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苗

自由亚洲 | 中国已是全面开放市场经济国家?(图)

2011年夏季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会议星期三在中国大连拉开帷幕。出席论坛开幕式的中国总理温家宝在致辞中表示,中国已是全面开放市场经济国家。专家对此有何评论? “今天的中国已经是一个全面开放的市场经济国家。对外开放不仅有利促进了中国的发展,改善了本国人民福祉,也成为促进区域和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以上温家宝总理掷地有声的宣称是否说明自从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的十年之后中国确实已经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全面开放市场经济国家。虽然有人说中国早已达标, 甚至超标, 但也有人认为中国成为温家宝总理所说的全面开放市场经济国家的火候还没有够。持这后一种观点的北京“后改革思想网”总编律师陈永苗表示,“中国现在的市场经济其实都是官场经济”: “可以说基本上都离不开政府在推动。假设说在一个县城里面不是官场的公费款消费的话,基本上整个县城的经济都已经垮掉了。所以它整个看起来好象是市场经济,其实整个是政府在主导的。比如温家宝说抛出四万亿,那么他抛给了谁呢?抛给了央企、抛给了政府主导的工程里面。所以,我觉得中国所谓的市场经济。它离真正的市场经济这个标准还远得要死。” 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是国际贸易中反倾销调查确定倾销幅度时使用的一个参照指标。如果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不被他国, 特别是欧美主要国家承认,中国企业在应诉反倾销调查中就会处于不利地位。现在,温家宝总理的宣称有没有可能影响欧美主要国家在中国是否已是市场经济国家地位这个问题上的立场? 美国俄亥俄州政治学家冉伯恭教授对此表示: “基本上看中国在经济方面各种的控制。特别是国家的国有企业各方面得到优势不符合西方自由经济的定义。最近美国和许多欧盟国家对中国市场经济的立场不会有改变。” 虽然“不会有改变”意味着欧美主要国家至少近期还不会承认中国已经是市场经济国家,但迄今全球已经有80多个在国际贸易中起不到实质性作用的国家承认了中国市场经济国家的地位。根据中国10年前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协议规定,中国将在加入世贸组织15年之后、即最迟在2016年自动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到时自动享有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中国能否得到现实中欧美国家的承认?冉教授对此表示: “从现在开始到2016年还有5年时间。这个时间也不算太短了。就看中国对外开放的程度以及中国内部经济、政治改革的前景,还和整个世界经济前景都有关系。到时候究竟是西方国家对中国市场经济的态度有什么决定,现在恐怕还不能完全看清楚。” 不过, 北京的陈永苗表示, 由于西方国家原来希望借中国加入世贸而逐渐改变中国的思想基础已经“破裂”,未来几年的情形不好判断: “因为欧美、美国虽然原来都是以加入世贸以及其他的对共产党进行开放的措施都基于一个政治上的认识:认为中共的体制能够像自由体制转化。但是现在欧盟跟美国很多的外交界已经认为这种认识基础已经破裂了。就认为这种体制不可能像自由市场经济转化了。” 中国 “博客中国“网络版星期三有评论说,中国是否真的如温家宝所言已成为“全面开放的市场经济国家”取决于中国是否已经 “有一个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充满竞争的上层建筑”和 “一个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充满竞争的民主政体”评论认为,中国迄今还没有具备。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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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温家宝欲改变以党代政 被指难落实

联络我们 | 繁體 | 简体 2011年 9月 15日 中国利用高科技手段打击腐败 (2) 马英九: 两岸政治关系还有相当距离 推特中文版登场 中国网民捧场 郭飞雄刑满获释 呼唤温和宽容的民主改革 温家宝欲改变以党代政 被指难落实 选择语言 Afan Oromo Albanian Amharic Armenian Azerbaijani Azeri Bangla Bosnian Burmese Cantonese Chinese Creole Croatian Dari English Worldwide French Georgian Greek Hausa Indonesian Khmer Khmer (English) Kinyarwanda Kirundi Korean Kurdi Kurdish Lao Learning English Macedonian Mandarin Ndebele Pashto Pashto – Deewa Persian Portuguese Russian Serbian Shona Somali Spanish Swahili Thai Tibetan Tibetan (English) Tigrigna Turkish Ukrainian Urdu Uzbek Vietnamese Zimbabwe – English 中文主页 节目介绍 视频点播 英语教学 粤语 藏语 关于我们 现场广播 点击收听 中文主页 新闻快讯 美国 中国 台湾 政治 经济与金融 人权 法律 更多主题 亚太 中东 欧洲 美洲 非洲 社会问题 教育 宗教 科学技术 劳工 军事与战争 灾害和事故 环境 健康 体育 生活方式 文化艺术娱乐 港澳 专题栏目 国会报道 对比新闻 媒体看中国 信息往来 政府声明 专题报道 图片汇集 互动空间 Facebook YouTube Twitter 读者评论区 网上服务 订阅新闻 掌上快讯 播客 聚合新闻 中文主页 中文主页 更新时间 2011年 9月 15日 星期四 11:38 AM 格林威治标准时间 聚合新闻  2011年 9月 15日 温家宝欲改变以党代政 被指难落实 记者: 齐勇明 | 香港 炎黄春秋总编杨继绳认为,温家宝作为一个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能够谈出跟政治局集体不一样的看法,这本身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中国总理温家宝在大连出席达沃斯论坛时,高调倡议政治改革和党政分开,说必须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 评论人士认为温家宝的呼吁显示中共高层政治的进步,也有人认为他说法空洞,难以落实。 *温提出政治改革五要点* 温家宝星期三再度呼吁政改, 重提“党政分开”的设想,明确要改变“以党代政”的状况,改变权力绝对化及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他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五大要点包括改变以党代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证司法独立、扩大基层选举以及推进财产申报。 尽管温家宝没有提出任何实现这些目标的具体步骤,但他的讲话似乎也让人们感觉到中国高层决心要进行政治改革。 北京炎黄春秋杂志主编杨继绳认为温家宝讲这番话符合中国政治和社会的需求。他对美国之音说:“中国政治改革很紧迫,不改不行啦,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不论是知识界还是党政干部都有一种紧迫感。” *杨继绳:呼吁政改是温家宝个人观点* 不过杨继绳认为, 这些观点应该属于温家宝个人看法,因为这跟政治局常委第二号人物吴邦国的观点完全是矛盾的。 2011年3月10号,吴邦国在全国人大工作报告中强调“五不搞”: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 杨继绳说,吴邦国的讲话是代表集体的,是正式讲话。他的“五不搞”是正式在人大会议上提出来的,这就不是个人看法了,起码经过了常委讨论。 他认为,“温家宝看来是表达一种态度而已,为的是他明年退下来以后可以留下一个好名声吧。” *陈永苗:民众丧失了对政改的期待* 北京宪政学者陈永苗针对温家宝在大连的讲话表示,他发表了太多的政治改革呼吁,缺少实际行动,等于画饼充饥。 他对美国之音说:“我承认温家宝是有一定的道德勇气的。但是我觉得,如果现在是80年代,在当时的环境下,知识分子、老百姓都对执政党有一定希望的时候,人民会同情你,给温家宝鼓励。但是今天不一样了,中国改革改了30年了,我们已经没办法对你有期待了。难道改革还要改60年、改300年、改1000年不行?!” 香港明报引述北京另一名宪政学者张祖桦的观点,认为温家宝意识到以党代政问题严重,但“讲话中没有一点儿具体措施,也不去落实。”“小平30年前都说过了,你还在说,有什么意义?” 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做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指权力集中会造成个人专断,要解决党政不分的问题。 明报说,胡耀邦、赵紫阳主政时期着手改革,在1987年中共十三大后取消了一些部委的党组,但1989年之后又恢复了高度集权、以党代政的做法。此后的十四大至十七大,报告中再没有提过“党政分开”。 *总理做实事才受民众赞扬* 陈永苗说,温家宝在政改方面发出了很多呼吁,但他认为这应是反对党该做的事,而不是中央领导人的任务。他说,这种光说不做的政改呼吁,老百姓只当是在演戏,所以称总理为“影帝”。 他说,执政当局应该为百姓办实事,哪怕是有利民众的小事情。他赞扬温家宝免除农民农业税和废止造成了人员屈死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说这才是他为民众所做的实事。 炎黄春秋总编杨继绳认为,温家宝作为一个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能够谈出跟政治局集体不一样的看法,这本身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他说:“党内最高层不同的看法可以公开向老百姓发表,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过去这是分裂党的行为,现在就能够宽容对待,他有看法就说了,说了也没事儿。这种现象说明什么呢?这是一种进步。” *中共高层可以有不同看法?* 他指出,过去中共中央常委要保持高度一致,如果发表不同的看法,就可能会落得分裂党的罪名。他说,赵紫阳当年讲了不同意见就被定为分裂党,遭到了终身软禁。 而温家宝讲出来以后没有麻烦,还照样当他的总理和政治局常委,说明现在党内高层可以讲不同的观点了。 不过杨继绳认为,温家宝提出的政治改革五个要点施行起来很困难,因为首先这些都要得到全体中常委的一致同意,而目前看来温家宝的观点只代表他自己。 相关文章 温家宝抨击破坏文化遗产和强迫农民拆迁 中国总理温家宝在一次讲话中对城市建设中破坏文化遗产和强迫农民拆迁的现象提出批评。他还强调了保护文化传统的重要性。不过,有观察人士认为,温家宝的这个讲话并不是一个政策决定,因此份量有限。 提交评论 * 必须填写 名字 (任意) 国家 (任意) 发送人留言 字数限制在500 * 提交 提交对本文发表的评论表示您同意以下条款: 如果评论中出现与所评论文章无关的内容,或者评论中出现中伤、诽谤或粗俗词语,美国之音保留不发表您的评论的权利。由于篇幅或时间等限制,不是所有提交的评论都会被发表。 提交本评论表示您授权美国之音可以在任何美国之音媒体上使用您的评论 免责声明 最新视频 To view this site, you need to have Flash Player 9.0.115 or later installed. Click here to get the latest Flash player. 新闻快讯 更多»   网上问卷 自从9/11恐怖事件发生以来,美国在反恐战争中花费了12830亿美元.您认为美国的反恐开销值得吗?  值得  不值得  不知道 投票 检视结果 » 针对上述问题,您有什么想法?欢迎您发表评论 美国之音《OMG! 美语》让您边看边学地道美语! 想了解更多日常用语,请在微博上关注”OMG美语“ 星期一以来最受关注文章 台湾总统选举最新民调结果差距颇大 世界媒体看中国:9/11与中国 中国承认利比亚临时政府 各方莫衷一是 9/11:从幸灾乐祸到诚心道歉 美国务院:中国等八国严重违反宗教自由 时事大家谈:林彪出逃事件四十周年 江天勇首度打破沉默揭露当局迫害 面对高自杀率 中国主办防自杀大会 中文博客 加载… 欢迎来到美国之音中文网! 如果您对我们的网站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欢迎来函。 来函请寄: chinese@voanews.com。   节目表与点播 » 节目预告 » 现场广播 » 现场电视 » 下载广播电视节目 » 美国之音中文部正式推出iPhone中文新闻应用程序: 应用程序让您通过易于操作的界面,阅读简繁体版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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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 京城两大敢言媒体划归北京管 属地化管理降低舆论监督力度?

九月起,北京两大敢言媒体《新京报》及《京华时报》转由地方性的北京市委宣传部主管,意味着对首都的舆论监督进一步被上紧箍咒。 新浪微博上周四晚开始流传《新京报》和《京华时报》要转给北京市委宣传部主管的消息,据大陆媒体人透露,周五上午,北京市委和人民日报有关领导正式宣布,即日起,《京华时报》划归北京市委宣传部,《新京报》同样命运。   本台周五曾分别致电《新京报》和《京华时报》的新闻部,工作人员都回应不清楚或不便说.   大陆业内人士认为,这种转变将削弱这两家驻京媒体对于北京的舆论监督力度。中国青年报社资深媒体人李大同说:“ 原来北京市是没有权力管这两家报纸的,但现在有了,北京地方新闻就受地方政府的控制了,也就这意思。”   《新京报》和《京华时报》分别隶属中央级媒体单位光明日报社和人民日报社,因此一直由中共中央宣传部直接主管。由于不受北京市委宣传部的干预,多年来对不少发生在首都的具争议性话题进行报道,如近期就有“打工子弟学校撤校”一事。   曾任《新京报》评论编辑的北京学者陈永苗说:“新京报你能看到南方报业集团慢慢退出,由光明主管,又慢慢滑到今天由北京市委来管。我觉得可能确实和北京维稳、因为是首都的它政治的首要性可能是考虑。其实北京一直是要的(管辖权),要了好几年了。而最早的时候北京市政府是不愿意让新京报和京华时报冒出来的,因为其他报纸都听话,唯独这两家是中央媒体他管不到,所以他是不愿意是想扼杀的。”   前不久刚由《新京报》离职的原编辑阿丁 在微博客上写道:我们生活的世界,的确有一只龌龊的手不时从阴暗之地探过来,捂住你的口耳,却并没有一只手能捂住你我的灵魂,抄送还在新京报的诸君。   北京媒体人董啸写道:“就算只剩一根骨头,我也要梗住这可憎时代的咽喉。”与新京报诸君共勉。我和你们在一起。   《新京报》由光明日报报业集团和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联合主办,一向被认为沿袭了南方报业的办报风骨。而据称周四,南方报业集团对《新京报》的业务指导权被取消,全权转交光明日报报业集团。   与此同时,有消息指另一家跨地区媒体集团合作、由上海的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和成都日报报业集团联合创办的《每日经济新闻》近日也变更主管单位,但有关细节仍待核实。   而各方也在观望相关变动会否是大势所趋,国内跨区域联办媒体今后会否只剩一个娘家更方便所在地宣传单位管控呢?    大陆媒体观察人士黄先生说:“ 前五年有一波报业改革浪潮,鼓励报纸跨地域、跨所有制、跨主管单位、跨层级,中央和地方、一个地方和另一个地方合办。现在这个样子的话可能是要往回收,实施所谓属地化管理。严格的中央媒体属于中央、非中央媒体要找到能管得住你的地方宣传主管单位,如果把它理解为一整串措施的话,指导精神应该是这样吧!”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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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昌海:政府和贪官的“私房钱”是从哪里来的?

近年来,因政府强征、强拆迁所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暴力冲突已成为危及社会稳定的根源。为了能够制止, 2011 年初,当局出台了新的拆迁条例和法规,国土局也下发了紧急通知,公安部甚至放话“零容忍”,但暴力强拆不仅依然在继续,有时越演越烈。 比如, 2011 年 3 月, 当局出台了新的拆迁条例和法规不久, 长春市电影制片厂第四宿舍区遭遇强拆,一名住户葬身瓦砾,警察被质疑未能阻止暴力甚至拒绝救援。长春市电影制片厂第四宿舍区是周六深夜 11 点开始遭遇二十余辆挖掘机,数百名打手的强拆,第二天清还晨才停止,部分住户被强行抬出,而 50 岁的妇女刘淑香被砸在楼底无法逃脱,在最后一通电话中称 “ 出不去了 ” ,家人周日凌晨两点起报警求救,但直到超过一天后周一下午公安才到场,挖出了刘淑香的尸体。中国广播网新闻称, 3 月 26 日,长春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长春东霖房屋拆迁公司对湖西路一居民楼进行拆迁。该拆迁公司擅自违法强行拆迁,造成一居民死亡。 2010 年初政府以棚户区改造为名宣布将对该宿舍区进行拆除,在未能就拆迁补偿达成协议之际, , 就已经多次发生地痞流氓暴力逼迁、强拆事件,不但警察没有制止,有关政府部门年冬天还停止了对该宿舍区供暖。长影员工们 2 月份也曾到省委下跪请愿,反被警察包围并抓人。而长春电影制片厂是 1949 年大陆建政后成立的第一家电影制片厂,曾出产大量的“红色经典”影片。北京学者陈永苗认为发生在长影的强拆悲剧值得深思: “ 人们都是看长影派的红色革命片过来的,一个大的讽刺在于,今天它同样遭遇拆迁。实际上在长影体现中国几十年的命运,原来都是讲公有制国有化,今天又碰到私有制的强拆,而且是以国家机器作为后盾。你可以看见整个国家机器的性质在发生变化,主流的意识形态也在变化,长影的事件造成一个历史的悲喜剧。 ” 中央才重申严查暴力征地拆迁,话音未落就出现强拆压死住户的恶性事件。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些地方官员、执法人员,可以毫不顾忌百姓的生命,不惜采用断水、断电、偷袭、恐吓、强奸,甚至逼人自焚等手段强征、强拆居民的住宅。法律为何在政府官员身上不灵?背后的真实原因是什么?众说纷纭。其实,如果了解内情, 5 个字就可解答:为了“私房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二字是关键。实际上在 1978 年以前,中国几千年历史上土地都是私有的。无论是皇帝时代,还是民国政府时代,还是共产党执政以后一直到 1978 年,土地按照中国的宪法都是私有的。当然,在农村它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毕竟集体所有也还是农民私有并不是公有,不是政府所有。在城市除了像街道还有政府建筑占用的地以外,居民住宅的宅基地也是属于屋主所有。所以,它也是私有的。 但是,所有这一切在 1978 年突然改变了。 1978 年中国农村开始有部份农民试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当时赵紫阳在四川、万里在安徽推行这个做法,都受到了农民的欢迎。但中央政府官僚绝大部份是反对的。在这种情况下, 1978 年的全国人大修改了《宪法》,在《宪法》里加了一句话,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为国家所有。这一句话在修改之前并没有通告全国老百姓,修改之后也没有通告全国老百姓。所以,很多人不知道,就是《宪法》上加了这么一句话,他们的房子底下那块地就已经被抽走了,而且政府不补偿。所以,很多屋主的主人,比方在城市里他有祖上传下来的房子,一夜之间他们祖传的房产就只剩下房子本身了,房底下的地已经不属于他们了。从那个时候开始,中国就变成了所有的土地都是“国有”。但所谓“国有”并不是指中央政府所有,而是具体化到了每一级地方政府,也就说这块地在哪个地方政府的管辖区,实际上它就变成了地方政府所有。 也就是说,地方政府根据这一条就可以随便的支配土地。但是,在 1990 年代期间,基本上中国还没有发生明显的因为征地而发生的冲突,因为当时的政府还没有这样大规模的去强拆。强拆是发生在 1990 年代后半期,一直到 21 世纪这头十年。 现在,人们在大陆自己花钱买的房子,底下那块地不属于自己。这在中国全世界是独一无二的现象,买房不带地。在全世界买任何地方的住宅,住宅所盖的这块地应该是归物主所有,而且是神圣不可侵犯,政府无权侵占它一分一毫。在西方是如此,在俄罗斯、日本也一样。但是,中国规定的是城市居民购买住宅,住宅所占的这块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而这使用权期限 70 年。这是条文上这么说,但实际上政府并不尊重这一点。 2010 年,建设部有一个官员就明确的在媒体上发言说,在中国 1995 年以前盖的房子质量不好,全部要拆。也就是说,很多人 1995 年以前买的住宅,尽管没到 70 年,政府想拆就可以随便拆掉。换句话讲,这 70 年的土地使用权是个空的,全指着政府能不能够尊重它。如果政府不想尊重它了,那么这 70 年的使用权就一风吹了。比如说有人在一块地上盖了房子,而这个房子是 1995 以前盖的,而政府决定要把这块地征了派别的用处,政府就可以把它拆掉;这个人花钱买这块 70 年使用权的钱,就泡汤了。那如果政府盖了新房子以后,这个人还想在原来的地段再住下去,那他在同一块地要买两次,买第二遍的时候他又得付这个地价。人们知道,一栋房子真正的建筑本身的价值是有限的,一般只占这个房子售价的 40% 不到,剩下的大部份主要是地价。所以,政府用这种做法就可以把一块地卖好几次,刮好几遍房主的钱。 从被曝光的暴力拆迁案例中,人们看到暴力强拆的发生不仅仅是开放商所为,很多案例中都有当地政府和执法人员的影子,大陆媒体也报导说,强拆,虽然有的是开发商所为,但背后如果没有当地政府撑腰,是玩不下去的。比如说, 2010 年 9 月 10 号发生在江西宜黄 “ 9 . 10 ”强拆自焚事件,执法人员就曾经威胁户主说“你们今天不拆,明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还有 2011 年 4 月初湖南株洲发生的拆迁自焚事件,记者事后打电话给当地公安分局,局长王波以“我正在开会”为由,挂断了电话。等等案例中都可以看到背后政府和执法人员的操控。中国在过去这 7 、 8 年以来,每年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数量在急剧上升。每年从一年 5 、 6 万件上升到十几万件,到了 2009 年,政府不再公布数字了,因为数字更大了。在“群体性事件”当中,主要的是与土地强制拆迁有关。中央政府讲要实行和谐社会,而地方政府的强制拆迁又直接造成了“群体性事件”。那么,按道理讲,中央政府应该严厉追究地方政府破坏和谐的这个行为,因为它直接违反中央方针。但是人们看到,中央政府并没有严厉追究。也就是说,中央政府一面在喊和谐社会,一方面放任让地方政府强制拆迁。 为什么地方政府这样恶行恶状中央政府不管?主要原因就是地方政府要靠强制拆迁发土地财。中国有一个名词叫“土地财政”,从 1994 年朱镕基推行税制改革之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相对不足,税源减少。而地方政府还需要不断的膨胀,养活更多的官,官的开销也越来越大,胃口也越来越大。所以,地方政府就不断的要从老百姓身上刮钱,来满足他们的需要。在 2000 年以前,地方政府主要是从农民头上刮,就是在农村推行各种各样的强制摊派,最后就造成了所谓的“三农问题”。从 2000 年以后,情况越来越严重。到了 2007 年,温家宝不得不下决心,宣布停止对农村征收税费。但这样,地方政府的财源又少了一块。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就想出了另外一个办法:拆迁、圈地、转手倒卖,从中牟利。 这个做法上,大体上就是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公司合谋。当然有的时候地方政府以建设开发区、修建公共设施为名直接做,然后选择一些他们需要开发的地,然后先是动用房地产公司雇用的人去强制拆迁;如果不行,就干脆动用警察,动用警力去强制拆迁。所以,人们前面谈到的像江西宜黄、还有湖南的强拆案件,比较典型的案例都是有警方介入的。等到把居民的房子拆掉以后,就把地夺来了。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虽然要给被拆迁的户一些补偿,但一定给得很低。原因是地方政府本身并不是要直接用地的主,它还要把地卖出去,卖给房地产公司。如果尽可能地压低给被拆迁户的补偿,又尽可能抬高给房地产公司的卖地价格,那地方政府就从中赚一大块。最后情况就是,在过去几年当中,以北京上海为例,北京市、上海市的财政,它的全部收入当中大概有 50 %- 60 %是靠卖地得来的。可以想像,如果一个政府是秉公办事,不图私利,这个地什么价买进来就什么样卖出去的话,地价会便宜的多,房价也不会那么贵。但是,地方政府从中通过拆迁赚了很大一笔,地方财政的收入很大一块就完全依赖于卖地。 中国大陆卖地的收入,在地方财政是不计入税收的。因为它不是税收,而是一次性收入。地方政府的财政分成三块:一块是预算内收入,主要是有名目的税收;第二块叫预算外收入,指的是各种摊派和各种收费;第三种是预算外之外的收入,而土地收入就在这块里。地方财政要花的数字,远远大于他们能够得到的预算内和预算外的收入。这就是为什么北京、上海这样的直辖市,其全部财政收入加在一起,居然当中卖地收入要占五、六成。这在全世界是没有的现象,就是政府在做生意。而这个生意的全部来源,就是搜刮被拆迁户的房产和他们的土地价值。 政府拿到的“预算外之外的收入”,也就是被拆迁户损失的,一年估计有几万亿。从这个角度来讲,人们就明白了为什么地方政府会那样不折手段如此的猖狂的去拆迁。而中央政府实际上,对地方政府这些恶劣的“土地财政”做法是纵容的,从来不严惩、制止。之所以会如此,原因就是地方政府有巨大的经济利益。官员的轿车、官员的公费吃喝、官员的各种收入、官员住豪宅、官员出国公费旅游,这些开支就都在“土地财政”里头了。要没有这笔钱,中国地方政府的官员一下子就会变的非常清汤寡水,用中国的话讲,“做干部的积极性就没有了”。没有地方政府干部的积极性,中央政府的政令就更加行不通了。 这部份预算之外的收入,从来不公开。这一点甚至连中央政府也搞不清。地方政府的财政有三笔帐:第一笔是税收即预算内收入,这笔帐基本算公开;但所谓公开也只是对上级政府公开,不是对老百姓公开。第二部份是预算外收入,这笔帐就是已经开始瞒着中央政府。第三笔帐就是各个地方政府的小金库,那是绝对的地方机密,完全不公开的,恐怕只有一、二把手知道,谁都搞不清到底有多少钱。中央政府曾多次调查过这个数字,得出来的结论大大小小各种数字不一。没有一个靠得住。这部份钱就变成了当地政府的“私房钱”。这就是干部们能够盖出豪华的白宫似的办公楼,能够天天在色情场所公费消费、能够出国、能够送子女到国外留学。所有这些开支也都在“私房钱”里。 那为什么还会有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不够的这种现象?比如说青海省在编制 2010 年预算的时候,预算收入 103 亿元左右,而必须列支的支出 110 亿左右。显然支出大于预算,如果有地方小金库,为什么不用这部份钱?!首先,人们要理解地方政府的行为。当地方政府讲钱多钱少钱不够的时候,里面不包含小金库,不包含他那个“私房钱”。向中央叫穷要钱的时候,拿出来的是第一本帐,即对上级公开的预算内收入,按那个帐算。根据朱镕基 1994 年税制改革的结果,多数地方政府是支大于出的。所以,中央政府又要用叫做转移支付把中央政府收来的税当中拿一部份去补贴地方政府。但地方政府喊穷并不等于说他没钱,即便是问上海市政府,它一样喊穷。但上海市政府他有自己的小金库,有大笔的预算外收入之外的收入,即“土地财政的收入”。占上海市全部收入的 50-60% ,就是大头不公开、不报帐,由地方政府自己捞、自己花;小头才向中央政府报帐。这一点,中央政府心里一清二楚。但是,中央政府只能讲装作没看见,装作不知道。 地方政府的“私房钱”,只在官员之间运作,肯定不会完全用到百姓头上。但如果这笔钱动用一部份,修了一座桥,修了一条路,也能给官员升官当垫脚石。这时候,还不能说这钱一点跟百姓不沾边。但比如,盖政府大楼花了很多钱,其中从小金库里动用了一部份;这个钱就应该跟老百姓一点关系都没有,那是提高了干部的办公条件,不会改变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修了一条高速公路花了很多钱,可能其中有一部份可能来自小金库,地方政府肯定会吹嘘说这是为地方造福;但并没有多少车辆通过,那么这笔钱也是白花了的。所以,“土地财政”不能完全说跟地方老百姓一点边都不沾,但绝大部份地方“土地财政”的钱是用在政府相关的利益上头。第一部分,就是地方政府给机关干部盖各种豪宅,然后再用低价供给地方干部。第二部份,就是地方政府小金库用来覆盖各种各样的不能在明面帐目上开支的钱;比如地方政府孝敬中央大员的钱、接待中央大员到地方来视察的各种不能报销的开支;地方干部出国公费旅游包括出国赌博;还有地方政府的胡吃海喝,公费嫖娼,等等。这些开支都得在小金库里报,毕竟没办法拿到财政部去让国家审计署审计,审计署也审不到这一块。 由此看来,土地买卖的确是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巨大的好处,难怪他们热衷于此。 也由此,新的拆迁条例中取消了行政强制拆迁,改行政拆迁为司法拆迁后,能否可以杜绝政府部门之间的黑箱作业,老百姓能否可以依法维权,也就成了问题。所谓的司法拆迁从本质上讲,就是把政府用行政命令作为拆迁的理由,变成了用法律作为拆迁的理由。结果是,只要老百姓如果对拆迁不满,就由对政府不满变成了犯法。 实际上,这给地方政府强制拆迁提供了更有利的制度环境。因为在中国大陆,所谓的法制这个“制”(不是指统治的“治”,而是指制度的“制”),是政府用法律作为武器去统治老百姓,去管制老百姓。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如果拆迁被纳入了用法律来管制老百姓的范畴,政府就可以随时拿出一条政府公文来:按新的法规,这条街要拆;你要反对,那么就是违法,我就依法处理,这叫依法拆迁。所以,实际上是把政府拆迁的手段合法化了。把不合法的侵占百姓利益的做法,通过依法拆迁这个制度框架变得合法化。剥夺百姓财产的本质丝毫没有改变,只是改变了拆迁的名义。而且可能比原来更恶劣,过去老百姓反对拆迁是反对政府的政策不对,那么现在就变成了变成抗法,老百姓的罪加重。 法律,在政府手中永远是一个玩具,是一根打老百姓的棍子,想怎么打就怎么打。在中国大陆,法律从来就没有什么严肃性。比如中国的宪法加上了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为国家所有”,一句话就把所有中国大陆人的土地拿走了,房主从此就没有地权了,只剩下房子本身的所有权。拿了就白拿了,不拿白不拿。 而且,在中国大陆,老百姓还不能“拿法律当挡箭牌”。外交部发言人姜瑜训斥外国记者时说“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其实也都是政府对民众的实话实说。人们知道,被拆迁户很多去上访,上访的时候他们的依据都是法律条文、政府的文件,根据政府几号文件哪一条说应该怎样,或者根据法律的哪一条应该怎样。但很少有胜诉的,现在干脆上访也被禁止。用姜瑜的话讲,就是你“别拿法律来当挡箭牌”。因为法律本来是政府对付老百姓的,那是打你们的棍子。你还想拿法律倒过来作为打政府的棍子?门儿都没有。 也因此在中国,无论是行政手段还是法律手段,当局对自己一手酿造的暴力强拆已是无能为力。如何才能制止暴力强拆的继续发生?看来事实上很难。因为拆迁都是发生在每一个具体的城市或者一个乡村,而当地的老百姓通常是事不到临头他是不管的,每个人都觉得不想惹事,只要没拆到我家,哪怕拆到临村人们也不会站出来,更谈不上大家怎么样合作起来。而且政府千方百计的去控制社会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角落,不让老百姓有组织化的来组织各种社会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老百姓其实基本上没有办法通过有组织的抗争来用民意去抵制政府的这些行为。他们只能在事后被拆完了,跪下来求政府能不能可怜可怜我,能不能再给两个钱,我就不闹了。而这么一个状态,那么拆迁对政府来讲不但是一本万利,而且是畅行无阻。 但是,好在中国的房地产泡沫即将破灭,而房地产泡沫的破灭和土地拆迁有直接的关系。土地拆迁导致了各地到处征地盖房子,然后把房价越炒越高;据一些调查的结果是,大概每一栋房子里至少有三分之一的钱是被“土地财政”拿走了,即老百姓买一栋房子,政府刮掉三分之一。其结果是房子越卖越贵,老百姓就买不起了,最后就形成了房地产泡沫,全国到处是过剩的房子。还有大批的土地圈了以后现在没有钱盖,同时还造成通货膨胀。所以,现在政府要设法降低通货膨胀、设法遏制房地产泡沫进一步扩大。只要房地产价格往下一掉,中国房地产的动力就没有了;现在国内有一些人在预测今年或者是明年房地产价格会掉百分之几十。中央银行也对各商业银行做了一个测试,要求各商业银行计算,假如房地产价格掉 50 %,各银行会不会破产;这说明中国的房地产价格撑不下去了。 一旦房地产价格撑不下去,“土地财政”也就撑不下去。因为政府圈地的目的是为了卖地,房地产公司买地的目的是为了高价卖房子,如果房子卖不掉,价格掉了 20% 、 30% ,甚至 50% ,那么这个时候房地产公司首先就不会再买地盖房子了,现有的地它也用不了。这种情况下,“土地财政”就变成了无源之水。 地方政府卖不出地,也就没有动力去圈地,也可能会减轻今后强拆事件的发生。不过,各级地方政府并不甘心,现在还在拚命的挣扎,希望房地产泡沫不要破灭,房价不要继续下跌,这样他们还能够靠圈地发财 。 人们在拭目以待,看这场游戏,最后会玩出什么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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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克勤 | 民间救助的启示:邢台艾滋病感染者救助模式探讨

   邢台艾滋病感染者救助模式探讨 ——对中国河北省邢台地区艾滋病感染者群体救助行动的调查与研究                        王克勤 编者按:针对大量社会问题,媒体记者不断报道后,一些地方政府往往置若罔闻,视而不见。对此,直面现实的记者内心常常会十分痛苦与挣扎。面对受难平民的不断死难,许多人都会站出来尽一已之力,施以援手。救助每一个自己能够救助的人,帮助每一个自己可能帮到的人。(非法治社会的尴尬) 6年前,我完成邢台艾滋病报道后,即面临着如此局面。为此,我与一些律师、学者及NGO的朋友们推动了一场邢台艾滋病救助行动。行动不仅直接帮助了部分患者,也推动当地政府由掩盖真相转而到解决问题,从而给邢台感染者们带来了福音。被联合国艾滋病防治规划署称谓:是中国艾滋病各区域中救治最为成功者。 面对当下我发起推动的“大爱清尘”寻找救援中国尘肺病农民兄弟行动,我的感受依然是这样的。故,博客发表2008年我所做的这个研究报告(曾被翻译成多国文字,数次参加国际学术研讨会),以便与大家一起分享自己的经验与心得,请大家批评指正。     在人们心目中,艾滋病一直是死亡的代名词。它已经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成为人类健康、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威胁。 中国自 1995 年进入艾滋病流行的快速增长期,到 2006 年底为止,官方公布的艾滋病感染者累计达 100 万人以上,主要集中在中国中部地区的河南、河北;中国西南地区的云南、广西;以及东南地区 和其他的区域里。从整体来讲,中国几乎每一个省区均有艾滋病感染者。 根据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卫生部、联合国艾滋病中国专题组 2007 年 11 月 29 日 联合推出的《中国艾滋病防治联合评估报告( 2007 年)》显示,截至 2007 年 10 月底,全国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 223501 例,其中艾滋病病人 62838 例;死亡报告 22205 例。报告估计:到 2007 年底,中国现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约 70 万( 55 万~ 85 万)人,全人群感染率为 0.05 %( 0.04 %- 0.07 %)。其中艾滋病病人 8.5 万( 8 万~ 9 万)人; 2007 年新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5 万( 4 万~ 6 万)人,因艾滋病死亡 2 万( 1.5 万~ 2.5 万)人。在 5 万新发感染者中,异性性传播占 44.7 %;男男性传播占 12.2 %;注射吸毒传播占 42.0 %;母婴传播占 1.1 %。 艾 滋病病毒主要通过性接触、血液、母婴三种方式传播。 因血液传播而感染艾滋病的人群主要集中在中国中部地区的河南、河北两省。这两个省的情况依然是有所不同的。河南省的感染者大部分是因为卖血过程中交叉感染所致,而河北省的主要是在输血过程中引发的感染。河北众多输血感染艾滋病的人群,目前大部分集中在南部的邢台地区。 就邢台而言,笔者从 2005 年 7 月开始至 2008 年先后数次深入感染区,走访近两百位感染者。经过长期的观察和调研,笔者对这里的情况有了一个较为细致的了解。从邢台市疾控中心得悉的数据显示,全区 19 个县区市中艾滋病感染者约 1000 人,而其中最南部的沙河一个市感染者就达到 300 人以上。 从 2005 年笔者独立调查并发表报道《河北邢台艾滋病真相调查》以来,当地的感染者在笔者及许多志愿者的共同帮助下,开展了一场颇有成效的自我救济行动。 自助而后他助,自救而后他救,以自助谋他助,以自救谋他救,是邢台艾滋病自救模式的最突出特点。笔者作为一名忠实的报道者、记录者,同时是一名热心的参与者、推动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长期的思考与研究。为了分析并推广邢台模式,让更多的艾滋病感染者重拾信心,相互关爱,并以期对中国艾滋病的救助研究有所启迪,笔者从基本人权角度出发,结合多年研究,遂成此文。 一、     邢台艾滋病救助模式的发起    1 、当下中国艾滋病感染者群体自救现状 笔者认为,有尊严地活着,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人权。即使是一名罪犯,也享有免受侮辱和歧视的权利。而在当下中国,当一个人被打上“ HIV 病毒”( H 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的烙印,他已然成为一个特殊的人。人们眼里,艾滋病一直是洪水猛兽,许多人甚至视之为脏病、坏病,意味着作风不正,私生活糜烂,是一种罪有应得的病,人人避之唯恐不及。外界的歧视和误解,让身体本已受到极大伤害、心灵备受煎熬的艾滋病感染者更加难以生存。这样一个个特殊的人聚在一起,构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当外界没有给与他们足够的关怀时,他们决定靠自己,互相之间开展平等的交流,建立信任,彼此关怀。 2002 年 4 月,国内第一个支持和关怀艾滋病毒感染者的民间团体 —— “红树林”,在艾滋病感染者李想的倡导下创办。红树林的宗旨是,配合政府以及各相关组织机构为感染者工作和服务,以改善和提高他们的生存状态和生活质量,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自立自强,减少社会歧视。该团体在关怀感染者、支持地方小组工作、进行社会倡导活动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尝试和贡献。然而,红树林一会员在网上的一番言论,某种程度上道出了其尴尬现状。他说:“红树林是一个规范的公益性组织,但开始至今应者寥寥,看看里面可怜的 700 多个注册用户量,我感到莫名的悲哀!” 2005 年初,一个为艾滋病感染者提供信息支持的民间组织“爱之方舟”于北京成立,其主要成员为北京长期生活和居住的 HIV 感染者。“减少歧视,健康生存”是该组织的宗旨。爱之方舟在风雨中经历了两年多的艰辛努力,组织成员出于朴素的感情和强烈的忧患意识,一直坚持不懈地努力工作。然而,为艾滋病患者维权的艰辛,对政策制定影响的微弱,救助范围和效果的有限,它面临着与红树林同样的尴尬。 当然,这也是民间团体在中国艾滋病感染者群体自救中的现实困境。如何实实在在的维护艾滋感染者群体的权益,保障他们的基本人权,同时又赢得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政府的许可认同,是众多艾滋病群体救助模式的普遍难题。一些救助团体因挺身为艾滋病群体维权而受到政府打压的例子并不罕见。   2 、邢台关爱互助小组 的成立 2005 年 7 月,笔者根据河北省邢台市中心血站李黔冀提供的相关线索进入河北省邢台地区,发现这里有一个庞大的艾滋病感染者群体,而且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笔者接触到的大量感染者都基本呈现这样的规律:曾经到医院就诊——被动员输血——发病——久治不愈——查出感染了艾滋病。经过历时三个月的走访调查,笔者于当年 11 月 30 日在《中国经济时报》发表了 5 万字的邢台艾滋病真相调查。文章发表以后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许多读者通过各种途径向笔者转来一些钱物,期望笔者能够将这些资助转交到邢台的感染者手上。更有读者来电来信期望笔者能够动员组织各种力量一起帮助处在悲惨和苦难中的艾滋病感染者。当年 12 月底,著名学者艾晓明与独立纪录片制作者胡杰应笔者之邀来到邢台,对这个地区感染者的生存状态进行了再调查与拍摄。有感于众多感染者经济拮据、病痛折磨、深受歧视、少人关心的悲惨状态,朋友们建议笔者召集大家开会,一起商量怎样帮助艾滋病感染者。 2006 年 1 月 8 日 ,由许多记者、律师、学者及各界人士参加的“救助邢台艾滋病感染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当天会议后,邢台艾滋病感染者的民间自救组织“关爱互助小组”在北京成立。来北京参会的邢台艾滋病感染者及家属代表刘显红、王为军、张记录成为小组的核心成员,组长由张记录担任,副组长为刘显红、王为军。确切地说,他们都是当地医院的受害者,也都是敢于维护自身权益和艾滋病群体权益并在这条路上走了很久的抗争者。 成立关爱互助小组,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主要考虑的因素如下:一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办,靠别人往往会靠空了;二是感染者之间更好沟通与交流,减少不必要的社会歧视与隔阂;三是来自外界的有关人士与组织对于他们的关注与帮助总体是间接的,如果没有他们自己的主动努力,外界的救助不具有可持续性;四是建立平等交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的感染者互助网络。 “关爱、互助、自救”是关爱互助小组的宗旨。机构包括小组监督委员会、小组成员、总协调员。小组日常运作事务由小组常设机构负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包括接受社会各界捐助、成员之间的日常联络、法律维权的协调事务、疾病防治的事务、社区建设等等。小组的监督委员会设秘书长,秘书长负责委员会事务协调。总协调员作为监督委员会、小组与社会各界的事务协调,不干涉小组具体事务。小组成员权责分立,组长张记录拟定工作方针、制度等常备程序,交由小组负责人会议集体通过,由秘书长报监督委员会审核;副组长刘显红负责财务收支。其余副组长根据具体事务分工。 靠自己,用自助唤醒麻木,用自救改变冷漠,减轻感染者身体的病痛,驱除人们心中的病毒,让艾滋病群体权益得到维护,让施恶者得到应有的惩处,这也正是艾滋病感染者成立关爱互助小组的意义所在。   二、自助而后他助,自救而后他救——邢台艾滋病救助模式的运作与成效 邢台艾滋病群体关爱互助小组成立后,在众多专家的共同建议下,结合当地实际,发起者初步制订了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平等自愿的相互关心、相互安慰、相互帮助,使其在自救、自我防护、家庭防护、临终关怀等方面得到帮助;二是救人救命,有组织的向社会各界寻求医疗资源;三是有组织的向社会各界寻求对于贫困家庭的生活救助;四是有组织的向社会各界寻求感染者家庭的生产救助;五是有组织的寻求对于感染者的司法救济。六是持续搜寻与救助当地的感染者 , 并建立邢台地区感染者档案体系,建立自己的交流网络系统。七是与政府沟通,消除社会歧视,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八是对艾滋儿童进行特殊关怀。    1 、 开展社会活动,启动相互关爱 在北京“救助邢台艾滋病感染者研讨会”中,关爱互助小组积累了重要的社会资源,包括媒体界、律师界、学术界、医学界,以及命运相同的艾滋病病友和众多热心的志愿者。许多学者、记者、律师对邢台艾滋病感染者的悲惨遭遇感同身受,纷纷建言献策,为小组的发展壮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大家都将自己的联系方式提供给关爱小组,以期能够给关爱小组以力所能及的帮助。在仅仅半天的研讨会上关爱小组就收到了 4000 多元捐款。 研讨会结束之后,关爱互助小组主动寻求社会救助,积极践行“关爱、互助、自救” 的宗旨,引起社会关注。著名天涯社区版主张大军、宪政学者陈永苗与笔者在网络上发起了一个为邢台感染者的捐助活动,筹集了部分款项。 为了给更多的感染者以信心与力量,给他们以更多的帮助。 2006 年 1 月 25 日 ,关爱小组在邢台当地组织召开了“邢台艾滋病感染者自救会议”。来自邢台各县区的 40 多位感染者及家人,平等交流,互诉生活的艰辛、病痛的折磨,沟通维权过程中的遭遇,分享经验教训,相互安慰,共树信心。在这次会议上全体感染者对小组进行了一次公开的选举,并正式成立了全邢台地区的感染者关爱机构;也是在这次会议上,小组向每个到会感染者家庭转送了来自社会各界的捐款及部分物品;也是在这次会议上艾晓明教授与当地协调人李黔冀系统的统计了大家的诉求与愿望,并为大家讲介了生活与自救的一些常识与办法;也是在这次会议上著名维权律师李方平向大家介绍了依法维权的重要性及操作方法。     2 、搜寻感染者,建立感染者档案 为了让更多默默无闻的感染者得到关怀与帮助, 2006 年春节后,关受互助小组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广泛走访在邢台当地的感染者家庭,开始在邢台地区为艾滋病感染者登记,并不断寻找新的感染者。至当年年底,小组登记在案的名单数量达 100 多人。 关爱互助小组组长张记录、副组长刘显红先后整理了 40 多位艾滋病感染者详细的访谈资料和相关信息,为他们建立起基本档案。然而,由于当地政府不允许公民私自搜集发布艾滋病疫情和相关数据,关爱互助小组建立感染者档案的工作难以为续。   3 、 寻求社会救助,惠及广大病友 在关爱互助小组成立前后,在小组成员及许多仁人志士的共同努力下,邢台的感染者先后得到来自社会的救助情况如下: 第一阶段捐助:邢台疫情全面曝光到北京研讨会期间。 邢台疫情全面曝光到 2005 年年底,笔者先后收到来自中国经济时报同事及社会各界人士的 8 笔捐款,共计 2650 元。 2006 年元旦期间笔者根据捐助者的愿望直接送达邢台感染者手上。(备注: 2006 年元旦后到当年春节前,笔者又收到来来社会各界的捐助 5 笔,共计 1200 元,于春节前全额转交给小组财务组长刘显红。) 第二阶段捐助:北京研讨会的捐助 2006 年 1 月 8 日 下午召开的“救助邢台艾滋感染者研讨会”上。与会学生及学者中有 15 人捐助,共计捐款 4100 元。所捐款项当即便交给了会后成立的“邢台关爱互助小组”组长张记录。 第三阶段捐助:网络倡导捐助 从 2006 年元旦开始至 1 月 24 日 ,著名天涯社区版主张大军、宪政学者陈永苗与笔者一起在网络上发起了一个为邢台感染者的募捐活动,筹集捐助款 15000 元。于 1 月 25 日 的邢台会议上全额转交给关爱小组及参会感染者家庭。 第四阶段捐助:邢台会议后 1 、 2006 年上半年,香港智行会为邢台艾滋病儿童捐助了一批学习用品和部分学费。 2 、 2007 年下半年,厦门大学学生捐赠了 11 包衣服。 3 、 2007 年底,日本大使馆及日本时事社记者城山英已夫妇向该小组捐赠衣服及其他物资。 2006 年上半年开始至 2008 年上半年,关爱小组在网络上公布了小组捐助帐户,但只收到非常零星的三、四笔捐款,约数百元。此后也有一些社会爱心人士前往邢台直接看望感染者给他们以资助与关心。 4 、 争取媒介呼吁,动员舆论关注 一个问题能不能得到解决,某种程度上并不是取决于这个问题本身有多严重,而是取决于这个问题在社会上有多大的影响。当影响大的时候,可能就有人站出来;当影响不大的时候,这个问题就会被掩盖。作为“放大镜”的媒体在对一个问题的影响力上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无数事实证明,在艾滋病群体维护自身权利,争取基本人权时,如果单靠公民的一己之力,即使诉诸法律,或层层上访,问题也往往得不到解决。悲惨遭遇无处申诉,巨大损失无以救济,受害者灰心失望、散尽家财之后,还可能被戴上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帽子。 关爱互助小组为了把当地真相、艾滋病感染者真实的生存状况告知公众,引起社会和高层政府的关注,积极寻求与媒体的合作。 南方周末记者寿蓓蓓是最早报道邢台艾滋病问题的记者。 2000 年底,她在南方周末发表了一篇关于王为军维权遭遇的个案报道。在舆论的压力下,王为军的官司最后得以公正判决。 此后还有中国青年报及凤凰卫视等媒体均围绕王为军案进行了一些报道,对于维护感染者权利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05 年,中国经济时报的 《河北邢台艾滋病真相调查》发表后,邢台艾滋病疫情全面曝光在中国公众的视野。“邢台问题”成了中国艾滋病领域一个重要的问题。在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下,当地政府不仅开始正视当地有艾滋病的问题,而且在报道半年后出台了一系列救助感染者的措施。 这也与从 2006 年开始有更多国内外媒体关注与报道这一问题息息相关。从 2006 年开始,除了中国经济时报、燕赵都市报、南方周末之外,中国医药报、中国青年报、河北青年报、纽约时报、南华早报、法新社、路透社等越来越多的中外媒体对邢台艾滋病问题进行报道、对受害者的权益持续关注。   5 、 敦促政府,实现经济救助 “邢台关爱互助小组”不仅进行感染者之间的关爱自助以及寻求社会救助,还积极向政府部门寻求各种可能的社会资源,以期从根本上解决感染者群体的困难。 从 2006 年开始,他们改变过去单个上访的做法,以民间组织的方式与政府部门进行温和的交涉和谈判,从而为当地的感染者争得了一系列的行政救助。 ——感染者得到一次性救助款。 2006 年 4 月,邢台市政府给所有艾滋病感染者及死亡者每人 2 万元一次性救助款。凡是在防疫站有登记者,不分感染途径,均从防疫站领到了救助款。 ——感染者每月得到生活补助费。从 2006 年 5 月开始,政府根据感染者名单,不论是否已经去世,一律每人每月发放 100 元补助。到 2007 年初,补助升为每人每月发 300 元,仅限给生者。一个季度发放一次,直接打到每个人在工商银行的信用卡上。由民政部门发放。 ——感染者家庭获得最低保障金。政府对部分贫困的感染者家庭发放最低保障金,每家每月得到 120 元;刚开始是每月 50 ,后来涨到 80 元,最后变成 120 元。由民政部门发放。 ——其他救助。从 2007 年开始,当地政府在春节期间给每家一桶菜油、一袋大米; 2007 年中秋节,每家领到月饼两盒、菜油一桶;以上均是从当地防疫站领取。   6 、积极争取,实现医疗救助 1989 年河北省发现的第一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就出自邢台市,到 2003 年 11 月,邢台市已发现 63 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疫情涉及八个县市区,仅 2003 年就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0 例,疫情呈明显上升趋势。 从邢台市疾控中心得悉的数据显示,到 2007 年底,全区 19 个县区市中艾滋病感染者约 1000 人,而其中最南部的沙河一个市感染者就达到 300 人以上。 然而笔者调查发现,在 2005 年 邢台疫情全面曝光 之前,当地很少有感染者得到医疗救助。中国政府早在九十年代出台的对于艾滋病感染者的“四免一关怀”(免费初筛、免费服药、免费母婴阻断、免费义务教育,国家提供救治关怀。)政策基本没有执行。 2006 年初,邢台市艾滋病医院救助正式启动,防疫站开始免费发放全部药品。每一季度检查一次 CD4 细胞数量,半年检查一次病毒载量,全部免费。并且实施了“日常医疗补助”,每个感染者每月 200 元,半年发放一次,由防疫站发放。此外,政府还组织不定期的专家会诊,沙河市已组织过两次以上。艾滋病感染者若患重大疾病,可走农村医保政策,住院费用报销约为 50% 。吃药的艾滋病儿童每人每月可领取 100 元营养费,发的是购物卡,每月由防疫医生发放一次。   7 、 寻求司法救助    坚定捍卫权利 在邢台当地的感染者群体中最早依法维权的是——“河北艾滋诉讼第一人”农民王为军,王为军的妻子靳双英 1997 年 7 月 30 日 在沙河市的康泰医院顺产女孩。院长以“有利于恢复”动员输血 400 毫升。第二年开始口腔溃疡,并不断发烧。他们跑了许多医院,花了许多钱救治无效。第三年确诊为艾滋病,不久死亡。期间,母婴传播,女儿感染。自此王为军从医院到卫生局、从县里到市里、从省里到北京一直苦苦上访,期望能为妻女讨回公道,但一年多的上访没有任何成效。到第四年,也就是 2000 年 4 月,经人介绍他找到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在律师帮助下走上了诉讼之路。 2000 年 4 月河北省高院正式立案, 4 个月后被转到邢台市中院。从邢台市中院受理到审理,又是 1 年零 10 个月,王为军诉讼之路走的十分艰难, 2004 年法院最终判决王为军胜诉,要求医院赔偿 36 万。虽然王为军至今也仅获得三分之一多点的赔偿。但王为军的胜诉在当地引起 轰动,越来越多的受害者把希望诉诸法律。 “邢台关爱互助小组”成立以后,作为小组副组长的王为军现身说法,不仅在公开的感染者聚会中介绍自己的做法与体会,还大量走访感染者家庭,帮助他们一起搜集证据,广泛寻求律师介入。期间,北京著名公益律师李方平先后动员多批律师到邢台展开法律咨询,向广大感染者提供法律援助,省会石家庄及邢台市的许多律师也加入到这个为艾滋感染者群体维护权利的行列中。 从 2006 年开始,“邢台艾滋病”不仅成为中国新的舆论热点,也成为中国公益诉讼的新热点。到 2008 年上半年为止,先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例达 20 多起,虽然打赢官司的达到 8 起,但正直收到判决书,被判定当事人胜诉的只有王为军一例。其他的均被当地法院以“ 维护稳定发展大局”的需要进行了“调解”,均以医院赔偿当事人了结此事。大家收到的全部是“民事调解书”,前提是要求感染者及家人放弃对于医院方面“其他诉 讼请求”、“自愿放弃今后追究被告其他任何责任的权利”。 被“调解”获赔的邢台感染者分别如下: 刘显红获赔 40 万元,全部到位;李拥国获赔 36 万元,全部到位;许凤英获赔 70 万元,全部到位;贾付雪获赔 30 万元,全部到位;张记录获赔 36 万元,到位 10 万元;胡向丽获赔 7 万元;胡向丽的邻居也获得赔偿。 最新情况:王为军的赔款全部到位,康泰医院受害者每人获得 5 万元,由当地政府卖单,但要求感染者必须签订与这个医院解除医患关系的合同,以后不能与医院有任何过节。   三、 邢台艾滋病救助模式的启示 邢台地区感染者的自我救助给中国公民在维护人权方面有哪些启示呢?   1 、自助而后他助 邢台地区感染者们有句经常谈到的话“自己的权利自己争,不努力便永远没有机会。”从最初王为军的案例说起,都是在遭遇了伤害后,受到伤害者首先自己得站出来积极维权。王为军顶着各种压力坚持不懈的努力为他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许多媒体与律师的介入,也正是建立在包括王为军在内的许多感染者苦苦努力的基础之上。正是由于他们坚持不懈的努力感动了许多人,于是一些热心人开始向他们介绍记者、推荐律师。 而关爱小组的成立,为他们有组织的进行自助奠定了基础。许多专家、记者、律师都有各自的事情,不可能一直关注着感染者的处境,并一直为他们工作。真正的利益人只有当事人自己。所以,小组成立以来,一直采取主动出击、主动联络的态度,不仅得到了许多社会救助,而且也得到政府的经济及医疗方面的救助。 从邢台关爱小组几年来的工作,笔者发现了一些值得 民间社团注意的问题: 1 、维权行动一定要坚持:坚定、温和、非暴力、依法谈判、不断推进的五项原则; 2 、反映问题、批评政府,但不能与政府尖锐对立,要建设性地谋求共识和解决问题; 3 、积极争取政府手中的救助资源,最大的资源掌控者依然是政府。   2 、问题能否解决,舆论影响是关键 无论是最初王为军维权取得成功,还是后来邢台感染者群体得到社会与政府以及司法等各个方面的救助,其中有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就是与媒体舆论的影响息息相关。 一个问题能不能得到解决,某种程度上并不是取决于这个问题本身有多严重,而是取决于这个问题在社会上有多大的影响。当影响大的时候,可能就有人站出来;当影响不大的时候,这个问题就会被掩盖。作为“放大镜”的媒体在对一个问题的影响力上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王为军 1999 年 4 月在河北省高院立了案。而此前律师曾多次前往法院,均没有办理立案手续,后来在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陪同下,省高院才为王为军办理了立案手续。然而,之后此案又久拖不审,为此律师又动员南方周末记者介入报道,才最后促成此案审理判决。 以上仅仅是从诉讼角度看。 从整体观察会发现, 其实, 1989 年邢台市便出现艾滋病感染者,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便不断有艾滋病感染者出现,到 2003 年官方公布的资料显示已经有 63 例感染者。此后不断有感染者出现,并且许多感染者也开始四处寻求救助。然后,对此当地政府长期以来不仅不予救助,反过来一直采取隐瞒真相,打压艾滋病感染者的做法。 直到 2005 年底“邢台艾滋病”成为中国舆论热点后,当地政府迫于压力才开始关注并重视这一问题。此后,当地的感染者才得到 “四免一关怀”医疗救治。从 2006 年开始国内外媒体接踵而至,对邢台艾滋病进行了大规模的报道,当地政府又出台了一系列经济上的救助措施。 因此,构建公民社会、维护公民权益,舆论环境的改良与发展势在必行。   3 、各种力量共同推动,以保障公民权利 邢台艾滋病感染者获得了相对还算不错的救助,其中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发力推动的结果。 从王为军个案的诉讼成功,到这三年来邢台感染者整体获得大面积救助,那是仅靠感染者个人的努力无法实现的,其实是来自中国社会各个阶层,尤其是掌握有一定社会资源的记者、律师、学者等知识分子群体大举介入与推动的结果。尤其是 2006 年起,中山大学学者艾晓明、北京公益律师李方平、独立纪录片制作者胡杰等人数次前往邢台调查研究并关注这个区域的艾滋感染者,期间还有大量媒体记者介入此事,从而给当地政府产生了巨大的压力,推动了感染者权利的维护。 公民社会的建设无法依靠一小部分人的英明和创举来实现,而从根本上是要依靠不同领域的人,不同利益的代言者,在其各自的岗位上尽自己的责任,从而产生各种力量的合力不断推动社会的完善。   4 、政府是牛,不打不动 公共资源的管理者和行政权力的持有者——政府,天然是需要被监督的。 以民间团体的身份积极与政府沟通,把艾滋病群体的真实情况呈现给政府政策的制定者,从更深层次保障这一群体的权益,是关受互助小组的一个宏大梦想。 艾滋病作为一种绝对致命的传染病,其治疗的政策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政府理应充分认识加强艾滋病治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现实中国家政策与艾滋病感染者的治疗需求仍有很大差距,并且地方政府落实既有政策过程中又常常尺度不一,大打折扣。许多政策的制定也是在问题十分严重的状态下才出台的。 2005 年底 邢台疫情全面曝光后, 邢台政府在各种压力的监督与鞭策之下,也从消极对待转向了积极负责: 2006 年 3 月 2 日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切实加强采血质量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艾滋病知识宣传活动;加大艾滋病防治的经费投入。 四个月后,即 2006 年 7 月 21 日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又发出《关于对艾滋病人和感染者进一步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的通知》。这个《通知》将经济救助与医疗救助作为重头,对所有艾滋病人及感染者实行一次性救助,每人救助金额 2 万元;除此还实行对困难户的生活补助制度以及医疗报销与孩子教育的补助性政策,等等。 在邢台地方政府在救助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的同时,中央政府对于艾滋病人及感染者的政策也出现了许多重大变化: 2006 年 1 月 29 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457 号令,颁布了《艾滋病防治条例》,并于 2006 年 3 月 1 日 起 实施。 针对包括邢台在内的中国血液管理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确保血液安全,卫生部颁布《血站管理办法》并于 2006 年 3 月 1 日 开始实施。   邢台艾滋病感染者家庭的维权成功,也促使了政府工作的改善和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在构建公民社会的进程中,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值得思考和借鉴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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