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砍柴:尴尬人难免尴尬事的红十字会| 墙外楼
十年砍柴:尴尬人难免尴尬事的红十字会. 2011年4月20日 墙外仙 发表评论 阅读评论. 就在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天价酒事件尚处在舆情汹汹之时,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又被爆出一顿午餐消费9859元的新闻。从数额上讲,近万元的午餐费和广东石化斥资168万元买茅台相 …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4 月 20, 2011
十年砍柴:尴尬人难免尴尬事的红十字会. 2011年4月20日 墙外仙 发表评论 阅读评论. 就在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天价酒事件尚处在舆情汹汹之时,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又被爆出一顿午餐消费9859元的新闻。从数额上讲,近万元的午餐费和广东石化斥资168万元买茅台相 …
阅读更多发布者图样图森破 | 4 月 18, 2011
一 作为一桩奢侈消费的“铁证”,“天价酒单发票”正在成为近两年来中石化(及其背后的中国油价决策者)面临的最大一场公众舆论危机。《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悉数加入,机关报、都市报不分你我,城市民众对中国石油企业积累的新仇旧恨,找到了新的宣泄口。他们似乎可以就此“顺藤摸瓜”,“坐实”罪状,推测、想象天价茅台与高涨油价的关系,甚至明斥暗讽中国发改委与垄断企业沆瀣一气、与民争利。 在过去的这个周末,中石化非但没能等到舆情平缓,反倒等来了“深喉”现身。周六,身处广东的《信息时报》在用头版头条宣告中石化广东公司总经理停职的消息后,又引用天涯网帖,称那位贴出发票照片、引爆本轮话题的报料人“周筱赟”继续发帖:“有一个在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担任领导职务的人,主动找到我,愿意充当‘深喉’……这次‘天价酒’事件之所以曝光,是源于中石化内部政治斗争。报料人背后就是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的非常高的高层领导。” 当晚,央视加力,新闻频道播出周筱赟受访录音,称“天价酒”事件曝光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曾开会要求追查泄密人,“怀疑肯定是内鬼,一旦查出要严惩”,并要求“任何人未经同意情况下不得接受媒体采访”。 事情到此还没完。周日,中石化又遭当头一棒,包括《经济参考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内的各路媒体接力报道,称在北京郊区一处森林公园中,隐匿着一家由中石化投资8亿元兴建的和园景逸大酒店,“但在地图上找不到名称,入口处也没有标志……就像是世外的‘桃花源’一般。”据计算,中石化购买这块地时的平均价格仅为每平方米1050元。有报道称酒店工作人员如此应答:“这片地是发改委给的,旁边四合院是发改委的培训中心。” 因为一张购酒发票而被步步挖出的这些故事,汇聚在了今日各门户网站的首页上。在新华社发布的一周网络热词中,“天价酒”的热度已达最高。时评家的主流意见是,一定要保护好那位揭发中石化丑闻的“深喉”、“内鬼”,保护公民举报权(刊于《新京报》《扬子晚报》等)。《广州日报》发表评论称:“在公众眼中,如果这种人也算‘内鬼’的话,这种‘内鬼’是‘益虫’,多多益善。而国企的真‘内鬼’,恰恰是那些一掌遮天,为所欲为,为满足私欲而损害了人民利益的‘蛀虫’!”。新华网推荐盛大林的文章,建议“对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抓‘内鬼’的做法,相关调查部门同样应该进行查处。对这种行为,要像地方政府瞒报事故矿难一样,罪加一等!” 对比这些充满激愤的评论,央视评论员还表现出了对能源大局的忧心忡忡。在周日晚间的评论中,杨禹批评中石化现代企业制度缺失:“我们不能要求公众把这两件事(‘天价酒’和上涨油价)分开考虑……公众若能理解成品油定价等国家能源战略,是一件有益的事情,但承担职责的具体企业在管理问题上出现这样的硬伤时,就不太容易使公众对能源战略形成共识。” 《扬子晚报》今天将这幕丑闻连续剧形容为“中石化领衔主演”,将那位泄露天机的“深喉”形容为谍战剧中的“余则成”,版面中加注了一句“别忘了这一幕”——温总理与网民交流时说:企业家身上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 二 红十字会身上应该流着慈善的血液,现在这一点也遭到了怀疑,原因也是一桩“奢侈消费”的铁证。 上周五下午,一张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餐饮发票的图片在微博上开始流传。发票显示,2011年2月28日,这家公益组织机构在一家名为“慧公馆”的高级餐馆内付款9859元。那些原本就隐藏在官办慈善组织背后的阴影这时尽数显现。网民指责:“你们吃的是饭还是血?”谴责声浪一时联手天价酒单风波,成为民众抨击社会不公的双行线。 周六,根据上海媒体报道,该市红十字会通报“卢湾红十字会高额餐饮费”调查及处理情况,称资金开支渠道为工作业务经费,非救灾救助款,并已责成对超过公务接待标准部分的7309元人民币由个人承担,予以退回。 但这次善后并未平息风波。在《南方都市报》上,刘洪波将整件事形容为“区红十字会胡吃海喝,市红十字会不了了之”:“发布信息遮遮掩掩,开支定性模模糊糊,追回超标部分,更是曲线认可其‘商洽吃请,吃请顶格’的合法性。与事者可得保护,相关机构可得平安,但难道人们真的傻到不知你们在窃笑?”《长江日报》评论员更是直接要求“有进一步的严厉措施”:仅仅是系统内通报批评显然是不够的,需要向公众公开道歉,除此之外,机构相关负责人需不需要引咎辞职,机构本身需不需要改组和整顿,都不能排除在处理措施之外。 《京华时报》头条评论得到了新浪推荐,作者呼吁“对公众有个彻底的交代”,并批评红十字会作为官办慈善机构的“官气”:“面对公众的质疑,只一句‘超标准公务接待’这样倨傲的解释,恐怕并不能弥合高额餐饮费对自身公信力的伤害”。搜狐推荐的评论亦感叹“高额餐费一退了之是对爱心的再次亵渎”:“当红十字会的工作业务经费可以变成‘天价宴’发票时,等于又一次无情践踏了公众的善行与爱心。说到这里,我不得不再顶一下高调善捐的陈光标,尽管他不无作秀成分,但他的每一次捐款总是落到实处的,一笔笔都送到了被捐者的手里,没有被什么‘中间环节’回扣、截留、挪用、私分、挥霍等后顾之忧。” 根据今日《山东商报》引用的统计结果,“天价饭费致信任危机”,因为有调查显示,已有九成网友不信红十字会。不过,在记录网友“一边倒指责”的同时,《京华时报》也试图还原事件:“作为一个非纯粹意义上的公益组织,中国红会的经费基本来自于政府,其接待费超标严格意义上说属于行政违规,而与滥用捐款没有关系。”对于此事对中国公益界造成的信任危机,出面专家则呼吁网友保持理性,并希望尽快解决体制问题给中国公益透明化工作和努力带来的困难。 三 无独有偶,一群民间公益人士的行为也在这个周末成为公众辩论焦点。 亦是上周五下午,一辆从北京开往吉林的满载500余只待屠狗的货车被志愿者拦截,警方和动物卫生监督部门闻讯前来,调查后称,该车持有真实有效的检疫运载证明,但志愿者坚持要求解救。经过15小时僵持,这500余只狗被一家名为“乐宠控股”的公司与上善基金会各自出资5万元买下,并送往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基地救助。 但事情远远没完。在央视上出镜的志愿者强调,这些狗一看就不是“合法来源”,但在高速公路上强行拦截货车是否妥当,对此问题的争论已是沸沸扬扬,这些爱狗人士被指责为“严重威胁交通安全”、“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利”(《新京报》:《救狗事件:讲爱心也要讲法律》;《北京晨报》:《“拦车救狗”:岂能乱施道德私刑》)。而后,因为有消息称,被解救下来的这500只狗大多数并非宠物犬,而是“土狗”,不太会有人来领养,这些志愿者的行为更加被评价为“爱心泛滥”、“以爱之名行更大伤害”。 根据昨日《北京晚报》头版的说法,“520只被救狗引发大争论”:爱狗人士对520只狗的获救欢欣鼓舞,另一些人则谴责志愿者在救狗过程中做出的违法、危险的行为;“这是再正常不过的家畜贩卖运输”的言论,也不乏支持者。最终,一切争论的焦点都指向了“法律”:在高速路阻拦运货车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围堵限制货车活动涉嫌强迫交易罪,但当虐待动物、偷盗宠物这类事发生时,却找不到法律这个靠山了。而根据《山东商报》引述腾讯网和凤凰网调查,支持“拦车救狗”的人数与反对者大体相当,且双方观点针锋相对。 事实上,包括一些名人在内,两派人士在过去两天里使用非常激烈的语言,在微博等网络平台上互相抨击,代表论调是“你连狗都不爱,你还会爱人么?”和“只看到你们爱狗救狗,怎么不去救人?” 《南方都市报》今日引用网友言论,称还有一些参与救狗者正在怀疑乐宠和上善基金有“贪功”之嫌,因为“当时现场很乱,是有动物保护协会和义工团的人在收钱,但也没说是借钱还是募捐,可能是留名的就算借款,没留名的就算募捐了。”一篇反思帖《救狗24小时》得到摘录,作者承认当时“情感大于理智”:“当时微博上流传的是这车狗有很多宠物狗……后来发现,整车的狗里除了网络上的那只小哈士奇以外几乎全部是土狗……这些狗如何安置?这样的狗收养几率有多大?这些狗存活几率有多大?没有人愿意去面对500条狗的未来。” 除这些讨论外,亦有媒体重点探讨动物保护主义。腾讯“今日话题“栏目昨天主持“有关吃狗肉的虚拟辩论”,提供五轮观点交锋。《东方早报》今发表评论《动物保护主义不应是偏好》,称“本来占据道德优势的动物保护主义,以这个事件为标志,在某种意义上已陷入合法性危机”。《南方都市报》亦刊专栏文章,建议“狗是狗非面前,请淡定”:“作为个人,我希望法律能有所作为,对狗权给予特殊关照。不过我也知道,其中将牵涉极为复杂的伦理和文化习俗问题,短期内无望解决。当此之际,爱狗者与普通人最好各退半步,多一份理解和容忍,淡定些。” 另一些评论员赞扬救狗者的善良一面,如《长江商报》所说的“过可议,情可悯”。在这500只狗原本要命丧厨房的吉林,《新文化报》今天发表评论,称赞双方的交涉与碰撞可普及常识、巩固多元价值理念,同时对救狗者的“偏激行为”表示理解:“因为不如此就不足以引起公众的关注。” 相关日志 2011/04/18 — 南都社论:身陷丑闻,中石化以何自证清白 (0) 2011/04/16 — 上海红十字会通报高额餐费事件称非救灾救助款 (0) 2011/04/17 — 一顿饭吃掉9859元,捐款到了谁的餐桌上? (0) 2011/04/15 — 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万元餐饮发票曝光 (1) 2011/04/14 — 南方日报: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巨额公款购茅台拉菲 (0)
阅读更多发布者Peetry | 4 月 16, 2011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4月15日,一张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的餐饮消费发票出现在微博上,根据发票显示,收款单位为上海慧公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付款单位为卢湾区红十字会,消费金额则是9859元。网友们都高呼“震惊”,这张发票也被转发了几万条。 个人吃一顿饭花多少钱关我们个屁事,但公款消费百姓有权监督。作为公款消费,一顿饭到底能吃多少才算多?卢湾区红十字会的这一顿饭不算多,我可以肯定地说,因为我听说我周围的单位也有过这样的餐费报销单,当然,只能是听说,我拿不出凭据。要常常听到各地住京办或去北京办事的请客,一万二万是小儿科。算算也是,一桌饭局,喝二三瓶茅台不算多,就得五六千,红酒拉菲的价格在几千到几万不等,再加上鱼翅鲍鱼的,一二万就是小数字了。所以,一顿饭吃个几万元的例子太多了,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的一顿饭吃了9859元不算多,再多算个凤毛麟角。 我想要关心的是谁在吃这顿饭,本次活动系卢湾区红十字会与相关企业协会商洽工作的公务活动,参加人员17人,可想而知,初了企业人员以外,应该是卢湾区红十字会的头头脑脑了。据报道说是超过了人均150元的标准。这个标准是谁定的?合理吗?如果照此类推,省市一级的标准是多少?中央又是多少? 请看看我们百姓平常在吃多少,企业工人一般就餐的标准在5元左右,农民工的中餐是4-6元,街头快餐也是10元一份。一些基层单位的食堂工作餐也在5—10元之间。哪怕与发达国家比较,就说日本吧,算是发达了吧!一顿饭也就30—60元之间。所以说一对比,问题就出来了,什么叫差距?这就是!什么叫三六九等,在这里就体现出来了!人均150元的标准对比百姓的吃饭标准是高得离奇了。 为什么要定标准,就是每天逼你吃这样多,如果你吃饭少于本级别的规定费用,吃少了,那是你活该!如果你吃多了,虽然说不报销,但是,政府不报销,总有人报销,估计你一说出口,那些拍马屁者、趁机行贿者早已把单给买了。现在看来,如果国家财政支出每人每天150元吃饭费了,那么以此类推,全国有多少政府公务人员,一年的吃饭费用该用多少啊!如果这样,那还谈勤俭节约?纯属无稽之谈! 经常听到朋友议论,现在的酒店包厢难订,稍微迟一点,包厢就没得订了,可见酒店生意的兴旺,真不知是谁促进了餐饮消费。其实只要稍微观察一下就明白了,开个会吃一顿,搞个活动吃一顿,一年不知有多少个节日,逢节吃一顿,下级请上级,同级请同级,客商请业主,等等,一些官员或办事员的“应酬”多得难以统计。所以啊,吃喝之风是越来越盛行了,不知要到何时才能刹得住。 卢湾区红十字会应该是个慈善机构,本应以慈怀,以善为本,可是他们吃掉了捐助者的钱,吃掉了人们的爱心,哪有一点慈心,哪有一点善意可言。 – 东方网:上海红十字会通报卢湾高额9859元餐费调查及处理情况,称资金渠道为工作业务经费,并非救灾救助款。已责成超过接待标准部分的7309元由个人承担,并全市系统内通报批评。——根据中国国情,红十字会应该改名为“黑十字会”,谁再给他们捐款,谁就在抹黑慈善。 – 杨仲南:国人对红十字会的要求有点象美国人对他们的政府,你的全部经费都来自于民间,你凭什么奢侈消费? //@lao_shan:我理解作为民间组织,红十字会的工作业务经费也应是从捐款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出来的。 // @薛蛮子 :没有监督谁敢信你。敢负责任把所有招待款公开一下! // @富敏荣律师 :赞同! – 礼拜5:公司地震全款去过红黄浦区红十字会,一本本子,手写自己的单位或个人名字,全款数额,联络方式。结束给你一张统一的奖状。手写?我手写以后你工作人员再录入电脑?还是一本本子写满了就直接扔进柜子了事再打印一张新的表格?你们的工作流程?随意到超过我等普通公民的想象! – @骆海涛:我觉得中国红十字会的招聘广告可以改为:膳有善报。——意为用膳有善款来报销。继“善款膳用”后,多位朋友作了极富想象力的评语:用心办膳事、能有膳后、膳莫大焉、善始膳终。加油接力! – 小兵冲锋:上海红十字会通报高额餐费事件:非救灾救助款 ———— 这个调查结果早就想到了,你想啊,红十字会不是傻瓜啊,如果把真实情况报出来,那以后谁还来捐款啊,没人捐款,他们以后吃什么,喝什么啊?所以干脆瞒下去,干脆把那几个去慧公馆吃饭的人也包庇起来。大家乐呵呵。。不过我是真不相信红十字会了! – @连岳:中国红十字会的最新募款口号:我们一定会善款膳用! – @徐小平:红十字会的钱是从社会募集来的,它公开账目是最应该做的事情。如果要政务透明,就从这里开始吧。 – @五岳散人:通观上海红十字会对于其属下卢湾区红十字会天价饭费的声明,除了推诿卸责以及把工作经费当做借口之外,只是退款了事,而对责任人没有任何惩戒措施。由此我个人建议,从现在开始,在红十字会没有公开所有账目让社会监督、以及不处理此事当事人之前,对其活动不捐、不理、不传播。 – 邱铭钧:他们的工作经费从何而来?简单退款了事?无奈啊,或许是又一个契机,//@徐小平:红十字会的钱是从社会募集来的,它公开账目是最应该做的事情。如果要政务透明,就从这里开始吧。 – @张泉灵:【 如果再往下查 】 如果再往下查,中石化也许会告诉你,百万元买茅台的仅广东分公司一家,而且只买过一次。如果再往下查,上海红十字会也许会告诉你,近万元的饭只吃过一次,而且还不是捐款。如果在往下查,中国移动也许会告诉你,动手脚的单据只有一张,而且是程序出错。其实没有如果,会往下查吗? – @谢思敏x:这个不难,反正不受纳税人监督,也不用公开,就像中石化天价酒,红十字会聚餐一样。 //@倪建达:呵呵!感觉政府最困难的是如何让这些增长的收入不明不白地花掉! – @朱春阳FDU :这么敏感的单位,很容易引起大家的关注与愤怒。其实,这事并不仅仅在红十字会会发生。而且,红十字会开支也是行政拔款,而不是善款随便花,收支两条线的。红会之问题在于没有特别制度区别于其他部门,或者说真把自己当成其他部门了,肆无忌惮可不是人人可享用的特权。 – 随口乱说:上海红十字会暴露了!有人说现在连红十字会也黑了,要我说现在没有不黑的国有机构,只是它们还没暴露!处理的方法居然是补齐超出部分的差额!呵呵,我们真的相信只有上海有问题,而且它们也是第一次,并且以后不会再犯了! – 吴海涛185:能否解释一下这个“工作业务经费”从哪里来的?每年有多少?这些经费为什么不能压缩下来给救灾救助款?如果是那些其他行业公款吃喝大家也都习惯了,连红十字会这样纯洁的组织都这样了以后大家谁还相信它?这样的人适合作这个工作吗???!!! – 谷溪:刚和@张永璟 老师聊天时突然想到,以我在体制内生存的这半年经历来看,官员之各种荒谬,在体制内都能找到理由去解释。外人看到体制内人士的各种荒腔走板,恰是体制本身聪明所在。以红十字会公款吃喝为例,一顿饭17个人花掉9000元绝不算最贵,只是档次稍高的请客而已,这个价格买不了几瓶茅台。 – @覃彪喜:新闻解毒【北大校长回应会商:社会应对制定者宽容】那谁来对思想偏激的人宽容?【中石化开3场会查内鬼】不是查内鬼,而是鬼内查。【上海红十字会:餐费并非救灾款】当我得知某红十字会按行业惯例买40万救灾物资开100万发票,我就无神论了。因为假如真有上帝,一定会派凤姐和芙蓉去把这些混蛋轮奸致死。 – CathyXie的小窝:七千元是超出规定的部分,那就是两千元一顿饭是符合红十字会的规定的,一个所谓的慈善机构都可以这么豪,咱真是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国家! 相关日志 2011/04/16 — 上海红十字会通报高额餐费事件称非救灾救助款 (0) 2011/04/15 — 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万元餐饮发票曝光 (1) 2011/04/14 — 上海松江九亭城管暴力执法引发骚乱 (0) 2011/03/29 — 21世纪经济报道:上海政坛新现象:世博官员屡获重用 (0) 2011/03/21 — 上海多区出现异味 环保局:空气中有含硫化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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