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自杀

从某政协委员为高官“维权”说起

从某政协委员为高官“维权”说起 作者:应学俊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2-3-9 本站发布时间:2012-3-9 12:34:22 阅读量:463次   每年“两会”,雷人雷语总是不少,难怪,面对穷追猛打的媒体记者,说话是来不及打稿子的,于是急不择言中就可能把心底里最“原生态”的东西带出来。然而这很可贵,因为判断一个人的主要方法有两个,一曰听其言,二曰观其行。在短暂的几分钟里,语言也是可以勾勒出一个人的心态的。   高官的权益受到“侵犯”了?需要全国政协委员宗立成见义勇为挺身而“维权”?还真有这么回事。今年3月3日,全国政协开会前,全国政协委员宗立成(山东)被记者围住了。下面是笔者根据视频记录的宗立成与记者的对话,他真的为官员、高官“维权”了:   有记者问:“官员把子女和老婆都送到国外去……?”(后面听不清,估计是问宗立成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宗立成愤愤然了:“你不要去抠是不是官员,我觉得那是公民的权利,他就是官员,他和一个普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都是平等的。如果是工人或是一个普通的公务员把子女送出去了,就无可非议,如果他是一个官员,一个高官把子女送出去了,就要受到非议,这是不公平的。——我虽然这么说,我可不是高官啊,我可不是在为高官说话。我是在给社会一个公平(的解读),你不要研究大领导把孩子送出去学习了,这没有错,这没有错,啊,这是他的选择,甚至是他子女的选择,……”   呵呵,我们的委员同志现在记起了“平等”和“公平”了,真可谓“荣辱与共、肝胆相照”啊。可是他该想想,此言差矣——   其实,宗立成应该懂得,正是我国没有就“官员收入财产公示制度”立法,普通民众对官员的收入、财产一无所知,才会有那些议论或曰“非议”。假如官员的收入、财产都公示了,接受监督了,证明他们及其家属的收入、财产都是合法合理所得,民众还会有那些所谓“非议”吗?   同时,宗立成还应当懂得:一方面,官员与普通公民的基本人权当然是平等的;但另一方面,官员由于是人民的“公仆”,他在享受了普通公民许多享受不到的优厚待遇和特权的同时,他还比普通公民多了其它方面的义务。在目前贪腐成风的情况下,公民对官员送子女出国留学,对其经济来源有所质疑,这奇怪吗?这需要愤愤不平而要讨公道吗?   宗立成大概忘了,官员、高官有接受公民质疑的义务。须知,一个在英美国家留学的青年,平均每个月费用大约是2.5万元~3.5万元不等(往返机票等费用除外)。笔者咨询过一位送孩子在英国求学的家长,他确切地告诉我,七七八八,平均每年需费用45万元左右。据说,省部级官员的月工资大约万元左右,那么即使夫妻二人都是省部级廉洁的高官,又如何长期负担得起这样的费用呢?百姓对此有所质疑即使“非议”奇怪吗?——诚然,官员的配偶如果是经商办企业或是律师什么的,也许就没有什么困难了(不过,我们也看到中纪委有这样的规定:“省(部)、地(厅)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等等限制)。这时,如果“官员收入财产公示制度”立法了,公示了,百姓的疑惑自然也就没有了。公开、透明有时既是反腐、监督的利剑,也是保护官员合法权益的不受“非议”和责难的保障。难道不是吗?   笔者很奇怪,宗立成这时记起了官员与百姓的“平等”了——可是宗立成是否还记得,官员尤其是高官,不论因私因公出门坐公车,甚至家人也跟着坐,这里有平等吗?官员经常公款吃喝,喝茅台抽高档烟,每一次都是“工作需要”吗?这与百姓平等吗?官员因级别不同而享受的住房、保姆、警卫等等,这也与普通公民“平等”吗?官员尤其是高官外出常常前呼后拥,被呵护备至,这与公民平等吗?某些高官的子女、家属外出旅游甚至也有警车护卫,这与普通公民平等吗?公民对官员、高官送子女(记者还提出包括官员的配偶)出国有所质疑,有何过分?官员做出解释说明不就结了?需要宗立成如此愤愤不平挺身出来为他们“维权”吗?   君不见,香港特首曾荫权因为透露卸任后会在深圳租房居住,媒体调查后得知他的“租住房”月租为6万(一说8万),于是引起诚信危机,港民怀疑特首哪来那么多钱“租住”豪宅。同时,曾荫权因接受富商宴请、乘富商的私人飞机、游艇游览,也引起了港民的质疑,弄得曾荫权含泪解释,并希望港民不要失去对香港政府廉洁的信心。而下一届特首候选人唐英年,特首还没当上,就因自己的住宅装修过于豪华涉嫌“违建”而遭到媒体记者开吊车从高处拍摄内部情况,而唐英年也向公众致歉,承认“违建”并将改正。   ——窃以为,宗立成如在香港,是不是也要为他们大大地鸣不平呢?——照宗立成的“官员应与百姓有平等权利”的逻辑,笔者认为宗立成也许要说:“这太不公平啊,特首也是公民嘛,普通公民可以自己花钱建别墅,特首难道连租房的自由也没有吗?唐英年难道没有装潢住宅的自由吗?我们有些有钱人不是也自己建豪华别墅吗?官员为什么就不行呢?有证据说明他们是用赃款享受的吗?这些民众太不像话,官员难道就低人一等吗?租房住还要受到港民‘非议’,这太不公平,这个‘官’还有什么当头?”呵呵,然而,香港的公民硬是不依不饶,甚至开吊车来到唐英年“违建”装修的豪宅,从高空拍摄内里的情形。按宗立成的逻辑,这也真是“太不像话”太不“公平”了。   可是,宗立成忘了,官员就是时时刻刻都要接受人民的监督,要禁得起人民的监督,要回答人民的质询。如果觉得这样很不舒服,那么很简单,就别当这个你认为倒霉的“官”。香港正因为做到了这一点,所以香港官员的廉洁指数数年来在世界排名前12位,而中国大陆一直徘徊在72位左右。   宗立成想想,从民主监督的意义上讲,那样挺身而出为官员、高官“维权”,于是想堵住民众的口,是不是大错特错了?我们政协中的民主党派、社会“贤达”就是这样与官员、高官“荣辱与共、肝胆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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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李庄事件”真实经过

    李庄按:下面,就是马晓军律师在我出狱前(2010年2月16日)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的李庄事件背后的黑幕,一位国际刑警看后,也后背直冒冷汗      第一部分:案发前后   09年11月22日晚七时许,我与李庄到达重庆,龚刚华的司机王Y把我们接到五洲大酒店,没多久龚刚华来了,他对我们说稍后一个本地律师过来,此人以前在公安,和专案组的很熟。过了一会,吴JY律师到了,他透露了一些龚案消息:警方曾经两次移送到检察院,都被退回,这次不知为什么又起诉了,他拿出了一份通过内部搞来的《起诉意见书》让我们看,还神秘嘱咐,注意保密。这次谈话约凌晨一点结束。   23日早餐后,我们来到重庆一中院,书记员告知正在开会,让我们各自报出手机号码,进行登记,然后让回去等通知。李庄告知我,办理涉黑案子都是这样,是为了监听。下午四时许,我们接到书记员来电,通知第二天过去。   中午,我、李庄、吴JY、龚刚华、龚云飞、王Y、曾L、袁J一起在五洲大酒店吃饭,席间我们看到了央视关于龚案的报道。电视画面中,龚刚模被两个警察架着,走路一拐一拐的,显然有伤,当时吃饭的几个人都看到了这些画面。(可调央视视频资料)   24日上午,我们再次来到一中院,向书记员递交了委托手续,复印该案案卷,但与新闻报道的龚案2200份证据,109本卷宗相差甚远,总计只有两公分厚。李庄当场提出质疑,书记员说检察院就移送了这么多,想复印其他案卷你们就去检察院(当时她对前来复印案卷的其他律师也都这样讲)。由于复印案卷的律师比较多,书记员让我们下午过来拿案卷,我们只拿了《起诉书》就回到了酒店。拿到起诉书,李庄边看边说:怎么这么多罪名啊,龚刚华没说实话,原来告诉我只有一把枪,三个同案。   第一次会见   24日下午一上班,我们拿到卷宗后,李庄向陈YP庭长申请延期审理,遭拒。之后,我们就前往江北区看守所。车上,李庄快速翻阅卷宗,让我把龚的口供单独找出来递给他,他拿过去和起诉书对照,当时,李庄看出有明显的诱供(详见龚案侦查卷),15时左右,我们来到看守所,告知必须有专案组陪同才能会见,李庄当时就急了,指责看守所说律师会见不被监视监听,12月7日就要开庭了,案子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你们公安无权限制律师会见,耽误开庭你们要负责等等。但无济于事,我们只好上楼找看守所领导和驻所检察官,但都没有找到。只好等待。专案组人员到来后,李庄与朱my律师又同他们争论,李庄的情绪很激动,大声斥责专案组,当时很多律师都在场,用手机进行了拍照和录像。最后,我们只好在警方监视下开始了第一次会见。   李庄先介绍了身份及委托经过。接着他问龚一些被抓经过和和审讯的情况,龚说:“6月份被抓,先关到南川看守所,8月份转到铁山坪民兵训练基地,11月22号才关在江北看守所。”李庄又说:那就是说,你前天才来到江北看守所,整个侦查、起诉两个阶段的半年时间都没有在这儿,你以前见过律师吗?”龚回答:没有。   李庄指着龚的口供问:“你口供中承认自己是黑老大,这儿有你的签字啊”。龚表情十分痛苦的说:“是我的签字,可我的口供都是他们事先编好后逼我签的,我要是不签字他们就打我、吊我。”   李庄指着身边的一位监视会见的警察问:“他打你了吗?”龚说:“他没有。”李庄再指另一位警察问:“他打你没有?”龚颤微微地说:“他、他没有打我,但打我的时候,他在场。”李庄仔细查看了龚两只手腕上的伤痕。   之后,李庄说:“开庭时我会申请法庭为你进行法医鉴定,申请延期审理。”龚说:“要是他们不同意怎么办?”李庄说:“如果那样,我就罢庭,不再继续辩护,法院就会休庭。”这时,站在身后监视的警察说:“你走了,法院可以指定其他律师啊,你以为你走了庭就不开了吗?”李庄转身对这位警察说:“法院指定的前提,是被告人没有委托律师。”于是,李庄让龚在委托书上写到‘拒绝人民法院为我指定其他辩护律师’,龚说不会写,李庄让我写好,让龚抄在委托书上。李庄还告诉龚:开庭时,我会提问你,你要大声的把被打的事情说出来,用肢体展现出来。说这些话时,警察就站在旁边,并没有制止我们。   这次会见,我用手写记录,李庄用电脑,抓我时,这些会见笔录都被公安扣押了。我向公安索要扣押清单,负责记录的警察叫陈MC没有给我。   这次会见大约有1小时左右,在会见过程中,李庄拿着樊奇杭的笔录就有关细节与龚核对。会见后,吴JY、龚YF开车过来接我们,之后,到陶然会馆吃饭,席间,龚刚华说:具内部消息,我们都被监控了,一定要小心,并且告知李庄:甚至你们都不能带着卷宗走出重庆,李庄非常不以为然。为电话保密起见,龚云飞还给了李庄几个新买的手机卡,让他联系案子时使用。   11月25日,我和李庄在酒店整理案卷没有出门。   第二次会见   通过阅卷,李庄将几十个有关疑问输入电脑,准备提问龚刚模,26日上午九点左右,我们第二次来到江北看守所,干警告知还得等专案组警察陪同,否则不让会见,李庄又和他们发生了激烈的争执。李庄上楼找看守所领导,看到了周副所长,周称这是公安局的命令,没办法。等到大约10点30左右,专案组才到,一同监视会见。李庄与龚谈话,我用手写记录,为了便于监听,防止我们和龚交头接耳,龚身后的警察还将其身后的椅子又往后挪了挪,加大了我们和龚之间的距离。   当着警察的面(就是在我“监视居住”期间,该警察曾经多次强行查我爱人的通话记录),李庄对龚说:“我看了从法院复印的案卷,你私藏枪支、行贿等都是事实,你肯定是有罪的,开庭时对于这些指控你必须承认。”龚说:“我承认我私藏过枪支,也行过贿,但是我的确不是黑社会的老大,也没有叫他们杀李明航啊。”   李庄说:“在你的口供中发现9月30日与10月8日的口供大部分是复制的,连其中的错别字、病句、标点符号、方言都一样,我把其中相同的地方都标出来了,这显然是电脑粘贴的,要是按笔录中的内容,你就是一个罪大恶极的人。”(详见龚案侦查卷)龚说:“我也知道笔录中的事大部分与我无关,都是他们事先编好笔录让我签字,我要是不签,他们就一直折磨我,我实在是被逼无奈才签的啊。”此时龚刚模的情绪有些激动,说话的时候都有些哽咽。   李庄问龚:“你说你被打、被吊了,他们在哪儿、用什么方法打你、吊你。”龚说:“当初抓我后,关在南川看守所,在那里没有挨打,从南川看守所转来后,当天就只在江北看守所办理了入所手续,一天没住,就把我拉到铁山坪民兵训练基地了,我是在那里挨打的……,吊了我八天八夜。”李庄惊讶地问:“八天八夜,那手腕不就物理性断裂了!”龚回答:“是在八天之内发生的。有时单手吊、有时双手吊。脚尖可以踩到电脑桌上,但脚跟够不着……吊我的叫彭w、打我的叫张k。吊的我大小便失禁,那些粪便顺着裤腿往下流,叫彭w的警察放我下来,令我手捧大便到卫生间,再脱下内裤擦地板,之后裸体继续吊我。刑警支队的一个姓何的支队长从门口经过,看到后还训斥彭W‘太不像话了,赶紧穿上衣服’,彭W放我下来,叫我穿上刚刚擦过地板的内裤,继续吊我。在铁山坪有一男一女两名医生一个姓王,一个姓唐,他们都为我治过伤。”   最后,李庄嘱咐龚:“将来开庭时,知道的就知道,不知道的就回答不知道,不要怕”此次会见大约有1小时左右。   12月2日上午,李庄电话中说,30号那天重庆一中院陈YP打他电话,希望庭前沟通,北京律协也督促他开庭前与法官交流一下,李庄答应他们最迟12月2日晚到重庆。   遵照北京律协的指示以及陈YP庭长的邀请,我们于12月3日上午9点多,来到了重庆一中院一个会议室。在场人员有我、李庄、陈YP庭长、李副院长、张H法官和另外一位领导。李副院长要求我们配合12月7日龚案的庭审,确保审判顺利进行。李庄说以下几点:没有证据目录;不能合法会见;起诉书缺页;口供之间,标点符号、错别字、方言雷同(详见侦查卷);复印的案卷与报道的情况相差甚远等重大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我们怎么配合啊。并简单举例了他在辽阳市代理朱LY涉黑案因不能合法会见而导致延期开庭的案例。这期间,李庄言辞激烈,情绪有些激动。后来,书记员又给我们复印了证据目录,补上了起诉书缺页,领导们承诺一定协调有关,尽量保证律师的合法会见,同时声称,看守所不属于我们管。此次谈话一直进行到中午近一点了。临分手时,李庄问:12月7日的庭审还能否进行,法院要我们回去等通知。直至晚上11点左右,李庄仍在给陈庭长打电话,陈庭长说领导正在开会研究,让我们继续等通知。   第三次会见   李庄嘱咐我,为了防备12月7日仍然开庭,我们必须做好开庭准备。4日上午,我们第三次来到江北看守所,又遇会见受阻,看守所仍然要求有专案组陪同,李庄当即电话陈庭长,如果还是监视会见,12月7日肯定不能开庭,陈答应马上协调,2分钟左右,陈庭长回电,你们现在可以不受任何监视的会见了。但看守所还是不理我们,声称法院指挥不了看守所。   一个小时后,专案组到来,我们开始会见,在会见室内外,都有专案组警察监视,此次,李庄与他们发生最为激烈的争吵,期间,李庄用手指着一个叫张K的警察说,你是重庆最大的冤假错案制造者……你已经是刑讯逼供的犯罪嫌疑人了……你将来要买单的……你出去!争吵中,进来一个年龄大的警察将张K替换走了,但张K仍然在门口往里面张望。   这次监视下的会见约1小时20分钟左右。我用电脑做的记录。   12月5日下午,吴JY来到酒店,他说:“我已经找到了为龚刚模看伤的医生”,李庄说:“你做做工作,看能不能让他们出庭作证。”吴家友说:他们还要在重庆混,不可能的。”李庄说:“那你能不能给我安排一下,我见他们一面。”吴家友说:“尽量吧,不知道人家愿不愿意见你。”   晚上九点左右,一中院书记员来电话通知7号不开庭了,开庭时间另行通知。当即,李庄对我和龚云飞说:赶紧收拾行李,我们很有可能被抓,这儿非常危险,咱们去成都,我们连夜开车上了成渝高速,李庄驾车,临行前,李庄还给一个记者通报了这里的危险。   12月6日凌晨一时许,我们到达成都,李庄的朋友为我们安排在凯宾斯基酒店。在酒店李庄分析龚案可能出现的后果:1、重庆方面抓律师。2、把龚案退回补充侦查。3、把龚刚模的名次往后移。4、……。他分析抓律师的可能性最大。   12月7日下午,李庄让我回重庆一趟,通知龚开庭日期有变,安慰他一下,顺便回酒店的房间看看,有无公安局去过的迹象。龚云飞也担心龚刚模被自杀、被躲猫猫等,我就和龚云飞包了一辆出租车回到重庆,在傍晚时分,我将起诉书复印件交给了李庄指定的记者。当晚,我仍住在五洲大酒店。   12月8日上午,龚云飞找了万贯律师所廖CQ律师,陪同我一起去看守所会见了龚刚模,我还让龚写了一份保证书,内容为:我保证如实回答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不自杀、不自残(抓我时该保证书也被公安扣押)。一是弥补以前会见笔录没有龚刚模签字;二是稳定他的情绪。下午,我和龚云飞一起乘动车返回成都。   12月11日上午,李庄接所里通知,要求尽快返京。   12月11日晚上,李庄来电告知我,他接到陈庭长的电话,说龚刚模情绪不稳,要求会见律师。因为14、15两天他在最高院开庭,他让我明天去会见龚刚模,并叫我先联系龚云飞,我给龚云飞打电话,始终未通,最后接电话的是龚云飞爱人,她说龚云飞被公安局带走了,我当即告知了李庄。   以上是我与李庄代理龚刚模案的真实经过,我也是这样向重庆市公安机关第一次陈述的,但他们根本不听,逼迫我在他们编好的笔录上签字。   对我的审讯   2009年12月13日我被重庆警方抓捕,当晚把我关押在北京朝阳区看守所(一夜未眠),14日10点左右,重庆警方押我飞往重庆,下飞机后,先对我照相,后来,向对付恐怕恐怖分子一样,给我戴上黑头套,把我弄上汽车,开了很长时间,我也不知他们要把我带向那里。   汽车停下,我被带到一个建筑物里面,后来才知道这里是江北看守所,到达看守所之后,他们马不停蹄的对我进行连夜审讯,时间一直持续到16日上午10点左右。在此期间,没有睡眠,吃一些监室里面的剩饭,专案组问我与李庄三次会见的过程,我说:“会见时你们在场,又有监控录像,干嘛问我啊。”审讯人员说:“我们有录像是我们的,现在是叫你说”。在长时间讯问无果的情况下,警方拿一沓材料给我看,并说这是根据监控的同步录音录像整理的材料。还让我看龚云飞的笔录,说他们都招了,给我施加压力,之后,又来了一位领导模样的人,旁边的人介绍:这是我们公安局政委,政委讲:其实你没有事,说完就放了你啦……。由于连续90余小时没有睡觉,神志不清,在加上他们的高压威胁等,我被迫在他们事先编好的笔录上签了字,他们还不让我修改。   他们还逼我给全国律协写一份致歉信,内容与吴家友的致歉信大概相同。同时承认“我没有对李庄的违法违纪行为予以制止”等等。   12月18日,警方提讯:“现在对你进行录像,这是你前几天的笔录,你看一下,一会录像就按这上面的内容说”。因为是他们编的,我很难记住,就说:“这么多东西我记不清楚。”他们说:“你先仔细看看,录像时我们会给你提示的。”就这样,在逼迫和提示下,对我进行了录像。   12月24日,警方提讯:“你爱人要求律师会见,我们的意思是免了”。由于十几天没有外界消息,我十分急迫的说:“请律师会见,是当事人的权利啊”。我们争执了很长时间,但最后他们还是逼迫我给爱人写了一封信,大致内容为建议她不要请律师会见了。   不愿意出庭作证的真相   李庄案一审开庭前的一天,警方再次来提讯,对我说:“隔壁屋里就是江北法院的法官,你过去就对他们说你不愿出庭作证就行了。”见到法官后,他们给我一份《出庭作证通知书》并给我做笔录,问我是否愿意出庭作证,虽然我内心想出庭作证,但由于害怕他们对我用刑,就违心的说了不愿意。但是,我要求法官在笔录上多写了一句:“详见三次会见笔录”这样我就回监室了。   没一会,专案组又把我从监室里提出来,严厉呵斥我:“你怎么回事,不是说好了,只说不愿意出庭就行了,干嘛说那么多啊,过去,重新写一份。”于是,他们又押我回去,法官又重新给我作了一份笔录,笔录内容大致为:没有受胁迫,不愿意出庭作证,该笔录内容属实,去掉了刚才“详见三次会见笔录”的内容。   第二部分     所谓被“监视居住”期间   2010年1月8日晚11点左右,专案组让我看手机新闻,对我说李庄已判两年半,你们肯定是有罪的,但是你还年轻,跟李庄不一样,所以我们准备对你进行监视居住,让你爱人过来陪你,你写一下保证书和悔罪书,我就按他们的要求写了。1月9日上午11点左右,警方把我带出看守所。   1月9日中午12时许,我被押解到一个居民住宅区,下午两点左右警方让我与爱人通话,她接到电话后,表示马上过来。但是两个小时后,在我爱人赶往重庆的路上,他们又表示不让我爱人过来了,在我的苦苦哀求下,他们勉强同意。事后,我爱人告诉我,她也哀求了警方很长时间。   10日凌晨一点左右,我爱人到达我所在的居民楼,刚进房间,我爱人的手机就被一个警察强行没收了,并严厉告知禁止跟外界联系,不要告诉外面这里的情况。   同日,警方逼迫我爱人写了在“监视居住”期间自愿陪同我的《自愿书》,大致内容为:在马晓军“监视居住”期间内,自愿陪同。同时,他们还叫我写了在“监视居住”期间申请警方保护的 《申请书》,大致内容为:在监视期间内,为了本人安全,申请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对我进行保护。如果不写,肯定就不让她在这里陪我了。   警察二班倒,每班三人,对我们夫妻进行24小时监控,不让回去,也不让我们单独行动,一切要在他们的控制之下。其中一班警察叫王J、刘ZY和一个姓邬的、另一班有匡W、陈MC、唐Y还有姓项的、姓郭的(有替换)。   1月13日晚上,张P、何JH两位领导来到看押我的地方,提出叫我爱人为我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不叫“监视居住”了,但实际上还是不让我们离开这个看押地,仍然保持目前状况,还是警方监控。我们问警方:“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们说:“因为李庄在看守所里‘咬’你,说为什么判了他而不判你。”(当时不知道李庄在法庭上保护我)我问那又怎样,他们说:“这样我们就能对外宣称你们办了取保候审离开了重庆,我们找不到你,把事情拖过李庄二审结束,李庄就咬不成你了。”我爱人说:“办了取保候审又不让我们走,那我们死到这里也没人知道,我们家人也不知道去哪里找。到时候,你们会拿出《取保候审决定书》推脱责任,我们不同意,如果办理取保候审,我们必须离开。”他们听后表示不同意。我说:“那你们逮捕我吧,我去看守所,那里安全,我要二审出庭作证。”他们说:“那这样你就会被提起公诉。”我说:“随便,判就判吧。”僵持很久后,他们放弃了此做法。负责监视的警察还买了些小吃安抚我们道:“这件事情过去了,不要再提了。”   1月22日晚七点左右,专案组又把我带到刑警队,拿出我以前的询问笔录,让我看一看、背一背,并告诉我一会儿去检察院就按询问笔录上的说。到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后,我见到一位姓冉的处长和一位女的检察官,他们挂的胸牌上显示是侦查监督处(后来知道他们都是李庄案二审的公诉人),我当时心里很是疑问:李庄都在二审期间了,怎么出来侦查监督处的人来询问我。他们对我进行了询问并做了笔录,最后他们让我在笔录上签字,我以他们无权对我进行询问为由拒不签字。   1月23日,在看押地,警方告知我因为昨天在检察院的笔录上我没有签字,故需要我再次去检察院做笔录并录像。这时一个姓刘的警察拿出我的询问笔录,让我详细背诵其内容,并跟我做情景演练,为再次去检察院做准备。对此,我和我爱人坚决反对,不跟他们配合。后来,江北分局局长何NP、李副局长、刑警队何JH、张P队长等多位领导来了,他们一起向我和我爱人施压,直到24日凌晨两点多,在巨大压力下,我被迫同意向检察院做虚假的陈述,并接受录像。   1月24日上午10点左右,刑警队的何JH拿出李庄的《悔罪书》让我们看,(当时没有发现藏头诗)内容与李庄在二审开庭时有关“认罪”的六段口述内容大概一致。姓刘的警察又拿出以前对我的询问笔录,让我背诵其内容,再次做情景演练,下午我被带到重庆检察院一分院,(其中有李庄二审出庭时一男一女两位检察官)他们给我做的笔录和录像,期间,由于身体不适,我还出去呕吐过一次。笔录主要内容是承认原来在公安机关的笔录属实。   同日,我爱人因工作急需回家,但专案组张P对我爱人说:李庄二审尚未开庭,你不能离开。我爱人只好向单位继续请假。   1月26日下午,警方两位领导来到看押我的地方,让我给高子程(李庄辩护人)通电话,并要求我按照他们事前起草的文稿来念,为此他们对我进行了多次的现场情景演练。文稿内容大致为:前几天我去检察院得知您在找我,我不愿出庭作证,我以前所说的是事实,我从网上看到对李庄案的评论很多,对我和我的家庭压力很大,因此不愿意出庭作证。实际上,我们根本也不能上网,根本不知道外界任何消息。   由于高子程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大家就一直等到傍晚,晚上七点左右,高子程将电话打过来,他们赶紧挂了电话,设置录音功能后让我再打给高,我和高子程进行了简单的通话,并被录音,因为通话时间比较短,未能按照警方提供的文稿来念,只是表示了不出庭作证,故警方又让我手写了一份不出庭作证的证明。   1月29日,刘姓警察开车带我到一中院,李庄案二审法官给我一份《出庭作证通知书》,并对我做了笔录,大致内容仍然是问我是否愿意出庭,我按照他们提前的警告,说了“不同意出庭作证”。   2010年2月2日晚10点许,我爱人因工作原因,经再三恳请警方,同意她可以先走,但我还是不能离开。我爱人临走时,警方给买了很多礼品,并亲自送到火车上面,后来听我爱人说:警察们直至盯着她乘坐的火车开走,才放心。   李庄终审宣判后,2月10日,警方让我缴纳3000元保证金,给我办理了取保候审,之后,警方出资给我买了机票,还为我购买了些土特产,送我登机。离开前,刑警队何JH支队长对我威胁道:马晓军,你是法律专家,你要知道出去后改变证言的后果。   在被秘密关押于居民小区的一个月期间,警方为了日后能够证明我们在被看押时是自由的,让我们跟他们出去逛街、吃饭、看电影。还带我去统景温泉区,并对我们进行拍照、录像,以显示我们非常愉快、轻松,实际上,对我们的监控寸步不离。   在看押期间,警方为了证明是我在重庆租了房子居住,与他们无关,还拿了一份租房协议书让我签字,协议中的租赁期限为2010年1月8日至2月8日,房主为刘晓东,地址为重庆市江北区建北三村35号2-1。可是,对我的《监视居住决定书》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北三村25号2-1不符,由于地址不符,我拒不签字,他们只好离开。我爱人发现一张《电费缴费通知单》,看押我们的实际地点为:重庆市江北区建北三村35号2-1。   以上是整个事件的真实始末,绝无半点虚假,此前或者此后如有与本次矛盾的陈述,均以本次证明为准。   马晓军   2010年2月16日   补充:   2011年2月初,张P通知我去重庆办理解除取保候审的手续,   2011年2月12日,我和爱人一起坐动车去的重庆,江北公安分局一名叫陈JS的警察(河北唐山口音)来车站接的我们,他首先问是否有记者找过我,我说没有。后来江北分局李副局长特意见了我,对我严肃的说:这个案子涉及到政治问题,你以后不要参与。   后来,在网络视频上看到李庄第二季开庭前,法庭外有打横幅的“群众”,有位女交警前去阻止,此时,一个男子上前对女交警耳语了几句,我忽然发现该男子就是看押过我的专案组警察,姓项,(在画面中戴眼镜、横跨背包、穿格子衣服,网络上有他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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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事件”真相记录

  下面转载的是李庄事件的真实记录。从中可以看出以打黑的高尚名义有可能干出黑打、制造冤狱的罪恶。在新世纪重复纳粹、斯大林、文革的侵犯基本人权、制造冤狱的罪恶,决不可姑息。否则,人人都难以幸免。   *******************************************      [李庄按]下面,就是马晓军律师在我出狱前(2010年2月16日)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的李庄事件背后的黑幕,一位国际刑警看后,也后背直冒冷汗!      “李庄事件”真实经过      第一部分:案发前后      09年11月22日晚七时许,我与李庄到达重庆,龚刚华的司机王Y把我们接到五洲大酒店,没多久龚刚华来了,他对我们说稍后一个本地律师过来,此人以前在公安,和专案组的很熟。过了一会,吴JY律师到了,他透露了一些龚案消息:警方曾经两次移送到检察院,都被退回,这次不知为什么又起诉了,他拿出了一份通过内部搞来的《起诉意见书》让我们看,还神秘嘱咐,注意保密。这次谈话约凌晨一点结束。      23日早餐后,我们来到重庆一中院,书记员告知正在开会,让我们各自报出手机号码,进行登记,然后让回去等通知。李庄告知我,办理涉黑案子都是这样,是为了监听。下午四时许,我们接到书记员来电,通知第二天过去。      中午,我、李庄、吴JY、龚刚华、龚云飞、王Y、曾L、袁J一起在五洲大酒店吃饭,席间我们看到了央视关于龚案的报道。电视画面中,龚刚模被两个警察架着,走路一拐一拐的,显然有伤,当时吃饭的几个人都看到了这些画面。(可调央视视频资料)      24日上午,我们再次来到一中院,向书记员递交了委托手续,复印该案案卷,但与新闻报道的龚案2200份证据,109本卷宗相差甚远,总计只有两公分厚。李庄当场提出质疑,书记员说检察院就移送了这么多,想复印其他案卷你们就去检察院(当时她对前来复印案卷的其他律师也都这样讲)。由于复印案卷的律师比较多,书记员让我们下午过来拿案卷,我们只拿了《起诉书》就回到了酒店。拿到起诉书,李庄边看边说:怎么这么多罪名啊,龚刚华没说实话,原来告诉我只有一把枪,三个同案。            第一次会见      24日下午一上班,我们拿到卷宗后,李庄向陈YP庭长申请延期审理,遭拒。之后,我们就前往江北区看守所。车上,李庄快速翻阅卷宗,让我把龚的口供单独找出来递给他,他拿过去和起诉书对照,当时,李庄看出有明显的诱供(详见龚案侦查卷),15时左右,我们来到看守所,告知必须有专案组陪同才能会见,李庄当时就急了,指责看守所说律师会见不被监视监听,12月7日就要开庭了,案子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你们公安无权限制律师会见,耽误开庭你们要负责等等。但无济于事,我们只好上楼找看守所领导和驻所检察官,但都没有找到。只好等待。专案组人员到来后,李庄与朱my律师又同他们争论,李庄的情绪很激动,大声斥责专案组,当时很多律师都在场,用手机进行了拍照和录像。最后,我们只好在警方监视下开始了第一次会见。      李庄先介绍了身份及委托经过。接着他问龚一些被抓经过和和审讯的情况,龚说:“6月份被抓,先关到南川看守所,8月份转到铁山坪民兵训练基地,11月22号才关在江北看守所。”李庄又说:那就是说,你前天才来到江北看守所,整个侦查、起诉两个阶段的半年时间都没有在这儿,你以前见过律师吗?”龚回答:没有。      李庄指着龚的口供问:“你口供中承认自己是黑老大,这儿有你的签字啊”。龚表情十分痛苦的说:“是我的签字,可我的口供都是他们事先编好后逼我签的,我要是不签字他们就打我、吊我。”      李庄指着身边的一位监视会见的警察问:“他打你了吗?”龚说:“他没有。”李庄再指另一位警察问:“他打你没有?”龚颤微微地说:“他、他没有打我,但打我的时候,他在场。”李庄仔细查看了龚两只手腕上的伤痕。      之后,李庄说:“开庭时我会申请法庭为你进行法医鉴定,申请延期审理。”龚说:“要是他们不同意怎么办?”李庄说:“如果那样,我就罢庭,不再继续辩护,法院就会休庭。”这时,站在身后监视的警察说:“你走了,法院可以指定其他律师啊,你以为你走了庭就不开了吗?”李庄转身对这位警察说:“法院指定的前提,是被告人没有委托律师。”于是,李庄让龚在委托书上写到‘拒绝人民法院为我指定其他辩护律师’,龚说不会写,李庄让我写好,让龚抄在委托书上。李庄还告诉龚:开庭时,我会提问你,你要大声的把被打的事情说出来,用肢体展现出来。说这些话时,警察就站在旁边,并没有制止我们。      这次会见,我用手写记录,李庄用电脑,抓我时,这些会见笔录都被公安扣押了。我向公安索要扣押清单,负责记录的警察叫陈MC没有给我。      这次会见大约有1小时左右,在会见过程中,李庄拿着樊奇杭的笔录就有关细节与龚核对。会见后,吴JY、龚YF开车过来接我们,之后,到陶然会馆吃饭,席间,龚刚华说:据内部消息,我们都被监控了,一定要小心,并且告知李庄:甚至你们都不能带着卷宗走出重庆,李庄非常不以为然。为电话保密起见,龚云飞还给了李庄几个新买的手机卡,让他联系案子时使用。      11月25日,我和李庄在酒店整理案卷没有出门。      第二次会见      通过阅卷,李庄将几十个有关疑问输入电脑,准备提问龚刚模,26日上午九点左右,我们第二次来到江北看守所,干警告知还得等专案组警察陪同,否则不让会见,李庄又和他们发生了激烈的争执。李庄上楼找看守所领导,看到了周副所长,周称这是公安局的命令,没办法。等到大约10点30左右,专案组才到,一同监视会见。李庄与龚谈话,我用手写记录,为了便于监听,防止我们和龚交头接耳,龚身后的警察还将其身后的椅子又往后挪了挪,加大了我们和龚之间的距离。      当着警察的面(就是在我“监视居住”期间,该警察曾经多次强行查我爱人的通话记录),李庄对龚说:“我看了从法院复印的案卷,你私藏枪支、行贿等都是事实,你肯定是有罪的,开庭时对于这些指控你必须承认。”龚说:“我承认我私藏过枪支,也行过贿,但是我的确不是黑社会的老大,也没有叫他们杀李明航啊。”      李庄说:“在你的口供中发现9月30日与10月8日的口供大部分是复制的,连其中的错别字、病句、标点符号、方言都一样,我把其中相同的地方都标出来了,这显然是电脑粘贴的,要是按笔录中的内容,你就是一个罪大恶极的人。”(详见龚案侦查卷)龚说:“我也知道笔录中的事大部分与我无关,都是他们事先编好笔录让我签字,我要是不签,他们就一直折磨我,我实在是被逼无奈才签的啊。”此时龚刚模的情绪有些激动,说话的时候都有些哽咽。      李庄问龚:“你说你被打、被吊了,他们在哪儿、用什么方法打你、吊你。”龚说:“当初抓我后,关在南川看守所,在那里没有挨打,从南川看守所转来后,当天就只在江北看守所办理了入所手续,一天没住,就把我拉到铁山坪民兵训练基地了,我是在那里挨打的……,吊了我八天八夜。”李庄惊讶地问:“八天八夜,那手腕不就物理性断裂了!”龚回答:“是在八天之内发生的。有时单手吊、有时双手吊。脚尖可以踩到电脑桌上,但脚跟够不着……吊我的叫彭w、打我的叫张k。吊的我大小便失禁,那些粪便顺着裤腿往下流,叫彭w的警察放我下来,令我手捧大便到卫生间,再脱下内裤擦地板,之后裸体继续吊我。刑警支队的一个姓何的支队长从门口经过,看到后还训斥彭W‘太不像话了,赶紧穿上衣服’,彭W放我下来,叫我穿上刚刚擦过地板的内裤,继续吊我。在铁山坪有一男一女两名医生一个姓王,一个姓唐,他们都为我治过伤。”      最后,李庄嘱咐龚:“将来开庭时,知道的就知道,不知道的就回答不知道,不要怕”此次会见大约有1小时左右。      12月2日上午,李庄电话中说,30号那天重庆一中院陈YP打他电话,希望庭前沟通,北京律协也督促他开庭前与法官交流一下,李庄答应他们最迟12月2日晚到重庆。      遵照北京律协的指示以及陈YP庭长的邀请,我们于12月3日上午9点多,来到了重庆一中院一个会议室。在场人员有我、李庄、陈YP庭长、李副院长、张H法官和另外一位领导。李副院长要求我们配合12月7日龚案的庭审,确保审判顺利进行。李庄说以下几点:没有证据目录;不能合法会见;起诉书缺页;口供之间,标点符号、错别字、方言雷同(详见侦查卷);复印的案卷与报道的情况相差甚远等重大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我们怎么配合啊。并简单举例了他在辽阳市代理朱LY涉黑案因不能合法会见而导致延期开庭的案例。这期间,李庄言辞激烈,情绪有些激动。后来,书记员又给我们复印了证据目录,补上了起诉书缺页,领导们承诺一定协调有关部门,尽量保证律师的合法会见,同时声称,看守所不属于我们管。此次谈话一直进行到中午近一点了。临分手时,李庄问:12月7日的庭审还能否进行,法院要我们回去等通知。直至晚上11点左右,李庄仍在给陈庭长打电话,陈庭长说领导正在开会研究,让我们继续等通知。      第三次会见      李庄嘱咐我,为了防备12月7日仍然开庭,我们必须做好开庭准备。4日上午,我们第三次来到江北看守所,又遇会见受阻,看守所仍然要求有专案组陪同,李庄当即电话陈庭长,如果还是监视会见,12月7日肯定不能开庭,陈答应马上协调,2分钟左右,陈庭长回电,你们现在可以不受任何监视的会见了。但看守所还是不理我们,声称法院指挥不了看守所。      一个小时后,专案组到来,我们开始会见,在会见室内外,都有专案组警察监视,此次,李庄与他们发生最为激烈的争吵,期间,李庄用手指着一个叫张K的警察说,你是重庆最大的冤假错案制造者……你已经是刑讯逼供的犯罪嫌疑人了……你将来要埋单的……你出去!争吵中,进来一个年龄大的警察将张K替换走了,但张K仍然在门口往里面张望。      这次监视下的会见约1小时20分钟左右。我用电脑做的记录。      12月5日下午,吴JY来到酒店,他说:“我已经找到了为龚刚模看伤的医生”,李庄说:“你做做工作,看能不能让他们出庭作证。”吴家友说:他们还要在重庆混,不可能的。”李庄说:“那你能不能给我安排一下,我见他们一面。”吴家友说:“尽量吧,不知道人家愿不愿意见你。”      晚上九点左右,一中院书记员来电话通知7号不开庭了,开庭时间另行通知。当即,李庄对我和龚云飞说:赶紧收拾行李,我们很有可能被抓,这儿非常危险,咱们去成都,我们连夜开车上了成渝高速,李庄驾车,临行前,李庄还给一个记者通报了这里的危险。      12月6日凌晨一时许,我们到达成都,李庄的朋友为我们安排在凯宾斯基酒店。在酒店李庄分析龚案可能出现的后果:1、重庆方面抓律师。2、把龚案退回补充侦查。3、把龚刚模的名次往后移。4、……。他分析抓律师的可能性最大。      12月7日下午,李庄让我回重庆一趟,通知龚开庭日期有变,安慰他一下,顺便回酒店的房间看看,有无公安局去过的迹象。龚云飞也担心龚刚模被自杀、被躲猫猫等,我就和龚云飞包了一辆出租车回到重庆,在傍晚时分,我将起诉书复印件交给了李庄指定的记者。当晚,我仍住在五洲大酒店。      12月8日上午,龚云飞找了万贯律师所廖CQ律师,陪同我一起去看守所会见了龚刚模,我还让龚写了一份保证书,内容为:我保证如实回答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不自杀、不自残(抓我时该保证书也被公安扣押)。一是弥补以前会见笔录没有龚刚模签字;二是稳定他的情绪。下午,我和龚云飞一起乘动车返回成都。      12月11日上午,李庄接所里通知,要求尽快返京。      12月11日晚上,李庄来电告知我,他接到陈庭长的电话,说龚刚模情绪不稳,要求会见律师。因为14、15两天他在最高院开庭,他让我明天去会见龚刚模,并叫我先联系龚云飞,我给龚云飞打电话,始终未通,最后接电话的是龚云飞爱人,她说龚云飞被公安局带走了,我当即告知了李庄。      以上是我与李庄代理龚刚模案的真实经过,我也是这样向重庆市公安机关第一次陈述的,但他们根本不听,逼迫我在他们编好的笔录上签字。      对我的审讯      2009年12月13日我被重庆警方抓捕,当晚把我关押在北京朝阳区看守所(一夜未眠),14日10点左右,重庆警方押我飞往重庆,下飞机后,先对我照相,后来,向对付恐怖分子一样,给我戴上黑头套,把我弄上汽车,开了很长时间,我也不知他们要把我带向那里。      汽车停下,我被带到一个建筑物里面,后来才知道这里是江北看守所,到达看守所之后,他们马不停蹄的对我进行连夜审讯,时间一直持续到16日上午10点左右。在此期间,没有睡眠,吃一些监室里面的剩饭,专案组问我与李庄三次会见的过程,我说:“会见时你们在场,又有监控录像,干嘛问我啊。”审讯人员说:“我们有录像是我们的,现在是叫你说”。在长时间讯问无果的情况下,警方拿一沓材料给我看,并说这是根据监控的同步录音录像整理的材料。还让我看龚云飞的笔录,说他们都招了,给我施加压力,之后,又来了一位领导模样的人,旁边的人介绍:这是我们公安局政委,政委讲:其实你没有事,说完就放了你啦……。由于连续90余小时没有睡觉,神志不清,在加上他们的高压威胁等,我被迫在他们事先编好的笔录上签了字,他们还不让我修改。      他们还逼我给全国律协写一份致歉信,内容与吴家友的致歉信大概相同。同时承认“我没有对李庄的违法违纪行为予以制止”等等。      12月18日,警方提讯:“现在对你进行录像,这是你前几天的笔录,你看一下,一会录像就按这上面的内容说”。因为是他们编的,我很难记住,就说:“这么多东西我记不清楚。”他们说:“你先仔细看看,录像时我们会给你提示的。”就这样,在逼迫和提示下,对我进行了录像。      12月24日,警方提讯:“你爱人要求律师会见,我们的意思是免了”。由于十几天没有外界消息,我十分急迫的说:“请律师会见,是当事人的权利啊”。我们争执了很长时间,但最后他们还是逼迫我给爱人写了一封信,大致内容为建议她不要请律师会见了。      不愿意出庭作证的真相      李庄案一审开庭前的一天,警方再次来提讯,对我说:“隔壁屋里就是江北法院的法官,你过去就对他们说你不愿出庭作证就行了。”见到法官后,他们给我一份《出庭作证通知书》并给我做笔录,问我是否愿意出庭作证,虽然我内心想出庭作证,但由于害怕他们对我用刑,就违心的说了不愿意。但是,我要求法官在笔录上多写了一句:“详见三次会见笔录”这样我就回监室了。      没一会,专案组又把我从监室里提出来,严厉呵斥我:“你怎么回事,不是说好了,只说不愿意出庭就行了,干嘛说那么多啊,过去,重新写一份。”于是,他们又押我回去,法官又重新给我作了一份笔录,笔录内容大致为:没有受胁迫,不愿意出庭作证,该笔录内容属实,去掉了刚才“详见三次会见笔录”的内容。      第二部分 所谓被“监视居住”期间      2010年1月8日晚11点左右,专案组让我看手机新闻,对我说李庄已判两年半,你们肯定是有罪的,但是你还年轻,跟李庄不一样,所以我们准备对你进行监视居住,让你爱人过来陪你,你写一下保证书和悔罪书,我就按他们的要求写了。1月9日上午11点左右,警方把我带出看守所。      1月9日中午12时许,我被押解到一个居民住宅区,下午两点左右警方让我与爱人通话,她接到电话后,表示马上过来。但是两个小时后,在我爱人赶往重庆的路上,他们又表示不让我爱人过来了,在我的苦苦哀求下,他们勉强同意。事后,我爱人告诉我,她也哀求了警方很长时间。      10日凌晨一点左右,我爱人到达我所在的居民楼,刚进房间,我爱人的手机就被一个警察强行没收了,并严厉告知禁止跟外界联系,不要告诉外面这里的情况。      同日,警方逼迫我爱人写了在“监视居住”期间自愿陪同我的《自愿书》,大致内容为:在马晓军“监视居住”期间内,自愿陪同。同时,他们还叫我写了在“监视居住”期间申请警方保护的《申请书》,大致内容为:在监视期间内,为了本人安全,申请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对我进行保护。如果不写,肯定就不让她在这里陪我了。      警察二班倒,每班三人,对我们夫妻进行24小时监控,不让回去,也不让我们单独行动,一切要在他们的控制之下。其中一班警察叫王J、刘ZY和一个姓邬的、另一班有匡W、陈MC、唐Y还有姓项的、姓郭的(有替换)。      1月13日晚上,张P、何JH两位领导来到看押我的地方,提出叫我爱人为我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不叫“监视居住”了,但实际上还是不让我们离开这个看押地,仍然保持目前状况,还是警方监控。我们问警方:“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们说:“因为李庄在看守所里‘咬’你,说为什么判了他而不判你。”(当时不知道李庄在法庭上保护我)我问那又怎样,他们说:“这样我们就能对外宣称你们办了取保候审离开了重庆,我们找不到你,把事情拖过李庄二审结束,李庄就咬不成你了。”我爱人说:“办了取保候审又不让我们走,那我们死到这里也没人知道,我们家人也不知道去哪里找。到时候,你们会拿出《取保候审决定书》推脱责任,我们不同意,如果办理取保候审,我们必须离开。”他们听后表示不同意。我说:“那你们逮捕我吧,我去看守所,那里安全,我要二审出庭作证。”他们说:“那这样你就会被提起公诉。”我说:“随便,判就判吧。”僵持很久后,他们放弃了此做法。负责监视的警察还买了些小吃安抚我们道:“这件事情过去了,不要再提了。”      1月22日晚七点左右,专案组又把我带到刑警队,拿出我以前的询问笔录,让我看一看、背一背,并告诉我一会儿去检察院就按询问笔录上的说。到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后,我见到一位姓冉的处长和一位女的检察官,他们挂的胸牌上显示是侦查监督处(后来知道他们都是李庄案二审的公诉人),我当时心里很是疑问:李庄都在二审期间了,怎么出来侦查监督处的人来询问我。他们对我进行了询问并做了笔录,最后他们让我在笔录上签字,我以他们无权对我进行询问为由拒不签字。      1月23日,在看押地,警方告知我因为昨天在检察院的笔录上我没有签字,故需要我再次去检察院做笔录并录像。这时一个姓刘的警察拿出我的询问笔录,让我详细背诵其内容,并跟我做情景演练,为再次去检察院做准备。对此,我和我爱人坚决反对,不跟他们配合。后来,江北分局局长何NP、李副局长、刑警队何JH、张P队长等多位领导来了,他们一起向我和我爱人施压,直到24日凌晨两点多,在巨大压力下,我被迫同意向检察院做虚假的陈述,并接受录像。      1月24日上午10点左右,刑警队的何JH拿出李庄的《悔罪书》让我们看,(当时没有发现藏头诗)内容与李庄在二审开庭时有关“认罪”的六段口述内容大概一致。姓刘的警察又拿出以前对我的询问笔录,让我背诵其内容,再次做情景演练,下午我被带到重庆检察院一分院,(其中有李庄二审出庭时一男一女两位检察官)他们给我做的笔录和录像,期间,由于身体不适,我还出去呕吐过一次。笔录主要内容是承认原来在公安机关的笔录属实。      同日,我爱人因工作急需回家,但专案组张P对我爱人说:李庄二审尚未开庭,你不能离开。我爱人只好向单位继续请假。      1月26日下午,警方两位领导来到看押我的地方,让我给高子程(李庄辩护人)通电话,并要求我按照他们事前起草的文稿来念,为此他们对我进行了多次的现场情景演练。文稿内容大致为:前几天我去检察院得知您在找我,我不愿出庭作证,我以前所说的是事实,我从网上看到对李庄案的评论很多,对我和我的家庭压力很大,因此不愿意出庭作证。实际上,我们根本也不能上网,根本不知道外界任何消息。      由于高子程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大家就一直等到傍晚,晚上七点左右,高子程将电话打过来,他们赶紧挂了电话,设置录音功能后让我再打给高,我和高子程进行了简单的通话,并被录音,因为通话时间比较短,未能按照警方提供的文稿来念,只是表示了不出庭作证,故警方又让我手写了一份不出庭作证的证明。      1月29日,刘姓警察开车带我到一中院,李庄案二审法官给我一份《出庭作证通知书》,并对我做了笔录,大致内容仍然是问我是否愿意出庭,我按照他们提前的警告,说了“不同意出庭作证”。      2010年2月2日晚10点许,我爱人因工作原因,经再三恳请警方,同意她可以先走,但我还是不能离开。我爱人临走时,警方给买了很多礼品,并亲自送到火车上面,后来听我爱人说:警察们直至盯着她乘坐的火车开走,才放心。      李庄终审宣判后,2月10日,警方让我缴纳3000元保证金,给我办理了取保候审,之后,警方出资给我买了机票,还为我购买了些土特产,送我登机。离开前,刑警队何JH支队长对我威胁道:马晓军,你是法律专家,你要知道出去后改变证言的后果。      在被秘密关押于居民小区的一个月期间,警方为了日后能够证明我们在被看押时是自由的,让我们跟他们出去逛街、吃饭、看电影。还带我去统景温泉区,并对我们进行拍照、录像,以显示我们非常愉快、轻松,实际上,对我们的监控寸步不离。      在看押期间,警方为了证明是我在重庆租了房子居住,与他们无关,还拿了一份租房协议书让我签字,协议中的租赁期限为2010年1月8日至2月8日,房主为刘晓东,地址为重庆市江北区建北三村35号2-1。可是,对我的《监视居住决定书》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北三村25号2-1不符,由于地址不符,我拒不签字,他们只好离开。我爱人发现一张《电费缴费通知单》,看押我们的实际地点为:重庆市江北区建北三村35号2-1。      以上是整个事件的真实始末,绝无半点虚假,此前或者此后如有与本次矛盾的陈述,均以本次证明为准。      马晓军      2010年2月16日      补充:      2011年2月初,张P通知我去重庆办理解除取保候审的手续,      2011年2月12日,我和爱人一起坐动车去的重庆,江北公安分局一名叫陈JS的警察(河北唐山口音)来车站接的我们,他首先问是否有记者找过我,我说没有。后来江北分局李副局长特意见了我,对我严肃的说:这个案子涉及到政治问题,你以后不要参与。      后来,在网络视频上看到李庄第二季开庭前,法庭外有打横幅的“群众”,有位女交警前去阻止,此时,一个男子上前对女交警耳语了几句,我忽然发现该男子就是看押过我的专案组警察,姓项,(在画面中戴眼镜、横跨背包、穿格子衣服,网络上有他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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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 | [转载]“李庄事件”真实经过——马晓军

原文地址: “李庄事件”真实经过——马晓军 作者: 李庄 下面,就是马晓军律师在我出狱前(2010年2月16日)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的李庄事件背后的黑幕,一位国际刑警看后,也后背直冒冷汗!     “李庄事件”真实经过   第一部分:案发前后 09年11月22日晚七时许,我与李庄到达重庆,龚刚华的司机王Y把我们接到五洲大酒店,没多久龚刚华来了,他对我们说稍后一个本地律师过来,此人以前在公安,和专案组的很熟。过了一会,吴JY律师到了,他透露了一些龚案消息:警方曾经两次移送到检察院,都被退回,这次不知为什么又起诉了,他拿出了一份通过内部搞来的《起诉意见书》让我们看,还神秘嘱咐,注意保密。这次谈话约凌晨一点结束。 23日早餐后,我们来到重庆一中院,书记员告知正在开会,让我们各自报出手机号码,进行登记,然后让回去等通知。李庄告知我,办理涉黑案子都是这样,是为了监听。下午四时许,我们接到书记员来电,通知第二天过去。 中午,我、李庄、吴JY、龚刚华、龚云飞、王Y、曾L、袁J一起在五洲大酒店吃饭,席间我们看到了央视关于龚案的报道。电视画面中,龚刚模被两个警察架着,走路一拐一拐的,显然有伤,当时吃饭的几个人都看到了这些画面。(可调央视视频资料) 24日上午,我们再次来到一中院,向书记员递交了委托手续,复印该案案卷,但与新闻报道的龚案2200份证据,109本卷宗相差甚远,总计只有两公分厚。李庄当场提出质疑,书记员说检察院就移送了这么多,想复印其他案卷你们就去检察院(当时她对前来复印案卷的其他律师也都这样讲)。由于复印案卷的律师比较多,书记员让我们下午过来拿案卷,我们只拿了《起诉书》就回到了酒店。拿到起诉书,李庄边看边说:怎么这么多罪名啊,龚刚华没说实话,原来告诉我只有一把枪,三个同案。   第一次会见 24日下午一上班,我们拿到卷宗后,李庄向陈YP庭长申请延期审理,遭拒。之后,我们就前往江北区看守所。车上,李庄快速翻阅卷宗,让我把龚的口供单独找出来递给他,他拿过去和起诉书对照,当时,李庄看出有明显的诱供(详见龚案侦查卷),15时左右,我们来到看守所,告知必须有专案组陪同才能会见,李庄当时就急了,指责看守所说律师会见不被监视监听,12月7日就要开庭了,案子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你们公安无权限制律师会见,耽误开庭你们要负责等等。但无济于事,我们只好上楼找看守所领导和驻所检察官,但都没有找到。只好等待。专案组人员到来后,李庄与朱my律师又同他们争论,李庄的情绪很激动,大声斥责专案组,当时很多律师都在场,用手机进行了拍照和录像。最后,我们只好在警方监视下开始了第一次会见。 李庄先介绍了身份及委托经过。接着他问龚一些被抓经过和和审讯的情况,龚说:“6月份被抓,先关到南川看守所,8月份转到铁山坪民兵训练基地,11月22号才关在江北看守所。”李庄又说:那就是说,你前天才来到江北看守所,整个侦查、起诉两个阶段的半年时间都没有在这儿,你以前见过律师吗?”龚回答:没有。 李庄指着龚的口供问:“你口供中承认自己是黑老大,这儿有你的签字啊”。龚表情十分痛苦的说:“是我的签字,可我的口供都是他们事先编好后逼我签的,我要是不签字他们就打我、吊我。” 李庄指着身边的一位监视会见的警察问:“他打你了吗?”龚说:“他没有。”李庄再指另一位警察问:“他打你没有?”龚颤微微地说:“他、他没有打我,但打我的时候,他在场。”李庄仔细查看了龚两只手腕上的伤痕。 之后,李庄说:“开庭时我会申请法庭为你进行法医鉴定,申请延期审理。”龚说:“要是他们不同意怎么办?”李庄说:“如果那样,我就罢庭,不再继续辩护,法院就会休庭。”这时,站在身后监视的警察说:“你走了,法院可以指定其他律师啊,你以为你走了庭就不开了吗?”李庄转身对这位警察说:“法院指定的前提,是被告人没有委托律师。”于是,李庄让龚在委托书上写到‘拒绝人民法院为我指定其他辩护律师’,龚说不会写,李庄让我写好,让龚抄在委托书上。李庄还告诉龚:开庭时,我会提问你,你要大声的把被打的事情说出来,用肢体展现出来。说这些话时,警察就站在旁边,并没有制止我们。 这次会见,我用手写记录,李庄用电脑,抓我时,这些会见笔录都被公安扣押了。我向公安索要扣押清单,负责记录的警察叫陈MC没有给我。 这次会见大约有1小时左右,在会见过程中,李庄拿着樊奇杭的笔录就有关细节与龚核对。会见后,吴JY、龚YF开车过来接我们,之后,到陶然会馆吃饭,席间,龚刚华说:具内部消息,我们都被监控了,一定要小心,并且告知李庄:甚至你们都不能带着卷宗走出重庆,李庄非常不以为然。为电话保密起见,龚云飞还给了李庄几个新买的手机卡,让他联系案子时使用。 11月25日,我和李庄在酒店整理案卷没有出门。 第二次会见 通过阅卷,李庄将几十个有关疑问输入电脑,准备提问龚刚模,26日上午九点左右,我们第二次来到江北看守所,干警告知还得等专案组警察陪同,否则不让会见,李庄又和他们发生了激烈的争执。李庄上楼找看守所领导,看到了周副所长,周称这是公安局的命令,没办法。等到大约10点30左右,专案组才到,一同监视会见。李庄与龚谈话,我用手写记录,为了便于监听,防止我们和龚交头接耳,龚身后的警察还将其身后的椅子又往后挪了挪,加大了我们和龚之间的距离。 当着警察的面(就是在我“监视居住”期间,该警察曾经多次强行查我爱人的通话记录),李庄对龚说:“我看了从法院复印的案卷,你私藏枪支、行贿等都是事实,你肯定是有罪的,开庭时对于这些指控你必须承认。”龚说:“我承认我私藏过枪支,也行过贿,但是我的确不是黑社会的老大,也没有叫他们杀李明航啊。” 李庄说:“在你的口供中发现9月30日与10月8日的口供大部分是复制的,连其中的错别字、病句、标点符号、方言都一样,我把其中相同的地方都标出来了,这显然是电脑粘贴的,要是按笔录中的内容,你就是一个罪大恶极的人。”(详见龚案侦查卷)龚说:“我也知道笔录中的事大部分与我无关,都是他们事先编好笔录让我签字,我要是不签,他们就一直折磨我,我实在是被逼无奈才签的啊。”此时龚刚模的情绪有些激动,说话的时候都有些哽咽。 李庄问龚:“你说你被打、被吊了,他们在哪儿、用什么方法打你、吊你。”龚说:“当初抓我后,关在南川看守所,在那里没有挨打,从南川看守所转来后,当天就只在江北看守所办理了入所手续,一天没住,就把我拉到铁山坪民兵训练基地了,我是在那里挨打的……,吊了我八天八夜。”李庄惊讶地问:“八天八夜,那手腕不就物理性断裂了!”龚回答:“是在八天之内发生的。有时单手吊、有时双手吊。脚尖可以踩到电脑桌上,但脚跟够不着……吊我的叫彭w、打我的叫张k。吊的我大小便失禁,那些粪便顺着裤腿往下流,叫彭w的警察放我下来,令我手捧大便到卫生间,再脱下内裤擦地板,之后裸体继续吊我。刑警支队的一个姓何的支队长从门口经过,看到后还训斥彭W‘太不像话了,赶紧穿上衣服’,彭W放我下来,叫我穿上刚刚擦过地板的内裤,继续吊我。在铁山坪有一男一女两名医生一个姓王,一个姓唐,他们都为我治过伤。” 最后,李庄嘱咐龚:“将来开庭时,知道的就知道,不知道的就回答不知道,不要怕”此次会见大约有1小时左右。 12月2日上午,李庄电话中说,30号那天重庆一中院陈YP打他电话,希望庭前沟通,北京律协也督促他开庭前与法官交流一下,李庄答应他们最迟12月2日晚到重庆。 遵照北京律协的指示以及陈YP庭长的邀请,我们于12月3日上午9点多,来到了重庆一中院一个会议室。在场人员有我、李庄、陈YP庭长、李副院长、张H法官和另外一位领导。李副院长要求我们配合12月7日龚案的庭审,确保审判顺利进行。李庄说以下几点:没有证据目录;不能合法会见;起诉书缺页;口供之间,标点符号、错别字、方言雷同(详见侦查卷);复印的案卷与报道的情况相差甚远等重大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我们怎么配合啊。并简单举例了他在辽阳市代理朱LY涉黑案因不能合法会见而导致延期开庭的案例。这期间,李庄言辞激烈,情绪有些激动。后来,书记员又给我们复印了证据目录,补上了起诉书缺页,领导们承诺一定协调有关,尽量保证律师的合法会见,同时声称,看守所不属于我们管。此次谈话一直进行到中午近一点了。临分手时,李庄问:12月7日的庭审还能否进行,法院要我们回去等通知。直至晚上11点左右,李庄仍在给陈庭长打电话,陈庭长说领导正在开会研究,让我们继续等通知。 第三次会见 李庄嘱咐我,为了防备12月7日仍然开庭,我们必须做好开庭准备。4日上午,我们第三次来到江北看守所,又遇会见受阻,看守所仍然要求有专案组陪同,李庄当即电话陈庭长,如果还是监视会见,12月7日肯定不能开庭,陈答应马上协调,2分钟左右,陈庭长回电,你们现在可以不受任何监视的会见了。但看守所还是不理我们,声称法院指挥不了看守所。 一个小时后,专案组到来,我们开始会见,在会见室内外,都有专案组警察监视,此次,李庄与他们发生最为激烈的争吵,期间,李庄用手指着一个叫张K的警察说,你是重庆最大的冤假错案制造者……你已经是刑讯逼供的犯罪嫌疑人了……你将来要买单的……你出去!争吵中,进来一个年龄大的警察将张K替换走了,但张K仍然在门口往里面张望。 这次监视下的会见约1小时20分钟左右。我用电脑做的记录。 12月5日下午,吴JY来到酒店,他说:“我已经找到了为龚刚模看伤的医生”,李庄说:“你做做工作,看能不能让他们出庭作证。”吴家友说:他们还要在重庆混,不可能的。”李庄说:“那你能不能给我安排一下,我见他们一面。”吴家友说:“尽量吧,不知道人家愿不愿意见你。” 晚上九点左右,一中院书记员来电话通知7号不开庭了,开庭时间另行通知。当即,李庄对我和龚云飞说:赶紧收拾行李,我们很有可能被抓,这儿非常危险,咱们去成都,我们连夜开车上了成渝高速,李庄驾车,临行前,李庄还给一个记者通报了这里的危险。 12月6日凌晨一时许,我们到达成都,李庄的朋友为我们安排在凯宾斯基酒店。在酒店李庄分析龚案可能出现的后果:1、重庆方面抓律师。2、把龚案退回补充侦查。3、把龚刚模的名次往后移。4、……。他分析抓律师的可能性最大。 12月7日下午,李庄让我回重庆一趟,通知龚开庭日期有变,安慰他一下,顺便回酒店的房间看看,有无公安局去过的迹象。龚云飞也担心龚刚模被自杀、被躲猫猫等,我就和龚云飞包了一辆出租车回到重庆,在傍晚时分,我将起诉书复印件交给了李庄指定的记者。当晚,我仍住在五洲大酒店。 12月8日上午,龚云飞找了万贯律师所廖CQ律师,陪同我一起去看守所会见了龚刚模,我还让龚写了一份保证书,内容为:我保证如实回答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不自杀、不自残(抓我时该保证书也被公安扣押)。一是弥补以前会见笔录没有龚刚模签字;二是稳定他的情绪。下午,我和龚云飞一起乘动车返回成都。 12月11日上午,李庄接所里通知,要求尽快返京。 12月11日晚上,李庄来电告知我,他接到陈庭长的电话,说龚刚模情绪不稳,要求会见律师。因为14、15两天他在最高院开庭,他让我明天去会见龚刚模,并叫我先联系龚云飞,我给龚云飞打电话,始终未通,最后接电话的是龚云飞爱人,她说龚云飞被公安局带走了,我当即告知了李庄。 以上是我与李庄代理龚刚模案的真实经过,我也是这样向重庆市公安机关第一次陈述的,但他们根本不听,逼迫我在他们编好的笔录上签字。 对我的审讯 2009年12月13日我被重庆警方抓捕,当晚把我关押在北京朝阳区看守所(一夜未眠),14日10点左右,重庆警方押我飞往重庆,下飞机后,先对我照相,后来,向对付恐怕恐怖分子一样,给我戴上黑头套,把我弄上汽车,开了很长时间,我也不知他们要把我带向那里。 汽车停下,我被带到一个建筑物里面,后来才知道这里是江北看守所,到达看守所之后,他们马不停蹄的对我进行连夜审讯,时间一直持续到16日上午10点左右。在此期间,没有睡眠,吃一些监室里面的剩饭,专案组问我与李庄三次会见的过程,我说:“会见时你们在场,又有监控录像,干嘛问我啊。”审讯人员说:“我们有录像是我们的,现在是叫你说”。在长时间讯问无果的情况下,警方拿一沓材料给我看,并说这是根据监控的同步录音录像整理的材料。还让我看龚云飞的笔录,说他们都招了,给我施加压力,之后,又来了一位领导模样的人,旁边的人介绍:这是我们公安局政委,政委讲:其实你没有事,说完就放了你啦……。由于连续90余小时没有睡觉,神志不清,在加上他们的高压威胁等,我被迫在他们事先编好的笔录上签了字,他们还不让我修改。 他们还逼我给全国律协写一份致歉信,内容与吴家友的致歉信大概相同。同时承认“我没有对李庄的违法违纪行为予以制止”等等。 12月18日,警方提讯:“现在对你进行录像,这是你前几天的笔录,你看一下,一会录像就按这上面的内容说”。因为是他们编的,我很难记住,就说:“这么多东西我记不清楚。”他们说:“你先仔细看看,录像时我们会给你提示的。”就这样,在逼迫和提示下,对我进行了录像。 12月24日,警方提讯:“你爱人要求律师会见,我们的意思是免了”。由于十几天没有外界消息,我十分急迫的说:“请律师会见,是当事人的权利啊”。我们争执了很长时间,但最后他们还是逼迫我给爱人写了一封信,大致内容为建议她不要请律师会见了。 不愿意出庭作证的真相 李庄案一审开庭前的一天,警方再次来提讯,对我说:“隔壁屋里就是江北法院的法官,你过去就对他们说你不愿出庭作证就行了。”见到法官后,他们给我一份《出庭作证通知书》并给我做笔录,问我是否愿意出庭作证,虽然我内心想出庭作证,但由于害怕他们对我用刑,就违心的说了不愿意。但是,我要求法官在笔录上多写了一句:“详见三次会见笔录”这样我就回监室了。 没一会,专案组又把我从监室里提出来,严厉呵斥我:“你怎么回事,不是说好了,只说不愿意出庭就行了,干嘛说那么多啊,过去,重新写一份。”于是,他们又押我回去,法官又重新给我作了一份笔录,笔录内容大致为:没有受胁迫,不愿意出庭作证,该笔录内容属实,去掉了刚才“详见三次会见笔录”的内容。 第二部分     所谓被“监视居住”期间 2010年1月8日晚11点左右,专案组让我看手机新闻,对我说李庄已判两年半,你们肯定是有罪的,但是你还年轻,跟李庄不一样,所以我们准备对你进行监视居住,让你爱人过来陪你,你写一下保证书和悔罪书,我就按他们的要求写了。1月9日上午11点左右,警方把我带出看守所。 1月9日中午12时许,我被押解到一个居民住宅区,下午两点左右警方让我与爱人通话,她接到电话后,表示马上过来。但是两个小时后,在我爱人赶往重庆的路上,他们又表示不让我爱人过来了,在我的苦苦哀求下,他们勉强同意。事后,我爱人告诉我,她也哀求了警方很长时间。 10日凌晨一点左右,我爱人到达我所在的居民楼,刚进房间,我爱人的手机就被一个警察强行没收了,并严厉告知禁止跟外界联系,不要告诉外面这里的情况。 同日,警方逼迫我爱人写了在“监视居住”期间自愿陪同我的《自愿书》,大致内容为:在马晓军“监视居住”期间内,自愿陪同。同时,他们还叫我写了在“监视居住”期间申请警方保护的 《申请书》,大致内容为:在监视期间内,为了本人安全,申请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对我进行保护。如果不写,肯定就不让她在这里陪我了。 警察二班倒,每班三人,对我们夫妻进行24小时监控,不让回去,也不让我们单独行动,一切要在他们的控制之下。其中一班警察叫王J、刘ZY和一个姓邬的、另一班有匡W、陈MC、唐Y还有姓项的、姓郭的(有替换)。 1月13日晚上,张P、何JH两位领导来到看押我的地方,提出叫我爱人为我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不叫“监视居住”了,但实际上还是不让我们离开这个看押地,仍然保持目前状况,还是警方监控。我们问警方:“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们说:“因为李庄在看守所里‘咬’你,说为什么判了他而不判你。”(当时不知道李庄在法庭上保护我)我问那又怎样,他们说:“这样我们就能对外宣称你们办了取保候审离开了重庆,我们找不到你,把事情拖过李庄二审结束,李庄就咬不成你了。”我爱人说:“办了取保候审又不让我们走,那我们死到这里也没人知道,我们家人也不知道去哪里找。到时候,你们会拿出《取保候审决定书》推脱责任,我们不同意,如果办理取保候审,我们必须离开。”他们听后表示不同意。我说:“那你们逮捕我吧,我去看守所,那里安全,我要二审出庭作证。”他们说:“那这样你就会被提起公诉。”我说:“随便,判就判吧。”僵持很久后,他们放弃了此做法。负责监视的警察还买了些小吃安抚我们道:“这件事情过去了,不要再提了。” 1月22日晚七点左右,专案组又把我带到刑警队,拿出我以前的询问笔录,让我看一看、背一背,并告诉我一会儿去检察院就按询问笔录上的说。到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后,我见到一位姓冉的处长和一位女的检察官,他们挂的胸牌上显示是侦查监督处(后来知道他们都是李庄案二审的公诉人),我当时心里很是疑问:李庄都在二审期间了,怎么出来侦查监督处的人来询问我。他们对我进行了询问并做了笔录,最后他们让我在笔录上签字,我以他们无权对我进行询问为由拒不签字。 1月23日,在看押地,警方告知我因为昨天在检察院的笔录上我没有签字,故需要我再次去检察院做笔录并录像。这时一个姓刘的警察拿出我的询问笔录,让我详细背诵其内容,并跟我做情景演练,为再次去检察院做准备。对此,我和我爱人坚决反对,不跟他们配合。后来,江北分局局长何NP、李副局长、刑警队何JH、张P队长等多位领导来了,他们一起向我和我爱人施压,直到24日凌晨两点多,在巨大压力下,我被迫同意向检察院做虚假的陈述,并接受录像。 1月24日上午10点左右,刑警队的何JH拿出李庄的《悔罪书》让我们看,(当时没有发现藏头诗)内容与李庄在二审开庭时有关“认罪”的六段口述内容大概一致。姓刘的警察又拿出以前对我的询问笔录,让我背诵其内容,再次做情景演练,下午我被带到重庆检察院一分院,(其中有李庄二审出庭时一男一女两位检察官)他们给我做的笔录和录像,期间,由于身体不适,我还出去呕吐过一次。笔录主要内容是承认原来在公安机关的笔录属实。 同日,我爱人因工作急需回家,但专案组张P对我爱人说:李庄二审尚未开庭,你不能离开。我爱人只好向单位继续请假。 1月26日下午,警方两位领导来到看押我的地方,让我给高子程(李庄辩护人)通电话,并要求我按照他们事前起草的文稿来念,为此他们对我进行了多次的现场情景演练。文稿内容大致为:前几天我去检察院得知您在找我,我不愿出庭作证,我以前所说的是事实,我从网上看到对李庄案的评论很多,对我和我的家庭压力很大,因此不愿意出庭作证。实际上,我们根本也不能上网,根本不知道外界任何消息。 由于高子程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大家就一直等到傍晚,晚上七点左右,高子程将电话打过来,他们赶紧挂了电话,设置录音功能后让我再打给高,我和高子程进行了简单的通话,并被录音,因为通话时间比较短,未能按照警方提供的文稿来念,只是表示了不出庭作证,故警方又让我手写了一份不出庭作证的证明。 1月29日,刘姓警察开车带我到一中院,李庄案二审法官给我一份《出庭作证通知书》,并对我做了笔录,大致内容仍然是问我是否愿意出庭,我按照他们提前的警告,说了“不同意出庭作证”。 2010年2月2日晚10点许,我爱人因工作原因,经再三恳请警方,同意她可以先走,但我还是不能离开。我爱人临走时,警方给买了很多礼品,并亲自送到火车上面,后来听我爱人说:警察们直至盯着她乘坐的火车开走,才放心。 李庄终审宣判后,2月10日,警方让我缴纳3000元保证金,给我办理了取保候审,之后,警方出资给我买了机票,还为我购买了些土特产,送我登机。离开前,刑警队何JH支队长对我威胁道:马晓军,你是法律专家,你要知道出去后改变证言的后果。 在被秘密关押于居民小区的一个月期间,警方为了日后能够证明我们在被看押时是自由的,让我们跟他们出去逛街、吃饭、看电影。还带我去统景温泉区,并对我们进行拍照、录像,以显示我们非常愉快、轻松,实际上,对我们的监控寸步不离。 在看押期间,警方为了证明是我在重庆租了房子居住,与他们无关,还拿了一份租房协议书让我签字,协议中的租赁期限为2010年1月8日至2月8日,房主为刘晓东,地址为重庆市江北区建北三村35号2-1。可是,对我的《监视居住决定书》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北三村25号2-1不符,由于地址不符,我拒不签字,他们只好离开。我爱人发现一张《电费缴费通知单》,看押我们的实际地点为:重庆市江北区建北三村35号2-1。 以上是整个事件的真实始末,绝无半点虚假,此前或者此后如有与本次矛盾的陈述,均以本次证明为准。 马晓军 2010年2月16日 补充 : 2011年2月初,张P通知我去重庆办理解除取保候审的手续, 2011年2月12日,我和爱人一起坐动车去的重庆,江北公安分局一名叫陈JS的警察(河北唐山口音)来车站接的我们,他首先问是否有记者找过我,我说没有。后来江北分局李副局长特意见了我,对我严肃的说:这个案子涉及到政治问题,你以后不要参与。 后来,在网络视频上看到李庄第二季开庭前,法庭外有打横幅的“群众”,有位女交警前去阻止,此时,一个男子上前对女交警耳语了几句,我忽然发现该男子就是看押过我的专案组警察,姓项,(在画面中戴眼镜、横跨背包、穿格子衣服,网络上有他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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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一十 | 追求自由的路上没有失败者——读余杰书评感怀

作者: 王小平  |  评论(0)  | 标签: 读书看电影 书籍资料:《贫穷的设计师》 作者:(南非)莫列齐·姆贝基 董志雄 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6月出版 定价:26.00元 很多朋友主张读书一定要读原著,对那些书评或思想史一类,一概而论的斥之为“嚼过的甘蔗渣”。其实在我看来,很多所谓的经典作家,经典名著,往往都是掺了水的牛肉,不值得我们从头到尾的细读或膜拜。等而下之的作家作品,更是掺入了各种的毒素或肿瘤细胞,有让您不知不觉得疯牛病的危险。信息爆炸之下,真正体现一个知识人或传播者价值的,恰恰是从秦晖先生提倡的“常识与良知”出发,对信息进行有效提炼与升华的工作。比如谷歌,比如那些著名的数据库,比如我们将要谈到的这篇书评。 喜爱读余杰先生文章的朋友都知道,从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他便被迫远离了中国的一切现实问题和一切有关现实的话题,而只能写一些书评投稿,来维持一个写作者的尊严。此前我也曾转过他几篇书评,都是《春秋》那种寄褒贬于字里行间,“虽无一字,尽得风流”的力作。在有心人的眼里,可以读出许多的人生况味与深邃的思考。近期读到余杰先生新作《从南非的“黑人实力集团”看中国的“权贵集团”—— 读莫列齐•姆贝基 》,谈的依然不外是国内早已公开出版的翻译作品,而且有国内媒体推介的书评,译者序文等也都陆续推出。可是在余先生慧眼之下,这本书却焕发出了新的意味。正如秦晖先生谈类似主题的那篇刊于零九年底,一零年初的学术论文《从南非看中国——“低人权优势下”的“经济奇迹”》一般,让我们读后“转知成识”,获得更多启发。既然如此,那么让我们来看看这篇书评,究竟说了些什么。 文章开始,余杰便打破了很多朋友对南非“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过度幻想。这样的工作,其实一直有人在做。只不过多数朋友过去着重于这场运动本身的“去神圣化”,而余杰则藉由此书评,揭示了民主化之后,在“金砖五国”的漂亮长袍之外,在二零一零年世界杯的中国造乌乌祖拉之外,在《第九区》营造出来的外星人贫民窟的科幻场景之外,一个真实的南非形象: “南非最有思想的政治记者海因•马雷在《南非:变革的局限性》一书中指出,在一个社会和种族冲突日渐频繁与剧烈的世界上,南非以政治和解的方式,兵不刃血地结束种族隔离制度,被视为二十世纪的一个奇迹。这一成就的取得,当然离不开无数普通人对真相、正义与和解的追求与牺牲,也离不开作为政治领袖的曼德拉和德克勒克,以及作为宗教领袖的图图大主教这三位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共同的努力与感召。但是,在这一辉煌成就的背后,依然存在着浓重的阴影与危机,南非政治、经济、文化的改革远未完成,正如海因•马雷所指出的那样:“南非远未融合进友爱的共同目标,没有为国家建设这种单纯的语言而平静下来,而仍然处于一个紧张的重新开始的斗争之中。这种斗争目标表现出有利于社会上最强大和享有特权的那些部分的人。”换言之,南非社会仍然打上了“赢者通吃”的烙印。” 从这段综述来看,显然南非并非民主天堂,而是和玻利瓦尔之后奉行权贵世袭化的拉丁美洲一般,陷入了一个长期的泥沼中难以自拔。何以会如此?何以当年美好的民主理想,伟大的领袖人格魅力,结果却总是无可奈何走向幻灭?仅仅归结为历史决定论,宿命论吗?甚至归咎于民主本身无法克服的,在各国及各文化圈中的适应性问题吗?真正的有识之士显然不甘回到此类窠臼中去为自己卸责。而《贫穷的设计师》正是展现了作者莫列齐·姆贝基既为南非民主化过程中局内人的切身体验,又为独立学者的清醒观察与思考。这正是本书价值所在。为此余杰于该书评中介绍道: “具有记者、私人企业家、政治评论家等多重身份的莫列齐•姆贝基,对南非乃至整个非洲大陆的现状也持同样的看法。早年,莫列齐与他的哥哥、后来的南非总统塔博•姆贝基一起参与反对种族隔离制度的斗争,被迫流亡国外。而他们的父亲高万•姆贝基则是非国大的创始人之一,是曼德拉入狱期间亲密的狱友,后来曾出任参议院副议长。按理说,贵为副议长之子和总统之弟、且青年时代为反对种族隔离制度付出巨大的牺牲,在非国大掌权之后,莫列齐可以顺理成章地占据权力集团中的一个显赫位置。然而,莫列齐的选择让众人大跌眼镜:他毅然走出“咸与维新”的新贵行列,转身成为一名新时代的异议者,成为从曼德拉到姆贝基政府的多项政策的激烈批评者。《贫穷的设计师》一书,正是他对南非和非洲现状刻骨铭心的反思的结晶。” 既然这本书代表着一段“对南非和非洲现状刻骨铭心的反思”,那么这位比在中国深圳做生意的另一位黑人总统的弟弟“小奥巴马”更有成就的,南非姆贝基总统的弟弟“小姆贝基”,又是如何展开他的反思的呢?对至今徘徊于现代制度大门之外的中国和中国人来说,他的反思又有怎样的参考价值呢?为此,余杰在书评中分别从三个角度,对本书的内容进行了提炼,同时每一个角度的论述,又都带着浓厚的“问题意识”,都是同我们自己面临的困境息息相关的。先来看看第一个问题——“非洲大陆为什么没有出现东亚奇迹?”作者就此有一番清晰的剖析,他提醒我们: “二战结束之后,非洲大陆掀起了激动人心的民族解放运动,西方的殖民统治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崩溃。一时间,人们对非洲的未来充满希望。但是,只经历了短短几年间,希望便破灭了,诸多非洲国家相继走向崩溃的边缘。 “在这个世界上,陷入痛苦的贫困和绝望之中的人口约有十亿之众。按照人口比例,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人的赤贫数量最高。近半个世纪,非洲国家与亚洲国家的发展之路形成显明对照。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指出:在一九六五年,加纳的人均收入和出口均高于韩国。但是,韩国的人均出口在一九七二年超过加纳,四年之后,人均收入又超过加纳。在一九六五年至一九九五年期间,以今天的美元计算,韩国的出口增长四百倍。加纳却仅增长四倍,而人均实际收入则跌到仅为其早期价值的一小部分。再比如,拿肯尼亚与新加坡进行比较,两国在刚独立时一样贫困,如今新加坡的人均年收入为两万四千欧元,肯尼亚则为三百四十欧元,仅有新加坡的十七分之一。 “以上惊人的对比表明,非洲国家的贫困与落后,不能完全归结于殖民历史、不平等的国际经济环境、地理因素或民族特性。为什么同样经历过殖民统治的若干亚洲国家却能奋起直追并创造经济奇迹呢?就殖民主义对非洲的影响而言,荷兰学者罗尔•范德•维恩在《非洲怎么了?》一书中的论述是公正的:“如果没有殖民主义的影响,非洲现在在许多方面可能更好——更平衡和更有尊严——但非洲的物质情况不会更好。殖民主义留给非洲很多伤痕,但没有使它更贫穷。”那么,在发展的道路上,非洲为什么失败了? “莫列齐在《贫穷的设计师》一书中直言不讳地指出,错误不在于非洲的人民大众,而在于非洲的统治者,即他所谓的“政治实力集团”。他认为,非洲的民族独立运动大都没有完成国家改造的任务,政治实力集团几乎原封未动地继承下原来的政府职能,即对外销售天然资源,对内维护统治者的地位和满足统治者的私人消费。莫列齐将这类国家称之为“新殖民主义伪国家”,非洲大陆的国家十之八九都是如此。 “为什么这些国家是“伪国家”呢?莫列齐指出,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没有建立起稳定的社会结构,也没有在大多数公民眼中合法的统治阶层,因此缺乏持续执行发展经济计划所必须的领导的连续性。这些国家所拥有的是陈腐化的前工业和前土地改革的社会结构,由于缺乏一场工业革命,在社会经济结构方面主要不是积累,而是退化。其经济体制无法吸收新技术和新管理方式。久而久之,统治者吃光了自己的基础,导致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各国出现了名声扫地的诸多病症:下降的人口寿命、减少的入学率、资本外逃、人才流失、缩小的森林面积、沙漠化、武装冲突、大量的且仍在增长的不平等、疾病流行和加剧的贫困、外部势力的操纵和日益增长的对外国庇护人。 “莫列齐对西方殖民主义对非洲传统文化的伤害有深切的体验,他试图重新发掘非洲自身传统中的有益成分,使之成为非洲复兴的动力。但是,维恩却从政治学层面指出,正是非洲的社会文化特征和历史背景造成了“政治实力集团”的肆虐。非洲的领导人不具备建立在权力与责任对等的领导权意识之上的传统与文化。“他们首先不是将政府看作发展国家的方式,而是视为保证自己生活的途经。”政治上的专制,必然导致经济被合并到国家手中。“所谓的国家企业,就是统治者攫取收入的源泉,也为维持庇护网络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于是,这个阶层成了国家的血吸虫。 “从表面上看,中国的政治经济模式远比这些非洲国家成功,中国甚至成为到这些非洲国家掠夺资源的“新殖民者”的先锋;但是,从本质上来看,中国的政治经济模式与这些非洲国家可谓“大同小异”——极度腐败、贫富悬殊、国有(官有)经济的垄断地位、开支庞大而低效的政府机构……毋庸讳言,中国只是一个加强版的非洲而已。中国经济的欣欣向荣并不能掩盖其内在的朽坏与溃败。” 在去年底,我曾联系陈志武先生等人的观点,对“中国模式”有过一番粗浅的讨论。无论是在著者小姆贝基或是在书评者余杰先生看来,无论是南非或是中国大陆,显然都患上了类似的制度病。在过去,本党建基的时候,热衷于树立起一个个的假想敌,包括“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帝国主义”这三座大山。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形势,不同需要而随心所欲的将这三者进行扭曲化,妖魔化,对本国民众洗脑。从而奠定和加强了自己的统治合法性与历史合理性。其实这套把戏,我们在其他第三世界国家也是屡见不鲜。比如拉美人将西方白人视为自己不幸的根源,将当年发现新大陆的哥伦布视为千古罪人;比如南部非洲很多专制野蛮的政府都将责任推到旧欧洲的殖民主义罪恶上;比如中东的伊斯兰保守主义政府和极端宗教势力将所有不幸都推到贪婪,残暴的西方世界……可是历史真是如此黑白分明,问题根源真是如此简单,对立的双方真是如此善恶两极,不容分说吗?显然不是——否则我们何以解释同样在亚洲的许多前殖民地国家,甚至至今存在着美国驻军的日本,韩国等地,从国家到社会,到企业,到家庭,到个人,从政治到经济,到文化,到全方位的创新,反而能够在战后得到全面的,长足的发展与进步? 随着各国专制集团的统治的长期维持,随着越来越多的现代专制史上血腥黑暗的真相被揭露出来,亚非拉的民族解放战争的神话,相继走向破灭。即便不说发生在卢旺达的种族灭绝,发生在前苏联的肃反与集体农庄,发生在大陆的大饥荒与文革这样永远留在二十世纪历史上的震撼人心的大人祸,在许多由本国政治精英统治的国家里,所制造的惨案和对本国民众的奴役,反而大大超过了原来的殖民宗主国家统治时期。这又是为什么? 正如我在去年纪念九一一十周年的那篇《十年》中,提到的国家恐怖主义一样——可以说,真正的元凶不是那些过去的,已被推翻的皇帝,不是百年以前的外来的白人或早已被剥夺,被残杀殆尽的传统社会精英阶层,而是高踞于权力核心的那些当权者。进一步来看,正是靠着各种披着神圣外衣的现代专制的制度保障,进一步维护了这些权贵世袭家族,政党或集团的畸形存在。对此余杰以南非的社会权力结构为范例,以“黑人实力集团”的“自我殖民主义”政策为主题,对南非那些以政治特权谋取经济和社会特权的上层黑人权贵集团,进行了毫不留情的解剖: “莫列齐提出的“贫穷的设计师”,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南非总理弗沃德,作为种族隔离政策的制定者,被冠以“种族隔离的设计师”之名;莫列齐借用此名,而《贫穷的设计师》作为书名,其批评的尖锐和寓意的深刻,尽在不言之中。 “莫列齐抨击的对象直指非洲的政治实力集团,尤其是“黑人实力集团”。尽管他本人是一名黑人,但他并没有受到种族和肤色的限制而讳疾忌医,而是勇于批评跟自己相同种族和肤色的特权阶层,而这些人当中有不少是当年一起反抗种族隔离政策的战友。这就显示出了一名公共知识分子捍卫真理和说出真相的道德勇气。 “二十多年来,从曼德拉到姆贝基的历届南非政府,都大力实行“黑人经济强化政策”。其本意是平衡种族隔离时代黑人在经济上遭受的不平等待遇,以达成社会公正的目标。但结果与初中却背道而驰。莫列齐一针见血地指出:“黑人经济强化政策,造成了一个人数很小、不具备生产能力,但非常富裕的黑人资本家阶级,他们由非国大的已退休或尚未退休的高官小圈子组成,成为经济寡头们的同盟者、南非去工业化过程的看管人。这真是十分具有讽刺性。”换言之,昔日的被压迫者摇身一变成为今天的压迫者,角色转换了,但整个机制没有变化。用海因•马雷的话来说就是:“非洲人国民大会已经被融入一张为白人特权者并为中产阶级的利益服务而设计的机构关系、体制和实践的网络之中。”于是,南非出现了一个“合伙的统治阶级”,一方面是在政治上处于支配地位的黑人中产阶级上层,另一方面是拥有矿产能源复合体的经济寡头。 “莫列齐认为,这种有差别和有偏向的政策,让少数黑人特权者过上了奢侈无度的生活,殊不知,长远地看,却使得这个阶层整体上走向自杀。他们的财富是靠掠夺而来的,而不是靠生产和经营获得的,所以他们不会致力于可持续发展。“黑人经济强化政策和各种形式的补偿或寻租,几乎完全取代了作为这个国家黑人实力集团自由主义中经济要素的企业家精神。”莫列齐本人也是一名企业家,他深知企业家精神的泯灭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来说意味着什么——“一个社会中,如果企业家精神被认为是一种不必要的扰乱心智之物,甚至受到压抑,而靠国家再分配政策资助的消费得到孤立,正如今天南非的情况,那么这个社会广大人口的总体幸福和进步就会发生问题。如果大众失去了他们通过劳动对于社会如何生存和发展所应有的影响,那么他们也就被边缘化了。”今天的中国何尝不是如此?今天的中国只有取悦于权力的“奸商”,而没有像比尔•盖茨和乔布斯那样的真正的企业家。 “不过,南非毕竟建立了基本的民主体制,如何一个权势集团都不能一手遮天。莫列齐承认:“今天能够对南非政治实力集团的腐败有所制约的,竟是一些白人控制的公司和新闻媒体,这是极大的讽刺。”不过,讽刺归讽刺,这至少说明南非有别于大部分的非洲国家,其基本的宪政制度和相对独立的大众媒体。而这正是社会走向良性发展的有力保障。 “即便在弱小的国内生产力的条件下,非洲的政治势力集团可以存活,甚至过上奢华的生活。莫列齐认为,“黑人实力集团”是“新殖民主义”的产物。“新殖民主义”是西方新左派喜欢使用的一个概念,有鲜明的马克思主义的背景。然而,此概念并不完全适用用南非的现状。与其说这是一种“新殖民主义”,倒不如说这是一种如英国作家奈保尔所说的“自我殖民主义”。 “在中国,“自我殖民主义”也是一个最显著的特征。有人将中国模式定义为“权贵资本主义”,这个概念与南非的“黑人实力集团”在本质上是一样的。数百个高官显贵的家族牢牢控制百分之七八十的社会财富。对于这个阶层来说,意识形态的因素已经淡化,剩下的惟有贪欲而已。” 余杰的这种比较,的确很残酷,但更接近真实。事实证明:政治强人或“民族英雄”,狂热的偶像崇拜,民族主义的悲情或愤怒,赤裸裸的谎言或政治鼓动,虚伪的理想主义和永不能亦不会兑现的政治承诺……这些现代专制的宣传手段可以操纵民意于一时,却终究无法掩饰悲惨的现实,更无法抵挡真相的涤荡。既然“非洲大陆为什么没有出现东亚奇迹?”的问题就在于“黑人实力集团”的“自我殖民主义”政策,那么对南非或中国大陆的底层民众来说,我们难道只有听天由命的资格?又是否有可能——及如何——来开展及时有效的国民自救?或是用书评中第三小节所提示的——弱势群体只能永远“弱势”下去吗? ——正是在这里,余杰先生于揭示现实困境的同时为我们指出了制度的力量: “南非的种族隔离制度的取消,并没有迅速给穷人带来经济上的富裕。曼德拉和图图的道德感召力避免了南非在转型过程中陷入内战,但这种道德感召力并不能立即带来经济的振兴和穷人的“脱贫”。在新兴的“黑人实力集团”的掌控下,普通民众不仅被边缘化,而且被“永久贫困化”。在昔日数量庞大、处境并未得到改善的黑人赤贫群体之外,又增加了一个数量日渐增长的白人贫困群体。而且,比经济上的贫穷更为严峻的现实是,穷人在精神上的贫乏与绝望,如同莫列齐观察到的那样,“南非的受压迫者丧失了自尊、工作能力和对于国家的认同与忠诚”。 “美国学者吉尔伯特和雷诺兹在《非洲史》一书中,将九十年代之后南非犯罪率急速上升的原因归结为“只在政治上而不在经济上给过去的受压迫者创造机会”。而海因•马雷在《南非:变革的局限性》一书中指出,正是极端贫穷和不平等的现实导致人们生活在“暴力和不安全所引起的剧烈的紧张”之中。非政府组织“南非参加贫穷估价”在调查中发现,铭刻在南非被剥夺的指标中的,是千百万公民遭受的长期疾病,极度的焦虑和紧张(伴随着主要加于妇女和儿童身上的暴力和凌辱的现实),低收入的恶劣而危险的工作,以及无所不在的道德沦丧和宿命论的折磨。 “弱势群体似乎永远处于弱势状态。莫列齐指出:“把希望寄托在一个黑人‘爱国资产阶级’的变化潜力上,看来注定是不会得到满足的。”这个声称爱国的利益集团,实际上从不爱国,他们只爱权力和金钱。那么,南非乃至整个非洲复兴的希望在哪里呢?为《贫穷的设计师》一书作序的政治学者萨米尔•阿明认为,南非存在着若干改革的有利条件,比如:有了为在社会上和地区间进行收入的再分配以及调整投资的地理分布所需要的一个民主的政治体制、一部进步的宪法和一个统一的国家。在此基础上,需要为开发落后的农村地区和完成土地改革,进行无比艰巨的努力;需要重新分配收入与建设社会基础设施,发展教育、卫生事业;需要有一个逐步调整工业结构的政策,这个政策既能为需求服务,也能刺激需求。在这些方面,南非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不过其成效并不能立竿见影。” 在这里余杰和大多数观察家提出的解套之方,其实都是一样的,而且已经为二战结束后,人类社会数十年来的政治实践所证实;这便是善用现代制度文明的伟大成就,在政治制度,经济模式和文化创新上,真正跟随乃至融入到现代化,全球化的浪潮中去。而非固步自封,怨天尤人,直到将自己活活窒息而死。对于南非这样已经实现形式民主化的新兴国家来说,便是通过制度的保障,依靠历史的积蓄下来的,以及现有的社会思想资源,社会组织力量,进行更为深入的社会革新。那么对至今尚未实现形式民主的中国大陆来说,制度之害触目皆是,制度所导致的交易成本急剧攀升,对民主的追求就更显得责无旁贷,不容懈怠了: “如果我们将眼光回转到中国,就会发现,南非可以充当中国的一面镜子,中国只比南非更“坏”,而非比南非更“好”。首先,南非改革的那些有利条件,如宪政民主、多党制、新闻自由等,中国并不具备。其次,目前中国的贫富悬殊、社会不公和“阶级仇恨”等状况,也远比南非更为恶劣。从钱云会到钱明奇,中国的底层民众从“被自杀”到奋起杀人,让人想起《诗经》中老百姓愤懑与绝望的呼喊:“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从钱云会到钱明奇,两者在空间上的距离是从浙江温州到江西抚州;两者在时间的间隔上是仅仅相距半年多。中国的“贫穷设计师“们没有从这一变化中发现火山爆发的前兆,仍然在自得其乐、心满意足地“设计”着这个国家的贫困,而把富裕留给自己。经济评论家叶檀在《最大危机是权贵继续绞杀市场》一文中指出,中国目前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权贵资本导致财富鸿沟越拉越大,尚无制服权贵贪婪之胃的致命武器”。这是一个大部分国人都认同的常识。” “中国的权贵集团在无情地绞杀着中国培育中产收入阶层、培育内需的努力,但人们对这个集团的胡作非为和横征暴敛束手无策。在南非,至少还有独立媒体,还有舆论监督的“第四权”,而在中国只有“四权合一”的党国体制。我们所能看到和听到的,只是少许良知尚存的知识分子微弱的呼吁,正如叶檀所说:“为什么我们时刻紧盯着权贵资本,是因为这一阶层贪得无厌、不受规则制约,将在一夜之间毁灭改革成果,并且移民到大洋彼岸靠着瑞士银行的帐户继续在民脂上过寄生虫生活。”她认为这无关乎经济,而关乎经济体制。然而,她的文章毕竟还要在官方控制的媒体上发表,所以她不能说出这下半句话:这不仅关乎经济体制,更关乎政治体制。 “如果中国权贵集团拒绝变革,那么弱势群体到了忍无可忍的时刻,就只能启动“自改革”了。而那一天的到来,已经不会太遥远了。” 如此看来,无论是在初步奠定民主制度框架但举步维艰的南非,或是至今挣扎在红色恐怖之下的大陆,都再无拖延甚至倒退的借口。对持续六十多年未曾间断的笔杆子们的弥天大谎,和枪杆子下遍布的血泊与坟墓,我们若再无莫列齐·姆贝基和余杰这般的清醒认知,沉痛反思,那么苦难也势必随着时间之流,无边无际的向前延伸。有鉴于此,在这篇书评里,作者提醒我们当“弱势群体到了忍无可忍的时刻”,可能给所有人带来的不幸——正如许多体制内改良派朋友竭力描述,设想和放大的共产式的,太平天国式的“暴力革命”之类的场景一般。 显然,一个真正的爱国者既承认自下而上的制度的变革——或所谓“自改革”——的无可避免,而且还要竭力促成她的实现,同时理应尽量的避免那种可悲的,无效的,甚至倒退的“革命的重复”——哪怕它出现的几率其实并不大。很多时候,这种过度妖魔化的“反革命”论调只是来自当权者及其笔杆子的危言耸听,再加上对一些国家民主化之后出现的暂时的,局部的社会震荡的极力夸大(《贫穷的设计师》所揭示的南非困局,到了我党笔杆子那里自然又是“民主失败”的典型,非得配合“国情论”,“素质论”大加利用一番不可),以便迫使人们在臆想出来的恐惧中“两害相权取其轻”,继续屈从于这个政权,满足于在此制度下的卑微苟活。从此再也不敢求新求变,不敢挑战现有秩序,越过雷池半步。为了维持现状所提出的这两个谎言,屡试不爽,正是我们需要时刻警惕,给以正面驳斥的。而无论中东或是东欧的民主往事,尤其是刚刚结束的台湾大选的空前成功,却昭示我们一种全然不同的前景。值得每一个自由主义者为之欣然努力。 需要指出的是,在余杰先生看来:“我们所能看到和听到的,只是少许良知尚存的知识分子微弱的呼吁”,恐怕这个判断并不符合今日国内的实情,过于悲观。如果以此观照新千年之前的大陆,或许的确如此,但随着信息时代的降临和普及,真正代表时代最强音的民主力量,正在从网络和网络所道代表的民间而非过去的体制内知识分子中崛起和壮大。毋庸讳言:相比起倾全党全军之力搞对内维稳,对外统战的当道来说,相比起“既得利益集团的板结”来说,这种力量迄今依然是弱小的。而何清涟女士也正是以此为依据,对中国的民主前景心怀忧虑,以致兜兜转转之下,竟然又回到向当局谏言,把希望寄托在假设第五代之为“理性人”的老路上去。 这虽然是我向来敬重的何清涟女士不得已之下的苦心选择——正如她去年提议大陆当局主动开启类似深圳经济特区那样的“政治特区”一般,实在等同于不切实际的空想——却也从反面揭示出中国的民间民主力量的贫瘠现状。问题在于:面对这个悲惨,残酷的现状,悲观的人就此放弃或转向,坚守信念者却义无反顾,更为坚定。正如蔡英文女士在她的《败选演说》中所强调的: “你可以哭泣,但不要洩气。你可以悲伤,但是不要放弃。因为明天起来,我们要像过去四年一样的勇敢,心里充满着希望。因为,我们必须勇敢地扛起这个国家的责任,我们必须乐观地,继续为台湾这块土地打拼。” 人性注定是不完美的(唯理论与经验论所共同建基其上的理性主义,也并不囊括人的本质,所以尼采才要在宣称“上帝已死!”之后,进一步廓清人类对“理性”的崇拜,高举酒神精神,来抗争现代文明对人的新的整体异化),正如由一个个人所组成的人类社会一般。可是只要你真心的服膺和追求自由,那么无论结果是喜是悲,是否得到了世俗或功利意义上的成功,至少在这个注定不完美的,残缺的世界里,都意味着一种伟大的胜利。毕竟我们拥抱过未来,尝试过一种更好的生活。而那些真正可悲的失败者,首先是败给了自己,然后才真的,无可挽回的一败涂地。为此,我们别无选择,依然要回到自启蒙,自组织,自我救赎的制度建设之路上来。限于本文篇幅和主题,对此的讨论择日再续。 (余杰书评原载于《观察》,链接:http://www.youpai.org/read.php?id=4615) (全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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