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追捕

法广 | 证券投资者因网络发表上市公司负面评论被新疆警方抓捕

陈永洲事件目前仍在发展,尚无定论,但媒体界对此事的关注和声援可谓声势浩大,而汪炜华的遭遇或者因为少有同业者声援,目前外界所知不多。 某种程度上,两起事件的性质非常接近,都是强势的政商共同体,不是以平等的民事手段解决言论边界、名誉权方面的纠纷,而是利用公权力,以强势,无法抵抗的刑事调查和拘捕恐吓言论者。 中联重科在湖南的政治地位已经众所周知,乌鲁木齐的资深媒体人告诉记者,广汇在新疆政界影响力很大,素有广汇市委之称,而广汇老板孙广信在哈萨克斯坦买下油田之后,因为其战略地位,更成为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的座上宾。 10月21日凌晨,有网友在”天地侠影”的微博贴出了一张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出具的拘留通知书,称此条微博由博主汪炜华的朋友代发。 拘留意见书显示,“天地侠影”真名为汪炜华,因涉嫌“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被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时间为10月12日下午三点,现羁押在乌鲁木齐市天山看守所。举报方为广汇能源(600256.SH),此前他长期公开质疑广汇能源存在财务粉饰、股票操纵等问题。 此前10月12日”天地侠影”在微博上留言”警察来了”,随后微博就未再更新。 天地侠影在社交媒体自称为中国股市的投资者和研究者,在大学工作,曾留学墨尔本大学,投资澳洲能源行业多年,现居上海。 他微博的签名是“投资,就是无限接近事实的真相!”这可能也是他投资的风格的写照,自2012年10月20日开始,天地侠影对广汇能源的财务问题进行了一系列质疑。 广汇能源由新疆民营企业集团广汇集团集团持股近45%,2007年开始,经过与控股股东广汇集团的资产重组,先后剥离了非能源业务,2009年起置入LNG、石油开发等资产,股价大涨,市盈率一度高达40倍以。 根据财新网的报道,2012年下半年,市场对广汇能源的看法出现了严重分歧,投资者开始质疑其盈利能力不强,盈利前景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目前的财务报表存在违规粉饰,进而认为广汇能源的股价有人为操纵的可能。 2013年9月,广汇能源公告称,在因有人持续对公司质疑甚至举报影响了公司的声誉,广汇能源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天地侠影则是民间背景的质疑者中最活跃的一个。 根据天地侠影在雪球财经等网站发布的网文发,他质疑广汇能源的内容主要有,其一,广汇能源哈密一期已经竣工,但是至今77亿元的在建工程依旧没纳入固定资产,质疑公司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来调整企业真实利润及财务报表;其二,广汇能源露天煤炭开采的巨额剥离费用,纳入未来长期逐年摊销;其三,广汇能源开发中的哈密淖毛湖煤田的煤层厚度仅15米,埋藏深度平均130米,剥离难度大;其四,称广汇能源重点项目区哈萨克斯坦东部、北部、中部没有油气资源分布;其五,称整个哈密三塘湖煤田,由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京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广汇能源将面临巨大的竞争对手等。 此外,他影一直怀疑广汇能源在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融资融券炒作自己的股票,2013年8月,天地侠影指广汇能源借钱给与新疆铭建,而新疆铭建的法人代表正是广汇能源的第四大股东张建国,他怀疑另有隐情。 此后,他向证监会实名举报广汇能源,并公开表示开始担忧自身的安全。 10月23日下午,汪炜华的律师告诉财新记者,汪炜华态度坚决,不认为自己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虚假信息,认为自己对广汇能源的一切观点都是根据网上公开信息、上市公司公告分析、计算、判断的结果。律师还表示,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此案并无敲诈情节。 在一些投资者交流网站上,有人觉得汪炜华或其亲友可能通过做空广汇能源获利,因此惹上官司。对此,汪炜华表示自己从来没有参与广汇能源的买卖,他的亲戚里面,也没有人因为汪炜华去炒作广汇能源的股票。 迄今为止,汪炜华向证监会举报广汇能源的行为还没有得到回复,也没有在公开渠道上看到证监会的回复。律师认为,汪炜华的行为是否构成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虚假信息,终应该由证监会对此做出评判。 汪炜华事件在证券投资者,尤其是喜好在社交网络上发表关于上市公司的分析点评文章的群体中引起不小震动。在一位雪球财经方三文转发推荐的雪球网络就此事致信证监会主席肖钢的公开信中,投资者同时也是网民们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公开信认为,一个正常的证券市场,空头和多头是正常的市场参与者,做空和做多是正常的交易行为。没有多头,市场将会崩塌;没有空头,泡沫将会疯狂。 “天地侠影”看空唱空广汇能源,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一个成熟的证券市场,我们必须学会善待空头。如果恶意做空能够入罪,那么天天发布看空报告的机构和分析师情何以堪? 此外,在信息海量庞杂的证券市场上,没有任何人发布的信息具有100%完全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天地侠影”所得出的结论,大都依据上市公司的公告和其他公开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推断,不能算“编造”。 即使某些表达方式可能欠妥,例如“破产”、“清盘”、“骗子”等带有强烈情绪的语言,但罪与非罪的界限必须严格界定,被辱骂者可提起的是侵犯名誉权的民事诉讼而不是刑事问责。 这位网友认为,如果一个普通散户真的因为单纯的质疑、批评和举报上市公司而获罪,这不仅是司法的羞耻,同时也是上市公司的羞耻、证券市场的羞耻、监管部门的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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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恒均 | 西方国家不允许“人肉搜索”吗?

5 月 21 日,《红旗文稿》刊发《宪政与人民民主制度之比较研究》的同时,还刊登题为《西方国家允许“人肉搜索”吗?》的文章。前者引起了不少争论,后者却无人问津。前者对西方的宪政制度持极端否定的态度,后者则对西方国家不允许“人肉搜索”持肯定态度。两篇文章看似无关,内里联系却相当密切。   《西方国家允许“人肉搜索”吗?》认为 “‘人肉搜索’是一个独特的中国现象”,且这种行为是“多数人的暴力”。 文章引用英国《泰晤士报》、美国《洛杉矶时报》的评论作为佐证,文章举了韩国、日本与欧盟的例子,来说明这些国家几乎没有“人肉搜索”,还举了一位美国妇女“人肉搜索”情敌而被检控的例子。   作者说:“人肉搜索”为许多中国网友所热衷。从天涯“虐猫女”,到最牛房产局长“周久耕”、微笑局长“杨达才”,再到网络炫富“郭美美”,以及“华南虎照片”、“死亡博客”等事件,“人肉搜索”越来越显示出互联网的威力和杀伤力。作者最后警告说:在信息爆炸的年代,“人肉搜索”今天是他,明天就是你,这种“多数人的暴政”如果得以风行整个国家,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遭受这样的“待遇”。   同为时评作者,我要对作者的写作技巧表示赞赏,但鉴于我正好在他举例的一些国家生活与工作过,且也喜欢时不时拿西方的东西来同中国作对比,我不得不指出此文中存在的一些严重问题。   最大的问题是:作者文中拿来举例的所有国家都是实行“宪政”制度的,没有一个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或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本人在此不对制度做好坏判断(否则你可能就看不到这么精彩的文章了),只想提醒诸位这些“宪政”国家的最显著共同点:“宪政”就是“限政”,通俗地说,就是用“宪法”把执政者关进“宪政”这种制度的笼子里。第二个特点就是:“宪政”是用来保障民众的自由权利的,包括民众的隐私权。   不难看到,作者举例的所有国家都实行了宪政,而所有的实行了宪政的国家都无一例外地实行了“阳光法案”,就是官员的财产必须向公众(老百姓与网民)公布。若有隐瞒,即便没有民众举报和“人肉搜索”,独立的司法机构也会随时介入调查。在这种情况下,你认为“最牛房产局长周久耕、微笑局长杨达才”之流的不明财产收入还需要网民们冒着侵犯隐私以及被跨省追捕的危险搞什么“人肉搜索”吗?   作者也在文中承认“人肉搜索”在美国并不常见,所以,他标题隐含的判断是:美国因为保护隐私而不允许“人肉搜索”。可惜,这个结论是错误的。美国普通民众对另外一个普通人的“人肉搜索”如果触犯保护隐私法而造成伤害,可以被控告与检控,但普通民众对官员,例如对周久耕、杨达才之类的,不但可以“人肉搜索”,而且还会受到宪法的保护,受到舆论的支持与执法机关的配合。   大家可能忘记了,欧美包括澳洲曾经有官员被媒体与普通网民“人肉搜索”而落马。两年前一位澳洲官员用公款为妻子购买了两张机票,就是被暴露出来,遭到“人肉搜索”的。当然,还有克林顿,他在白宫里搞的那些性丑闻,都是媒体靠“人肉搜索”揭露出来的。只不过那时没有互联网而已。如果再远一点,还有美国总统尼克松,可以说就是靠“人肉搜索”后遭到匿名告密而不得不下台的。不错,西方确实颁布了各种旨在保护个人隐私与公民权利的法律,但这些法律绝对不保护中饱私囊、用纳税人的钱包养二奶的政府官员。   《西方国家允许“人肉搜索”吗?》的作者以宪政国家为例,对比中国而得出了中国应该向西方学习,最终减少甚至不允许“人肉搜索”,却不提在宪政制度下,不是不允许而是绝大多数情况下,网民不需要那么辛苦地靠“人肉搜索”去挖出蛀虫、肃清腐败!而在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民主专政下,你还有比“人肉搜索”更有效的方法挖出目前已经被撤职查办的周久耕与杨达才?过去五年,中国网民靠“人肉搜索”的办法挖出了那么多贪污腐败份子,连检察院与反贪局都自叹弗如,这难道不应引起我们的深思,对比一下中西反贪特色而找出制度根源?   我们一些掌握了一点权力的官员与御用文人,凡是发现西方对自己有利的东西,就欣然“全盘西化”,匆忙接轨,甚至要“挟洋自重”(不信吗?你看看我写的文章,什么时候连续引用过《泰晤士报》与《洛杉矶时报》两份外媒?),而遇到可能危及他们手里不受限制的权力时,就立马搬出了特色,者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以此,例如有关人士高度推崇西方一些国家的网络实名制,却只字不提西方的“宪政”架构下对实行实名制的网民最牢固的法律保护。就拿这篇文章来说,作者大谈西方国家不搞“人肉搜索”,却不提西方民众为什么不热衷于“人肉搜索”,这与宪政制度和政治环境有什么关系。   更有意思的是,作者竟然祭出了“多数人的暴政”来诋毁“人肉搜索”。殊不知,“多数人的暴政”这个短语的最初出现就是西方学者(包括大家熟悉的托克维尔)用来检讨、反思西方民主制度的。你早就划清了同西方宪政民主制度的关系,鄙视并抛弃他们的一人一票制度,实行的是东方特色的中国制度,又何来“多数人的暴政”?   鉴于作者也提到了中国网民对一些非官员背景的普通人实行了“人肉搜索”并造成一定的伤害,这里有必要指出,此种情况在宪政民主制度下同样得到了解决。“宪政”一边限制政府手里的公权力,一边保护公民个人的权利。个人隐私就属于宪法重点保护的。在一个实行宪政的法治的国家,任何人如果用“人肉搜索”伤害了他人,都会被起诉。更有甚者,即便政府公权力例如警察机关违反宪法规定而侵犯了公民个人隐私,也同样会被诉诸法律,甚至被“绳之以法”。   虽然“虐猫女”、“郭美美”、“华南虎照片”涉及的都是普通公民,但由于他们或涉及 残忍虐待 而 物而失德 ,或涉及造假欺骗公众,或涉及有官方背景的公益机构,如果事情发生在西方,如果公权力没有及时介入甚至推三阻四,网民与媒体人绝对有权力、有义务、有责任一挖到底,而且,不会涉及到侵犯隐私法。尤其是网络炫富“郭美美”,在宪政体制下,一定会被彻查到底,向公众做一个交代!   我想向作者指出,当你拿“独特的中国现象人肉搜索”去同西方那么多国家相比,并说中国网民搞“多数人的暴政”时,请读一下刊登在同一期《红旗文稿》上的《宪政与人民民主制度之比较研究》这篇奇文,认真学习并牢记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晓青同志的话:“宪政的关键性制度元素和理念只属于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专政,而不属于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制度。”“宪政有政治强权和话语霸权及欺骗性。”“而人民民主制度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真正实现了‘人民主权’原则。”   两位读者显然都是人才,但两篇文章登在同一期《红旗文稿》上,就有点文搞红旗了。这里我忍不住好为人师一次,如果我是这篇文章的读者,如果我还在体制内为最高决策层写这类文章,我就会写一篇以此结尾的铿锵有力的文章:西方国家为什么不允许人民搞“人肉搜索”?因为西方“宪政”只属于资产阶级,具有欺骗性!而中国为什么是唯一一个流行“人肉搜索”的国家?那是因为我们国家实行的不是宪政,而是人民民主制度, 我们真正实行了“人民主权”的原则!在这里,权力属于人民!   可是哥们,人民就剩下“人肉搜索”这点权力了,你还想咋样?靠!   老杨头 2013.5.24   链接:   《西方国家允许“人肉搜索”吗?》   《宪政与人民民主制度之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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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程随想 | 如何对付公司的监控[0]:概述

★引子   最近2-3年,俺写了一个系列博文《 如何隐藏你的踪迹,避免跨省追捕 》,教大家如何对付朝廷的走狗。这个系列广受关注,看来不少同学都挺注重上网的隐匿性。近期,又有若干读者来信或博客留言,建议介绍一下公司上网监控的问题。貌似关注的人挺多,所以俺就着手写了这方面的扫盲教程。 ★写在前面的话   先声明: 俺写这方面的技术内容,出发点是基于保护个人隐私。   做这个声明是考虑到:肯定会有一些从事公司管理的同学,责怪俺传播了这些招数,是教唆网友”学坏”。其实俺也知道,很多人关心这个话题属于动机不纯——企图在公司打游戏、看有颜色的视频、上网瞎逛、干私活、等等。这样的动机,俺是不太赞同滴。   但是捏,技术向来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用来干好事,也可以用来干坏事。这样的现状,可能永远也改变不了。不能因为技术可能被滥用,就阻碍技术的传播。另外,好的公司管理,是不会单纯依赖技术手段来约束员工的。这么干永远是”治标不治本”。 ★常见的监控手段   扯蛋完毕,言归正传。从技术层面讲,公司对员工的监控,如下三种比较常见: 1. 网络行为监控——基于网络流量的监控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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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新闻 | 中国网民批评政府对北京暴雨反应不力

在越来越多中国网民抨击政府对上周末北京特大暴雨的处理之际,官方死亡人数在周四被上调一倍多,至77人。这场暴雨让北京一些地区变成一片汪洋。 此前官方死亡人数自周日以来一直维持在37人,许多愤怒的北京市民表示,这个数字有低估之嫌。 人们纷纷到中国类似于Twitter的微博上表达愤怒,其激愤程度是几乎恰好一年前动车追尾碰撞事故以来未见的,那次事故导致40人死亡,并暴露出中国人对政府存在深层次的不信任。就像那次事故一样,这场暴雨成为催化剂,使公众站到极少面对大范围公开挑战的当权者的对面。 上周六晚间,特大暴雨使北京交通系统大面积瘫痪,让数以千计人无法回家,政府方面没有立即采取应对措施,但民间有不少自发行动,市民们让需要离开机场的人搭车,给他们一个下榻之处或者一顿饭菜。 知名博客作者赵楚形容这是一则“两个北京”的故事:一个是政府既官僚又无人性的面孔,另一个是在民间自发行动的烘托下出现在人们眼前的温馨关爱的城市。 “当人们热情而自然地展现同胞之爱,伸出救援之手,人们应该明白,这种令人感动的场景就是传说中现代社会基本形态的市民社会,”他写道。“只有这种包含高尚道德精神的市民社会才是现代生活和政治的基础。” 还有人以最知名的暴雨受害人之一、某杂志编辑部主任丁志健的悲剧性遭遇为例,说明当今中国的种种问题。当时丁志健的汽车被困在积水中,他打不开车门,也打不通警方或消防队的报警电话,只能致电妻子求助。后来她妻子跪在救援人员面前求他们赶快营救,却无人响应。最终,她的丈夫溺水身亡。 “消防、警察、急救等国家机器在面对一个并不复杂的情势时的无可奈何,表明了制度的缺陷;而救援人员在面对丁志健妻子下跪的苦苦哀求时的无动于衷,反映的则是人性的缺失,”广告专业人士王小心在一篇在新浪微博(Weibo)上流传的散文中写道。她提出,这种人性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是中国当今制度的缺陷造成的。“这不是丁志健一个人的故事。这是一个社会的故事。” 政府正试图压制批评的声音。数名微博用户因转发与灾难相关的笑话或批评而受到惩罚。其中一名用户的账号被关闭,因为她转发了一幅漫画,上面画着北京市民在雨季应该携带什么装备(如锤子和手电筒)才能保证安全。 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通过官方媒体警告称,“如利用互联网……制造和传播政治谣言,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现行体制,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严厉打击。” 但是许多北京市民无意沉默。“这是一场与人民的公开对抗!”一名微博作者写道。 译者/何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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