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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文革”时期也有潜规则

“文革”时期也有潜规则 作者:王彬彬 来源:南方都市报评论周刊 来源日期:2012-2-26 本站发布时间:2012-2-26 10:16:47 阅读量:1374次   吴思先生提出的“潜规则”这一概念,如今是极其流行了,它有助于人们理解历史,理解历史中那些大大小小、千奇百怪的事情。当然,如果这个概念仅仅只能解释历史,它就决不会在现实中如此流行。吴思先生从中国历史中提炼出了这个概念,不出几年时间,却已在引车卖浆者嘴上频频出现,说明这一概念对现实更有针对性。这个概念甚至迅速动词化,某某欲对某某“潜规则”、某某被某某“潜规则”、某某为达某种目的而“被潜规则”,诸如此类的说法,每天都能从网络、报章、杂志上看到。   在中国,比那显规则更起作用的,实际上是那潜规则。就是在那很特殊的“文革”时期,潜规则又何曾销声匿迹?   “文革”号称史无前例。在许多方面,的确如此。“文革”中的许多现象,诸如鼓励子女与爹娘划清界线,甚至怂恿子女对亲爹亲娘拳脚相加,鼓励夫妻相互揭发、相互把对方的枕边语私房话整理汇报,越穷越光荣,凭老茧上大学、交白卷成为英雄等等,都有些破天荒,都几乎前所未闻。然而,即便在这样一个宣称要与传统的一切进行最彻底的决裂的时代,传统的许多东西仍然顽强地存在着。有的以改头换面的方式存在,有的,则头不改面不换,以本来面目延续。所谓“潜规则”,在“文革”期间,就仍然以传统的面目在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这样说,也许还不够,还不足以说明潜规则在“文革”时期的重要性。实际上,对“文革”的“史无前例”,应做两方面的理解。一方面,有许多现象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这当然是史无前例;另一方面,又有许多传统的东西,以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强度、力度,在现实中凸现着、活跃着,这也是一种意义上的史无前例,而潜规则,在“文革”时期,就往往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坚挺。   有时候,两种“史无前例”,会在同一件事情上表现出来。以上大学为例。“文革”期间,取消了高考,大学从工农兵中直接招收学员,没有文化考试,甚至对招收对象没有文化水平方面的要求。对招收对象的唯一硬性要求,或许就是政治上的“根正苗红”,地富反坏右的子女、阶级敌人的子女或本身是阶级敌人的人,没有进大学的资格。大学以这种方式招生,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堪称史无前例。“文革”时期,大学对青年人同样有着极大的吸引力。工也好,农也好,兵也好,能以“工农兵学员”的身份在大学混几年,就能成为吃“商品粮”、拿工资的干部,谁人不想?然而,“根正苗红”的工农兵很多很多,谁能成为幸运儿呢?这时候,潜规则就起着史无前例的作用。   “文革”期间,大学其实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招生权,只有接纳权。决定工农兵中何人上大学的“正式规则”,或者说“显规则”,是“工农兵推荐”。“文革”期间我生活在农村,“工”和“兵”的情形不了解。我知道,在农村,“贫下中农推荐上大学”,是十足的空话。大学招生,在农村是以公社为单位分配名额。比如,某公社今年可推荐两人上大学,这两人是谁,当然由公社的最高领导公社书记说了算,连“推荐”的过场都不会走。全公社的贫下中农推荐,就变成公社书记一人推荐。书记推荐谁,就看谁与书记关系最亲,就看谁的贿赂最有档次了。在能否上大学上,潜规则如此起作用,也是史无前例的。所以,“文革”期间,在上大学一事上,两种意义上的“史无前例”都有典型表现。   “潜规则”似乎已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无需解释。狭义,则似乎专指年轻女性以肉体从权势者手中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当有人说某位“美女”被领导“潜规则”,别人都明白是什么意思。这种狭义的潜规则,“文革”期间也同样是普遍存在的。大学招收“工农兵学员”,“农”则从农村“知识青年”中产生。农村“知识青年”由“回乡知青”与“下乡知青”两部分组成。这是从来源上区分。若从性别上区分,则有男女之别。男知青要上大学,要以钱物通关,女知青则有时不免要献上身体。当然不只是上大学。下乡知青要上调回城,要请假回家,甚至仅仅是为免受刁难、欺侮,男也要献物,女也要献身。“文革”期间,被当地干部“潜规则”过的女知青,不知凡几。许多回忆文章和小说,都写到过这种事。   如今,网络上、小报上,常常说到影视界、娱乐圈的潜规则,代表性的表现,就是女演员要向导演献身才能获得出演的机会。这种事,其实“文革”期间也有,甚至程度更甚。戴嘉枋的《样板戏的风风雨雨》一书(知识出版社1995年版),就披露了一点江青的红人刘庆棠这方面的“事迹”。刘庆棠是“样板戏”《红色娘子军》中党代表洪常青的扮演者,深得江青宠信,以一个演员之身而居政治高位,是中共“九大”代表和主席团成员,在中共“十大”上成为中央委员,先是进入国务院文化组,后更当上文化部副部长。位高权重的刘某,坏事做尽。刘庆棠“潜规则”女演员一事,戴嘉枋是这样说的:“到了‘文革’中大权在握,风流成性的他更肆无忌惮地到了淫邪无耻的地步。一个比他小20来岁的姑娘,长期被他霸占;而任何一位女演员,无论是你想争取在戏中当主角或领舞,还是给丈夫落户口、安排工作,甚至处在恐怖的威胁之下为免遭批斗,只要有求于他,都有可能成为他的掌中玩物,满足他的一逞之快!到后来,刘庆棠索性把自己的办公室设在女浴室近旁,除办公桌、文件柜外,还有一张大床,美其名曰用于加夜班休息。他时常在办公室窥守于门边,见浴后的女演员经过,便以各种名目请她入内谈话,然后诱胁相加邀其同枕共寝!不少意志薄弱、慑于权势的女演员,不得不忍辱任其摆布。”刘庆棠的此种做派,其“顶头上司”江青、张春桥并非不知,而是知道了,也不当回事,认为是“无害”的“小节”,“丝毫无损于这个色狼的毛发和仕途。”(第258-259页)   潜规则的对立面是显规则,是印在文件上、贴在墙上、挂在嘴上的“正式规则”。显规则、正式规则,对潜规则多少有一点制约作用。而“文革”期间,显规则、正式规则普遍弱化甚至被抛弃,潜规则所起作用之在,便“史无前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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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刘少奇是被谁打倒的?

刘少奇是被谁打倒的? 作者:杨学武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2-2-26 本站发布时间:2012-2-26 10:34:08 阅读量:37次   笔者乃“50后”,亲身经历过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怎么会不知道刘少奇是被我们的伟大领袖毛泽东打倒的?毛泽东的“倒刘”檄文《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曾几何时成为我们学生必须“天天读”的课文,文中那些“一言九鼎”的“警句”,我至今还能倒背如流。毛泽东号召我们这些涉世未深的红卫兵大造刘少奇的反,把他打成“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和“睡在毛主席身边的赫鲁晓夫”,最后给他定的罪名一大串:“叛徒”、“内奸”、“工贼”、“反革命”、“修正主义头子”……刘少奇被打倒后,惨遭迫害致死,死时不仅在京城没有“葬身之地”,而且在外地火化时连真实姓名也没有。一个堂堂国家主席竟然如此被“打倒在地”——九泉之地,可谓也是史无前例。   我既然明明知道刘少奇是被毛泽东打倒的,为何还要“明知故问”呢?我的“故问”之意是想说:刘少奇也是被他自己打倒的。我认为,毛泽东之所以那样“癞子打伞——无法无天”——不经过国家法律程序,甚至不经过党内组织程序,竟然一个人说了算,就随心所欲地轻而易举地把国家主席刘少奇打倒,不正是因为刘少奇当年大树特树毛泽东的个人威信,极力制造毛泽东的个人崇拜,使毛泽东成为超然于党纪国法之上的神而造成的“恶报”么?恕我说句不敬之言,刘少奇正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这块“石头”,就是他曾经热烈鼓吹和极力制造的个人崇拜。   刘少奇曾经也是毛泽东的“亲密战友”和“可靠接班人”。在当年延安整风运动中,毛泽东为了瓦解以王明为首的“教条宗派集团”的统治,进一步巩固自己在党内的最高权力,形成以他为首的领导核心,特将本在中共高层领导人中排名靠后(政治局候补委员)的刘少奇一举提拔为仅次于他的第二号人物。毛泽东与刘少奇的政治结合,取代了遵义会议之后毛泽东与张闻天的政治结合,他们在延安度过了一段“蜜月期”。刘少奇从此对毛泽东忠心耿耿,不仅全力以赴地协助毛泽东清算和瓦解了“教条宗派集团”,而且为强化毛泽东的绝对权力、树立毛泽东的个人威信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在遵义会议之前,毛泽东因为受王明、博古等人所组成的“亲苏派”的排挤,未能进入中共中央领导核心,他郁郁不得志,积聚了对“亲苏派”的很大不满。遵义会议之后,虽然借助与张闻天的结合而逐步取得了党和军队的实际最高领导权,但由于当时的中共还是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在很大程度上受苏共的影响和制约,因此毛泽东的领导权还不大稳固,时不时受到手持苏共尚方宝剑的王明等人的挑战,尤其是毛泽东的思想在党内还没有形成统治地位,仍然被“张口马列,闭口斯大林”的王明等人垄断着市场。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刘少奇与毛泽东开始了紧密合作。刘少奇本来也是老资格的“亲苏派”,他在苏联东方大学学习时,还受到过列宁的接见。但他不仅没有和王明、博古等人“同流合污”,反而与他们“背道而驰”。当时刘少奇与还是总书记的张闻天就白区问题展开过一场激烈的争论,引起毛泽东的密切关注。高华在《抗战前夕延安发生的一场争论》中写道:“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前夕,刘少奇、洛甫围绕党的10年历史和白区工作评价问题展开的争论并没有获得任何实质性的解决,刘少奇试图通过检讨党的历史问题,改变对10年政治路线评价的目的暂时遭受了挫折。但是刘少奇、洛甫的争论给中共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它是延安整风运动的前奏和一次针对‘教条宗派分子’的短促突击,为以后毛泽东、刘少奇全面批判六届四中全会政治路线,联手打倒王明等制造了舆论。”(引自高华:《革命年代》,广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刘少奇和毛泽东结合之后,深知毛泽东对王明“教条宗派集团”不仅要从组织上解决问题,更重要的还要从思想上解决问题。于是刘少奇以极其敏锐的政治头脑和高超的理论水平,把确立和宣传毛泽东思想当作了头等大事,他倒是没有把马列主义当教条,而是把列宁、斯大林对苏共实行思想高度统一的那一套理论和方法,“活学活用”到确立和宣传毛泽东思想的中国实际上,最早提出了毛泽东的思想这一概念,并进行了系统性的理论阐述,极力主张把毛泽东的思想作为中共的指导思想,使之成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关于谁是最早提出毛泽东思想的“第一个”,中共党史学界曾发生过争议。原来一直把王稼祥当作“第一个”,新版《辞海》在“王稼祥”条目中就作了定论:他“1943年第一次提出和论证了‘毛泽东思想’的科学概念”。翻阅史料,王稼祥提出“毛泽东思想”的具体经过是,1943年7月8日,他在《解放日报》发表了《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民族解放的道路》一文,文中写道:“中国民族解放整个过程中,——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正确道路就是毛泽东同志的思想,就是毛泽东同志在其著作中与实践中所指出的道路。毛泽东思想就是中国的马克思列宁主义。”   由胡长水所著的《一个伟人的奋斗与命运——刘少奇之路(第二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1年版,下同),认为“第一个”提出毛泽东思想的非刘少奇莫属。早在王稼祥发表那篇文章的前两天即7月6日,刘少奇就在《解放日报》上发表了题为《清算党内的孟什维主义思想》的文章,文中写道:“一切干部,一切党员,应该用心研究二十二年来中国党的历史经验,应该用心研究与学习毛泽东同志关于中国革命的及其他方面的学说,应该用毛泽东同志的思想来武装自己,并以毛泽东同志的思想体系来清算党内的孟什维主义思想。”胡长水据此认为:“现在,人们一般认为,是王稼祥‘第一个’提出了毛泽东思想的概念。纯粹就文字而言,此论当然可以成立。然而,如果不是拘泥于文字的表述,而是就其实质意义而言,刘少奇关于‘用毛泽东同志的思想来武装’党员、干部的观点,表明他实际上是全党最早提出学习毛泽东思想的领导人。从‘毛泽东同志的思想’到‘毛泽东思想’,只是这一概念在文字表述上的简练而已。”   后来还有人研究考证说“第一个”提出毛泽东思想的应该是张如心,他早在1941年3月,就在一篇文章中使用过“毛泽东同志的思想”的提法。尽管这个说法见诸于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所著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第2版),算得上是权威意见,可笔者以为这种研究考证似有偏离主题之嫌。其实,弄清谁是“第一个”提出毛泽东思想这一概念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让毛泽东思想成为中共的指导思想和“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并使之登上“顶峰”成为“绝对真理”。即使刘少奇在毛泽东思想的文字表述上不算“第一个”,但他为确立和宣传毛泽东思想所做的一系列重要工作和重大贡献,已白纸黑字载入史册,是怎么也抹杀不了的。在延安整风运动中特别是中共七大前后,刘少奇“日理千机”(毛泽东“日理万机”)的主要工作就是研究部署如何确立和宣传毛泽东思想。他在党的七大筹备工作中负责党章的修改,“在领导这一工作中,他紧紧抓住确立毛泽东在全党的领导地位和毛泽东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这一主线。”“刘少奇强调指出:党章以毛泽东思想来贯串,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历史特点。”经过刘少奇精心策划、亲笔定稿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可谓是他为确立和宣传毛泽东思想的“经典之作”,“报告最显著的特点,或者说在中国革命历史上影响最大、最深远的内容,是关于毛泽东思想的论述。”刘少奇在七大会议上做这个报告时,满怀激情地说道:“党章的总纲上确定以毛泽东思想作为我党一切工作的指针,在党的条文上又规定:努力地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这是我们这次修改的党章一个最大的历史特点。我想,我们的大会以至全党是会热烈拥护这种确定的。”刘少奇的这个报告,就历史影响来说,似乎比毛泽东《论联合政府》的报告还要“最大、最深远”。因此,似乎可以说,没有刘少奇,就没有毛泽东思想。正如胡长水所总结的:“历史已经说明,刘少奇是中国共产党内对毛泽东思想做出完整概括和系统论述的第一人!”   胡长水极力歌颂刘少奇对毛泽东思想的历史贡献,他声称:“一些研究刘少奇的学者曾把刘少奇在这里对毛泽东思想的论述同几十年后邓小平主持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毛泽东思想的论述,作了一番比较,指出两者基本思路的一致是非常明显的。中国共产党内著名学者、理论工作者龚育之由此指出:‘新的历史决议论毛泽东思想,遵循着七大修改党章报告论毛泽东思想的科学思路、科学态度,有力地说明了刘少奇的政治智慧和理论遗产在今天对于我们的启示和指导。’”笔者认为,两位论者在这里回避了论述毛泽东思想的不同之处,即邓小平所论述的毛泽东思想,是中共第一代领导人的集体智慧或共同创造,并非毛泽东的“个人财富”;而刘少奇和王稼祥当年表述的毛泽东思想,却完完全全是毛泽东“个人所有”。王稼祥在使用“毛泽东思想”的同时使用了“毛泽东同志的思想”,刘少奇则统统使用的是“毛泽东同志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与“毛泽东同志的思想”,表面上看来似乎“只是这一概念在文字表述上的简练而已”,可从当时的历史背景来看,刘少奇提出的“毛泽东同志的思想”,目的就是为了树立毛泽东的个人威信,强化毛泽东的最高地位和绝对权力。刘少奇在那篇文章中首先就开宗明义地指出:中国共产党经过22年的严格考验,已经成为中国政治生活与历史事变中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有着极其丰富的革命斗争经验。“而特别值得指出的,就是在二十二年长期艰苦复杂的革命斗争中,终于使我们的党、使我国的无产阶级与我国革命的人民找到了自己的领袖毛泽东同志。我们的毛泽东同志,是二十二年来在各种艰苦复杂的革命斗争中久经考验的、精通马列主义战略战术的、对中国工人阶级与中国人民解放事业无限忠心的坚强伟大的革命家。”他还进一步强调:“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是马列主义在中国发展的历史,也是中国的马列主义者和各派机会主义者斗争的历史。这种历史,在客观上是以毛泽东同志为中心构成的。党内各派机会主义的历史,决不能成为党的历史。”刘少奇对毛泽东的这些评价,其调子之高虽然不能与后来林彪的“顶峰论”和“四个伟大”相比,但在当时也堪称最高水平。刘少奇在《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最后发出号召:“学习毛泽东思想,宣传毛泽东思想,遵循毛泽东思想的指示去工作,乃是每一个党员的职责……”几十年后林彪所题写的“读毛主席的书,听毛主席的话,照毛主席的指示办事,做毛主席的好战士。”两相对照,除了文字表述有所不同,其精神实质有什么区别?   刘少奇精心确立和大力宣传毛泽东思想,旨在树立毛泽东的个人威信、强化毛泽东的最高地位和绝对权力,这是毋庸置疑的历史事实。如果说刘少奇是否“第一个”提出毛泽东思想这一概念尚有争议,那么他是“第一个”提出“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概念,则似乎毫无异议。1943年6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为抗战六周年纪念宣言》草案。刘少奇在讨论时郑重提议:在宣言的最后一段,加上“全体共产党员必能巩固地团结在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央周围”一句。胡长水认为:“这个提议,在党内明确地提出了毛泽东是党中央领导核心的问题。”看来,我们今天仍然在高呼的“为首”、“核心”之类,其首创者是刘少奇,他的这些“政治遗产”,至今还在深刻地影响着我们。   刘少奇当初是否预料到他把毛泽东的思想和毛泽东的权威提高到如此高度,会造成对毛泽东个人崇拜的后果?胡长水对此作了辩解:“读这些文字,确实让人感到,刘少奇对毛泽东作了极高的评价,这种评价也是代表了当时党内大多数人的认识。也有论者据此批评刘少奇对毛泽东有过誉之嫌,并联系到后来的个人崇拜所造成的危害。是耶,非耶?尚待人们去认识。只是这种认识确是苦涩的。”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刘少奇当初把毛泽东的思想和毛泽东的权威提得那样高,虽然主观上没有搞个人崇拜的“故意”,但客观上为后来产生个人崇拜提供了“可能”的条件和奠定了“必然”的基础。随着中共打败国民党、建立新中国,毛泽东的威望更加如日中天,刘少奇当年提出的“用毛泽东思想武装全党”,随之“扩大化”到武装全国人民,以至于在文革中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十亿人的大脑只有一个人的思想。于是,毛泽东成为万万不可不可冒犯的神,毛泽东思想成为万万不可怀疑的“绝对真理”;于是,谁反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谁就是“反革命”,谁就要被“打倒在地”——轻则批判,重则坐牢甚至杀头。从延安整风运动中的王实味等人,到建国后知识分子改造运动中的胡风等人、反右倾机会主义运动中的彭德怀等人、反右运动中的几十万右派分子、文化大革命中无以计数的反革命分子,都是因为反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而获罪而“罪该万死”……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发展到这种地步,刘少奇应该负有间接和直接的重大责任,这是“是耶”,并非“非耶”。   刘少奇为毛泽东的个人崇拜,不仅在延安时期立下了“汗马功劳”,而且在建国以后很长时期内继续“再立新功”。据李锐在《庐山会议真面目》(南方出版社1999年版)中披露,毛泽东利用个人绝对权威把讲真话上“万言书”的彭德怀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刘少奇在会议结束时专门发表讲话,严厉批判彭德怀反对个人崇拜,极力主张“积极地搞个人崇拜”。李锐回忆道:“刘少奇说:在苏共二十大以后,我们党内也有人要在中国也反对‘个人崇拜’,彭德怀同志就是有这个意见的。在西楼开会的时候,几次提议不要唱《东方红》,反对喊‘毛主席万岁’,这次又讲了什么‘斯大林晚年’,什么‘没有集体领导’,毛主席没有自我批评,把一切功劳都归功于自己,等等。实际上,苏共二十大以后,他就一贯要在中国搞反‘个人崇拜’的运动,我想,我是积极地搞‘个人崇拜’的,积极地提高某些个人的威信,在七大以前,我就宣传毛泽东同志的威信,在七大党章上就写上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这一条。”为了证明自己“积极搞‘个人崇拜’”的正确性和必要性,刘少奇还引用了恩格斯《论权威》的几句话:“革命无疑问就是天下最有权威的东西”,而反对权威的,“要么是散布糊涂观念,要么是背叛无产阶级的事业。”刘少奇最后强调说:“反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的运动,赫鲁晓夫搞这一手,我看也有许多不正确的地方,不应该那样搞。所以在二十大以后,有人要反对毛泽东同志的‘个人崇拜’,我想是完全不正确的,实际上是对党、对无产阶级事业,对人民的事业的一种破坏活动。”   刘少奇的这个讲话,把他“积极搞‘个人崇拜’”的历史毫无保留地公布于世,永久载入了史册。而且,他讲这个话,完全是以“正确路线的代表”而自居、以“积极搞‘个人崇拜’”而自豪的口气,根本没有一点反省、愧疚、不安的表示……李锐不无伤感地评论道:“刘少奇的这篇讲话,自然不是他个人的意见,在当时是极具代表性的。因此,也可以说,庐山会议这场惊心动魄的党内大斗争,对提高毛泽东的个人威望,作出一次新的贡献。刘少奇后来的遭遇,使我不禁想起两句杜牧的文章:‘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张化在《刘少奇的悲剧与悲剧中的刘少奇》一文(载《回首“文‘和’革”》 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版 )中写道:“在长期的斗争中,刘少奇曾为树立毛泽东思想的旗帜作过重要贡献。以后,又在历次关键时刻坚定地维护毛泽东的威信,包括对党内正在出现的个人崇拜现象加以某种肯定。”“作为对党的建设有过许多贡献的重要领导人,在个人崇拜的狂热气氛中才意识到个人崇拜对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严重危害,……这是刘少奇的悲剧之一。”   毛泽东打倒刘少奇,罗列了那么多罪名其实都是子乌须有,真正可以落到实处的无非就是“反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这一条。然而,实事求是地说,刘少奇充其量就是在两个重大问题上与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存在“大同小异”,似乎还谈不上是所谓的反对。一是在如何评价“大跃进”的问题上,说了“三分天灾,七分人祸”,与毛泽东“一个指头与九个指头”稍有不同;二是在如何开展“文化大革命”的问题上,刘少奇坚持给北大、清华等学校派了工作组,与毛泽东“放手发动群众”略有出入。毛泽东为何打倒刘少奇?毛泽东必有自己的理由,历史终将会真相大白。一个差不多把毕生精力贡献给毛泽东思想、一向主张对毛泽东“积极地搞个人崇拜”的人,怎么会一下子“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反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呢?刘少奇的被打倒之所以称之为“共和国历史上的最大冤案”,不就是说明刘少奇并未真正地反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么?   颇有讽刺意味的是,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上做“秘密报告”,揭露斯大林大搞个人崇拜所产生的恶果,而刘少奇批判赫鲁晓夫反对个人崇拜,主张“积极地搞个人崇拜”,却被毛泽东打成“中国的赫鲁晓夫”。历史是无情的,刘少奇的悲剧,根源在于个人崇拜导致的集权专制,因此笔者“无情”地说刘少奇是被他自己打倒的,并非“感情用事”。诚然对于刘少奇的悲剧,我等后人足可“哀之”,然而我们是否既要“哀”其“不幸”,又要“哀”其“不争”?更重要的是还要“鉴之”,以免“使后人而复哀后人”?!   2012年2月20日改定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以上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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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听晚年华国锋谈几件大事

听晚年华国锋谈几件大事 吉林省前省长:听晚年华国锋谈几件大事 作者:张根生 来源:人民网 来源日期:2012-2-25 本站发布时间:2012-2-25 22:11:14 阅读量:1493次   导读问:许多问题你是比较清楚的,为什么不写写以澄清原来的情况?华:我这里还有原来的报告、简报、文件。看时机吧。李先念文集序言中,写了我和他谈话找叶帅的事,人民日报还不让写,要改为小注。   作者系吉林省前省长   1999年3月9日上午10时20分—11时50分   地点:北京西皇城根南街9号院华国锋家中   问:从上次(1997年11月)见面至今已有二年多没有见面了,再来看你,身体怎么样?现在社会上出现一些书,专门写粉碎四人帮的经过,有的是有事实根据;有的是互相传抄;有的则是胡编乱造、歪曲事实、添油加醋,弄的真假难辨、混淆听闻。特来看看你,并澄清一些重要事实,以正听闻。我并从书店买了两三本书送给你看看,就可看出这方面情况。去冬纪念三中全会20周年以来,有些书讲的比较符合实际了,例如于光远写的这本专讲三中全会前中央工作会议的经过,是从实际出发的,特送你一本看看。当然,他对你也有批评,但基本上是肯定的。   华国锋(以下简称华):我身体还可以,糖尿病天天打针吧,高血压好了,但心脏有些问题,有时心绞痛,所以不能多外出了。毛主席1976年因病逝世,我们全党都很悲痛,但是四人帮不顾全党全国人民的意愿,在这一时期他们更疯狂地进行阴谋篡党夺权活动。这一年周总理去世了,朱总司令去世了,邓小平又被打倒了。他们认为我是他们夺权的主要障碍了,他们没把我放在眼中,又拉又打。我心中很明确,绝对不能让他们一伙夺取党和国家的领导权,但要把握好时机。   政治局常委只剩四人了,王洪文、张春桥占两人,叶帅和我也是两人。而且在七六年(1976年)2月7日,毛泽东又决定让他(指叶帅——编者)养病休息,由陈锡联代替负责军委日常工作。当时谁也不理解毛主席为什么在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的、任命我代国务院总理的通知中加了上述这么一句。我估计这和江青四人帮和毛远新造谣污蔑叶帅反对文化大革命有直接关系。在政治局委员中,除四人帮外,大都是反对他们的。   我和叶帅比较熟悉。在1970年林彪搞的第一号命令时,把叶帅分散到长沙住了较长时间。我与他接触较多,1975年8月,叶帅接见(广东省)梅县地区县委书记时,专门叫我去参加见面。他是我们党德高望重的老帅,在部队有极重要的影响,所以我对他非常信任。在这紧急关头,和四人帮势不两立,我早已考虑很久,下决心要搞掉他们一伙。9月10日,先找先念同志交谈当前形势、四人帮动向,认为与他们的斗争要早日解决,这是没法避免的,早比晚好。请他去看看叶帅交换交换看法。9月13日,先念去参观植物园,顺便去西山看叶帅,开始叶帅对李来的意图搞不清楚,也不敢多说。二人互相问候后,便说到院中走走,看看园林。边走边说,回到屋中交谈,主要谈了四人帮的情况、看法,没深谈(有的出版物上竟说叶帅在10日曾到华国锋处商谈粉碎四人帮问题,是无中生有的揣测而已)。   华:四人帮大肆宣传“按既定方针办”是毛主席临终嘱咐,是别有用心的。乔冠华要在联合国大会上(9月2日)发言,稿子上也有这句话。我在审查稿子时,改为“照过去方针办”的原话了。张春桥不让向下传达,怕引起震动。实际是怕暴露他们篡改毛主席指示的阴谋。   这以后我亲自和叶帅取得联系,交换看法,做准备工作。我们一致认为要采取非常手段解决,我与汪东兴几次研究,叫他做准备,挑选可靠人员。我也和吴德、吴忠(卫戍区司令员)谈过,叫他们防备迟群、谢静宜利用学生闹事。叶帅和聂帅、王震、杨成武等部队同志,也有酝酿准备。   后来发现张春桥的弟弟张××是总政宣传部副部长,到坦克六师进行活动,促使我们早下决心,在10月6日,通知晚8时召开政治局常委会,讨论毛选五卷定稿问题,通知姚文元也参加。坐在怀仁堂内会议室中的只有我和叶帅,汪东兴具体指挥行动。抓住王洪文、张春桥、姚文元时,是我亲自分别向他们宣布中央决定隔离审查他们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妄图篡党夺权的罪行。   江青是在中南海住处抓起来的。同时抓了毛远新,北京卫戍区抓了迟群、谢静宜。事后便立即通知政治局委员到玉泉山开会。我叫叶帅主持,他要我主持先讲,我宣布了四人帮已被隔离审查,并且着重讲了四人帮阴谋反党夺权、疯狂活动的罪行。为了保证党和国家的领导权不被他们篡夺,不让他们的罪恶目的得逞,因此必须采取坚决的措施,粉碎他们的阴谋,严惩他们的罪行。叶帅介绍了对四人帮逮捕的经过,而且着重讲了全党、全军都坚决反对他们一伙的反党罪行。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对他们采取非常手段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宣传舆论部门都被他们控制了,还有上海一伙反党分子已经发了大批枪炮,为了避免流血伤亡,稳定全国局势,被迫采取的特殊手段。这是正常情况下绝不可采取的办法。   我先提议请叶帅担任党中央主席,他德高望重,两次挽救了党,叶帅则起来说提议要我担任中央主席、总理、军委主席。他说这是毛主席指定你当接班人的,我已经79岁了,你年青比我小20多岁,你有实际工作经验,为人实在讲民主,尊重老同志。后来一致通过叶帅的提议。   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怎么确定的?   华:1977年11月10日,我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宣布:中央政治局决定,从明年1月起,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是根据揭批“四人帮”运动的发展状况提出的。1978年11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更明确地宣布“把工作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当时,是认为揭批四人帮斗争已取得伟大胜利,应该结束了。还有工农生产和整个经济建设急需加强,人民生活必须改善,吃饭问题要早日解决。所以中央政治局一致决定工作重心的转移。   问:建立特区是怎么决定的?   华:当时,先是中央几位同志商定,派一个由谷牧为团长,七八个部长参加的去西欧几个国家考察的“国务院经济考察团”。大概是1978年6月底。考察回来向中央汇报时提出,有的国家建立加工区,把周围封闭起来,吸引外商投资办工厂,不收税,产品直接出口,可引进技术、设备、资金。大家听完汇报后,就议论办加工区的事。赵紫阳、谷牧、登奎等都赞成。就确定由谷牧进一步研究考虑此事。此后征求广东、福建省委意见。习仲勋、项南都很积极。由谷牧牵头酝酿提出建立特区,经政治局讨论同意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建立四个特区。   这事以后,辽宁省委书记任仲夷主动提出要求把大连建成特区。日本专家大赖也提出要对外开放、大连搞特区的建议。我叫谷牧去沈阳与仲夷商量,并到大连看看。都同意了,正准备提交中央讨论决定。这时胡乔木从深圳回来说,深圳什么都变白色了,只有国旗还是红色的,因而只好暂时缓办。   问:洋跃进是怎么回事?   华:1978年9月国务院同意国家计委报告,决定再追加48亿元基建投资,到年底共完成投资395亿元,比上年增加100亿元。在出国考察团汇报后,整个精神是搞改革开放,加快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引进技术设备,石油部提出再建十来个大庆,电力部、煤炭部提高了指标,加快了引进国外设备。当时是新建上海宝钢参照日本鹿儿岛建钢铁厂的做法,可以进口澳大利亚的富铁矿,因为鞍钢等铁矿多是贫矿。   再是新建江苏仪征大化纤厂。只8000万亩棉花不能解决全国穿衣问题。   现在这两个企业都建起来了,还是成功的,还有一些进口较大的项目,自动化采煤机组、电力设备、大化肥厂设备,就是余秋里负责引进的那一批设备项目,现在看大部分是好的。12套大化肥还是周总理生前定的。当然也有不成功项目,主要原因是考察、论证不够,有盲目性。   1976年7月计划座谈会上四人帮猖狂进攻,目标是想攻击国务院几位副总理和我。是王洪文、张春桥幕后指挥,黄涛为主要活动者,觉得光批“条条专政”不能解决问题,直接提出国务院务虚会、计划会有问题。   问:许多问题你是比较清楚的,为什么不写写以澄清原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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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 港浸大公布特首选举民调丑闻的调查报告,引起不满

香港浸会大学公布有关特首选举民调丑闻的调查报告,引起不满,有人批评,香港的学术自由已名存实亡。 香港《明报》日前报道,香港浸会大学草草完成了有关特首选举民调争议的调查报告,引发更大质疑声。香港教育协会等团体联署声明,呼吁学界一起对抗白色恐怖,捍卫学术自由。教协会长冯伟华表示,调查报告疑点重重,必须严谨追究,披露真相。因为香港学术界白色恐怖很厉害,学术自由已经名存实亡。 香港的时事评论家马鼎盛对此说,他也在关注香港浸会大学的民调丑闻。 “这个事情确实是一个糟糕的事情,是受了政治影响,本来民意调查是中立的。它应该如实地反映社会的现状,但这次调查它有种种不规范。后来不是有人也出来道歉,有人出来负责。这些事情有些人认为香港回归十几年以来,北方的影响不断增加。北方的习惯是没有什么民调的,也没有什么民意的,所以媒体和舆论对这方面就非常敏感。如果再有这种事情不断发生的话,香港的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高度自治就会受到伤害。 ” 报道说,香港立法会教育界议员张文光表示,此前香港多位学者受到亲共阵营围攻,引发保卫学术自由的声音,而浸大民调丑闻又涉及学术专业道德问题。马鼎盛对此表示: “名存实亡这个定语下得就太过文艺化了。不够准确,不够量化,这一个事件不能把整个香港的民意和舆论的作用给取消。我也知道,也很担心过去一年香港的新闻自由在国际上觉得印象是大幅下滑。这确实反映了香港有这样的担忧。如果一直都如此下滑下去会影响香港地区在世界上的地位。”  旅美中国学者谢选骏认为,香港浸会大学的民调丑闻说明,“一国两制”已经走进死胡同,要维护香港的学术和新闻自由,必须有更多的人站出来反对大陆当局对香港新闻和学术界的政治干预。   “这就是受一国两制的影响是不可能持久的。一国两制本来就是一个悖论,一个国家怎么可能实现两种制度呢?所以一国两制得靠拢,得一致。也就是说香港的制度日益向大陆的制度靠拢,这是一个过程。丧失新闻自由和学术自由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 香港浸信大学民调丑闻发生在2012年1月14日,传理学院被质疑因受院长赵心树施压而公开一份尚未完成的特首选举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参选人唐英年民气落后的差距收窄,与最终完成并于1月17日公开的结果不符。公众质疑提前公布结果是院长有心为建制派的唐英年造势,民调缺乏公信力。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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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金钱民主”的细节

“金钱民主”的细节 作者:晓风残月: 来源:CND 来源日期:2012-2-25 本站发布时间:2012-2-25 12:17:23 阅读量:21次   美国的民主是金钱民主吗?大资本家可以通过大量捐款收买政治家做代言人吗?   我们不妨先来回答一个相关的问题:在美国,谁可以向候选人捐款,可以捐多少?   由于美国宪法规定了一人一票原则,美国朝野一直在设法限制金钱的渗透、体现宪法的原则。近半个世纪最重要的相关法律,是1971和1974年通过的联邦选举法。此法律适用至今,影响深远。法律规定:   一、任何个人在一次选举中向一个候选人的捐款不能超过2500美元(最初为1000美元,后有调整,下同)。   二、任何个人两年内(向所有党派和候选人)的总捐款数,不得超过11万7千美元。   三、任何公司、财团、工会等组织,不得直接向候选人捐款。   四、公司等组织可以成立政治行动委员会(PAC),先从基层募捐,再通过它向候选人捐款。个人向PAC捐款每年不能超过5000美元。禁止公司、银行利用公司帐户向PAC捐款。每个PAC在一次选举中向一个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5000美元。如果一年有多次选举,向一个候选人的捐款,总数不得超过15,000美元。   五、任何200美元以上的捐款都算“大额捐款”,必须公开捐款者信息和捐款数额。   这个法案虽然在限制金钱向政治的渗透方面作出了贡献,但却产生了一个棘手的问题。由于宪法规定了言论自由原则,如果一个PAC不向任何候选人捐款,只用募捐来的钱自己在媒体上做广告,宣传某种政治观点,间接帮助一个候选人,联邦选举法无法对它的经费数量施加限制。这就叫做“独立开支”。一个PAC要符合“独立开支”的条件,必须不能捐款给候选人,不能和候选人有任何信息沟通。   为了应对这个问题,2002年国会再次通过新的选举融资改革法案,规定严格限制“独立开支”的使用。例如,用独立开支购买的广告,不得提到任何候选人的名字。但法案通过后,反对者把联邦选举委员会告上了最高法院。他们的理由是,独立开支的PAC用自己的钱做政治广告,不和候选人有任何联系,与报纸、电视台经常发表政治观点没有区别,属于言论自由范畴,不应该受到联邦政府的限制。2010年,最高法院认同了这个观点,判决选举改革法案中关于独立开支的规定违反宪法。于是,独立开支的PAC有了个新名字,叫“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super PAC)。它们只要不向候选人捐款、不和候选人沟通,就可以无限制地收取幕捐和进行和选举有关的政治宣传活动。   从以上叙述,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下面的结论:   第一,一个资本家或财团通过向一名或数名候选人大量捐款来影响选举的情况,基本不可能出现。每个人两年的总捐款上限不到12万,平均每年不到六万;给每个候选人的捐款每年不得超过一万五。要想控制选举可谓杯水车薪。   第二,公司和财团虽然不能用公司财政直接向候选人捐款,但可以通过PAC向自己的雇员募捐,再向候选人间接捐款。但是,由于有每个候选人5000美元的上限,这种捐款恐不会达到控制某个候选人的程度。   第三,根据现行法律,有钱人要在选举中多花钱,还是有渠道的。例如,他们可以通过“超级委员会”,自费做巨额广告,宣传自己的政治理念,以影响选举结果。由于高院的判决发生在2010年,现在还很难判断这种特有的助选方式有多大影响力。   最后,通过一个具体的例子,解释一下许多人是怎么误读金钱和选举的关系的。最近司马南先生的博客引用了一篇博文“往深里看美国民主”,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文章用希拉里.克灵顿2003-2008年的竞选资料,研究她的当选和金钱的关系。我们可以用同样的数据,结合我们以上引用的法律,看看博文作者是怎么误读数据的。数据一见下图:   图表列出的,是希拉里所接受的政治现金的最高五个来源。乍一看,似乎花旗银行向希拉里捐献了25万美元,高盛捐了20多万美元,等等。博文作者就是这么解释的。博文说:“她的大金主,除了银行,就是保险和传媒。同样一点也不令人意外的是,所有这几家毫无例外都是政治捐款的大户”。   但我们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这远远超过了法律上限。数据来源是联邦选举委员会,登载于opensecrets.org。去这个网站,仔细一看,有一条重要注释:“The organizations themselves did not donate”(这些组织本身没有捐赠)。下面有个链接:“为什么我们要公布捐款者的雇主”。原来,个人政治捐款超过200美元的,属于大额捐款,必须申报募捐者的雇主、行业等信息。不是花旗银行向希拉里捐赠了25万美元,而是五年中有25万美元捐款来自于花旗银行的股东、雇员和他们的家庭成员。也就是说,把每个捐款人(不多于2500美元)的捐款加在一起,五年一共25万美元,平均每年5万美元。和花旗银行有关系的人,所有向希拉里的捐款加在一起,才每年5万美元。   那么,花旗银行本身向希拉里捐了多少款呢?我们知道根据法律,银行不能直接向候选人捐款,但可以通过PAC间接捐款。图表第三列写得明白,五年中,花旗集团这个“金主”通过PAC的捐款总额是区区6000美元,平均每年1000多。   当然,也许明花旗银行刻意组织自己的雇员向希拉里捐款,企图施加政治影响。但是,我们知道希拉里的收到的总捐款数是以千万计的。区区每年5万美元,真地可以收买她吗?   博文作者接着公布了另一个图表,是关于花旗银行的统计数据:   数表第一行左图列出了从1 990到2010年和花旗银行有关的的捐款总数,右图列出五个捐款最多的人。博文作者评论说:“在2008年度,花旗集团投入的政治献金约五百万美金。其主要捐款人,或者是外交家(Lyndon L. Olson),运动员(Pete Dawkins),政府高管(Robert E. Rubin),等等,但他们都是大富人,或者是花旗集团的执行官(EXECUTIVES),或者是董事会成员(BOARD MEMBERS OR DIRECTORS),所以又是不折不扣的银行家。看他们出手豪阔,这可不是做慈善。政客们在接受献金时,应当是心知肚明的。 ”   是这样的吗?博文作者至少犯了两个错误:   第一、不是花旗集团捐献了5百万美金,而是它的PAC捐款,加上所有股东、20万雇员和家庭成员的捐款总数,是5百万美金。重述一下:每个个人向每个候选人的捐款不能超过2500美元, PAC捐款不能超过5000美元。   第二、捐款者出手豪阔吗?拿捐款最多的Robert Rubin来说吧,他在1990-2010的20年里的总捐款数是大约26万美元,平均每年1.3万,大大低于法律规定的两年11万7年美元的总数。这对于这个高管来说,可以说是相当吝啬了。   另外,我们也可以从每个政治家所得的和花旗银行有关的捐款总数,对花旗银行对每个候选人的影响力做一个判断。图表第三行右列,列出获得捐款最多的是纽约参议员Kristen Gillibrand。她在2009-2010年两年里获得的所有捐款,只有3万五千美元和花旗银行有关。我想这位参议员,未必会为了这3万多美元,把自己出卖给花旗集团吧。   笔者无意下结论说美国民主不是金钱民主。在任何国家,金钱都有追逐政治的倾向。美国的选举法改革还不完善,未来必然还有新的措施出台。但我以为,我们在评论美国政治制度的时候,最好弄清细节,有的放矢。我所提供的细节,仅供参考,希望后来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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