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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 | 中国再次审议境外NGO管理法草案 有望通过

北京——中国官方新闻社周一报道,中国距离一项新的立法越来越近,该法将严格控制数以千计的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报道称,官员们有望快速通过该法案目前的版本,使之成为最终版本。 外国政府和非政府机构曾对该法案更早的两个版本进行谴责,表示其措辞暗示中国政府将此类组织看作潜在的犯罪组织。批评者表示,该法案提出的限制将导致这些组织减少在中国进行的一些重要工作,比如法律援助和宣传法治的项目。 去年9月,白宫曾发布一份声明,对这部法案可能会“进一步缩小中国公民社会的空间”表示担忧。美国官员呼吁中国政府取消这项立法,或对其内容做出大幅修改,还希望中国能对其他几部涉及面非常广的安全法规草案做出修改,因为这些法规会限制和阻碍境外组织在华运作,包括商业运营。 有可能成为最终版本的第三版草案没有对外公布,进行公众审议。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周一的一篇报道表示,该草案已提请有权批准共产党政策的人大常委会审议。报道称,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表示,该草案已经经过两次审议修改,将在本周四结束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投票。新华社表示,相比于第二版,第三版做出了一些修改,减少了一些限制。比如文中称新草案将允许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设立不止一个代表机构。但数量和地点需要得到监管机构批准。此外,据新华社描述,目前版本要求这些组织披露财务细节,并向社会公布它们资助的所有活动。从第一版开始,该法案中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最严厉限制在于,每个组织必须在公安机关登记,必须找到一家愿意为该非政府组织所有在华活动承担责任的中方正式合作机构。 官方报纸《环球时报》的一篇报道显示,有关将境外组织置于警方监管之下的条款可能会在最终版本中予以保留。这将对7000多家在华运作的组织产生影响。新华社表示,新版本有一个显著的改变在于具体指出了哪些组织会受到这项法规的监管。据新华社报道,新草案显示该法规将适用于“基金会、社会团体、智库机构”等组织。而与学术机构、学校和医院等开展交流合作,则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之前版本提出批评的人士表示,草案的措辞太过宽泛,所有试图在中国开展工作或活动的外国大学或教育机构,都会受到这一新法规的制约,要接受警方监管。新华社的报道表示情况并非如此,但其措辞比较模糊。 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研究中心(China Center at Yale Law School)资深研究员杰里米·L·道姆(Jeremy L. Daum)周一在中国法律问题翻译博客(China Law Translate blog)上撰文表示,新华社的措辞“让中外组织必须自己猜测什么样的活动属于受监管范围。”道姆还表示,从新华社的概述看,新草案甚至会赋予警方更多权力,对境外非政府组织进行监管,其范围超过了前两个版本中所建议的随时对办公地点进行搜查,对所接受资金进行限制,取消其活动和撤销登记等。据新华社报道,目前的版本显示,警方有权“约谈”境外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安全官员长久以来一直可以这么做,但这项法规将明确授予他们这种权力。此前,中国没有相应的法规可以让境外非政府机构在官方进行登记,这迫使许多组织不得不在法律的灰色地带运作。多名法律专家曾表示,中国应该制定此类法规。但这些专家也表示,将监管和登记此类机构的权力交给公安部,有些说不通。他们表示,民政部才是更合适的监管机构。黄安伟(Edward Wong)是《纽约时报》北京分社社长。欢迎在Twitter上关注黄安伟@comradewong 。Kiki Zhao对本文有研究贡献。翻译:纽约时报中文网点击查看本文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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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 | 中共中央决定给予郭伯雄开除党籍处分

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 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郭伯雄组织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给予郭伯雄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严重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2015年4月9日,中共中央依照党的纪律条例,决定对郭伯雄进行组织调查。经查,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方面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贿赂,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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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谈网 | 华邮社论北京对权力的贪得无厌

(博谈网记者欧阳剑编译报道)《华盛顿邮报》于7月4日发表了社论,社论称中国共产党为了保证党的利益高于一切,对所有它认为有可能威胁其权力的组织进行控制,进而铲除,而不管这些组织对中国人民给予的好处和帮助。以下为原文译文。定义中国的共产主义的特征之一就是党的领导人对维持权力垄断、消灭任何竞争对手的强悍决心。北京的老板们已经基本上放弃了共产主义作为其经济理论,并采用了资本主义,但是,当涉及到对权力的掌控时,他们却寸步不让。然而,现实情况是,北京根本就无法满足其公民的所有需求,一直以来非政府组织(NGO)做了大量的工作。在过去二十年当中,各种非政府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很多是由国外资助的,帮助满足中国人民的医疗,商业,环保以及其他需求。虽然,北京通常拒绝这些组织正式注册,但是他们在一种法律的灰色地带,一直在运作着。现在,北京提出了一个法律草案,可能消灭这些海外资助或民间资助的组织。该法律要求所有的非政府组织通过中国的安全警察的审批,要求他们找到一个正式的政府机构作为“赞助人”,并对它们施加侵犯性的检查、控制和雇人规定。不遵守这个法律可能会带来刑事处罚。该法律草案用了一个很含糊其辞的方式给了安全警察广泛的酌情权。几乎所有的组织都可能成为目标。“纽约大学”法学院的美国-亚洲法律研究所Ira Belkin(艾拉·贝尔金)和Jerome A. Cohen(杰罗姆·科恩)最近写道:“即便是哈佛大学教授的一个讲座,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的一个艺术展览,红十字会的慈善或人道主义救灾的一个行为,一个运动竞赛,高中军乐队的一个表演,或给中国学生发放的一个奖学金,都可能属于这个法律的管辖范围,只要该活动由(或代表)外国的非政府机构在中国举行的话。”正如《华盛顿邮报》的Simon Denyer上个月报道的那样,该草案已经引起了美国和欧洲商业社区的反对,他们担心这会限制外国的行业协会,大学和科技机构,以及其他实体。该法律草案似乎反映了习近平从当代中国清除西方思想和价值观的意愿,这个主题已经通过2年前流传的被称为“9号文件”的长长的党内备忘录而展现。习近平的行动反映了一种偏执思想,即非政府组织有可能作为某种“第五纵队”成为威胁,或可能成为破坏党对权力掌控的颠覆力量。这是在中国和其它地区的专制老板们陈旧而又过时的恐惧。俄罗斯总统普京也采取了严厉手段,称NGO是“外国代理人”。如果习近平和其同伙剥夺了中国人民获得这些组织帮助的机会,那么首先和根本上受到伤害的就是中国人民。但是,这似乎符合了党只关心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一贯作风。原文China’s insatiable appetite for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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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议】那些年我们说过的谎话

@共青团中央:【必看!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新版MV】每个人的心中,都有那首少先队队歌的旋律,都有一段关于红领巾的回忆。6月1日今天,为了这首歌,迟浩田、邓中翰、孙泽洲、姚明、杨威、吴京、董浩、鞠萍、月亮姐姐来了,韩庚、TFBOYS经典翻唱。时光穿梭,理想不灭,旋律不变,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视频地址 以下为数字时代编辑摘自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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