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伟

法广|记者刘伟央视忏悔后获取保释放

在今天上午央视播出的采访片段中,刘伟对此事表达了悔意。他说,“我为获得独家、一手的信息,把案子一直做到最好,全国领先,参与了其中,这个代价太大了。”

刘伟的行为,或者游走在法律和新闻伦理边缘,但是否果真涉嫌违法犯罪,仍有疑问。

刘伟的同事,南方都市报深度部主任王莹说,“从头到尾,我都没看出他的违法违在哪里,如果新闻伦理也算其中的话。我甚至认为,刘伟所以陷入今天困境,一是之前的采访有了资源累积,二是,他有如此之强烈的作为记者要拿独家的职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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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南都记者被刑拘 涉嫌获取什么国家机密?

10月9日,因多次报道“气功大师”王林案,被江西省萍乡市警方以“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刑拘,羁押于南昌市进贤县看守所。《南方都市报》 10 月 16 日发表声明回应称,刘伟“对王林案的采访、报道、持续关注等,均属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刘伟是《南方都市报》深度新闻部的记者。他从2013年开始调查王林案,曾刊发多篇独家报道,并在2014年入选南方报业年度记者。据报道,刘伟曾在获奖当年的年会上说,“即便现在告别记者生涯也了无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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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部】《南方都市报》记者刘伟被抓

(1)《南方都市报》记者刘伟被抓事件,各媒体包括新媒体一律不报不评不转。(10.16) (2) 《南方都市报》记者刘伟被抓事件,如报道严格按照新华社通稿刊播,不突出处理,不作其他报道和评论。(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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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传媒|调查记者又爆因涉“国家秘密罪”而被跨省刑拘

对于大陆记者,“国家机密”如悬顶之剑,随时会有威胁。

近些年,已发生数起因记者报导行为涉及国家机密的司法案件,引发公众和法律界对此类媒体职业行为涉密案件中的执法尺度的忧虑,也使近些年越来越多的调查媒体记者,因巨大法律风险而选择离开记者职业。究其主要原因是中国刑法中对于“国家机密”的定义,模糊而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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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陈宝成:保证舆论监督才能助推法治建设

因报道备受舆论关注的“大师”王林案,《南方都市报》记者刘伟,被江西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以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为由刑事拘留。事发数日后经媒体披露,举国哗然。

在全国上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记者被拘事件提醒国人:只有真正保证舆论监督的正常进行,才能从根本上助推法治建设。

中国有着数千年的专制传统,在实现由人治到法治的转型中,关于法治建设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有着清醒的认识和鲜明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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