对蓬勃的联名参选现象,各级人大也需要开放心态。”李凡说。   往届的选举中出现过这样的情况:一位律师宣布参选,当地司法部门劝退未果之后,在投票时,工作人员直接端着票箱到各户去收选票,但唯独避开支持该律师的居民。该律师自然无法当选。   实际上,对于联名推荐参选人大代表,《财经》记者采访的多位参选人都将自己定位为服务者和沟通者的角色。用熊伟的话说,“既要跟选民沟通,也要跟政府沟通”。   从宣布参选之后的第六天,也就是5月31日,李承鹏就主动与武侯区人大联系,希望进行沟通。6月14日,武侯区人大常委会一位相关负责人与李承鹏进行交流,除了谈论李承鹏的阳光校车等一些具体的设想外,该负责人多次强调,选举必须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进行。   虽然李承鹏没有听到他希望的“欢迎你参选”的话语,但是他认为这次沟通很有收获,“他的提醒非常重要,可以让我把方案想得更具体。”   绝大多数参选者对选举的结果并不特别在意。熊伟说,关键在于过程,希望能够借此来普法,推动更多人来关心公共事务。   针对目前所谓“独立候选人”的讨论,一些政府人士和学者表示,需要在理论上和制度上厘清选民的被选举权的意义和内涵。今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发表署名文章《切实保障选民的“被提名权”》,称目前所谓“独立候选人”现象反映出来的问题,实质上是如何保证宪法和《选举法》所规定的选民的“被提名权”得到充分实现。   根据现行《选举法》第29条第二款的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该条款的规定是对选民的“被提名权”的制度保障。   文章称,“虽然该条款表面上只规定了谁有权提名,但实质上是肯定了选民的‘被提名权’。”   “选举法的上述提名程序并没有明确说选民只能等待有提名权的合法主体来被动地‘被提名’,从法律解释的角度来看,必然包含了两种情形:一种是选民主动寻求有提名权的合法主体,依据法律程序提名自己作为代表候选人;一种是选民被动接受,有提名权的合法主体对自己的提名。这两种情形都是上述条款所保护的选民‘被提名权’的法律内容。如果上述条款只能理解成由有提名权的合法主体被动地提名自己作为代表候选人,那么,在制度上就可以出现‘让你当代表你才能当代表’这种严重违反社会主义民主原则的现象的出现。”   这篇评论文章认为,目前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所谓“独立候选人”问题,实际上是一些想当人大代表的选民依据《选举法》第29条第二款的规定寻求获得有提名权的合法主体的提名,这种行为是《选举法》第29条第二款当然保护的内容,是选民依法享有的“被提名权”的应有之义。   从法律上来说,中国选举法确实没有“独立候选人”一词,且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规范性文件,都没有将选民十人以上依法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称为“独立候选人”。   有分析人士认为,将选民十人以上依法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冠以“独立候选人”称谓,容易引起误解,似乎其他类型的参选者就不够独立,因此不宜使用。   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民主与法制时报》亦于6月20日发表署名文章称,“独立候选人”提法不妥,但不代表公民不能有意参选人大代表。“公民有意参选基层人大代表,寻求‘被提名权’,是公民在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主张被选举权的具体表现形式,应依法得到保障和尊重”。 原文: 链接 © superlee for 新闻理想档案馆 , 2011/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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