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新闻|林祖恋涉受贿案上诉 佛山法院今维持原判
佛山中级法院今日就林祖恋被指涉嫌受贿案,宣布二审结果,裁定维持原判。
广东汕尾乌坎村村委会前主任林祖恋,今年六月被武警带走,被指出任公职期间,收受贿款六十万人民币。
案件上月一审宣判。林祖恋被控三项罪名,包括两项受贿及一项串谋投标罪,最终两项受贿罪成,判入狱三年一个月,罚款三十万元人民币。一审判决之後,林祖恋曾表明不会上诉,但後来在狱中改变主意。
林祖恋涉嫌受贿的上诉案件,上周四於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二审期间,林祖恋再次作供,并否认所有控罪。法院原定本周二宣判,但最终延至今日,三名家属亦有在场旁听。
法官今日在庭上宣称,林祖恋认为刑罚太重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检察院提出「串通投标罪不成立」的抗拆,亦同样不成立,故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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