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华

维权网 | 四川亿锦林业公司519户林主代表再次到省政府上访(图)

(维权网信息员陈华报道)因积极参与国家林权改革试点,四川 519 户林主投资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中坝乡集体林权改革,但投资 7 年的林木却不能采伐,投资收益成泡影。 5 月 20 日 ,周伟等 200 多个林主代表再次到四川省政府上访表达诉求:本着投资的林木是攀枝花市重点水源涵养区,属重点生态保护区,不允许大面积采伐的实际情况,从大局出发,尊重当地政府规划,将该林木进行综合开发,用于生态旅游或作为休闲养生基地等用途,达到攀枝花市政府所说的“有了攀枝花,何必去海南岛”的目标。希望通过攀枝花市政府的重视和作为,一次性解决问题。 2005 年到 2007 年间,成都亿锦林业公司成都等地到处宣传其在攀枝花有大片林地,投资林地,投资人可取得 7 年的《林权证》,林木砍伐的收益归投资人。并宣讲国家林业改革政策的相关文件,说是林权流转。周伟等 519 户,拿出了一生的积蓄,投入到了攀枝花市仁和区中坝乡 7157.1 亩的林地,攀枝花市林业主管部门派人亲自到成都,为 519 户投资人颁发了盖有攀枝花政府和林业局鲜章的《林权证》。现在,林地已达到国家规定采伐条件,《林权证》也已经到期。 519 户林主于近两年多次向仁和区林业局提出采伐指标申请, 2012 年底才回复说:只能按常规管理给砍伐指标,需 20 年以上才能完成砍伐。使林主的合法采伐变相成为不合法的采伐销售,私有财产慢性流失。于是, 18 大召开前夕,林主们坚决要求亿锦林业公司统一在成都举行游行抗议。仁和区闻听后,出于维稳需要,一方面由区政府出面要求公司不得参与组织实施,另一方面由林业局到成都约见部分林主座谈,在座谈会上仍讲:这片林木是天然林,政策规定不允许采伐,即使采伐也要树木生长到 60 年才符合采伐条件。《林权证》到期作废。林主的损失属投资风险,损失自负,与政府无关,可去告公司等等。造成林主们恐慌、混乱和不满。 2012 年 11 月 25 日 ,近 300 名林主到场选举成立了维权委员会,并分别于 12 月 5 日 40 多人到省委、 11 日 60 多人到省林业厅集体上访。 2013 年 1 月 17 日 ,近百名林主代表到四川省政府上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当地政府按现有的市场价整体收购予以解决;二是采取积极的态度,特事特办给指标,支持林主在 2-3 年内集中解决,兑现收益;三是以改革思路进行创新,突破现有政策框架,采取变通办法解决。 2013 年 1 月 22 日 ,攀枝花市政府成都办事处何君副主任电话通知林主代表: 23 日下午 3 点按信访规定派代表到攀枝花市办事处商谈,要求林主选派 6 名代表。但当进场时,仁和区政府和市林业局突然宣布,所有人都可以进场。林主们出于对自身利益的关心蜂拥而入,现场一片混乱,一些林主情绪失控,对何副主任和参会委员动粗。就是这样,政府在与林主对话时还是以什么“投资风险自负,树木生长不好、公司欺诈应该找公司不应该找政府”等等内容忽悠大家,对当地政府和林业局支持和参与亿锦林业公司在林权交易中的欺诈行为失察,误导投资人在不知情的状态下完成购买交易,致使投资了 7 年的林木因砍伐指标的限制而得不到任何收益却一字不提。 3 月 19 日 , 60 多名林主又一次上访到省林业厅和攀枝花市政府驻成都办事处。 由于仁和区政府和林业局支持和参与亿锦林业公司在林权交易中的欺诈行为,故意拖延林木最佳采伐期,漠视百姓利益,欺上瞒下,掩盖事实真相,推卸责任,再次把林主推向了更加激烈的维权路。 5 月 20 日上午 , 200 多名林主齐聚省政府,拿着政府颁发的《林权证》,情绪激动的要求攀枝花政府出面一次性解决问题。直到下午 3 点钟,通过省政府与攀枝花政府沟通,攀枝花政府答应在半个月之内,派一名副市长与林主代表商谈,拿出解决方案,林主们才渐渐离去。 周伟电话 1580282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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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 政府以灾后重建名义强征土地,村民到四川省政府上访

(维权网信息员陈华报道)四川省中江县南华镇南渡村 9 组的郑青春和妻子躲过监视跟踪人员,又步行了好几公里路,于 5 月 7 日 到省委、省政府递交上访材料,要求安置被强行征收土地的村民,并给予赔偿。省政府在收取了上访材料后,告知郑青春回当地解决。郑青春一脸茫然:当地能够解决,又何必千辛万苦的跑到省上来。 2008 年,政府以灾后重建的名义,强行征收了南渡村 9 组 75.424 亩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随后,又对全组 300 多人进行“统征统转”,也就是全部村民转为城镇户口,但又享受不到城镇户口的待遇。镇、村干部造假名单,冒领、多领各种费用,全组无一人得到安置,在养老、低保等问题上,极不公平。特别是“ 40 ” “ 50 ” 年龄段的村民,一无学历,二无技术,根本找不到工作,许多人生活陷入困境。大量的河滩地、山地被无偿征用。时至今日,征收的土地被闲置荒芜,政府还用围墙圈起来,不准村民进入。 2010 年 9 月 6 号,村民要求核查出租给东山预制厂十多年的 16 亩土地的租赁费用帐目,发现镇、村干部造假,便与镇、村干部争执起来,并要求给一个合理的解释。镇、村干部答应下周星期五解决。于是,村民们等啊,盼啊,等着领导给个合理的说法。谁知,等来盼来的却是一百多个全副武装的警察,对全村的包围以及全方位的交通管制,强行抓捕了张小进、陈金芝、赵家玉、邓先顺、陈光茂、朱泽秋、艾小华、唐钢碧、龙宝琼、郑青春、何惠兰、吴燕群、陈光海等村民,抢走了艾小华的手机,村民张红英、张春兰用手机拍了照,被发现后,警察一直追了几里地,抢过手机删除了照片。抓捕的村民受到了拘留 9 — 15 天的处罚。 村民在上访材料中这样写到:“政府强征强拆,就是在与农民抢土地、抢饭碗、抢饭吃啊,土地被抢了,村民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没有了,无人得到安置。天啊!我们村民该怎么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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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 为反抗强拆,品学兼优的学生罢课保卫家园(图)

(维权网信息员陈华报道) 5 月 20 日 ,四川省宜宾县二中高一年级学生罗燕,宜宾县育才中学学生罗欣、罗雪姐妹和表弟罗华侨开始罢课,在家守着房子!因恐惧县拆迁办再次强拆,家中多一个人,就多一分抗争的力量。 孩子不上学了,老师忧心如焚。育才中学初中二年级五班班主任曾利平接连给孩子的母亲王家强打电话发短信,这是其中的一条短信:“我理解你们全家现在的处境,但面对两个品学兼优的女儿,做父母的应该为她们的将来考虑。” 曾 老师说的两个品学兼优的女儿指的是该班成绩排名第一的罗欣和该校初中一年级的学生罗雪。而罗燕是她们的姐姐,就读于宜宾县二中高中一年级。三个小姑娘和一个小男孩在即将被强拆的房子前方,拉起一幅大标语:“国土资源部紧急通知,‘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究责任。’”罗燕三姐妹的家,一套 350 平方米 的楼房,顶层的窗户挂着一幅大标语:“反对强拆,保卫家园”, 楼下的屋檐下,有一张较大的黑灰色的编织袋圈成的“蜗居”。罗华侨和他的母亲李学军就寄居在这房檐下。地上铺着一张草席,一床棉被、一个枕头。母子俩晚上蜷缩在这里,唯一的家具是一张凳子,上面堆着一摞课文。 2003 年,家住宜宾县柏溪镇集体村的罗华侨的母亲李学军,罗燕、罗欣、罗雪的父亲罗国林两家,靠着借贷,分别在自家承包地上建起了 470 多平米和 300 多平米的养殖场和种子场,用于养牛、养兔、生豆芽,维持一家老小的生活。 2011 年以来,宜宾县柏溪镇的集体、仁和、高梨、公兴等四个村的五千多亩基本农田陆续被政府强征,用于房地产开发,而政府每次征收土地都不出示征地批文,更不进行征地公告。村民因此拒绝签字,宜宾县国土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3 年 4 月 3 日 ,拆迁办五十多人,强行拆除了村民唐来恩的养殖房,强拆中,村民罗国元、罗国荣、王家平等八人被殴打,王国平和唐来恩被行政拘留七天。 2013 年 4 月 18 号,宜宾县政府丁县长、郭县长以及公安局黄广副局长带着近三百人,来到罗国林、李学军的养殖场,几个人将罗国林夫妇按在地下,反钳双手,强行拖到警车上看守起来,然后,冲进养殖场,砸烂了床铺、电视柜,衣柜,锅碗瓢盆,冰箱、电视、家具等都被强行搬走。 罗华侨的母亲李学军指着一片废墟说:“这是我家的养殖房, 470 多平方米呀。为了搞好养殖,我们就住在这里。我喂养了 20 多头牛,一千多只兔子。为养好这些兔子,修建了四百多个笼子,都是砖和水泥板砌成,还嵌了好看的瓷砖。但是,统统都被他们砸烂了。没地方住了,只能寄居在兄弟罗国林的屋檐下。” “他们的养殖房也被强拆了”。李学军说的他们,就是罗燕一家,父亲罗国林,母亲王家强靠养牛和生豆芽,供养着罗燕、罗雪、罗欣三个孩子。 “也是四月十八号,拆迁办来了好几十人,说我们的养殖房和种植房是‘违建’,强行给我们拆了。”村民王家强说到,“种植豆芽的 24 口缸子, 40 多立方米储水池子,还有水塔,水井都被砸烂了,运送牛肉的面包车也被打烂,被砸烂的那台摩托车,已经无法修复,只得交给收废铁的了。”王家强说到这里,眼中含满了泪水。 “你家的牛呢?” “处理了,一头牛损失了两千多元,我家的 49 头牛啊!”王家强感到钻心般地痛,说:“我家的养殖房和种植房建了十年了,一直没人说是‘违建’今天,政府把地皮买给开发商了,我们的房子就成‘违建’了。” “我都不愿意让孩子们来阻止强拆,被他们逼的呀。”罗国林无奈的对人说。 5 月 15 日 ,罗国林收到了宜宾县法院的《裁定书》,政府就要强拆他们的房子了!罗国林不服宜宾县法院的裁定,他说,“征地程序严重违法。而且,向法院申请强拆的单位是宜宾县国土资源局。《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强制搬迁,应‘由市、县政府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搬迁。’因此,县国土资源局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搬迁的权利,应当由宜宾县政府向宜宾县法院申请。所以宜宾县国土资源局是错误申请,而宜宾县法院是错误裁定。尤其是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出紧急通知,严禁暴力强拆。宜宾县国土资源局和宜宾县法院的做法就是顶风作案,违法办案。” 宜宾县郭县长电话 13990913633 县国土局向局长电话 13909097295  村民罗国林电话   1588297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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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 民主人士就陈云飞被殴打联名发出举报信

(维权网信息员陈华报道) 5 月 20 日 ,谢丹、李宇、黄晓敏、李化平等聚集在成都的民主人士,就维权人士陈云飞在成都郫县古城派出所门外被人殴打一事,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联名向成都市郫县古城派出所,成都市郫县公安局,成都市公安局,四川省公安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成都市郫县人民检察院,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成都市郫县人民代表大会,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等部门发出举报信,请求相关部门彻查真相,依法保障陈云飞的各项公民权利。 举报信 ——关于公民陈云飞在郫县古城派出所门外被打案 成都市郫县古城派出所: 成都市郫县公安局: 成都市公安局: 四川省公安厅: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成都市郫县人民检察院: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成都市郫县人民代表大会: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中国公民陈云飞,居住在四川省成都市郫县古城镇。原租住在元丰路出租屋里,被古城镇派出所指使黑社会逼搬。本月 13 日上午,在搬迁生活品到古城镇邻城村新的出租屋时,即遭不明身份的多人跟踪威胁。为此,陈云飞不得已进入古城派出所报警并寻求保护。然而,警方并未真实保护陈云飞的人身安全。就在陈云飞将行李搬到住处放好出门之后,准备赶公交车进城,被四名暴徒围住殴打,地点就在古城派出所外不到 五十米 的地方。 陈云飞被打受伤后,立即到古城派出所报案。在班警察拖延不出警。一会,打人凶手气焰嚣张,公然冲进派出所,将陈云飞本来已放在自己住处里的行李拿来,扔进派出所,威胁陈云飞搬走。他们还从房东处抢来陈云飞和房东签好的《租房合同》,撕个粉碎。 令人气愤的是,这一切,均发生在古城派出所附近,甚至就在派出所大门之内。而该派出所所长马道春,不仅不对打人凶手立即采取措施,而且跟打人凶手一个腔调,也使用恶毒侮辱性语言威胁陈云飞,要他立即搬走,不准住在郫县范围内。 面对打人凶手的嚣张气焰和派出所警察的恶劣言行,本来已受伤严重的陈云飞,伤情发作,头部和脸部肿胀,疼痛难忍,整个人瘫倒在派出所。这个时候,警察才打电话叫来 120 急救车,送陈云飞到县人民医院抢救。 医院方面在对陈云飞进行了检查和 CT 照片之后,积极诊治,但病历记录并未作真实记载(据陈云飞自感及朋友们观察伤情:右脸肿痛瘀血,左脸半边麻木,右额头一瘀血肿包,右耳根肿痛,右眼充血肿胀伸张不适,整个右侧咀嚼疼痛明显。两次轻微头晕欲呕吐,但没吐出,一次是入院前在派出所,另一次是做 CT 后不久)。警方对于陈云飞被打也未开具验伤单。 陈云飞被打之后,成都市、四川省,甚至全国的网民朋友都表达了强烈的愤慨和严重的关注。当天开始,连续多日,各界民众自发前往郫县人民医院看望和慰问,甚至直接到古城派出所询问案情处理进展。陈云飞受伤之后,整整 48 小时吃不下食物,仅靠液体饮料维持,朋友们送来的大批食品,至今仍放在他的病床边。 据向陈云飞了解的情况和古城派出所马道春所长证实,警方在给陈云飞作的报案笔录(时间为当天 13 日晚上),到 15 日下午仍未给陈云飞《报案回执》,已涉嫌执法程序违法。更有甚者,在 15 日马道春所长对前往了解案情的人士的答复中,马所长公然将陈云飞被四名暴徒围殴一案,描述为一起“村民与陈云飞因租房矛盾产生纠纷发生的肢体冲突”,“双方均有受伤”,对方名叫“韩波”,“手部骨折,也在住院治疗”。询问人士当即表示要带慰问品前往医院看望“同样严重受伤的‘韩波’”。马所长却又闪烁其词,说不出这个“韩波”所住医院和联系方式。 从事发到现在,陈云飞还躺在病床上治疗。官员无任何说法,凶手也逍遥法外。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分析得出,这是一起政府部门、警察部门,为阻挠陈云飞在郫县合法居住,威胁、恐吓未果之后,勾结黑社会人员实施的暴力犯罪行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和动机,无论在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之下,这一行为均情节恶劣,后果严重。 为此,作为中国公民,我们不能对此案件袖手旁观,无动于衷。 政府和执法机关,不仅不能有效地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利,甚至涉嫌参与、组织、勾结黑恶势力公然违法犯罪,请问中国的法治,还有希望吗? 我们特向各级公安执法机关,各级检察监督机关,各级人大权力机关,举报这一恶性犯罪案件。 请组织人员,严查事实真相,还广大公民以真相,还陈云飞以公道! 此致 中国公民 谢丹     联系电话: 13501680326             2013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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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 四川尘肺病人张先全、邓全生戴着氧气瓶维权(图)

(维权网信息员陈华报道) 4 月 28 日 ,四川广元的尘肺病人张先全、邓全生戴着氧气瓶,历经千幸万苦,千里迢迢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法院讨要说法。他们都是尘肺三期的病人,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但是他们坚持依法维权,相信正义不再迟到。 2002 年至 2011 年,广元市有 100 多个农民工,先后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巫口区向极沟煤矿打工, 2011 年相继返乡。 2012 年春节前夕,民工苟成元开始吐血,咳嗽,经检查是尘肺病,不到两个月就去世了。其女儿不能接受父亲去世的事实,找到与父亲一起打工的张先全等民工,到医院检查,结果,很多人都得了程度不同的尘肺病。于是, 2012 年 7 月, 20 多个民工向大巫口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以没有劳动合同,且超过一年申诉期为由,拒绝仲裁。 2012 年 10 月,民工们又向大巫口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定与向极沟煤矿的劳动关系,法院给以支持。民工们胜诉。但向极沟煤矿矿主丁荣猫不服判决,上诉至石嘴山市中级法院。 民工们听说矿主行贿法院,法院将改判。尘肺病人张先全、邓全生不顾正在咳血,病情加重,戴着氧气瓶,踏上了千里迢迢的维权之路。 张先全找到审判长王俊英,询问案件情况。法院回答:将按已超过一年诉讼时效期,诉讼失效判决。其实,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诉讼时效不受一年期限制。张先全说:“如果二审法院判决我们与煤矿没有劳动关系,我们 20 多个人就要一起到法院,还要用救护车将张先无、邓华两位卧病在床的重症病人送到法庭。我们一定要法院给我们一个公正的判决。” 尘肺病人张先全 1539018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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